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
“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
“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
快乐、有趣的爸爸
我的爸爸很奇特,每次都用快乐和有趣逗我开心,这只是其中的两种,他是个很有趣的人。
我来说说他长的样子,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一张像黑熊的嘴巴,耳朵长得像佛祖的耳朵肥嘟嘟并且像顺风耳一样灵敏。头发剪的短短的像尖刺,看起来非常精神。
他最喜欢穿上超人的衣服,假如背后有一张披风,真的就很像超人了,走在街上好多小朋友都叫他超人叔叔。
他每天都很快乐,休息的时候,他有时带我到公园、游乐园游玩或爬山,有时到繁华的超市游玩,玩起来的时候他也会像小孩子一样玩各种游戏,他非常喜欢运动,经常和我一起打篮球、打乒乓球,他运动起来的样子是很帅的哦!
当我觉得学习不快乐的时候,他就会告诉我简单易懂的方法或通过一些小游戏,让学习变得快乐有趣。
这就是我的爸爸,快乐、有趣的爸爸,我也要像爸爸一样懂得把快乐、有趣分享给他人,我爱你,爸爸。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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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有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他想邀请女孩与他共舞。女孩说:“给我一支红玫瑰,我就与你共舞。”笨笨的男孩不知道这里没有红玫瑰,他便慢慢地找。一只夜莺被男孩感动了,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支白玫瑰。男孩看到了红玫瑰,心里很激动。他找到了女孩,对女孩说:“我找到红玫瑰了,请与我共舞。”女孩一脸嫌弃地说:“红玫瑰算什么,珠宝都好过它了。”男孩一脸疑惑,周围的人告诉他,女孩已经嫁人了,是一个比她大20岁的富豪,拥有了无数的金银财宝。男孩回到了故乡,拿起家里的书读了起来,终于成了一名着名的戏剧家。而女孩却被一帮盗贼杀了,因为无数的金银财宝。她死时十分丑陋,抱着钱躺在地上。美好的一切都只停留在了一朵红玫瑰上,一朵由夜莺的鲜血所染红的白玫瑰。一年级:方加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一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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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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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付出与收获;给予与得到;放弃与拥有。这看似是一些相反的事物,实质上却是有联系的。当一个人赠与另一个玖瑰时,他也是幸福的,在浓郁的花香中,彼此都很快乐,这臃华的玖瑰代表着彼此的感情,是他们情谊的见证。付出==收获辛勤的农民伯伯每天早出晚归,播种,施肥。为的是什么?为的是金秋的到来,当望着这片硕果累累的土地时,也就是农民伯伯最大的满足。“没有付出,何来收获?”给予==得到众所周知,“春蚕到死丝方尽”春蚕把它一生努力的结果都奉献给了人们,当人们穿上那高贵而华丽的纱衣时,那流露出的幸福面容,就代替了一切的赞美。放弃==拥有在两人都饥肠辘辘时,发现了一个苹果,其中一人首先选择了放弃,在接下来一人的漫漫长路中,迎接他的不是那可怕的痛苦至死亡,而是拥有了一顿盛大午宴,以及如同天上人间般的生活。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有人是迷茫的,有人是清醒的,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也许放下是更好的选择,上帝是公平的,所以定会为你设下更好的生活。“赠人玖瑰,手留余香。”也许,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会改变你一生的命运。让我们多为身边的人付出一些,会有让你意料不到的惊喜在等着你。