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钟
水钟在中国又叫做“刻漏”,“漏壶”。根据等时性原理,滴水记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利用特殊容器记录把水漏完的时间(泄水型),另一种是底部不开口的容器,记录它用多少时间把水装满(受水型)。中国的水钟,最先是泄水型,后来泄水型与受水型同时并用或两者合一。自公元85年左右,浮子上装有漏箭的受水型漏壶逐渐流行,甚至到处使用。钟表是一种计时工具,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各类钟和表的总称,另一个是专指体积较大的表,尤指机械结构的有钟摆的表。
分类
钟表技术是计时技术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是现代机械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技术源头之一。
有摆钟表
是由阿拉伯工匠最早设计出来的。其工作原理是等速运动原理。
机械钟表
机械钟表的动力系统是发条,计时单位是小时、分钟、秒,分别采用了12进位制和60进位制。
水钟是伽利略发明的,摆钟是惠耿斯发明的,闹钟是汤若望发明的。
钟表发展史日晷是最早报“标准时”的仪器,它由晷盘和晷针组成。晷盘是一个有刻度的盘,其中央装有一根与盘面垂直的晷针,针影随太阳运转而移动在盘上的位置。那时,有钱人家里自己也装有这种钟表。
埃及是第一个漏壶钟出口国。它由两个互相叠置的圆筒组成。水从上面的圆筒穿过一个小孔滴入下面的圆筒。水滴完了,就是某个时辰过去了。大一点儿的漏壶灌一次水可报六个小时,然后再重新装满水。
古埃及法老王朝的钟表巧匠甚至制做了装有指针和鸣击装置的钟表,每隔一小时,一定数量的圆球便滚落到金属盖上,发出大声的鸣响。罗马人是埃及漏壶钟的主要买主。清晨,报时人大声地报出钟点,然后,每家每户便往漏壶钟里装满水。
罗马诗人普拉图斯对这样的计时方法很不满意。他写道:“但愿上帝杀死发明钟点的人,……因为钟点把我的整天撕成了碎块。以前,我的肚子便是我的报时钟,在所有的钟表中它是最好和最准确的。”
据说君士坦丁大帝曾经有一只奇妙的钟,即使在今天看来它也是一只极不寻常的、复杂的计时器。它有一棵树木的形状,在枝桠上坐满所有可能的动物,下面蹲着许多的狮子,时钟一敲,狮子便张开大口,发出吼声。
柏拉图是第一个借助埃及的漏壶制成闹钟的人。他把下面的圆筒挂起来,使它可以旋转,过一定的时间,圆筒便翻倒,把水倒出,水又流往一个哨管,水流的冲击造成的气流使哨管吱吱作响。每隔同样的时间,柏拉图的闹钟便准时地“吹响”,催促着这位伟大哲学家的学生去上课。
漏壶计时的方法持续了几千年。查理大帝在位时还从诃伦哈里发那里得到过一只装有时针和鸣击器的漏壶钟,它用纯金制成,做工精巧,富有艺术性。直到十二世纪,一名僧侣发明了沙时钟,漏壶才逐渐被沙时钟取代。最后,彼得·亨兰发明了平衡轮,克里斯蒂安·海根斯发明了摆锤,在此基础上,才制成了类似于今天的钟表。
值得一提的是,沙时钟原先只用于给说教台上的神父掌握说教时间的。
据考证,早在公元前2000年,中国就有了漏壶。一张公元前2679年的图样证明中国早有了类似于印度人和阿兹台克人所拥有的日晷。除此之外,中国人还用另外的方法制做了他们的计时器,例如,他们通过燃烧刻有时间标记的薰烛计算时间。另外,据说中国的一位制做钟表的能工巧匠,用各种各样的薰料制成了一种香味钟,它每小时散发出一种不同的味道。
一二七O年前后在意大利北部和南德一带出现的早期机械式时钟,以秤锤作动力,每一小时鸣响附带的钟,自动报时。一三三六年,第一座公共时钟被安装于米兰一教堂内,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时钟传至欧洲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的教堂纷纷建起钟塔。
