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离开光棍班的米米
叶子的离开是对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理科班,我们11班是理科班,文科生离开,理科生留下。
我们班有多少是文科生?——大概是22个吧。——哦,那不是ta们就要离开了?
分班前,班上放着恐怖片,我戴着耳机,开着最大的声音,将那尖叫声拒之耳外,我不想看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我怕,我怕我会哭,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看电影了,离别的音乐快要唱起。
离分班还有5分钟,我们在教室焦急的等着,害怕自己会离开,可毕竟还是会走的,曾听某某说过:“留下的人,是最痛苦的。”这个光棍班,每一件东西,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熟悉,有过泪水,有过欢笑,有过争吵,有过太多快乐,有过太多不快乐,也许,忘记开心的,就不会不开心了吧!
分班了,老班拿着一张纸在讲台上站着,底下一片嘈杂声。
分班了,离开了,也许这次真的离开了。
分班后,泪水从每个人脸上划过,滴落在衣角的一处,开始出满兴奋的空间,顿时被泪水与不舍填满,看着那一张纸熟悉的面孔,哭得都快认不出谁是谁,
想起以前的11班,被我们填得满满的,想起以前的65个人组成了11班,想起以前的6+5=11,6+5+1+1=13,2013级11班有65个同学,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有我们的口号:we’re the best!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一起喊出:磨砺意志,奋发冲刺,团结拼搏,展现自我。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一起唱出:因为“明天会更好”所以选择“站起来”。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会因为一句话,全班一起嬉笑,我们会一起疯,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拥有太多感动,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有他太多误会,想起以前的11班,太多的眼泪,太多的快乐,太多的梦凝结在这里,想起以前的11班,我们会在那么短的时间,拥有那么多友情,想起以前的11班,那些点点滴滴,变成眼泪从我们眼角划出,我们都会痛,我们都会难过,离别的那一刻,才发现,所有的不解与误会,都变成眼泪,蒸发了,即使有他的不舍,也留不下来了,又想起句歌词“我不哭,不代表我不失望,只是让你走得不那么牵强——”泪水反射的光,刺痛了我的瞳孔,我慢慢转过身去,害怕别人看见我的泪水。
曾经在塑胶运动场上洒下的泪水,都被我好好的收藏在了记忆的口袋中,曾经一起唱出的每个音符,都被我好好的记录在了日记本上,曾经的那些曾经,都是那么那么感动。
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个冬天,都是记忆最美好的部分。
几年后,我们和韩老师一起再见——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中学高一:『半夏微凉』
写给秋天
尽管这里是亚热带,但我仍从蓝天白云间读到了你的消息。那蓝天的明净高爽,白云的浅淡悠闲,隐约仍有北方那金风乍起,白露初临的神韵。
一向,我欣赏你的安闲明澈,远胜过春天的浮躁喧腾。自读小学的童年始,我就深爱暑假过后,校园中野草深深的那份宁静。夏的尾声已近,你就在极度成熟蓊郁的林木间,怡然地拥有了万物。由那澄明万里的长空,到穗实累累的秋天,就都在你飘逸的衣襟下安详地找到了归宿。接着,你用那黄菊,红叶,征雁,秋虫,一样一样地,把宇宙染上含蓄淡雅的秋色;于是树叶由绿而黄而萧萧地飘落,芦花飞白,枫林染赤,小室中枕簟生凉,再加上三日五日潇潇秋雨,就连那疏林野草间都是秋声了!
想你定还记得你伴我度过的那些复杂多变的岁月。那两年,我在那寂寞的村子里,打发凄苦无望的时光,是你带着哲学家的明悟,来了解慰问我深藏在内心的悲凉。你让我领略到寂寥中的宁静,无望时的安闲;于是那许多唐人诗句,都在你澄明的智慧引导之下,打入我稚弱善感的心扉。是你教会了我怎样去利用寂寞的时刻,发掘出生命的潜能,寻找到迷失的自我。
你一定也还记得,我们为你唱“红叶为他遮烦恼,白云为他掩悲哀”的那两年苍凉的日子。情感上的折磨使我们觉察到人生中有多少幻灭,多少残忍,有多少不忍卒说的悲哀!但是,红叶白云终于为我们冲淡了那胶着沉重的烦恼和忧郁;如今时已过,境早迁,记忆中倒真的只残留着当时和我共患难的那个女孩落寂的素脸。是“白云如粉黛,红叶如胭脂”,还是“粉黛如白云,胭脂如红叶”!那感伤落寞的心情如今早已消散无存!原来一切的悲哀,如加以诗情和智慧去涂染,将都成为深沉激动的美丽。你曾如此有力地启迪了我们,而在我逐渐沉稳的中年,终于领悟到你真正的豁达与超然!