4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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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与夜莺喜鹊与夜莺有资格唱歌的,往往并非夜莺,而是喜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喜鹊也就成了我们心中的夜莺。 ―――余杰当年余杰逛书店,曾发出“书店变成了一高级之拉圾桶”的感叹,他说:“当今书店中聚集了一大堆形式是书而实质非书的东西。”我想他如果现在进书店,估计会觉得当年无比美好,因为现在里面很多东西连形式都称不上是书了。最初的时候是送赠品,以赠品来吸引人的目光。本子,贴纸,卡片,日历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也不知道是买书而是买这些小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因为人性中都有贪图小便宜的劣性,送赠品的书卖得不错,于是后面有了一大群跟风者,光送赠品再也无法达到吸引众人目光的目的。于是书商便开始打包装的心思。虽然我一直认为书的封面非常重要,人对书的第一印象好坏与否往往取决于封面是否投人所好。但是现在很多书已经不满于封面这一层表皮了,又在外面给它套了一件“衣服”,纸盒子,铁盒子,手提包琳琅满目,包装精美得认不出它是书。不打开真不知道内有乾坤,神秘无比。这一类书基本上都有是那些所谓的“青春言情小说”,牢牢占据着青少年读书榜单榜首。盘据在各大书店畅销书架,看看对面落满灰尘的各大名著冷笑,我实在不清楚为什么这些书会畅销。且不说它那恶俗到极点的情节,千篇一律的故事。光是人物感觉都是所有书在书写同一个人,女主角都是街上一毛钱能买一大把的那种。周旋于各大帅哥之间。比奇幻小说还奇幻。而且这种小说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怎么转都有转不出那个圈圈。我估计那些写作狗屁不通而顶多刚通,想象力缺乏至极的“码字的”也想不出个有新意的结尾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小说至少我肯定作者读者都有是比较真诚的。那作者虽然写不出什么好东西,至少是在写自已心里所想的。在这个堕落得快粉身碎骨的世界算是贫乏苍白的浪漫,比那些“御用文人强。”在各个角落里,总是能见着“御用文人”的身影。比如杨朔,写于饥荒年代的《海市》居然可以抒出“全国小麦丰收“的情来!可悲可笑!可怕却是年轻的学生似乎有很多后备“御用文人”:从一棵树里看出社会主义的兴衰,从一盘棋看出科教兴国的重要,从一朵花看出改给革开放的成就,从一朵云看出马列主义的至尊•;•;•;•;•;•;御用文人们在文字里矫情地笑,哭,虚伪得可以。书店里还有一种畅销书,就是各类作文辅导书。每年高考结束,是这种书出版的高峰期,封面各异的《高考满分》,《高考优秀作文》争相出版,堆满书店。我从来就不喜欢看作文辅导书,尤其计厌那些考场优秀作文。因为那些所谓的考场优秀作文无一不是千篇一律,胡编乱造,陈腔滥调,公式化严重。一百篇幅里能找出一篇幅好文章来堪称困难。我计厌公式化作文,更计厌上作文课时,有人站在上面操把手术刀把篇幅文章解剖得支离破碎,给下面的学生展示,告诉学生这里应该这样写,那里应该那样写。当生产机器零件呢!对文学而言,单一,重复,模式化便是深埋其中向外腐烂的肿瘤!当年巴赫金分析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说:“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的真正的复调。”可是现在教给学生的,却是最单调的叙事模式与思维模式,无数公式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套,作文变成了作文生产流水线。把喜鹊当成了夜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夜莺还末长成时便把它变成了喜鹊。夜莺变成了喜鹊,单调地叫得思维枯竭后出现的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抄袭。郭敬明被判抄袭《圈里圈外》一书后拒不道歉,他说:“ 赔钱可以,要我道歉不可能。”他的书迷也说:“就算抄了我们也支持你。”令我啼笑皆非,这年头,欠债的是讨债的他爹,盗文者居然比写文者还要理直气壮,还要猖狂。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抄袭事件发生后,曾有一个人义愤填膺地嚷:“即然这样为什么不判三毛抄袭郭敬明的书名《梦里花落知多少》,太黑暗了!”当时我差点一口血喷在电脑上,昏死过去。如果三毛听见这名话,估计会被气得不顾一切地从天堂跳下来,重返人间,这倒是大功一件 。有的时候我总觉得我身边的同龄人似乎都有一心只读圣贤书,除了书本上那些东西,其它的缺乏得可以。