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境逢生
绝境逢生
----读《摆渡人》有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写的小说《摆渡人》,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生动形象的写出了迪伦和崔斯坦在荒原上的景象,是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
本书主要写了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生活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也经常受到同学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自己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却突发交通事故……,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奋、恐惧、温暖,又让人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迪伦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当她遇到自己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的时候,仍然显得有一些腼腆,可是,当崔斯坦带着迪伦在荒原上行走的时候,迪伦对崔斯坦的腼腆之心渐渐少下去了。当催斯坦在安全屋中给迪伦讲起他自己以前摆渡过的灵魂的故事时,他们两个总是有说有笑,在那时,崔斯坦就好像是她一生中最重要、最亲密的人。这时,崔斯坦也会对迪伦敞开心扉。晚上,两人一起谈天说地,有说有笑,其乐无穷。
穿越峡谷的时候,崔斯坦为了保护迪伦,与恶魔们顽强地做着斗争,迪伦到了安全屋,得到了安全,一小时过去了,二小时过去了,三小时过去了……,四十八小时过去了,此时的迪伦非常害怕,因为没有崔斯坦在她身边的话,恶魔随时能攻击她,就在此时,崔斯坦满身伤痕累累的回来了。
读完《摆渡人》,让我深深的意识到,其实对于每个人来讲,自己就是自己心灵的摆渡人,从书中很多场景就能体现出来。只要你有一个坚强的信念,你就能在绝境中逢生,只要你有坚强的意志,你就能起死回生。
绝处逢生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始终相信,只要春天依旧,就会有迎春的花儿年年岁岁开放。在历史的长河中也是如此,在史册的记载下,总有那几朵花儿而在山石的夹缝中绝处逢生,却更是能迎风绽放的热烈。
回望历史,追寻着最初的智慧之光,便寻到了他。孔子有言:“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他虽远贤于众人,却仍以谦卑之心处人待事。“真知而不显,实学而不夸,方能鲲鹏展翅,翱翔于苍穹”正是他的真实写照。春秋时期,诸侯纷争,他徙移于各国之间,希望君主能以“仁政”治国,行礼仪,教化子民。虽然处处碰壁,窘迫无比,但他坚持逆光而行,用行动向世人传递着伟大的思想。他一直“在路上”,他用一种迷人的生命情调——至善、宽厚、优雅、快乐…诠释信念的可贵,他以自己的苦旅,让君子充满魅力。
同有这份坚守的,是那范仲淹。身在官场,却不愿与人同流合污,秉公直言,只因心系天下苍生。他登临过巍巍巅峰,探寻过幽幽深壑,写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深刻道理,感慨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绝唱。我仿佛穿越历史,望见那在岳阳楼上远眺的身影,追随着他的目光放眼望去,是那“衔远山,吞长江”的磅礴气势,也是那“岸芷汀兰,郁郁青青”的飘渺灵动,也是他在那昏庸无能的朝廷中绝境中逢生。“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他那一首首朗朗上口的佳作,正是代表着他在磨练中成长。唯有如此,才能锻造出不朽的勋章。
正视当下,也有这世间的清流。正所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摩挲过饱满稻麦,留下来万世稻香,方能从已然耄耋之年的袁隆平先生身上体会到那“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的真理。他事事亲力亲为,坚持日日下田,阳光晒黑了他的肤色,却不能使他停下追寻“禾下乘凉梦”的脚步,雨淋在他的身上,却浇不灭他对培育杂交水稻的热情。“留取三尺卧榻,梦成万里稻香。”问他如何用一粒种子改变世界,是默默地坚守,也是源于真实的自我。也正是他的这份难得的真诚,使得生活给予他回报,世界留下万世稻香。
若没有那坚韧石头的阻碍,又怎会有花儿的脱颖而出?
大概只有经历过千锤百炼,才能亲手创造出奇迹。这就是无数在逆境中奋斗的人们始终坚信的真理吧!
瞧,岩石罅隙中的花儿正在茁壮成长,幽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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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必逢时余尝闻或叹其时运之不济,命途之多磨,捶胸怨道:"生不必逢时",然余又闻我命由我不由天之豪迈言语,故余以为:生不必逢时也。生不必逢时也。若君以为,生于乱世则遭难于身,生于太平盛世则高枕无忧,则君将悔矣。有言道:"乱世出英雄,"造就英雄伟才之因非时非出身也,而因人也。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若有才,终将有用武之地,英雄不问出处,是英才是庸才,以其所成之就而论之。成大事者,看己之才德,非天时地利也。泱泱中华,百家争鸣,文化之灿烂非他国能及。汉赋之绮丽,唐诗之魁奇,宋词之精奇,明清小说之传奇,皆因各朝文化之异,各时有各时之精华所在。无论生于何时何地,凡有才能者皆将占有一席之地,何须叹生不逢时也,生活之趣,成功之道,非时能佐之。余以为天生我才必有用,黄天不负有心人。能发挥己之所长,做力所能及之事者,皆能觉生活之趣,以平凡而生不凡,终成大事。有名言如是:态度决定高度,人之心,定人之行,心,若惧尔生存之境,则使尔因惧避世;心,若能坚则无论尔于何时何地,亦不会轻言弃语,纵生不逢时,尔不自弃,自当有所作为。埋怨无用,哀泣无用,是不能就我我就时,方为真理。