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与夜莺
喜鹊与夜莺
有资格唱歌的,
往往并非夜莺,而是喜鹊。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喜鹊也就成了我们心中的夜莺。
―――余杰
当年余杰逛书店,曾发出“书店变成了一高级之拉圾桶”的感叹,他说:“当今书店中聚集了一大堆形式是书而实质非书的东西。”我想他如果现在进书店,估计会觉得当年无比美好,因为现在里面很多东西连形式都称不上是书了。
最初的时候是送赠品,以赠品来吸引人的目光。本子,贴纸,卡片,日历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也不知道是买书而是买这些小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因为人性中都有贪图小便宜的劣性,送赠品的书卖得不错,于是后面有了一大群跟风者,光送赠品再也无法达到吸引众人目光的目的。于是书商便开始打包装的心思。虽然我一直认为书的封面非常重要,人对书的第一印象好坏与否往往取决于封面是否投人所好。但是现在很多书已经不满于封面这一层表皮了,又在外面给它套了一件“衣服”,纸盒子,铁盒子,手提包琳琅满目,包装精美得认不出它是书。不打开真不知道内有乾坤,神秘无比。
这一类书基本上都有是那些所谓的“青春言情小说”,牢牢占据着青少年读书榜单榜首。盘据在各大书店畅销书架,看看对面落满灰尘的各大名著冷笑,我实在不清楚为什么这些书会畅销。且不说它那恶俗到极点的情节,千篇一律的故事。光是人物感觉都是所有书在书写同一个人,女主角都是街上一毛钱能买一大把的那种。周旋于各大帅哥之间。比奇幻小说还奇幻。而且这种小说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怎么转都有转不出那个圈圈。我估计那些写作狗屁不通而顶多刚通,想象力缺乏至极的“码字的”也想不出个有新意的结尾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小说至少我肯定作者读者都有是比较真诚的。那作者虽然写不出什么好东西,至少是在写自已心里所想的。在这个堕落得快粉身碎骨的世界算是贫乏苍白的浪漫,比那些“御用文人强。”
在各个角落里,总是能见着“御用文人”的身影。比如杨朔,写于饥荒年代的《海市》居然可以抒出“全国小麦丰收“的情来!可悲可笑!可怕却是年轻的学生似乎有很多后备“御用文人”:从一棵树里看出社会主义的兴衰,从一盘棋看出科教兴国的重要,从一朵花看出改给革开放的成就,从一朵云看出马列主义的至尊•;•;•;•;•;•;御用文人们在文字里矫情地笑,哭,虚伪得可以。
书店里还有一种畅销书,就是各类作文辅导书。每年高考结束,是这种书出版的高峰期,封面各异的《高考满分》,《高考优秀作文》争相出版,堆满书店。
我从来就不喜欢看作文辅导书,尤其计厌那些考场优秀作文。因为那些所谓的考场优秀作文无一不是千篇一律,胡编乱造,陈腔滥调,公式化严重。一百篇幅里能找出一篇幅好文章来堪称困难。
我计厌公式化作文,更计厌上作文课时,有人站在上面操把手术刀把篇幅文章解剖得支离破碎,给下面的学生展示,告诉学生这里应该这样写,那里应该那样写。当生产机器零件呢!对文学而言,单一,重复,模式化便是深埋其中向外腐烂的肿瘤!当年巴赫金分析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说:“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的真正的复调。”可是现在教给学生的,却是最单调的叙事模式与思维模式,无数公式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套,作文变成了作文生产流水线。
把喜鹊当成了夜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夜莺还末长成时便把它变成了喜鹊。
夜莺变成了喜鹊,单调地叫得思维枯竭后出现的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抄袭。郭敬明被判抄袭《圈里圈外》一书后拒不道歉,他说:“ 赔钱可以,要我道歉不可能。”他的书迷也说:“就算抄了我们也支持你。”令我啼笑皆非,这年头,欠债的是讨债的他爹,盗文者居然比写文者还要理直气壮,还要猖狂。
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抄袭事件发生后,曾有一个人义愤填膺地嚷:“即然这样为什么不判三毛抄袭郭敬明的书名《梦里花落知多少》,太黑暗了!”当时我差点一口血喷在电脑上,昏死过去。如果三毛听见这名话,估计会被气得不顾一切地从天堂跳下来,重返人间,这倒是大功一件 。
有的时候我总觉得我身边的同龄人似乎都有一心只读圣贤书,除了书本上那些东西,其它的缺乏得可以。知道黄道十二星昨座而不知四灵二十宿;以为中国真是课本上写的“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对尼采的认识只限于鲁迅说的:“他是一个疯子。”高二那年我买过一本《周国平文集》带到班里,居然有三分之二的同学问我“周国平是谁?”记得看过一个同学写的文章,3月12号那天老师记得是植树节而讲台下的学生却只知道《指环王3》的公映。
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题――北京的符号。有无数考生材料里居然有“居里夫人,歌德,但丁......”一大批外国人,更有甚者,北京的符号变在了秦砖汉瓦唐宗宋祖。这些触目惊心的文字只写出一个词――苍白!
忘了是谁说过:“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志则国家志,少年强于欧洲则国家强于欧洲,少年雄于世界国家雄于世界。”现在这样,不敢想象......
