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两村相距35公里,甲从东村向西村出发5千米后,乙拿遗忘的东西追去,每小时行10千米,以追上甲交东西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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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 为了叙述方便,把甲离东村5千米的地方叫A,把乙追上甲的地方叫B.

    当甲在A处时,乙开始追甲,在B处追上了,所以,乙从东村到B走的时间和甲从A走到B的时间相等;当乙从B回到东村的时候,甲正好到达西村,所以,乙从B回到东村的时间与甲从B到西村的时间相等,且与甲从A到B的时间也相等.因此,B在A到西村的正中间,即AB=(35-5)/2=15(千米).那么乙追赶甲走的路程是:5+15=20(千米),时间是:20/10=2(小时).

    所以,甲从A处走到西用的时间是2+2=4(小时),所以,甲的速度是:(35-5)/4=7.5(千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