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
她立在蛋糕店门口,凝望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忘记自己的梦
想。
进去后,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便迎来上了,笑着向她推荐店里的新款蛋糕。她目光黯淡,面带倦容,木讷地说了:”我只想忘掉自己的梦想。“那女子毫不介意她的失态,说:”你今年多大了?“”17”。她淡淡地回了一句。那女子一脸尴尬地说:"不好意思,我们店
只向成年人出售遗忘蛋糕,您还未成年,还是请回吧。"
她一个人走在深秋的街道上,回想起三天前父亲对她说的话:”孩子,对不起,都是爸爸没本事……不能给你买下那架钢琴……你妈走得早……我埋头苦干一辈子挣的钱,也就只够你和弟弟妹妹的学费,额外的钱,爸真是一分也拿不出来啊……"她咬着牙,强忍着泪水,抬起头,努力扯出一个笑脸,哽咽着对爸爸说:"爸,我知道,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弹钢琴,更何况它……贵得……有点离谱呢……"许久,爸爸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佝偻着背,出去了。望着父亲瘦小而蹒跚的背影,她再也忍不住了,趴在书桌上嚎啕大哭。
她在电视上看过这家店,这是一个利用高新技术可消除人的痛苦记忆的蛋糕店,她要删掉的就是她童年的记忆。她的母亲是一个小县城的音乐教师,母亲对她的启蒙教育,就从带她去弹琴开始。在懵懵懂懂中,那美妙的旋律中,她像一个快乐的天使,她很满足,甚至不知不觉间就爱上了那个庞然大物——钢琴,希望以后成为一名钢琴家。一场始料未及的车祸降临,夺去了母亲的生命,也摧毁了她的梦想。从那之后她再也没弹过钢琴……每当她路过一个琴行时,总是会被那悠扬的琴声吸引,橱窗里的那一架架钢琴就像有一种魔力,她是多么渴
望得到它,连梦中都被琴声陶醉……
他又想起了父亲为这个家操劳、忙碌的背影,农闲时去工地做小工,什么脏活、累活没干过?汗流得多,工钱要不回来的时候也多……她又折了回去,站在那个蛋糕店门口,等待。这时有人路过,她就跑过去恳求那个人,说:”请帮我买一块遗忘蛋糕好吗?我付给您钱。”不一会儿,那个人就递给了她一块蛋糕。回家的路上,她拎着那块蛋
糕,仿佛有整个世界那么沉。
回到家,她只顾一口一口地吞下蛋糕,好让那段记忆飞到九霄云外。但弹钢琴的那段时光,就像一部电影,又一次浮现在眼前……
遗忘蛋糕店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那个她所痴迷的梦想。
痴迷
接近痴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从单纯地喜欢亲爱的Justin Bieber的歌,变成了他的忠实Belieber(他的fans的名称)。妈妈说我追星追得都快疯狂了。
无聊时,我就会上贴吧,看看他的最新消息,他的自传已经被我翻得不下五遍了,但每次都是百看不厌。有时他写的内容我都能背住了,但还是继续往下看。他的每首歌,每一张专辑一出,我便会马上下载下来听,直到熟记于心为止。我现在可以默写出我认为好听的他的所有的歌,还可以报出他所有的专辑名称。
有一天,微信里的新闻说Justin吸毒了,得知之后,我一遍又一遍地听他的歌,听着听着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哪个喜欢恶作剧,阳光的Justin怎么会吸毒呢?虽然他那个时候事业正处于低谷,但也不至于吸毒呀!以前也不是有段时间处在低谷吗?但他不是挺过来了吗?这次怎么会……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查了一下,还好,不是他,是一个长得与他极其相似的巴西男孩。不过,即使他吸毒了我也会继续喜欢他的,直到他退出演艺圈。
当我得知10月5日他会来内地时,兴奋了好久,还开始存钱,打算去买门票。可得知那说不定是传闻时,伤心得一上午不和人说一句话。妈妈说我追星追疯了,他来内地,去上海,又不是来温州,有什么好伤心的,而且10月5日还远着呢。
为了读懂他自传的原版(英文版),我现在正在努力学习英语,因为我觉得英文版才能使我真正地了解他,毕竟中文版是翻译的,英文版才是他自己写的。而且我想等他巡演之后,用英语写一封信给他,不过前提就是先要学好英语。
当我开始成为Belieber,开始追星时,我便越来越疯狂了。他的喜怒哀乐成了我的喜怒哀乐:他高兴我就开心;他难过,我便跟着伤心。我是接近痴迷了,还是真的痴迷了呢?估计这个问题我自己都不知道。
相似题目
-
