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甲乙路程为X千米 那么乙丙路程就是(X+104)千米
乙丙它走了4.8小时 甲乙走了3.5小时 那么乙丙就比甲乙多走了1.3小时 路程是104千米 所以速度是80千米/小时
所以乙丙两地的距离是 80乘以4.8 等于384千米
有点乱 你看的懂我写的吗?
设甲乙路程为X千米 那么乙丙路程就是(X+104)千米
乙丙它走了4.8小时 甲乙走了3.5小时 那么乙丙就比甲乙多走了1.3小时 路程是104千米 所以速度是80千米/小时
所以乙丙两地的距离是 80乘以4.8 等于38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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