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魂沟文化,浊酒暖人间
中华民族酒文化历史悠久,传承至今。在历史的长河中,酒文化源远流长。浓缩着人间苦乐,在淳朴香甜的宣纸上,泼洒着浓厚趣谈的墨迹,散发着酒香。酒香淳朴感染了历代文人墨客,以酒论世,谈古论今。刻画了优美山川,和人间美好。爱恨交错,叠恋起伏,而展现在世人面前。香醇美酒在人间潇洒奔流,记忆着感人动听的故事。还有那优美旋律的音符化作清风细雨飘洒在人间。
杜康造酒刘伶醉,天下美酒唯杜康。
杜康名唯天下以酒命名,有着几千年中国酒文化历史。享有地位高超,备受曹操赞誉:“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成为千古绝唱。
刘伶嗜酒如命,常常大醉不醒。自称:“天生刘玲,以酒为名”。有西晋时期流传美诗为证:“天下美酒数杜康,酒量最大数刘玲。饮尽三杯杜康酒,醉倒刘伶三年整”。国画大师李苦禅的“醉虎眠龙琼浆液,饮到刘玲是酒仙”。酒趣亦浓,有言为证;“男欢女乐览风情,唯有杜康换雨声。嫦娥挤出胭脂泪,杜康传下翁头名”。
几千年来,杜康造酒醉倒多少英雄好汉,解除多少万家之优患。留下无数酒文诗篇,闻名于天下。
酒览天下客,把酒问青天。
酒是朋友聚会之佳品,无酒不成席。在人生的长河中,留恋忘返的酒局也道出了人间真情。“兰陵美酒郁金香,大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李白泼洒出主人待客真情豪迈,表达淋漓尽致。
贪酒误事唯世人之褒贬。杜甫洒下名句流传在此:“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酒与文人、商人、……男人、女人、社会乃至世界无不透出酒的香醇,酒香弥漫了整个人间。
酒醇的香气熏在男人的脑海里,润在女人的心目中。
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礼仪。山乐水乐,人更乐,事事有酒便快乐。
朋友,穿过时空隧道来品尝一下唐代美酒的香醇;闻到唐人酒润墨汁散发的墨香;赏到唐人潇洒墨迹伴随着优美的琴音旋律孕育着心田。
唐代文人酒意潇洒笔墨超脱,酒幸得意诗兴大发。李白一生留下了大量饮酒佳话,也留下了大量酒后诗文。“看不见黄河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酒仙诗魂供后人欣赏回味。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透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孤独豪酒,回味他心情烦闷,吟诗填补他心情低落的空缺。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是苏轼对人间情感的呼唤,人间情意可与日月同辉。酒香可留住深情的眷恋。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分流人物。”豪言壮语,气魄高昂。
古人诗词,无不是美酒浇灌盛开的诗花,优美诗句溢出酒醇的香气。
人世间情感、伤感有香甜美酒的滋润,才唤醒了人生路上的辉煌成就;努力奋进离不开酒气的芬芳;伤心落泪离不开酒醇的安慰;加深情感离不开酒香的熏陶。
心情低落的时候有酒情绪高昂,心情好爽的时候有酒更加高昂。
几分酒,几分活也是工作态度的话题。
酒是穿肠毒药,也是养生的好帮手。
适度、克制、开怀,这就是饮酒标杆和尺度。
人生旅途有苦有甜也有乐,好汉不提当年勇。把酒拿来干一杯,往事决不再回头。让我们抬起头,路在前面,就是朋友领路在前头。来杯烈酒汤在我心上,温暖我的酒香永远在心头。
借酒暂听歌一曲,好酒如女感暖寒。窗外日月且微笑,香馥一缕知回还。
伤感哭泣有酒香味涩的回味。
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我要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我并没有醉,我只是心碎。开放的花蕾,你怎么也流泪。如果是你心儿碎,陪你喝一杯。我要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
友情深厚有酒醇飘香感觉。
