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赎买:它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通过和平方式并采取有偿办法实行国有化的政策.是马克思、恩格斯率先提出的,指在一定条件下对资本家财产进行赎买.中国成立后,从国情出发,确定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也就是共产.这种赎买政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实行“四马分肥”,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对私股实行定息办法.此外,还给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安排工作,他们的原有工资不降低.赎买政策的实行,不但减少了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而且有利于逐步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国家资本主义:指与国家政权相结合,由国家掌握和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它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于国家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国家资本主义为国家所承认并受国家监督,它有利于资产阶级和反对无产阶级.它实际上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是变相的私人资本主义.新中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资本主义在中国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之路”.现阶段,我国和外国资本家合作经营的企业也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
可以认为,只有在国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和平赎买才能实现.国家资本主义是必要条件,和平赎买是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