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分之二十四除以二十六分之二十七
=13分之24×27分之26
=9分之16
=1又9分之7
2十二分之十一乘以3五分之一
=12分之35×5分之16
=3分之28
=9又3分之1
2十二分之十一乘以3五分之一除以九分之七
=12分之35×5分之16×7分之9
=12
4七分之二乘以3二十四分之五减11三分之二
=7分之30×24分之77-11又3分之2
=4分之55-11又3分之2
=13又4分之3-11又3分之2
=2又12分之1
十五分之七加十五分之八乘以四分之三
=15分之7+5分之2
=15分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