不久,发条技术发明了,时钟的体积大为缩小。一五一O年,德国的锁匠首次制出了怀表。当年,钟表的制作似乎仅限于锁匠的副业,直到后来,对钟表精度的要求越来越高,钟表技艺也日益复杂,才出现了专业的钟表匠。
一八O六年,拿破仑之妻、皇后J。约琵芬为王妃特制的一块手表,是目前知道的关于手表的最早记录。这是一块注重装饰、被制成手镯状的手表。当时,男人世界里风行的是作为身分、地位象征的怀表,手表则被视作是女性的饰物。
一八八五年,德国海军向瑞士的钟表商定制大量手表,手表的实用性获得世人的肯定,逐渐普及开来。
本世纪初,ROLEX(劳力士)的前身——WILSDORF&DAVIS公司推出银制绅士表和淑女表,大获成功,带动了各家钟表厂商竞相研制开发手表。当年就以怀表技艺闻名世界的瑞士,在手表制作方面也一马当先,ROLEX在一九二六年就开发出完全防水型的手表“ROLEXOYSTER”,一九三一年又率先将自动上发条的手表“OYSTERPERPETUAL”推向市场。LONGINES(浪琴)公司也不甘示弱,其研制的精密航空钟与美国飞行家林德伯格一起飞渡大西洋,名声大振。一九二九年,推出带秒表功能的手表“CHRONOGRAPH”,翌年又在此基础上开发出飞行用精密手表“CHRONOMETER”。
一九六九年,日本精工手表公司开发出世界上第一块石英电子手表,日误差缩小到零点二秒以内。一九七二年,美国的汉密尔顿公司发明了数字显示手表,马达和齿轮从手表中消失了。
手表制造新技术层出不穷,机械手表却并未寿终正寝,产量虽然大减,制造技艺却得以保存。特别是瑞士的钟表厂家,在石英手表独占鳌头的今日,仍对机械手表情有独钟,坚持生产高档机械手表,并源源不断地输往世界各地。
五年级:星空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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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在这个城市,我认识的第三个人是她。第一个是店主,也是修钟表的师傅,第二个人是修钟表师傅的徒弟。她那个时候很美,一身素衣,脸上总是挂着笑不到心里的温和,淡淡的,看上去有些忧郁。那时,她大概四十岁,手里总是牵着一条小狗。小狗很调皮,她很平和,总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到:“请给我一个钟表的指针,至少十年以上的旧钟表拆下来的指针,谢谢!”这个要求很奇怪,修钟表的师傅也是迟疑了一下:“你确定?”“是的”“好的,我找找。”不久,店主找到了一个多年不用的钟表,拆下指针递给了她,她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付了一整只手表的钱,匆匆走了。往后的每一年里,她都会来一次,每次都会买一个旧时钟的指针,每次都付一整只钟表的钱。来的多了,店主和她也熟络了起来,聊些邻房小事,时事政治,但每次问及她家里的事,她总是恬静而勉强的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好说,转身离开店铺。慢慢的,来买钟表的人越来越少,钟表店终有一天撑不住,关门了。店主见有些老玩意也卖不出什么价格,便送了许多给她,她执意要给钱,店主说什么也不要,推搡间,在店主临走前,匆匆的塞了一笔还占有少许洗衣粉的钱,然后快步回家。因为老钟表实在太多,我便也混迹在那一堆老玩意中。初到她家,一切很温馨朴实,很有家的味道,是记忆中我的家的味道。那一年,她六十岁了。刚开始,她拆装指针还算挺灵活,但因为老旧的钟表很多,她日渐年迈,拆指针,调指针的手指慢慢的已不如早先灵活。又过了许多岁月,我才被她小心翼翼的拆下来,放在一个小檀木盒里,再点燃一根檀香熏一整天,带到她的小卧室里。那是我第一次进入她的卧室,见她的床铺上的花纹和我的指针上的一模一样,透过窗子,可以望见屋外叶已深黄的梧桐树潇潇颤抖。不久,我就被安装在了一个精致而小巧的古董钟里,钟很漂亮,但走不动了。