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画笔之缘
我从小就是一个“三心二意”的孩子,这五种心意指的是:画笔、毛笔、麦克风、书、舞蹈。其中,画笔对我更是有着神奇的吸引力。我刚学会握笔,就在小桌子上模仿爸爸“画画”。手上握着彩色笔,随随便便画几笔,嘴里还咿咿呀呀地乱叫为自己叫好。外公、外婆还有洋娃娃,都是我的欣赏者。“展览”中途,有谁要离开“画廊”,都会引起我的“围追堵截”。一次,外公在我“展览”的时候,犯了烟瘾,准备出去抽一根烟。我十分不满,为了拦住他,跌跌撞撞地跑到前面,眼睛没看前面,撞到了玻璃门上,直撞得我头晕眼花,只得停止“展览”。
上了幼儿园,一次,爷爷从朱田村带来了两本本子、一盒蜡笔、一支毛笔和一个洋娃娃,说让我从中挑出两样作为礼物送给我。我义无返顾地挑了本子和蜡笔,家人都笑着说我“笨”,理由就是:一个洋娃娃顶两盒蜡笔和三本本子。但我不信,说:“谁说的!哼,等我用蜡笔画满了本子,就是三个洋娃娃。不对,五个洋娃娃,我也不换!”说着,便拿起画笔,在纸上画起了小公主、小美少女。那时的我,笔下的人物也不过这几种,都是大眼睛,穿长裙的小美女。我六岁的时候,妈妈说:“在家里瞎画,是不会有结果的,要画,就要找个老师,好好画!”于是,我们找到了同小区的毛老师,教我画画。
马上,我的画笔从家里的小画廊,转移到了摆放着各种美术用品的房间。妈妈惊讶地发现,我这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不知怎么一回事,课课必到。六岁小女孩虽身体不好,但每天不论刮风下雨,不论烈日严寒,一下课就跑到毛老师家里认真画画。下大雨时,外婆外公都劝我,“不过是画图画的课,少上一节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雨下得这么大,不去算了!”但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少上2分钟,自己提着沉沉的袋子,打着雨伞,跑去上课。
暑去寒来,几年后,我的画技终于有了很大的进步。我画的玫瑰花连妈妈都自叹不如,我画的哪吒跟书上的几乎一模一样,我画的少女更是美丽动人,其他的人物、景物物更是不在话下。我的观众不断增多。有一次,我的幼儿园老师来家访,走进我的“小画廊”,吃惊得目瞪口呆:“茗茗,这……这些都是你画的吗?”“嗯,是我画的。”我点着头,洋洋得意的说。老师笑开了花,“早知道,我们的小墙报就交给你了!”从此之后,我们班的小墙报边、舞台上总会浮现我的身影,我成了班里的小画家,在幼儿园中,也小有名气。
现在的我,虽然因为学习放弃了美术学习,但是,我始终没有忘却那一份浓浓的,对画笔、对美术的喜爱。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重拾画笔,描绘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螳螂大勇
螳螂大勇带着两把大刀,巡逻在田野上。突然发现一大波蝗虫铺天盖地飞来,扑向庄稼后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大勇一看大事不好,就飞快地跑了回去,对螳螂们大声宣布:“有一大波蝗虫正在吃庄稼,谁跟我去降敌?”其它螳螂纷纷涌上来,组成狩猎队去攻打蝗虫。
一到田野,大勇发现庄稼被啃得不成样子,绿色在消退,枯黄在蔓延。大家迅速冲上去奋勇杀敌,只见大勇一边吼叫着,一边轮起双刀左砍右杀,杀得蝗虫们缺胳膊断腿,哭爹喊娘,尸体一一落下了地,变成了庄稼的养料。
几天后,大勇再去观察,庄稼又变得葱绿,却不见蝗虫的身影。
庄稼保住了,螳螂大勇就是那挽救庄稼的英雄。
南京市白下区瑞金北村小学三年级: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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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之缘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出自宋皇帝赵恒之言。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吸引了我,反正我打小爱上了书。记得上小学那会,80年代的农村子弟,哪有闲钱买书?哪个小伙伴家中有哥哥姐姐的,就会有些连环画册。如:《葫芦兄弟》、《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等。我总爱到他们家去串门,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家人不叫绝不回来。托书的福,我的作文总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诵读。后来上了初中,父母每个星期给的五块钱伙食费我总能抠下一两块钱来,因为学校外面那个书店出租的书比食堂的饭菜更有吸引力。还是托书的福,学校墙报上总有我的文章。再后来考取了师范,当时最令我兴奋的不是今后可以拥有一个铁饭碗,而是学校里那栋三层楼的图书馆。