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_抒情随笔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写下此记,正好点燃一段蚊香。白烟不绝如缕地在空中缠绕攀升,竟一刻的出神。这样的生活太过安宁了,安宁到时常让人忽视。
蚊香一点点被黑夜吞噬。我的思绪随着细长缭绕的白烟上升,上升……所有压抑着的情绪在夜里越发如同蚊香般浓郁到难以挥散。
看完影片,脑海中反复出现的只两个词——现实,命运。
这个世界,能看得到的,只是冰山一角。那些我们眼中光鲜亮丽的世界,揭开它的表皮,底下多的是触目惊心,多的是是我们不曾见识过的鲜血淋漓和暗流滚滚。我们常常把过着体面的生活看作是理所应当,常常认为在这和平年代,哪有什么颠沛流离的生活,至少在我们看来,它很远。
但现实是,这些都是我们以为。影片将血肉淋漓的现实揭开在我眼前——这个世界远不如你想的那么美好,现实残酷至此,总有的人,他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终其一生只为追寻一个归宿;也总有人,他们如同寄生虫一样寄生在这个社会,暗无天日如同偷生般苟活于世;还有些人,在他们本不该涉世的年纪,便尝遍了人情冷暖,看透了世故现实,有过彻底失望,才会懂事得让人心疼。曼德拉说:我们可以卑微到尘土,但不可扭曲得如同蛆虫。但往往现实是——那些卑微到尘土的人,连带着活得也很扭曲,他们如同蛆虫般活着,亦或者说,他们被迫如此。
很多现实,只是尚未被揭露昭告于世。
我们歌颂亲情,殊不知有的亲情,让人避之不及。主人公赞恩控诉自己的父母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想让大人们听一听我的话,我想让那些不能照顾孩子的人不要生孩子,否则长大后能回忆是什么,是暴力虐待,被铁链锁,被水管浇,被皮带抽吗?
被赞恩控诉的父母,他们只知把孩子带到人世,随意使唤,随意打骂,随意丢弃,他们说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可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把孩子带到这世间来,既然没法给他们亲情,也无力提供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受罪,让他们早早就懂得人死去不是痛苦,活着才是痛苦,让他们过早接触到生活的悲哀无助,随即对这世界失望透顶,这样的父母,确不应戴上父母的头衔。
现实对他们来说已是残酷到无法扭转。无论是电影中的赞恩还是单身母亲,他们拼命想要守护住的人,最终都被现实生生夺去,不留一丝情面。他们被现实压迫得喘不过气,无论怎样努力挣脱,都摆脱不了桎梏枷锁。即便绝望到深陷泥潭,也没有人帮他们,连命运都不曾垂青于他们,他们唯有自渡,却连船也没有,也罢,那就只能偷渡。
毕淑敏说,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但命运有的时候真的不由我们掌控。影片有段台词:命运为什么要折磨我,我本来以为我会长大,长成一个好人,受人尊敬,被人喜爱,但真主不想让我们变成这样,他要我们像地毯一样被人踩在脚下。
看到此处,眼泪簌簌掉落,再难克制。哽咽着连带着心也一阵阵地疼,是同情吗?不,同情这个词太轻了,是绝望吗,绝望这个词又显得太苍白无力了,因为我不曾亲身体会,所以谈何绝望?顶多也只是无病呻吟,只有真正经历过绝望的人才会懂得。索性就只能当个看客唏嘘不已,为他的命运感怀,感怀这人世间的无常,感怀命运的不公,叹息我命由天不由我的无奈。
影片的最后,所幸所有人都有一个好的结局。母子团聚,控诉成功,这个世界还是有回声的。即便在我们看来拍身份证这么平常的事,却是影片中主人公不曾有过的奢望,赞恩最后终于绽放开了未曾有过的笑容,影片最终定格,大屏幕上是那个灿烂的看似不谙世事的笑脸。
即便被现实和命运双重打击,即便这世界不曾对你温柔相待,但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我还是始终坚信“在一个充满仇恨的世界,我们仍然要满怀希望;在一个充满绝望的世界,我们仍然要敢于梦想。”
蚊香被吞噬了大半,黑夜过后,还是黎明。
何以为师也
何以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有人说,老师如园丁,辛勤浇灌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如路灯,点亮迷途的学子前进的道路,老师如蜡烛,“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般的无私奉献。但我认为,老师更像一个友好的朋友可以听我吐露心声,为我排忧解难。
近年来,许多师生互殴事件层出不穷,师生关系该如何培养,也一直是脍炙人口的话题。
在中国人传统思想中有这么一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意思就是但凡当了你一日师长的人,你一生都要将他以父之情对待,虽有夸张之说,但其中的伦理道德值得我们思考。
师长是伟大的,但并不一定要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