痴迷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800字 初二
-
痴迷常常会在朝霞似火的傍晚,轻捧书籍。晚风拂过微褶的书折,仿佛这世间仅我一人。真论起我奇妙的阅读经历,则更多的是偶然成分。小时候仅仅是喜欢听故事,后来却爱上文字间奇妙的组合。情至深处时还会咂咂嘴,抚摸着经历岁月变迁、骨骼分明的文字。分明组成一幅鲜明的画卷。在静谧的乡村晚间,伴着温柔干净的凉风,裹着身躯的每一寸,携手并入书中的世界。直到后来沉沦书籍,如同献祭一生的灵魂与羁绊。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后,迈着匆匆而又急切的步伐踏进家门。哥哥哭笑不得地望着浑身湿透的我。我紧紧抱着怀中的两本书,自书中涌出的丝丝热量,从指间传递,涌向心脏。踌躇紧张地低头看了看,还好,还好,滴水未沾。一路的颠簸与劳苦,似乎也随着胸口温暖的书籍烟消云散了。额头前紧贴着湿漉漉的刘海,垂下来的发丝几乎遮挡了我的视线。抓住袖口蹭蹭满是水珠的脸颊,复又小心翼翼的捧出书籍。扉页早已泛黄,似在无声沉吟它辉煌的过往。我五指张开,却只敢轻盈的用手心轻触,如轻抚吹弹可破的光滑洁面。许久后哥哥望着早已被风雨摧残了发型的我,又想起我房间床铺上摊开的书籍,长吁短叹:“简直像个疯疯癫癫的怪人!”我抱着书满足又得意的笑了起来。浮生几许,总有千千万的人努力摒弃杂念,只为寻找心中的极乐净土。王小波曾说过:一个人只拥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季羡林先生也曾每日独自在林间三个小时,伴林侣鸟。我常常会反思,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痴迷于这个世界的伟人。与自己独处,热爱整个世界。这才是最高级别的痴迷了吧。仲夏夜,尤为小雨淅沥后,如洗涤世间浮尘。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品读古典书籍。又如茗茶,细呷淡淡,唇齿留香。云波流转中仿佛是一片崭新的世界。手随心动,指间略过书页,连续而无止的世界,终于为我启开一处小小而细狭的入口。虽有“美人如花隔云端”般虚无缥缈之感,但雾里看花,又是心灵的极致安逸。只见美人芊芊素手,眼波流转间嫣然一笑,天地黯然失色。我直直的望着她,目光相触间,心灵似乎跨过了万水千山。梦回大唐,侧耳倾听,属于一个时代的呢喃轻语,辗转而至。思绪回转时,手心潮潮的早已沁出汗水,长舒一口气,竟如穿越一般。摊开了书页,我抬起头。满天繁星,一颗又一颗,似散落在肩头,咫尺天涯。竟与书中的那绝美世界渐渐重合。恍惚间又望见书中的悲欢离合。头晕目眩,是真是假,是梦是幻。紧闭双眼不愿睁开,酣畅淋漓。终于低头抬起手腕,看夜色在手表指针上盘旋。沉迷间早已忘却了时间。晚风缱绻地抚过发丝,微褶的书折依然明亮。可满天繁星,只徒我一人,如痴如迷……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 高二 记叙文
-
痴迷外婆是个“土地痴”。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十有八九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800字 初三
-
痴迷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痴迷800字 初三
-
痴迷“女儿,起床了。”妈妈又一次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刚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一缕朝阳,而是床边的书。猛然间想到昨天晚上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顿时困意全无。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到窗旁,静静地阅读。吃饭时间要到了,我却全然没有饥饿之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这句话正应了我这个状态。耳边又传来妈妈熟悉的声音,“女儿,吃饭了。”我赶忙应了几声,但仍没有放下书。十多分钟过去了,妈妈的声音一次又一次传来,“女儿,快点来吃饭。”这时,我才端着书走到饭桌前,忙吃了几口饭,又想离开。妈妈叫住了我,问我在干什么,这么用功。我一说在看书,而且是课外书籍,她就开始了唠叨。说我不吃饭,不学习,只知道看闲书。