干杯吧朋友!朋友你今天要远走,干了这杯酒。忘掉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尽头。也许你从今天开始的漂流,再没有往下的时候。让我们举起这杯酒,干杯把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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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奢华绚丽的水晶吊灯下,无数酒杯中盛满了透明无色的白酒“叮叮当当”的碰撞声,觥筹交错间,一杯杯洋溢着酒香的液体尽数滑进嘴里,顷刻间杯中早已滴酒不剩。我一怔,是白酒吧,还是矿泉水呢?看着那一桌上的父亲和姑父他们一群人,谈笑间白酒灰飞烟灭,神色自得。还记得曾几何时,晚饭时,父亲那一小盅白酒,我也嚷着要喝,“咕咚”灌了一大口,即便那灼烧的感觉便从舌尖一路蔓延,从喉咙中叫嚣着,火焰直至在胃中燃烧,又好像停留在脸颊上,脸上不禁被辣的红了,眼泪不知不觉模糊了眼,泪眼模糊中,听见父亲的大笑声以及满意知足的咂嘴声。七八岁时,也曾随父亲外出聚餐,父亲和朋友们也是这样喝着酒,吃着饭,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阵欢笑声。那笑声真是美好,仿佛是从心底迸发出来的,没什么可以熄灭这样的快乐,我那时常想,让人不禁扬起嘴角的快乐。偶尔端起酒杯,满意的咋上一口,快乐的眯起眼睛,一副心满意足,怡然自得的样子,微微的醉意,深化了父亲的快乐。那是的父亲坐在大排档里,却真心的快乐。时至今日,父亲又在喝酒,我还是这样坐在侧旁瞧着,却是截然不同的场景了。我不曾觉得丝毫的开心,竟反觉得只有触目惊心了,那一大杯白酒就这样灌进肚内,是什么不一样了,我常想。看着父亲漫不经心,带着漠然的笑容,机械的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再机械的倒满,一刻也未曾空暇,旁边姑父似乎已有些不胜酒力了,妹妹在旁大呼小叫,不停地让姑父别喝了,更欲夺下姑父的酒杯,她眼中似乎盛满了不舍和惊奇,我也是同样的心惊肉跳,却沉默着。是了,我终于明白是什么不一样了,是父亲不一样了,他喝酒不再快乐,只是尽一项义务一般。姑父很少有应酬,妹妹似乎从未见他喝成这样,内心是无限的恐惧和无奈。而对我们家来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父亲的三天两头的应酬和晚归,我是从何时开始从担心到习惯母亲深夜焦急无奈的身影,憔悴的神色,又是如何娴熟的搀扶着父亲,看着他难受地扣嗓子眼只为呕出那些“毒药”,而我们由手忙脚乱到娴熟的完成这一切,由心疼到习惯和麻木,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过程啊。当我们扶着烂醉如泥的父亲和姑父走进宾馆的房间,妈妈和姑妈留下照顾,我和奶奶妹妹回了房间,刚松了一口气睡下,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唤醒了朦胧中的我们,打开门是姑妈心急如焚的脸:“他呕的不行,现在满头大汗,脸色很差啊。”奶奶急急地起身,陪了姑妈去看姑父,妹妹急忙跟出,被奶奶一把拉住,“你留着,小孩子添乱,你姐陪了你先睡,没事的……”话音未断,门已匆忙关上了。我轻轻的叹了口气,也不急着劝妹妹睡觉,我明白现在无论如何她是睡不着的。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是一片茫然,那恐惧和无措一齐涌出,她的眼睛中泛起一层薄雾,我抚着她的背,“先躺下吧,奶奶没拿房卡,我要等给她开门。”曾几何时,我也是感同身受。妹妹静静的躺下我知道她一定吓坏了,她微微地弓起背,,仿佛一只受惊的小鸟,眼睛睁的大大的,在黑暗中依旧可以看见她眼中一闪闪的光亮,她大气都不敢喘,唯恐错过了些声响。我轻轻地对她说:“没事,上次我爸也是,吐得一塌糊涂,吐完就好了,就舒服了。”她抬头看着我,眼中满是疑惑,亲爱的,你在疑惑什么,姐姐只能告诉你,你爸爸会好的,别的我也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定要喝酒?为什么明知是害人害己,还是要喝?为什么不好好吃饭,却只是喝酒?为什么生意一定要在酒桌上才能谈成?为什么总有这么几个人不停地劝别人喝酒?为什么?为什么!“酒桌文化”在中国如此盛行,你若不能你如果可以在饭局上左右逢源,那么对你来说就多了一条升官发财的捷径了,又有谁能看见酒桌下那些亲人焦急无奈的神情。