满世创痍,世事沉浮,歌德曾说过,文学堕落之前,是人的堕落。夜莺的歌声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对它将是一件无比悲衰的事,因为它走错了舞台,观众们认为它是个小丑。而同时,却也无比幸运,因为我们还拥有具有斗士气质的夜莺。“长坂坡里没有赵子龙,空城计里没有诸葛亮”这是最滑稽的事。
当人们不再把喜鹊当作喜鹊 这无疑是一个时代最悲衰的事。
喜鹊的经历
我是山林里的一只喜鹊,我受够了山里那种无聊,寂寞的生活,我要把家搬到热闹繁华的大城市里去,我要和孩子过好日子去。怀着这种愿望,我来到了大城市,街道上人来人往,楼房直入青云,霓虹灯闪亮耀眼……为了更好的看到这一切,我把家安在了公路旁的大树上……
为了养家,我只好出去找工作,我先到一家衣服专卖店应聘,我很客气的对他们说:“请问要人帮忙干活吗?”他们一看我的样子,衣服老土,手上长满了老茧,样子又丑又难看,他生硬的拒绝了。我并没有失望,坚持就是胜利,干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啊!“本市需要一名播音员,嗓子好,五官端正……”。这条广播给我了希望,我去应聘了,那里人山人海,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我知道,我又一次落选了,我去了很多地方,他们婉言拒绝了。之后看见一个老奶奶捡垃圾,我知道我可以干那个。
我以前也看过很多书的,也看过一些环保片,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还有一些作文书之类的把环保工人的品质淋漓尽致,我很敬佩那些环保工人,也为自己能得到这份工作感到荣幸。我一边捡垃圾一边哼着小曲,或许是我太投入了,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嘲笑着谁?我的心一直都是很单纯的,刚想过去劝劝他们,大家都是朋友。可谁知我过身,他们手捧着肚子,笑的气都上不来了。“土老帽,什么年代了,还用塑料袋啊,环保袋是干屁用的呀?”我并没有生气只是安慰着自己,不要伤心了,总会有好人的……
第二天一早,我也用了环保袋。我提着环保袋在繁华的城市里穿行,我想:为大家服务嘛!这是一份高尚的工作,我也很幸福啊,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在这个大城市幸福的生活着,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突然看见一对小情侣,他们正津津乐道的交谈着,手里还有两个空瓶子。我跑过去客气的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哥哥大姐姐,把你们手中的瓶子给我好吗?”我好像打扰了他们的兴致。“去你的,是喜鹊”边说尽力把瓶子朝我扔来,“不要啊!不要…。.”我受伤了,拖着疲倦失落的身心我回到家里。
我知道,我活不长了,我马上就要去理想中那个美丽富饶的大城市里去了,死神就在我旁边等着我。我把孩子叫到面前告诉他们:“等我死了以后,把我埋在山林中,你们以后就在那里安居乐业,不要到城市里去,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回去好好做一个乡下人。过那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吧!”我想看一看蓝天,树木,绿草,红花,可惜都是因为我,连最后这对小小的愿望都实现不了。我现在所看到的蓝天已经是灰色的了,花草我甚至已经忘了他们是什么东西?怎么个样子的了?我好悲伤!
我带着满身的遗憾,满身的伤痕、满心的失望,离开了这座大城市,我要到天国去了,去寻找心底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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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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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喜鹊森林里的早晨,薄雾像轻纱一样在林间缭绕,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缕一缕地照在苔藓上,静悄悄的。“总算安静了,你也一夜没睡觉了,在孩子们身边睡一会儿吧。”灰喜鹊爸爸对灰喜鹊妈妈说。“昨天多亏珍儿带着小宝和小妹钻进树洞,要不然我们回来可就……,”“是啊,现在我的心还砰砰直跳呢。”“孩子们都睡着了?”“可能现在睡着了。”“好,你放心睡吧,我去站岗,不知今天还要发生什么事。”说完灰喜鹊爸爸飞到一颗大树上。“妈妈,我怕……。”昨天,震耳的枪声,满天乱飞的羽毛,盗猎者的狂笑,野鸡大伯、画眉阿姨被倒挂在枪筒上……,这些血淋淋的可怕的场面一幕一幕地浮现在小妹眼前。“嘘!妈妈刚睡着,不要害怕,到姐姐这儿来。”“珍儿姐姐,人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对待我们呢?”小宝眨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问道,“……”“因为我们有一身美丽的羽毛,还因为我们的肉很鲜美!”妈妈闭着眼睛在一旁回答。三只小灰喜鹊都吓得倒吸一口冷气;“可是,我们给庄稼捉虫,给大树看病,做了那么多有利于人的事。”“对呀对呀,我们还把植物的种子带到很远的地方,使……”“还有,”珍儿抢过小妹的话:“杜鹃婶婶为了人们能及时播种,从早到晚不停地叫,血都叫出来了,老鹰叔叔每天在田里捉好多好多老鼠……”“老鹰叔叔为救小黄鹂她们被打死了!”“呜……,再也听不到小黄鹂它们唱歌了,呜……”小妹又哭起来了。“我真恨所有的人!”“其实还是好人多,上次小妹学飞时掉在地上,不是那些好心人把它送回家的吗?坏人只是少数几个。”珍儿和小宝争了起来。“快跑!”小灰喜鹊们全都屏住呼吸;只见爸爸边飞边叫,把盗猎者都吸引了过去!“砰”爸爸不见了!黑洞洞的枪口又掉过来对准了小灰喜鹊!它们全都吓呆了!说时迟,那时快,妈妈发疯似地狂叫着,向黑洞洞的枪口扑去!盗猎者被这突如其来动作惊呆了,“快跑呀!”珍儿喊道;乘机带着弟妹们飞向天空,与此同时,枪响了,天空中飞舞着好多好多美丽的羽毛。“妈妈……”小灰喜鹊凄惨的声音在森林中回荡……。