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
人物介绍:
吉米:青年科学家,因为在调配让自己家永远幸福药水时加错了材料,所以变成了“狼人”。
波特:吉米变成“狼人”后帮他策划行踪的“军师”,后来暗中背叛吉米,投靠警察。
加德曼:城里的银行老板,吉米抢劫了他的银行。
拉德太太:为吉米提供住宿地的旅店老板娘,是吉米的姑妈,自杀而死。
艾利:警察,在逮捕吉米时投靠了吉米。
米雪儿:吉米所爱的女孩,因为拒绝了吉米的求婚,被吉米报复,最后运用智慧逃了出来,家庭富裕。
克拉克:和米雪儿相爱,在米雪儿被吉米软禁时不停地寻找他们,最终和米雪儿结婚。
夏洛特:米雪儿的哥哥,是一个勇敢的警长,最后击败吉米。
亨利:吉米的大学同学,吉米想拉他下水,后来被吉米干掉。
卡特:警察,在与吉米斗争中不幸丧生。
实验的错误
吉米是一个非常勤奋而又努力的科学家。可他发明和研究的许多东西
都不受人好评。于是,他便不愿再为他人工作,他决心要做一样让自己永
远幸福的魔力药水。有了这个目标,他便更废寝忘食的工作着。
终于,吉米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可是,在一次调配过程当中不小
心加了一种成分,那种成分就是最危险的一种药物:可以变成“狼人”的
药物——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的。可是,吉米却不知道。正巧这时,配
方也弄完了,药水调好了!
吉米兴奋地端起那黄色的,粘稠的液体,可他却不知道其中包含了多么
天大的秘密……
他猛地饮下那药水。刚开始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是,慢慢地,吉米浑身
奇痒无比,吉米难受地不停地挠身上、手上、脸上、脚上。很快,他的皮肤
上长出了一根又一根的灰色长毛,越来越多。他的耳朵缓缓地消失掉,取而
代之的是长在头上的两只耳朵,眼睛也逐渐变大……
狼人
他呆呆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但是,他在最快的时间内冷静了下来。他在想:我应该怎么做?这时,他已经变成浑身是灰色长毛的妖怪了!一个十足的“狼人”!他飞快地拿起一把剪刀,“嚓”、“嚓”、“嚓”。许多毛从他身上掉落,他喜出望外。可正在这时刻,令人吃惊的是:那些长毛又在一瞬间长了出来。吉米失望极了!他又用了刮胡刀来刮,却仍然没有效果。他想了种种办法全都没有用!
夜晚早已来临,月亮升起,美丽的月光照耀着大地,也照耀着那位科学家的城堡,照耀着吉米。突然,吉米身上的毛一点点的褪去。吉米又恢复了他以前的模样了!他高兴得跳了起来!
其实,那魔力药水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和它的血液融为一体。只有月光升起才能恢复模样,一旦没有月光又将变回狼人。可吉米不知道,他仍然沉浸在喜悦中。但这时,月亮仿佛不给吉米机会一般,缓缓地消失在云堆中。吉米又变回了长毛妖怪。吉米又再一次跌落谷底。
他想:我一定要发明出变回人的魔药!就这样,他有动起手来……
实验的成功(一)
终于,进过千辛万苦,层层考验,变回人形的魔药出现!