于是三年的师范生活,除了回家拿生活费,其余的空闲时间我都泡在图书馆里。记得当时若有人找廖思华,同学都会说:“在图书馆!”。是的,在图书馆那个窗外垂满了绿萝的位子上,你准能找到我。更是托书的福,我的作品被刊登在校内外的小刊物上,还成了当地报刊的特约投稿员。与书相伴,走过了30多个春秋。我已记不清读过了多少本书,也道不明书到底给了我什么好处。我只知道某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感恩;某篇文章让我学会了聆听;冰心教会我用心生活;三毛赋予我坚强洒脱;西方文学带我领略人生真谛;传统文化令我优雅脱俗……读书会传染!在书香中长大的女儿不知何时也捧起了书。别的小朋友往超市跑,她们却往书店钻。我们最享受的时光就是在某个周末,母女仨安静地坐在书店的雅座上,如痴如醉地啃书!也不知何时起,忙碌的先生竟也愿意陪我看书!当两个人相依在沙发上看着同一本书,时而争论不休,时而心照不宣的时候,双方的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洗涤,并完成了一次有效的沟通。更意外的是,我的学生也被传染了!在他们的书包里随便都可以翻出一两本课外书,课间时总能看见三五成群的孩子在看书!若要问我为何如此的爱书?我想是因为书让我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还因为书赋予了我影响他人的力量!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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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之缘人生中能相伴走过一辈子的不过寥寥数人,红颜蓝颜、知己知音,更多的人不过是生命的过客。时光匆匆,流水般将一些人带来,又将一些人冲走。我们站在岸边,看着这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还记得那句话——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今生的半路之缘应该是用前世的五百次擦肩换来的了。短短的半条路,用尽了前世的预约,换了一声珍重。且行且珍惜!短短的一生中,我们总在感受时光的美好和残忍,给予和夺取是它和我们开的终生的玩笑。情深如牛郎织女、伯牙子期也逃不过这命运,而我们又如何呢?不知,真的不知。相遇的本身也就意味着别离,或许正是因此才弥足珍贵。青春年少,我们相聚在那样狂放的岁月,将烦恼洒进长江、笑声播向天空、誓言许诺未来。我们认定相聚就是永远,快乐不会夹杂伤痛。我们希望彼此永远是互相的依靠,相信情谊天长地久,憧憬未来一定美好。那时的我们真诚、烂漫,没有虚假和伪装,觉得说道就可以做到,并且一定会做到。可惜,这样自信的我们,终究败给了时间。少年的岁月接近尾声,轻狂的日子终于也走到了尽头。狂热的夏风将我们带到了不同城市的角落,开始独自地面对春夏秋冬。当霜雪降临,马路结起厚厚的冰,被冰封的似乎不只有世界,还有我们的火热的心。寒风打在脸上,才发现距离不仅仅切断了联系,更拉淡了感情。成长的足迹在身体上刻画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明显,当然,还有思想。那些绚烂的时光渐渐融入薄雾,变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世界,将我们变得生硬,再也无法随意拥抱,肆意欢笑。我们都懂了,成长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为了成长我们吃下讨厌的蔬菜和牛奶,而今又需要吃下更多的蔬菜和牛奶,因为我们得有力气来对抗世界的寒冷,或许说是来自心底的寒冷。而关于那个梦,我们渐渐地都忘了,默契地、不约而同地忘了。相逢,只有一笑,这笑似乎包含了太多,却又偏偏什么意义也没有。长大成人,我们会明白,一些事情,不是说到就能做到;有些人,只有在少年时遇见才美好;有些感觉,只属于纯真年少。这一辈子,能相遇在时光里,一起走、一起闹、一起笑、一起哭,即是只有半路的缘分,也足够一生来品味。我们不会遗忘那片蓝色的天空,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珍藏着那段岁月的点滴,保留着一个人的背影。半路之缘,既然做不到天长地久,那就珍惜曾经拥有;既然走过就不再回头,那就各自收藏那份悸动。夜色还是那么美,空澄、明净,偶尔有几颗星星路过,唯有月亮始终不变。悄悄地走在夜色中,一样的季节,一样的景色,人,当然还是那个人。仅有的变化只是脚步而已——由轻快、蹦跶转变为沉郁、低缓。孩子气的运动鞋被女人味儿的高跟鞋接班,变化,自然而又急促,在“踢踏踢踏……”中承受、感悟和怀恋。脚步,那么轻,又那么重。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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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之缘水资源仔细想想这水有啥的,和我有啥关系,俺开始了回忆……回忆……第一站:我先去找了老妈,让她使劲回忆生我的时候和水有没有啥故事。