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圣女果 彭馨谊
看一(18)班 彭馨谊
圣女果
有的喜欢吃红通通的苹果,有的喜欢吃黄的橘子,还有的喜欢吃晶莹透亮葡萄。而我喜欢吃的是圣女果。它俗称小小的西红柿,又称为珍珠小番茄。可爱极了。
远看它像一串串的珍珠挂在藤上,像葫芦、又像灯笼……近看颜色像黄黄的圣女果一样,它身上穿着一件黄浅色的外套,看上去像小朋友们在排队呢。它形态各异,大小不一,有的像一个葡萄,有的像一个小番茄,还有的像一个小小的橘子,可爱极了!头顶上有一个花托,像一个五角星,看上去像绿帽子一样的,好看极了!摸着它的皮肤,感觉滑滑的,软软的,用力地掰开它,肉和籽黄绿相间。它的作用有清凉解渴,还有富含丰富的维生素,我真想一口把你们全吃了。
老师评语:
小作者掌握了描写事物的基本方法,知道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突出圣女果的特征,如果语言描述得流畅些就好了!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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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4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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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在《飘》中,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传统的勇气。我非常钦佩思嘉的这种勇气,在困境面前,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的。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我很欣赏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有时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我觉得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我想,思嘉的这种精神是我们大家都应该去学习的,记得以前学舞蹈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一个很胖的小女孩,因为体形的关系,她总是没有我们跳的好,也就是这么一个八九岁大的女孩吧,她却有一颗不服输的心,在她的潜意识里,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劲,每天大家都下课的时候,她还是在那不停的练,汗水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从她的脸颊滑落,可她没有放弃过,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成功了,她也可以骄傲的和我们一起站上舞台,那一刻,她笑了……从某些角度来看,她与《飘》的主人公思嘉在某些方面有相同之处,她们骨子里都有一股不服输的劲,俗话说“阳光总在风雨后”,上天也总是眷恋这些面临困难勇于挑战的人吧。人生,又有多少困难呢?面对困难,我们是愿意临阵逃脱还是勇于抵抗?不管是思嘉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这些人,都可以给我们树立一个很好的榜样吧。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说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和玫兰妮一样,也是一位好母亲,好妻子。她总是为我和爸爸着想,总是忽略了自己,记得小的时候,我睡觉总是不老实。晚上总喜欢踢被子,而妈妈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起来为我盖好被子,看着我酣然入睡后才能放心的离开。小时候的我不懂,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感动。玫兰妮也是这样,为她的家无私的奉献,不求回报,不图名利,我最欣赏的是她的宽容之心,她一次又一次的包容思嘉,在她眼中,思嘉就像诗一个小妹妹,而玫兰妮一直保护着她,却从来没有过嫉妒之心。这一点应该诗很少有人能做到的吧。玫兰妮象征着伟大女性的形象——善良,淳朴,无私……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他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无可置否,《飘》的确是一本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依旧适用于社会的形式。面对转变而敢于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价值观甚至于改变自己的思想的勇气是无论哪一个时代都非常需要的,而思嘉就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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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曾在沿海的一座城市里看见一只白鸥惶急地飞过天空,落在一栋大厦的天台上四顾张望,胸口剧烈起伏。在这光彩夺目的迷宫中,它被嘈杂的人声和发动机轰鸣声包围着,一下子找不到出路。那个时候,我甚至可以看清它胸口随风曳动的几缕灰色羽毛。然后下一秒,我目睹它无知地冲向透明的玻璃幕墙,最后在高楼外墙突出的防雨帘上重重地印下去。冯骥才先生说,风可以吹起一张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小区中某个车库里租住着一户外来务工的人家。好几次,我好奇地往他们家里张望:逼仄的小空间里挤着两张木板床、一辆电动自行车、一个碗橱、一张学生桌子,还有五个孩子。也许是长年累月地在屋里做饭的缘故,车库的顶部被熏得略有些发黑,使得本来不大敞亮的空间显得更加的灰暗。夫妻俩每天出去揽活,孩子们大一点的上学,小一点的留在车库里互相照看。有一天在我很早起床上学的时候,看见其中一个孩子背着书包独自在马路边走着。我坐在父亲的车内,看着这个不过七八岁的小女孩,突然感到有些惭愧。这对年轻的夫妇大概是怀揣着自己的梦想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吧?在浙江这个富庶的地方,趁着年轻多挣些钱,生几个孩子,然后衣锦还乡,做点属于自己的小生意,成为乡里乡亲羡慕的对象。到时候,在这外面所受的苦难都不算什么了吧。诚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人们光着脚在凌厉的理想之路上匍匐,一路上总是鲜血混着沙土。那户男主人开始是在某个工地打零工。后来小车库门前多了一辆三轮车,他们开始在学校门前做一些小生意。我不知道一天之中他们辗转去了多少地方,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受到城管追赶,遭人白眼。但是我看见他们终于有了宽裕的时间,炒上几个菜,一家人坐在一块儿吃个晚饭。菜算不上好,但不用像从前一样再加热一次。在外乡的漫漫长夜或许会很冷,但当若干年后,回想起来,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只会点点滴滴地出现。大块大块的记忆将会是寒夜里亲人所带来的温情,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对还在熟睡的孩子说过的晚安,领到工钱时兴冲冲去菜场买来给孩子吃的猪肉……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但想想在追求路上所走过的艰难,流过的汗与泪,有过的欢笑与依恋,通通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而饱满,因为痛苦是必需的,那么自然也证明着我们的人生充满着光明。最后,关于那只白鸥,它并没有给我机会看到悲剧的一幕。在它即将狠狠冲撞到防雨帘之上时,它忽然回过神来似地挥动起洁白的双翅,顺利地降落了下去,降到我视线无法触及的低处,然后一个振翅,腾跃于凌驾所有高楼的半空,飞向远方雷鸣的地方,在我目所能及的最远处开成一朵明丽的白花。那边,是碧海的方向。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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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你是苍穹里的晚风一直飘着,拉着白云晃荡在心灵的绝望中。你是落霞里的余晖隐隐暗淡,绣着晨星闪烁在黎明前的黑魇里。