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种两车未相遇相距47千米则
(432-47)除以(40+54)=385除以94=4又94分之9(小时)
第二种两车相遇后相距47千米则
(432+47)除以(40+54)=489除以94=5又94分之29(小时)
2、
72除以2=36.甲车速度
516-36*(6+2)=228.乙车行驶距离
228除以6=38(千米/小时).乙车速度
3、
两车速度差60-55=5
两车相遇所用时间20除以5=4
两地距离 (60+55)*4=460(千米)
4、
第一次相遇 甲和乙共走了一个全程 这时候甲(从A出发)走了700米
第二次相遇 甲和乙共走了两个全程 时间当然用了第一次相遇时候的2被时间 则甲应该走
700*2=1400米 这时候甲应该走了一个全程+距离B的400米
则全程为1400-400=1000米
因为都是应用题 答:我就不帮你写了 哪里不明白可以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