你接收了春的绚烂和夏的繁荣,你也接收了春的张狂和夏的任性;你接收了生命们从开始萌生到稳健成熟这期间的种种苦恼、挣扎、失望、焦虑、怨忿和哀伤,你也容纳了它们的欢乐、得意、胜利、收获和颂赞。
你告诉我:生命的过程注定是由激越到安详,由绚烂到平淡。一切情绪上的激荡终会过去,一切色彩喧哗终会消隐。如果你爱生命,你该不怕去体尝。因为到了这一天,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一切终要回返大地,消溶于那一片渺远深沉的棕土。到了这一天,你将携带着丰收的生命的果粒,牢记着它们的苦涩或甘甜,随着那飘坠的落叶消隐,沉埋在秋的泥土中,去安享生命最后的胜利,去吟唱生命真实的凯歌!
生命不是虚空,它如厚重的大地一般真实而具体。因此,它应在执著的时候执著,沉迷的时候沉迷,清醒的时候清醒。
如今,在这亚热带的蓝天白云间,我仍能读到你智慧的低语。我不但以爱和礼赞的心情来记住生命中的欢乐,也同样以爱和礼赞的心情去纪念那几年——生命中难得出现的刻骨的悲酸与伤痛!
而今后,我更要以较为平淡的心情去了解,了解那属于你的冷然的清醒、超然的豁达、不变的安闲和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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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埃米尔淘气包埃米尔我很爱读书。我读过很多有趣的书,像《长袜子皮皮》、《精灵鼠小弟》、《小鹿斑比》等等,但是,我觉得最有趣的一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著名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不管是谁,一拿到这本书,就会被它吸引,因为大家都会对“淘气”这两个字比较感兴趣,主人公埃米尔到底有多淘气呢?请大家和我一起走进书中吧。埃米尔出生在伦纳贝亚的卡特胡尔特庄园,一双圆圆的蓝眼睛,卷曲的浅色头发,看上去让人觉得他很乖,其实淘气得很:他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猪血扣在的爸爸头上;还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甚至会把爸爸锁在茅厕里……这样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还有很多,看着看着。我会时不时地发出咯咯地笑声。爸爸来了,妈妈来了,我们三个一起看了起来,笑声充满了整个屋子,埃米尔真淘气,埃米尔真可爱。埃米尔虽然很调皮,很淘气,但是他又是多么富有正义感:他惩罚了母老虎般的贫济院女领班,为所有的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让他们度过了难忘的圣诞节。埃米尔也很善良:当他得知阿尔费雷得了血中毒之后,他为了躲避爸爸妈妈的阻拦,凌晨四点钟偷偷地冒着大雪骑着马带阿尔费雷去马利安娜隆德看医生,最后医好了阿尔费雷的病,全卡特胡尔特的人都为他骄傲。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带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他永远是我们的开心果,他也是我们心中的榜样!淘气包埃米尔“啊!《淘气包埃米尔》!这可是我最崇拜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太好了!谢谢妈妈!”我激动得双手捧书,一蹦三尺高。《淘气包埃米尔》,所有林格伦女士的崇敬者都应该知道的,它可是与《长袜子皮皮》、《大侦探小卡莱》、《小飞人卡尔松》这三本世界巨著号称林格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以“美绘版”形式再次出版,我做梦都想得到其中任何一本,没想到,我真的得到了!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淘气包埃米尔》!高兴过后,现在要做的事就是静下心来认真阅读……故事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他长得非常可爱,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小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乖巧的印象,当然这只是人的想象,可别忘了,他是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埃米尔那么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猪血扣到爸爸头上;把田间的小青蛙放进咖啡的篮子里……埃米尔又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到了横行霸道的乡里盗当然,埃米尔更是一个善良的天使。在12月18日那一天的伟大举动感动了所有人,所有人都忘记并原谅了他的淘气。为了救庄园里的长工阿尔弗雷德的性命,一个人驾着马车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把阿尔弗雷德送到医生那里,这是连大人都很难做到的!贼“麻雀”。读这本书时,我感觉到我越来越喜爱埃米尔了,埃米尔有着善良的本性、旺盛的精力、聪明的大脑、执拗的性格和非凡的勇气,当然,他还拥有者一颗充满爱的心!埃米尔在我心中仿佛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我们的开心果。