知道黄道十二星昨座而不知四灵二十宿;以为中国真是课本上写的“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对尼采的认识只限于鲁迅说的:“他是一个疯子。”高二那年我买过一本《周国平文集》带到班里,居然有三分之二的同学问我“周国平是谁?”记得看过一个同学写的文章,3月12号那天老师记得是植树节而讲台下的学生却只知道《指环王3》的公映。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题――北京的符号。有无数考生材料里居然有“居里夫人,歌德,但丁......”一大批外国人,更有甚者,北京的符号变在了秦砖汉瓦唐宗宋祖。这些触目惊心的文字只写出一个词――苍白!忘了是谁说过:“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志则国家志,少年强于欧洲则国家强于欧洲,少年雄于世界国家雄于世界。”现在这样,不敢想象......满世创痍,世事沉浮,歌德曾说过,文学堕落之前,是人的堕落。夜莺的歌声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对它将是一件无比悲衰的事,因为它走错了舞台,观众们认为它是个小丑。而同时,却也无比幸运,因为我们还拥有具有斗士气质的夜莺。“长坂坡里没有赵子龙,空城计里没有诸葛亮”这是最滑稽的事。当人们不再把喜鹊当作喜鹊 这无疑是一个时代最悲衰的事。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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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你大概知道,在中国,皇帝是一个中国人;他周围的人也是中国人。这故事是许多年以前发生的;但是正因为这个缘故,在人们没有忘记它以前,值得听一听。这位皇帝的宫殿是世界上最华丽的,完全用细致的瓷砖砌成,价值非常高,不过非常脆薄,如果你想摸摸它,你必须万分当心。人们在御花园里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珍奇的花儿。那些最名贵的花上都系着银铃,好使得走过的人一听到铃声就不得不注意这些花儿。是的,皇帝花园里的一切东西都布置得非常精巧。花园是那么大,连园丁都不知道它的尽头是在什么地方。如果一个人不停地向前走,他可以碰到一个茂密的树林,里面有根高的树,还有很深的湖。树林一直伸展到蔚蓝色的、深沉的海那儿去。巨大的船只可以在树枝底下航行。树林里住着一只夜莺。它的歌唱得非常美妙,连一个忙碌的穷苦渔夫在夜间出去收网的时候,一听到这夜莺的歌唱,也不得不停下来欣赏一下。“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他说。但是他不得不去做他的工作,所以只好把这鸟儿忘掉。不过第二天晚上,这鸟儿又唱起来了。渔夫听到歌声的时候,不禁又同样地说,“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世界各国的旅行家都到这位皇帝的首都来,欣赏这座皇城、宫殿和花园。不过当他们听到夜莺歌唱的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最美的东西!”这些旅行家回到本国以后,就谈论着这件事情。于是许多学者写了大量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书籍,那些会写诗的人还写了许多最美丽的诗篇,歌颂这只住在树林里的夜莺。这些书流行到全世界。有几本居然流行到皇帝手里。他坐在他的金椅子上,读了又读:每一秒钟点一次头,因为那些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细致的描写使他读起来感到非常舒服。“不过夜莺是这一切东西中最美的东西,”这句话清清楚楚地摆在他面前。“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皇帝说。“夜莺!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只夜莺!我的帝国里有这只鸟儿吗?而且它还居然就在我的花园里面?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回事儿!这件事情我只能在书本上读到!”于是他把他的侍臣召进来。这是一位高贵的人物。任何比他渺小一点的人,只要敢于跟他讲话或者问他一件什么事情,他一向只是简单地回答一声,“呸!”——这个字眼是任何意义也没有的。“据说这儿有一只叫夜莺的奇异的鸟儿啦!”皇帝说。“人们都说它是我的伟大帝国里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过呢?”“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从来没有人把它进贡到宫里来!”