正处于兴奋状态的吉米脑中忽然掠过一个可怕的想法:既然我可以变来变去,为什么不去吓吓比尔呢?!哈哈,一定会很好玩!想着想着,他穿好便衣、戴上帽子,出发了。
他开着车出了那座城堡,来到闹市区。正巧,红灯亮了,他的车和另一辆车并排靠在一起等红灯。在另一辆车中,后座坐着两个男孩子,头都伸出了窗外,好奇地盯着吉米。吉米想逗逗他们,便对着他们取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两只狼耳朵!孩子们吓得赶紧将头缩回去,并把窗户摇上去。警惕地看着吉米。绿灯亮了,吉米赶快驾驶着车子,飞奔过了街道……
彼岸花开
沁人心脾的芬芳弥漫,梵音环绕,曙光撒落在那嫣红雪白的身影上,透过千姿百态的纤长花瓣,将婆娑的影投在荒野之上。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花瓣与花影勾勒出轮回的轨迹,生生相错,恣意绽放在海天相吻之处,令人情不自禁地唤它:彼岸花。
彼岸花是石蒜科的植物,有红白两色,红者为曼珠沙华,白者为曼珠罗华。《妙法莲花经决疑》中有一段对他们的描写:“云何曼珠罗华?白圆华,同如风苑花。云何曼珠沙华?赤团华。”彼岸花凄美至极凄美。曼珠沙华血色凛然,艳中带有几分冷冽,凄中带着几分妖娆。如火焰,却又几分淡淡的惆怅;如血珠,却残着隐约令人惊叹的晶莹,如同红墨血滴,落在清水池中,泛起一朵涟漪。像是积血石雕刻成的。曼珠罗华花瓣有美人凝脂般的肌肤似的细腻,有珍珠月光般银色的光泽,笼着几分哀伤,比曼珠沙华少了几分轻佻与恨意,多了几分悲切与端庄。
“彼岸花,开彼岸,花开的时候看不到叶子,叶生的时候花已凋落……”这首童谣又响起了,我放下手中的《花镜》,低叹一声。“彼岸花,冬季叶色深绿,覆盖庭院,打破冬日的枯寂气氛。夏末秋初,葶葶花茎破土而出,花朵明亮鲜丽或素雅清淡,有微毒,触摸的话接触处会红肿,严重的会发黑。若误食,少量会引起昏迷,多量会神经中枢麻痹,有生命危险。”这是《花镜》中对彼岸花的记载。花与叶,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这让我匪夷所思,可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最后,我只好上网去“百度”一下。
原来,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呢。在远古,有一个恶魔叫彼岸,她对待一切都是以理性,甚至到冷漠的心态,可有一天她爱上了一个人间的男子,那个男子却只是利用她。一怒之下,彼岸令那个男子魂飞魄散,自己也投入地狱,做了一株地狱的引魂花。彼岸临死前的最后心愿,就是让那个男子不入轮回的荒魂化为彼岸花之叶,自己化为彼岸花之叶,生在同株,却生生相错,永远无法相见。
花妖名曼珠,叶妖名沙华,它们忘掉了前世的是非,又很思念对方。有一日,它们打破了诅咒,邂逅在一个血色的黄昏,并立下誓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神袛动怒了,令它们永生永世分离,但不会忘记对方,饱受相思之苦。后来佛祖发现了这株花,了解缘故后超度曼珠沙华,生出一株白色的曼珠罗华。它们的誓言已破,便遗忘了对方,安心做地狱的引魂花。
彼岸花千年绯红,彼岸叶千年茂盛,他与她忘记了那段悲伤的回忆,绽放出一颗优美纯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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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一提起狼有很多人就会反感,觉得狼是禽兽,又狡猾又可恨,常偷吃别人家的羊或兔子,报纸上常登。在许多动画片里狼常常扮演坏的角色,使人厌恶。而我却格外喜欢狼,虽然没见过。很多人说狼是冷血动物,而事实证明狼不是,有很多纪录片是写狼:有两个人,一生与狼为伴,把一生都投入在狼的身上,包括所有的钱、生命……把狼从小养到大,还包了一块很大的地,用来养狼,怕小了狼过得不舒服,钱要用完的时候,也不放弃,最终感动上天,有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愿意为他们提供土地。