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一次次地看到你的身影,矫健的身姿,不羁的性格,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慷慨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
马,本来能在无际的原野上奔驰,跳跃,咆哮,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觅食,而不用受到主人的驾驭,缰绳的束缚,但它宁愿不逞强,克制自己的烈性,顺从主人的操纵,慕求尽自己的能力把主人的要求达成,它从来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它就义无返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他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忠烈的战士,但当战争结束后,又有谁会怀念曾为他们英勇作战,舍身为主的忠心朋友——马。虽然人类只把马当作代步工具,为人类分担劳力的负担的畜生,但它却把人类视为自己要好的朋友和知己,它从来没有因为人类对它的重视的轻重而改变对人类的忠诚。
马,在现在21世纪已经不受人们的重用,取而代之的就是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马在现实生活中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但它没有因此就抹杀为人类服务的忠诚,它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若有一天人类需要它时,它便已最的力量为人类贡献自己,当人类不需要它时,它会无言地等待,从不向世人邀功,从不向人类夸耀自己的伟大贡献,只是付出,不问收获,直到它鬓发斑白,生命结束的时候。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看赛马
今天一大早,我就把爸爸叫了起来,催促他赶快带我去看赛马,好一领万马奔腾那威武雄壮之势,想一想就兴奋,虽然以前也看过赛马,但是那时还小,就只觉得好玩!
到了中午,我随爸爸一起来到了“东方马城”,欣赏那马儿矫健的身影。我和爸爸找了一个最佳位置坐下了,先欣赏了一段美丽的舞蹈和聆听了几首好听的歌曲,接下来就是我们尤其关注的赛马比赛了!快看!出闸了!那马儿犹如一道道闪电掠过天空,犹如一只离铉之箭划过皎洁的明月,快极了!快看二号马冲过了终点!我突然兴奋了起来,心中就只有一个字:帅!
我觉得光看没意思,就跟我爸爸猜起马来了。我说:“爸爸你觉得下一场哪一匹马可能赢,一人猜两匹,谁猜中谁赢!”好啊!爸爸微笑的回答道。我猜第二匹和第三批马,你咧?爸爸仔细观察了一下,说:“那就第九匹马和第十匹马吧!”我笑道:“第九匹马连闸门都不愿进去,一点也不听话,更何况跑起来!”爸爸不紧不慢的说道:“越是不听话的马越有实力!”我被爸爸打败了,彻底无语了。但是我和爸爸都怀着激动的心情看着!出闸了!讲解员大声说道,又说:“三号马领先了,领先了!”我洋洋自得对爸爸说:“怎么样,我选的实力强吧!”我选的也不比你的差!爸爸反驳道。就在这时,讲解员又大声说:“九号马超了,超过了三号马!”真的被爸爸严重了,果然实力不凡。我又惊奇的、情不自禁地喊道:“二号马超了,这叫‘深藏不露,露则一鸣惊人’!”冲刺了,突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十号马突然杀出,在最后关头获得了最终胜利!唉!我长叹了一声,真倒霉啊!不过,爸你运气也太好了吧!爸爸笑道,摆出一副架势,说:“承让,承让!”哈哈,哈哈。我们忍不住放声的笑了!
