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作文开头(7篇)
  • 550字 高二 叙事
    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流行文化中确实存在文化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几句话;1、现在的一些畅销书真实垃圾啊!我看都是粗制烂造的文化快餐!2、靠!现在是个人就能当明星,是个人就要唱歌出专集。。台上那些尹尹呀呀的流行歌手们,我看简直可以用“恶俗‘来形容!哦买嘎!3、现在给女儿买件正儿八经的衣服可真难!
  • 1200字以上 高二 说明文
    我跟成方圆老师学声乐,喜欢唱流行歌曲的朋友不仿学学我们的家传秘诀;流行音乐演唱方法从80年代始,流行音乐、通俗歌曲渗透到中国以来,发展速度之快让人应接不暇。但究竟什么是流行音乐?什么是通俗演唱?什么是欧美通俗演唱?很难有人将它一一说清楚。欧美通俗演唱方法,主要是已富有激情和即兴的表演方式来体现。同时,承继了严肃音乐一部分的发声状态。
  • 1200字 高二
    昨天在食堂和同学们闲聊时,无意中谈到了这个话题--"流行时尚"。我的那几位同学脸上顿时漾起自豪的红晕,开始侃侃而谈他们笔下的"春哥""曾哥",以及当下火爆网络的"寂寞论"。其中一位同学竟不知"春哥"大名,结局自然是遭到众人奚落,这"众人"中当然也包括我。显然,在我的同学,或者请允许我用一个更宽泛的词语,在"90后"眼中,"流行时尚"与网络密不可分。网络上流行什么,"时尚"便是什么。从"信春哥,得永生原地复活加满血",到"曾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谁要是没听过,在"90后"的惯性思维中,他就是"土",就是不懂"时尚"。
  • 1200字 高二 叙事
    现在这个年代好象很流行整容,一开始我很厌恶她们这些整容的人,容貌是父母给的,怎么轻易修整呢,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现在我的观念有一点变化了,小小的做一下修整,也未尝不可,让自己变的完美不是更好吗?妈妈朋友的女儿比我大四岁,她去医院整了一下鼻子,住院在医院观察时,我们去看望她,我迫不及待地问她:“整的时候痛吗,为什么一定要整容呢?”姐姐笑笑回答说:“即使打了麻醉还是有些痛,但是想象着以后会变得漂亮,痛也忍着。让自己变的漂亮,会有自信呀,自己看自己也很舒服。”
  • 1200字 高二 叙事
    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 550字 高二 状物
    上午二节课下,俺的同桌不知从哪儿搞了一张明星贴画,得意洋洋地在我面前舞来舞去,后座忍不住大叫:“哇!周杰伦!我要!”说完,伸手就抢,前座不屑一顾地摇了摇头,“这算什么,我从网上查到今年最流行阿杜。仁兄,这你就落伍了吧!”说完,他变魔术似的掏出一盘阿杜的磁带。后座的同桌扬起眉毛:“你有周杰伦,他有阿杜,我有蔡依林!”说着唱道,“美丽极限,爱漂亮没有终点……”
  • 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论流行与永恒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