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_2000字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吉祥纹莲花楼》读后感_1200字
许久未读武侠小说,再次读到李莲花这个人物的时候,我有一种久违的冲动,兴许那就是“千古文人侠客梦”的作祟吧。十年前年轻气盛的我,初读金庸、再读古龙,总是被奇妙的故事、优秀的人物和最重要的是侠之大者的精神所感染 而后进了大学、谈了恋爱和步入社会中,隐藏了那股侠义柔情、失去了那道主持正义的精神,也许是我的年长变得麻木不仁,更亦或是这个社会让人变得行尸冷漠。 不幸的是我时至今日才读到吉祥纹莲花楼,在我最年轻的日子里错过了激情四射的李相夷、洗尽铅华的李莲花;幸运的是我不用去忍受一部小说的等待,我一气呵成仿佛又回到少不更事的年代。无论是不幸还是幸运,我都已读完它,懵懂七分地接近了一个人物:李莲花。 这是一个跨越十三年的背景,作者除了在四本书中穿插讲了许多破案的故事,尤为重要的是在塑造一个人物,而这个人物却是在经历生活和时间的洗涤下重生。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放弃仇恨,尤其是曾经瞩目受万人敬仰的英雄。十三年前的李莲花被内贼陷害导致与笛飞声的比武重伤落入大海,他大难不死,曾信誓旦旦地要报此仇,至死方休。 然东海之滨,莲花楼内,三年的生存让李相夷蜕变成李莲花。门主令牌换来五十两是他又个人生的起点,江湖风云变,李莲花从天子骄子、从锦衣玉食、从年少名隆到低调木讷、事必躬亲、平凡小人。他失去了很多,如他的江湖地位、他的初恋情人甚至他赖以成名的武功、性格和气魄。这些都是他愿意选择的,这样的舍弃势必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十年过去,江湖人依然将李相夷视之为传奇、顶礼膜拜。而他却在尘华浮世中成为了李莲花,方多病口中的死莲花、假神医。他似乎变得不再有光芒、不再神勇和不再志锐,他平淡安逸、疯疯癫癫甚至胆小怕鬼。但不变的是他依然的侠义精神,依然心系江湖、悲天悯人。 宁愿世人能忘记李相夷,这样的话李莲花依旧过着他简单而阔达的生活,赶着牛车拖着莲花楼,做着他的假神医,破着奇案奇事。可是佛彼白石不肯忘却、肖紫衿不肯忘却、笛飞声不肯忘,乃至天下人不忘。于是他不得不撕开他的真面目,撕开他隐忍和平静的生活,但他已不是李相夷。 残忍一点就是他回不去了,他不再是那个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少年才俊,他只是吉祥纹莲花楼的楼主、一个随时会疯癫死去的普通人。他祝福他的初恋和自己的兄弟白头偕老,他忘却了曾经的弟兄背叛、仇敌之恨,他已经彻底释然,如他的扬州慢一样至柔至和。 他希望天下人放过他,于是决战那天,他辞别世人,他选择了逃遁,不,应该是勇敢地选择属于他自己的生活。或许他最后失去记忆、手残废、眼睛失明,这一切不重要,东海之滨,做着他的渔民,偶尔和他曾经的死对头打赌下棋。 做一个普通人,出世于江湖,忘记曾经的荣耀和仇恨烦恼。繁华尽落之际,也是人生得到本原的时刻。 故事兴许简单、桥段也比较牵强,甚至文字偶尔不曾优美,但是却有种灵魂,让我在书籍之中看到一个鲜活的莲花,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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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雄心势扩天下兮,恨时不逢待吾兮。剑破长空指狼兮,何日鬼才覆乾坤。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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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唱当年长恨歌有一位皇帝,百姓同他颠沛流离,将士因他而战死,国家因他而衰败,而他对此却无动于衷,只为了自己的贪念,只为了一个女人。而这个贪图美色,荒淫无道的皇帝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这就是后来一切事情的根源。身为一国之主的他,心中却有着如此荒唐的想法。命运的弄人让李隆基遇到了一位倾国倾城的美女——杨贵妃。这位女子有着惊艳绝世的容貌。“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让它深得皇帝的宠幸,玄宗为了每时每刻陪在他身边,“从此君王不早朝”。但国不可一日无君,很快,玄宗因不理朝政使国家陷入了战争之中。在逃亡的过程中,朝中大臣逼着玄宗杀了杨贵妃,当手起刀落的那一刻,他依旧没有清醒,没有发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国家的破败,将士的战死,百姓的流离。竟不比失去一个女人只得自己落泪。“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从他一开始的选择,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而俩人之间天人永隔的悠悠情思,绵绵长恨。也只能祈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了。在《长恨歌》中,大量铺陈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故事。尽管令人同情,但真正苦不堪言的的是家破人亡,流离疾苦的百姓。李杨二人的爱情似乎很感人,但在现实面前,在百姓面前,显得多么荒唐,多么不堪。透过《长恨歌》,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到李杨爱情故事背后百姓的生活,和身为一国皇帝的治国之道,以来警戒后世,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作为一代君王,一定要体恤人民,勤理朝政,抵御自己的私心,不能让一己之利牵连天下百姓。人非圣贤,孰能抛弃七情六欲?但在欲望和能力之间必须找到一种平衡,作为皇帝更该如此,当以民为本。李杨的爱情固然感人,但因二人身份不同,那仅有的一丝同情也被批判之意所冲淡。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中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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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唱当年长恨歌究竟笑靥如花的意中人与全天下的百姓苍生,要如何割舍?可谁愿心中江山社稷太少,儿女情长太多,误了天下苍生,只为与心上人共度余生。怪这皇帝,怪这红尘,怪这世间,莫唱当年长恨歌。曾见“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家女起,她的眉眼,颦蹙,便让他再也忘不掉,于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二人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曼舞欢歌,不再被世事纷扰,相互厮守,天荒地老。