“你们有一个引以自豪的男孩。”医生致埃米尔爸爸妈妈的话无疑是非常正确的。淘气包埃米尔有时候,有的人小时候很淘气、精明,但这些人长大之后大多都是成功人士。在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笔下,埃米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虽然小时候很淘气,但长大后却成为了社区委员会主席。林格伦笔下的埃米尔,是童年时代的埃米尔。这时的他经常做出淘气的事来。如把小妹伊达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的头上,不得不蹲木工房,削第100个木头老头人(每当埃米尔做了一件淘气的事情后,都会被爸爸关进木工房里,坐在那儿削一个木头人);他在集市上赢来一匹马,破窗而入,吓坏了彼得夫人;放烟花吓坏了整个维莫比;他把青蛙放进咖啡的摇篮里,然后闯下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由于吃了酿过酒的樱桃而酩酊大醉,最后被送进伦纳贝亚禁酒会的大厦去了…………但是同时,埃米尔也聪明得很,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往往好心办了坏事。比如那次埃米尔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完全是为了将功赎罪——他爸爸的脚被他放置的捕捉老鼠的捕鼠夹夹住了。他本想让爸爸中午可以吃到猪血,让他高兴高兴,结果不小心失手了,猪血盆正好扣在他爸爸头上。但有一次,他作了一件伟大的事,受到了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他的一切淘气都被人们遗忘和原谅。他把受伤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冒着鹅毛大雪送到了马利安娜隆德的医生那里。这件事被埃米尔的父母知道后,第一次为埃米尔骄傲。原来,淘气的孩子并不是坏孩子,淘气的意思也不是对别人做恶。而且,淘气的孩子一般都很聪明,他们长大后往往成为成功人士也就不足为奇!淘气包埃米尔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埃米尔的趣事,当然,还有埃米尔的“英雄事迹”。埃米尔出生在瑞典的斯莫兰省,他的爸爸是一座庄园的主人,庄园里有许多的动物,还有埃米尔,所以引出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有一次,埃米尔喝汤的时候,竟然把罐子卡在了头上,拿不下来,埃米尔的爸爸不愿意打碎罐子,因为那个罐子至少值4克朗(够买几十根棒棒糖了),最后,埃米尔的爸爸带埃米尔去看了医生,给医生鞠躬的时候,把罐子撞碎了。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升到了国旗杆上,因此被关进了木工房,埃米尔从木工房的窗户上搭了一条木板,这条木板直通食品储藏室,埃米尔顺利地通过了木板,到达了食品储藏室,埃米尔把他妈妈做的香肠一扫而光,随后他就在柜子里睡起了大觉,又过了几个小时,埃米尔的爸爸才找到他。讲了这么多,也该讲讲埃米尔的“英雄事迹”了,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冬天,在卡特胡尔特庄园(就是埃米尔爸爸的庄园)的长工阿尔费雷德,得了一种血中毒的病,非常难治疗,那天正下着大雪,大学纷飞,但埃米尔还是坚持把阿尔弗雷德送到医院,埃米尔顶着风雪,冒着严寒,他的脚趾被冻裂了,但埃米尔还是凭着坚强的毅力把阿尔弗雷德送到了医院,并治好了阿尔弗雷德的病,从此,埃米尔的名声好了起来。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真是深有感触,这本书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候又让我热泪盈眶,我觉得埃米尔是值得学习的,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可是,我们学习的是他那坚强的毅力,他那颗充满善良、天真、纯洁的童心!淘气包埃米尔瑞典的一位著名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被称为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就是她写的。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整天淘气闯祸、却永远是孩子的开心果的小男孩,他是勇敢、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厉害”小将。说他淘气,他是那么的顽皮,什么事都想的出来,把自己的妹妹当做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说他勇敢,简直无人能比,帮长胡子阿姨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说他善良,他简直是善良天使的化身,他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快要死去的一只小猪······埃米尔是“厉害”小将,是大家共同观点,他那么富有正义感,尤其是帮助济贫院的老人度过平安夜那次,他千方百计的把母老虎般的女领班搞出了济贫院,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使整个济贫院的老人们都吃得饱饱的,开开心心的过了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平安夜,并且还惩罚了那个讨厌的女领班。