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蹄
校场上,有一少年,跟随其父亲。校场上一群威武雄壮的士卒把手中的大刀耍的十分凶狠。他看见此场景,甚是激动。他励志要做一名将军。
府邸中,少年手持兵书,看得如痴如醉。他很是勤奋,废寝忘食,只求有朝一日能亲自走上战场。年复年,日复日。他兵法大成,与父亲对持,丝毫不弱下风。甚至隐约的占着上风。但当今丞相却说他不知变通,他不服。临走之前说:“你不是我,怎会知道我不知变通。”丞相摇了摇头,表示叹息。
待他成年,他父亲带他出战攻齐,他大喜。
麦丘之下,与齐多次作战,依然没有结果。他父亲想把俘虏当场斩杀,他阻止。他待俘虏很为客气,给他们衣服粮食,从不呵斥暴打他们。他们十分感激,把此恩牢记在心。有人偷偷告诉他,城里没有粮食,撑不了多久,百姓都开始吃人。他听闻后,让父亲向城里丢食,并放走俘虏,让他们回城。俘虏回去后,宣扬他的好,被齐军关押。
不到三月,百姓斩杀守城将领,让他们进城。赵王大喜,没过几年封其父为马服君,他被人称为马服子。门徒众多,皆与他讨论军事。有人送他一匹马,此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嘶鸣如雷,四蹄大展如风驰电挚。他十分喜爱这匹,取名阴山雪。
没过多年,其父病逝,他接班。秦军攻赵,他多次主动请缨,都被蔺相如驳回,他失望。
赵王驾崩,孝王上台,令廉颇守上党。却不知这位名将犯了一个错误,他一到上党高挂免战牌,下令死守。
赵军擅攻,秦军擅守,他听闻后,苦笑:“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必败。廉将军,治军不严,好大喜功,副将皆为有勇无谋之士,他虽有一身好武艺,但却少了智谋。丞相却力保他,可笑可笑。”没过几日,他就不再感叹了,而是,身披盔甲,手持铁刃。他擦亮了宝剑,他知道,孝王必将请他出战。
果然,孝王请人令他代替廉颇守住上党。他又笑了,他知道他此次出行就再也回不来了,他看了母亲最后一眼,眼里含着泪:“娘,这恐怕是孩儿最后一次见你了,你要多保重,父亲战功累累,大王必定不会那你怎么办。”说完这句话,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家,他加快了脚步,他怕,他怕自己回头就会忍不住流泪。
他在路上再次笑了,笑声里却带着一丝哭腔。风发出呼呼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悲凉。他望着天,他不知道他何时能回来,是否能回来。
他日夜奔腾,终于来到上党,看见城里的士兵十分懒散,见到他没有想站起来的意思,他们都在想:老子活了大半辈子了,凭什么给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卖力。
他没有生气,而是让所有人集合,他治军严格,不给任何人一个面子。他治理军队四十六天,他发现这里早已没有粮食,他带头,饿着肚子,一起训练。他知道他的梦想要实现了,他与秦军大大小小的打了许多次战。秦军久未攻下。他知道,当廉颇发出免战牌时,这场战役就已经分出胜负了,这一局战争,他,必败无疑。
他决定了,他来到阴山雪的面前,为它清洗了身上的污垢,抚摸着他的头:“山雪,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你清洗身体了,我死了,一定要另寻主人。过的好好的。”阴山雪貌似听懂了他的话,长嘶一声,响彻云霄。眼里充斥着泪水。他去掉束缚它的绳子,轻轻一拍。阴山雪便奔腾了出去。
他第一次没有骑阴山雪作战,他随便的找来一只马。下令,开城门,全军出击。
他率领所有将士与秦军一战。他率先冲了出击,叫喊声如轰雷一般,他七次杀入又杀出,转眼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他不顾鲜血贱在他那白皙俊朗的脸庞上,银白色的盔甲被鲜血染的额外狰狞。他的将士们看见他如此拼命,都发了疯一样的拼命的砍杀着眼前的敌人。敌军的将领手持长枪,向他冲了过来。他毫不避让,也驾着马向他冲去。手中的双枪不停的挥舞,没有人能阻止他前进。两人各挥舞着长枪,猛烈的攻击。敌方将领,越战越猛,大笑了起来:“爽快,好久没有那么爽快了。如果不是我们各自为主,不然我白起定与你做兄弟。”