你向夕晖里走去……我从朝晖中走来……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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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不知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概念,过年就得下雪。默默地看着窗外,内心却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让他这么飘着,飘着……多么恣意,多么潇洒,什么也束缚不住它。未若柳絮因风起,只任由它随风飘,恍惚之间,却又消亡,在茫茫人海。我瞬间不知所措,没了,真的没了,独有屋边的水滩上,泛起的圈圈水晕。不知这是为什么,在这一年即将消亡的边际,它又是如此,悄无声息的出现,消失。独留我心头,阵阵寒气吹拂的凄美……新河中学高一:周恣羽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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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我看过的书中,主角大都是善良的,为别人着想的人,可这本书中的斯嘉丽却不一样,我可以体会到他的自私与虚荣,表里不一,不得不承认,刚开始我还不能接受他,但是谁又能十全十美?从当时美国南部落下后的环境中,斯嘉丽却显得更大胆也聪明,当时的女性普遍唯唯诺诺,但他却不受影响,同时,南北战争前夕,南部的民风和生活习俗也栩栩如生。瑞德说过斯嘉丽和自己是一样的人,他们都同样的虚伪和自私,不过他们也同样坚强和勇敢,作者用了有强烈对比和程度很强的词语把瑞德的狡猾形象地表达出来了。《飘》是一部世界名著的原因之一,或许是他关于南北战争的描述太真实了,从打仗的南部联盟的士兵,到经历战争的人的内心想法,南方人从一开始的士气满满到连连败下阵来,伤员不断增多,一切都浸泡在苦海中似的,不过它内容的精彩不仅仅如此,更重要的是斯嘉丽不易察觉的蜕变,她娇嫩的手起满水泡,虚假的温柔也几乎消失,就像翻阅相册般阅读这本书,每一页都能体现它的顽强和智慧。就这一句话,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把斯嘉丽的巨大变化描写出来了,一个人的变化可以是快的,就像斯嘉丽,可以说是剧变,那么快的原因可能是他本人有面对现实的勇气和毫不怯懦,我不能用道德去评价他,也还不是全心的喜欢她,但我承认,思嘉丽是一个与众不同充满魅力的勇敢的女人。斯嘉丽的情感曲折,两次婚姻都不是为了感情,让她为了钱和生计操劳时,许多人都不理解他,但她却是其中能面对现实的很少一部分。《飘》到了尾声,让人读起来却很不好受,斯嘉丽和瑞德不断的误会彼此,到了最后也没有解除,最后是指一方的感情已经消耗完了,在译者开头曾说过,作者采用倒叙的方法,结局是早已定好的,这个结局是开放性,但不如悲剧,我感觉这两个人的感情永远是一个谜,这部小说是爱情经典,我认为不应该只读一遍,我将会读二遍至三遍,第一次接触它,它告诉了我,爱情不仅仅是感情的事,同时两个人的思想,背景要相似才能有机会更幸福,第二,人应该更深刻地了解自己,明白自己的内心想法,虽然理解的幼稚,也不完全正确,但能从这本书获得新的看法,有新的感受,也是幸运的事。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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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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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篇一: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篇二:人有不同】《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塔拉庄园的小姐思佳爱上了“十二以上”庄园主的儿子阿什利,但阿什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梅兰妮。出于嫉恨,思佳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内战爆发后,应征入伍的查尔斯不幸去世,并与之结了婚。而后不久,弗兰克为了报复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对思佳的袭击,瞒着思佳与阿什利等人去参加“三K党”的行动,不料,都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死于这场行动中,思佳再次成为寡妇。后来,他接受了一直深爱她,为她做了很多事的白瑞特的求婚,但婚后的思佳并没有忘掉阿什利,他对阿什利的情感被白瑞特发现,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最终分居,而当思佳想向梅兰妮袒露自己的过错时,宽容的梅兰妮阻止了她,保护了她和阿什利的名誉。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思佳最终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女主人公思佳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出身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家庭里,几经变故仍有默默守护她的白瑞特,守护她的挚爱。而在战乱的年代,二次成为寡妇,束缚了她的天性,毁掉了她对爱的向往和期待,因而又是不幸的。我喜欢小说中的梅兰妮。喜欢她的宽容;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处事方式。我也喜欢女主人公思佳,喜欢她面对困难时的勇于迎接;喜欢她面对责任时的勇于承担;喜欢她面对爱情时的勇于追求。而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白瑞特的守护因思佳对阿什利无法忘怀而气愤离去这个情节,它让我感触到:要珍惜眼前人,善于发现那些不计回报且无私守护、帮助你的人,切莫等到失去再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也没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机器。我们总是忽略了的身边的温暖,并且伤害了这份温暖和美好。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对未来充满信心,共同铸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篇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文】《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开始叙述,一直到她初为人妇、丧夫以及再婚,这过程中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佳丽也在不断地成长、成熟。而从斯嘉丽的成长中我也得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启示,相信这些收获也将帮助我更好地成长……《飘》是米切尔的一本也是唯一的经典著作。该书主要讲述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十分眷顾斯佳丽。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战争使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让家人和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表象,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这本书随情节跌宕起伏,刻画了属于那个年代的故事,塑造了斯佳丽那坚韧而又美丽的女性形象。斯佳丽像火焰一样绚烂、像烈火一般光亮的女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用她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的希望,虽然她不完美,但是瑕疵成就完美,成就了她独一无二的魅力。她行事果断刚绝,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的家园的北国佬做生意,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在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怎能不令人感到钦佩呢?