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等量关系为:乙走完全程的时间=甲走36千米所用的时间+甲走4千米用的时间,把相关数值代入计算即可.
设乙骑车的速度为x千米/时,则甲骑车的速度为(x+2)千米/时,步行的速度为(x+2-8)千米/时.
[40/x]=[40−4/x+2]+[4/x+2−8],
解得x=10
经检验x=10是原方程的解.
∴x+2=12.
答:乙骑车的速度为10千米/时,则甲骑车的速度为12千米/时.
点评:
本题考点: 分式方程的应用.
考点点评: 考查分式方程的应用;得到两人所用时间的等量关系是解决本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