他淡然一笑:“可惜,没有如果。看招。”他猛的一刺,白起一个侧身,躲了过去,轻轻一挑。他的枪便掉了。就在此时,秦军搭好弓箭,射了过来,一阵箭雨,他中了三箭,每一箭都是致命伤。他摔下马,气息微弱。他听到白起吼着:“谁让你们射的箭?”他好不甘心,如果他早点这么做,如果大王让他出战,如果…但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他貌似看见一个少年在校场上羡慕着父亲,他貌似看见儿时的同伴。他貌似看见母亲的笑容,他貌似看见父亲在对他微微招手,露出和蔼的笑容。“爹,我来了。”他笑着,闭上了眼。这场战役,赵国输了,秦国险胜。
沙场上,白起命令士兵寻找他的尸体。日暮之时,才发现,当两个士兵脱下他的盔甲时,一匹白马冲了出来,撞飞他们。马首蹭着他的脸,发现他没了气息,哀鸣一声。流出了泪,倒在他的面前。这匹马就是阴山雪,白起不忍,命令人,将他与白马厚葬。白起去下铁蹄,发现上面刻着两字——赵括。
战后,白起见秦昭王,论赵括。白起说,的是秦王。秦王笑而不答。三年后,秦昭王五十年,昭王杀白起。我以五十万之众围赵括二十万之军,伤亡过半,才全歼此军,是我用兵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腹中无食,以人充饥而斗志不懈,这是赵括的本领。长平之战,秦军精锐损失过半,优秀将领死伤无数,实际是秦军未胜,赵军未败。唯一的不同是,赵括死了,我还活着。秦昭王说,长平巨战,秦失六十万,赵失七十万,秦可谓小胜。而赵括死,武安君存,可谓大胜。事后,范雎谓秦昭王,长平巨战,大胜
他赢了,他为赵国换来了20年和平,他让秦国被其他诸侯国疼打,他让秦国受到不小的创伤。他为邯郸之战胜利奠定了基础。但他却也被落了个纸上谈兵的骂名。
高三:深拥是伤丶
一次有趣的旅行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醒来了,和爸爸来到《南之旅》旅行社的门口,上了旅行车,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清远。
第一个项目当然是乘船游江啦!这次也是我第一次坐船,不只会不会吐吐呢?刚刚上船的时候,我在船上觉得摇摇晃晃的,真想吐。但后来慢慢地习惯了,不想吐了。我欣赏着船外美丽的景色,品尝着美味的渔家小菜,再加上迎面吹来的清风,显得舒服极了。
吃完午饭,休息片刻后,第二个项目就是那个使我极度紧张的漂流啦!这时,我和爸爸乘车上了一座大水山,穿上救生衣,再拿了两个船浆,便上了用来漂流的橡皮船。只见工作员叔叔一推,我们的橡皮船便顺着水流快速地漂下落差去了。这个落差虽然很小,但我还是害怕得闭上了眼睛,四周的水向我扑来,冻得我毫不犹豫地叫了几声:”救命呀!好冷啊!”爸爸听了,故意挖苦我说:”嗨!看你,这么大了,连漂流也怕,小心掉下水呢!看你游泳也不会!!”我听了十分惭愧,心想:不如当初学好游泳,那么现在就不用怕掉下水去了。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骄傲地说:”看我,一个游泳高手,怕什么掉下水?”正说着,我们已经漂下了一个落差。我松了一口气。但爸爸说:”后面还有比这个更大的落差呢!”不一会儿,第二个落差便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是一个6米的大落差,顿时,我的心快要跳出来啦!爸爸说:”快!抓住船边的绳子!”我吓了一跳,连忙抓住绳子,快要到落差的时候,我发现爸爸没有抓住绳子,着急地说:”爸爸,你怎么不抓绳子?”爸爸笑着说:”怕什么?我决不会掉进水里的!”刚刚说完,我们的船便划下了落差。我吓得大喊”救命”。当划下落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爸爸不见了,连忙着往水里急地找。原来我们的船在落差里的时候,爸爸一不小心打了个跟斗,掉到水里去了。爸爸上了橡皮船,我便笑得合不上嘴巴。说:”爸爸,好一个游泳高手,喂!怎么会掉下水呢?哈哈哈!”爸爸听了不服输地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已!”我看他是在抵赖呢!不知怎么的,我越来越喜欢漂流,漂完的时候,我还问爸爸可不可以再来一次呢!