酒桌上那一张张合同下,是别人用生命作为交换,以命相搏,运气好的睡一觉就好了,运气差的酒精中毒,与世长辞。酒驾的政策无疑可以缓解这类事故的发生,但也只是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真正应当制止的是饭局合同吧。当今社会科学文明快速发展,然而谁能喝谁就本事大,这种愚昧无知的观念竟然还存在着,谁若觉得这是好的,甚至于还在网上写文章来教你如何在饭局上左右逢源的人,我也只能对你这等冷酷无情之人作四字评价:尔乃蛮夷!江苏苏州沧浪区苏州市第三中学高一:风吹半夏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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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细腻的喜欢,毛毯般的厚重感,晒过太阳熟悉的安全感,分享热汤,我们两只汤勺一个碗,左心房暖暖的好饱满……”耳机里传出的是梁静茹的《暖暖》,每听到这歌,我都会想起以前的好朋友——老白。老白全名白月,是个小个子女生。毕业了这么久,不知道她没有没长高呢。她是个单眼皮,时常扎两个小辫子,用彩色的牛皮筋绑住。不过有时她在上体育课跑步的时候,会把头绳解开,披着短发像一个小魔女张牙舞爪地在操场上没命地跑。我总是慢吞吞地耷拉着脑袋跟在她后面,有时她回头,发现我已经落到很后面时,她直接跑回来,拽着我跑,我说累,跑不动了,让她管自己跑,她便粗鲁地骂我几句,又不由分说地拼命拉拽着我。要么跑,要么死在我手里。她总是这么说。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跑完全程,(注意是‘跑’完)跑完过后我就累趴下了,再也不想爬起来了。她用力地拖我起来,我则赖在地上不肯起。“快起来,跑完坐下要流鼻血的!”她瞪着小眼,双手插腰,气势威武地站在我面前。我第一次觉得她是巨人。我真佩服她跑完400米还有力气来骂我,于是艰难地站起来,抖抖衣服上的草。她伸手拉住我的手臂,说:“走一下就没事了啦!”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感觉脑袋晕忽忽的,随她拉着我走哪去。“代,你回去听一首歌《暖暖》。”老白突然出声。我只管点头,可事后什么都忘了。几天后,她来问我歌怎么样。我只好告诉她我忘了歌名。说完,随即我的头迎接了一个爆炒板栗。“笨蛋啊!”她一脸仇恨地盯着我,“叫《暖暖》,这回听见了没!”“收到!”我不敢怠慢,响亮地回答。回家听了听,是蛮好听的,但我不懂为什么老白对它独有情钟,也许是喜欢梁静茹吧。可为什么只喜欢这首呢?难道另外的都不好听吗?后来,她问我什么感觉。我一愣,眨巴着眼睛,找不到可形容的词,只说出了两个字:“好听。”她劈头就骂:“肤浅!”我又愣,难道我积累的词语太少了吗?我又说:“歌声柔婉动人,旋律清新淡雅,如田园风景画自然朴实……”正说得自我陶醉时,不小心瞥见了她无语而愤怒的表情,于是乎,我识相地闭了嘴。“算了。”她脸上的表情松弛下来,“跟你这傻瓜说不清。”我委屈地跟在老白后面,一边喃喃自语:“我不是傻瓜啦。”后来,我们上体育课,老师说是冲刺跑。她让我跟着她跑。在跑的时候,我紧紧地跟在她后面,到了后面几圈,我又开始力不从心了,老白离我越来越远……踉踉跄跄地挪动着脚步,我突然好想冲上去跟着老白,就那么紧紧地追在她后面,永永远远在一起,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我好累,正想放弃的时候,我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原来老白比我快一圈追上来了。我看到了希望,加快脚步。“跟牢我!”老白的声音被迎来的风吹散了。那时,我脑子里想的全是老白对我的好,我好感谢她给了我力量。我使劲摆着手臂,感觉身子好沉重。我跟上了,我的脚步再跨大一些便可以撞在一起。这个时候,她忽然重心不稳,一个踉跄,向塑胶跑道扑了上去。我因为被她摔倒的脚绊了一下,从她弯下的背上翻了过去。世界模糊了一下,颠倒了一下。然后出现了老白倒着的充满怒气的脸。我爬起来,揉揉摔痛的地方。“你笨蛋啊!离那么近很容易摔绞的!你想摔死啊!不要命啦!”她抿着嘴,狠狠地瞪着我。“很痛诶。”我眼泪汪汪(纯属夸张)地说。她叹了口气,“摔哪了?”