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的辩证法三大规律是:对立面的互相渗透;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列宁将辩证法的规律概括为‘对立统一’规律,他认为这是辩证法的核心.至于‘定义’这是科学的事情,也是一些学术界人员做的事情,马、恩、列、毛他们似乎都没有给辩证法下什么‘定义’.试想一下,如果有了定义,那还是辩证法吗?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这几条规律与辩证法的定义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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