这次旅行使我终身难忘!特别是爸爸这次出了洋相,我一定会告诉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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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小白龙在白雪皑皑的冬季一条一条淘气的小白龙挣脱妈妈温暖的怀抱从高高的烟筒里窜出来扭扭脖子扭扭腿慢慢悠悠飞向蓝蓝的天空去抚摸太阳红红的脸蛋去和月亮玩耍去陪星星聊天但他和云彩最好它们一个是大海儿子一个是森林的儿子它们是兄弟没有谁的亲密能比过它们夏天云变成雨回家乡玩耍冬天小白龙躲在妈妈的怀里燃烧自己去温暖世界它们都有一个使命那就是让人间充满美好飞翔吧小白龙我们知道了你真正的努力四年级:哈尔滨市 刘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0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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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酥作文1马蹄酥说到家乡的糕点,那可真是应有尽有,不过要数出名的,还是人见人爱的马蹄酥。马蹄酥是面粉加入重油,重糖,赤豆沙和黑芝麻加工而成的,因其形如马蹄,故得名马蹄酥。可经历代改革,成现在的菊花状。马蹄酥的名字奇特,外形也很美观。菊花状的马蹄酥像一朵绽放的菊花。马蹄酥色泽褐黄,十分显眼。马蹄酥上有几条条纹,清楚地将马蹄酥平均分成数分。条纹中有一些豆沙,舔一口,甜丝丝的。一层层蜜糖装点着马蹄酥,仿佛给马蹄酥披上了一件华丽的新装,闪闪发亮。一粒粒芝麻如天女撒花洒落在马蹄酥上,又给马蹄酥增添了一份色彩。凑到马蹄酥前一闻,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让你口水直流!轻轻咬一口,哇!那蜜糖的甜,芝麻的香,豆沙的松酥,立刻渗透你的全身,让你回味无穷,吃了一块还想吃一块。马蹄酥不但外形美观,质地松酥,油润香脆,香甜味厚,嚼不粘口,而且诱人食欲。马蹄酥是燥热物品,它既是高级茶点,又是滋补佳品,更是馈赠亲友的名贵礼物。马蹄酥的糖有营养,又是妇女“坐月子”的热补品。马蹄酥真是百利而无一害!“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吃马蹄酥真遗憾。”要是没吃过马蹄酥,赶紧来品尝一下吧,它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2马蹄酥临海,山美水美人也美,食也充满文化。且不提纳入《中国名吃》的蛋清羊尾,也不说色香味俱全的糟羹,单是那风味独特的马蹄酥,就能让你深深感受到临海的食文化魅力。马蹄酥,顾名思义,样子和马蹄差不多,厚厚的,前面像被刻了两刀,上部分浅褐色,底部深褐色。咋一看,或许你会以为自己在品味“全马宴”,形似倒不如说是神似。于是,马蹄酥给你留下的第一印象便是:奇特。这小巧玲珑的小东西,肯定会使你想到圆润柔滑,想到了法式小面包……咬一下吧,“嘎嘣——”可能碎的不是它,而是你的牙。哈哈,可别怪我没提醒,他和“羊脚蹄”一样,是以坚硬的口感出名的。可这还不是他最著名的,细细品尝的你或许已经发现了,它外刚内柔的口感着实是你受到了极大的诱惑,再来一个的欲望不知不觉得萌生在你的脑海中,哈哈,现在你或许可以明白刚才排队等候的人现在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了吧,再尝一个吧!3江阴特产——马蹄酥说到糕点,那可真是应有尽有,如:纯美的黑杜酒,鲜美的长江三鲜,香甜可口的水晶葡萄……其中,我最喜欢江阴特产马蹄酥。