“我命令:今晚必须把它弄来,在我面前唱唱歌。”皇帝说。“全世界都知道我有什么好东西,而我自己却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我的去找找它!我的去找找它!”不过到什么地方去找它呢?这位侍臣在台阶上走上走下,在大厅和长廊里跑来跑去,但是他所遇到的人都说没有听到过有什么夜莺。这位侍臣只好跑回到皇帝那儿去,说这一定是写书的人捏造的一个神话。陛下请不要相信书上所写的东西。这些东西大都是无稽之谈——也就是所谓‘胡说八道’罢了。”“不过我读过的那本书,”皇帝说,“是日本国的那位威武的皇帝送来的,因此它决不能是捏造的。我要听听夜莺歌唱!今晚必须把它弄到这儿来!我下圣旨叫它来!如果它今晚来不了,宫里所有的人,一吃完晚饭就要在肚皮上结结实实地挨几下!”“钦佩①!”侍臣说。于是他又在台阶上走上走下,在大厅和长廊里跑来跑去。宫里有一半的人在跟着他乱跑,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在肚皮上挨揍。于是他们便开始一种大规模的调查工作,调查这只奇异的夜莺——这只除了宫廷的人以外、大家全都知道的夜莺。最后他们在厨房里碰见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她说:“哎呀,老天爷,原来你们要找夜莺!我跟它再熟悉不过,它唱得很好听。每天晚上大家准许我把桌上剩下的一点儿饭粒带回家去,送给我可怜的生病的母亲——她住在海岸旁边。当我在回家的路上走得疲倦了的时候,我就在树林里休息一会儿,那时我就听到夜莺唱歌。这时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我觉得好像我的母亲在吻我似的!”“小丫头!”侍臣说,”我将设法在厨房里为你弄一个固定的职位,还要使你得到看皇上吃饭的特权。但是你得把我们带到夜莺那儿去,因为它今晚得在皇上面前表演一下。”这样他们就一齐走到夜莺经常唱歌的那个树林里去。宫里一半的人都出动了。当他们正在走的时候,一头母牛开始叫起来。“呀!”一位年轻的贵族说,“现在我们可找到它了!这么一个小的动物,它的声音可是特别洪亮!我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声音。”“错了,这是牛叫!”厨房的小女佣人说。”我们离那块地方还远着呢。”接着,沼泽里的青蛙叫起来了。中国的宫廷祭司说:“现在我算是听到它了——它听起来像庙里的小小钟声。”“错了,这是青蛙的叫声!”厨房小女佣人说。“不过,我想很快我们就可以听到夜莺歌唱了。”于是夜莺开始唱起来。“这才是呢!”小女佣人说:“听啊,听啊!它就栖在那儿。”她指着树枝上一只小小的灰色鸟儿。“这个可能吗?”侍臣说。“我从来就没有想到它是那么一副样儿!你们看它是多么平凡啊!这一定是因为它看到有这么多的官员在旁,吓得失去了光彩的缘故。”“小小的夜莺!”厨房的小女佣人高声地喊,“我们仁慈的皇上希望你到他面前去唱唱歌呢。”“我非常高兴!”夜莺说,于是它唱出动听的歌来。“这声音像玻璃钟响!”侍臣说。“你们看,它的小歌喉唱得多么好!说来也稀奇,我们过去从未没有听到过它。这鸟儿到宫里去一定会逗得大家喜欢!”“还要我再在皇上面前唱一次吗?”夜莺问,因为它以为皇帝在场。“我的绝顶好的个夜莺啊!”侍臣说,“我感到非常荣幸,命令你到宫里去参加一个晚会。你得用你美妙的歌喉去娱乐圣朝的皇上。”“我的歌只有在绿色的树林里才唱得最好!”夜莺说。不过,当它听说皇帝希望见它的时候,它还是去了。宫殿被装饰得焕然一新。瓷砖砌的墙和铺的地,在无数金灯的光中闪闪发亮。那些挂着银铃的、最美丽的花朵,现在都被搬到走廊上来了。走廊里有许多人跑来跑去,卷起一阵微风,使所有的银铃都丁当丁当地响起来,弄得人们连自己说话都听不见。在皇帝坐着的大殿中央,人们竖起了一根金制的栖柱,好使夜莺能栖在上面。整个宫廷的人都来了,厨房里的那个小女佣人也得到许可站在门后侍候——因为她现在得到了一个真正“厨仆”的称号。大家都穿上了最好的衣服。大家都望着这只灰色的小鸟,皇帝在对它点头。于是这夜莺唱了——唱得那么美妙,连皇帝都流出眼泪来。一直流到脸上。当夜莺唱得更美妙的时候,它的歌声就打动了皇帝的心弦。皇帝显得那么高兴,他甚至还下了一道命令,叫把他的金拖鞋挂在这只鸟儿的脖颈上。不过夜莺谢绝了,说它所得到的报酬已经够多了。“我看到了皇上眼里的泪珠——这对于我说来是最宝贵的东西。皇上的眼泪有一种特别的力量。上帝知道,我的到的报酬已经不少了!”于是它用甜蜜幸福的声音又唱了一次。“这种逗人爱的撒娇我们简直没有看见过!”在场的一些宫女们说。当人们跟她们讲话的时候,她们自己就故意把水倒到嘴里,弄出咯咯的响声来:她们以为她们也是夜莺。小厮和丫环们也发表意见,说他们也很满意——这种评语是不很简单的,因为他们是最不容易得到满足的一些人物。一句话:夜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夜莺现在要在宫里住下来,要有它自己的笼子了——它现在只有白天出去两次和夜间出去一次散步的自由。