读完这本书,我的肚皮都快要笑破了,我感受最多的是埃米尔的淘气,从他的淘气中使我联想起我小时候的淘气。摔坏的玩具一件件,拆开的物品零件一堆堆,用坏的电器一个个······想一想就觉得可怕,却从来都无动于衷。如今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用好每件物品、保管好每件东西。童年是美好的、短暂的,无论真样“玩”,都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要做一个正直的人,玩也要玩出智慧、玩出幽默,既让自己开心,也能给别人带来欢乐。童话外婆林格伦太富有想象力了,她写的书神秘、幽默,我以后写作要是能这样就太棒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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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埃米尔》《淘气包埃米尔》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淘气包埃米尔》埃米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但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他长着卷曲的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猫“和”墙“去捣乱了,”猫“是他蓝色的帽子,”墙“是阿尔弗雷德给他用木头做的枪,埃米尔一年四季365天都在捣乱,每一次都被关进木工房里,而他在木工房里小木头小人,为什么削?因为每调皮一次都要削一个木头小人,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7月28日,星期六,埃米尔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小人,那天晚上四点半,埃米尔醒了,他看见了一只猫在捉老鼠,找了一个老鼠夹子,把它放在他爸爸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埃米尔听见他爸爸大叫一声,原来,老鼠夹子夹住了他爸爸的脚趾头,他知道是埃米尔干的,就把他关在了木工房里,但不久就把它放了出来,但他发现他爸爸很可怜,就听说今天中午吃猪血豆腐,就拿着猪血豆腐给他爸爸看,一不小心,没拿好,猪血碗一下子扣在他爸爸头上,他妈妈不得不再把他关进木工房里,这次又放了出来,他和小伊达一起在家里奔跑,他又不小心把今天中午的土豆饼糊打掉,又正好落在他爸爸头上。这就是调皮的埃米尔,你知道了吧!《淘气包埃米尔》《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童话外婆阿斯特里德。林格伦。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小淘气包,在他的童年时代惹了不少祸。如:埃米尔把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的头上;把小伊达的脸涂成深蓝色;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埃米尔把爸爸关进茅厕的故事:这一天,庄园要举行教义考问,教义考问关进行的十分愉快,结束后埃米尔妈妈请大家一起吃饭,等人都走了,埃米尔爸爸去上茅厕,因为大家都在忙着送客,没有注意到埃米尔爸爸去了哪里。这时,妈妈叫埃米尔去把茅厕门锁上,埃米尔马上照妈妈说的做了,但埃米尔没有想到爸爸还在里面,等爸爸要打开门的时候,发现门打不开了,十分愤怒,他试图用砖头把门砸开,但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天上午有人去上厕所才发现。我觉得这件事不只是埃米尔的错,如果妈妈不让埃米尔锁上厕所门,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搞笑,埃米尔虽然淘气,却不失一份天真,就是因为埃米尔淘气,大家才喜欢他。我喜欢这本书,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也来读一读吧。《淘气包埃米尔》在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作者。她的姓名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吧!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他这么淘气都是出于他的好奇心和善心。比如说他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床下,这是为了帮爸爸捉老鼠,结果夹到了他爸爸的脚趾头。还有一次他想看看阳光穿过放大镜能不能点燃物品。他就在一位女客人的羽毛帽子上做了这个阳光聚焦实验。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还把小伊达升到旗杆上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他非常善良。有一次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时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冒着严寒,冒着大雪去找了医生。