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会跌得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无可置否,《飘》的确是一本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依旧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形式。面对转变而敢于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价值观甚至于改变自己的思想的勇气是无论哪一个时代都非常需要的,而斯佳丽就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同时,她也是坚强勇敢的,在乱战的局势下她勇敢地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责任,抛却富家小姐的娇弱变身为整日操心劳作的乡野妇人。她又敢于作为,在女主内的年代里,她不顾他人异样眼光,自己独立经营木材厂,像男人一样赚钱,证明女人与男人拥有同等能力。然而,最令我印象为深刻的是她那句经典名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是啊,明天是展望新的未来,若没有好好把握住机会,那一切都随风而去了。斯佳丽教会了我什么叫坚强勇敢,什么叫敢于作为,什么叫行事果断,在面对我们无法预知的方向时,不管结果有多糟,都会用心地与自己说一声:“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并不是消极的逃避现实,不是悲观地等待,更不是绝望时的自我开解,而是怀惴着对现实的感激与珍惜,寄予对未来的希望与憧憬。明天,会是充满希望的一天,每个人都应该相信明天!相信明天会更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正是种种困难才使斯佳丽有破茧成蝶的蜕变,斯佳丽的精神品质也将影响我的人生道路。【篇四:明天是新的起点】棉花随风飘落,燃烧少年的心。使真情溶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为明天献出虔诚的祈祷。“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的女主人公郝思嘉在碰到困难时屡试不爽的法宝。这也是我读完这本书感受最深的一句话:确实,对于人生而言,明天永远是新的起点!作为纷繁复杂的社会一员,人的性格绝对不是单一的。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人只能是个多面体,人的性格也只能是多种性格特点的总和。思嘉遗传了父亲粗旷、脾气暴躁的性格,但自小受到母亲的良好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正因这点,造就了她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她从不退缩,因为“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是一个多好的借口,又是一个多么合适的理由。她认定了这点,所以能一直往自己的目标奔去。思嘉的大半生是为爱而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塑造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哎,这应证了中国的一句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等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因错误的迷恋,她错过了身边真正的幸福。值得欣慰的是:在她彻底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明白她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时已晚的,于是她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并且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无论如何,这是一种在困境面前表现出来的正能量,这是一个人追求目标途中能够发挥出巨力的关键。如果更多的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更多的爱情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吧。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啊,今天即将过去,不管有过什么成绩,一切都属于过去。而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了!只有把每一个明天当做新的起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对于一名高考后备生而言,这样具有哲理性的话多有力量!【篇五:学会坚韧,珍惜当下,希冀未来】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只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己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己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可以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直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赖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己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是因为她得不到他而已”,而她的本性根本无法容忍一个男人爱上别的女人而不是她自己,她的这份爱,就像一个小孩子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柔软的床一样,既简单明了,又不可理喻,而她却不了解他,否则不会爱他。同样她也不了解白瑞德,不然就不会失去他。相比卫希礼,白瑞德不是那种公认的绅士,他嘲笑甚至欺辱郝思嘉,但这却是因为他爱她,甚至了解她,他说他们是同一类人,郝思嘉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用实用眼光看问题的机会主义者,然而,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心灰意冷,选择离开……小说的最后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引人遐思,“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是郝思嘉,教会了我们坚韧,更教会了我们要珍惜当下,希冀未来。【篇六:驭思,笑看人生百态】棉絮轻扬,硝烟弥漫,四载战火掠夺了所有笑语欢颜。曾年少轻狂,只懂踏歌轻舞。而今,世事沧桑,繁华转瞬而逝,人去楼已毁。时过境迁,当我再次掩卷收书时,仍不禁为思嘉浮沉跌宕而嘘唏不已。《飘》是美国女作家米切尔发表过的唯一一部小说,书中记叙了美国内战前后,南方农场主杰拉尔德的爱女思嘉开始时叛逆、任性,随着战火的蔓延与生活环境的恶化,加上三次失败的婚姻后,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她改变了自我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在她身上,豪爽大气,不被封建思想禁锢的光芒与魅力,折射到每个人的身上;但她却又是个精明过头、贪慕虚荣、甚至有些斤斤计较,这样的一个矛盾统一体,就像是一个真实地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一瞬间会以为她并不是小说里虚构的完美人物,而是生活在我们的身边的一个不得不让我们佩服的人。思嘉虽然是个不折不扣为了达到自己的美好生活,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但她仍给留给下美丽、坚强与自信的形象。最为令我所震撼并感动的是在结尾,她站在高高的土地上,在温暖熟悉的故土上,那句“无论怎样,明天是个崭新的一天!”我永远记住这句话,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人生的深思,更是对我精神上坚定无比的信仰。我同思嘉一样,始终都坚信着希望,坚信着未来。不放弃,不抛弃似乎也成了一种信念。“欲戴王冕,必承其重。”命运给思嘉的王冕重得像枷锁一样。可是思嘉却勇敢地、不服输地挣脱了枷锁,打破了命运的束缚。