他们平时不敢靠近那群狼,但终于有一天卡瓦琮罗堤冒着生命危险接近了狼,因为这是他们一生的愿望(当时狼已结成年了,首领都结婚了)当他接近狼时,所有的狼慢慢的接近他,最终卡瓦琮罗堤成功了,狼们一起舔他,和他一起玩,过了一段时间甚至还模仿他的动作……我曾经还读过一本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就像大长今一样。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家中有很多牲畜,还有一匹狼,又一次丈夫带着狼出去散步,因为天太黑而迷了路,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但狼却丢了,一家人很焦急,于是天天出去找,终于有一天丈夫找到了狼,很开心了地狼回家,由于在很偏僻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不幸,碰上了一群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豺狼,要吃丈夫的时候,他们家养的这只狼就了他,丈夫顺利的逃回了家,而狼却在拼搏中牺牲。不管这部书是不是真的由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但我始终相信狼也有好的地方。狼,希望大家读了我这篇短文后对狼会有新的评价。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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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祭腥咸的夜风掠过我的额前我感受到狼正以它血脉喷张的鼻息近距离地警醒着我脑海里尘嚣浑噩的记忆丛林此时极目四望岁月湍流的绵绵山野上四季更迭青荒明灭唯有狼的歌声从不枯萎在岁月沉积的裂痕中久远地回荡着它冷酷而坚强的旋律我尘封的青春日记早己沙化随着猎猎长风飞散成遥远的大漠孤烟随后我的青春在狼的歌声中悄然离去开始了他岁月无涯的流浪自由里充满了悲伤当落霞的残红淹没了诗人的背影狼的目光却记录了残阳滑落的弧线当雪野的蔓延冻结了猎手的酒杯狼的精魂却幻化着感性的图腾冥冥之中的邂逅坦然而残酷匕首与牙齿的对话中没有问候只有飞溅的殷红渗透了奔泻的阳光最后狼匍匐在雪野上最后一次目睹了落日里翱翔的苍鹰冰冷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泪光痛饮这血色的光芒之后死亡便没有了悲枪的情节……翻开暮空的扉页雪野孤寂得如此苍凉而狼的灵魂不死我逝去得青春依然流浪于是我把风雪里铸就的誓言埋葬在迷茫的视野里去感受那种鲜血、牙齿和着枪声共舞的壮美让凄美的爱情背负着残酷一路烈酒长歌而行我的目光雪亮、单纯而坚定执着地漂移着似曾相识的冷酷当狼的歌声再一次远远地轰击我灵魂的耳鼓生命的震撼霎时弥漫了夜空我的字迹开始风化成雪转眼间季节河几度枯竭不安地土地风花如雪冷月如弓的雪野上我匍匐在上苍之灵的脚下蜕变成为紫火狼魂把被鲜血淹没的旋律拾起让那歌声再次笼罩在浩瀚的苍弯之上而跌落在昨天的匕首已经结满蛛丝拧成的铁索沉默一如凝固了岁月的尘封日记停滞无疑就是死亡驯化则是生命的背叛而遗弃却是一种残酷的进取那么就让我逝去的青春继续他的流浪吧只要冷月高悬狼的歌声永远不会陨落所以狼的灵魂永生只要岁月无涯我奔波的脚步永不停息所以我的青春不死忆有时我们拥有一份共同的孤独无缘无由人道是闲愁是风让我们受了伤泪如泉涌我们是雨做的云那种浸入骨髓的痛来自于对美好的追求于是快乐成了海世盛景我们不相信爱情却为之俘获我们不相信命运又总是身不由己曾有过灵犀一点曾有过失意时相互的慰藉我知道这足够我们一生一世相互记忆守望凋零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如此长驱直入我的灵魂抽走肺部里全部的空气让我窒息然后离去人潮中你的身影重重叠叠从四面八方飞来伸出手拥住的是虚无的空瞢冰凉的水泥柱旁守望的姿势一点点地坠落、颓废滚滚红尘湮灭一颗凋零的心24点整是夜,指针停在24点,是日.