如若这样,有何不可?可奈何他是皇帝,是君王,是百姓苍生的保障,他与心上人彼此缠绵,日夜笙歌时,百姓在尝着人间疾苦,在体味着战争延绵,他们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诚惶诚恐的生活。但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再去左右皇帝的心思,他沉溺于与心上人的恩爱缠绵,还如何去顾全江山?知道“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叛乱的战鼓声响起,这一日终来到,百姓参战死伤无数,民不聊生。像蓄谋已久来打破皇帝编织的那绚烂的梦。“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那皇帝心尖上的人和那一地的绫罗头饰一起,永远地留在让无数人流血牺牲的地方。在国家危亡面前,谁能逃脱的掉,就算是捧在手心上的人,又如何?但“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时间流走了,怎么那个人还是忘不掉?越为相思煎熬,越是辗转难眠,这苍生越是无人关怀。皇帝为相思愁,百姓为生存苦。犹记商纣王宠妲己,施行炮烙之刑;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吴三桂为了陈圆圆,引清兵入关……这些爱,太过沉重。最终没能保护得了自己的爱人,耽误了锦绣河山,委屈的苍生百姓。那在这扰扰红尘,纷凡世间,究竟,恨什么?恨贵妃太动人?恨皇帝太情深?恨皇帝保护不了自己爱的人还要让百姓受苦?恨世间偏偏要他做皇帝拥有江山不能与美人相伴永远?情了了,事了了,爱人了了,百姓了了,恨也了了。乱世红尘纷扰,犹记国家兴亡,收起历史书卷景,莫唱当年长恨歌。7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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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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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_2000字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社会飞速变化中的种种不公,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能够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着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应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以前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此刻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应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感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浸润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感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感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下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下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悲哀,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但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杯具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但是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能够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到达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明白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向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取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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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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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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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长恨_800字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初三:宋梦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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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真好!朋友送我一本书——《童年》。我开心的读完了,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阿廖沙自幼丧父,跟随母亲去了祖父家生活。而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他,俩个舅舅也不是好人。也正因为阿廖沙生活在这个家里,外面的人也不愿和他做朋友。试问,有这样的祖父和舅舅,谁还会和你做朋友呢?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黑暗,他生活在沙俄统治下的一个小城,几乎所有人都是残忍、贪婪的。他的祖父因为染坊生意不景气,变得愈加残暴,经常剥削工人甚至毒打自己的亲人。俩个舅舅因为想分家,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弄得鸡犬不宁……然而,正义和善良是永远存在的。