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1200字以上

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

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只有在梦里,我才能跨越时空,来到那个世界。那个世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是我们现在所得不到的。

所谓舍生取义,古人是最讲义气的。荆轲刺秦失败,高渐离弄瞎自己的眼睛进入秦宫为好友报仇,在黑暗中击了三年筑,最后的时刻念念不忘的仍是“荆兄”。伍子胥逃亡路上遇到的两个救命恩人都为了表明不会泄密而自刎。夫差死后西施跳湖自尽,貂蝉不愿再投曹操伏剑身亡,虞姬生生死死跟着项羽。士为知己者死,更为救己者死,这便是义。那是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最高尚、最庄严、最圣洁。然而现在,淡了。再好的朋友不能在一起工作。因为一旦出现利益纠纷,就将所有的友谊一笔勾销。貂蝉当年的壮举也不再有人重演,谁会放着曹操那里的荣华富贵不要而傻兮兮地去死呢。冰冷的机器取代了人与人之的热情,所以世界越变越冷。

古人打仗用的是计。那是智慧与智慧的对话,使人心服口服,胜得也货真价实。孙子的三十六计不光可以用于打仗,在其他方面也不无道理。然后现在世界的战争,不打就可以知道谁会赢。不用计谋,只用武器。一颗原子弹扔下去,容不得有挣扎的余地,就一切灰飞烟灭了。越来越先进的科学造就了美国人的霸道,联合国也不敢指责。并不是美国的军师有过人的智慧,而仅仅因为它的武器。这是不公平的。虽然国际规定不能使用核武器,可是谁能保证美国真的不会用核武器,谁能制止它的行为呢?再聪明的人也抵挡不了炮弹。人会越来越没用,不动脑筋,越变越笨。这能去怪谁呢?智慧没有用了,谁会去追求?

我欣赏中国古代的皇帝。那一身的霸气和威武,君临天下,乾坤独断,荡气回肠。那是一幅静止的画面,象征着中国曾经的辉煌。甚至,高处不胜寒亦是一种美,孤宫深院锁清秋亦是一种美,皇袍皇冠背后的暗自叹息那亦是一种美。

好的皇帝自然令人崇敬和爱戴,坏的皇帝却也令我喜爱。我相信每个背负骂名的皇帝背后都有令人心酸的苦楚,都是无奈和无助。崇祯是使明朝亡国的皇帝,可是谁能理解他有志难酬;李煜是使南唐亡国的皇帝,可是谁能理解他错爱了文学;秦二世是断送了他父亲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可是谁能理解他身边大臣不容他有动弹的余地……我欣赏他们能与国家共同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毅力和勇气,至少他们面对了。失败了,并不可耻。

中国是礼仪之邦,重视礼仪。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孟子等就已经开始注重。《礼记》虽不是通篇讲礼,可也是讲述了很多关于礼的道理。古人讲话都文绉绉的,虽说有时不很通俗,可是我认为是很好听的,至少有礼貌。可是现在的人讲起话来就不一样了。动不动就溜出一句“国骂”,还不屑一顾———这有什么,大家都这样。于是我没话可说了。我并不是很不合群的人,只是希望大家都永远铭记着老祖宗传下来的美德。

孝道也是礼中一部分。古代不是有规矩为父母守孝三年吗?孝子孝女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现在这样的“孝”也是越发难找了。父母家里都不常去的人是大多数,甚至连电话都不常打一个。去世后的亲人是逢清明了才去拜祭一次。养育之恩是人世间最大的恩惠,很多人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排名时都将亲情排在最后。这是悲哀。

艺术是美的表现。古时候的乐器和书画风格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但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整个艺术品的气氛。总是带一点淡淡的忧伤和哀怨,总是灰灰的、暗暗的。让人看过之后不由自主想到中国漫长的历史。那些尘土飞扬的道路旁,有人偷偷地流泪;那些看似风花雪月的亭台楼阁上,思妇在倚栏远望;那些战火纷飞的沙场上,年年白骨埋荒外。拨开尘土,打开历史沉重的枷锁,透过缤纷的世事穿过漫长的时光,你会在这些作品中看到两千年前的中国——淳朴美丽,智慧而不张扬,没有外人打扰的中国。月亮很清静的夜晚,悠悠的笛声丝丝的琵琶,清泉石上流,夜静春山空。

仍然是这轮月亮,它照亮的世界却改变了许多。沧海桑田,无法挽回,留下这些经典之作作为鉴证和启迪,可是为什么它们很寂寞?

诗是文学的一种。在古代的文学著作中,诗是我最喜欢的文体,微言大义。我更欣赏诗人。很多诗人到处游览,踏遍祖国的山山水水,寻找古人的痕迹,寻找自然的奥秘,寻找自己心中的桃花源。我喜欢文人墨客那种清高和孤傲。他们很随性,很真实,很可爱。于是,写诗可以使他们发泄心中对世事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憧憬,对过去的留恋和对事物的探索。另外,诗的平仄、押韵、对仗等都很讲究,这便使诗有了丰富的内涵后又加上华丽的外表,显得更加完美。

可是我看到了诗的没落。网上铺天盖地的搞笑,把经典诗改得乱七八糟以博人一笑。现在也不再有人写古体诗,不再有人在工作之余有兴致去寻古。不只诗,连文学,都在退步。文理分科的时候明显理科人多,因为“学文科赚不到钱”。很多人明明喜欢文,却被迫选理,真的很无奈。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越是没人要学文学,文学就越没落;文学越没落,就越是没人要学。

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便是两千年前的中国———古代中国。我非常非常喜欢那个世界。然而时间总是在向前跑,很多东西注定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只是希望,有些东西,不要改变。

我所仰慕的福尔摩斯——读《福尔摩斯归来记》有感

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酒泉第四中学初一:闫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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