这真是快乐的一天啊!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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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我骑过奔腾的骏马,也画过骏马的外貌,可是我觉得徐悲鸿画的马更是栩栩如生。你瞧,这幅画上的两匹马儿你追我赶,玩耍得可开心了。前面的马洁白洁白的,后面的马乌黑乌黑的,真是一对“黄金搭档”。马背一簇簇毛就像它的一簇簇头发。马儿墨黑的尾巴像女孩们油亮的辫子在空中摇摆着。这幅画像两匹马儿在追逐、嬉戏玩耍,又像一匹马带着另一匹马去河边喝水,还像两只马儿在比赛谁跑得快。前面的马一边回头一边笑,马蹄咚咚响,仿佛在说:“快点呀!”后面的马回答说:“知道了!”说着扬起马蹄向前奔去,草地上留下一串快乐的马蹄声。徐悲鸿画的马真是出神入化,谁画的马能比得过他呢?25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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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喜欢在草原上自由地奔跑,强壮的四肢十分有力。它的颜色很特别,有的头上的毛是黑白相间的,像一顶黑色的帽子上绣了一半白色的针线。它非常大,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长着跟碗差不多大的嘴。马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它的速度很快,动的时候一眨眼就跑到五十米外了。静的时候一动不动地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鲜嫩的草。马群非常壮观,静的时候像缓缓飘动的云。动起来大地都在震动,马群所有的马似乎都像风一样的跑过支,只有比较老的马在后面一点。我想骑马,伯伯达成了我的心愿,给我挑了匹小马驹让我骑。骑起马来看起来真威风,我很想跟小马驹做朋友,要想成为马真正的朋友,就让它自由的奔跑,殷它放回大草原,那样它会跑得更快。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3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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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蝉依旧不知疲倦地唱着歌,夏天的炎热在这近乎枯燥的歌声里渐渐蔓延开来,偶尔有凉风袭来,然而吹到脸上还是热乎乎的。伊在一针一线地绣着一个荷包——上面是一对戏水的鸳鸯。这通俗的事物,超凡脱俗的伊喜欢。针线像蝉的歌声一样,不厌其烦地一起一落。伊的头上又一次满了汗珠,于是伊停了下来,拿出那块丝绸手绢擦汗,看到手绢,伊笑了,疲惫一扫而光。这手绢……可不是吗,他也是很细心的,是不是?伊仰起酸涩的脖子,看到满窗葱茏的深绿,一种快感油然而生。多么美妙啊!……“奶奶!奶奶!”伊被这熟悉的喊声换回现实,不等伊回过神来,黑暗吞噬了眼前的世界。“奶奶,奶奶,那匹……那匹马又来了!”四岁的孙子气喘吁吁地跑来报告。伊猛地清醒过来,是他,是他回来了吗?“小轩,你怎么又跑来捣乱,奶奶在睡午觉呢!”九岁的孙女搬出大人的模样。“是那匹马又来了嘛!”“你再这么不懂事,小心爸妈打你……”……连声音也渐渐模糊,思绪被梦幻的烟雾托起,三十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德馨,等着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胡兵骑在高高的马上,一身绿色的军装,肩头上的金星闪闪发亮。听到这,德馨有些恍惚。梦中一般的他们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场这样的离别剧,好在仿佛这只是戏剧而已,重聚终是美好的结局。心中依然难忍离别,德馨仰望着高高的胡兵,抑制住泪水涟涟,咽回去了要说的话,咬住一个“嗯”字。胡兵策马而去,消失在扬起的黄土中。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朦胧中又是他迎娶她的那一天——他始终是骑着高高的大马的兵,她始终是那个默默努力上进,为部队默默做着后勤工作的乡下丫头。那样,一直仰望,一直仰望着,做梦也在仰望着,忘记了哪一天,他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伊面前,问伊愿不愿意做的他的妻子。他似乎也是不自信的,局促的脸庞微微有些发红。那一刻,她突然觉得他和她是一样的。