思嘉不禁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四肢健全的人却因为一点不顺如人意就轻言放弃,有多少人遇到一点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便颓废不起,又有多少人遭到意外便怨天尤人,却有多少人能够另辟蹊径,从而破茧重生、笑傲风云!即使面对过太多的痛苦与失意,思嘉却从未因此而崩溃。毕竟,再多的痛苦与失败也只属于昨天,明天只属于自己,只有自己能改变命运,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一切都还没有结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们向前迈进的步伐与努力奋斗的坚决态度。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这种精神难道不是我们所缺欠的吗?很多高中生面对如泰山般的压力时,不知所措,任凭光阴一日日流逝,却不知赶脚前追。的确,每一天都应该好好珍惜,读完了这部寓意深刻的《飘》,我想,我会以更加严谨、更加积极的心态来对待我如落花流水般的高中生活——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道无止境,虽步履蹒跚,但,与其怀念过去,不如向往未来,与其向往未来,不如该放就放去远方,与其放去远方,不如静下心来,坦然笑对人生!【篇七:独特的思佳丽】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无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述,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令我感受颇深。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著。她所拥有的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著。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年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著,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他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他,也不曾像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从思佳丽的三次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就是不珍惜眼前得到的,总是想追求更好的,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最后的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最后的结局是,得不到还会失去心中本保留的美好。【篇八:风逝过往,硝烟未止】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抔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文明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因此,阿什礼只是旧文明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文明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文明存在的保证。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知道,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面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保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希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己对她的依赖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希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己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己的命运与战场。直到后来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文明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面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文明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不过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同于前朝的荣辱兴衰。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己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不过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篇九:品《飘》一书,体味人生】《飘》这本书被译名为“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持·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故事情节忐忑曲折。从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让我学习到自强不息的精神,她令我感到颇深。斯佳丽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农庄里的女人。她性格倔强,高傲,叛逆又爱慕虚荣。在她十六岁的那一年,她喜欢上了阿希礼,而当时正值南北战争爆发之际。阿希礼打算娶梅兰妮为妻。任性的斯佳丽知道后,一气之下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此后,在北方联军的战斗中,查尔斯不幸死于战场。不久斯佳丽的母亲因病早逝,父亲也因此丧失了劳动力。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在一次医院举行的捐募舞会中,斯佳丽遇到了那个曾经在庄园与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商人,很是有钱。舞会的过程中,瑞德邀请斯佳丽做他的舞伴。斯佳丽忍不住诱惑,步入了舞池。从那以后,斯佳丽频繁地和军官们调情,但是,她心里仍然爱着阿希礼。在圣诞节的前夕,斯佳丽决定把自己喜欢阿希礼的事情告诉阿希礼。但是,经过战争磨难的阿希礼已经丧失了过去的激情,没有理会斯佳丽。第二年年初,阿希礼在战中受伤被俘于岩岛。在战争的逼迫下,斯佳丽不得不逃离这座满城炮声的城市,在绝望中,斯佳丽只好求助瑞德。瑞德设法帮她逃出了城,连夜赶往塔拉庄园。此时战争终于结束了,新政府要拍卖掉塔拉庄园,斯佳丽想要保住塔拉庄园。这时,阿希礼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原有的气质消失殆尽,变得胆小怕事,根本帮不上什么忙。绝望中的斯佳丽想到了瑞德,而此时瑞德却因生意在外奔波。在回家的路上,情绪沮丧的她无意中遇到了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弗兰克现在是个老板,斯佳丽心生一计,让弗兰克与她结婚并生下了个女儿,但不久并发现,弗兰克对自己的生意并无帮助。在一次运送货物的旅途中,货物遭受到黑人的袭击,弗克兰被打死了,阿希礼受了伤,在瑞德的帮助下斯佳丽活了下来,并嫁给了瑞德。一年后,他们的女儿美蓝出生了,瑞德把全部感情投到了美蓝身上。在阿希礼生日会前夕,斯佳丽与阿希礼拥抱被瑞德看见了,瑞德一气之下与斯佳丽吵架,与此同时,美蓝意外坠马身亡。梅兰妮因疾病丧命,临死前,把阿希礼托付给了斯佳丽,斯佳丽不顾一切扑向阿希礼,紧紧拥抱住他,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阿希礼,斯佳丽终于明白,她爱的阿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爱的是瑞德。斯佳丽匆忙赶回家里,决定告诉瑞特她真正爱的人是他。而此时伤心欲绝的瑞德决心重返老家。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斯佳丽决定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她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飘》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小说中,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斯佳丽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当她面对爱情时,她却选择逃避,后来,却为时已晚。