她不知何时拿起了一本书,絮絮叨叨的说着:“那年你去的突然,我才四十岁的时候走了,这古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每一年你都要换指针,一定要换十年以上钟表里的指针,你说,这样的响声才会有时间的味道。你喜欢荒北的胡杨,床单上都印着胡杨,还记得,为此我还和你吵过架吗?记得你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是,记得要年年换指针,但不要让它走动,因为我……说罢,你便再也无了声息。”说到这里,她面带微笑的擦去了滑落在白色衣襟上的眼泪,继续说到:“以前,我有时会想,你是不是更爱钟,但你和我说过,你珍惜钟是为了希望在未来,我和你健健康康,逆流过去的时间,我们永远在一起。”她轻轻的抚摸着我,说:“但你却先走了。”她合上书本,书本里有那四十年仅有的几张照片。我透过她的镜片,感受到了她指尖微微的凉意,感觉清爽而又舒适。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为了她的伴侣,坚持了那么久。我突然想在时钟里逆转一圈,只希望时间能倒流。我没有什么信心,但心里充满希望和暖意你,我用力推动自己,拼劲全力在她瞪大的双眼的目光下,艰苦的转了一圈。我身躯碎裂,但我清楚的听见钟里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男声:“我知道,在最后我一定没有坚持说出没说完的,我爱你!”对啊,我爱你,我心想。我眼前出现了一棵胡杨,传说它长千年,生千年,死千年,即使没有那么久远,他也愿用有的年华守护着你。眼神模糊之际,我听见胡杨上那个她抱着的小女孩在说:“爸爸,该走了。”熔金的烈日包裹着我身躯,眼前思思绿意被拨去,只剩下时钟来回摆动的声音。那一年,她七十岁。点评:从多方面多角度选材,充分体现了人物的个性特征,人物形象丰满。以环境烘托人物的心情,情景交融,情现景中,景随景现。神态描写生动传神,寥寥数语,将人物的性格特点勾勒得一览无遗,人物的言谈举止具有了鲜明独特的个性。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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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钟晚上.我独自一人来到桥边.风儿吹来,我不禁一颤,瑟瑟的,凉凉的,侵入我的身体.是啊.秋天,到了.冬天,也快来了吧.江边的风,使我的头发也跟着飞舞.望见前面,有个大钟.这便是传说中,具有魔力的钟.咚...咚...每晚的12点,它便会自动敲3下.天,显得有些黑了.记得,刚才来的时候,天还是深蓝色的,还只有一两颗闪闪发光的星星.以前,很喜欢和朋友们一起坐在阳台上,数着天上的星星.我们总是一颗一颗地数.有时,还会给它们取些名字.直到数完,我们才会互相对对方说,晚安.可是,现在,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朋友们一起数星星了.不知,现在,她们还好么?快乐么?幸福么?月儿很亮,也很圆.可这儿的月亮,已不再是曾经的了.时光飞逝.我会害怕.我害怕我会忘了那一切.曾是,是那样的刻骨铭心,怕会忘得一干二净.她们叫什么,我也有些泪了.想躺下来.望着江水,有些店还没关,倒影在里面,五彩缤纷.这让我想起过往的种种...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围在一起.听芷儿讲那鬼的故事.说是,那钟.曾经死过人.到了晚上12点,有两个人走到那钟的里面去了.正好敲了3下.2个人突然神秘失踪.到了第2天早上,警方发现两个人都死在了里面.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我的手机响了.谢沫羽,你在哪?