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购,是指销货方在售出商品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又将其售出的商品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正确的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 6669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900元
其他应付款——C公司 570,000元
(2)借:财务费用 1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C公司 10,000元
(注:本分录在9月、10月和11月均存在一笔.)
(3) 借:其他应付款——C公司 6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600,000元
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70 000
贷:原材料 57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2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2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