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前十年浑浑噩噩,后十年年老体衰,即使能活八十年,真实度过的也许只有六十年的光景。当你把这几万天做成一个日历,撕一页你的生命就会少一天,这份煎熬又有谁能够忍受?所以,请珍惜眼前的一切事物,不要总想着后面还会有更好的,结果只会是碌碌无为,后悔莫及。人生,何其短暂,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请不要退缩,要披荆斩棘,斩草除根。我们同时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要放弃,相信一切,正如主人公所说:“Tomorrowisanotherday!”所以,让我们一起铸造自己的辉煌人生吧!【篇十:贴着地面步行吧】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己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爱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后来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后来,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美好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后来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己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己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如果斯佳丽可以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可以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己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己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珍惜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希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现在,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己所拥有的。贴着地面行走,向往美好人生!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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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仅仅写了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而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绝无仅有的作家。这其中的发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具吸引力的人物非她莫属。出身种植园主家庭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郝思嘉的父亲郝嘉乐是个爱尔兰移民,身无分文的他只身来到美国,通过玩一手好牌和喝酒的海量赢得了一片红色的土地,几经创业把其发展成一个收入颇丰的种植园。思嘉的母亲出身于海滨城市萨凡纳的名门望族,因情场失意赌气嫁给了比她大将近二十岁的郝嘉乐。作为他们的大女儿,思嘉既遗传了父亲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又自小受到母亲良好的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反骨。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通过郝思嘉的所作所为,我觉得她是一个把每一个明天当作新的起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智者。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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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北京朝阳区八十中学管庄分校初一:程丽霏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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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我不知道人活着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却看到布满雾霾的天空悄然撒下几把雪花。这发生在我所存在城市的第一次,天冷极了,似乎两极的大冰块正在慢慢的逼近,与之对应的,我们大家的生命也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毫无知觉的。我倒是极愿意把自己置于高处的,所以我一有机会就登上高楼,我不能飞,否则连我自己都不能肯定什么样的高度才叫高。但我明白,我自己想要的高度,那是藏匿于内心难以言表的东西。所以,飘雪的天空有一种特殊的意义,望着他们,我就能诠释异样的人生。片片的雪花就是我的眼睛,有的落在繁华都市,若是在夜里,我便能看到那昏黄的路灯下热闹的马路,那川流不息的车辆散发的亮光汇成的河流,那灯红酒绿的不夜城里纸醉金迷的生活,那响着高雅音乐的休闲场所的惬意,那亮着万家灯火的高楼里的温馨,我想这个时候我也该化了,我该融于这物欲横流的地方,谁又不想在这样的氛围里得到沐浴?而有的雪花呢,则落在偏僻的乡野小村。若是在白天,太阳不强烈还好,我能看见那长长的一串串的脚印,如果光线强烈,我还是能看见串串脚印,只是早已泥泞不堪。村里的父老乡亲这个时候是足不出户的,一个个蜷缩在厚重泛黄褶皱的窝窝里,只有些许孩童不知滋味的在我眼睛里摔来摔去,这是他们一年能欣赏到最明亮的风景,他们粗劣缺乏油水的脸上拼凑出丰富多彩的表情,一群注定面土背天的孩子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快乐与幸福?富者审视着我的眼睛,享受地说,真是一场瑞雪,我该去山上看层林尽染的,对了要带上妻子和孩子们,他们早就讨厌了都市的喧嚣了,上次还吵着要在下雪的时候泡温泉,还有拍好多有趣漂亮的照片,吃暖哄哄的美食……乞丐也能感受到美妙,他们捧着我的眼睛,幻想着这一定是坨坨的黄金,又或者是热腾腾,香喷喷的烤鸡什么的,当然还有可能是妈妈的吻,爸爸的爱什么的,反正不会兴趣盎然吟诗一首。当然最有可能,是哆嗦着躯体,奇怪的看到了卖荤菜的小女孩,再然后妈妈打开门,张开怀抱,迎接他们进入光的世界……但大多数,我是不想和雪有任何牵连的,虽然我对她情有独终。芸芸众生,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看到上帝倒下一杯水,然后各自东西南北流,我们各自的人生发生着不可预知的变数,就像飘一样,在我看来飘就是人生,人生就是飘,飘飘荡荡的人生啊,你永远看不穿,他充斥着太多东西,你知道的,你不能知道的,你理解的,你不能理解的。若给我一支画笔,我必作出风的痕迹,来诠释你我的人生。而我之所以不想是雪,只是因为不想化得太快,只愿做一个饱满的蒲公英,风起的时候,肆意飘起,落地的时候,率性扎根,接着书写更加朴实华丽的人生篇章,在下一阵风吹起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沉甸甸的梦,将梦带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愿你我的人生不再孤孤单单,而是意义非凡。谨以此献给仍然怀揣梦想,踽踽而行的伙伴们,千万不要因为坑爹的人生而放弃梦想,如果你不知道人活着的根本意义,那么,我告诉你,梦想就是你全部的人生,他本身就是意义。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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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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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雪花飘呀飘背景:日已深冬,初三学生正面对着一项重大挑战——中考,在这节骨眼上,同学们不得不为自己的未来付出努力,日以继夜地拼搏,他们有目标,也有自信,他们相信自己会像这麦苗一样,在经过风雪后,坚强起来,在金黄的秋天,收获丰收的果实。