你想知道马蹄酥是怎样得名的吗?那就听我来向你介绍吧!马蹄酥因形似马蹄,又因马鞍山所创,所以故得名“马蹄酥”。经过历素代改革,如今的马蹄酥就成了今日的菊花状。马蹄酥的大小不一。大的如盘子那般大,足够我们全家吃个饱了;小的却只有手掌一般大,小巧玲珑,让你爱不释手。马蹄酥的外表看上去很朴素,它身着一件土黄色的外衣。四周厚,中间薄,还被分成了好几份,好似一朵旺盛的菊花,煞是好看。一片片花瓣中夹杂着色泽诱人的豆沙馅。饼面上,一粒粒芝麻如天女散花般洒落在上面,又给马蹄酥增添了一份色彩。有的马蹄酥上还点缀着一条条红丝绿丝,真是“锦上添花”啊!只要你凑近一闻,一股浓郁的香味立刻扑鼻而来,是芝麻香?是豆沙香?还是油香?让人闻了垂涎三尺。用手轻轻一捏,会感觉软软的,黏黏的,好像一用力就会“粉生碎骨”似的。瓣下一小块放进嘴中尝一尝。哇!那蜜糖的甜,芝麻的香,豆沙的松酥,立刻渗透全身,让人回味无穷。马蹄酥既是高级茶点,又是滋补佳品,更是遗赠亲友的名贵礼物。马蹄酥还具有清热,化痰,清渴痹热的好处。多吃马蹄酥还能养年益寿,真是百利无一害啊!“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吃马蹄酥真遗憾”!要是没吃过马蹄酥的,赶快来尝一尝吧!4家乡特产马蹄酥我的家乡有着许多丰富的产品,有“长江三鲜”、“徐霞客黑酒”、“顾山烧饼”……你们知道它们在哪吗?告诉你吧!这是江阴市的产品,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又香又甜的马蹄酥。一个个小巧玲珑的马蹄酥就如同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菊花,马蹄酥的色泽褐黄,十分显眼!上面有几条清晰的条纹,清楚的将马蹄酥平均分成若干份,条纹上有一些豆沙,舔一口,甜丝丝的一层层蜜糖装点着马蹄酥,仿佛给它披上了一层华丽的服装,闪闪发光。一粒粒细小的芝麻撒在上面,点缀地栩栩如生,在上面还披了一层细条,五颜六色的细条嵌在表面,就像绣上了几朵小花,显得更加美丽,看了都让人直流口水!轻轻地将马蹄酥掰成两半,只见里面香喷喷的豆扑鼻而来。有的马蹄酥里面还镶嵌着五仁,这样更加地美味,豆沙吃入嘴中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马蹄酥不仅好吃好看,价值也相当地高。马蹄酥含丰富的蛋白质、糖、钙、铁及维生素,还有一种不耐热的抗菌物质—荸荠英,它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它具有抗癌降压、键脾厚肠、除热止渴的功效,当然也可以填饱肚子、当甜品吃哦!马蹄酥色美、味好、价值高,是我们江阴的产品。你们有空来江阴一定要来尝一尝我们家乡的马蹄酥呀!一定会让你回味无穷的!5家乡特产马蹄酥我的家乡有着许多丰富的产品,有“长江三鲜”、“徐霞客黑酒”、“顾山烧饼”……你们知道它们在哪吗?告诉你吧!这是江阴市的产品,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又香又甜的马蹄酥。一个个小巧玲珑的马蹄酥就如同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菊花,马蹄酥的色泽褐黄,十分显眼!上面有几条清晰的条纹,清楚的将马蹄酥平均分成若干份,条纹上有一些豆沙,舔一口,甜丝丝的一层层蜜糖装点着马蹄酥,仿佛给它披上了一层华丽的服装,闪闪发光。