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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日子过得飞快,感觉总不能静下心来为自己做点什么。最近发呆的时间也少了许多,喜欢发呆,我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为外界的一切所干扰。发呆的时候会有一种痴迷于无人之境的神态,那是我标志性的表情。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痴迷什么,会在很幸福或是很伤感的状态中憧憬或是游离,不愿清醒于现实,其实现实也没那么坏,只是缺少我喜欢的余味。 反反复复,咀咀嚼嚼,徜徜徉徉,得得失失,乐有乐的余味,苦有苦的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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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当然,做男朋友的也一定要有剧中余味的勇气,面对想横刀夺爱的第三者,决不手软,当妻子豆豆的前男友李若秋突然闯进他俩的生活、并且千方百计想从自己身边夺走豆豆时,余味当着妻子和李若秋的面,把自己心底对妻子的爱说了出来。他说:“虽然我们不富裕,但我们每天充分享受我们的生活乐趣。我们每天晚上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刷碗,虽然我经常赢,但碗都是我刷的,可我心甘情愿!豆豆病了,我会一直陪着她,等她病好了,我会带着她去海南吃她喜欢的芒果!我们俩的生活乐趣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共同买辆车。一句“我能给毛豆豆的,你一辈子也给不了”说的最精彩,最有底气,让貌似拥有一切的李若秋哑口无言。两个人的生活,永远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跟第三个人无关,夫妻俩好,就够了,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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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以上【题解】:余生来喜秋,已近三十载。入京满三岁,顿觉渐识秋!余字当有复释:乃秋本色之余味者为一,而秋之与吾悟者方为其二,姑且应有不足,或余味甚解者更多之,乃是其呼呼也!凡念及京秋之余味者,系吾入京所识京秋之粗见,是以此秋色可谓吾生领略佳秋之色,情之所动也;而余味之京秋者,乃吾且歌且行于京秋之思悟也,魂之所系也!故以京秋余味以为题,已念怀记之,方示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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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 小学“上菜喽!”外婆把这盘新鲜出炉的红烧肉端到我面前,我深吸了一口气,眼中满是陶醉,面前的红烧肉已经褪去了之前之前的生涩。因为很多汁,所以这肉像一个个小布丁一般,滑溜溜的,真是让人难夹,我用筷子挑了点汁到肉上,再把肉小心的夹到口中,肉入口有点淡淡的甜,外面的那层皮十分有韧性,我用牙咬时糯糯的,还有点弹牙,肥肉肥而不腻,软软的;瘦肉小而不失嚼劲,也不会塞牙缝,牙齿轻咬,立马便成了许多条小肉丝铺在牙齿与舌头上,再继续细细品尝,每一口都犹如是在体验美好,那浓重的味道像一枚重磅炸弹在我的口腔中散开,又仿佛是在欣赏一副放荡不羁的泼墨画,被它的狂野所深深吸引,漫游其中,沉浸其中。我不舍得将那块肉咽下,在刚刚下咽之余,甚至还有余味绕舌,那余味像一位调皮的孩童,在嘴中徘徊良久,才逐渐消散于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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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 高三 叙事这是同时给我火与水感觉的味道。我不喜欢薄荷味:冷峻得让人心慌,微辣却又像将熄的火一样烧不起来。我喜欢薄荷的余味,一吸气、一喝水就感到夏日的空调,尤其喝水时最为痛快,水淌过的地方都仿佛结冰了一般;口腔,食道,急转入胃,真成了透心凉。所以我对薄荷的感觉是间歇性的,有几天我甚至不想听它的名字,而过几天我却又迷恋上它的余味,如吸毒者对罂粟的感觉。薄荷就像在水中燃烧的篝火,亦如燃烧的冰,如此矛盾,如此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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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 四年级 状物回到家,我立刻走进了我的房间,把书包狠狠地往床上一扔,瞧见了放在桌边的提拉米苏蛋糕。我拆开包装,取出勺子,仔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份甜点:纯碎的黄奶油上洒满了金棕色的可可粉,使我的内心冒出了想要即刻品尝提拉米苏的念头。香喷喷的可可粉带着一股浓浓的咖啡香,让人着迷。我用那小巧而又玲珑的勺子深深舀起一勺蛋糕,勺尖顿时沾上了巧克力的深褐色。顿时,一股奶油般的香味扑鼻而来。虽然提拉米苏没有香蕉船般缤纷艳丽的色彩,但也不像芝士蛋糕那样独色单调,提拉米苏蛋糕的整体色彩和谐,变化有致。我又轻轻舀起一勺蛋糕放入嘴里,口感凉凉的,但不冰;渐渐地,我的口腔里又多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苦涩;慢慢地,这种味道愈来愈强烈,已经苦到了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地步了,就如同我数学考77分时的心情一样,失落,难堪,羞愧,甚至比这味道还要强烈;过了一会,苦味渐渐淡去了,留下的是葡萄酒,芝士奶油,奶酪与白糖等食材中和而成的一股味道。我像个美食家一样,细细地品尝着,细细咀嚼着,竟嚼出了甜的味道;这口蛋糕从我喉咙里咽下去后,我的嘴里还有一丝余味儿,那丝余味儿是甜滋滋的,是甜蜜蜜的,与之前可可粉的苦截然相反,洋溢在我全身上下的每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