“这里。”我指指小腿。她蹲下去,很用力地揉着。“痛啊!”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又不是杀猪!能把你痛死啊!”她白了我一眼。我只好任她“宰割”我的腿。但我心里依然暖乎乎的,老白虽然有时暴力了点,但她总是像一个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再后来,我们毕业了。毕业后的几天,我和她见了面,和其他几个要好的同学。她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是密码本。“送你的毕业礼物。回家再看。”她嘱咐我,“你现在要是敢看我宰了你!”我点点头,将本子放进包里,尽管对它的好奇心很大,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们一起去逛了街,她送我了一个射手座的许愿瓶。“嘿嘿,我是射手的哦。老白是双子。”“恩。”她不再说话。到了老妈规定的时间,我和她们告别。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密码本,按照她给的密码打开了笔记本。“代:要拜了,真的不想分手,可是离别总是伤感的,我们不能不去面对。再见,再见。我们总有一天还会相见。老白”我鼻子一酸,开始翻看。里面是老白的日记,都是对我说的。为了准备这个礼物老白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吧。“代,我是一个睡眠极差的人,总想拥有一个暖暖的地方。谢谢你。”“代,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暖暖》吗?因为我认为这首歌是为你而作的,‘我想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真心地对我好,不要求回报’,你总是原谅我的任性,从不在意我的缺点。虽然有时我下手很重,但我每次打你之后都会怪自己为什么打这么重。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眼前的景物模糊,一滴水打湿纸面,那处的字边框像是起了毛,让人看着不舒服。老白,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哦。我们拉钩,谁也不许耍赖哦。“爱一个人希望她过地好,打从心里暖暖的,你比自己更重要……”耳机里的声音婉转动听,听着给人暖暖的感觉。老白,是因为你把温暖传送给了我吗?谢谢你,老白。谢谢你在这六年里为我所做的一切。无论是责骂还是鼓励,想起这些,我很幸福,心里都会暖暖的。“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因为我完全信任你……”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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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我微微将右手抬起绕过胸前,缓缓拉开乳红色窗帘,然后翼翼打开一丝窗隙,凛冽的寒风透了进来。暖暖,暖暖。我朝手心猛哈了一口气,让凝固的血液重新开始流动,看到别人海藻般的头发,不禁想起那断时光。暖暖,暖暖。她有一头长发,总是用廉价的皮筋捆起,时而在上课的时候拿出梳子,偷偷的躲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梳了一遍又一遍。她会说她希望有一头海藻般的卷发,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在下雪的时候,她告诉我她想出去堆一个雪人,但又害怕双手会开裂,我说为什么不买一对手套。她笑,很灿烂,像个雪人。上晚自习的时候,我瞥见她戴了一双哆啦A梦的卡通手套,她说,明天就可以去堆雪人了。可是第二天,雪全融了,我乐哈哈的说她真是不幸运。她笑,很灿烂,像个小孩。暖暖,暖暖。是个懂事的女孩。她拿出父亲写给她的诗,抑扬顿挫的朗诵起来,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她说她对不起父亲,但她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女儿。