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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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花与月人的生命究竟有多长?我曾问过自己无数个相同的问题。身边的花随时都会凋谢,天上的月永远不曾湮灭。那人的生命是多长呢?每一朵花都曾轰轰烈烈有寂静无声地绽放与凋谢。窗外桃花嫣然而笑,伴着风儿落入尘埃;桌前桃花幽然轻倚,花瓣渐渐枯萎发黄。到外地读书,每周便只能回家一次,每次见那桃树,都有不一样的模样。从初生新芽,到含苞欲放,再到傲立枝头,到现在随风而逝,不过也就一、两月的时间。我来不及去欣赏它的风景,也不知它究竟经历怎样的成长过程,也不知如何去珍惜转瞬即逝的脆弱,只能任其凋谢。因为它实在太过短暂,让我无法珍惜。可对于它自己来说,这一生,是很漫长的吧?默默地吸取养分,千辛万苦的等待,黑暗寒冷中的挣扎,春风浅笑里的坚持,那笑容后,又藏了多少辛酸?它珍惜每一天的光阴,才换来了饱含深情的绽放。良辰美景奈何天,姹紫嫣红开遍终只能付诸断井残垣。即使花期再短,但这份让多少人默默感动地珍惜,也足以让它回味三生。花尚且如此,我又何不去珍惜相比下漫长的一生呢?一轮明月静静悬挂在黑暗天际的夜空中,恒静无言,月光就如那岁月倾斜而下,温柔静好得令人心疼。我的心在月色中徘徊迷惘,无论身处何地,身边人事如何变迁,抬头,总能见那一抹月光,它似乎不曾改变。“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月,又在这黑暗无际的天空中,默默坚守了多少岁月?但似乎又没有什么永恒不变。在冗长的年岁中,它看尽沧海桑田,潮起潮落;云舒云卷。看似遥不可及,却又那么真实地伴随着我们。以亿万计数的时光中,它珍惜一点一滴,用阴晴圆缺来述说悲欢离合,总以全新的姿态呈现在人们面前。每天的改变却凝结着岁月过往的珍惜,一点点圆满,一点点缺失,在重生中成长。默默积蓄只为那一夜的光芒,不如太阳耀眼,却同样温暖,把柔和的月光洒在天涯游子回家的路上。有这样的过程似乎轮回天境,天荒地老。可它宁愿每天去改变,也不愿就这般虚度光阴,这样费劲心血,又被千百年来多少多情之人默默珍惜。所以有了秉烛夜谈,望月思乡的中秋,那是月展颜一笑,用所有珍惜的心情换来的。即使明天无尽的重复也值得让它回味千年。月尚且如此了,我又何不去珍惜相比下短暂的一生呢?人的一生到底有多长?对花对月,我无言。或与花相比,人生太长;与月相比,人生太短。可是,花即是花,月即是月,我又何苦纠纷?所有事物生命长短不同,值得它们珍惜的光阴也不同。身为拥有数十年生命的人,我想我应拿出花与月的珍惜,不论明天怎样,在今天尽力做好自己的努力与改变。开到荼蘼花事了的勇气,阴晴圆缺地改变的心意,我应珍惜并学会拥有。在这花前月下,我明白了花的珍惜,月的珍惜,更明白人应有的对自己的珍惜。初二:罗朝阳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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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生命有价值,从而是崇高和庄严的。在澳大利亚的一次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小鸟突然飞进赛场上,一只小鸟突然飞进赛场,不幸被网球击中。那个网球手立即停止了比赛,跑到小鸟面前向它下跪。此情此景,令全场的人为之动容,网球手的举动不仅表达了他对误伤咦只小鸟的歉意和不安,更反映了他对一个神圣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他也因此博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这就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消息。不是危言耸听,我们的行为,哪怕是一个很不起眼的行为,又有可能破坏“网上直结”。“以所不欲,勿施于物”。自然界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都与我们的生存息息相关,放任自己的破坏行为,漠视物种的灭绝,结果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人们常说:“保护物种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有“昆虫之父”之称的发布尔大声疾呼: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前途!350字 五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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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话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们常用这句话来感叹时间的宝贵和时光飞逝。我有时会问时间:“为什么你过得这么快,不能慢一点儿吗?”时间回答我:“你觉得快是在干什么的时候?如果你一直觉得这么快,你可能是走在明和暗两条路之中的一条。”我接着问:“我知道你要和我说的道理,可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你会一去不复返呢?”它答道:“是为了惩罚那些不懂得珍惜我的人。”话音刚落,它就消失不见了。我细细地品味着时间和我所说的话。心想:学习觉得快是明路,玩觉得快是暗路,只有好好地学习才会照亮自己的一生,但难道玩一会儿就会埋没自己吗?我相信时间的意思并非如此,它是在对我说要合理,多学习也要适量玩才是它想看到的,至于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时间说是惩罚,但也是对人们的提醒。“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年少气盛的时候,我们不懂得珍惜时间,总认为往后余生还很长,不急于这一时,所以不用功,整天不做正经事。