想到这,伊又甜蜜地笑了,的确,像做梦一样啊……伊恍恍惚惚地飘回了家中,掩上房门,一时还未从回忆中走出来。伊准备在他回来之前为他做好那个鸳鸯荷包。天是那么的热,蝉的声音响亮得发烫。“哐”地一声巨响,大门被撞开了。伊浑身一颤,本能地向后退着。“哼!那个胡兵有什么好的!这次又去了前线。好啊,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钱地主用牙签挑着闪闪发亮的金牙,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伊虽然柔弱但刚强,定了神,不屑地说:“原来是美国的走狗!这里不欢迎你!”“我不是来做客的,是来做媒的!”加入了美国商会的钱地主狡黠地回答,为他的机智对答,得意洋洋地哼起了小曲。伊心里一惊,“你……你很快也会被消灭的!”想到前几天的血案,伊心里已经没了底气,慌乱的眼神已经藏不住她的不安。“我就喜欢你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怎么,我亲自来迎娶还不愿意?不然……”钱地主阴险一笑,“把你眼睛给我也好。”“卑鄙!”“把彩礼留下,我们走!”人走了。伊面对着六个红色的大箱子,脑子里却回荡着“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的话,难道……他什么都做的出来的,不,兵那么厉害,不会的……伊想到了死亡,为了胡兵……不,我要留下他!伊抚摸着肚子,暗自做下了决定。“这女人……真是疯了……”地主的仆人,看到这场景,惊慌逃走了。伊的眼睛鲜血淋淋,但她是微笑的——再也不会有人觊觎她的美色了。兵,伊坚信他对她的爱。王大婶闻讯匆匆赶来,“傻孩子啊……”,除了这样说,王大婶也没有办法,只能暗暗诅咒这万恶的地主快快被消灭。从此,王大婶一直照料着伊。不久,伊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听王大婶说,他和兵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伊很开心,王大婶却暗自垂泪。很久,很久……都没有了兵的消息。伊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一直等待,等待。抗美援朝胜利了,伊依旧没有等到消息。两年后,却等来了迟到的遗书。他的同伴说,兵没有写地址,辗转找了很久,才找到。……······伊什么也听不见了,她晕倒了。所有的希望崩塌,在她决定去陪伴兵的时候。一声熟悉的马的叫声,她犹豫了。胡兵的同伴,把马牵来,告诉伊,这是胡兵的马。伊摸索着,柔顺的鬓毛在手心里暖暖的,伊贴着马的脸颊,再一次决定活下来。王大婶和兵的同伴都松了一口气。可是,不顾王大婶他们的阻拦,伊却把马放了。伊没有绝望,只是眼前的黑暗更加浓重。意外地,第二年夏天。马儿自己跑回来了。夕阳下,头发花白的伊,久久地抱着马儿,马儿温顺地低下头,轻轻地舔着伊。伊听到了兵的声音,兵要她好好活下去。从此,每年夏天,马儿都会自己跑回来,陪伊静静地呆一下午,然后离开。近几年,伊发觉马儿已经老了,每年夏天她都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然而,马儿每次都像约定好般地准时出现。今年,已经是第三十年了。伊叹了口气,颤巍巍地由孙女孙子扶着,去看那匹马。伊摸索着,这匹英俊的年轻的小马。终于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高二:扉良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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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了,我和爸爸妈妈来到太白山,在这里交了一个忠实的朋友——马。我们来的马场,看见马儿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在海一样宽阔的草原上驰骋,我喜欢雪青马,总觉得它有大将风度,身披白色的皮毛,背部点点青斑,上肢修长舒展,十分潇洒,活像从徐悲鸿画上的偷偷跑下来的,每当我走近马槽,它便会停止咀嚼,抬起头来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在大人们的帮助下,我骑上了这匹雪青马,缓缓的向前走去。有一个阿姨陪在我身边,保护着我,阿姨告诉我骑马的诀窍:“上坡要弓着要腰,下坡要向后仰。”渐渐地,我熟悉了马儿,马儿也熟悉了我,随着马的节奏,上下起伏。我慢慢闭起眼睛,想象这匹雪青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驰起来,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那该有多好啊!