我停留在24点,孤单无助,不知是该前进还是后退;我停留在24点,彷惶迷茫,不知是该结束还是开始;24点后,不知是命运选择了我,还是我选择了命运.流浪天堂美丽是一场梦,梦在地狱的顶端上.梦想是一根刺,刺在灵魂的正中央.灵魂就像猫,飘忽于深夜的尾巴上.深夜喜欢流浪,黎明还在很远的地方.流浪,是天堂的一堵墙,建立在无形之上.天堂,是流浪的一场梦,凝聚世人的仰望.天堂是我,我只是一场梦.流浪是空,我们空着去寻找天堂!神女峰在向你挥舞的各色花帕中是谁的手突然收回紧紧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当人们四散离去,谁,还站在船尾衣裙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江涛,高一声低一声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人间天上,代代相传但是,心真能变成石头吗为了眺望天上来鸿而错过无数人间月明沿着江峰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不如哭泣一个没有梦的夜晚1200字以上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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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狼人,自称为万物之灵,却将万物迅速地毁灭,独裁的思想不仅是希特勒的专利,而是存在于整个人类中。狗是人的奴隶,虽然勇猛,但改不了它们吃屎的个性,为了人类的一丁点施舍,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野性,甚至连老主宗狼都不认了。狼是人类的“敌人”,所谓的敌人,就是在人类侵犯它们以后,它们会报复,会寻回自己应得的东西。我老家有条狗,威猛无比,谁要是侵犯了它,就有得受了。但却很听主人的话,我一到那,它必定是第一个来迎接我的。我很喜欢它,经常给它好吃的,它也更喜欢我了。院子对面一家人养有一条狗,是它的妈,它却从来不认。只要它稍微走近我们的房子半步,它的儿子就大吼大叫,仿佛从未见过。我想起了“有奶便是娘”这句话。这可不是它们祖先狼所具有的。这几天,我在家里看《狼图腾》这本书,被蒙古草原狼的集体意识和种族意识深深地震撼了,我意识到,是人,人的性格影响了狗,于是,狗认同了人。为什么人们还夸狗很忠诚?夸,当然得夸!只不过是对人的“忠诚”。这种教育,确实做到了“以人为本”,是奴化教育的成功典范!我想,人类驯化狗,并不是改善它们所谓的“坏处”,而是把人好的坏的净的脏的东西统统搬到狗身上去了。你看,狗对外时是威风凛凛,在家里却是逆来顺受。主人骂,不吭声,主人打,不敢言,一切憋在心里,遇到外敌时才敢爆发,不正象一些上级面前献殷勤,下级面前耍威风的人吗?狗离开了自己的地盘,就不敢再乱吼,不正是仗势欺人吗?六亲不认还不是吃里扒外吗?人对狗的教育,不正是当初日本人对中国的奴化吗?而在蒙古大草原上,却不是这样,人类和狼是独立的两个种族,就象两个国家,互相之间有战争,有交往,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起维持草原的平衡。狼善打仗组织严密,团队意识强烈,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从踩点、埋伏,到攻击、打围,总是有条不紊。草原人把狼作为老师,学到了狼在几万年时间里总结出来的“狼子兵法”。于是,成吉思汗用几万铁骑,横扫欧亚大陆,闻名一世,使各国国王闻风丧胆,纷纷俯首称臣,打得大宋江山山河破碎。可亏就亏在不会写字上,反被称为“只识弯弓射大雕”。谁说他们只会这个?从狼那学来的兵法,简直可以和汉人引以为豪的《孙子兵法》相媲美。