人们总是会向自己亲近的人吐露心声,但却很少有人为父母倾诉衷肠,原因可能是与他们之间有着代沟,或是不想令他们担心,人们往往会向自己的好友吐尽心中丝缕。如果一位老师能够在课堂之下成为学生能够信赖的好友,那他便能更加的了解到他的学生们,以便教育他们。
一位好的老师绝不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风骨,而是与学生们亦师亦友,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这就是为什么古代皇帝为何要微服私访,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我”曾经很“讨厌”我的一位数学老师,因为他特别的严厉,后来经历了一些事之后,他出乎了“我”意料的没有批评“我”,反而是语重心长的教导我,后来我对他刮目相看,数学成绩也突飞猛进。
这犹如电视剧一般的经典桥段,其实在生活中真实且常见。就是为了说明一味的高高在上的老师就算教学技艺再精湛,也比不过一个能与学生“打成一片”的“朋友”导师。
我非常的庆幸我的老师们都不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圣人,”而是“食人间烟火的几位友人。”
何以为师也,在我看来,能成友,便良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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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霍去病,一个遥远的名字,一个已经模糊的身影。却还有依然滚烫的血性和悍勇。历史、传说,都已经锈蚀斑斑,但依然清晰的是他不灭的风骨和风华-------前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多么一句铮铮铁骨的话啊伴随着一代名将霍去病传唱了几千年。历代都有无数的文人雅士写下一首首不朽的诗篇来赞颂他的功绩。当年,霍去病在抗匈战争中建立奇功,多次得到汉武帝的奖赏。汉武帝前后赏赐他食邑一万七千多户,官至大司马。称得上是高官厚禄,尊荣无比!但是霍去病并没有坐享安逸生活,心里仍然牵挂着国家的安危。汉武帝为了奖励他,特意命人为他在长安建造了一所精致的住宅,叫他去看看满意不满意。他却对汉武帝谢绝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是何等豪壮的语言!可以说是霍去病战斗的一生的写照。短短8个字,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充满了为国舍家的耿耿忠心和豪迈慷慨的英雄气概。不仅武帝当时听了,大受感动,这震撼人心的8个字,也刻在历朝历代保家卫国将士们的心里。就是在两千年后的今天,也仍能让人热血沸腾。而霍去病也成了爱国将领的表征,受到历代人们的推崇。霍去病短短24年的一生中,多次出塞征战,是一位没有败绩的军事天才为西汉取得抗击匈奴的最终的胜利。霍去病的少年生活极尽坎坷,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的儿子,这位小吏不敢承认自己跟公主的女奴私通,于是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父亲不敢承认的私生子、母亲又是个女奴,看起来霍去病是永无出头之日的,然而奇迹终于降临在他身上。大约在霍去病刚满周岁的时候,他的姨母卫子夫进入了汉武帝的后宫,并且很快被封为夫人,仅次于皇后。霍去病的舅舅卫长君、卫青也随即晋为侍中。卫氏家族从此改变了命运——这时候恐怕没有人想到被改变命运的不仅仅是卫青和霍去病,被改变命运的还有多年来汉匈之间的攻守易形。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希望改变这样的形势,而他很快就在身边找到了和自己有志一同的人,他就是卫子夫的弟弟卫青。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卫青拜车骑将军,和另三员将领各率一支军队出塞。在这一次出兵过程中,四路大军出塞三路大败,尤其离谱的是老将李广竟然被匈奴所虏,好不容易才逃归。反而是第一次出塞领兵的“骑奴”卫青,出上谷直捣龙城,斩敌七百.卫青的军事天才使汉武帝刮目相看,他从此屡屡出征,战果累累。在卫青建功立业的同时,霍去病也渐渐地长大了,在舅舅的影响下,他自幼精于骑射,虽然年少,却不屑于像其它王孙公子那样呆在长安城里放纵声色享受长辈的荫庇。他渴望杀敌立功的那一天。这时卫家的地位一直在提升,先是在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卫青官拜车骑将军。他兵出上谷,直捣龙城,成为四路出塞军队中惟一获胜的军队,以功封为关内侯。然后就是对于卫氏家族来说另一个重要的年份,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在这一年,先是霍去病的姨妈卫子夫生下皇子刘据,被封为皇后,走上当时女性的顶峰;然后是秋天舅舅卫青奉命率骑兵3万人从雁门出击,击败匈奴;之后在第二年卫青率领所部从云中出击,又经云中郡至朔方郡(今内蒙河套以南伊克昭盟等地)向西扫荡追击,直至陇西郡(今甘肃西南部)。