以阿廖沙的祖母为代表的人是善良的,祖母经常讲故事给他听,小茨冈常替他挨打……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学会了克服困难,他那幼小的心灵开始成长。他必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生存下去……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的亲人都对我们很好,如今世界和平,我们的社会愈加光明。而我们却不好好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我们嫌这不好吃,嫌那件衣服不好看……在困难面前,我们总是搬出父母,要知道父母也会老,我们会长大,这些本领必须学会。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在挫折面前更不能想要其他人来帮助,得独自克服……放下《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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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_2000字《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更成为了被后人千古流传的四大名着之一。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次看电视,只要有台在播放《西游记》,外婆他们就别想看其它的……今年暑假,我依然在看……其中,我最喜欢得角色就是孙悟空了。他智勇双全,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着唐僧,同时,他还做了许多善事。当然了,在此之前,却不是这样子的。要知道,他还大闹过天宫,把凌霄宝殿弄得一团糟……活泼好动的他更是逼得玉帝让他当齐天大圣。这个人物吸引了无数少年儿童……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师徒四人当中,猪八戒是最不好的,但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的。他虽然平时好吃懒做还贪图美色,动不动就说什么“要回高老庄”。但他也有许多优点,他经常也会吃苦耐劳,帮孙悟空干体力活。在孙悟空降妖除魔时,他更是一个得力助手……沙僧挑担子的这一形象也深深印在读者的心里。他为人憨厚,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唐僧是三人的师傅,他为人善良,遇上什么不公之事,总要管上一管。他的意志非常坚强,一路不辞幸劳的赶往西天取经。然而,他偶尔也会是非不分,有几丝顽固。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经。这一路上,他们也害怕过,也放弃过,但,师徒四人团结一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们的人生亦是如此,就像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也有咸。而且,我们的一生又岂止九九八十一难呀?遇到困难如果害怕,想放弃,那是本能;但如果客服了那就是本事!这一切的一切也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只有团结一心,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的道理。写到这里,我放下了笔,又思考了起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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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壹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那又怎样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也要爱的尽随心意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贰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叁情人?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友人?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亲人?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肆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伍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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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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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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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家里有一本《资治通鉴》,放在书架的一角,从上初中后就未翻过了。当我提笔写这篇文章时,脑子里第一个出现的就是它。因为在它身上,我第一次了解到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说起来,这般爱情是不能被史书古板的语言所能描写透彻的,我刚开始读它的感觉,也觉得不过是一段说烂了的兴衰罢了。帝王之事,后宫之中,多少关系错综复杂,多少恩怨无法言说。唐玄宗与杨玉环的爱情,那时在我心中只是停留在红颜祸水的感觉,更兼有与安禄山的一抹说不清的故事,感叹后宫之乱,盛世不幸,却从不会思考这背后的故事。谁曾想到,时隔多年后,白居易的《长恨歌》突然闯进了我的视界。当我翻开书卷时,我怎会知道那不足千字的诗句,竟会拉出一缕长的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可我确实被他的诗句震住了,我就如一个初涉黄河的先民,在露水犹湿的清晨听见了水鸟婉转如歌如泣的和鸣,兴起,痴痴地念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一字一句,是牙牙学语,又是圆柔娇艳,在那一刻,我仿佛被这些一千多年前的诗句带回到曾经的唐宫,看到那镏金铜瓦的宫殿,仰视飞檐殿角的美感,感受到霓裳羽衣曲的声势浩大,唐玄宗的风流雅致。