每次总有十二个仆人跟着。他们牵着系在它腿上的一根丝线——而且他们老是拉得很紧。像这样的出游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整个京城里的人都在谈论着这只奇异的鸟儿,当两个人遇见的时候,一个只须说:“夜,”另一个就接着说“莺”②)于是他们就互相叹一口气,彼此心照不宣。有十一个做小贩的孩子都起了“夜莺”这个名字,不过他们谁也唱不出一个调子来。有一天皇帝收到了一个大包裹,上面写着“夜莺”两个字。“这又是一本关于我们这只名鸟的书!”皇帝说。不过这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件装在盒子里的工艺品——只人造的夜莺。它跟天生的夜莺一模一样,不过它全身装满了钻石、红玉和青玉。这只人造的鸟儿,只要它的发条上好,就能唱出一曲那只真夜莺所唱的歌;它的尾巴上上下下地动着,射出金色和银色的光来。它的脖颈上挂有一根小丝带,上面写道:“日本国皇帝的夜莺,比起中国皇帝的夜莺来,自然稍逊一筹。”“它真是好看!”大家都说。送来这只人造夜莺的那人马上就获得了一个称号:“皇家首席夜莺使者”。现在让它们在一起唱吧,那将是多么好听的双重奏啊!”这样,它们就得在一起唱了,不过这个办法却行不通,因为那只真正的夜莺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随意唱,而这只人造的鸟儿只能唱“华尔兹舞曲”那个老调。现在这只人造的鸟儿只好单独唱了。它所获得的成功,比得上那只真正的夜莺;此外,它的外表却是漂亮得多——它闪耀得如同金手钏和领扣。它把同样的调子唱了三十三次,而且还不觉得疲倦。大家都愿意继续听下去,不过皇帝说那只活的夜莺也应该唱点儿什么东西才好——可是它到什么地方去了呢?谁也没有注意到它已经飞出了窗子,回到它的青翠的树林里面去了。“这是什么意思呢?”皇帝说。所有的朝臣们都咒骂那只夜莺,说它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我们总算是有了一只最好的鸟了。”他们说。因此那只人造的鸟儿又得唱起来了。他们把那个同样的曲调又听了第三十四次。虽然如此,他们还是记不住它,因为这是一个很难的曲调。乐师把这只鸟儿大大地称赞了一番。他很肯定地说,它比那只真的夜莺要好得多!不仅就它的羽毛和许多钻石来说,即使就它的内部来说,也是如此。他还说:“淑女和绅士们,特别是皇上陛下,你们各位要知道,你们永远也猜不到一只真的夜莺会唱出什么歌来;然而在这只人造夜莺的身体里,一切早就安排好了,要它唱什么曲调。它就唱什么曲调!你可以把它拆开,可以看出它的内部活动:它的“华尔兹舞曲”是从什么地方起,到什么地方止,会有什么别他曲调接上来。”“这正是我们的要求,”大家都说。于是乐师就被批准下星期天把这只雀子公开展览,让民众看一下。皇帝说,老百姓也应该听听它的歌。他们后来也就听到了,也感到非常满意,愉快的程度正好像他们喝过了茶一样——因为吃茶是中国的习惯。他们都说:“哎!”同时举起食指,点点头。可是听到过真正的夜莺唱歌的那个渔夫说。“它唱得倒也不坏,很像一只真鸟儿,不过它似乎总缺少了一种什么东西——虽然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真正的夜莺从这土地和帝国被放逐出去了。那只人造夜莺在皇帝床边的一块丝垫子上占了一个位置。它所得到的一切礼品——金子和宝石——都被陈列在它的周围。在称号方面,它已经被封为“高贵皇家夜间歌手”了。在等级上说来,它已经被提升到“左边第一”的位置,因为皇帝认为心房所在的左边是最重要的一边——即使是一个皇帝,他的心也是偏左的。乐师写了一部二十五卷关于这只人造鸟儿的书:这是一部学问渊博、篇幅很长、用那些最难懂的中国字写的一部书。大臣们说,他们都读过这部书,而且还懂得它的内容,因为他们都怕被认为是蠢才而在肚皮上挨揍。整整一年过去了。皇帝、朝臣们以及其他的中国人都记得这只人造鸟儿所唱的歌中的每一个调儿。不过正因为现在大家都学会了:大家就更喜欢这只鸟儿了——大家现在可以跟它一起唱。街上的孩子们唱,吱-吱-吱-格碌-格碌!皇帝自己也唱起来——是的,这真是可爱得很!不过一天晚上,当这只人造鸟儿在唱得最好的时候,当皇帝正躺在床上静听的时候,这只鸟儿的身体里面忽然发出一阵“咝咝”的声音来。有一件什么东西断了,“嘘——”突然,所有的轮子都狂转起来,于是歌声就停止了。皇帝立即跳下床,命令把他的御医召进来。不过医生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于是大家又去请一个钟表匠来。经过一番磋商和考查以后,他总算把这只鸟儿勉强修好了,不过他说,这只鸟儿今后必须仔细保护,因为它里面的齿轮已经用坏了,要配上新的而又能奏出音乐,是一件困难的工作。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这只鸟儿只能一年唱一次,而这还要算是用得很过火呢!