有心,坚若如此,又有何惧之?姜太公苦等半载,白双鬓老去华颜,亦磨不去其雄心壮志,故其等来文王,最终成百家之宗师,皆因其心坚。太史公历宫刑之辱,亦不因时而弃,终留无韵之离骚之史记于世,其皆因表心坚胜于时势。集上文之所述,故余以为:生不必逢时,纵时不就我亦应由我就时,以心坚而成大事,不甘认时任命,甘让己生碌碌无为,此乃弱者所为,余鄙之。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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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绝境夜,似一块巨大的幕布覆盖了城市上空。曼雅气若游丝地行走在街头。“啊!”地上不知谁乱丢的一枚图钉,一下扎进了曼雅的光脚丫。血,在地上蔓延开来,触目惊心。曼雅跌在了地上,身上的一道道伤口破裂开来。“好痛……”曼雅的耳边传来一曲优美的《MerryChristmas》,她的嘴角扯了扯,现在她的处境与大街上温馨快乐的圣诞节的气氛完全不同。今天是平安夜,家家户户应该都在温暖的火炉旁吃着烤鸭,装扮着圣诞树吧。她的体力渐渐消耗掉,身体软弱无力地趴在地上。“要死了吗……”感觉有人在和她说话,她勉强张了张眼睛。是一个男人。一个身着黑袍的男人。“你是谁……”曼雅问。“我是死神,是来带你走的。”那男人说。“带我走?”曼雅还没说完,自己的灵魂就离开了她的身体。意识消失的最后一瞬间,耳边似乎还传来那首《MerryChristmas》,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城市的角落,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女孩,永远停止了呼吸。她的手里还握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据说,那块白玉是她的妈妈在去世时留给她的。或许人们永远只会注意到节日的温馨与温暖,整个城市的上空回荡着熟悉的旋律。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andahappynewyear。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andahappynewyear……六年级:蔡杉宇6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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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周庄——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那是一个“宝马雕车香满路”,以光速发展的浩瀚城市,它叫上海;那是一个“水光潋滟晴方好”,貌比西子的温柔城市,它叫杭州;那是一个“月落乌啼霜满天”,桃腮带笑的脱俗城市,它叫苏州。而这是一个位于上海、苏州、杭州之间的“中国第一水乡”,“不慕繁华,不落窠臼”,它叫周庄,它在江南。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镇。春秋战国之远,周庄便是吴王少子摇的封地,唤作摇城。这一古朴的称谓将周庄笼罩地越发神秘莫测。或许念想追溯到那悠悠江南,浮现出一段四大才子以诗文寻得美人青睐的佳话传说。元朝时期,江南富豪沈万三经商发迹,使周庄出现了繁荣景象,乾隆年间,更是成为商业大镇,交易中心。现在行走于水陌巷间还能浓浓地感受到那繁华的市井生活气息,弥漫着深厚的乡土人情。周庄还与不少文人墨客有着千丝万缕之联系。西晋文学家张翰,唐代诗人刘禹锡、陆龟蒙等曾寓居周庄,近代柳亚子、陈去病等南社发起人,曾聚会迷楼饮酒作诗。使周庄饱含深情的双眼多了万分诗文的缱倦。这还是一座柔情万种的古城。她傍水而居,九百多年的风雨吹不乱她的似水情深,打不湿她的缄默沉稳。周庄天生便是为风情所生,不少文人墨客吟诗颂赋却难言这醒不来的水乡梦。“小桥流水人家”或许是最为贴切的形容,淡雅,却不落俗。不可不称为“与生活最相融洽的不食人间烟火”。江南六大古镇之首当之无愧。菱歌泛夜,渔歌缭绕,乌篷船里打浆撑蒿,吴侬软语也惊起一滩飞鸟。吴冠中撰文说“黄山集中国山川之美,周庄集中国水乡之美”。诚然,一座城,一群人,一段故事,没有比这更为简单充实的人生。再道午夜梦回时,烟雨江南,碧玉周庄。6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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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狼王》1我在读绝境狼王中,我仿佛看到了母狼莫克拉在狼族中,她发现自己要怀孕了,就远离狼族,出去了。(出去是为了避世,有绝境狼王的就看一看狼语手册)莫克拉发现一个山洞,不过,她发现洞里的气味是有一股狐狸味的,她想:山洞里可能有一只狐狸,看来我要一战了。莫克拉进去后,发现里面没有狐狸,原来是狐狸曾经在这里生孩子了。莫克拉进去后,发现里面有一条隧道,莫克拉就钻进去了,隧道尽头是一个小石洞,莫克拉钻进去后,就在外面做了气味标志,以防别的动物进来。(狼都要做气味标志的,意思是这是我的领地,别进来)莫克拉就在外面拿了一些泥土糊在隧道中,并戳了几个很细小的小洞来呼吸空气。做好一切后,莫克拉就生孩子了。生了孩子后,有两个是女的,一个是男的,是男的小狼惠歪脚掌上有一个螺旋标志,在狼族中是马尔卡达哈,莫克拉想:这脚掌慢慢长大就会变好了。在狼族中,欧贝发现了一只母狼出逃了,就把她捉回来。莫拉克看见自己的孩子被欧贝捉了,只好流着眼泪,让小狼走了。在河岸上,有一只灰熊看见了小狼惠,就抓住了小狼惠,给小狼惠取名叫做福狼,小福狼和他的奶妈灰熊生活了在一起。小福狼渐渐长大了,而他的奶妈已经过世了,这时,福狼就找到狼群,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有一次,在狼群里,举办了一次啃骨大赛,小福狼获胜了,小福狼成为了守护之狼,并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小福狼接到了奋哥儿的命令,说是去找食物。小福狼找啊找,忽然,下雪了,小福狼马上找到了一个山洞,就躲了进去。小福狼就研究脚印,发现狼族以赖生存的动物没有了,这时,有个先知带领成千上万的同胞走向死亡之地,小福狼究竟能不能和伙伴们打败先知呢?600字 四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