打开书籍,妈妈的声音居然被“屏蔽”了,听着她的唠叨,我把最后一部分也看完了,与妈妈讲起了道理,我说:“这些书并非闲书,古人说:‘胸有诗书气自华。’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读出了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意志;读《鲁滨孙漂流记》,我看到了一个人又在砍伐大树制作回国的船只了;读《史记》,我看到一位位仁人志士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上计轩辕”,文王、仲尼、屈原、左丘......”妈妈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别说了,快点吃饭吧。”我早心里暗暗想着,“现在有为明星、游戏、足球、电视等等而痴迷的人,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喜欢读书的小人物。相比那种不切实际的追求,我想要的书籍还是可以握在手中,放在头脑中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在古代是仕途的必经之路,而现在十年寒窗苦读只为那一朝的金榜题名。痴迷于读书,如在探求宝藏,或许那路上荆棘密布,或许那路上有冰雪寒冬,但是只要把握住机会,坚持不懈地阅读,我们定可以看到书中的“颜如玉”、“黄金屋”。我只是一个痴迷于读书的小书虫,700字 高一 记叙文
相关推荐
-
痴迷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800字 初三 议论文
-
痴迷我深深迷恋着的,是那早春刚开的桃花。你看,这一朵,像极了一只刚睡醒的小精灵。懒洋洋地舒展着身子,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打量着还透着丝丝寒气的早春大地。花瓣儿缓缓地张开,粉红色的水润肌肤上似乎还残留着早霜打下的露珠。当明媚的阳光拂去这层薄雾,跃入眼帘的,俨然一位美貌的花中仙子。微风吹过,瞧,她好似在笑了。我是如此地痴迷于这早春的一抹清新色泽啊!于是,我早早地从果园折下一枝,插在了我的窗台上。呆呆地望着这枝桃花,想象着躲藏在桃花里的她,该做着怎样甜甜的美梦。是期盼着花期的到来,还是幻想着结果的欢快?总之,我是那样的喜悦,甚至幻想起她开花的那一刻,我的窗台会因为她,而变得怎样的灵动与活泼。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痴痴地望着花瓶中的水以及这孕育着美好梦想的桃花枝,我暗暗祈祷着……一天两天过去了,没有动静,我耐心地等;四天五天过去了,仍没有动静,我慌了;十天的时候,我的心彻底的失望了。望着不动声色的桃花枝,我忽然明白:怎么可能开花呢?不会了呀!辛苦孕育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美梦,早已在我折断她的那一刻破碎!她明白,无论如何努力,她再无法拥有结果的权利。春天对她而言,已经没有了意义。既然如此,又何必开出那华而不实的花朵呢?!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愧疚的深渊、痛苦的幽谷……没想到,我错了。次日清晨,春天似乎来到了我的窗前。她,开花了!一片一片的花瓣缓缓舒展。那样的漫不经心,又那样的欣喜若狂。这花瓣不是粉红,而是莹白,且薄如蝉翼。虽只有一朵小小的花,但却足以将幸福灌满我的内心。我痴迷地望着这早春的礼物,思绪一下子随她飞扬起来。是啊,她又为何不开花呢?既然春天来了,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享受这明媚的春光呀?!结果固然重要,但更有意义的是过程。不是吗?只要抱着希望在春天盛开,那她已经足够美丽的了。又何必太去在意结果呢?!生命也是一样,结果也许迷茫,也许残忍,但我们一定要抱着希望去迎接每一个清晨。只要奋斗过,努力过,纵使最终失败,那又怎样呢?!就像寓言中那个挑夫的破桶,纵使滴水不剩,也可以欣赏到过程中的满眼春光啊!想到这儿,我更加痴迷于这早春开在我窗台上的桃花了。不仅仅是因为她本身,更重要的是因为我深深痴迷于这背后所蕴藏着的人生哲理: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过程!800字 初三 记叙文
-
痴迷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600字 初三 记叙文
-