时间在眼前流过,不一会儿,我又回到了马场,下了马,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在旁边抓了一把青草喂它,它很高兴,用脸蹭了蹭我,之后几天,我每天都会来看它,每天都喂它一把青草,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喜欢马,因为马的精神,正如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写的:“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我爱这匹雪青马,它那拼搏进取,力争上游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45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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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一种伟大的动物,“有马日行千里,无马寸步难行。”马一直是我们主要的代步工具,而它的博大精神:豪迈彪悍和忠心耿耿,也值得我们赞扬。马是豪迈彪悍的。在各个诗人的笔下,马也有豪迈彪悍的品质。陆游的诗《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有这样一句:“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诗人写了自己在梦中骑着一匹披着铠甲的战马,驰骋于冰封的湖面,奔向远方的战场,赶去为祖国效劳。这首诗中的马豪迈彪悍,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它不惧严寒,浴血奋战,不怕刀枪箭斧,勇往直前,值得我们敬仰。要说到马的豪迈,还有一件艺术品是不可遗漏的。那就是中国青铜艺术的奇葩——马踏飞燕。它出土于1969年,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整匹马仅有一蹄落于支撑物,三蹄腾空,找到了重心落点,造成稳定性,用这种浪漫主义的手法烘托了骏马矫健的英姿和风驰电掣的神情,给人丰富的想象力和感染力,既有力的感觉,又有动的节奏。它昂首奋蹄,鬃毛飞扬,精神抖擞。马耳短,四肢长,蹄子坚硬,脚下踏了一只飞燕。肌肉强健,腹部圆实,四肢刚健有力,雄骏,矫健,轻疾,把骏马的彪悍豪迈表现得淋漓尽致。马的另一个代名词——忠心耿耿在臧克家写的《老马》中也体现出来了。“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这里诗人写出了老马虽任务繁重,但毫无怨言,一心为主人服务,始终是“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它从不发脾气。尽管活又苦又累,它也只愿为主人效劳,真是匹任劳任怨的马啊!早在三国时期,马的忠心便已记载下来。当刘备为了逃离危险而不慎深陷水潭,无法自拔时,它的坐骑的卢马就显示出了他忠心耿耿的品质。它猛地一纵身,跃起三丈高,跳上对岸,不顾一切的奔跑,“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飞速越过危险地带,带刘备逃离了险区。故事中的的卢马是人人称颂的好马,把主人看成自己的命根,忠心为主。辽阔的草原上,有马儿自由驰骋的身影;残酷的战场上,有马儿勇往直前的身影;激烈的赛场上,有马儿奋力奔跑的身影。马儿代表忠心耿耿,代表豪迈彪悍!马匹有价,但精神无价,马儿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8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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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我非常喜欢马,这是因为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又是属马的,还有一些好马不断吸引着我们,像岳飞的“白龙马”,刘备的“的卢马”,关羽的“赤兔马”……它们英勇善战,奋身救主的情景不时的闪动在我的眼前。马长的英俊帅气,马的脸有点长,两只耳朵直竖立在头顶,一双水汪汪像黑宝石的大眼睛,在脸上显得炯炯有神,马脖子后面长着长长的鬃毛,显得很潇洒。马非常强壮,每当马跑起来的时候,腿上就会呈现出一块块腱子肉,真想一名出色的运动员。马在野外生活,是属于群居动物,彼此互相照应,让马觉得更有安全感。圈养的马匹,有的虽然一匹马住一个马厩,但是马也非常需要同伴。通常在马场内养一些其它的动物,如狗、山羊甚至驴子等,也可以作为马的同伴。一群生活在一起的马之间,是非常有阶级意识的。