最后阿尔弗雷德的病好了,埃米尔非常高兴。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埃米尔这个可爱、善良的小男孩。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勇敢。我感受到做人要善良,要做一个品格端正的男子汉。《淘气包埃米尔》《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童话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翻开书本的第一页,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太太,她便是林格伦,一位94岁高龄的老人。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苍劲的白发、深邃的双眼。没有想到,这么一本可爱的书居然突然出自她之手。一个原汁原味的淘气包被她塑造出来了。埃米尔,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可他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淘气包。埃米尔,他是一个有特点的孩子。顽皮就不用说了。除此之外,他勇敢、正义、善良。要说他顽皮,那例子就数不胜数了。他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说他勇敢、正义、善良也不是没道理。他帮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女领班。对了!他还细心呵护了一只母猪遗留下来的孩子。你听了,一定会觉得他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吧!也许,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埃米尔的淘气都来源于他的善良。所以尽管爱他一年之内削了369个木头人,做了369会淘气包,也没有人会讨厌他。这才是他的为人之道。埃米尔,永远的拿着他的”猫子“和”墙“,做大家喜爱的淘气包!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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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明和小丽放学回来的时候,发现地上掉满了米,小丽赶紧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盘子,她把米都装在盘子里,小明说:“我跟着米走,我在前面等你。”小明跟着米走到了一位老奶奶的身后,小明说:“老奶奶,你的米掉了!”老奶奶往后一看,米袋破了一个洞,老奶奶说:“这该怎么办呢?”小明说:“我来帮你!”就从书包里拿出一枚针帮老奶奶缝米袋,过了一会儿,小丽赶了上来,把盘子里的米倒进米袋。老奶奶说:“你们真懂事!”15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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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米米卡今天,我和姐姐一起去买东西 我买了一张米米卡 姐姐不知道?我的那张米米卡的图案是 史空,然后我回到家里就登上赛尔号开始续费然后我看见我的超能NONO升到了10级我高兴的叫了起来。5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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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米米的校园生活“哈!找到了!我分在四〈1〉班!”于米米抬起头,露出了微笑,走进了四〈1〉班。只见讲台前坐着一位女老师,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小小的嘴,给人一种无法描述的亲切感。“呦!这不是‘大玉米’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于米米耳边响起。“难道……又是……他――‘太白金星’?”于米米暗自思忖。转过头来一看,果然是他!圆圆的大脸,倒八眉,小小的眼睛上夹着一副眼镜。他叫金鑫,和于米米做了三年的同桌,两个人都称对方是自己的冤家。谁料到,上四年级了,他俩又分到了同一个班里。“哼!‘太白金星’你别给我傲!你有什么了不起呀,不就有几个钱嘛!反正我不会再和你做同桌了!”“太好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呢!”两个人唇枪舌剑了一番,便互不理睬了。“林筱筱!”于米米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了起来。林筱筱是何许人也?她是于米米的幼儿园同学,一直到小学三年级,她俩一直都在一个班。林筱筱穿着一身牛仔装,梳着长长的马尾辫,标准的淑女。她俩找了个位子坐下,聊起了天。这时,女老师说话了:“大家好!我叫高晓清,是你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你们也来做个自我介绍吧!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谁先来?”