在虚度光阴时,时间像流水一样从他的指间流过,流向远方,永不再回头。等我们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时,已经为时已晚了,曾经的一切回不到自己身边了,美好只存在自己的回忆里,让我们痛不欲生,后悔至极,这是惩罚;让我们明白要珍惜时光,若还能重来,应该怎么做,这是提醒。我领悟到了一个人不可以虚度光阴,因为这不是你抛弃时间,而是时间抛弃你……5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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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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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你大概知道,在中国,皇帝是一个中国人;他周围的人也是中国人。这故事是许多年以前发生的;但是正因为这个缘故,在人们没有忘记它以前,值得听一听。这位皇帝的宫殿是世界上最华丽的,完全用细致的瓷砖砌成,价值非常高,不过非常脆薄,如果你想摸摸它,你必须万分当心。人们在御花园里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珍奇的花儿。那些最名贵的花上都系着银铃,好使得走过的人一听到铃声就不得不注意这些花儿。是的,皇帝花园里的一切东西都布置得非常精巧。花园是那么大,连园丁都不知道它的尽头是在什么地方。如果一个人不停地向前走,他可以碰到一个茂密的树林,里面有根高的树,还有很深的湖。树林一直伸展到蔚蓝色的、深沉的海那儿去。巨大的船只可以在树枝底下航行。树林里住着一只夜莺。它的歌唱得非常美妙,连一个忙碌的穷苦渔夫在夜间出去收网的时候,一听到这夜莺的歌唱,也不得不停下来欣赏一下。“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他说。但是他不得不去做他的工作,所以只好把这鸟儿忘掉。不过第二天晚上,这鸟儿又唱起来了。渔夫听到歌声的时候,不禁又同样地说,“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世界各国的旅行家都到这位皇帝的首都来,欣赏这座皇城、宫殿和花园。不过当他们听到夜莺歌唱的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最美的东西!”这些旅行家回到本国以后,就谈论着这件事情。于是许多学者写了大量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书籍,那些会写诗的人还写了许多最美丽的诗篇,歌颂这只住在树林里的夜莺。这些书流行到全世界。有几本居然流行到皇帝手里。他坐在他的金椅子上,读了又读:每一秒钟点一次头,因为那些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细致的描写使他读起来感到非常舒服。“不过夜莺是这一切东西中最美的东西,”这句话清清楚楚地摆在他面前。“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皇帝说。“夜莺!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只夜莺!我的帝国里有这只鸟儿吗?而且它还居然就在我的花园里面?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回事儿!这件事情我只能在书本上读到!”于是他把他的侍臣召进来。这是一位高贵的人物。任何比他渺小一点的人,只要敢于跟他讲话或者问他一件什么事情,他一向只是简单地回答一声,“呸!”——这个字眼是任何意义也没有的。“据说这儿有一只叫夜莺的奇异的鸟儿啦!”皇帝说。“人们都说它是我的伟大帝国里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过呢?”“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从来没有人把它进贡到宫里来!”“我命令:今晚必须把它弄来,在我面前唱唱歌。”皇帝说。“全世界都知道我有什么好东西,而我自己却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我的去找找它!我的去找找它!”不过到什么地方去找它呢?这位侍臣在台阶上走上走下,在大厅和长廊里跑来跑去,但是他所遇到的人都说没有听到过有什么夜莺。这位侍臣只好跑回到皇帝那儿去,说这一定是写书的人捏造的一个神话。陛下请不要相信书上所写的东西。这些东西大都是无稽之谈——也就是所谓‘胡说八道’罢了。”“不过我读过的那本书,”皇帝说,“是日本国的那位威武的皇帝送来的,因此它决不能是捏造的。我要听听夜莺歌唱!今晚必须把它弄到这儿来!我下圣旨叫它来!如果它今晚来不了,宫里所有的人,一吃完晚饭就要在肚皮上结结实实地挨几下!”“钦佩①!”侍臣说。于是他又在台阶上走上走下,在大厅和长廊里跑来跑去。宫里有一半的人在跟着他乱跑,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在肚皮上挨揍。于是他们便开始一种大规模的调查工作,调查这只奇异的夜莺——这只除了宫廷的人以外、大家全都知道的夜莺。最后他们在厨房里碰见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她说:“哎呀,老天爷,原来你们要找夜莺!我跟它再熟悉不过,它唱得很好听。每天晚上大家准许我把桌上剩下的一点儿饭粒带回家去,送给我可怜的生病的母亲——她住在海岸旁边。当我在回家的路上走得疲倦了的时候,我就在树林里休息一会儿,那时我就听到夜莺唱歌。这时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我觉得好像我的母亲在吻我似的!”“小丫头!”侍臣说,”我将设法在厨房里为你弄一个固定的职位,还要使你得到看皇上吃饭的特权。但是你得把我们带到夜莺那儿去,因为它今晚得在皇上面前表演一下。”这样他们就一齐走到夜莺经常唱歌的那个树林里去。宫里一半的人都出动了。当他们正在走的时候,一头母牛开始叫起来。“呀!”一位年轻的贵族说,“现在我们可找到它了!这么一个小的动物,它的声音可是特别洪亮!我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声音。”