用算术中的“由部分求整体”方法来解.
先来变换一下:钢笔是笔记本的五分之四,变成笔记本是钢笔的四分之五;
将文具盒增加3件,则文具盒就和钢笔一样多.三种奖品总共
就是257+3=260件.
问题则为:学校买回三种奖品共260件,其中,笔记本是钢笔的四分之五,文具盒和钢笔一样多.三种奖品各买了多少件?
将文具盒和钢笔作为整体1, 260件 就是整体1 的 (1+1+5/4)=13/4
所以,文具盒就和钢笔为 260/(13/4)=80 笔记本是 80*5/4=100
换算回去:笔记本 100 件 钢笔 80 件 文具盒 77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