都凌晨两点多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啊?从手机的另一边传来弟弟,谢斯安的声音.凌晨两点多啦?喔.拜拜.说完,我便直接挂了.我看下手机,是啊,两点多了.我有些困意,准备回家.突然,看到桥的对面,有一个抽烟的人,周围被烟雾弥漫,蒙蒙胧胧,看不清样子.哎,一个毫无相关的人.我没没怎么在意,便一路走了回去.灯光昏暗.黄黄的路灯下.我想了许多许多...早晨.老姐,你昨晚怎么那么迟回来啊?去哪了啊?啊?我伸了一个懒腰.喔,去江边了.哈哈.怎么不跳进去啊?谢斯安.你脑子进水啊?好啦好啦.姐,上课去吧.嗯.我拉起书包,坐公交车去了.哇,这学校好大.是啊,是啊.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本人今年高2了.有个痞子弟弟,叫谢斯安.也在本校,却还是个高1生呢.虽然人长得跟名字一样,斯斯文文的,但这心里啊,实在不敢恭维喔...学校今年又招生了许多小娃娃哎.咱们学校在这座城市里还是数一数二的好校呢.不过,你要没钱,可别想进来.所以啊,我们学校叫,贵族学校.介绍下,我有个好朋友,叫高芷.便是开始时,我提到讲故事的那个女孩,芷儿.也是个高二生,还是我的同学兼同桌.我和高芷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来到写着,高二(7)班的班级门口.哇,里面有什么东西这么宝贵.这么多人围在那看啊.是不是有熊猫从动物园里跑出来啊?说着,便拉着我的手,挤进了那里外都被人围了三圈,所谓有熊猫的地方.嘿,让一让...她的声音真大的可以,估计用大喇叭也比不上咯.几个女生围着一个长的满清秀的男生,还问东问西的,真不象样.你叫什么啊?今年几岁了?家住哪啊?而这个刚才的小娃娃对这些猛女忍俊不禁.切,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个"国宝"啊.还戴一幅眼镜,装什么书生啊.高芷撅着嘴,不高兴得回到了座位上.我说你啊,还是把脑子,心思都花在这书本上吧.我在座位上,翻着刚发下来的书本.这里真是吵喔...那你还看什么啊.等会我倒要看看那新来的老师,喔哈哈啊...嘴巴!嘴巴!不要太得意忘形了.口水都流下来了...你妈怎么跟你说的,要努力学习啊!不要天天只懂得玩.知道啦知道啦.你真是烦得可以啊.你们全给我安静!一个女生被这声音吵得快要疯了.抓着头发,喊了起来.哇,那女生还真恐怖啊.众人纷纷议论了起来.吵闹的教室,突然安静了下来.在她们的议论声中,得知,那女的是兴福兴超市的女儿,叫叶莫.从门外走进一戴着眼镜,海拔和宽度差不多的女人.大概四十有几了吧.这,有些像正方形.同学们,你们好.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师我姓杨,还面带微笑地说,抬了抬眼镜,我姓杨,杨贵妃的杨.刚才那个斯文的男生,说了声,真是自恋.结果,很不幸.被那刚来的老师听见了.同学,这不叫自恋,这叫自信!哈哈...说着还不顾形象地笑了起来.哎...我们一口同声地叹了一口气.好了.那先从刚才那位同学介绍起,你叫什么名字啊?同学...老师,我们好象还只知道你姓杨,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呢?不会告诉我们,你就是远古的杨玉环转世吧.这个嘛...(渐渐低下了头,貌似还有些不好意思...),本人正是美丽如花的杨玉环!班级里顿时鸦雀无声...好啦,该到你了,男同学,你叫什么啊?韩阳波.好啦.各位都介绍下你们吧...叮...叮...终于熬到了下课.我和高芷来到咖啡厅.啊喔.嘴巴好渴啊.高芷!我郑重警告你...我假装哭着说,不要再坑我的钱啦...喔啦啦...服务生,三杯咖啡.高芷.我拉了拉她的衣角.只有2个人啊.拜托啦...很贵的啊...谢沫羽!我们是不是朋友啊?想:这女人到底想什么啊?老用这个来威胁我.闷...喝完后,我摸了摸我可怜的包,哎.朋友难当啊,好无奈啊...走,回家吧.你喝得现在才知道要回家啊!没有啦.走啦走啦...我被无情得拉上了的士.