“错了,这是牛叫!”厨房的小女佣人说。”我们离那块地方还远着呢。”接着,沼泽里的青蛙叫起来了。中国的宫廷祭司说:“现在我算是听到它了——它听起来像庙里的小小钟声。”“错了,这是青蛙的叫声!”厨房小女佣人说。“不过,我想很快我们就可以听到夜莺歌唱了。”于是夜莺开始唱起来。“这才是呢!”小女佣人说:“听啊,听啊!它就栖在那儿。”她指着树枝上一只小小的灰色鸟儿。“这个可能吗?”侍臣说。“我从来就没有想到它是那么一副样儿!你们看它是多么平凡啊!这一定是因为它看到有这么多的官员在旁,吓得失去了光彩的缘故。”“小小的夜莺!”厨房的小女佣人高声地喊,“我们仁慈的皇上希望你到他面前去唱唱歌呢。”“我非常高兴!”夜莺说,于是它唱出动听的歌来。“这声音像玻璃钟响!”侍臣说。“你们看,它的小歌喉唱得多么好!说来也稀奇,我们过去从未没有听到过它。这鸟儿到宫里去一定会逗得大家喜欢!”“还要我再在皇上面前唱一次吗?”夜莺问,因为它以为皇帝在场。“我的绝顶好的个夜莺啊!”侍臣说,“我感到非常荣幸,命令你到宫里去参加一个晚会。你得用你美妙的歌喉去娱乐圣朝的皇上。”“我的歌只有在绿色的树林里才唱得最好!”夜莺说。不过,当它听说皇帝希望见它的时候,它还是去了。宫殿被装饰得焕然一新。瓷砖砌的墙和铺的地,在无数金灯的光中闪闪发亮。那些挂着银铃的、最美丽的花朵,现在都被搬到走廊上来了。走廊里有许多人跑来跑去,卷起一阵微风,使所有的银铃都丁当丁当地响起来,弄得人们连自己说话都听不见。在皇帝坐着的大殿中央,人们竖起了一根金制的栖柱,好使夜莺能栖在上面。整个宫廷的人都来了,厨房里的那个小女佣人也得到许可站在门后侍候——因为她现在得到了一个真正“厨仆”的称号。大家都穿上了最好的衣服。大家都望着这只灰色的小鸟,皇帝在对它点头。于是这夜莺唱了——唱得那么美妙,连皇帝都流出眼泪来。一直流到脸上。当夜莺唱得更美妙的时候,它的歌声就打动了皇帝的心弦。皇帝显得那么高兴,他甚至还下了一道命令,叫把他的金拖鞋挂在这只鸟儿的脖颈上。不过夜莺谢绝了,说它所得到的报酬已经够多了。“我看到了皇上眼里的泪珠——这对于我说来是最宝贵的东西。皇上的眼泪有一种特别的力量。上帝知道,我的到的报酬已经不少了!”于是它用甜蜜幸福的声音又唱了一次。“这种逗人爱的撒娇我们简直没有看见过!”在场的一些宫女们说。当人们跟她们讲话的时候,她们自己就故意把水倒到嘴里,弄出咯咯的响声来:她们以为她们也是夜莺。小厮和丫环们也发表意见,说他们也很满意——这种评语是不很简单的,因为他们是最不容易得到满足的一些人物。一句话:夜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夜莺现在要在宫里住下来,要有它自己的笼子了——它现在只有白天出去两次和夜间出去一次散步的自由。每次总有十二个仆人跟着。他们牵着系在它腿上的一根丝线——而且他们老是拉得很紧。像这样的出游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整个京城里的人都在谈论着这只奇异的鸟儿,当两个人遇见的时候,一个只须说:“夜,”另一个就接着说“莺”②)于是他们就互相叹一口气,彼此心照不宣。有十一个做小贩的孩子都起了“夜莺”这个名字,不过他们谁也唱不出一个调子来。有一天皇帝收到了一个大包裹,上面写着“夜莺”两个字。“这又是一本关于我们这只名鸟的书!”皇帝说。不过这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件装在盒子里的工艺品——只人造的夜莺。它跟天生的夜莺一模一样,不过它全身装满了钻石、红玉和青玉。这只人造的鸟儿,只要它的发条上好,就能唱出一曲那只真夜莺所唱的歌;它的尾巴上上下下地动着,射出金色和银色的光来。它的脖颈上挂有一根小丝带,上面写道:“日本国皇帝的夜莺,比起中国皇帝的夜莺来,自然稍逊一筹。”“它真是好看!”大家都说。送来这只人造夜莺的那人马上就获得了一个称号:“皇家首席夜莺使者”。现在让它们在一起唱吧,那将是多么好听的双重奏啊!”这样,它们就得在一起唱了,不过这个办法却行不通,因为那只真正的夜莺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随意唱,而这只人造的鸟儿只能唱“华尔兹舞曲”那个老调。现在这只人造的鸟儿只好单独唱了。它所获得的成功,比得上那只真正的夜莺;此外,它的外表却是漂亮得多——它闪耀得如同金手钏和领扣。它把同样的调子唱了三十三次,而且还不觉得疲倦。大家都愿意继续听下去,不过皇帝说那只活的夜莺也应该唱点儿什么东西才好——可是它到什么地方去了呢?谁也没有注意到它已经飞出了窗子,回到它的青翠的树林里面去了。“这是什么意思呢?”皇帝说。所有的朝臣们都咒骂那只夜莺,说它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我们总算是有了一只最好的鸟了。”他们说。因此那只人造的鸟儿又得唱起来了。他们把那个同样的曲调又听了第三十四次。虽然如此,他们还是记不住它,因为这是一个很难的曲调。乐师把这只鸟儿大大地称赞了一番。他很肯定地说,它比那只真的夜莺要好得多!不仅就它的羽毛和许多钻石来说,即使就它的内部来说,也是如此。他还说:“淑女和绅士们,特别是皇上陛下,你们各位要知道,你们永远也猜不到一只真的夜莺会唱出什么歌来;然而在这只人造夜莺的身体里,一切早就安排好了,要它唱什么曲调。它就唱什么曲调!你可以把它拆开,可以看出它的内部活动:它的“华尔兹舞曲”是从什么地方起,到什么地方止,会有什么别他曲调接上来。”“这正是我们的要求,”大家都说。于是乐师就被批准下星期天把这只雀子公开展览,让民众看一下。皇帝说,老百姓也应该听听它的歌。他们后来也就听到了,也感到非常满意,愉快的程度正好像他们喝过了茶一样——因为吃茶是中国的习惯。他们都说:“哎!”同时举起食指,点点头。可是听到过真正的夜莺唱歌的那个渔夫说。“它唱得倒也不坏,很像一只真鸟儿,不过它似乎总缺少了一种什么东西——虽然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真正的夜莺从这土地和帝国被放逐出去了。那只人造夜莺在皇帝床边的一块丝垫子上占了一个位置。它所得到的一切礼品——金子和宝石——都被陈列在它的周围。在称号方面,它已经被封为“高贵皇家夜间歌手”了。在等级上说来,它已经被提升到“左边第一”的位置,因为皇帝认为心房所在的左边是最重要的一边——即使是一个皇帝,他的心也是偏左的。乐师写了一部二十五卷关于这只人造鸟儿的书:这是一部学问渊博、篇幅很长、用那些最难懂的中国字写的一部书。大臣们说,他们都读过这部书,而且还懂得它的内容,因为他们都怕被认为是蠢才而在肚皮上挨揍。