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作文结尾(10篇)
  • 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爸爸妈妈都生在西安,也特别爱吃肉夹馍。所以吃肉夹馍成了爸爸妈妈思念家乡的一项活动。外公外婆每次从西安来苏州,也总要给我带一些肉夹馍。看了我对陕西肉夹馍的描述,你是不是已经馋得“口水直流三千尺”了呢?(指导老师:钱海萍)指导老师评语 陕西肉夹馍的做法写得具体明了,从色、香、味、形特点入手。带着浓浓乡情的肉夹馍真是让人垂涎三尺。
  • 450字 四年级 叙事
    第一种说法很逗比:之所以叫“肉夹馍”是因为叫“馍夹肉”让顾客听起来肉很少。西安本地话“馍夹肉”与“没加肉”同音。第二种说法很学问:“肉夹馍”的叫法源自古汉语,是一种宾语前置,其意为“肉夹在馍中”。第三种说法很贴切:肉夹馍的本质就是一种馍,“夹”说明了这种馍怎么做,“肉”说明了它的馅料。“肉夹馍”是名词不是句子!请用理解“豆角焖面”的方式来理解“肉夹馍”!看来,我既吃到了美味的肉夹馍,也长了学问。
  • 500字 四年级 叙事
    第二种说法很学问:“肉夹馍”的叫法源自古汉语,是一种宾语前置,其意为“肉夹在馍中”。第三种说法很贴切:肉夹馍的本质就是一种馍,“夹”说明了这种馍怎么做,“肉”说明了它的馅料。“肉夹馍”是名词不是句子!请用理解“豆角焖面”的方式来理解“肉夹馍”!看来,我既吃到了美味的肉夹馍,也长了学问。四年级:韩泽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 650字 六年级 叙事
    肉夹馍真是好吃至极,你瞧!那烙好的白吉馍略带几分焦黄,外皮酥脆,里面却松软可口。那煮好的腊汁肉香气浓郁,各种调料的香味经过长时间的烹制,味道已经完全融入肉的纤维之中。瘦肉鲜嫩有嚼劲,肥肉Q弹不腻口。肉夹进馍中,咬一口,外酥里嫩,唇齿留香!肉吸饱了腊汁,牙齿的咀嚼又使腊汁在口腔内迸发,回味无穷。一口肉夹馍,就像味蕾上演奏着一曲交响乐,令人欢悦,这就是美食的魅力啊!吃肉夹馍时,许多人都会正常的一口一口的吃掉,享受馍和肉的非凡组合。而我却与众不同,先吃白吉馍外面的一层酥皮,然后把馍掰开,把里面夹着的腊汁肉一块一块的吃掉,最后再吃剩下的馍,这样吃才叫真正的过瘾。
  • 500字 五年级 状物
    有一天,我想吃肉夹馍。人还没到店门口,口水就已经把嘴填满了。闻着那阵阵香味,我情不自禁地加快了脚步,买了一个肉夹馍,一口就咬掉了一半,含在嘴里,感到十分爽口。过了一会儿,味儿没了,我又轻轻咬了一口,顿时汤汁四溅,冲的我满口都是香味,过了一会儿,我从享受中回过神来,仔细打量着它,一直舍不得吃,好一阵子才慢慢把它吃掉。我爱肉夹馍,爱它的外观,爱它的做法,更爱它的味道。
  • 450字 四年级 叙事
    肉夹馍色香味美,好吃极了,烙好的馍十分松软,表面还烙出了土黄色圆圈,里头加入有肥有瘦、香味十足腊汁肉,再浇上点腊汁,真是让人垂涎三尺!吃肉夹馍时,我喜欢先吃馍,把肉一再往下压,最后,剩下一点馍和许多肉,这时我一口下去。啊,这感觉,浓郁的腊汁肉加上松软的馍,真是太好吃了!肉夹馍是陕西名吃,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想品尝一番呢?
  • 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这样不仅增长阅历,更可体验地方风土人情。每到一地,初涉新奇事物,当入乡随俗,留意请教。吃肉夹馍有点必要的讲究,不是"扎势",是正确享受这一美味。在老陕的眼里,这是"扎势",还是"笨狗扎个狼狗势(东施效颦之意)"。中国是茶叶故乡,国人喜饮当年新鲜绿茶,香气芬芳,清新宜人;东洋人喝半发酵的乌龙茶,因为稀罕,发明了装腔作势的茶道;西洋人路途遥远,只有消受发酵的红茶,还要加柠檬汁,方糖,视若享受。
  • 7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走出洗澡间,刚刚那副淡淡的水墨画已被流水般的月光冲走了,我大概估了一下,半个小时了吧。又一阵冷风吹来,我一机灵,快速奔向卧室,无意中朝书桌上瞟了一眼,我呆住了——一个热乎乎的肉夹馍正放在那里。妈妈已经睡了,屋外,爸爸正喘着粗气脱去外衣,快十一点了,我不知他上哪给我买了这个肉夹馍,何况外面,天那么冷……我不忍再往下去想,只感到眼睛湿湿的。
  • 700字 六年级 状物
    肉夹馍简直美味无比,你瞧!那烙好的白吉馍有点一些发黄,表皮松脆,里边却绵软爽口。那煮好的腊汁肉香味浓厚,各种各样调味品的香气历经长期的烹调,味儿早已彻底融进肉的化学纤维当中。猪瘦肉细嫩有嚼劲,赘肉Q弹不油腻口。肉夹进馍中,咬一口,外酥里嫩,唇齿留香!肉吸满了腊汁,牙的咬合又使腊汁在口腔内部内爆发,意犹未尽。一口肉夹馍,如同味觉上弹奏着一曲交响音乐,让人欢乐,这就是特色美食的风采啊!吃肉夹馍时,很多人都是会一切正常的一口一口的吞掉,享有馍和肉的不凡组成。可是我却不同寻常,先吃白吉馍外边的一层千层酥皮,随后把馍剥开,把里边夹着的腊汁肉一块一块的吞掉,最终再吃剩余的馍,那样吃才叫真真正正的舒服。
  • 5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肉夹馍时,别人是连馍带肉一口一口吃,我却与众不同,喜欢先把外面的馍吃完,再一口一口把肉吃掉,一丁点也不剩。吃馍时,我先把外层的硬皮都吃掉,再吃里面像三明治一样的馍;吃肉时,我先把外围的肉吃掉,再咬里面的肉,汁水立刻喷了出来,再多咬上几口,你会感觉那股迷人的香味在你的鼻子边萦绕。朋友们,要是你也想吃到美味的肉夹馍,那就去它的原产地西安吧!
肉夹馍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