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塔克》读后感1200字以上

《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塔克》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塔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第一章,题目叫《塔克》。这一节讲了一只叫塔克的小老鼠每周六看着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帮他的父母照看报摊,照顾着这个家里唯一的一份“事业”。而这个夜晚,直到塔克去睡觉了,玛利欧仍然守着报摊,希望能多卖出去一份报纸。

读了这一部分内容,让我感到特别惭愧。玛利欧看起来并不比我大,可是他却那么懂事,知道父母的辛劳,在每个周末的晚上帮父母看报摊,而且看报摊的时候还那么尽职尽责,每次轮到他看报摊的时候,他总是“绞尽脑汁把杂志和报纸摞得整整齐齐”,而且一直看到后半夜,只是为了能多卖几份报纸,帮父母多挣几个钱。

再来看看我吧,平时生活得那么舒适,从来不用为生活而忧愁,从来也不用考虑怎么样让父母工作起来更轻松舒服,也从来没有主动帮父母干过家务。记得有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妈妈因为工作忙,没时间打扫卫生,于是让我扫一扫屋子,抹一抹桌子。我口里答应着,可心里却十二万分的不乐意。等妈妈前脚一走,我就打开电视,拿出一包零食,舒舒服服的躺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直到妈妈下班回来,我还是只顾着自己玩,什么家务也没干。

现在想来,我真是感到脸红啊!从现在起,我也以玛利欧为榜样,做一个体贴父母,爱做家务的好孩子。

作者: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西坞小学四年级李玉洁

指导教师:李丽

电话:6582810

邮编:255300

附:李玉洁妈妈的读后感:

今天,我在女儿的催促下,拿出一个小时的时间认真阅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第一章节。我认为这本书的作者心思细密,文笔流畅。虽然作者是美国人,书中人物全是用的挺别嘴的名字,但是它的内容确实很吸引人,孩子们读起来也很容易懂。

从文中第一章节的内容中我了解到,玛利欧这个孩子的家境不是很好,一家人过得很是清贫。但他是一个特别懂事的男孩,他知道帮父母做事,而且总是尽力做好。他那种认真做事的态度,让一直住在他报摊旁边的名叫塔克的老鼠都非常感动了。(小老鼠塔克的日子看来也不好过,虽然辛辛苦苦找吃的,但还是经常吃不饱。)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俗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有时候我就在想,我小的时候家庭条件也不好,爸妈挣钱不容易,他们恨不能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即使夏天热的人喘不过气来,他们也舍不得花二分钱买根冰棍吃。有一次我想问妈要二分钱买只冰棍吃,结果不但没吃上,还让妈狠狠训了一顿。从那时我就想,等我长大挣钱了,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一转眼现在我也当了妈妈,开始我一直认为,现在条件好了,不象以前那么穷了,我的孩子想吃什么我就给买什么,想穿什么我就个买什么,觉不含糊。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有时候孩子不主动要,我也会给她买,也不是特别溺爱孩子,就是想让孩子能感觉到他们天天生活在快乐之中,不必为什么事感到忧愁、烦恼。可有时我却发现,孩子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快乐,我们给他们安排好的一切,却常常不如他们所愿,于是,我开始抱怨孩子不懂事,抱怨他们不体谅大人的心思……。

当我读了这部分内容后,我觉得我的教育方式还是有问题的。我觉得还是应该培养孩子能吃苦的精神,让孩子多多为家长着想,体会家长的不易,并且多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让孩子早一点学会独立。孩子一天天长大,不能总在我们身旁,他们就像是一只只羽毛长满的小鸟,改起飞的时候,就应该把他们从温暖的鸟窝里推出去,让他们自由的在蓝天飞翔。

尘封万年的秘密。

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喵了个咪的…竟然在我的面前杀死我的同伴…!我一定要为王子复仇!”

盗贼手持宝剑直指火光透不过去的密林,手中宝剑划刺如风,一道道凌厉的剑气割开一体的空气而留下淡白色的轨迹,剑痕深深没入古树树干,只留下一袭淡淡的裂痕。其它削往枝叶的剑痕,也使断枝、残叶簇拥着往下落,一时之间正如秋风扫落叶。

“别费劲了。”

魔法师轻轻地拍了拍正在胡乱指画着手中宝剑的盗贼。

“那个偷袭者早就走掉了。”

“喔?!”

神经大条的盗贼并没有像魔法师想象的那样收剑入鞘,而是开始在地上比划着什么。

“你在干什么?”