这次漠南之役,卫青所部汉军纵横数千里,击败匈奴,赶跑白羊、楼烦两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夺取了匈奴入侵中原的前哨鄂尔多斯草原。战后,封卫青为长平侯,食邑3800户。此时的卫家已经是身份尊贵,今非昔比了。当时的霍去病正是处在一个拥有梦想的十二三岁的年龄。舅舅的巨大成功无疑对他是一种榜样,也许正是这个时候,少年立下远大的志向。驰马北疆,这对于少年而言是一个并不远的目标。元狩四年(公元前119),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这时的霍去病,已经毫无争议地成为了汉军的王牌。汉武帝对霍去病的能力无比信任,在这场战争的事前策划中,原本安排了霍去病打单于,结果由于情报错误,这个对局变成了卫青的,霍去病没能遇上他最渴望的对手,而是碰上了左贤王部。然而这场大战完全可以算是霍去病的巅峰之作。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奔袭两千多里,以一万五千的损失数量,歼敌七万多人,俘虏匈奴王爷三人,以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大约是渴望碰上匈奴单于,“独孤求败”的霍去病一路追杀,来到了今蒙古肯特山一带。就在这里,霍去病暂作停顿,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祭天封礼于狼居胥山举行,祭地禅礼于姑衍山举行。这是一个仪式,也是一种决心。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方才回兵。从长安出发,一直奔袭至贝加尔湖,在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沿路大胜,这是怎样的成就!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霍去病和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生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霍去病,年仅二十二岁。又过了一年到了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霍去病到十六七岁时,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相貌奇伟、性格坚毅、智勇过人的青年。汉武帝很赏识他,派他做了保卫皇帝安全的侍中官。而他的舅舅车骑将军卫青这一年率所部3万馀骑从高阙出击。这次战役大败匈奴部众,右贤王率领残部数百骑远遁。此战之后汉武帝拜卫青为大将军,后迁大司马,成了大汉军队的实际总指挥。卫青的三个儿子也都被封侯,也正是在这一年,霍去病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少年将军英姿勃发,在当时应该是许许多多少年男女推崇的焦点,说起霍去病可谓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他没有沉醉于此。在完成了这样不世的功勋之后,霍去病也登上了他人生的顶峰:大司马骠骑将军。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元狩六年(公元前117),24岁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去世了。褚少孙在《史记》卷二十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八中补记:“光未死时上书曰:「臣兄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绝无后,臣光愿以所封东武阳邑三千五百户分与山。」”这是史书中对霍去病死因的唯一记载。汉武帝对霍去病的死非常悲伤。他调来铁甲军,列成阵沿长安一直排到茂陵霍去病墓地。他还下令将霍去病的坟墓修成祁连山的模样,彰显他力克匈奴的奇功。从霍去病去世以后,汉武帝再没有发动对匈奴的大规模战略作战,少年将军好像把汉武帝一代对匈奴的仗都打完了,像一位演员,完成了他在历史舞台上的表演,从此不再出现。但是他永远以冷峻、傲岸、强悍的少年姿态留存于千古的记忆之中。某种意义上,他可以说是闪电战的创造者,匈奴人对其敬畏之极,称其为“苍狼”,他们在被驱赶出华夏大地之时,也将霍去病的名字传播到欧洲。中国有众多的优秀军事家,然而在英国人编写的《世界著名军事家》里边,仅有两人入选,霍去病便是其中之一。外国人看中国,当然有偏颇之处。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霍去病的军事影响力早就走出了国门。中国古代的杰出军事家,基本是内战的行家,朝代更迭的帮手。很少像霍去病一样,为民族的生存和领土的拓展,付出了一生。对于其生父霍仲孺的态度,这位英才的表现也让我们大为赞叹。霍仲孺当初不愿做胎中霍去病的父亲,卫少儿也就从来不曾告诉过他自己的身世。当他立下不世功勋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就在他成为骠骑将军之后,他来到了平阳(山西临汾),向当年抛弃了自己的父亲霍仲孺下跪道:“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之子,没有尽孝。”