不过乐师作了一个短短的演说——里面全是些难懂的字眼——他说这鸟儿是跟从前一样地好,因此当然是跟从前一样地好……五个年头过去了。一件真正悲哀的事情终于来到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很喜欢他们的皇帝,而他现在却病了,同时据说他不能久留于人世。新的皇帝已经选好了。老百姓都跑到街上来,向侍臣探问他们的老皇帝的病情。“呸!”他摇摇头说。皇帝躺在他华丽的大床上,冷冰冰的,面色惨白。整个宫廷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每人都跑到新皇帝那儿去致敬。男仆人都跑出来谈论这件事,丫环们开始准备盛大的咖啡会③来。所有的地方,在大厅和走廊里,都铺上了布,使得脚步声不至于响起来,所以这儿现在是很静寂,非常地静寂。可是皇帝还没有死,他僵直地、惨白地躺在华丽的床上——床上悬挂着天鹅绒的帷幔,帷幔上缀着厚厚的金丝穗子。顶上面的窗子是开着的,月亮照在皇帝和那只人造鸟儿身上。这位可怜的皇帝几乎不能够呼吸了,他的胸口上好像有一件什么东西压着,他睁开眼睛,看到死神坐在他的胸口上,并且还戴上了他的金王冠,一只手拿着皇帝的宝剑,另一只手拿着他的华贵的令旗。四周有许多奇形怪状的脑袋从天鹅绒帷幔的褶纹里偷偷地伸出来,有的很丑,有的温和可爱。这些东西都代表皇帝所做过的好事和坏事。现在死神既然坐在他的心坎上,这些奇形怪状的脑袋就特地伸出来看他。“你记得这件事吗?”它们一个接着一个地低语着,”你记得那件事吗?”它们告诉他许多事情,弄得他的前额冒出了许多汗珠。“我不知道这件事!”皇帝说。”快把音乐奏起来!快把音乐奏起来!快把大鼓敲起来!”他叫出声来,“好叫我听不到他们讲的这些事情呀!”然而它们还是不停地在讲。死神对它们所讲的话点点头——像中国人那样点法。“把音乐奏起来呀!把音乐奏起来呀!”皇帝叫起来。“你这只贵重的小金鸟儿,唱吧,唱吧!我曾送给你贵重的金礼品;我曾经亲自把我的金拖鞋挂在你的脖颈上——现在请唱呀,唱呀!”可是这只鸟儿站着动也不动一下,因为没有谁来替它上好发条,而它不上好发条就唱不出歌来。不过死神继续用他空洞的大眼睛盯着这位皇帝。四周是静寂的,可怕的静寂。这时,正在这时候,窗子那儿有一个最美丽的歌声唱起来了,这就是那只小小的、活的夜莺,它栖在外面的一根树枝上,它听到皇帝可悲的境况,它现在特地来对他唱点安慰和希望的歌。当它在唱的时候,那些幽灵的面孔就渐渐变得淡了,同时在皇帝屠弱的肢体里,血也开始流动得活跃起来。甚至死神自己也开始听起歌来,而且还说:“唱吧,小小的夜莺,请唱下去吧!”“不过,你愿意给我那把美丽的金剑吗?你愿意给我那面华贵的令旗吗?你愿意给我那顶皇帝的王冠吗?”【星火作文网】死神把这些宝贵的东西都交了出来,以换取一支歌。于是夜莺不停地唱下去。它歌唱那安静的教堂墓地——那儿生长着白色的玫瑰花,那儿接骨木树发出甜蜜的香气,那儿新草染上了未亡人的眼泪。死神这时就眷恋地思念起自己的花园来,于是他就变成一股寒冷的白雾,在窗口消逝了。“多谢你,多谢你!”皇帝说。“你这只神圣的小鸟!我现在懂得你了。我把你从我的土地和帝国赶出去,而你却用歌声把那些邪恶的面孔从我的床边驱走,也把死神从我的心中去掉。我将用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呢?”“您已经报答我了!”夜莺说:“当我第一次唱的时候,我从您的眼里得到了您的泪珠——我将永远忘记不了这件事。每一滴眼泪是一颗珠宝——它可以使得一个歌者心花开放。不过现在请您睡吧,请您保养精神,变得健康起来吧,我将再为您喝一支歌。”于是它唱起来——于是皇帝就甜蜜地睡着了。啊,这一觉是多么温和,多么愉快啊!当他醒来、感到神志清新、体力恢复了的时候,太阳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他的侍从一个也没有来,因为他们以为他死了。但是夜莺仍然立在他的身边,唱着歌。“请你永远跟我住在一起吧,”皇帝说。“你喜欢怎样唱就怎样唱。我将把那只人造鸟儿撕成一千块碎片。”“请不要这样做吧,”夜莺说。”它已经尽了它最大的努力。让它仍然留在您的身边吧。我不能在宫里筑一个窠住下来;不过,当我想到要来的时候,就请您让我来吧。我将在黄昏的时候栖在窗外的树枝上,为您唱支什么歌,叫您快乐,也叫您深思。我将歌唱那些幸福的人们和那些受难的人们。我将歌唱隐藏在您周围的善和恶。您的小小的歌鸟现在要远行了,它要飞到那个穷苦的渔夫身旁去,飞到农民的屋顶上去,飞到住得离您和您的宫廷很远的每个人身边去。比起您的王冠来,我更爱您的心。然而王冠却也有它神圣的一面。我将会再来,为您唱歌——不过我要求您答应我一件事。”“什么事都成!”皇帝说。他亲自穿上他的朝服站着,同时把他那把沉重的金剑按在心上。“我要求您一件事:请您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您有一只会把什么事情都讲给您听的小鸟。只有这样,一切才会美好。”于是夜莺就飞走了。侍从们都进来瞧瞧他们死去了的皇帝——是的,他们都站在那儿,而皇帝却说:“早安!”