痴迷夕阳红脚步不由得向西方迈进了,望向那片渲染似的红,忽得忘记了所有的烦忧……——引子我拖着一颗疲惫的心,拉着沉重的行李,向家的方向走去,拿起手机把耳机放到耳朵上,很累,真的很累……这是中考的前一段时间,在学校的每天在书山里漫游,和朋友整天开着无聊的玩笑,顶着两个“熊猫眼”趴在课桌上……我不是一个好学生,荒废了这三年里不知多少日子,只是在命运将要让我看到代价的时候。我慌张了,我真的想问问自己,这三年,我都做了什么?脚步越来越沉,是心累还是行李太重?微微抬头,远方,一片鲜丽而不是妖艳的红色,吸引住了我的眼球。它是那么的美,美得让人如此陶醉,美的无法用词语来形容;它是那么的令人痴迷;它是鲜丽而不是艳丽的美,是安详而不张扬的美,是婉柔而不华贵的美……它的美,让语言显得苍白了;它的美让尘世显得不堪了;它的美,让我的心,安详了。我向它靠近着,靠近着,脚步轻了,我感觉到有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感受到旁边的河水在流动……这是我麻木了不知多久的心,很久没有注意的。找了一片河边的草地坐了下来,把行李放在一边,看着那片令人痴迷的红色……心,放松了。我想起了这三年。初一,我带着孩子气,踏进初中,望着未来的路欣喜而又紧张,我努力地学习,努力地进步。初二,我开始逃课,开始整天看小说,开始堕落,开始荒废青春。也开始经历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难忘的成长。成长,很累,很疼,它总让我们经历一些不愿意而又不得不面对的事。初三,那是我最摆不清位置,看不准方向的一年,对未来的迷茫,对曾经的无奈,对现实的逃避……草地很软,软的似乎感应到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在那里渗出水来;夕阳的红晕,渲染了眼眶,潮湿了被微风一遍遍轻拂的脸颊……似乎是把所有的疲惫都发泄出来了,那一刻,望着那片红色,我似乎找到了前进的力量和方向,那片红色,给了我一种勇气和信念,太阳总会有落下的时候,但第二天早上又会散发出新的活力和光芒……从那以后,我对夕阳红有了一种无法表达的痴迷。当心累了,看一下那种红色,让心醉了,让心放松了。当遇到事情退缩了,看一下那鲜丽的红色,给自己力量,给自己信心。当以为没有希望了,看一下那下落的夕阳,它的寓意不是绝望的消失,而是憧憬第二天的新生!时间的沙漏不停地运作着,远方的那片夕阳红最终被黑暗取代了。没有什么的。第二天,让我们一起憧憬新生的太阳,一起向往新的生活!900字 初三 叙事
-
我的痴迷_随笔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500字 初三
-
痴迷作文当我第一次听到它的声音,我就恋上了它。苍凉里不乏希望,柔弱里不乏苍劲,浑厚里不乏柔美。寻着声音,只看见一个女子坐在那儿,手指在琴弦上上下翻飞,另一只手力度恰好地握着弓,那如流水般滋润的声音,便从指间、琴弦、弓中流泻出来。那是触动心灵的声音。于是我决心一定要学好这个乐器——二胡。它的外型也是深深令我着迷的。当第一次抚摸它时,那粗糙而有质感的蛇皮,那用竹子镂空的音筒,那粗细分明的琴弦,那微微弯曲的弓,那同样用竹子做的光滑的琴身。我就像在抚摸一件艺术品一样,享受着指尖的触感,却又不敢用力,生怕给它添上一点瑕疵。当我第一次学会《二泉映月》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它。这大概是最配得上二胡的曲子了。当我是手指间流露出《二泉映月》的声音时,那种悲伤的旋律中掺杂着一点希望,时而慢如小泉,时而快如江河,时而低如沉吟,时而高如鹤唳,时而悲,时而喜,时而忧,时而乐……当这苍劲有力的二胡声划开寂静的夜空时,我被令我着迷的二胡声带入了另一个世界。我看见了阿炳。他戴着那墨镜,手持一把二胡,独坐二泉旁,拉起了一曲《二泉映月》。月光倾泻在泉中,也倒在了他的身上。在夜色的掩映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而他的二胡声却无法被夜色掩盖。我竟从那悲凉的曲子里,听出了些许对光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阿炳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他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被疾病缠身,被贫困拖累,被生活中的困难折磨得体无完肤。但他是一直向往光明的,他希望未来的生活,也如今夜月光一样美好。一曲終,我又被拉回现实世界。看着手中的二胡,我微微地笑了笑:我竟痴迷到这般地步,拉一首曲子也联想到这样多的事。那时我感觉,二胡注入了阿炳的魂,于是我痴迷中又多了敬佩。我开始离不开二胡了。一有空便翻开二胡书,拿起二胡,拉上几首曲子,有时一拉就是一两个小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被隔离开来。我开始对二胡声音特别敏感,每听一首曲子便会细细侧耳寻找那熟悉的声音,一旦找到,就一阵莫名的激动。在街上,偶尔听到街头卖艺人拉二胡,便会驻足倾听许久,就算没人在旁边,也会细细点评:嗯,这《赛马》的激情还欠缺了些。手机里也存了许多二胡曲,心烦时便会听一听,也就静了下来。我对二胡的痴迷大致如此。二胡几乎成了我的信仰了。痴迷作文800字900字