都是在破费我的钱.悲死我了.晚上.我又独自一人来到桥边.不知出于什么缘故,特别喜欢来到桥边看星星,有种温馨的感觉.今晚的星星,和往常一样,很美,很美.却让人有种冷的感觉.家里空荡荡的.斯安去上晚自习了,便留我一人在家.高芷那丫头也不知道死哪去了,手机关机,家里电话也不接,电脑上又不见她人,搞失踪啊.该不会进了那钟里,也...神秘地死了吧.真吓人哇.那边,看见有个男子.好熟悉啊.对了,该不会就是上回那个站在桥对面那个抽烟的人?是啊,好象喔.他现在还在抽烟呢.他,看过去,好象也不大的样子.可怎么就学会了抽烟了呢?他突然转了过来.啊?我在看他也.晕.我连忙转开了.过了一会,我看那没什么动静,便回头看了下.他走了啊.我向四周看了下.啊?他人呢?人呢?晕啊.一转眼的工夫就不见了.闷.怎么会这样啊.他刚才在抽烟啊.哎.我还想过去劝下呢.一个好好的孩子,小小得意下,虽然好象不比他大多少啦.但是,对于不良少年,应该把他送到警察局的.对.这样才是对的嘛.可是,哎,教育一下就是了啦.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啊,他人怎么一下子不见了呢?这世界真是奇怪.你是谁?突然有只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晕.我转过身,他好象幽灵啊.怎么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啊.好恐怖啊.我...我...我怎么突然结巴了.不是要教育他嘛.那个,那个...你谁啊?还跟踪我?不是啦.我是说,你不要抽烟啦.那个...呵,这是我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啊?哟,我说这个人怎么说话的啊.喂.我是好心提醒你.抽烟对身体有害!那,你的意思是,我还要谢谢你咯?他说话时,带着点轻蔑的语气.你这人怎么这样啊?算了算了.我提了提包,便要走.喂.他拉住我的手.叫什么?我转过身,凭什么告诉你啊?你算什么啊?切.呵呵,谁让你刚才管我了?以后,你就一直,一直,管我咯.哈哈.你...有病!呵,小姐贵姓?本大姐姓谢,谢谢的谢,名沫羽,沫羽的沫,沫羽的羽!一定要记住了.是,大姐!小的遵命.切.那,大姐的府在哪呢?东南街...对了,我干嘛告诉你啊?真是.这么晚了,我要先回家了.那,我陪你回家咯.小心路上有小偷哈.有也不怕.HOHO,回家咯.你不要跟着.我送你啦.昏暗的路灯下,有两个背影.一个推,一个粘.早上.姐,你昨晚又死哪去鬼混啊?怎么每天都到凌晨才回来啊?该不会...你小子胆子大了啊?管我了啊?切.谁爱管你啊.我看,只有昨晚楼下那个才敢管你吧.哈哈.(如同妖怪之笑声).什么那个啊?你讲什么啦!去去...我拿起书包坐公交车去.那小子马上跟了上来.你不骑车啊?不了,不了.今天心情好.就陪我家姐坐那公交车咯.我没理他,只顾着喝牛奶.昨晚你和某人在楼下做什么喔?怎么摸来摸去的?摸来摸去?你吓我做什么啊?我的牛奶喷了他一身.真是家门不幸,这小子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可是我亲眼看到的.......我怀疑这人简直就是八婆转世,话真的不是一般的多.吓.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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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钱钟书对钱钟书这个大文豪,大家一定都不会陌生,他是中国现代作家、文学研究家,赫赫有名的大文豪,我们熟知的《围城》就是他的代表作品之一,此外,他还有《写在人生边上》、《人·兽·鬼》、《管锥编》等等一大批文学作品流传开世,是继鲁迅先生、老舍先生之后的又一个大文学家。钱钟书的少年生活时学习环境并不好。在钱钟书六岁那一年,钱钟书被送进了家乡的秦氏小学,不料天妒英才,因为一场大病,中止了学习生涯。