整整一年过去了。皇帝、朝臣们以及其他的中国人都记得这只人造鸟儿所唱的歌中的每一个调儿。不过正因为现在大家都学会了:大家就更喜欢这只鸟儿了——大家现在可以跟它一起唱。街上的孩子们唱,吱-吱-吱-格碌-格碌!皇帝自己也唱起来——是的,这真是可爱得很!不过一天晚上,当这只人造鸟儿在唱得最好的时候,当皇帝正躺在床上静听的时候,这只鸟儿的身体里面忽然发出一阵“咝咝”的声音来。有一件什么东西断了,“嘘——”突然,所有的轮子都狂转起来,于是歌声就停止了。皇帝立即跳下床,命令把他的御医召进来。不过医生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于是大家又去请一个钟表匠来。经过一番磋商和考查以后,他总算把这只鸟儿勉强修好了,不过他说,这只鸟儿今后必须仔细保护,因为它里面的齿轮已经用坏了,要配上新的而又能奏出音乐,是一件困难的工作。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这只鸟儿只能一年唱一次,而这还要算是用得很过火呢!不过乐师作了一个短短的演说——里面全是些难懂的字眼——他说这鸟儿是跟从前一样地好,因此当然是跟从前一样地好……五个年头过去了。一件真正悲哀的事情终于来到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很喜欢他们的皇帝,而他现在却病了,同时据说他不能久留于人世。新的皇帝已经选好了。老百姓都跑到街上来,向侍臣探问他们的老皇帝的病情。“呸!”他摇摇头说。皇帝躺在他华丽的大床上,冷冰冰的,面色惨白。整个宫廷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每人都跑到新皇帝那儿去致敬。男仆人都跑出来谈论这件事,丫环们开始准备盛大的咖啡会③来。所有的地方,在大厅和走廊里,都铺上了布,使得脚步声不至于响起来,所以这儿现在是很静寂,非常地静寂。可是皇帝还没有死,他僵直地、惨白地躺在华丽的床上——床上悬挂着天鹅绒的帷幔,帷幔上缀着厚厚的金丝穗子。顶上面的窗子是开着的,月亮照在皇帝和那只人造鸟儿身上。这位可怜的皇帝几乎不能够呼吸了,他的胸口上好像有一件什么东西压着,他睁开眼睛,看到死神坐在他的胸口上,并且还戴上了他的金王冠,一只手拿着皇帝的宝剑,另一只手拿着他的华贵的令旗。四周有许多奇形怪状的脑袋从天鹅绒帷幔的褶纹里偷偷地伸出来,有的很丑,有的温和可爱。这些东西都代表皇帝所做过的好事和坏事。现在死神既然坐在他的心坎上,这些奇形怪状的脑袋就特地伸出来看他。“你记得这件事吗?”它们一个接着一个地低语着,”你记得那件事吗?”它们告诉他许多事情,弄得他的前额冒出了许多汗珠。“我不知道这件事!”皇帝说。”快把音乐奏起来!快把音乐奏起来!快把大鼓敲起来!”他叫出声来,“好叫我听不到他们讲的这些事情呀!”然而它们还是不停地在讲。死神对它们所讲的话点点头——像中国人那样点法。“把音乐奏起来呀!把音乐奏起来呀!”皇帝叫起来。“你这只贵重的小金鸟儿,唱吧,唱吧!我曾送给你贵重的金礼品;我曾经亲自把我的金拖鞋挂在你的脖颈上——现在请唱呀,唱呀!”可是这只鸟儿站着动也不动一下,因为没有谁来替它上好发条,而它不上好发条就唱不出歌来。不过死神继续用他空洞的大眼睛盯着这位皇帝。四周是静寂的,可怕的静寂。这时,正在这时候,窗子那儿有一个最美丽的歌声唱起来了,这就是那只小小的、活的夜莺,它栖在外面的一根树枝上,它听到皇帝可悲的境况,它现在特地来对他唱点安慰和希望的歌。当它在唱的时候,那些幽灵的面孔就渐渐变得淡了,同时在皇帝屠弱的肢体里,血也开始流动得活跃起来。甚至死神自己也开始听起歌来,而且还说:“唱吧,小小的夜莺,请唱下去吧!”“不过,你愿意给我那把美丽的金剑吗?你愿意给我那面华贵的令旗吗?你愿意给我那顶皇帝的王冠吗?”【星火作文网】死神把这些宝贵的东西都交了出来,以换取一支歌。于是夜莺不停地唱下去。它歌唱那安静的教堂墓地——那儿生长着白色的玫瑰花,那儿接骨木树发出甜蜜的香气,那儿新草染上了未亡人的眼泪。死神这时就眷恋地思念起自己的花园来,于是他就变成一股寒冷的白雾,在窗口消逝了。“多谢你,多谢你!”皇帝说。“你这只神圣的小鸟!我现在懂得你了。我把你从我的土地和帝国赶出去,而你却用歌声把那些邪恶的面孔从我的床边驱走,也把死神从我的心中去掉。我将用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呢?”“您已经报答我了!”夜莺说:“当我第一次唱的时候,我从您的眼里得到了您的泪珠——我将永远忘记不了这件事。每一滴眼泪是一颗珠宝——它可以使得一个歌者心花开放。不过现在请您睡吧,请您保养精神,变得健康起来吧,我将再为您喝一支歌。”于是它唱起来——于是皇帝就甜蜜地睡着了。啊,这一觉是多么温和,多么愉快啊!当他醒来、感到神志清新、体力恢复了的时候,太阳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他的侍从一个也没有来,因为他们以为他死了。但是夜莺仍然立在他的身边,唱着歌。“请你永远跟我住在一起吧,”皇帝说。“你喜欢怎样唱就怎样唱。我将把那只人造鸟儿撕成一千块碎片。”“请不要这样做吧,”夜莺说。”它已经尽了它最大的努力。让它仍然留在您的身边吧。我不能在宫里筑一个窠住下来;不过,当我想到要来的时候,就请您让我来吧。我将在黄昏的时候栖在窗外的树枝上,为您唱支什么歌,叫您快乐,也叫您深思。我将歌唱那些幸福的人们和那些受难的人们。我将歌唱隐藏在您周围的善和恶。您的小小的歌鸟现在要远行了,它要飞到那个穷苦的渔夫身旁去,飞到农民的屋顶上去,飞到住得离您和您的宫廷很远的每个人身边去。比起您的王冠来,我更爱您的心。然而王冠却也有它神圣的一面。我将会再来,为您唱歌——不过我要求您答应我一件事。”“什么事都成!”皇帝说。他亲自穿上他的朝服站着,同时把他那把沉重的金剑按在心上。“我要求您一件事:请您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您有一只会把什么事情都讲给您听的小鸟。只有这样,一切才会美好。”于是夜莺就飞走了。侍从们都进来瞧瞧他们死去了的皇帝——是的,他们都站在那儿,而皇帝却说:“早安!”①这是安徒生引用的一个中国字的译音,原文是jsing’Pe!②“夜莺”在丹麦文中是Nattergal,作者在这儿似乎故意开了一个文字玩笑,因为这个字如果拆开,头一半成为natter(夜——复数);则下一半“莺”就成gal,gal这个字在丹麦文中却是“发疯”的意思。