-
痴迷网络艰难的路程。总是让人感到心酸。这段时间有些矛盾,想离开网络。可是又有太多的不舍。生活中的重担,和一些琐事总是折磨着一颗脆弱的心灵。总是想写些说说,写些日志来放松自己。因为网络可以缓解一些波动的情绪。因为空间可以舒展内心的疼痛。每天看着好友们的无限关心,和真诚祝福。会给忧伤的心带来很多的慰藉。或许很多人认为网络只是虚拟的,可虚拟的网络里又隐藏着多少的真挚情感。和无限的牵挂和关注。多少人在网络上成为恋人,多少人在网络上成为知己。多少人在网络上默默相伴,多少人在网络上心灵相守。网络让人留恋,网络让人难忘。网络让人忧伤,网络让人惆怅。生活中现在很多人或许都离不开网络,网络吸引了无数人的心。但是网络也伤透了无数人的情。多少人因为网络妻离子散。多少人因为网络夫妻不合。多少人因为网络生命逝去,多少人因为网络人财两空。网络的确是让人沉迷,网络也的确让人迷恋。而我似乎每一天都离不开空间,离不开好友们的陪伴。每天早晨起床睁开眼睛就是打开手机打开自己的空间,品读好友们的留言和评论。去好友空间留言和评论,欣赏好友们的空间美文。这种习惯似乎已经成了生活中的规律,难以去更改。我喜欢写文字,更喜欢品读好友们的文字,阅读一篇美文,总是让人爽心悦目。我也每天会写些简单的说说。还会坚持几天写一篇日志。自幼喜欢写作的我总是对写作很感兴趣。也许是天性,也许是爱好。文字今生似乎与我有缘,我自认为不论文字是否优美,能写出一些人的心灵,能写出生活中的哲理。能够感动别人就是一篇好文章。无论词语是否华丽,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用心去写。用情去写,用诚去写,用真去写。文章便会比较优雅了。我行走在网络中最主要的就是欣赏文字。文字是最无声的语言,文字是空间交流的工具。文字是好友真诚的展现。文字是空间必具的基本。多少次想离开网络我心起伏不定,多少次想离开网络我难以心安。忘不了空间的好友,放不下真挚的情谊。无法淡忘好友的真挚相伴,难以忘记佳友们的默默关怀。风雨兼程的日子里。春暖花开的岁月里,都有着好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今生虽无缘相见,在网络能成为朋友也是一种美丽的缘分。缘分让我们相遇网络,缘分让我们用心灵交流。缘分让我们彼此牵挂,缘分让我们彼此祝福。舍不得的人是好友,离不开的是好友。淡忘不了的是好友,欣赏不够的还是好友。希望我们能成为永恒的朋友。一生一世的相伴。等到白发苍苍时回忆也是一种最幸福的温暖。900字 高三 散文
-
为伊痴迷为伊狂爸爸总喜欢不无骄傲地嗔怪我:“唉,真是一天生痴迷读书的种子!”开饭的时间到了,我总会因为某一段精彩的文字没有看完而被爸爸一再催促;睡觉的时间到了,我常常会因为痴迷于书中的精彩情节而忘记上床睡觉,妈妈总要边为我关灯边向爸爸抱怨,这个时候,我总想象得到爸爸无奈的微笑。别怪我不够谦虚,我还真是一痴迷读书的种子。别看现在大家都在为高考高度紧张而“两耳罔闻天下事,一心只读考试题”,我可是从没忘记在书包里放上一本我喜爱的图书。但我不爱赶时髦,那些用煽情赚取少男少女眼泪的作品或故作叛逆、另类的作品,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尽管高中学习时间很紧张,但每周我都会去书城泡上一两个小时。我读书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固定的程序,有时看开头,有时随意翻到某一页浏览一下,有时看看后记,如果这些文字能够吸引我的眼球,我就把它买下。像王栋生先生的《不跪着教书》《前方是什么》(据说那是为老师们写的书),我一翻,发现很有趣,就买下了。那天,偶尔翻到鲍鹏山的书,发现他读书论史很有见地,语言也美,就迫不及待地走进他的世界,几乎见一本,买一本。还有,像《把栏杆拍遍》《大雅村言》这类的书,一看书名就觉得新颖、大气、高雅,再细看其文,发现梁衡、李国文他们评史论人,纵横捭阖,情感溢于言表,正义蒸腾于外,于是我便为之欣喜,为之痴狂。妈妈见我总是读这样一些书以及我的言谈之间不免也有了一些纵论历史、忧国忧民的味道,便数落我道:“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尽读一些这么沉重的书?