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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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牛弹琴”这个成语对于我们来说是耳熟能详的,它的寓意相信大家都知道.在这里既然是别谈,当然就要说点与传统不同的东西.

    在这个成语里,我们若将弹琴者当作行事者,牛便是受事者,那么长久以来,受事者一直都处于一种被指责,被贬斥的地位,生性如牛,一窍不通.的确,在这里作为行事者,一切对于受事者的交流都只是浪费唇舌,徒增烦恼.所谓“古来圣贤皆寂寞”,古往今来这些行事者皆感慨世无知己,顿黯然神伤,于是独自吟诗风雪,拟对花月.或“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采用一种精神分离法,将自己分解为现实之我与精神之我,在两个知识、立场、人生、价值上能够互相理解的、互相交流的自我中排遣心中那些不可言明的烦忧.难怪世人不得不怜其忧之深,敬其境之高.

    与此同时,世人在怜悯敬仰这些圣贤的时候,便会相应的对围绕在圣贤之周的鄙俗之辈嗤之以鼻,笑其无知,骂其不通,龌蹉不堪.徒增圣贤之烦恼,于圣贤之五腹六脏有百害而无一益.总之,罪过罪过.

    这些罪过就这样被约定俗成的定在了这些受事者头上.客观公平地、设身处地的想一下,这公平么?当世人中的你或他或我沦落到这头牛的处地时,世人又会什么样的感慨.某一天,我成为了这头世人奚落的牛,我纳闷了,你弹你的琴,于我何干.我一不通五音七律,二不知风花雪月,这样岂非赶鸭上架,强牛所难么?然而我又不得不装着去听,在传统文化背景下,我是弱势的,我尚未获得这种文化吸收的过程,却又不得不接受这种文化的结果.我合该处于这种被动的境地,无非是我的鼻子被牵在了摆琴的桌脚上,而“对牛弹琴”这出戏已经开锣了,大家都盯着.演好了,我至多精神上遭受一点折磨罢了;若演砸了,乱石穿空,惊鞭拍背,为众人所斥之,遭群起而攻之.冤乎哉?冤比窦娥.

    客观的来说,弹琴者和听琴的牛,作为两种不同文化经历、层次和兴趣的代表,他们所表现的符合自我身份的行为都应该是无可厚非的.正如鲁迅所形容的“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象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兰花不美么,林妹妹不美么?当然不是,只是我此时的审美条件尚未允许,我的审美趣味暂未于此.而牛也未曾要求过弹琴者学过耕田的犁法罢.应该说情感上的理解和思想上的交流是始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对牛弹琴”,弹琴者大抵便是一厢情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