老妈说:“刚生完你的那一天,楼上的水龙头忘关了,把咱家泡了,再说了你在我肚子里也是喝水长大的呀!”我汗-_-|||(第一站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第二站:闭上眼睛,点击“我的记忆文档”,调取6岁以前的记忆,查了查那时我对水的理解,什么?竟然那么弱智?!原来水就是口渴时能解渴的东东!对了,水还可以灌在水枪里和小伙伴们打水仗。至于水的多少那就不用说了,一看地球仪的蓝色区域就知道水自然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第三站:调取上小学时的记忆,又查了查那时我对水的理解,由于那时我认字多了天天坐在电视前,光是有关于节约用水的广告就看了不计N次,所以知道了水是一种资源,宝贵的资源,特别是淡水资源,一定不能浪费,否则最后一滴水就是我们的眼泪!!!印象最深的是,那时我和爸爸妈妈去了满洲里附近的达赉湖,美丽清澈的湖水一望无际,我在那里真正的体会到了水给我带来的快乐,游完泳之后,品味一下达赉湖的淡水鱼,那美味简直是外酥里嫩、口感绝佳、回味悠长。回到家听妈妈说达赉湖是淡水湖,淡水湖已经非常少见了。第四站:调取初中3年直至现在对水的记忆和了解,哇,我竟然对水了解的这么多!水:常温下呈液态、沸点(标准大气压下):100℃、颜色:无色透明(这个早就知道)、化学式:H2O、构成与组成: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由水分子构成……更重要的是:地球上71%是水,海洋占所有水的96.5%,但淡水只占2.53%,这些淡水中可利用的只占30.4%,天呀,还有多少水能用呀!我打了个冷颤。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半年以前,我和爸爸去满洲里玩路过达赉湖时,和5年前的达赉湖已经是天壤之别了。首先,湖的颜色变得特别的绿;其次,湖水退了大约100米,已经退到了湖心小凉亭处,干涸的地表上只剩下疯长的植物,和腐烂的鱼骨。至于什么淡水活鱼,早已无影无踪。此时此刻,我的身体软了起来,我不知道我的内心受到了什么谴责。难道这?这?就是大自然的血液——水吗?不,这只是一个无形的杀手,它心中充满了仇恨,它要报复!轰——我的大脑好像爆炸了似的,那是一种清凉的东西,那是一种澄澈的东西,纯净的东西,无形的东西,是他维持我的生命,维持我的体能,原来呀,我从一出生就就与水解下了不解之缘,我时时刻刻都在与水打交道呀。我的生活离不开水呀!我运动时的汗是水、痛苦时的泪是水,早晨上学时呼出的哈气是水,甚至睡觉时流的哈喇子也是水呀!可水却一天天疏远我,因为他在不断的减少减少……在不断地被玷污,纯洁这个形容词恐怕只能形容他的本质了,表面纯净的水越来越少。水!你告诉我是谁害了你?谁把你变成了这样?我知道自己在明知顾问……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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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与我的情缘说实话,最近在美术课学习国画唤起了一些我小学时的回忆,真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说到我是怎么认识国画的,这就很奇妙了。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开展了一些社团课,从小热爱画小人物的我义不容辞地报了美术社。初以为这是画动漫一类的,没想到它竟然是画国画的,我大吃一惊,也不知道国画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但局势难以转变,我只好委曲求全了。可由于我对国画的不感兴趣,那时的我学得十分不认真。每次上课的时候,我总是心不在焉的,平时也就随便画画,也不知是我美术底子好还是怎的,老师经常夸赞我画得好,也没想到,事态变得更糟糕,本来就不热爱国画的我沾沾自喜,自觉得自己随意画都是好看的,便在"飘起来"的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老师是待我极好的,他总是非常细致地观察我的画,给我数不尽的指导,现在记起来,当年借他的两只毛笔还没还呢,实在是愧疚极了。还记得后来,我上六年级时,学校的社团课不对学业繁重的我们开放了,老师还特意画了一幅精美绝伦的工笔画送给我,尺寸很大,不知他是精雕细琢了多少个小时才完成的。他只送给了我,而年少无知的我还不上心,后来似乎把那幅画忘了,将它尘封在了自己书柜里,很久都没有打开看过一次。上初中之后,本以为我与国画是彻底无缘了,没想到这学期的美术课竟然学起了国画,我的心里百感交集,难过中又掺点甜,甜的是我终于有机会拾出起国画这门艺术了,难过的是我国画技术的差劲,抑或是对当年苦心栽培,鼓励我去参加比赛的美术老师的愧疚……但不敢面对的终究会到来。就在上个星期四,美术课便悄悄降临。