几年后,伯父去世了,钱钟书在此时都考进了东林小学,但他因为伯父的死去而失去了经济来源。他的父亲此时也经济匮乏,只能帮他支付学杂费,但其他的支出无法负责,钱钟书也明白父亲的苦处,一不吵二不闹三不抱怨,勤奋读书,勤俭节约,生活过得非常艰苦,甚至连笔尖断了只能和竹筷削尖了代替,用来写字。十四岁的时候,钱钟书考上中学,但当时钱钟书的文笔和现在的文豪功底截然不同,简直是天壤之别——相反之,他的作文还经常被在清华大学任教的父亲大肆批评,但他始终相信勤能补拙,进行了大量阅读之后,他的作品终于能使父亲满意了。钱钟书不仅勤奋学习,而且啃书如命。在他一周岁那天,在抓周宴会上,钱钟书什么也不要,伸手就把书搂进怀里,家里人大喜,给他起名为“钟书”,喻意希望他“一辈子钟情于书”,也许是天意吧,他“横扫清华图书馆”,读尽天下书,实在没有书可以读的艰难岁月,他就看字典,他说:“字典是旅途的良伴。随翻随玩,遇到几个生冷的字,还可以多记几个字的用法。更可喜的是,前人所著字典,常常记载旧时口语,表现旧时之习俗,趣味之深,不足为外人道也。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一本枯燥的字典,竟然可以作为旅途时的良师、人生中的益友!钱钟书就是这样热爱读书,他从七八岁时就开始读小说了,当时他住在伯父家,伯父家里的《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很快就被他读完了,他当时没有钱买整本书,就从书摊上跟老板”租书“,他那个时候读的是古典长篇小说,什么《七侠五义》,什么《说唐》,他都读,后来上了中学,他又读了很多文学作品和市面上的一些文学刊物,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司各特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等等,他一生读过多少书,恐怕用电子计算机也难以算清楚,他曾经这样直言地说道:“我此生只求有书读,再也别无他求。”钱钟书一生淡泊名利,从不做拜金主义者,他曾这样自嘲地说自己:“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玩意儿吗?”他从不以文学大师自居,尽管他的文笔在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他一心自想着自己的文学,只想做一个平凡的人。他面对众多读者的称赞,从来不会骄傲自满,相反,他和没有被称颂之前没有什么区别,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所有的读者见面,有的人或许会认为他骄傲气盛,对这些见面不屑一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命清高”;事实上,钱钟书只不过是低调,不想夸大自己的成就罢了。钱钟书个性十分的乐观,在***时,钱钟书被软禁起来,接受“改造”,被人污蔑而被迫剃了“阴阳头”,但是,他只是一脸的无所谓,只是抖了抖肩膀——一副天塌下来都有高个子顶着的自信、从容不迫,这番乐观,又使人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影子,他具有别的人所没有的那种自信感。他目光睿智,那发着闪电的目光,折射着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与不满。他涉猎的范围那是相当的广泛,据说他绘画也很有一套,他的作品——《管锥编》就为他赢得了一大批忠实的读者和所有人的掌声,柯灵曾经如此赞扬道:“散文也罢,小说也罢,共同的特点是玉想琼思,宏观博识,妙语连珠,警句泉涌,谐谑天生,涉笔成趣。这是一棵人生道旁历尽春秋,心灵之果,任人随喜观赏,止息乘荫。只要你不是闭目塞听,深闭固拒,总会欣然有得。