她从暗红的书包里抽出一张淡香的信纸,想说的话从笔尖哗哗流出,同桌告诉她不如发封E—mail,这样省时又省钱,她皱了皱眉,说她父亲曾经花了三个小时为她写了一封信,她想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报他的关怀。她很想爸爸,愁绪又上心头。我能从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里看出来。暖暖,暖暖。喜欢物理的女孩,她说她很崇拜物理老师,她告诉我他上课很幽默,镇得住场,她能从他的身上找到学习的动力,她希望长大后当个经济学家或者是个领导者,她需要像他一样的能力。我曾笑话过她,要是当了女强人,小心以后没有男的敢要你,她桀骜得倔起嘴“没关系,没人要我就算了,当个时尚的单身一族也没什么不好的。”暖暖,暖暖。天真的女孩,她特别容易满足,整天总是快快乐乐的。她喜欢喝豆浆,每天一杯,却总是还没喝完就昏昏睡去,她喜欢吃橘子,说是因为“女人C做的。”她积累了很多瓶瓶罐罐,我还以为她要拿去买给回收站,她却慷慨的告诉我她将这些全部送给了拣垃圾的老奶奶。她好象什么都不明白,却又好象什么都明白。暖暖,暖暖。她说她希望自己的作文能那高分,她看《萌芽》,想学着写一手酸溜溜的句子,她读卡夫卡,希望练出晦涩难懂的文字。她说她不喜欢哲学,更不喜欢尼采,她骂尼采,说他大男子主义,带着鞭子去女人那里,十足的变态。我告诉过她,应该先读读名着,但她却说没有那么多时间。她急于求成,常常幻想着交上去的作文次次拿A,可每次作文一发下来,总是皱着眉头说老师没品味,然后缠着我,让我告诉她拿A的秘诀,正准备开口时,她却拍了拍我的肩说算了。呢喃着离去。她知道,我又会提名着。暖暖就是暖暖,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女孩。她说她愿意把和男朋友分手的事告诉妈妈,却不放心让爸爸知道。她喜欢大大咧咧的生活,却不希望别人说她不羁,她想露齿大笑,大口大口的吃东西,又害怕朋友说她不懂矜持,她很在意自己的形象,总是规规矩矩的做女孩该做的事情。她说她喜欢英语,但英语却很烂,她书包里总是装着一本厚厚的《新概念英语》,时不时的背上一两句,可记了后面,又忘掉了前面,她总是望着湛蓝的天空说,这没什么,慢慢会好起来的。暖暖,暖暖。她在唱Lydia的时候对我说过,她想一个人去流浪,她说她羡慕吉卜赛人那种居无定所,以天地为家的感觉,她还说吉卜赛人很会卜卦,能知祸福,测生死。我摇了摇头告诉她她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她有那么多爱她的人,为什么去流浪,吉卜赛人善于卜卦却从来不为自己卜上一卦要流浪到什么地方。人还是有个归宿的好。她笑,然后点了点头,若有所思。暖暖,暖暖。她没日没夜的看生物书,做生物练习,她不想参加高考,她想保送。她曾告诉过我,她一定会通过初赛,而且一定要拿奖,我说她太傻了,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她不屑,她说他不会失败的,这一切,她好象认为是命中注定给她的。她太傻。她喜欢背那个暗红色的书包,但书包太旧太脏,她恐怕从来没有想过要洗一洗,她也喜欢穿初中的校服,她说她怀念初中的一切,她在豆蔻年华所做的一切。她是个很难释怀的女孩。她说这样很好。暖暖,暖暖。她一定时常幻想到她已经有了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在冰天雪地里堆起一个漂亮的雪人,还有作业本上满篇A,生物竞赛的获奖证书和吉卜赛人一起流浪,这一切的一切,她都想去完成。她说,在未知的岁月里,她都会去完成的。暖暖,暖暖。那么快乐,那么天真。她告诉我她下个学期就要转学回去了,她说她会想我的。我也告诉她我也会想她的。我说,我们应该提前唱骊歌了。是啊,她说着,然后唱了起来。暖暖,暖暖。小小的天真,大大的友谊。我会记得在人群中找海藻头发,在雪地里找漂亮的雪人;也会记得看你的领导才能或是流浪的足迹。暖暖,暖暖。她约定要为我写一首诗,一首很美很美的诗。我约定要为她写一纸文,一纸很静很静的文,我奋力的写着,试图将她刻下来。暖暖,暖暖。我朝手心猛哈了一口气,让凝固的血液重新开始流动,看到别人海藻般的头发,不禁想起那断时光。暖暖,暖暖。暖暖的心底有个暖暖。