一粒粒细小的芝麻撒在上面,点缀地栩栩如生,在上面还披了一层细条,五颜六色的细条嵌在表面,就像绣上了几朵小花,显得更加美丽,看了都让人直流口水!轻轻地将马蹄酥掰成两半,只见里面香喷喷的豆扑鼻而来。有的马蹄酥里面还镶嵌着五仁,这样更加地美味,豆沙吃入嘴中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马蹄酥不仅好吃好看,价值也相当地高。马蹄酥含丰富的蛋白质、糖、钙、铁及维生素,还有一种不耐热的抗菌物质-荸荠英,它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它具有抗癌降压、键脾厚肠、除热止渴的功效,当然也可以填饱肚子、当甜品吃哦!马蹄酥色美、味好、价值高,是我们江阴的产品。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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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兰的告别我在乡下度假,和几位可爱的小朋友在莺歌的尖山上放风筝,初春的东风吹得太猛,系在强韧钓鱼线上的风筝突然挣断了它的束缚,往更远的西边的山头飞去,它一直往高处往远处飞,飞离了我们痴望的视线。那时已是黄昏,天边有多彩的云霞,那一只有各种色彩的蝴蝶风筝,在我们渺茫的视线里,恍愧飞进了彩霞之中。“林大哥,那只风筝会飞到哪里呢?”小朋友问我。“我不知道,你们以为它会飞到哪里?”“我想它是飞到大海里了,因为大海最远。”一位小朋友说。“不是,它一定飞到一朵最大的花里了,因为它是一只蝴蝶嘛!”另一位说。“不是不是,它会飞到太空,然后在无始无终的太空里,永不消失,永不坠落。”最后一位说。然后我们就坐在山头上想着那只风筝,直到夕阳都落到群山的怀抱,我们才踏着山路,沿着愈来愈暗的小径,回到我临时的住处。我打开起居室的灯,发现我的桌子上平放着一张从台北打来的电报,上面写着我的一位好友已经过世了,第二天早上将为他举行追思礼拜。我跌坐在宽大的座椅上出神,落地窗外已经几乎全黑了,只能模糊的看到远方迷离的山头。那一只我刚刚放着飞走的风筝,以及小朋友讨论风筝去处的言语像小灯一样,在我的心头一闪一闪,它是飞到大海里了,因为大海最远;它一定飞到最大的一朵花里了,因为它是一只蝴蝶嘛;或者它会飞到太空里,永不消失,永不坠落,于是我把电报小心的折好,放进上衣的口袋里。朋友生前是一个沉默的人,他的消失也采取了沉默的方式,他事先一点也没有消失的预象,就在夜里读着一册书,扭熄了床头的小灯,就再也不醒了。好像是胡适说过“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但他采取的是另一条路:宁默而死,不鸣而生,因为他是那样的沉默,更让我感觉到他在春天里离去的忧伤。夜里,我躺在床上读史坦贝克的小说《伊甸园东》,讨论的是旧约里的一个章节,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他背着忧伤见到了上帝,上帝对他说:“你可以辖制罪。你可以辖制,可是你不一定能辖制,因为伊甸园里,不一定全是纯美的世界。我一夜未睡。清晨天刚亮的时候,我就起身了,开车去参加朋友的告别式。春天的早晨真是美丽的,微风从很远的地方飘送过来,我踩紧油门,让汽车穿在风里发出嗖嗖的声音,两边的路灯急速的往后退去,荷锄的农人正要下田,去耕耘他们的土地。路过三峡,我远远地看见一个水池里开了一片又大又自的花,那些花笔直的从地里伸张出来,非常强烈的吸引了我。