金鑫正好坐在于米米后面,他用笔尖扎了一下于米米的屁股,于米米“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好,这位同学,你来说!”……(待续)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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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米秋天到了,田野里一片金黄。这不,王奶奶家的稻谷也丰收了。这天,阳光明媚,天空蓝如水,小鸟在枝头欢唱,王奶奶的心情特别好。她背起半袋稻谷向农场走去。等她从农场回来的时候,已经中午了。太阳很大,晒得王奶奶满头大汗,背上的大米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只见她弯着腰,每走两步都要歇会儿,手还要放在后背上拍拍,原来是腰疼的老毛病又犯了。这时,上兴趣班的小刚走过,看见背着半袋大米的王奶奶,正想上前去帮她背,可是他的心里有两个小精灵,一个是白色的,它叫“助人为乐”,另一个是黑色的,它叫“自私自利”,它们在争吵,一个说:“我应该要帮王奶奶背这袋大米的。”另一个说:“我才不高兴呢,这种活累死人了!”他们七嘴八舌地说着,小刚真是左右为难。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他看到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和左臂上的“两杠”,他想:“我是少先队员,中队长,应该要助人为乐。”想着,他就和白色精灵想到一块儿去了。只见他迈着大步,走到王奶奶面前,有礼貌地说:“王奶奶,我来帮您背这袋大米吧!”王奶奶说:“不用了,你还小,背不动的。”“王奶奶,我的力气可大了,同学们都叫我大力士呢!”小刚说着,一把拿过王奶奶手里的大米,放在自己的肩上,轻松地迈开了步子。王奶奶在后面高兴地说:“你真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在明媚的阳光下,小鸟唱得更欢了,小刚胸前的红领巾也更鲜艳了。5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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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米今天,我和外公一起挑米。为什么要挑米呢?因为米是晒在路边的网 ,所以有许多小石子,吃饭时咬到小石子,牙齿都要被磕痛,因此我们要挑米。我和外公挑的很慢,加上我是有点小调皮,所以我们俩人合作也只挑了一点点。外公说我是越帮越忙。好外公,我只有一点点是故意的!10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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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家中缺米,即买。傍晚到批发市场老地方,挑最好的米,本想买两种米10公斤的各一袋,因缺小包装的,就买了15公斤的一袋。付了钱,算一算也就一块五一斤的价。米是上好的米,颗粒饱满,几乎没有碎的,而且晶莹透亮一般,看上去爽滑得很,差不多的米,在超市里起码要2元多一斤。吃惯了这样的米,就不再习惯吃其他的米了,学校的或者是饭店里的饭,吃起来总没有那样松软合口,没有那种酥糯的感觉。喜欢这样的米,更觉得这样买米吃很方便,每次买的、吃的总是最新鲜的。想到米,就想到了自己种的粮食,如果吃过了这样的好米,要再吃自己种出来的米是很难的。不知是这里的水土关系,还是我们照料得不当,反正吃到嘴里,不觉着其香四溢,而只是淡而无味,甚至觉得空落的味道,全没有那种自己的劳动果实吃起来分外甜美的感觉,要有的话,那也只是辛酸的味道吧。因为说起种粮食来,着实是辛苦的很,尽管四季在地里劳作的农民不觉得如何辛苦,或是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倘若是偶而为之的话,则是相当不容易的,李绅笔下的“粒粒皆辛苦”是完全写实的,毫无夸张之意。载着米回去时,还想着这米的来历。或许它也是那样的农民收割的?但一想不对,不可能有如此匀称吧?我们这里的农民交粮时,可是各种品种都有的,谷子的品种五花八门,那么碾出来的米也定是各种形状都有的,指不定还颜色深浅各异呢。那样的话必定不会是农民个人承包户的粮食,而是大户的农庄似的粮食了。于是我又展开他们机械化栽种与收割时样子的想象,一幅现代化的农业场景在我的脑海里铺开,那种丰收的颗粒归仓的喜庆场面也出现了。我于是不再想到农民的苦,想必那些农民早已另谋副业去了,也不再是陷在泥里拔不出来的农民了。我这样想着时,觉得米的份量也不再那么重了。不过,米毕竟是米,一颗颗鲜活着,仿佛每一颗都是生命,都在讲述着一个生动的故事。那里有骄阳的气息,有清风的抚摸,有雨露的滋润,有泥土的亲吻。它们是自然的精灵。尽管我们买的时候不会在意――相对而言便宜得很,吃的时候并不顾忌――吃不完的剩饭也会倒掉,钱与米等价起来,明显地让米贱得很,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很少会想到那是汗水的结晶,这种在从小就树立起来的节俭意识正在淡出,但是它们却又都这么实实在在地让我们看到每一粒中一颗种子的完整生命,每一口中这包含着英华的自然芬芳。工业、商业把传统农业逼得无路可退,浙江新闻里说,青菜三分钱一斤,农民们丰收又歉收,种得越多,亏得越大,很多菜不如烂在地里了谁叫咱是真正的农民呢?