大元的江山绝不是仅凭蛮力就能打下来的。汉人缺少了与狼的生死较量,便也渐渐满足于了现状,于是,用长城把自己围起来,以为这样不与外界接触就是自己的生存之道。而蒙古人却在狼这位老师的带领下,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法则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在与狼的搏斗中进行了最好的军事演练。在《狼图腾》中,我看到,蒙古的小孩都敢掏狼崽,汉人的小孩却还在妈妈身边撒娇。如此训练出来的人,个个是精兵,蒙古人真做到了“全民皆兵”,能够打败宋朝心高气傲的读书人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那只是过去,现在,蒙古草原已风光不再,草地已经基本沙化,牧民们也只好象汉人一样,把牛羊圈起来了。但这并不是草原人之过,因为他们深谙自然环境的法则,从不把狼杀尽杀绝,总会放一些狼走,只有这样,才能使兔子不致太多,牛羊也就有了草吃。蒙古人竟如此朴素地解释了“生态平衡”这个词,倒是草原上的外来户誓将狼群赶尽杀绝,造成草原生态平衡系统失调。这些把自己围起来的人啊,终究是看不远的!于是,狼的天下没有了。少了这位老师,我们终究是会在奴化狗的过程中逐渐奴化自己,还是会找到一位更好的老师?我不知道。但我想,我们应该觉悟了,北京漫天的黄沙不是老天爷的惩罚,是我们自己带来的啊!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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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之谜(1)巧遇作为一个生物爱好者的身份,我参加了丛林历险队。途中我不小心和同伴走散了,于是我在这个丛林中迷失了方向。忽然,我看见一个一身棕色的女子行色匆匆的跑过,我急忙拦住她的去路。她对我的冒昧有点吃惊,像只小鹿似的露出了不安小心的表情。“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看见一群丛林历险队的人?”“没...没看见。”她涨红了脸,又立刻恢复正常,静静的看着我。我觉得她真是个奇怪的女孩“那你知道怎么走出这片森林么?”“不知道。”她淡淡地说。“那我们一起走吧,也刚好有个伴。”我说着,按照直觉走向左边“走吧。”“站住,哪儿不能走,你快回来。”她有些着急。“怎么了么?”“那儿是狼的领地。”“你到底是谁,一会儿不认识路,一会儿又知道那儿有狼。”我敏感的问。凭直觉,我觉得她不是个寻常的女孩。“我.....我是个树精。”她说。“树精?”“恩”(2)狼“那......也就是有狼人了?”我问。“以前有,现在不清楚。”她动了动嘴角,“狼人的领地不可能进入,凡是进入的人都会死。”我饶有兴趣的拿出资料袋,拿着笔准备记录这极有价值的信息“那....狼人和狼有什么共性么?”“狼有很多种,群居的主要分为红狼和灰狼。红狼极为稀少,全世界也仅有300余只。狼的鼻子很灵,在2.5公里内的味道都能闻到。”她说:“还有树狼,树狼是赛跑冠军,全速跑起来比自行车手从山上飞车而下还要快,而且,还是游泳健将的它们,从然你躲到水里它们也可以抓到你。”我一边目瞪口呆,一边只有做笔记的份。“狼的声音响亮、怪异。10公里以外就能听到那令人恐惧的嗥叫。狼的嗥叫是告知猎物到手或是发出危险的警告。大声嗥叫还能帮助迷路的狼找到回家的路。”(3)狼人之谜“讲了这么多,那狼人呢?”我问:“是不是真的像书上那样到了月圆之夜会由人变成狼呢?”“哈哈,哪有什么半狼不人的生物。”她大笑:“所谓的狼人,只是由狼抚养长大的人类而已。说来也奇怪,人类应该是狼的猎物。狼并没有抚养其他动物幼崽的记录,确有不少抚养人类的记录。”“那又怎么样呢?”“狼的戒备心很强,一般不会那么友好对待拥有别的气味的动物,尤其是人类。母狼竟会让人类吸吮它的奶水。还有一处也很奇怪,母狼一般喂养幼崽的时候会把鲜肉嚼碎,再让幼崽把脑袋伸进母狼的嘴里吃食物。这个时候,冷血的狼闻到人类的气味竟然没有吃掉人类。