我建议你去读点林徽因、张爱玲、琼瑶。”我淡淡一笑:“谢谢老妈!那些书,我也读的。”说实话,我也读过林徽因、张爱玲、琼瑶她们的书,但总觉得她们的书不怎么对我的胃口。有时,妈妈也不无忧虑地劝我说:“马上就要高考了,把你那些书还是放一放,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读吧。”每当这时,我会半撒娇半认真地抓住妈妈的手,然后把她的手放回她的心窝:“放心吧,一定能给你考个好大学的。”好在我妈建议归建议,却并不强迫我、干涉我。我真为我家的民主气氛而庆幸。有时,我还在想,我读我喜欢的书,兴之所至,趣之相随,心情良好,精神饱满,做起作业来效率也高;听起课来,也不觉累;每次考试,成绩也不差。我又何必每天愁眉苦脸,孜孜于题海呢?读书不可过于功利,正如老舍所说,“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要为书所役。身心轻松,心情舒畅,随意而读,俗气自脱,高雅气质自然养成,这才是我们应该倡导的读书之风。900字 初一 议论文
-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题记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心动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坚持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希望“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900字 初三
-
采访记录作文 书法艺术的痴迷者他离开故乡,千里迢迢来到海小,他舍弃大把休息时间与学生们在一起练习书画,他一年如一日地辛勤的工作,换来获奖无数。他就是一名普通而却不平凡的海小教师张玲珑。走进玲珑书画室,立刻就被浓浓的的艺术气氛所感染,淡淡的墨香,古色古香的桌椅,桌上的毛笔砚台以及那墨迹斑斑的毛毡,一切都使人感觉来到了艺术的王国。环顾四周,大大小小的书画作品有二十几幅,这些都是张老师和他弟子们的得意之作,潇洒飘逸的行书,厚重朴实的隶书,横平竖直的楷书,都深深吸引着大家的眼球。不过最令大家惊叹不已的是那幅挂在墙台的《吞云吐雾山水间》,硕大无朋的山水画,看上去蔚为壮观,描写的是祖国的大好河山的壮丽,流畅的线条,明暗的处理恰到好处,看着这幅画,我仿佛能听到清脆悦耳的鸟鸣声和呼呼的风声擦耳而过。几座山峰,高耸万仞,像一把锋利的宝剑直播蓝天里去,险绝异常。沿岸山色空濛,犹如笼上了轻纱一般。挺拔翠绿的柳树更是栩栩如生真是令人身临其境,好一幅诗意盎然的水墨画。张老师见我们对这幅画很感兴趣,便向我们进行介绍。于是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张老师,张老师文质彬彬,鼻梁上的眼镜以及优雅的言谈举止,让我们都觉得他才华横溢,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艺术气息。 刚一坐定我便迫不及待地向张老师提问了:“张老师您每天坚持帮同学们训练,值得吗?”只见张老师沉思了许久,抬头看了看大家:“没有所谓的值得与不值得,我只是觉得和喜爱书法的同学们一起训练,一起学习,一起探究书法的奥妙是一件令我和所有人愉快的一件事。”张老师的一番回答深深的打动了我,也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同学,四周一片静默,都被张老师不追求名利,只追求自己喜爱书法的精神所折服。接下来周子腾迫不及待的向张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张老师您办书画室的初衷是什么?”“问的好!”就连张老师也这么夸赞道:“让更多的喜爱书法的同学,学习书法,了解书法,融入书法的世界,拥有一个好的环境。”之后钱天琪又提出一个问题“张老师,如果你想放弃时怎么办?”“当我放弃一段时间后,不经常练习手都生疏了,又会时时刻刻想着书法。就会情不自禁的挥笔题字。”我恍然大悟:这应该就是梦的执着吧!很快我们的采访就接近尾声,张老师为我们挥毫题字,在他的眼睛里好无杂念,看到的只有对书法的挚爱,“修德悟道”这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每一笔一划都充满对我们的勉励。我们带着满满的收获,依依不离开了书画教室,心中又油然升起敬佩之情。900字 六年级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