霍仲孺愧不敢应,回答说:“老臣得托将军,此天力也。”随后,霍去病为从未尽过一天父亲之责的霍仲孺置办田宅,并将后母之子霍光带到长安栽培成材。但少年将军霍去病并不是完人,他曾经射杀李敢,也曾经御下严峻。然而再严峻他仍然是军神,所有的士兵都向往成为他的部下,跟随他杀敌立功。他一生四次领兵正式出击匈奴,都以大胜回师,灭敌十一万,降敌四万,开疆拓土,战功比他的舅舅卫青还要壮观。对于整部世界军事史和中国史来说,霍去病是彪炳千秋的传奇。霍去病的墓至今仍然矗立在茂陵旁边,墓前的“马踏匈奴”的石像,象征着他为国家立下的不朽功勋。千载之后,世人仍然遥想少年大将霍去病的绝世风采,为他的精神和智勇而倾倒,为他那不恋奢华保家卫国的壮志而热血沸腾。霍去病的一生,是昂扬激进、高速行驶的一生,也是最让中国人血液喷张的一生。他的一生虽只有短短的24载,但就像他那句千载之后仍熠熠生辉的名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一样,这个早逝的英雄,将永远矗立在中华民族前行的历史中。千载之后,世人仍然遥想少年大将军霍去病的绝世风采,为他的精神和智勇而倾倒,为他那不恋奢华保家卫国的壮志而热血沸腾。“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借问大将谁?恐是霍骠姚。”读杜甫这首《后出塞》,不禁让我们想起这样一个景象:广袤的朔漠静寂如磐,残月如钩,干冷干冷,奔袭千里的骑士和骏马已汗湿全身,直透重铠。人和马呼出的热气转眼凝成霜花飘落在马头,人面泛出片片银白,旌旗半卷犹散发着烽烟气息,将士们警觉的眼睛和矛戈在曙色熹微中光点闪闪。跨坐在西域汗血宝马上的霍去病面容沉毅……现在,只要大将军扬眉剑出鞘,这渊停岳峙严阵以待的数万铁骑就会如怒海惊涛,长驱千里势不可当……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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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安_抒情随笔自己一个人的时侯,是否也感到孤独无助。在车水马龙中穿梭,看着路上的行人匆匆而过,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着急和慌张。呵呵,好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可我到时还会保留着一颗初心吗?我到时会被这些利欲熏染吗?会吗?不禁问自己。两旁的秋景很美。秋风窸窸窣窣地路过,顺手带起了几片枯槁的落叶,落叶盘旋,伴着空灵的风声柔柔舞蹈,阳光折射,好像还泛着微微的咖啡色光晕,没有萧条之感,只是带着淡淡的忧伤,浅浅的忧愁,是只属于这个季节的忧伤,只属于这个季节的忧愁。但是,没有人因为这美到让人心醉的景而停下脚步,只因为,景固然美,但再美,看久了也腻了。是啊,虽然在脑海中尽全力去搜寻,但是却已经找不回初见时的那一抹惊艳了,已经腻了,腻了啊……不知不觉中,竟走到了以前的住处。一个熟悉的转角,看见了小时候卖糖葫芦的摊位,想到自己以前最喜欢吃的就是这家的糖葫芦,每次路过都要缠着妈妈买,不禁有些怀念,往前走了走。念旧,是人的本能吧,无关于其它。依旧是那个慈祥的老爷爷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车上绑着一个稻草扎堆,上面插着好多好多红彤彤的糖葫芦,像一个个孩子纯真的笑脸。他看见了我,用略带沙哑却掩盖不住浓浓笑意的声音对我说:“小娃子,好久都没来了,你的糖葫芦,来,给你。”原来还有人记得我吗?心里不免有些感动。“谢谢。”我接过糖葫芦,说了声谢谢。只是这声谢谢是谢谢他的糖葫芦,还是谢谢他带给我的一份感动,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份感动终于让我在这忧伤的秋天感受到了一丝人性的温暖。但这份感动依旧没有像童话里的那样,如同冬日里的一抹暖阳,温暖了我那冰天雪地般的内心世界,没有。因为只是一丝温暖,也只有一丝温暖,不是吗?尝了尝手里的糖葫芦,味道变了吗?没有。人变了吗?没有。那为什么嘴里尽是苦涩呢?那苦味紧紧缠绕于舌尖,渐渐蔓延开来,充斥着整个口腔。但不想吐掉,因为只有这沁入心扉的苦才能让我找到一点安全感,知道我是真真正正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是存在的。曾几何时,我也要在这种东西上寻求安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也不记得了。那个缠着妈妈买糖葫芦的小女孩,她到底去了哪里呢……时光磨去了小女孩的肆无忌惮,也磨去了那层蒙住她眼睛的纱。曾经傻傻天真地以为这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只需要依靠在父张口了,什么都不用去想,可是,那些都只是假象,因为她的母的臂弯下。有时撒撒娇,就衣来伸手,饭来父母把她保护地太好了,导致她什么都不会,什么也不懂,看不出世道的险恶,曾经的大树倒了,小树苗没有了避风港,开始不知所措了。现在,小女孩慢慢长大,要成为一个大人了,也慢慢懂得了那些所谓的人情世故,可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不免埋怨父母没教她这些,让她认识地太晚。