最后一个问题是,母狼会在行走的时候叼着幼崽的脖子,可是一旦叼着人类的脖子可能会不小心吃掉人类。但是,却没有在狼孩的死因中发现致命的狼牙印记,可见母狼的动作多么的轻。在弱肉强食的狼族中,别的狼竟然也没有吃掉人类,这不奇怪么?还有很多很多狼人的疑点:1.人类的嗅觉怎么会和狼的那么相似?狼人却是这样。2.人类的声音并没有狼的那么宽广嘹亮,可是狼人的嗥叫却和狼的那么近。3.狼和人的关系从古至今没有融洽过,马戏团也很少有狼。可见狼的‘忘恩负义’,可是狼人却和狼的关系那么好。这些,没有疑惑么?”“这些......为什么呢?”“呵呵,”她诡异一笑:“这要人类自己发现啊。”“是啊”我感慨万分。“你的同伴在那边。”她指着右边的方向说“耽误你时间了,不好意思啊。”“不不,我要说谢谢才行啊。”我转过身走向右边。“虽然不知道狼人的谜团。”她停了一下,“但有的时候人性不如兽性。”我惊愕地转过身,树精已经不见了。同伴拍拍我的肩,问我去了哪儿。我转过身,看着刚刚树精站着的地方,才发现那儿有一个残破不堪的树桩。1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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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狼人一泪,止不住的流……落在地上。滴答,滴答——“为什么,世间是如此肮脏?连我应有的……都要夺去……”凄凉的声音,地狱般的叫喊。“不甘心……”……就在这破旧的荒村小屋里……孤夜仰天大叫。屋旁,林间,一阵骚动……没过多久,孤夜出来了,拿着箭,赤着带有污血的脚。走着,嘴里嘀咕着……“打猎……打猎……”“狐。”他轻声呼唤。林间跑出一只雪白的狐,嘴里,爪上,有着新鲜的血迹。狐的眼里,有怜惜,有凶狠……“走,去打猎。”孤夜的眼有些茫然,有些失落。“嗷……”狐轻声呼唤。它知道,只有在孤夜最伤心或最开心时,他才去打猎。很明显,孤夜不开心。“你不饿吗?我很饿呢……走,打猎去……”孤夜勉强笑笑。狐竟有些痴了。它第一次猜不透孤夜的心。好半天,狐俯下身,让孤夜骑上来。“因为……狼?”狐开口说话了。那惊天一喊,狐听见了,并且……很不舒服。孤夜僵了一下,笑笑,“没有什么狼不狼的,还和从前一样,只有我们俩……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们俩……”有些苦涩,狐没有再说话,纵身一跃,跃进林间……他们俩都不愿回忆,孤夜是痛苦,狐……有些后悔。是狐杀了孤夜最爱的狼。爱?不可一提……应该让最爱的快乐,管他和谁在一起?泪,模糊了他俩的眼。孤夜也不是人,他是混血儿。狐,狼,人三族混血。外形看来,他是人,却可以与狐和狼对话。三年前,他在打猎的时候救了狼。一只母狼,修为很高,和狐一样,可以化作人形。孤夜喜欢狼,狼却喜欢狐,狐……喜欢孤夜……三角恋?或许……狐不知道自己对孤夜的感情,那似乎只有友谊。只是兄弟。……孤夜早已知道,是狐杀了狼,但却无法和狐绝交。对他们都是伤害。于是……只有拼命遗忘那根本抹不掉的记忆“有鼻涕虫在附近……”孤夜扬扬鼻子。“藏起来,狐。”说罢,他纵身一跃,到树梢间。狐也跑得没影了。每次打猎都这样。拔弓,上箭,准备诱饵。待猎物出现,射。狐的任务是找蘑菇和背猎物。嗅觉灵敏的动物从来都会先逃走。没一次失误。今天,他却失神了。……嗷唔……————血溅了一地。狐失去了一条尾,它苦笑,还有八条尾巴呢,不用担心……拼搏后,攻击狐的魔人死了。……“狼魂……”魔人嘴里似乎还有音。狐惊。它早听说过。狼族有一种奇特的方法,可以让他人让出身体,让灵魂进入。灵魂结体?狐在发抖,很怕,很怕……“我,不会伤害你和,夜。你,是我曾经爱过的人……你怕我夺走你的夜……对吗?”那魔人顶着没有任何生命气息的躯体,嘴里流出狐最害怕的,最熟悉的声音。那“你的夜”三个字,她还故意加重了音。“……”只有沉默。狐无语。那不是我的夜,是我兄弟。狐想狡辩,但,说不出口。“你是爱他?说不出的滋味儿吧?”魔人晃晃脑袋,有些得意。“我……不知道。”狐有些茫然地开了口。“你的确不懂,你我都是兽啊,兽不会有思想。”魔人道。“尤其,兽,不会和人……产生感情。