我把车子停下来,沿着种满水稻的田埂往田中的花走去,那些白花种在翠绿的稻田里,好像一则美丽的传说,让人说不出一种落寞的心情。站在那一亩花田,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花,雪白的花瓣只有一瓣,围成一个弧形,花心只是一根鹅黄色的蕊,从茎的中心伸出来。它的叶子是透明的翠绿,上面还停着一些尚未蒸发的露珠,美得触目惊心。正在出神之际,来了一位农人,他到花田中剪花,准备去赶清晨的早市。我问他那是什么花?农人说是“马蹄兰”。仔细看,它们正像是奔波在尘世里答答的马蹄,可是它不真是马蹄,也没有回音。“这花可以开多久?”我问农人。“如果不去剪它,让它开在土地上,可以开个两三星期,如果剪下来,三天就谢了。”“怎么差别那么大?”“因为它是草茎的,而且长在水里,长在水里的植物一剪枝,活的时间都是很短的,人也是一样,不得其志就活不长了。”农人和我蹲在花田谈了半天,一直到天完全亮了。我要向他买一束马蹄兰,他说:“我送给你吧!难得有人开车经过特别停下来看我的花田。”我抱着一大把马蹄兰,它刚剪下来的茎还滴着生命的水珠,可是我知道,它的生命已经大部分被剪断了。它愈是显得那么娇艳清新,我的心愈是往下沉落。朋友的告别式非常庄严隆重,到处摆满大大小小的白菊花,仍是沉默。我把一束马蹄兰轻轻放在遗照下面,就告别了出来,马蹄兰的幽静无语使我想起一段古话:“旋岗偃狱而常静,江河竞泣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而生命呢?在沉静中却慢慢的往远处走去。它有时飞得不见踪影,像一只鼓风而去的风筝,有时又默默的被裁剪,像一朵在流着生命汁液的马蹄兰。朋友,你走远了,我还能听到你的蹄声,在孤独的小径里响着。初二:鱼忧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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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铭> 铭在首都一所知名高校念大一。 数学系本就女生甚少,在泛滥的男生堆里,任何一个女生都会显得极其扎眼,铭深深地知道。 可偏偏数学系那帮女生一个个清冷的不食人间烟火,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学习,“完全无法下手嘛!”铭和好友这样抱怨。 好友则回答,“数学系里的女生都是‘天才’,别看表面冷漠,其实小算盘打的啪啪响呢!你看不到吗,都围着学生会那帮转,等着毕业找工作让人家帮忙呢...” “什么呀!我们不过是不‘从政’而已嘛...”铭撇嘴。 <白晨> 铭大二那年,白晨转到了班里。 那天白晨是以何种形象示人的呢?墨镜框住了半张白净的过分的脸,嘴唇颜色也奇淡,可以说,像是被陶瓷的白粉蒙上了一般。身材修长,也许是那身白的毫无一丝他色的长裙衬托的吧,裙摆造型浮夸的波浪遮住了细长的大腿,尽管是在夏天,宽阔的裙袖也遮住了手臂的所有部分,甚至手上还带着手套,黑色的,皮质,脚上穿着做工精细的小牛皮鞋。甚至少女的头发也是夸张的淡色,不知是染的还是带了头套。少女面颊淡漠没有一丝表情,很冷。 “我天...”铭咽了口水,看起来真好看啊。 “哇这一身衣服...够浮夸!双击666好吧!她不热吗?”同桌妹子轻声嘟囔。 “新来的同学,白晨。”班长故作严肃地介绍新同学,“掌声欢迎。” 一阵还算热烈的掌声,当然,这里有铭一份功劳。 <铭> “喂,今天新来那个妹子叫白晨是吧!” “对啊。”铭回答这毫无意义的问题,“你觉得她怎么样?” “挺好的吧...感觉还挺腼腆...” “哇!不是冰山不理人吧!” “今天中午她跟班里所有同学问好了,感觉很害羞但是还是鼓起勇气的跟大家说话,性格挺好的...” 