可蓦然回首,才发现双亲的两鬓不知什么时候都染上了一层霜华,之前挺直的背,现在驼了下来,之前意气风发的脸上,现在布满了皱纹,岁月在他们的身上留了深深地痕迹,怨气竟一笔勾销了。仔细想想,他们最初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吗?因为太爱了,才不舍得伤害,殊不知爱得越深,伤得就越深。时光也照样磨出了小女孩的那一份淡然心宽,磨出了与世无争的态度,更磨出了她那坚毅的性格。现在,小女孩,不,是大女孩了,她不会像以前一样见到什么都想买,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了。她,真的长大了。她可以不论遇到什么事都报以微笑的去面对,她可以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风轻云淡去地解决,可这也是假象,她给自己创造的假象。在外人看来,她什么都有,什么事都能轻松解决,但她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她的伪装罢了,她其实什么都没有,但她不能让别人看到她懦弱的一面,不能!她知道,心里也清楚得很,她其实没有她想得那么坚强,也没有外人想得那么坚强,她也会退缩,她也会逃避,但她也只能在没有人的时候,让那根长期紧绷的弦渐渐松懈下来。头无力地靠在门上,长舒一口浊气,缓缓倚着门滑下,身体也慢慢地蜷缩起来,手紧紧抱住身子,眼泪止不住地涌出眼眶,索性把头埋在膝盖里痛哭一场,把那些不快和委屈都发泄出来,她这时多么想有一个结实的肩膀借她靠一靠,听她倾吐苦水,然后摸摸她的头,对她说,你不是一个人在奋斗。哪怕只是一会儿也好,一会儿也好……可是没有!这只不过是她编织出来的一场梦罢了,要是能的话,她愿意永远沉溺在那梦中不要醒来。那梦多好啊,里面她想要的都会有,可梦终会醒,最后,曲终,人散,她的梦也碎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奢求那小火柴带给她的一丝温暖,又像茫茫大海中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块浮木,却还是在苦苦挣扎。哭完了,发泻完了,什么都没改变,还是得自己抗。抹抹脸上的泪,又挂上笑容,就还是那个坚强不屈、乐观向上的大女孩。怀念吗,贪恋吗?那段年少轻狂的时光?怀念啊,贪恋啊,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深深恋上了那份平和,安静的青葱岁月。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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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_抒情随笔我的前世可能是一根原地寂寞旋转的秒针,一生忙忙碌碌却孤独终老。我的前世可能是满腹心事的宋代女词人在深夜轻吟浅唱所用的丝竹,平平淡淡丝丝缕缕的美好。我的前世可能是沙滩濒死的贝壳,被无数炽热的沙粒包裹,里面却珍藏着一颗剔透晶莹的珍珠,到死也无法展露人世,无人问津。我的前世可能是一只无脚的飞鸟,即使一生沿途风光大好,也不能为此停留,一直倔强而顽强的飞行,无休无止,只能在死前闭一次眼,心安理得的歇息最后一次。我的前世可能是一袭华贵的红袍见证无数痴情的女子在无尽的等待中化为灰烬,或者等来明媚的幸福,十里红妆,白头偕老。我的前世可能是邪恶巫婆手中美味的毒苹果;我的前世可能是稍纵即逝的烟火;我的前世可能是佛前虔诚的烛光,我的前世可能是人鱼的一粒眼泪。前世今生,物是人非;千年一梦,再无瓜葛。无论前世的我如何精致,我深知,今生今世,我不过只是一个会在深夜以某种孤寂的姿势仰望天空的平凡的孩子。平凡到会因为一场考试而感到别样的伤感。尽管老师一再强调时间观念,我也没有不到一丝一毫的紧迫感。半期考试的时间逐渐逼近,四分之一的初二生活已在季节更换的罅隙里丢下迷茫的我,轰轰烈烈的奔远了,前方是一片未知弥漫的满天迷雾,晃花了眼,搅乱了心。我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自己以往一向极其珍视的名次以不亚于星子陨落的速度下坠。D说,这极度夸张。不过,平心而论,自己成绩下滑幅度的确过大。曾经不止一次深刻反省过这类问题,若究其缘由,大抵同我上课看小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的理智不厌其烦的提醒我,这是错误的。D还说过,你说话做事从来不经过大脑,不考虑后果,只会一昧的道歉。当时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就算去桥头戴上墨镜为人算命,我想也会有人掏钱,十足的江湖术士气息。迄今为止,我终究还是不能达到心平气和,波澜不惊的境界。我是个意志力薄弱的人,在我单薄的青春里,我没有半途而废的事情屈指可数。比如,此刻。手心的钢笔被我心不在焉的握了整整一个小时,练习册的某一页仍是空白,纤尘不染。我是个聒噪的人,很难心如止水的在特定的时候做特定的事。当盯着试卷出神之时,本应白茫茫一片的大脑莫名浮现出“前世”两字。于是像思绪像黄河之水一般奔腾而来,来势汹汹,狠狠地把我湮没于无限的惆怅之中。如果可以,我至少希望前世的我同样是个执着于文字的女子。