通常一群野马之中,会有一匹公马为首领。圈养的马匹之中,也会有一匹骟马或母马为首领。两匹马为了争首领的地位,或是新来的马要挑战首领,通常会打一架来解决。当然,两匹公马要争一匹母马,也是要打一架的。年轻的马在一起,常常会互相追逐、踢、咬,这并不是真正的打架,而是在玩乐。从玩乐中学习沟通与相处的技巧,这对小马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马很朴实,从来都不想吃一些山珍海味,只是吃一些草就够了,它也会任劳任愿的为人们工作。马是战士们忠厚的朋友,无论是枪林弹雨,它也会驮着主人,奋不顾身的冲出群围,绝不退缩,直到获得胜利。如果主人受了伤,自己也很危险,它绝不会丢下主人,也不会投靠敌人。虽然马对主人忠厚老实,但是对敌人就会冷酷无情或者不吃不喝直到死去。伙伴们,看出来了吧,马的忠诚,马的拼搏精神,马在群组里的互相照应,是我真真爱马的原因。6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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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这次放假我们一家抽了四天时间,去了巫溪著名风景区红池坝游览,清澈见底的西流溪,美丽迷人的红池、色彩缤纷的花海、还有那彩带……这些景色都让人流连忘返。可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道靓丽的风景——马。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是身材高大健壮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美丽的。它的耳朵长得刚好,不大不小。马的鼻孔非常大,应该能塞下4只笔。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远方,仿佛整个草原就是他奔驰的地方。每匹马都有四条有力的双腿,带着它的主人在草原上狂奔。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它的尾巴却很适合它。因为它的尾巴向两边摆动,能有效地帮它驱走蚊子和苍蝇。马的皮虽然很坚实,又长满着密密的毛,但它却很敏感,所以蚊虫让它很苦恼。这次我特地去观察了马吃草的样子,它们吃草时非常有趣。马儿吃草时,先用嘴使劲扯,把草连根拔起,然后在嘴里嚼一两下就咽下去。我很好奇,马为什么嚼一下就嚼烂了呢?我去问妈妈才知道,原来马有3个胃,它第一次吃的时候,就把草装在其中一个胃里,然后晚上它饿了,就把早上吃的草返到嘴里,再慢慢地嚼。当我们去西流溪骑马时,我发现马和人其实是一样很有性格的。爸爸选了一匹白马,当白马的主人把它拉到路上时,开始它还是很听话,在主人面前尽显它的本领,让它跑就跑,让它停就停,走了一段路的时候,偶尔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嘿嘿,它就会慢悠悠的散起步来,发现好吃的还会吃点东西了再走。但是当你扬起马鞭,使劲地抽它,它还是会加快步伐向前奔去,只是没有原来那么积极了。这次去骑了那么多次马,我就觉得马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你和它呆上一段时间,它会越来越听话,会和你慢慢成为朋友。红池坝,我一定会再回来,再次骑着骏马在草原上驰骋。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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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人想得到一匹一日千里的好马,但他只得到了一匹劣马。之所以说这匹马是劣马是因为它不能一日千里。于是这个人便丢弃了这匹劣马,他对别人说:“我丢弃它是因为我有更高的追求,不想要好马的骑手不是好骑手。”于是他继续寻求自己中意的好马,可是世界太大了,光凭他的双脚是无法走很远的,最终此人没有找到自己的马,而别的人却骑着在他眼中是劣马的马找到了真正的千里良驹。这个人没找到好马不是因为他不懂马,而是因为他既分不清真正的好与劣,又不懂得利用现有的条件。生活中人们总是被拿破仑的一句“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左右。父母常常问孩子:“别人能拿第一你为什么只能拿第二?”教练常常问运动员:“别的人能拿金牌你为什么总也拿不了?”言下之意是:不想得第一就是没有前途。战场上也有好马和劣马之分:能驮着骑兵走向战场的马就是好马,相反的不敢上战场的马就是劣马。东西的好与坏大多不是在对比中产生的,而是在于它是否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拿破仑还说过“不以小事为轻,而后可以成大事。”