铭回想了一下,今天中午他叫室友帮他带饭,自己在宿舍床上躺尸。 “我靠...”铭突然想起来,“我没去啊...” “哈哈哈,睡神,后悔了吧?” “我想起一个更严肃的问题。”铭转过话茬,“那呆子根本没给我带饭!他把我钱黑了!” <白晨> 进了宿舍,同寝室的几个妹子围着白晨,颇有些嘘寒问暖的味道。 “小晨你是哪里人啊?” “我..我是北方人...” “噢噢,太阳不很大,怪不得这么白!” “说起来,小晨你穿的这么严不热吗?” “这个...” 白晨便给她们讲自己少年时代的故事。 她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明明还算热络的寝室,空前安静。 白晨有些慌张,“我..我让大家不开心了吗?” “没有!怎么可能,小晨这么可爱!” “我们要保护她!”同寝室的几个妹子都颇有保护欲,立马就达成了统一战线。 看着白晨马上就要害羞到晕过去的表情,几个妹子相视而笑。 <铭> “兄弟,新来那个和别的女生一样吗?” “你喜欢她?” “就问问...” “这孩子好像特别怕身体接触...” “还穿成一开始那样?” “也不是,反正就是,全挡着。” “她有和学生会那帮混吗?” “我靠韩铭你哪儿那么多问题!我知道什么啊!” <白晨> 数学系的女生实在太少了,一个寝室几乎就是数学系一半的人。 那天,几个妹子站在门口把风,一个妹子叫白晨过来。 “诶,小晨,对面寝室那帮是一群坏人!别跟她们接触,没好事!” “......” “我说你跟小晨说这些干嘛!” “哎好好我错了不行吗...” 数学系女生太少,干脆和生物系合到了一个宿舍楼。 这样的话,理工科就有一堆妹子知道,数学系来了个中二病妹子天天穿的贼厚贼浮夸。 白晨坐在角落,听而不闻。 “小晨别伤心,她们就那样。” “姐你知道的,我已经...习惯了...” 白晨的声音也是,又轻又好听,宛如环佩相碰,又如盛了热茶的茶杯,杯沿与杯盖摩擦时发出的声响。 宿舍再次陷入了沉默。 <铭> “哥们儿,唱k去吗?” “最近怎么回事活动那么多?你也知道的,我没音乐细胞,不去。” “别呀,白晨也要去的!数学系生物系女生都去!” “......” 麦克的声音震天响,霓虹灯在每个人的面颊上闪过,变幻莫测。 唱歌废韩铭在被人强迫上台乱吼一曲后,就一直窝在包厢角落。 “那个...我坐这里可以么?” 女生的声音!韩铭条件反射地要站起来,却看见面容白净的少女局促不安的笑着摆了摆手:“不用的...朋友都去唱歌了,我没有音乐细胞,很无聊,只好和你聊聊天。” “你是...白晨?” “嗯。”白晨低头微笑。 今天的白晨,与旁人无异。依然一袭白裙,但总算露出了白净的小腿和纤细的胳膊,整个人更像瓷娃娃一般,除了头发,颜色还是有些灰白。 看白晨并没有知道自己名字的愿望,铭配合的笑笑,“你体重啊?” <白晨> “真是没有礼貌,讨厌......”白晨腹诽着男孩,以“我还有事”为理由迅速离场。 想想看,沙发垫子还没被坐热呢。 k歌结束已经近22点,白晨要离开ktv,在一个走廊转角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铭。 铭正在打电话,白晨便站在一边。 “哥们儿,今天妹子跟我搭话了,好可爱啊!” “不是...我当时是真的不知道接什么话!” “我怎么知道体重是雷区啊!” 体重...那说的是我咯... 白晨坏心大起。她走到铭背后,不出声。 铭挂掉电话,一转身就看到自己口中“好可爱的”“妹子”就站在他身后。 <铭> 自那之后,铭开始疯狂追求白晨。 午后的图书馆,运动会时的树荫,体侧时的跑道边。 可白晨那晚后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沉默着戴上长帽檐的花边帽,长裙及地,墨镜遮住笑起来就闪闪发亮的眼睛。 