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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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莺鸣二月天,夜寒声幽缓。——题记“在吗,绕绕,二号下午老地方见。有惊喜哦!”这个应该叫绕绕的女孩坐在卧室里。卧室,蓝蓝的,如同她身上所穿的一样。寂静,流了几点泪,花了手中的手机屏幕。滴答,清寂,无声。二号下午,在一家咖啡馆里,绕绕无聊地搅拌着咖啡。卡布基洛,很苦,可到她心中丝毫不起涟漪。“铃~”有人进来了,“好久不见,绕绕。怎么,脸色差了那么多,是不是刚升上高一,学习压力太大了?”绕绕喝了一口咖啡,“没什么,表姐,找我来干什么?”表姐扬了扬嘴角,“走了那么久,都有点渴了。服务员!麻烦来两杯果汁,谢谢。”“表姐,你叫两杯果汁干什么,我又不喝。”绕绕显得懊恼于来这里。“整天喝咖啡,会长胡子的哦。”表姐挤了个眼。“小姐,你的果汁。”“哦,谢谢!”咕噜~“这果汁不错啊,你要不要试一试?”绕绕还了一个板着的脸。“有什么惊喜啊,说吧。”听到这个后,表姐露出了一脸的坏笑,“嘻嘻,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你妈妈下周就要回来了哦。”绕绕眼前闪过一个身影,但又迅速暗淡下来,应了一声“哦。”怕是她还不忘六年前的冬天,绕绕妈去外国做秘书了。走的那天晚上,绕绕哭得很苦,伴随着母亲的脚步,她慢慢的静了下来,逐渐变小变小,怕是被深冬的雪掩埋得干干净净。这六年来,母亲去了国外的消息不胫而走。每天她步入校园,都会发生这样的场景:“是她!”“她是谁?”“她是谁,你都不知道?就是那个母亲去了外国的那个。”“哦,可她母亲去外国干什么?为什么不带上她啊?”“听人说,她母亲是去外国找了个黑人老公。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哦。”面对这些,她的反应却出乎了大家的意料。她,绕绕,选择了沉默。渐渐地,原本,穿衣服总要红色的她,把衣柜清了个空。现在,打开衣柜,就满是蓝色,孤单的蓝色。其实在最开始的一幕,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没有说。当时,手机嗡嗡作响,她抓来一看,除了表姐的邀请,还有前闺蜜的绝交。春天到了,这是一个有活力的季节,但对她而言,绝对不是。机场里,绕绕与表姐在等待,等待。预定的班机到了,人群涌出,密密麻麻的。表姐极目寻找,忽然,“看到了!绕绕你快看,是你妈!”绕绕默默地转过身子,她已经等待这个答案够久了。顺着表姐所指的方向。发现了!虽然衰老了许多,但仍能看出她熟悉的轮廓。绕绕刚想向母亲招手,可,她看到了,在母亲的身旁,牵着一个小孩,一个黑皮肤的小孩。绕绕的脑海像是着了火。“我妈,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她的声音嘶哑力竭,回荡在机场。翌日新闻,“女儿机场怒扇母亲”医院里,绕绕坐在病床上,双目无神,任谁看了都痛心不已。门开了,是表姐,和一脸的惆怅。“绕绕,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你已经高一了,要学会思考。”可她的话语没让绕绕有丝毫的变化。“其实,那个小孩是你母亲在非洲工友的孩子,孩子的父母都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正是你母亲在照顾着他。本来想你在国内没有母亲在这会很孤独,所以你妈妈才会带他回来想给你做个伴,可你……”“什么,他不是我妈的孩子?他……”绕绕的神情显得诧异。“当然不是啦。”瞬间,懊恼,悲痛,内疚,涌向了脑海。“我……那我妈呢?我妈怎么样了?”“你妈,唉……”“到底怎样了?”绕绕的双眼满是惊慌。“我母亲,我母亲……”门又开了,进来的不是谁,正是绕绕妈,她的声音很是温柔:“感觉怎么样了,绕绕?”看着那脸上红红的惊人的掌印,绕绕她再也忍不住了,自己的泪水:“妈……”泪水流得飞快。“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天,母女二人的哭声撼动了在场人的心灵,悲哀而又喜悦,误会与曾经被洗去,只剩不变的亲情,对,永远不变的亲情。一天早上,绕绕与她的新闺蜜约好了一起出来。闺蜜摸着小孩的头,好奇地问道,“这谁家的孩子,这么可怜,都被你拐带了。”绕绕总会假装生气地嘟着嘴:“这是我家的小包。”她的声音很清脆,柔亮,像夜莺一样。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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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作文库()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早晨,像往日一样,为了让自己在全国比赛中处于一个极佳的状态,我跑步去上学!在我刚刚到达学校门口时,已是大汗淋漓,精疲力尽,站在学校门口大口喘着粗气休息,与此同时,一声熟识的叫声传入我的耳朵,是喜鹊,我用惊奇的眼光看着它,幼时便听大人们说喜鹊是神鸟,专门为人们报喜,只要听到喜鹊的叫声,这一天就会有好事发生,对此我也深信不疑,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认为自己今天将会有好运,本应自豪的庆幸自己的所见,理所应当的期待好运的到来,可不知怎么的,隐约间觉得喜鹊的叫声怪怪的,而且有些凄异,我看了它几眼,并未看出有什么端倪,这一疑问也便在瞬间打消,继续擦拭的脸上的汗水。就在这时,一位老爷爷闯入我的眼帘,他明显也注意到了喜鹊的叫声,并时不时回头看着,突然,他停住了步伐,眼睛定格在树下的某样东西,顺着他的目光,我也想树下看去,一直喜鹊静静的躺在地上,清晨的地表寒气逼人,它却没有丝毫的察觉,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老爷爷注视了一会,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你看那喜鹊一直在树上叫,原来树下它的同伴死了,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我的表情僵住了,不知怎么的,我笑不出来,说完,老爷爷便转身离开了。