(时9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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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的新年愿望米米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女孩,因为有好奇心,她学了许多东西。年初了,老师叫同学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新年的愿望”,星期一就要交功课。“写什么好呢?”米米觉得很难写,不过她一下子就有了主意:“参考别人的新年愿望不就可以啦!”这么想着,她来到了海边沙滩。她见到一只很老很老的海龟,心想:“唔,老海龟活了那么多年,又过了那么多个新年,他一定有过不少新年愿望,问他准没错!”米米于是说:“海龟爷爷,您一定过了好多个新年了吧?您的新年愿望是什么?”海龟爷爷说:“过了新年我刚好一百岁啦!这也是我第一百个愿望了。前几年我的愿望是儿孙满堂。噢,今年的愿望不同了。我孙儿的孙儿阿娇说,现在海边的沙滩愈来愈脏,找地方产卵也愈来愈难了。我的新年愿望是阿娇容易找地方产卵!”米米想,哎呀,老海龟的新年愿望跟她很不同,她又没孙子,更不会产卵,没参考价值,不如再问问其他人吧。她爬上海边的小山坡,看见一棵老槐树,虽然叶子还是很绿,但树皮都皱皱的,看样子也很老了,她也一定有过不少新年愿望,问她也不错!米米说:“槐树老婆婆,您一定有好几百岁了吧?您的新年愿望是什么?”老槐树说:“小朋友问得正好!不过你把我的年龄看错啦,我不是好几百岁,而是六千岁了!我年纪小的时候,人类还在用我的树枝钻木取火,刚刚学会用火烧肉来吃;我年轻的时候,大概两千多年前吧,秦朝士兵还用我的树枝做矛打仗。但是他们都没有伤害我,想不到我现在年老了,你们城市的地产发展商说要在海边这里盖房子,想把我拔走。所以,我的新年愿望很简单,我只希望自己能留在生长了六千年的土地上;我的根部只占地面一平方米,我的树枝也只占空间三平方米,就让我留在这儿,帮路过的行人遮遮荫,就是我最大的希望了!”米米很同情老槐树婆婆,但老槐树婆婆的愿望也不适合她参考,她不会留在一个地方不走,更没有树枝来帮人遮荫,要作好文,还要再问问其他人呢!她从山坡上走下来,走到一块岩石边,这块岩石里头看来是一层层的,是水成岩,也就是说,它原来在海底,现在在陆地,沧海桑田,多么老啊,他也一定有过很多愿望!米米问:“石头老公公,您一定年龄很大很大了,在那么多的愿望里,您随便挑一个新年愿望给我听,我要作文做参考啊!”石头老公公说:“是啊,我已有好几亿岁了!新年愿望多得数不清。地壳运动把我隆上地面的那一阵子,我那时还年轻,我的新年愿望是,地壳要老是把我移来移去,多么好玩!后来,地球的霸王恐龙在我身边欺负小动物的时候,我的新年愿望是,这个地球最好没有霸王,大家和睦相处多好!现在呢,我的新年愿望是,天上的那么多飞来飞去的小行星,千万不要胡乱撞到地球来,否则连我也要撞碎的。人类要是争气,赶快把制止行星撞地球的方法想出来!”米米想石头老公公的新年愿望也太大了,不适合自己的文章。但忽然一个闪念在她心中掠过:老海龟、老槐树、石头公公,他们三个的愿望都与人类有关,都与地球有关,她会写自己的新年愿望了!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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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米一沙一天堂,一花一世界。午后的阳光静静地穿过玻璃,漫到地板上的那滩米上。我缓缓地抚动这些米粒,它们好似一滩平坦柔软的沙,在阳光下反射着光芒。我又把它们轻轻地抓起,放入小碗内,它们仿佛一潭清澈凉爽的水,从指间顺滑地流过。最美妙的世界,原来只需一个午后、一滩米、一只小碗、一位拾米者。那天是清明节。我正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我们去扫墓了啊!”家长们突如其来地叫了一声,我便听到了锁门声。在这“呲啦、呲啦”的两声中,我听到的是被孤立的凄声,好像这锁一被锁上,我就被关进入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那个世界里只有我。因为我在人类的世界里,是多余的。每年的清明节都会在这锁门的声音中静静流去,然而,这个清明节在“呲啦、呲啦”两声中突然爆发出“哗啦——”一声。是桌上的大米袋倒了。一粒粒大米飞泻而下,如瓢泼大雨般沸沸扬扬。顷刻之间,单调的褐色地板上被铺上了一层白沙。我还沉浸在“为什么你们扫墓不带着我”这个问题中,刹那间被眼前惊呆了。我第一次发现大米洒了竟然可以这样美。每一粒米都将阳光反射到不同的方向,因此,午后的阳光变得斑驳。我俯下身子开始拾米,我忽然发现每一粒米长得都不圆润丰满,每一粒米的表面都坎坎坷坷,每一粒米都与众不同。有的米脸色微微泛黄,有的米身上有好几个地方瘪进去了,有的米还有些雀斑。细细观察四粒挨得很近的大米,一粒正向左偏着头,一粒直直地挺立着,一粒身上披着水纹衣,一粒明显比其它三粒高出一头,它们之中每一粒都独一无二,都是个例外,但是整体看起来好像一个和睦的家庭。而且把大米一粒一粒地摸起来,完全没有摸米堆那样柔软的感觉。地上的米粒逐渐变少,碗内的米堆逐渐垒高,我却觉得地上即使只残余一粒米都不完美。于是我耐心地拾米,确保每一粒米都有条不紊地进入了小碗。当最后一粒米被拾起,我好像恍然大悟地知道了什么。也许,我就像这堆米中较丑的那粒一样,缺陷很多,很自卑,觉得自己很多余,害怕自己被孤立。然而,米堆中缺少了那粒米,也许摸起来就不再像从前那样平坦柔软;世界上没有了我,也许就不再像这样丰富美妙。米堆中缺少了那粒米,也许就不能让阳光反射得那样美丽斑驳;世界上没有了我,也许就不再像这样五彩斑斓。