①这是安徒生引用的一个中国字的译音,原文是jsing’Pe!②“夜莺”在丹麦文中是Nattergal,作者在这儿似乎故意开了一个文字玩笑,因为这个字如果拆开,头一半成为natter(夜——复数);则下一半“莺”就成gal,gal这个字在丹麦文中却是“发疯”的意思。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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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莺鸣二月天,夜寒声幽缓。——题记“在吗,绕绕,二号下午老地方见。有惊喜哦!”这个应该叫绕绕的女孩坐在卧室里。卧室,蓝蓝的,如同她身上所穿的一样。寂静,流了几点泪,花了手中的手机屏幕。滴答,清寂,无声。二号下午,在一家咖啡馆里,绕绕无聊地搅拌着咖啡。卡布基洛,很苦,可到她心中丝毫不起涟漪。“铃~”有人进来了,“好久不见,绕绕。怎么,脸色差了那么多,是不是刚升上高一,学习压力太大了?”绕绕喝了一口咖啡,“没什么,表姐,找我来干什么?”表姐扬了扬嘴角,“走了那么久,都有点渴了。服务员!麻烦来两杯果汁,谢谢。”“表姐,你叫两杯果汁干什么,我又不喝。”绕绕显得懊恼于来这里。“整天喝咖啡,会长胡子的哦。”表姐挤了个眼。“小姐,你的果汁。”“哦,谢谢!”咕噜~“这果汁不错啊,你要不要试一试?”绕绕还了一个板着的脸。“有什么惊喜啊,说吧。”听到这个后,表姐露出了一脸的坏笑,“嘻嘻,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你妈妈下周就要回来了哦。”绕绕眼前闪过一个身影,但又迅速暗淡下来,应了一声“哦。”怕是她还不忘六年前的冬天,绕绕妈去外国做秘书了。走的那天晚上,绕绕哭得很苦,伴随着母亲的脚步,她慢慢的静了下来,逐渐变小变小,怕是被深冬的雪掩埋得干干净净。这六年来,母亲去了国外的消息不胫而走。每天她步入校园,都会发生这样的场景:“是她!”“她是谁?”“她是谁,你都不知道?就是那个母亲去了外国的那个。”“哦,可她母亲去外国干什么?为什么不带上她啊?”“听人说,她母亲是去外国找了个黑人老公。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哦。”面对这些,她的反应却出乎了大家的意料。她,绕绕,选择了沉默。渐渐地,原本,穿衣服总要红色的她,把衣柜清了个空。现在,打开衣柜,就满是蓝色,孤单的蓝色。其实在最开始的一幕,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没有说。当时,手机嗡嗡作响,她抓来一看,除了表姐的邀请,还有前闺蜜的绝交。春天到了,这是一个有活力的季节,但对她而言,绝对不是。机场里,绕绕与表姐在等待,等待。预定的班机到了,人群涌出,密密麻麻的。表姐极目寻找,忽然,“看到了!绕绕你快看,是你妈!”绕绕默默地转过身子,她已经等待这个答案够久了。顺着表姐所指的方向。发现了!虽然衰老了许多,但仍能看出她熟悉的轮廓。绕绕刚想向母亲招手,可,她看到了,在母亲的身旁,牵着一个小孩,一个黑皮肤的小孩。绕绕的脑海像是着了火。“我妈,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她的声音嘶哑力竭,回荡在机场。翌日新闻,“女儿机场怒扇母亲”医院里,绕绕坐在病床上,双目无神,任谁看了都痛心不已。门开了,是表姐,和一脸的惆怅。“绕绕,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你已经高一了,要学会思考。”可她的话语没让绕绕有丝毫的变化。“其实,那个小孩是你母亲在非洲工友的孩子,孩子的父母都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正是你母亲在照顾着他。本来想你在国内没有母亲在这会很孤独,所以你妈妈才会带他回来想给你做个伴,可你……”“什么,他不是我妈的孩子?他……”绕绕的神情显得诧异。“当然不是啦。”瞬间,懊恼,悲痛,内疚,涌向了脑海。“我……那我妈呢?我妈怎么样了?”“你妈,唉……”“到底怎样了?”绕绕的双眼满是惊慌。“我母亲,我母亲……”门又开了,进来的不是谁,正是绕绕妈,她的声音很是温柔:“感觉怎么样了,绕绕?”看着那脸上红红的惊人的掌印,绕绕她再也忍不住了,自己的泪水:“妈……”泪水流得飞快。“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天,母女二人的哭声撼动了在场人的心灵,悲哀而又喜悦,误会与曾经被洗去,只剩不变的亲情,对,永远不变的亲情。一天早上,绕绕与她的新闺蜜约好了一起出来。闺蜜摸着小孩的头,好奇地问道,“这谁家的孩子,这么可怜,都被你拐带了。”绕绕总会假装生气地嘟着嘴:“这是我家的小包。”她的声音很清脆,柔亮,像夜莺一样。