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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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第二章异界危机慢慢的睁开双眼,无力的仰望这天花板,想到好友的死,心中不禁一阵绞痛,看着眼前俩道陌生的人影,心中十分的疑惑,我在哪?归尘缓缓的问道。可是并没有听到自己的问话,传来的仅仅只是婴儿的哭声,这……这……这到底是则么回事,传来的依旧是婴儿的哭声,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我……难道……穿越了吗?两个人影仿佛都非常的高兴。“你说,取社么名字哪?”柔和的女声缓缓的从右边的人影口中吐出。“宿……归尘吧?因为我又回到尘尘身边了。”“嗯?讨厌啦。”……五年了每当想起好友死在了他的面前,都会无比的自责。因此他立下誓言,不会因为自己的弱小而连累别人……再也不会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中,没有华丽的魔法,也没有强悍的斗气。不过有另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东西——魂力。魂力的产生来自与人们识海中的灵魂,可以控制魂力来进行战斗的被称为魂师。魂力产生的力量甚至可以毁灭国家在大陆上有十个最强大的国家分为三派,其中以天魂帝国为首的有月魂帝国,云魂帝国,星魂帝国,雾魂帝国。以炽魂帝国为首的有泉魂帝国,羽魂帝国,脉魂帝国。而血魂帝国独为一派因为血魂帝国十分的强大而且行为处事方面非常凶残使人们厌恶,所以是非常独立一个国家。血魂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山庄因为地处被称为三大凶煞之地的冥林魂山,因为山中常年充斥这瘴气,又有很多未知的魂兽和诡异的植物。所以帝国多次围剿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从而使得其他帝国的魂师数量大幅的减小。宿归尘,就生活在天魂帝国边的小村子里。父母在他5岁那年不知去向,他便和比他小2岁的妹妹住在父母所遗留下的大屋里。本应在原本世界的他背负起了整个家的担子。妹妹虽然年幼,但是对于草药和医术比一般的药师跟加理解。猛然的睁开双眼,看着天空,回忆往事。耳边传来一阵阵的笑声“哥又做噩梦了,呵呵,每次除了你睡觉就看不到你呢么害怕,到底是社么梦。”“宿雅,我记得我说过有些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明白吗?”“知道了啦。”“你不是说采药的吗?咋么不干活当心科伦大叔又骂你”“这边都没药了,我想去山顶看看。”“那走吧!”黑暗中的目光依旧望着他。异空间中熟悉三人组围观这宿超,一阵寂静过后月梦最先沉不住气“宿超,你不觉得进度太慢了吗?你以为以这个进度三十年后真的可以让他守护天脉吗?他现在可连魂力都没接触到啊?”“你以外他真的会努力的修炼魂技吗?在人界的时候他是为社么跟你学幻力的?不论是死神伊阿佩托斯,还是宿归尘他们是为社么修炼为社么学习的,伊阿佩托斯是为了给他的父母复仇,而归尘是为了保护李浩峰。你不觉得现在有个帮浩峰差不多的人吗?”“宿超我发觉你比以前更狠了。”在众人还在为归尘的事烦恼时,宇飞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等等,伊阿佩托斯?到底是咋么回事,他不是死了吗?别告诉我归尘来到这的身体是伊阿佩托斯的转世?”“伊阿佩托斯没有死,在与坦那托斯的决斗中他用了死神的禁术--魂寂,可是和坦那托斯魂技相碰撞时他阴差阳错的变成本来那具身体的魂卫。”……“哥,快点,那边有香骨草!”这时宿雅正指向在山崖边的岩石上一株鲜艳的红色的草“你要香骨草干嘛?而且你没看见那有铁线花蛇在守护吗?”一边说道一边指向旁边千针银松上并不显眼的银色巨蛇“而且看体形明显是蛇王级的了吧,这玩意想打都打不过。”“哼,你连一条普通的铁线花蛇都打不过吧?”“必须的,你不知道除了蛇王是独自居住的以外,其他的都是独自居住的。”“……”正在讲解的的宿归尘却并没有看见,树上的铁线花蛇早以不见了。“嘶嘶嘶嘶嘶嘶”身边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归尘全身莫名的开始不止的颤抖。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