——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是的没错,钱钟书就是这样一个目光睿智,文笔极高的大文豪,他的文笔犀利,直击社会上的黑暗现象,他不畏强权,傲然的挺立于世间。个性乐观、淡泊名利,在困境中永不退缩,迎头直进,对书钟情一世,这就是一代才子——钱钟书。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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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钟_随笔散文祖父房里,有块老钟,自祖父去世后就一直挂在墙头上。老钟是祖父生前亲手做的。刚开始手艺不精,做工些许粗糙。重点是钟走得不准时,往往要一天调上一次。我还清晰地记得那天早上,鸡儿不吵,门前拴着的狗也不吠了,静静地趴在一旁。祖父把我们全家老大老小都叫到床前,临终前嘱咐我们一些大事。说到这块老钟时,祖父吃力地挪了下身子,用强有力的语气嘱咐我们死后一定要把老钟安在他的房间中,并再三强调不要把时间给调准了。我们不断点头答应,却已泣不成声。祖父却在第二天去世了。我们含泪把老钟送到祖父房里,擦老钟,打铁钉,再缓缓挂上,一切都办得稳当。离开后,我趁家人不注意,偷偷把老钟的时间调准了,我想给祖父一个准确到点,美而无憾的结局。后来,我升上高中,踏上北上的列车,来到异地求学,也渐渐把这事淡忘了。前几天夜里,我梦到了祖父。梦中,一个穿着背心的老汉坐在一张小板凳上,用刻刀刻着拼钟用的材料。他一直坐在那里,汗水不断从他的额上流下。四周昏暗,钟声不时从远方传来,却不知在何处渐渐淡去。时间,在死寂中流动着。每次梦醒,我发现自己全身被汗水浸湿,脑海里却依旧停留在祖父刻钟的画面。直至昨夜,我又梦见祖父。梦中,他让我把临终前的遗嘱再重述一遍。我重述着,念到那块老钟时,我开始不安起来,猛地从梦中惊醒。惊醒后的我彻夜未眠,我不敢入睡。我开始后悔,开始自责,我对我把老钟调整而惭愧。我如一个犯了错的小孩,拼命想做一些事来弥补自己种下的恶果。因此,我便想着第二天回趟老家,到祖父房里了结那心事。列车开得很快,平稳的列车反而使我坐立不安。路很长,不断累加的醉意让我不时闭目沉思。祖父一生爱拼搏,爱追求,似乎一生就没有停下来过。祖父曾说,他童年时期那个不爱追求,整天浑浑噩噩的父亲让他经常饱受饥饿之苦。为了不让母亲以及弟妹们受饿,他辍学了,到码头搬货,又到饭点给人端菜洗碗,所赚的钱才可以勉强填饱家人的肚子。后来,祖父成家立业,学了做时钟,但家里只有一块不准的钟,也是他唯一一块值得祖父骄傲和纪念的钟。这钟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注定不准,却从未停过。我忽而想起我的事了。那时我小,整天闲着无聊便守在老钟那,等着给时间不准的老钟调准时。祖父发现后,很是生气,把老钟安到更高处。后来上了学,晚上作业在家里写。我不知道时间,家里又没有多余的钟,便央求祖父做块好的时钟给我。祖父没有答应,把老钟给了我用。老钟不准,一个晚上下来要慢走十几分钟,有时半小时。我会迷迷糊糊忘记这事,以为时间还挺早。祖父见状,吓着我说:“不要以为时间早,你已经输了十几分钟了,要加把劲!”那时我只觉的这是祖父给我不调老钟时间的理由罢了。如今,我长大了,不断苛刻自己,勇攀完美的高峰。有时为了加快追赶的步伐,我会倍感乏累,到头来,我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种感觉让我愈感不安,彷徨不前。如今我手上戴着的手表,准时但没有了老钟一声接一声的嘀嗒声给我的稳重感。列车缓缓入站,我下站后便向老家跑去。推开门,一切都记忆犹新。取下老钟,我却发现老钟的时间已不准了。我笑自己的傻,我竟忘了,老钟本就不准,即便准了,也会慢慢不准下去,但又会有那么一个时刻是准的。老钟不准,却一直走着,永不停歇过。准过,再不准,准过,再不准……她经过无数准确的时刻,许下无数次的期许。我放回老钟,轻轻关上门,带着一份新的期许离开老家。这份期许,有我新的定位,新的思考,新的方向。