他停下手中的笔,顿时也消逝了笔在纸上画时发出的沙沙声,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望望四周。其实天早已变得黑暗多了,一片沉寂,那被劳苦折磨了整整一日的人们,想必早已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周围已没有一点灯光了,四周一片凄黑,只看得见周围的几棵树已成了一座黑桩。突然,一阵风袭来,拂乱了他的头发和衣襟,顿时打了一个寒颤。周围的树只看见在那里摇摆,发出沙沙地声音。他捋捋自己的衣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钻入书堆里,提起笔,在纸上很认真地写起来,在这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很静,就连笔在纸上画时发出的沙沙地声音也听得一清二楚,那盏发了热的日光灯,在他的头上发出银白色的光芒。手表的指针转动发出哒哒的声音,他全神贯注地写着,算着,本子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对钟又敲了两下,他打了个哈欠,两眼直打架,时间也足够晚了,他收拾了书桌上的书本,他站起来了,他肯定要回寝室睡觉了吧!他又弯下身子,在桌子里找到了塑料杯,接了一杯水,喝了几口,又找出本子,写了一章日记,最后又确实坚持不住了,才从书里找到了一本教科书,才从座位上站起来,把书夹在腑窝里,关好门窗和灯,走下教学楼,此时已是三更天气,伸手不见五指,穿过前操场和前排宿舍,上过一个台阶,他伸出手向前摸了摸,觉得差不多了,然后右转,他向前走了两步,一个踉跄,脚下好象有什么东西把他给拌了一下,原来是一个小坎。他把脚抬得老高,远远超过了台阶的高度,然而他轻轻地放下脚,顺利地上了这个小坎。随他又右转左拐,过了两个高台阶之后来到了一个十步台阶跟前,他也顺利地通过了,来到操场,看看,这里跟其他地方一样,一片凄黑,也只有厕所的灯还发出闪闪烁烁的光,虽然十分微弱,但是,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也就显得格外明亮了。这便成了他的指路灯,他知道,那灯光的旁边便是他们的寝室,他慎重地上过最后一个十级台阶,走到那灯光旁边,走到寝室里,但见:昏昏默默,杳杳冥冥。数百年不见太阳光,亿万载难瞻明月影。不分南北,怎辨东西,黑烟霭霭扑人寒,冷气阴阴侵体颤。闪开双目有如盲,伸出两手不见掌。常如三十夜,却似五更时。又闻呼噜声震天响杀他来个冷不防。他摸摸墙壁,找到开关,打开电灯,只见各个同学都摆着八字,像死母猪般睡着。他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之后,脱衣解带,往铺里一躺,把灯关上,铺盖往脸上一捂,便睡着了!这一晚,他睡得很沉很沉——他太累了,他太需要休息了。“快点,快点,快要出操了。”在一阵杂乱声中,把正在熟睡的他给惊醒了。他当时心里一惊,很快就坐了起来:穿衣服,叠被子、洗漱……忙得他团团转,还没有来得及梳头就慌忙来到操场,正好广播刚刚响起,做完了操,走到教学楼,走进教室,拿出书未来得及看到一页便又上课了,便放声地读出声来。早自习过后,天色未明,他走在去饭馆的路上,当然也少不了几个同伴,他们风趣地谈论着,一个人说道:“在下雪了,do you know……”“我没有注意”“在上早自习时,都已经够大了。”“really?”“of course”……同学们边谈边笑着,显出一副副兴奋的面孔,但是他,他很快陷入了苦闷的沉思……提起雪,他有着独特的感受,因为他有着独特的经历,那是上六年级的时候,已临近期末,天下了一周的大雪,他挡不住这寒冷,病倒在家一周。课也因此与别人有了很大差距。在天刚放晴的那天,那天是星期六,他听到要补课,便坚决要求去学校。其实他的病还未大好,腿仍是有力无力,地上的积雪也有半尺过多,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他的父亲无奈,便把他送上了上学的征程。但天总不是很好,又下雪了,他浑身无力,一路摔了十余跤,他与他父亲挽手同行,他的父亲也几乎被他扯倒了几次,天上的雪花越发下得密了,好象要吞没这情真意切的父子。最后到了学校,他的父亲笑笑,显得很轻松,但也很犹豫,他为他的儿子祝福,也为他的儿子担心,但最终还得离开儿子回家去了。他的父亲告诉他:这雪犹如一个困难,要战胜它,就得有坚强的毅力,团结一心,这不,都过来了。他对他父亲的话语仔细品味了一番,觉得是那样地意味深长,父亲对他的爱是那么情真意切,便打那以后,他就开始对雪产生了独特的感受。他的家乡在一个遥远的小山村,那是高出这里1000多米,家庭的遥远决定了他成为学校寝室的一员,每周只回一次家,但每次都有人对他说:这周又下雪了,而且很大,他的心痒痒的,希望自己能够亲眼看看这雪,他日也在思,夜也在盼。他很快吃完早餐,看样子早已有点迫不及急待了。天色已经大亮,他跨出饭馆的门,眼前一片明亮,看周围的一切也不再模糊。看看这雪,早下得密了,真是美妙之至,正合了古人一首词道:凛凛严凝雾气昏,空中祥端降纷纷,须叟四野难分路,顷刻千山不见痕。银世界,玉乾坤,望中隐隐接昆仑,若还不到三更后,仿佛填平玉帝门。大雪纷飞,满天皆白,扯絮捋绵,裁几片大如栲栳,那雪花在空中时而急驰,时而轻飘,时而仰视大地,轻轻的,最后轻吻大地。他踏着娇健的步伐,来到一片空地上,在身后留下了两排深深地脚印,那雪花也争着,抢着往这雪坑里钻。他望着雪花出神,那一片片雪花时不时地落在他的脸上。他伸出自己的手掌,让雪花在自己的手上,最后又慢慢地融化,也觉得有那么的一丝凉意,他想,他想化作一片雪花,在这空中飞舞——自由自在的飞舞。可是现在,他的心情沉重,犹如千斤重的石头压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点会飘起来的感觉,哪怕是十二级台风。他站在雪地里,看上去还真像一尊塑在雪地里面雕像,嘉陵江水在天边发出耀眼的白光,火车仰天长啸,气喘嘘嘘地从天边驶来,他的脸上已经冻得通红,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正在检查自己,检查自己的一切,显得那样的严肃,犹如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少了那种青春花季的天真浪漫。自从他从上初中以来,跨进这学校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从初三同学的口中接触到了一个名词,那些初三同学被它缠得神魂颠倒,朝也是思,暮也在想,每天总是十分晚了才停止自己的学习,但就是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它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就在这不经意间,自己也步入了初三的门槛。他这才真正意识到这个名词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考入一个好的中学,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以后将会有幸福生活,跳出那偏僻的山旮旯。对于他来说,这……这也是他唯一可走的路。家庭的条件决定他这也是他唯一的机会。他的空话并不富裕,并不像别家那样有钱——可以买到一个好的学校,一分多少钱,还要交压金,但他的家根本就没有那么多资本的,他的学费有时都还东凑西借。他深深地知道:穷人家的孩子要出人头地,只有靠自己争取,想来天是多么不会啊!自己的初一、初二每天鬼混。一下自习便回宿舍睡觉,根本没有在教室学习一次过,虽然他得到了欢乐,但这也让他付出的太多了,这让他的心十分痛苦。但是一个转身,谁又叫自己不好好学呢?都已经过去了,现在他还在努力的学习,学习的成果他自己也比较的满意,他只希望,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是笑着走出大门的,手里拿着一份通知书,是广元中学的录取通知书,他希望,在那金黄人秋天,能进入自己心中的神圣领地,自己最憧憬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他欢乐过,他流泪过,他果断过,但他也徘徊过,他犹如一辆在路途中行驶的小车。来到一个三岔路口,他停下了车,他开始犹豫不决:在他的面前,一条通向自己的“家”,那里有温暖,有理想,但是路途艰辛。一条通向“外爷家”他不知道那路途怎样。另一条,是生路,还是绝路,他根本都不知道。在这种种徘徊之间,他选择了第一条,因为只有这条路才属于他真正的归宿,虽然这路崎岖不平,充满坎坷,一路有风也有雨,那艰辛的生活可能使他疲惫不堪,形容憔悴……“只要能考上广中,我愿意牺牲一切。”是啊!他最近瘦了很多,他觉得初三的生活多么苦,那七门学科犹如七座大山压在他身上;一叠练习本,一叠练习册,一叠卷子,一叠作业本,一叠报纸,一本本书,放在桌上成了一座珠峰,要你整天练啊!写呀!背呀!——手写肿了,口也生疮了,气也喘不过来,但这又有何奈何呢?自从进入初三,他放弃了一切,,离开了他心爱的篮球,他心爱的电视,还有那跟他很要好的朋友。