米堆中缺少了那粒米,就会让地上残余一粒米导致结局不完美;世界上没有了我,也许就不再像这样完美无缺……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就像一堆米中的一粒米,独一无二,不可或缺。北京海淀区育英学校初二:曹?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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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的一生沾满油污的砧板上粘着一粒米。米粒黄中嵌着白。笔直地树立在木板的裂缝中。这米好象站在仅有的一小块地盘上不是一天两天了。它的身上附着班驳的细丝条纹,从头顶伸向底部,似乎有人拿着微型斧头就能把它剁成两半。第一天。有人在砧板上切水果,果上的汁液流进了米缝中,颜色好象鲜丽了,晶莹富有光泽。切果的人,眼里全是果子了,顺手将切好的果肉揽入了盘子里,头也不回地走了。日复一日的时光,来也匆匆,去也忙忙。偶尔在清晨的阳光里,米还能晒晒太阳,温暖的阳光均匀地铺在米的肩头,给予它一点温度。然而米终究还是不能摆脱私混在油污的下场。没有人注意到它。它的身子深深地陷在木缝里了!陪伴它的是一堆清水也难以冲净的油污。不知哪一天,几只蚂蚁爬了过来。大概只有它们会对它有一丝关注。可是蚂蚁的气力再大都是徒劳的。米是已经陷进去了,如同淌进泥潭的人,拉不出了,费力很大。最后连蚂蚁也放弃了。砧板旁的墙壁上印有一朵盛放的野花称着几只金灿灿的麦穗。米每日除了接受阳光的灼洗外,就天天看着那些麦穗出神。“当年我还未出生的时候,也该是这般光景吧。金黄的外衣,饱满又美丽。还不时赢来一堆弄人黝黑的大手的抚摸”,它想,“这该是多么幸福啊。”当初进入收割机的时候就注定要经历着人生的起承合。经历人生的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伴着同类钻进了米袋,第一次进入省城,第一次作为礼物送给那个已有家室的儿,第一次进入米锅……原以为经历这么多,总该有个结束了吧。没想到的是,第一次被盛入了米碗的时候却混着油星子粘在了碗的边缘,这也是第一次经历着和着抹布停驻在砧板的开始,碰巧的是米锅出现了问题,自己如今还落个半生不熟的下场。米的一生就这样被糟践了。难道只能这样存在,没有任何希望了?记得曾经的松花江畔的那腾腾的清水,冰凉彻骨,自己的身子裹着一层衣,不会冷到哪里去。且能喝到甘甜的雨水,阳光该是比南方的要暖呢。那个裹着头巾,满脸皱纹的女人,心里想着城里的儿,用手摩挲着米身的景仿佛还是昨天的一幕。米似乎注定要承载住一辈子的债的。它生生死死的人生岁月,往往消磨在这些撩人的时光中,那份情,那种盼,寄托了一个女人或男人的全部思念。米的一生该是辉煌的,它生生代代流传下来,见着无数的人,无数的事,留给自己的却只有给,给别人。米的一生。也许注定要结束在短暂的岁月中。人民中学高二:周木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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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米线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吃过阿香米线里的罐罐过桥米线呢?以前我吃过两次,它简直是人间美味。那个汤香得让人垂涎欲滴;那个米线滑得就像一条条白色的小泥鳅;罐里的蔬菜、肉鲜得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和哥哥妈妈一起来到了阿香米线,准备再次品尝它的独特滋味。我们快快乐乐地进了阿香米线,找了一个“世外桃园”坐了下来。服务员看见新客人来了,就笑盈盈地走过来让我们点菜。我们点了最经典的两罐罐罐过桥米线和两杯橙汁、一份香喷喷的炸肉串。我们在那里等啊等,心都有些焦了。看着旁边的客人吃得津津有味地还不住的赞叹:“太好吃了,太好吃了!”听着他们“哧溜、哧溜”吃米线的声音,我的口水快要像银河一样流下三千尺了。“两份罐罐过桥米线谁点的?”“我们点的,我们点的!”我和哥哥一边挥着手一边争先恐后地喊着。一会儿,两个黑不溜秋地铁罐罐放在了我们面前,里面的浓汤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旁边有一个托盘,里面放着调料、蔬菜和肉。我一边咽口水一边飞快地把蔬菜、调料和肉请进罐子里。最后一碗小白蛇似的米线“呱啦呱啦”叫起来:“还有我呢,还有我呢,别把我给忘了!”白白的米线坐着滑梯溜进了“游泳池”里,调皮地钻进了水底。我拿起筷子开始在罐罐里寻找第一个下肚的“目标”。一片穿着红披风的红肠正在水里向同伴们炫耀自己的威风,我趁其不备,一下子夹住它的腰送进了嘴里。一会儿工夫它就成了我的肚中之物了,你听,它在我的肚子里还在喊着:“我要游泳我要游泳!”我连忙拿起汤勺舀了一勺鲜汤“呼噜呼噜!”喝了下去,肚中的红肠得意极了。我一会儿吃白菜,一会儿吃米线,最后吃的当然是罐子里的“压轴菜”——喷香烤鸡翅。我们边吃边听妈妈讲起了过桥米线的来历:“传说很早以前,有一位书生在云南南湖的湖心亭苦读书,他的妻子每天都要过一座桥给这个书生送饭。有一天,妻子觉得丈夫很辛苦就炖了只鸡放进土罐里准备送给丈夫吃,可是中途有事便耽搁了,等回来才发现土罐里的鸡还是热的,打开一看,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黄油,于是就用鸡油烫米线给丈夫吃,书生吃后赞不绝口。因为妻子每天送饭都要从南湖的桥上过,所以书生起名为‘过桥米线’”。我们一边品尝着美味的过桥米线,一边聆听着美丽的传说故事,享受着这美好的生活!900字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