这句话到可以做为上面那句的补充。凡事从小事做起,往往小中能见到大。将军也不是天生的,他也要从士兵做起,也需要从战火中磨练自己,只有先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他才有可能被提拔成为将军。骑马的人,自己跑得并不快,但可以到达千里之外;乘船的人,并不一定会游泳,但可以穿过江河。君子并非智慧异于常人,只是善于利用事物而已。没有人是一步走到完美的,所以我们先要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起点,再在这个起点现有的基础上去努力,从而达到更高一层的目标。虽然劣马不及好马能日行千里,但也可以日行四、五百里,寻马人虽然懂得相马,但他不懂得利用马,因此最终还是无马可骑。6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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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马古往今来,多少诗人赞美了奔马的英姿,早在三国时代,魏武帝曹操就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的名句;唐代的李太白也写下了“扬马激颓波,开流荡无垠”的赞诗,激励人们上进。更有不少书画家为它发挥了绝技。我国著名的书画大师徐悲鸿先生所作的《奔马图》便是其中的代表。徐悲鸿先生一生画了许许多多的马,他画的奔马,笔墨淋漓潇洒,个个趾高气昂,神采奕奕,令人叹服叫绝。而我面前这副《奔马图》。作于1941年秋季。日本侵略中国之时,中国正陷入痛苦与灾难之中。看着自己的祖国正遭受这样的痛苦,人们在生不如死中度日,热血在他的心中沸腾,他拿来纸和笔,连夜画下了这幅激人奋进的《奔马图》。以抒发自己的忧急之情。这是一匹正在广袤的土地上飞奔的骏马,画面简淡、高逸,用笔泼辣、凝重,均为徐悲鸿先生独到处。整匹马为粗墨与细墨所勾勒,显得栩栩如生,好似活的一样。马头高高昂起,头顶的鬃毛迎风飘动。马脖子被粗粗的水墨线条勾勒,显得百般精神。马腿的直线细劲有力,有如钢刀,力透纸背,而腹部、臀部及鬃尾的弧线很有弹性,富于动感。前伸的双腿和马头有很强的冲击力,仿佛要飞起来,破纸而出。这件作品不仅从外形显出奔马的神骏和壮美,更重要的是他的马成为了正在觉醒的民族精神的象征。当战士看到这副《奔马图》时,仿佛自己就是这匹飞驰的骏马,呼啸着要把日本鬼子赶回东洋老家去,让我们的领土不被侵略。现在我们看《奔马图,感觉画中的骏马像我们伟大的国家一样,正在腾空飞速前进。奔马,令我神思飞越,生发出朝气勃勃、奋发向上,好好学习的力量。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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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马山东临清有个姓崔的书生,家境很贫穷,连围墙破损也无力修补。崔生每天早晨起来,常见一匹马躺在附近的野草里,那马黑毛白花,只是尾毛不整齐像被火烧断了。崔生将它赶跑,但到夜间它又来了,谁也不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崔生有个好朋友在山西,想去拜访他,但两地相距遥远,自己又没养马,于是,他想到了这匹无主的马。将它套住牵回家后,配上马鞍辔头。临走的时候,他嘱咐家人说:“假如有来找马的,就把我去山西的情况如实告诉他。”上路以后,马飞快地跑,一眨眼就跑了上百里路。夜晚也不怎么吃饲料,崔生怀疑它累病了。第二天就勒紧马缰不让它跑得太快,但马又嘶叫又喷沫,崔生只好松开马缰,任它飞驰。到中午时就赶到太原。崔生骑马在太原的大街上行走,旁观的无不叹赏称赞。晋王听说后,愿出高价买它。崔生恐怕丢马的人会来找寻,不敢出售。过了半年,一直没有听说寻马的消息,便以八百两银子的高价把马卖给了晋王府,自己另外买了头雄健的骡子骑回家来。后来,晋王有紧急要事,派一员校尉骑着那匹马到外地出差。但那马没走多远,就独自跑掉了,校尉一直追到了崔生邻居家门口,眼见马进门后便不见踪影。校尉就向主人索取。主人姓曾,他实在没有看到马的踪影。校尉不信,走进曾的房间,只看到他家墙上挂了一幅赵子昂画的马,其中一匹马的毛色与崔生卖的那匹马的毛色完全一样,尾巴部分被香火烧坏了一点,才知道这匹马是个画妖。校尉因无法向晋王交差,准备到衙门去告曾某。这时崔生用卖马的本钱,做生意已经积累过万。他自愿代曾某将八百两银子交付校尉。曾某很感激他的恩德,却不知道崔生就是当年把马卖给晋王的人。6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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