他甚至离开了家庭的温暖,离开了他的嗜好,整天只顾专研着七门学科,想法来征服这珠峰似的大山。他想,虽然自己曾经想进入前峰的希望毅然破灭。他知道想想破灭的摧心之痛,他也知道他连梦中都想在足尖上创造辉煌,初三生活固然很苦,充满坎坷,但在这关键时期,他不能因此自我封锁与消沉。自己是有机会的,自己的生活会很美好。但他也完全明白:这一切的一切全取决于他的努力,面对着自己的命运,自己的梦想,他在心中起誓,我将用百倍于今的努力汲取知识,没有怨言,没有泪水,我将用我的青春去丰富自己的一生,时间最终会对这一切作出公正的评价。“我要考上广中”他不仅叫出声来,望望周围,那雪越发下得紧了,只见那竹屋茅茨,也争些儿被他压倒,他,也成了一尊雪塑的雕像。他拍拍自己身上的雪,来到一块麦地,扒开雪,雪已足够深了,但是那麦苗,青绿依旧。他置身于这雪野之中,他希望,他希望能与这麦苗一起,被这雪覆盖,越厚越好。让自己与这雪融为一体,与他们一起装点这美好的江山。那天晚上,他睡得挺熟,他做了一个梦:太阳出来了,空中少飘舞的雪花,那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那青翠的麦苗,仿佛更强壮了些,在微风中摇摆着脑袋。一阵微风吹过,四周变成一片金黄,掀起一层层金黄色的麦浪。他放野四周,他的心情舒畅,他卸掉了身上的担子,他摆脱了那千斤重的石头的压抑,现在他不用十二级台风,自己早就变成了一片雪花,在空中轻悠悠地,慢慢地飘舞着。他飘呀,飘呀,飘遍大江南北,飘遍这五湖四海,让所有的人们都来看看,他是一片多么美丽的雪花,他飘得多么优雅。本站用户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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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飘雪·第一卷。她是天庭中无拘无束的雪精灵,西王母最疼爱的小女儿。每到冬天,这淘气的精灵就会降落人间,将幸福的雪花洒向人间。他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儿,一把吉他是他全部的财富。又是一个冬天,雪精灵依旧带着深深的祝福降临在这大地上。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她的一颦一笑都令他难忘,他绝望了。望着这纯白如玉的花朵他倏忽间跪下,拿起他最最心爱的吉他,仰起他那无法底下的头,大声地弹唱。一曲终了,他靠着吉他流下他男子汉的眼泪,他恨老天为什么如此不公,世上没有一个会关心他会在乎他,他倒抽一口气,埋在心中的火山刹那爆发:“你听得见吗?!”这句话用尽了他的力气,他躺在被雪覆盖的白色毯子上,大喘着,一阵寒风吹过,发丝顿时渲染在玉砌世界。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也需要倾诉,他的泪融化了身后的雪,只剩下几个黑黑的洞儿。她按捺不住好奇心,每次来到人间都不得好好玩上一通,这会儿西王母不在,雪精灵可算能疯玩上几天了。降落人间的雪精灵是静静的一身白衣,微微卷曲的头发,深深的两个酒窝摄人心魂。踏着着雪花,能弹出一首曲子。缘分不是什么,而是最甜蜜最苦涩的相遇。粉红的靴子,白色的短裙,踏过他身边。他的心微微一颤,顿时起身,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雪精灵也感到了异常,太阳穴在微微作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促使他们相遇。雪精灵回过头来,看见一个男孩拿着吉他坐在冰冷的雪地上。若是在以前,雪根本不会去理会,不知为何,她轻轻地走过去:“地上多凉啊,快起来啊。”莞尔浅笑,墨黑色的眸子澄着秋水。他赶快站起身来,恭谦一笑,拿起吉他。雪精灵拍拍他的衣服,边说边笑道:“你看,身上粘了这么多雪。”他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我叫风,你叫什么名字?”雪精灵暗暗思忖:“我叫雪。”风浅浅一笑,直视着雪地黑眸子,雪也清浅一笑。飘雪·第二卷。自从那次相遇后,风和雪成了朋友。深冬的雪也开始缓缓落下。“雪,你很喜欢雪花?”风问道。“当然啰,它们天真纯洁,不带一点杂质。”雪继续看着那飘落的雪花,倚着风的肩膀说。“像小孩子一样。”风说道。雪转眸望着风忧郁的眼睛:“怎么了?像小孩子不好吗?”说完雪随手抓起一个雪团儿,朝风扔过去,嘟起小嘴:“来追我呀。”风眯眼点头一笑,偷偷抓起一个松散的雪团:“你呀…”雪歪头看着风,“你是找打!”说完风将手中的雪花撒开,扔到了雪的头上。风捂着嘴笑着说:“你呀,活像一白毛女!”雪羽睫微闪:“我是白毛女,那你是什么?”“我呀…我是杨白老!”“你…找打!”雪和风躺在雪地上嬉闹着。飘雪·第三卷。“怎么,风,你不爱我了吗?”雪拽着风的胳膊,眼泪划过面颊。“不是,雪,我不是不爱你,是因为我太穷了,我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我没办法和你生活。”风望着雪湿湿的眼睛。“我不在乎!我不在乎你穷,你没有文化,我要的是你,仅仅一个你!”雪大声喊着。“我已经决定了,雪,你不要缠着我了。”风淡淡地说道。“不,我不!”雪像个倔气的孩子。“好吧,我说实话,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风松开雪的胳膊,拍拍肩上的雪花。雪在一刻爆发了,她抿抿苍唇,拭去了眼泪:“好,我知道。我会离开的,我不缠你了!” 说罢便匆匆离去,只剩下雪踏过的一路脚印。风望着雪离去的背影,紧紧咬着嘴唇,他觉得一个谎言会使雪好受些。风背转过身,两个人仅仅是几米的距离,却仿佛如此遥远。飘雪·第四卷。初春的雪是个句号,因为雪不会再下了。西王母从东海边回来,风和雪的爱情也无法继续了。虽然风和雪已经分手,但雪不甘心,她相信人间的至真至爱,她看见过多少恋人在飘雪下相恋。可是没有机会了,西王母已经知道她下凡的事,并恋上了一个叫“风”的男孩。这是最后一场雪,已经入夜,午夜时分西王母就要来接她了。雪精灵走在空旷的街口,不知不觉来到了风的家。风已经入睡了,只是还开着窗户。雪走进风的卧室,风睡得正熟呢。雪望着窗外,窗口向着风和雪初识的地方。幽静的小窗下搁着一本小册子,雪忍不住翻开了这本小册子。上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雪,其实我爱你。”雪的心口微微作痛,翻开了第二页,可内容依然是:“雪,其实我爱你”雪把本子翻了个遍,每一页都写着这句话。雪屏住呼吸,而泪水却依旧流下,滴落在这个小册子上,湿了封面。热泪不能被眼眶阻挡,划过面颊,滴落在雪的手掌心,白气腾腾生起。雪紧紧握着手心的泪水,慢慢蜷缩到墙角。这时突然狂风大作,雪知道是西王母接她来了,雪精灵拭去眼泪,静静地望着风的面庞,会心一笑。其实西王母并不是什么凶神恶煞,只是一位法力无边的妇人。“雪儿,该回去了。”西王母说道。“好,我回去。”雪淡淡说道。雪跃到西王母身边,打算与西王母离去:“母后,我们走吧。”西王母摇了摇头:“不行,这个凡人必须杀掉,他知道了我们,知道了仙界。”雪惊讶地望着西王母:“不要啊母后,求您开开恩吧。”西王母依旧摇头:“雪儿,不要再替他求情了。他们都是无情无义的种儿。”说完便是一道红光闪烁,雪望着风,大声哭喊。“母后,我不回去,我不回去,说什么我也不回去了!”雪坚定地望着王母。王母看着自己的女儿:“你太令我失望了,你是救不了他了,好自为之吧。”说完便驾着彩云离去了。飘雪·第五卷。雪精灵静静地走到风的面前,伸出手掌,放在风的额头上。一股力量刺得雪心口微微作痛,雪咬咬牙,一道红光贯穿了风,风渐渐恢复了心跳,脉搏也平稳了。雪把手放下,她再也支撑不住了,倒在冰冷的地板上。雪拿起钢笔,在本子的扉页写下一行字:风,我也爱你。我要去另一个地方过另一种生活了,忘了我吧。祝你幸福。雪望着风安详的面庞,她把自己所有的生命力给予了风,雪淡淡一笑。雪一宿守在风的身边,太阳初升,寒冷的冬季过去了。雪的身体开始慢慢融化,雪回想起了自己和风的点点滴滴。雪感到自己就要消失了,她竭尽全力望着风,轻轻吟了句:“祝你幸福。”瞬间,雪消失了,只剩下一滩雪水,雪水上放着一个白的小袋子。风缓缓睁开眼睛,他做了个奇怪的梦。风看到了身边的小本,发现了雪给他的话,心仿佛停了心跳,只有泪水在心中滴滴。他打开雪留给他的袋子,雪花骤然飞了出来,在屋子里打着旋儿,像冬天的精灵。风不禁说道:“飘雪···”春天来了,万物复苏,雪化了,这个寒冷的冬季,有你陪就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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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香篇一:鲜花飘香的日子又到了怀念的季节,一个满街鲜花飘香的日子。看到一位位毕业同学手捧一束束鲜花返校看望老师,我也抑制不住地想起了你,张老师。你们要记住,我是一个严肃的老师这是你,我的小学最后一任班主任张老师在开学第一天对我们说的话。你高高的个子,严肃的面部表情,让我天真地相信了你的宣言。然而你第一次讲课,就把我逗笑了。我感觉到严肃的面部表情并不是你特有的符号,而博学风趣应该是你的另一副面孔;你讲课,常常把课本中没有的知识一并讲出来,直到把课文分析到我可以背过,三年的短暂学习时光是充满了学习的乐趣的。有一次,你在讲了一节课的对联,让同学们说说自己听说过的对联,并出了一道对联考问: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我一看,蒲叶加桃叶等于葡萄叶,有什么可以对呢?