更何况,你们都是男的……”魔人道,有些挑拨离间的感觉……狐没感觉到。“呵呵,是啊……是……啊。”狐苦笑地摇摇头。“狼,或许……”“什么?”魔人懒洋洋地道。“你、我和夜……能不能永远在一起?”狐似乎有些幼稚。“再让我爱的人杀我一次?”魔人冷笑道。“不知道灵魂的情感是敏感的啊?过多了……容易反弹。”“我不会杀你……”狐绝望地摇摇头。“你愿意和夜永远在一起?”魔人道。“有一个方法,你干不干?我的灵魂感应到,夜要魔化了哦……”“嗯?”狐一惊,这才意识道,夜已经进入暴走状态……“让你的灵魂成为夜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苏醒,你会成为夜的精神海洋里的一部分,他看见的,他的想法……你都会知道……”魔人的神情有些不自然…………狐选择了,成为夜的力量……孤夜忽然觉得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由于精神海的清醒他没有继续魔化,而狼呢?因为太着急而灰飞烟灭了……永远消失…………三年后……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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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个夜晚, 一只母狼带着一只半大小狼崽,在莽莽丛林中奔来跑去,寻找猎物。忽然,它闻到地上有狗的味道,就低头一看,让它大吃一惊,原来是一只小狗崽,母狼心中大喜,心想,可以让小狗崽差不多长到半大就可以把它吃了,好久都没有吃狗肉了。就把小狗收养了起来。狼妈妈意外的收获有了这只小狗,母狼增加了不少累赘,每天捕的猎物要加倍,因为这只狗已经断奶了。一天晚上,母狼领着小狗和小狼,走到悬崖边上,站稳了身子,发出了一声哀怨的嚎叫,哀怨它怎么会养这个累赘,半大小狼也跟着发出稚嫩的嚎叫。小狗傻了,它大概只听过狗叫,没听过狼嚎吧。正在母狼为狼嚎叫的独门绝技而自豪时,小狗叫了:“汪汪,汪,嗷呜……”母狼和小狼呆了。母狼最先反应过来,又嚎叫了一遍,小狗果然把前面的“汪”给删掉了,变成了“嗷呜……”成了标准的狼嚎了。狗开始慢慢地变为狼,由学习狼的嚎叫开始。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从这以后,母狼就一直把精力灌输于这只会狼嚎的小狗身上,本来它打算把自己生命的一大半时间用在那只半大小狼身上,想把它培养成一头出类拔萃的狼,但是它现在改变主意了,它要把这只狗,培养成一条“狼”王!只见半大狼崽都快成年了,狗崽也变成了半大狗崽,但是狗崽比狼崽长得大多了,半大狼崽“弱狼”的名字由此得来。岁月流逝,母狼渐渐老去,两只不同的动物幼仔都已经成年,身高已经赛过母狼了。一天早上,母狼带着已经成年的狗和弱狼朝狼群走去。母狼对狗说:“听着,你要参加狼王比赛,你现在的名字叫狼之王。你趁狼王不注意,赶快把它杀了,知道吗?"”、“知道了”狼之王答道。它们偷偷靠近狼王,等它们距离狼王三四米的时候,狼之王腾空一跃,扑倒狼王,一下子把狼王的喉咙咬断了。狼群惊讶了一下,随即是欢呼声。“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弱狼这样想。一条狗竟然能当上狼王,是进步还是退化?第二天,母狼到狼群里去看狼之王的狼王当的怎么样了。没想到它刚一见到狼之王,就被狼之王扑倒了。“你死前还要对那只破狼说些什么吗?”于是,母狼扭过头来对弱狼大喊:“你一定要改名为复仇之火,杀死狼之王,替我复仇!”话音刚落,狼之王就切断了母狼的喉咙。晚上,复仇之火来到当年它的母亲嚎过的地方,抬起尖吻,发出如泣如诉的嚎叫。正当复仇之火嚎叫的时候,狼之王突然在背后出现了。“六亲不认的家伙!”复仇之火骂道。“六亲不认又怎么啦?这是养母应该做的。”狼之王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你的养母为了你当上狼王而放弃了自己儿女当狼王的机会吗?”“那又怎么啦?”