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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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的古钟狂风再次敲响了小镇古老的铜钟,那斑驳的锈迹中,庄严早已脱落得无痕。一阵残风吹起落叶,在纷纷绕绕的蒙胧中,小镇升起了朵朵炊烟。呢喃细雨中,诉说着小镇那丝丝的和谐??夕阳调皮的躲开了地平线,在巴黎圣母院阴暗的地下室里,两俱相互依偎的残骸之间,似乎始终隔着什么东西,伴随着千年不散的雾气,悠悠扬扬地飘散弥漫到小镇街角的面包店里。顿时,一双手瘦得似干柴,布满了青黑的血管,几乎随时都会爆开似的。手指端处,指甲里堵满了黑坳的泥土,和一些断了的草根,依稀可见他的嘴角还残留着草的径部。这时,那双手不再发呆了,畏畏缩缩却又似乎带一些踌躇与坚定的靠近了那似乎已寂寞已久的面包??“抓贼啊---”这声音打破了小镇的宁静,可结局却是如此的“欢快”。村民们载歌载舞,还不时的提醒旁人自己是如何把冉阿让的那双手送上厅堂的功绩——仅仅为了一块面包。皎洁蒙胧的月水之下,那双手紧紧抓住只剩下条条冰冷的铁杆。倒影中已不再分辨得清,那时水中雾月,还是月雾中水??刹那间,月潭被一块儿突然而来的石子儿敲破了静谧,荡出无数微笑??寻声望去,潭边破旧的木屋尚未闭户,从二楼隐约传出外祖母严厉的责备声,“你又去潭边捡石子儿了,祖母和你说了多少边了,那儿很危险,知道吗,阿廖沙?”孩子的脸上没有丝毫的不高兴,反而甜甜的笑着扑进祖母怀里。稚嫩的脸颊紧紧贴着祖母的双腿,还不时的舔着嘴唇??正当在牢房里的冉阿让想结束着被人门认为是肮脏的生命时,外祖母的歌声断断续续的飘进了铁窗里,似青烟般翩翩起舞。这暖暖的歌声里究竟隐藏了什么,小镇的人不知道。但冉阿让知道——至少那歌谣里少了面包店里的“香味”。街道上,飘零的袋子伴随着沉重的沙子漫天飞舞。打着旋儿盘转而上,忽儿左,忽儿右。但跟着一块盘旋的还有外祖母酝酿出的温暖。放眼望去,伴随而来的是一位衣着不凡的年轻人杜洛瓦。他依仗着自己漂亮的外表和取悦于女孩的手段,已走上了飞黄腾达的“光明”大道。正当他昂首挺胸,踱步于脚下的繁华时,一阵如闪电般刺眼的锐利光芒霎时窜过???、那孩子是奥立弗。忽然间,一双慈爱且坚定的如干柴的手拖住了欲向前的奥立弗。还不等他回头,那镇定中不失铿锵的钟声敲醒了他的心房,他止步了。小镇些许村民总是投来那仿佛看到一颗硕大的钻石,而他们的双眼似乎比那钻石还要灿烂的曙光。骤然间,这曙光划破了这盛大宴会的欢快,冰冷刺骨的寒意如风雪般不禁悄然袭来。赤脚到水的女孩蹒跚而来,尽管岁月无情的变迁与村民门狭窄得似乎快要把她吞没的余光,让她显得如此沧桑,可那背后的美丽却丝毫未退缩。冰冷发青的地板上,地衣仍旧点点挪动,仿佛在给那双冻得泛青,但有细嫩的双脚让出了属于它最好的位置。不知怎的,他快速的缩了回去,任凭地衣怎样努力的劝说,它却不肯再迈出一步,似乎在害怕着什么??“羊脂球小姐,你好吗?”杜洛瓦得意的问候,让她急忙躲进了屋里。但那尖锐的目光却似乎穿透了木屋最坚硬的墙角??那因踌躇而落下的丝带,伴随着村民的踩踏,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当束束阳光总屋檐中浸出时,它是那样的纯洁,神圣。屋角燕子呢喃地诉说,依然如此。顽皮的小燕子啄起那零落在寒风中的丝带,轻放在了正在向这儿走来的女孩手心里。诧异的女孩在主人的呼喊声中匆忙得在寒风中奔跑着??“爱丝梅拉达,该干活了??”夕阳已落,角落里的青苔挤满了木屋的墙角,钟声告别了晚安。它们很幸福,他们也很幸福??太阳照常升起,古老的铜钟再次划破小镇宁静的早晨,天空中浮起了朵朵炊烟,它们继续诉说着小镇的那缕缕和谐??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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