在我绞尽脑汁的时候,已经有同学对出来了: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我真佩服她的智力,更盼着自己也能如她一样。而后你又出了一道上联:烟锁池塘柳,让我们自己联下联。我紧锁眉头,苦苦思索,但无奈江郎才尽,胡乱翻了翻课本,我看到了毛泽东的《卜算子.咏梅》,我突发奇想:烟锁池塘柳是说烟雾笼罩了池边的柳,那雪没山崖梅不就是大雪淹没了山崖的梅花了吗?这应该可以组成一对吧?想到这里,我便举起了手,看到你赞许的目光和听到同学们的掌声,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受到了夸奖得我,文思如泉涌,不禁又想到了另一句雾绕池边树。一节课结束,我还是意兴未尽。张老师,你总是以这样的方式,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开拓我们的思维,丰富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快乐中汲取养分,在游戏中寻找答案。你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给了我们三年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在这个鲜花飘香的日子,让我再一次想你,张老师。篇二:静静的,栀子飘香本来,这是清新的五月。栀子花逸出幽幽的清香这是个云淡风轻的下午。一场泣泪成渊的国殇拉开沉重的序幕。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天地瓦解了一般,无数的房屋倒塌,无数的灵魂飘逝他们皆因地震无疾而终了。顿时,中华大地举国哀哉。但这儿,演绎着不乏人世抛离世俗的大爱你瞧,当人们扒开废墟时,顿然惊愕。一位老师跪扑在地,双手死死护住他的两个学生。学生全部生还,然而这位老师早已气绝身亡!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位特别的父亲却以死回报了对儿子们的亲情!不敢不说,这位父亲的确尽到了责任!责任,就在父亲搂住儿子的一刹那,这责任就是付出宝贵的生命!这位父亲----张米亚,他多才多艺,最爱唱歌,谁也没想到今日的灾难,成了他对这个眷恋的世界的永别,成了他最动人的绝唱!这位作为父亲的老师,为儿子打开了生命的希望之门,推出了学生,而生的大门却为他永久地关上了就这样,张米亚不仅尽了师生之谊,更尽了父子之义,就这样,他满足且欣慰地合上了能容下整个世界的眼睛,就这样,他走完了短暂却绚丽璀璨的一生!这,是父子之爱,这,是师生之情,这,是人间大爱爱,存在于家人与家人之间,存在于朋友与朋友之间,甚至存在于冤家与冤家之间。难以想象,没有爱的光芒照耀的生活是如何的冷酷!一场国殇,并不会摧毁人们纯净、无瑕且充满爱的心灵!多难兴邦,这场国殇是上帝赐予人一次心灵的洗礼,会让我们更加懂得感受爱,创造爱,珍惜爱,所以,悲哀之余,还有庆幸!栀子花依然静静地开,那零落的花瓣飘落于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花开花落,一片花瓣的落地,意味着更多花瓣的绽放。它们生生不息,交替轮回花瓣散尽了,唯有香如故。此时,我又嗅到栀子花香,第一次发觉,栀子花香如此淡雅飘逸,让人心灵激荡篇三:棕叶飘香的日子又是棕叶飘香的日子,在遥远的家乡,我的父母想必已经包好了过节的棕子,和侄儿侄女一起细细的品味着这一年一次的聚会了.儿时的记忆里中,最开心的莫过于过节了.因为有了遥远的屈原,每年的这一天,我的家乡都会有一个盛大的赛事.赛龙舟。儿时,最爱的就是和母亲一起,包棕子,听母亲讲那来自远古的故事。即使年年如此,依然乐此不疲。尖尖的棕叶像征了屈原不屈的性格,有棱有角的生命。现在棕子的种类越来越多了,我儿时中的记忆里,每次母亲在糯米裹就的棕子里都会加上一颗红枣,告诉我那是屈原的一颗爱国心,人是不可以没有心的,小小的我不明白,爱国到底是什么,但是当年小小的我,却记住了,做人不可以没有心。直至今日,母亲的话言犹在耳。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朴实的母亲没有给我富足的金钱,却给了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做一个好人,有心的好人。我的家乡在一个叫桥头河的小镇里,朴实的山里人,在端午节这天,都会放下手中的农活,聚在一起,那一天是全镇人最兴奋的日子,分成不同的几个组,演绎着亘古不变的龙舟乐曲。同样的,我们这些小孩子也不闲着,有了自己追棒的队伍,拼命的为他们加油,为他们呐喊。一点不亚于今天的球迷们。小小的我们,不会明白,赛龙舟寓意着什么,也不明白大人们的较量是为了什么,荣誉距离我们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数字。只知道在那样的日子里,大人们是不会管我们的,除了能看到平日见不到的龙船外,还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东西。因为在赛事结束后,都会有一次会餐,我记得那时我最爱的是,家里人做的扣肉。在外的日子,也进出过不同的酒楼,但是却找不到家乡的味道。在外日子,遗忘的东西很多,但在这样的日子里,却又不经意忆起了我远方的亲人。篇四:淡淡的日子也飘香在平淡的日子里,细细品味,也有花一般的清香,看似普通,实则韵味无穷......走过小学,走过初一,经历了令人刻骨铭心的大事,也走过了一些平淡清欢的日子。他们默默的作着大事的陪衬,但如果你细细的品尝,你会发现,淡淡的日子也飘香.我的小学是一个古朴的小学校,校园不大,却透着盎然的生机.校园里,有长青的松柏,有一大片一大片抓在楼上的爬山虎,也有满树琼瑶的玉兰.也许学校不大,也许是这些植物的缘故,尤其是放学后,空荡荡的校园,万籁俱寂,只是偶尔有几声鸟鸣.这时的校园是多么美啊!闲来无事,我放学喜欢在学校读书.坐在清凉光滑的石凳上,坐在一大片植物的芳香中,坐在夕阳西下的余辉里。春天,玉兰盛放,婉丽白净;夏天,树荫浓郁,青翠盎然;秋天,漫地金黄,风高气爽。一年四季,平淡的时刻我总在这里度过,感受着平淡中的书卷香,花草香......多么平淡的日子,多么醉人的幽香!步入初中,自然也就换了校园。中心花园里,小叶的蔷薇,鲜红的月季、和夹竹桃,这里依然花团锦凑,一片繁忙。迎风走过,总是阵阵清香飘过。读书的地方也不一样了,校园里有一座三层的图书馆,足以让我一饱眼福,留恋往返。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夏日的傍晚,我乘上选修课的间隙,选了几本书,走到中心花园时,我习惯性的坐了下来,就读了起来。阅读总能给人以享受,尤其在这样的环境中:清香,清凉,惬意。我沉浸到书的世界了,竟忘了时间,忘了选修课。当周围一片喧闹,同学们都下了选修课,从教室里鱼贯而出,才惊醒了我。我只得揣了书在怀里,又匆匆忙忙回家去了。人生何尝不是一本书呢?从平淡的日子里亦能读出飘香的人,才有一个真正美好的人生。我在校园里度过的平淡的日子里,虽总是被书和植物包围,但我却在其中品到了生活的美好。这是书卷香,玉兰的香,中心花园植物的幽香.....,时间不可重来,但若你品到了这淡淡的日子里飘香,你必无怨无悔!篇五:淡淡的日子也飘香当红日升起洒下晨曦,当夕阳西下留下余晖。在花开花败,潮起潮落的轮回里,淡淡的日子也一天天过去。看过了一些人与事,错过了一些是与非,现在写作文的我又一次想起你。当同学把你送给我,我是多么的高兴。你是一只软软的、小小的仓鼠:你用那如黑宝石灵动的眸子,被覆盖黑白色软毛的身子,敏锐隐匿在茸毛的小耳,让我十分喜爱。只是不敢去碰你,怕你看到陌生的我警惕起身张口咬我或逃窜,只能把你放在阳台种满月季花的纸壳笼子里。静静地观察,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一轮喂食后,发现你也不怎么吃,我又些失望。终于你支起身子抱起了一个,伸出你洁白的大牙嘎吱嘎吱的咬起来,我又继续拿了咖啡玉米给你,你又很快吃完了,看着你可爱的样子我也想吃了,几颗入嘴,就停不住了:咖啡的清香弥漫,似乎你与我周围也包裹着甜蜜的芳香。之后,过了几天,一次考试不好,被爸妈训了,心里不好受,便到阳台上找你说话。你就坐在纸壳笼子里用那黑亮的眼睛看我,我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会,最终我败下阵来。我把我的不愉快一股脑的告诉你,你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像是我永远的忠实的听众。我心情也放松了许多。突然大胆去触碰你,然后抬手理了你细腻的绒毛,很滑很软。把你轻轻的提起来放在我的手心里,你的小爪子在我手心中乱走,让我痒痒得不禁发笑,愉快的心情弥漫了全个心底。芬芳馥郁的的月季花更沁人心脾了。之后,我便整天找你玩耍,我感觉你像我的知己,永远理解我的心情。一天半夜,我心中突然有些不安,但还是很快睡过去了,但却发现睡醒后,你却不见了。我焦急的寻找你的身影,看向月季花有些败了,再次看到纸笼子,发现有一个小洞,和你身体的宽差不多。我明白了:你走了。我心中非常难受,不过又一想或许这小小的地方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无拘无束的生活吧!但我也很感谢你,谢谢你几天的陪伴,有你让我淡淡的日子也飘香。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