我的前世一定要是个生活在宋代的女词人,满腹心事,眉角永远凝固这一层浓重的化不开的忧伤。可以肆意的写下娓娓动听的诗词,承载彷徨。如果可以,我至少希望前世的我是个隐居于深山密林中的大文豪,悠哉悠哉,举手投足间都是云淡风轻的气质。可以满心欢喜的酿酒,酒香四溢,飘香十里。今生不过前世忘掉前世的忧愁和欢喜,重新来过,寻觅新的悲喜。所以前世和今生应是已同种姿态存活于世,不过前世沉淀着多一份沧桑。R说,你的文字和你本尊没有一点相似之处。的确。今生的我,是一个聒噪的人。所以,前世的我一定不会是个满腹心事的宋代女词人或者悠哉悠哉酿酒的唐代大文豪。因为不会有任何一个诗人、词人在说话时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小千说,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不应该有二十一岁的愁绪。我拥有太多的愁绪,其纠结程度不亚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挣扎,不同的是生存与毁灭是全人类的事,而我的惆怅仅属于我缓慢枯萎的青春年华。那些泛黄褪色的遥远记忆,被无限的伤感充斥,很多时候,我已经不习惯于伤春悲秋。在冬日的暖阳里,我学会隐去自己的忧伤,将埋葬于心底的小幸福暴露在所有人眼前,幸福的笑到一个天荒地老的姿势,习惯于以别人的悲欢离合缅怀我逝去的光阴。知足常乐。以此可推,我是个极度不知足的人。这导致我拥有更多的悲伤。因此,我的生生世世都会被悲伤弥漫,充斥。今生是前世的轮回;前世是今生的反复。前世与今生,两个漫长而遥远的名词。正如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区别。上一秒,你可以温柔的牵着我的手,陪我到白发苍苍。下一秒,你可以将我视为路人,熟视无睹,老死不相往来。明明只是一秒的距离,实际却隔离着整整一个光年,遥远的距离,再也回不到的过去。过去的日子,是都最美好的存在,没有未来的迷茫,没有现实的残酷。一点一滴的温暖都毫发毕现,一如之初。前世应当算作过去,所以前世理应美好,冬日暖阳般明媚的美好。我的前世一定逍遥自在,无虑无忧,所以今生的我多愁善感,以填补前世的亏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庄子 知北游》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是什么时候觉得人生无限漫长,却又最经不得消耗?终究是会枯萎的,无论之前开得如何明艳。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盛开?何不一早便凋零?如此就不必感受世态炎凉,不必尝尽苦涩。既然最终都会离去,你们凭什么你会选择在最初千方百计的接近我?廉价的感情,先到先得。有时候文字也无法体现内心的悲凉,就像蓦然翻腾起深灰色的蘑菇云,在我对曾经以为最为在乎之人毅然决然的说出“我恨你”之后,再度归为平静。前世的我一定很坚强,所以她把所有的脆弱都留给今生的我。前世的我不苟言笑,以近乎残忍的冷酷立足于世,吝于挤出微细的弧度。物以稀为贵。以此可推,前世,我所绽放的笑容可以如六月飞雪般美绝人寰。前世的我因以坚强,不苟言笑闻名,所以命中注定,今生,我会极为脆弱且默默无闻。这是公平,绝不像“成功一定拼搏,而拼搏不一定成功。”这种极不公平的命题。只是,世上公平本不多存,我岂能对其独占?是我忘记了吧?或者是是不愿再次提及她的姓名?记忆表面是深深浅浅的凹痕,总记得有人说过,你那里脆弱了?白昼黑夜,莫名傻笑自言自语的样子和疯子相比也不多承让。忘记自己是如何回的她,许是一笑置之,许是据理力争。两者相比,后者理应胜出,否则以我之资,岂能记之如此之久?我完全可以想象自己反驳她时面红耳赤的情景。暂且称呼“我的前世”为“前世”吧。若当日当时与她相对的换做我的前世,我想前世对于此类评价只会一笑置之,不以为然。怎会像我一般聒噪?前世可以做到心平气和,毫不在意,就像我也不会因为一位素不相识的路人的不善言辞而耿耿于怀,伤心良久。只要我不在乎你,那么无论你做出什么举动都不可能引起我内心的轩然大波。可我若在乎过你,求求你请一定不要再伤害我,伤痕可消,余毒未了。你若伤我,我必铭记于心,来日百倍奉还。我所在意之人,日益减少。无色透明的介质把所有人包裹起来放入我眼中极度倾斜的天平。寥寥可数的几人在天平一端,高高在上,他们便是我的神,我所在意的整个世界。我高高在上的神,你们不要奋不顾身的往下跳,不要抛弃我,让天平重归平衡,让我分崩离析的世界愈合吧。我并非在意不多,仿佛命中注定般,我此生多牵挂。只是牵挂愈多,伤感愈多,我不是君子,没有能够容纳山河百川的胸襟,尚未达到忧国忧民的境界。我若在意过多,岂不是人人都能伤我?柔软的心房变得支离破碎,千沟万壑。日日夜夜沉侵于焦灼、仇恨、伤感之中?“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庄子 知北游》人生短短数十载,岂能全被忧伤,别离所充斥?我乐于开怀,乐于像个疯子般幸福的傻笑。因此,我选择明哲保身,我选择麻木的丢掉过多的牵挂,在唯我独尊的小世界里逍遥自在。若是没有知我懂我的人,我宁可不要悲伤。青春的怅惘并非都是空穴来风,我开始彻夜难眠,开始思考生命,开始思考人生。无数的心事插翅而来,汇聚,汇聚,逆流成河,只等决堤的那天,一泻千里。于是我学会像鸵鸟一样掩埋身躯。习惯性逃避,习惯性隐藏。我不厌其烦的自欺欺人,我告诉自己。--世界很寂,还很安全。