还有那半实半虚,影影绰绰,隐约在历史长河中的倩影,风华绝代,倾国倾城!是多么突然的相遇啊,我不解一贯平实的白乐天,何以会写出如此风情摇曳、充满幻想的诗句,又为何,那原本在我眼中平淡的爱情,在他的笔下会写出如此风姿呢?我不是乐天,不能理会诗人的情思,也对那段爱情没有太深的了解。但我知道,乐天一定是被李杨二人所触动了,否则他又怎会把一首本该核实的讽喻诗,写成充满幻想和感伤的咏叹诗呢?他又怎会费如此多的笔墨,写下一首洋洋洒洒840字的长诗呢?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在公元755年被打开了悲剧的开关。历代史学家大书特书的安史之乱,将李杨二人近乎虚幻的爱情打成了破碎的泡沫。“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在仓皇的逃亡之中,唐玄宗或许还奢望着等平乱后,再重回昔日的仙乐飘飘。但现实终究给了他最致命的一击,“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美人如画,但在帝王的性命面前,却只是安抚军心的牺牲品。曾经传为佳话的爱情,最终因贪婪而烟消云灭。所谓长恨,亦当如此吧。最苦生在帝王家,最悔莫过半生情。“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让所有的花,交给风去打散;所有的情,交给心去诉说。唐宫深处,南苑秋风,再没有伊人凭栏而待,再没有羽衣随风曼舞。《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可了断了尘缘,他又如何能享受她的风采。割舍一切,他又怎能忍受没有她的陪伴。“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天地之大,何处能寻到你,人生种种寂寞,能与何人说?纵使“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虽大唐一百年盛世毁于我手,但我依然不后悔那日的芙蓉帐暖,我愿为你背千古骂名。最后,你终究成了仙女,不食人间烟火。而我,却只能是个孤老余生的太上皇,在一眨眼的宇宙中,成为一颗渺小到忽略不计的尘埃。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你以为我忘了,其实我没有忘,但你若恨我,我希望你恨到天长地久,也不要完。能有这段爱情,纵使被后人唾骂,也不悔昭和殿里,我和你的双目相对。写到这里,我心里如寒空半月,寂静无声。乐天,所谓长恨歌,就是如此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背弃的,不仅是誓言,还有他的如画江山。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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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凤歌.歌长恨那时,她仍是那宠冠后宫的贵妃。移植至沈香亭前的牡丹开得正盛,她与他均前去观赏。李龟年手捧檀板,立于众乐师之前,刚要唱,又说:“品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他忙召当时的翰林学士李白进词。太白酒意未消,得旨,大醉之时写下了那三首《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封。“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玉环妃子的美貌跃然纸上。她喜吃荔枝,他便命人快马加鞭从南方送来。她并不知,只为自己这破颜一笑,已是惊尘溅血流千载。从她由寿王妃成为他的贵妃那一天起,人们便记住了她。记住了这个天生丽质,为整个家族撑起了门楣的妃子。他爱她的绝色容颜。绝美,惊艳,真让那国色天香的花王也自愧不如!他宠她,顺着她,呼她为“娘子”,她转呼“三郎”。他立下了誓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如平常夫妇。试问还有哪个妃子有如此待遇?即便是当年恩重如武惠妃,如江采萍,也该叫一声“陛下”!三姊虢国夫人也是美丽天成,且不施脂粉,令他垂涎。她顿生醋意。他也很生气,便把她送回了娘家,经人劝慰,又才接了回来。她跪在殿前,梨花带雨一般,泪珠纷纷滑落下来:“臣妾有罪,陛下还是让臣妾回家吧!臣妾的一切都是陛下恩赐的,只有头发……”她剪下一缕头发,金步摇在头顶微微颤动,“只有头发是受之父母,请陛下留为纪念罢。”看着眼前泪水纵横的丽人,他也不禁潸然泪下:“贵妃请起!”骊宫。华丽的乐曲奏了起来。她迈向殿前,如步步生莲,忽然开始起舞。霓裳羽衣舞。如同仙女凌空而降,仙袂华服,一切都飘渺了,好似仙境。她绝色的容颜也渐渐消融在幻境里……“贵妃!”再次惊醒了罢。身边的人早已不在了。他又想起了那天在马嵬驿发生的一切。宰相杨国忠已被将士诛杀,剑锋便指向了贵妃。无奈,她只有将她赐死。终究还是红颜祸水么?她从容地收拾好自己地妆容,路过他跟前,低吟了一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他不禁泪下,终于感到自己已经衰老,连深爱的妃子也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香消玉陨。而她的脸上依然是那倾国倾城的笑容,玉指轻滑过白绫:“真是柔软呵……”一滴泪就掉了下来,砸在白绫上,砸在他心里。花钿落下,清脆的响声映衬着无比的寂静。她心里有恨!他知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一切的誓言一如他对她的爱一样,成了那夺命的白绫么?都是如此的柔软呵……车辇忽然停下了,传进高力士的声音:“陛下,皇宫到了。”又从蜀川回来了么?月色朦胧,长安城笼罩在微微的细雨之中。不知从何处传来的铃声缓缓摇着,如同一支断肠的曲子。他在宫中踱步。月华之下,景是旧景,而人非故人。太液池,未央宫。芙蓉御柳,像极她明月般皎洁的脸庞。铃声愈传愈近,竟汇成了一曲哀歌。他回殿记下。《雨霖铃》。翌日,他来到梨园,竟不见一人。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怒火,转身却见到歌女念奴。他这才压住了怒火,请念奴唱一曲。念奴不见她,察觉到一种恐惧,但还是唱了起来。他却心不在焉,仿佛念奴那高亢的歌声中凭空添了几分哀怨与凄厉。“停,停!”他拂袖而去,留下花容失色的念奴。天渐渐地黯淡了,又一个夜晚降临。他辗转反侧,终是睡不着。一星萤火在窗前忽明忽暗,火光中又映出了那倾国的容颜。梦里梦外,都是她的倩影。天刚明,一道士求见,自称因感动于明皇的专情,愿意寻找贵妃的魂灵。他当即应允。谁料到九霄碧落和黄泉都不见她的芳踪。道士忽听闻东海有一座飘渺的仙山,便决意去那里寻找。她果真在此。她仍是绝美,但脸上依旧有浅浅的泪痕。衣袂随风飘起,恰似那霓裳羽衣。道士说明了来意,并奉上一首曲子,正是那首《雨霖铃》。她淡然,默默道了谢,留下一股金钗,一扇金钿后翩然离去。金钗金钿,正是当日定情之物。他从道士手中接过了金钗金钿,明了其意:来世可再做夫妻,但恨不能绝!只有那首《雨霖铃》久久回荡在长生殿内。曲终,人散。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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