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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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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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与谎言一那是一共初夏的中午,阳光很媚.米妮走出家门,便一路撵着自己的影子走.影子很短,米妮企图踩住它的头,可刚一挪脚,影子也突然往前蹿出一截.米妮突然想到了波皮.波皮是妈妈的狗,它总是突发奇想,企图掉头咬住自己的尾巴,可总是落空,只好一颠一颠地在原地打转.米妮想,自己大概和波皮一样傻.在女孩儿的词典里傻是可爱的意思.米泥十五岁,十五岁的米妮总有有意无意地在这类傻傻的游戏中六连忘返.街上流行红裙子,很漂亮.田螺(绰号)有一条,上午她神神秘秘地告诉米妮,穿大红裙子死去的女孩能变成鬼.田螺在与隔壁班上的大头鱼(绰号)闹早恋,整天沉浸在恍恍惚惚的伤感之中.米妮不信这个,自己没恋爱哪来那么多鬼?不过米妮也想有一条,只是因为喜欢.米妮想自己穿红裙子一定很漂亮.可是妈妈并不这么看.妈妈说米妮你副色深了点,穿红裙子回衬的更深.妈妈的意思说米妮皮肤黑.她说得很客气,米妮有些气恼,关上房门呕了半天气.不过米妮很相信妈妈的话.对妈妈,米妮近乎有些崇拜.她很漂亮,总是淡淡地微笑着.米妮在日记中写道,她是一个高贵的妇人.这像是在形容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事实上也有点这样,对米妮而言,这个高贵的妇人更大程度上只是她心中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偶像,十五岁的米妮甚至常常会对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陌生感.米妮瞅着自己的皮肤想,要是自己四十岁时还能有她一半的美丽就好了.这样想着米妮不由得有些泄气,也在也不想去穿什么鬼红裙子了.可这时妈妈进来了,她塞给她两百元钱.去吧,米妮,她说,女孩子穿红艳些也好.米妮接过钱有些不情愿,不过出门散散心也好,因为天气好,米妮专注地踩着自己的影子玩,一气走出两里地,也忘了去买什么鬼裙子了.二在街道拐弯处有一家小花店.米妮有事没事总爱去逛逛.她从不买花,只是喜欢里面那种温馨的气息.米妮刚跨进店门,就发觉店脚蹲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他正在涂涂抹抹地在一张画板上画些什么.米妮好奇地朝他的画板扫了一眼觉得好笑.他画的玫瑰花居然是浅红色的,苍白如纸.米妮忍不住提醒他:你应该用鲜红色画玫瑰花花瓣!话一出口,米妮便有些后悔了,随意和一个陌生男孩说话肯定是唐突的事情.男孩扭过头来看米妮,眼里充满了嘲弄,你看见过鲜红色的玫瑰花吗?米妮生气了,她没有回答男孩的话,只是看着店里的那些玫瑰花.男孩居然大笑起来:它们是红色的吗?你错了,这些玫瑰花在撒谎!这话听起来蛮好玩的.米妮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男孩一眼,她看到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和一条肮脏的牛仔裤.米妮猜想他肯定是学艺术的.在他们眼里,玫瑰花长成黑色有什么奇怪的呢?米妮友好而腼腆地冲他笑笑表示理解.男孩也笑了,低头继续作画.米妮看了一会儿花,便出门了.没想到那个男孩扔了画板,追了过来.他向米妮伸出一只手,你好,我叫江帆!米妮没有如约同他握手,只是歪着头看他,那意思是说你叫不叫江帆和我有什么关系?男孩尴尬地收回手去.他苦着脸嘿嘿笑了,有点自找台阶下的意味.米妮反倒不好意思了,她忍住笑问,有事吗?是的.男孩顿了顿,很坦率地说,我想向你借钱!米妮不满地教训他,你怎么可以问陌生人借钱?男孩笑了,露出一口白牙齿:可我们刚刚已经认识过了呀!男孩用很好听的普通话告诉米妮,他是西南美术学院的学生,前些天一路写生到这里,现在身无分文,无法回去.米妮只犹豫了两秒钟,便掏出了钱包.把两百元递给男孩时,米妮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该不是骗子吧?男孩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好像在说,我就是在骗你.那个夏天,米妮没能穿上红裙子.(未完待序)PS:同志们这是"成长的书香文学册1"这本书上的,我很喜欢,所以冒着被扣分的危险给你们看一下喜欢去买那套书吧,不错的.希望不要被扣太多分,阿门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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