复仇之火彻底被激怒了,它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倒狼之王,并咬断其喉咙,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悬崖。月光下,悬崖上,躺着一具大白狗的尸体,没有一只动物为它悲伤,只有一只睡不着的四脚蛇,不耐烦地在这只大白狗的身上爬来爬去。结尾含蓄。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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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理应是图腾。狼,一种凶狠的动物。狼对什么都凶狠。对猎物凶狠,对敌人凶狠,对自己更凶狠。小狼就是因为太“狠”才会“自杀”,才会死去。不仅是小狼,所有的狼若是被铁夹夹住,如果还能保全性命的话,猎人是很难得到什么的,所以猎人埋铁夹一般都是把两只夹埋在一起,于是狼便无法逃脱了。狼的凶狠远不及有些人的凶残。但大多数人,甚至和“凶”字都搭不上边,而且低等而愚昧。狼吃羊,竟会有不少羊傻乎乎地围观,就像鲁迅笔下,日本人杀中国人一样,不少愚昧的人竟去围观,伸长了脖子,丑态毕露,似乎事不关己,甚至是幸灾乐祸。这就是鲁迅所说的“畜性”。人畜性太多,狼性太少,真该跟狼学学狼性,学学真正的“凶狠”了。。真正对人类有用的,是“狠”,而不是“残”。狼的“狠”来源于智慧。狼是世界上最好的军师。但最好的军师里只有更好的才有生存的资格。于是狼成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军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真正遵守这句话的是动物,这是自然的原则。自然是顶级军师的训练营。狼是自然中最有智慧的。可这“智慧”,似乎并不是指智商,不然主宰地球的绝对是狼。所以,“智慧”指的是经验。与生俱来的经验,世代相传的经验。所以未受到教育的小狼也如此富有智慧。狼教子,是传授经验。游牧民族学狼,也是学习那神奇的经验,那珍贵的生存之道。但是,在自然界,生存就是打仗,兵法就是生存之道。可大多数的汉人,从古至今一直攻读着自己摸索了几百年的经验的结晶,却对自然,对狼摸索了至少上万年的经验“兵书”却熟视无睹,甚至排斥它,仇视它。经验多了就能顶替高智商,一小群狼略施小计,这点经验少说也顶得上十个诸葛亮。可以说,天才诸葛亮懂得的,狼不可能不懂;天才诸葛亮不懂的,狼起码懂一部分。就因为这样,一群游牧的“狼”略施小计,就足以使中原百万大军全军覆没。在中原人眼中,“狼”,比“狠”还要多狠那么“一点”。不止一点。中原最恐怖的情景,是“狼烟”直上,烽火连天;最有威力的一句话,是‘狼来了“。狼,一种智慧的动物。狼的智慧使它们神秘。享受盛宴之前,为什么一定要给长生天腾格里发一封“感谢信”?为什么一定要举行神秘的祭祀仪式?为什么发给天神的信号会是个诡异而绝对标准的圆?为什么狼总喜欢讲尖吻直指苍穹,望月长嚎?……这神秘的现象竟也是与生俱来。受狼的影响,牧民打猎时的信号,也是在空中画一个圆。圆?是不是狼也热爱圆满?可事实上,不仅是狼,所有动物,都过不惯、过不了圆满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月亮是圆的?古人尚且不明白,狼怎么在数万年前就知道了?……狼,一种来自上天的动物。狼的世界像极了武侠的世界,因为它们有太多的神秘。只是在这个世界里,少的是人性的吊诡,多的是情与义;杀戮、争夺则是共通。母狼为了小狼,竟装出了一场“护崽大战”。狼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一切……狼,理应是全人类的图腾、精神支柱。狼的优秀品质实在太多。而告诉我这些的,是小狼。1200字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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