作者:廖彬宇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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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性随笔_抒情作文叙事性随笔600字你的叙事能力有待提高,那就来学习积累经验吧。下面是橙子精心为你整理叙事性随笔600字,希望你喜欢。叙事性随笔600字篇一母爱是温暖的,母爱是柔美的,母爱是温柔的。我在母爱的呵护下成长,在母爱的包容下成长,在母亲充满爱的大手里成长。母爱到底体现在哪儿呢?在一个星期天,我和弟弟约好一起出去玩,可是早晨起来外面正下着大雨,一片模糊不清,只能听见“哗、哗、哗、”的下雨声。妈妈对我说“这么大的雨别出去玩了,在家里看看书,看看电视不是很好吗?出去干什么呀?再说外面也没什么好玩的。”说着拿起电话要告诉舅妈我不出去玩了。“妈妈我要出去玩,我要出去玩,天天待在家里闷都闷死了,还不如去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呢?”我撒娇起来:“妈妈让我出去吧!”“不是我不想让你出去,而是怕你着凉,到时候感冒了就糟糕了。”妈妈见我这么想去只好无奈地说:“真拿你没办法呀!”穿衣服时,妈妈拿来了两件毛衣,一件羽绒衣,一件棉袄和一件羽绒背心。“啊!这么多衣服都要穿上呀!”我大惊失色。妈妈和蔼地说:“不是都穿,只是选几件。再说多穿几件也不是坏事,只有多穿几件才不会感冒。”没过多久衣服穿好了,我也变成了大肥猪。“干什么穿这么多,不是说穿几件就行了吗?”我生气地说。“外面冷多穿一点。”妈妈说。我走出家门时她又开始唠叨了:“到了室外一定要把围巾戴上,不要脱衣服。”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等我走远了。欣欣千万别脱衣服会着凉的。”远处传来妈妈的叮嘱。我心想真是的,都知道了,还这么唠叨,总是重复说重复说,我的耳朵都要起老茧了。几年过去了,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妈妈唠叨的每一句话都是她那浓浓的爱。从中发现了母爱是妈妈的一次次的唠叨,是妈妈一次次的叮嘱,是妈妈一次次绽放的笑容。叙事性随笔600字篇二小时候,我几乎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那里有一个后院,是我的乐园。说是后院,其实也是一块杂田,种着两棵橘树和将近半亩的土豆,旁边圈着几只羊和鸡,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儿童时代的我很调皮,经常不顾外婆的劝阻来到河边钓鱼。每当这时,脾气暴躁的外公总会板着脸,揪着我的耳朵,说:“叫你别来河边,你还不听,把外婆的话都当成耳旁风了!你又不会游泳,要是掉下去了怎么办?谁来救你?”事后,我早已把外公外婆的叮嘱抛到九霄云外了,过了几天就又去和鱼儿们嬉戏了。春天是播种的好季节,每当春天来临,外婆总是拿着锄头去播种子,我便跟在她后面。外婆刚播好种子,我就用脚把土铲平,自个儿玩得不亦乐乎。可到最后,外婆还是要把土翻松,回家后责怪我说:“你这个小淘气鬼,害我白干一次,以后不准你跟着了。”温柔的语气中略带些恼怒,我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责怪我。最快乐的就飞秋天莫属了。橘子树上挂满了灯笼似的金黄色的橘子,看得我好不眼馋,变缠着外婆拿个麻袋,装橘子用。我便摘桔子边吃,还给羊吃了不少。很快,低处的橘子摘没了,爬上树继续摘,。要是外公外婆看见了,又少不了一顿训。傍晚时分,终于把两棵树上的橘子全摘完了,可麻袋里却只有半袋,不是因为橘子少,而是被我们偷吃了,嘿嘿!现在,曾经的乐园早已被楼房取代,而快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内心不免有些失落和不舍。叙事性随笔600字篇三我今年11岁了,上四年级,已是个大孩子了,可在妈妈眼里却还是个撒不开手的小娃娃。今天妈妈正好出门,何不趁此机会改变一下在妈妈眼中的形象呢?今天我就做个蛋炒饭给妈妈看看。第一次做蛋炒饭还真不知从何下手,我回想着妈妈做蛋炒饭的情景,便动起手来。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碗米饭和两个鸡蛋,便开始做了我先把鸡蛋在碗边一磕,鸡蛋便裂开了一条细缝,沿缝轻轻一掰,哎?没掰动,我再使劲儿一掰,嘿嘿,蛋壳就被我掰开了,蛋清和蛋黄一同流入碗中,我用筷子把鸡蛋搅拌成糊状,再向锅里倒入一点油,点上火。一会儿油热了,传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一些油点调皮地从锅里蹦出来,把我吓了一跳。接着,我把鸡蛋倒入锅,顿时,锅里像开了一朵大菊花,好看极了!鸡蛋鼓起了小泡,我连忙把鸡蛋翻了个个儿,再切成小块,这样鸡蛋就算大功告成了!接下来我把米饭倒入锅内,边炒边加入盐、味精,撒上香葱。盖上锅盖,闷了一会儿。这时的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筋疲力尽了。“时间到!”我把锅盖掀开,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整个房间都浸在香海里了,我迫不及待地盛上来,尝上一口,哇!