魔法师似乎已经成冥想状态中完全脱出了,虽然脸上仍旧僵硬得没有表情,但是他的话语似乎开始慢慢地增多。

“挖个土坑把王子埋了,怎么说也至少曾经是过一起的伙伴。”

“呵。”

魔法师浅笑着随手一指道:“你看那边。”

盗贼顺着魔法师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并不多高的土堆前面立着一个粗糙的石碑——完全是一块如刀削的杂质石头,石碑上书“某帝国王子之墓——该王子死于解救被恶魔绑架之公主的路上,勇士般的王子,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阿门。”

盗贼不作声色地把那块劣质的石碑转了三百六十度,然后抽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重新刻字。

“某帝国该死的王子,就算追到地狱天堂,我也要你赔偿我英俊的充满男人阳刚之气的小胡子!不要以为死了就可以解脱!”

魔法师:“……”

“走吧,强大的魔法师…早点解救亲爱的公主做我的压寨夫人吧…啊哈,好久没有唱那首激昂的战歌,那首抑扬顿挫的《十八摸》了…!”

洒脱的盗贼至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回头看过王子的坟墓一眼,月光下,密林外,千里孤坟,略显悲凉。

“…你就不会唱点叙事史诗么?怎么总是唱这种低俗、浪荡、下流的陈腔滥调。”

感觉听觉似乎被严重摧残的魔法师终于提出了抗议。

“喔!叙事史诗呐,我只记得小学学过的一首远古传说,就是凡尘一个修习魔法的王子救了一个魔界失足跌落凡尘的黑暗精灵从而迸发爱情火花,而后因双方种族不和而不得不甩手作罢的凄惨爱情故事。”

跟在盗贼身后的魔法师开始沉默不语。

神经大条并且走在前面的盗贼根本没有注意到魔法师有哪里与从前不同,他自顾地说道:“那首史诗是这样写的…

许多个无趣的日子里

聆听向风而泣的风铃

我似乎能够逐渐感知

什么,才是最无奈的寂寞

在天地燃烧的黄昏

听一个寂寞的乐师讲故事

当太阳渐渐憔悴的时候

看枯树消瘦成修长的影子

过去,是曝光的底片

只能洗出泛黄的照片

失足跌落情网的魔法王子

无法逃开族人口中的利剑

树枝上,调皮的精灵

从未收敛嘲讽的笑容

在王子原始的爱情理念中

似乎…逃离…

才是属于王子的归宿…”

“魔法师,你觉得怎么样?”

把玩圣剑的盗贼依旧高昂着自己的头颅,根本没有回头看过魔法师。

“语句不通,韵脚不同,故事老套,用词落后…根本没什么值得赞赏的地方嘛!”

魔法师根据自己在文学上的造诣做出了一个把这首传唱千年的歌曲贬低得一无是处的回答。

“值得称赞的地方是…写下这篇史诗的乐师,是那位活跃在人魔战争第一线的圣女乐师,米莉亚。”

再次听到昔日故友的名字,魔法师全身微微一震。

“喔,圣女乐师米莉亚…这个她后来怎么样了?”

“圣女乐师后来放弃了神眷之女的身份,下嫁给了德兰麦亚年轻的国王,弗兰德。他们俩陪伴了彼此终生,几乎在同时听到了主神召唤的声音,这个故事在后来的野史中,传为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的佳话。”

“你也就是在那个时侯放弃了一切荣耀,用秘法把自己转变成一个拥有无尽寿命的吸血鬼的,是么,‘幽灵匕首’,罗尔。”

盗贼转过头,全身气势放佛变了一个,那双眼睛冷冷地看着魔法师,魔法师不以为意,他摘下包裹着头部的黑袍。

“‘亡者的道标’!普瓦洛!你…!你怎么还活着?”

盗贼冷漠的眼睛变得惊讶,然后是狂喜。

“成为一个优秀的亡灵法师的必修课,就是尽量延长自己的寿命。”

魔法师微微一笑,“走吧,陪我去见埃利奥特,我感觉到了她的气息…她后来放弃了黑暗精灵神出鬼没的武技转而修习魔法了么?”

“嗯!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不过几乎任何人都知道,她是想明白那时候你在做什么,你要多久才能醒来之类的事…而这次,她似乎听到了魔界的什么谕令,有不得不回魔界的理由…”

曾经的活跃在人魔战场上的人类勇士,亡灵匕首,罗尔;如今的吸血鬼盗贼说道这里顿了顿,神情复杂地看着魔法师,表情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你也知道,魔界之门的开启秘法,需要有一个魔法潜力十分强大而从来没有修习过魔法的处女之献血,这是埃利奥特绑架了你的后人的原因。”

“…当务之急是快点阻止埃利奥特,在万年之前,我的魔法力量就足够打开通往魔界的道路的,希望我现在并不太差。”

魔法师低声呢喃了一句咒语,星光璀璨地照耀在他和盗贼的身上。

“走吧…!这是当年‘星空骑士’速度的加持魔法。”

月光下,高耸入云的象牙塔依旧像依在恋人的怀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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