我拾起那支我既熟悉又生疏的大白云,蘸点曙红、胭脂、硃磦,调成那个我已练习过数次的梅花色,在纸上涂涂又抹抹,抹抹又涂涂,努力找回那最自信、最熟练的感觉,一笔一画,仿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嘴角不禁稍稍扬起。可看着看着,当年的自己也不咋样嘛,只是空有个“学过国画”的外壳。瞧瞧隔壁的明广同学,颜料在他的笔下肆意挥洒,勾勾点点,在其炉火纯青的国画技术下,一幅唯美素雅的梅花图跃然纸上,干劲有力的树枝,朵朵堆叠的梅花,似乎给人一种“闻得梅花扑鼻香”的感觉。看着他在宣纸上挥酒自如,心里不禁酸酸的,往日的不认真也点点浮现在我面前。多么美不胜收的国画!学习国画是一件多么享受和惬意的事情。当年的我怎么没体会到呢?要是当时能再认真一些,再喜欢国画一些,今日的我能否如他如一般?但往事如烟,一挥即去,所有事情都没得悔过,所有事情都不能重来。上周五回到家,我第一时间打开那堆了些尘的书柜,翻找着那幅老师送的工笔画,然后将它舒展开来。一幅细腻、别致的桃树图映入我的眼帘,我突然想起那个高高瘦瘦的国画老师,对了,他姓苏……今天突然写起了国画,是因为想起了明天的美术课,也想明白了我与国画的情缘,应该就是如藕断丝连一般吧!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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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这一次地理考试,我终于拿了全班倒数第一。“白彤惠同学,6分——”念我的名字时,我挺起胸,像被封衔一样从容地接受这个结果。-_-同学们哄堂大笑,地理老师为了加强幽默感给我取了这个绰号,但我并不反感。事实上,这个名字比我本人更为优雅。如果失败的时候你仍能够挺起胸,这本身就是你值得骄傲的地方。但我的内心由此却受到加倍的煎熬,看着同学们幸灾乐祸的表情,像被拖出去受刑的感觉。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完蛋了,再没有一点值得我骄傲的东西。当星宇把失望的眼神投向我时,我就被这目光从此彻底地推进了深渊——~O~^^中午,我独自在草坪晃荡。在围墙边的槐树后,李青浪(班里的帅哥之一)走过来,过来亲密地和我打招呼。“恭喜你!”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想哭,-_-但他的手是温暖而友好的。看见他,我得到了一些安慰。我只是偶尔拿了一次,大多时候,倒数第一是被他一个人承包的。他很像个男子汉,因为他看上去从来都是那么坦荡,无所谓的态度。每次考试完,他一位数得分的试卷就会被同学们到处传阅。而他竟然远远地坐在教室的一角,悠悠地笑。当然,他现在比我更高兴,因为一个以前成绩较好的女生成了他的垫底。他比我心里更容易平衡。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共同语言,我不反对和他做朋友。以前,我们从不搭理,我们属于不同阶级,我们只能理解自己的世界。现在,我终于沦落为“无产阶级”,体会到“穷苦人民”的苦难生活。微风吹拂着他飘逸的头发,他吹着烟告诉我,他早没心事读书了,应付完毕业考试,他就去上海滩发展黑社会。我有点骇然,我想他准是看多了旧上海滩的片子,不过,我知道他准行的。接着,他竟然说出了一句惊涛骇浪的话:哪一天我做了老大,要把白彤惠捉去当压寨夫人!O_O我惊异地望着他,他会这样做的。他说话时是有力量的,脸上的钢骨有点像齐秦,那个时候,他是《狼》粗犷的风格,那种暴力的美。据说,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坏的男生往往是最受女生爱慕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很可能是隐性的敌人。他怕我怀疑,又补了一句:对,就是你!)_(^天,他怎么就会对我有产生邪念呢?他的帅气是能够被每个人认同的。午间的风暖洋洋地吹着我们的头发,那些柳树和艾草在风中摇曳,织起一片绿意的清凉。多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就多了一份遐想。“对不起,我……”我说。“你放心拉,我不会伤害你的。^-~瞧你吓得!”李青浪拍拍我的肩膀说。从此以后,我们每天中午结伴游荡,那时午间校园广播一直放着齐秦的《狼》,很合我们闲荡时悠如的步子。我对李青浪也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它好像能够填补我灵魂的某种欠缺。那些在空气中漂流的烟云,浮沉幻变,像积雨云,又像是未来的朦胧指引。礼拜天的中午对于我来说,相当于复活节。知了的鸣叫让夏末发慌。父亲睡了,听着他欢畅的鼾声,我就有一种安全感。我中午不睡,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是真正意义的大人,我可以做自己任意想做的事。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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