树上的那只喜鹊叫的更欢了,我的目光不时的在两只喜鹊身上游走,不时的与树上那只喜鹊眼神交汇,我感受到它那乞求的眼神,过往的行人也都注意到了那只喜鹊反常的举动,当然也注意到了那只曝尸街头的喜鹊,跑步的人看了一眼,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散步的人不时的回头看看,却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上班的人虽听到了叫声,却视而不见的匆匆赶路,当我想要转身进校时,树上那只喜鹊撕心裂肺的叫着,我不得不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走到那只喜鹊旁边蹲下,细细的打量着这只可怜的喜鹊:它的身体已然僵硬,显然已经死了很久,两眼睁得大大的,却丝毫没有光亮,身上的羽毛却好似梳理过一般,十分整齐,对于它的死因,已无从考察。“怎么办?难道就这样视若无睹,转身离开,把它撂在这里,任由其它动物将其分食?还是让它入土为安?”我想着,“可它毕竟是神鸟,如果我把它埋葬,他的同伴会不会认为我是杀害它的凶手,伺机对我报复?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在我想着,内心纠结挣扎时,凄凉的叫声再一次想起,再一次揪住了我的心,我拾起身旁的一块石板,抬起头看了一眼树上的喜鹊,再一次和它眼神对视后,我低下头,在泥土稀松的地方,挖起坟墓来,我的良心告诉我,让它曝尸街头,我于心不忍,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浅浅的坟墓便已成型,挖这浅浅的坟墓,对于手无任何器械工具的我来说,也并非易事,我小心翼翼的托起喜鹊的身体,将它放入坟墓,将它掩埋,轻声说了一句:“喜鹊,你安息吧!”然后站起身来,这才觉得如释重负,向学校走去,回头再看树上的喜鹊,早已消失了踪迹!我站在四楼的窗户前,心中仍然牵挂那只死因不明的喜鹊,那喜鹊当时无助的眼神依然在我脑中呈现,它是那么的需要人类的帮助,不知它在树上站了多久,盼了多久,叫了多久,等了多久,经历了多少次的失望,怨恨和无助。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掠过,停落在对面的楼顶上,我认得它,它就是刚刚和我有过两次眼神对视的那只喜鹊,它的眼神里似乎充满了感激,冲着我叫了几声,转身飞走了。第二天我依旧跑步去上学,没有人注意到那微微突起的小土包,一切都和昨天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天津市华英中学初三:谷津东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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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读后感夜莺读后感(一)夜莺是皇帝望不到边的大花园里的小小歌者,它的歌声饱含深情,让人禁不住落泪,但它只有在绿色的大森林里才唱得最好,它的歌唱给所有人——穷苦的渔夫、帮厨的小女孩、甚至是皇帝,举国上下都知道并深深地喜爱这位小小的歌者。前去邀请夜莺的大臣第一眼看到它时称它很“普通”、很“平凡”,受到皇帝的召见便欣然前往,一点也不骄傲,它认为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是人的热泪,这足以使它心花怒放!夜莺成了皇宫中的歌者,每天准许被仆人牵着丝线散步。国中人谈论起它来相互叹气,夜莺再也不能为穷苦人动情的歌唱了。故事出现了转折,日本国送来了一只金贵的机械鸟,这只“鸟”唱着标准的华尔兹曲调,属于一个着名的音乐学派,周身装饰华丽,很快夺得了全国人们的欢心。于是夜莺被放逐出去,皇宫中人们咒骂它忘恩负义,但当皇帝病危的时候,夜莺飞来了,用歌声驱走皇帝身边邪恶的面孔,把死神从他心中去掉。夜莺是最忠诚的朋友,用饱含深情的歌声唤起人心中的美好、驱走黑暗,它的帮助不计报酬,它认为最好的礼物是引起人情感的共鸣!最真挚的朋友总是在最需要时给予你帮助,而不是那些总围在身边刻意迎合、恭维你的人。真挚的友人拥有一颗好的心,而一颗好的心是不会骄傲的!当皇帝恳请夜莺留下,还要把那只机械鸟撕碎时,夜莺拒绝了,它的歌只有在绿色的森林里才唱得最好,它饱含深情的歌声属于每个人!夜莺读后感(二)这个故事非常生动,感人,我学到了很多。主要内容是:一只唱歌动听的夜莺被国王看中请进宫为他歌唱并给了它丰厚的待遇,但夜莺并不开心,因为它更喜欢的是自由,后来,随着一只人造夜莺的出现,国王渐渐淡忘了那曾经给他带来感动热泪的真夜莺,于是,夜莺乘人不备,悄悄飞回了它自己的天地,却在国王病危的那天又回来了并再次用动人的歌声救活了国王……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一个人要学会用心倾听,这样留给对方的是感动,是感激!正是因为国王为夜莺动听歌声流下的热泪最终换回了夜莺对自己的报答。一个人要学会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一个人不能贪图自己的享乐而夺去别人的自由。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一个虚假的东西永远替代不了货真价实的东西。这个小小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喜新厌旧,做人要有始有终懂得怎样爱戴别人,这样才会有回报。夜莺读后感(三)今天,我读了一篇童话,童话的名字叫《夜莺》。故事讲得是:从前,中国有位皇帝,他的御花园深处住着一只会唱歌的夜莺。皇帝知道了,就派侍臣请夜莺到皇宫为他唱歌。皇帝让夜莺住在金笼子里,为他一个人唱歌。一天,日本国皇帝送给中国皇帝一只镶着宝石的人造夜莺。它不仅能唱真夜莺唱的歌,尾巴还能上下摆动。皇帝很高兴,他不听真夜莺唱歌了,它就飞回花园去了。一年后,人造夜莺的发条断了,它不能唱歌了。五年后,皇帝病了,他想听夜莺唱歌,但是人造夜莺什么也唱不出来。这时侯真夜莺飞回来了,来为皇帝唱歌。皇帝听了歌后病好了。他请求夜莺永远留下来为他唱歌。但是夜莺不愿意,说:“我要为大家唱歌。”最后夜莺飞回了遥远的树林。我读完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要给它们自由。我一定要保护小动物,和它们做朋友,不把小动物关在家里。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