真香!真好吃!这时,妈妈回来了,她闻了闻屋里飘出的香味,又看见桌上的蛋炒饭,感到很不对劲,便问我:“你爸回来了?”我自豪地回答:“没有,这是我做的。”妈妈将信将疑地尝了一口,脸色大变,直夸我做的好吃!但愿妈妈以后不再小瞧我!品尝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滋滋的!这就是我,一个能干的小姑娘!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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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比赛随笔_抒情作文唱歌比赛随笔你参加过唱歌比赛吗?下面是橙子精心为您整理的唱歌比赛随笔,希望您喜欢!唱歌比赛随笔篇一今天下午我们举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唱歌比赛。比赛进行了一段时间,听说前面的班级都不错,我的心又紧了紧,但又很激动,很期待,没准能得到一等奖呢!我们为了获奖可是吃了很多苦,流了好多汗的,有付出就有回报嘛。可是心脏还是不安分的“砰砰”乱跳,生怕出一个大糗相。但是想想我们优美的歌声,嘹亮的歌喉,看着整齐爽朗的服装,以及“浓妆艳抹”的漂亮脸蛋,不禁有了许多安慰。该来的总要来,勇敢面对吧,四(6)班加油!四(6)班必胜!很快,我们便出发了,在赛场外安静地等待着上场,等待着“拼搏”。在这时,大家都越发冷静,有的默念歌词,有的记记动作。别看这几分钟的等待,对我来说却像几个小时。终于该我们上场了,大家的心就像小兔子一样的乱窜。就在音乐声响起时,一阵纯美、清脆,又带着一丝稚气的“童声三人唱”响起,“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我们其余的同学整齐地做着动作,绽开着灿烂的笑容,一起融入到了歌声中。接着的大合唱,真是气势磅礴,我们的每个字每个词都是那么铿锵有力。大家都不知不觉地随着节拍“摇头晃脑”。咬准节拍,美化嗓音,盯紧指挥,总算天衣无缝,大家都做到了最好。曲子不长,一会儿的功夫便退场了,我们昂首挺胸地笑着离开了。这次的战役我很满足,不管结果如何,大家都经历了,尽力了。不管怎样,四(6)班还是四(6)班,一个笑眯眯的老师和一群机灵淘气又阳光的快乐少年。唱歌比赛随笔篇二昨天我参加了歌唱海选比赛,去展示了我歌唱方面的天赋。一到那里我的心就在咚咚乱跳,快要轮到我的时候,我有是吸气,又是喘气,又是上蹦下跳地,还东摸摸西摸摸,紧张得不得了。终于轮到我了,伴奏带却找不到了,我只能先回到座位等他们找伴奏带。这期间妈妈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对那些评委老师有礼貌,自我介绍时要面带笑容,唱歌时也要放开你的喉咙去唱,那些评委老师就喜欢大方的孩子,不管什么时候,你的动作一定要做得大方呦!”伴奏带始终找不到,最后评委决定让我清唱。我轻轻地对自己说:“不要害怕,你是最棒的!”我上了台,正面对着两位评委老师,他们点头示意我可以开始了,我又紧张起来,开始唱了,我眉心向上一挑,眼睛稍稍瞪大,一招一式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女高音。两位评委老师都用慈祥的眼神盯着我,他们边做笔记边和我眼神交流,我也用自信的眼光注视着他们,唱完了一位评委老师对我笑了笑,问我:“为什么没有伴奏带呢?”我回答:“因为有许多歌都叫这个名字,所以短时间内找不出准确的伴奏带。”他点了点头,我就笑着走下了舞台。棒吧?我还会努力,让自己更出类拔萃的。唱歌比赛随笔篇三今天下午,从我们学校传来了一阵阵优雅动人的音乐声。今天我要参加歌唱比赛!我的心既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怕唱不好,为班抹黑,兴奋的是我可以在今天的三年级“风采达人”歌手竞选上参赛。比赛开始了,全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各个班级的小朋友都坐在座位上期盼着自己班的选手有出色的表现。第一号选手——我们班的黄梦垛出场了,她信心十足地走上表演台,她穿着白纱裙和一双黑色的小皮鞋,都撒满了莹光片,金光闪烁,显得格外耀眼。她唱得十分好听,用自己清脆又甜美的声音唱出了带有欧美风格的歌曲,赢得了阵阵掌声。马上到我了,我心里像担着十五桶水——七上八下,紧张得几乎站不起来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把心中紧张一扫而空。我上台时镇定自若,在台上表演很轻松。当音乐声响起时,随着那一声吉他奏起,把我带进了那经典的音乐里。此时,我随着音乐的节拍变得有激情起来,我仿佛变成了《BABY》的原唱者——贾斯汀。比伯,在音乐会上表演。“Baby,Baby,BabyOohhLike”歌声在我耳边不停地回响。我伴随着音乐一边做动作,一边唱歌。当我唱完最后一句,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最后,我获得了二等奖,我很开心,不过我准备不够充分,没练习好,下次比赛我要更加努力,拿一等奖!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