大四了。 白晨转学三年。她就这样安静了三年。 韩铭所有的追求都像是打在拳头上的棉花,他也快对不声不响的白晨,忍无可忍了。 终于,某天,在自习课上。 白晨正在给一个同学递资料书。 “白晨你个渣女!对我的感情什么都不回应,欲擒故纵很好玩吗?!” 班里一阵安静。 透过窗户,金黄色的阳光徐徐洒落。坐在窗边的白晨从白色稻草编织的遮阳帽里抬起头,逆着日光摘掉墨镜。 她的目光深邃似海,清清冷冷。 有那么一瞬间,铭甚至感觉,“眸中深藏星河”指的就是白晨,惊心动魄的完美,让他无法靠近。 <白晨> 下课后,白晨同寝室的女生堵住铭。 白晨来那天,对同寝室的女生讲她的少年时代。 “我小时候不懂事。”她声音轻柔缓和。 少女小时候就已经非常漂亮了,小学到初中到高中,追求者络绎不绝。 她很聪明,学习很好,而且身体修长。 初中,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 一次,一位少年向她表白,穷追不舍。 单纯的少女心动了,从帽檐宽厚的阴影下伸出了手。 风太大,掀掉少女的帽子。她苍白的面颊一见日光,大批大批红豆大小的疙瘩迅速占据她的皮肤。 少年回眸,少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 “怪物啊——!”少年惊恐地甩开少女的手,撇下她一个人跑掉了。 那句爱人口中的怪物,带来的伤害,是医院里痛不欲生的治疗永远无法比拟的。 少女永远龟缩在帽檐的阴影里,作茧自缚,不见日光。 “其实,我们每个人身体里都会有200种以上的过敏原——比较常见的是花粉,蜂蜜,牛奶,猫狗的毛。”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过敏原,因为他的过敏原也许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找不到。” “我嘛,比较特殊,”白晨平淡地笑笑,“我有白化病,并且对阳光过敏——确切的说,对紫外线过敏。” “所以,我并非天生没有爱人的能力,也不是渣女,只是无法去爱。”白晨对铭说。 “我知道你叫韩铭。”白晨对铭笑,“我知道你在关注我。” “我也在关注你。” 空气中回旋飘荡着金色的尘埃,那是太阳映照反射出的光芒。 少女带着宽大的帽子,长裙被狂风掀起,花纹精巧的遮阳伞完美的隐藏少女的倩影。 今天少女涂了唇彩。鲜红的唇更衬得面颊雪一般洁白。 “白晨——我爱你——” 被风吹散的絮语传递到白晨的耳朵里。阴影里的姑娘飘然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初二:并不重要~~!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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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鲨天色越来越暗,寒气侵袭着他的身体,在路上他看到几所高大明亮的旅馆,他知道,这是有钱人才住得起的地方,而他的口袋里的钱已经不多了,对这些旅馆没有任何奢望,只好又迈着无奈的脚步继续往前走。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比利发现了一所外观破旧的屋子,屋檐上挂着一面白色的招牌,隐约可以看见绘在招牌上的鲨鱼图,图旁写着几个字“鲨屋----比芬.科特”。“这家旅馆住宿应该不会很贵吧!”比利想着,走过去推开门,门囗设了一个小小的酒吧,几个水手正在比喝酒,在一张大桌子里,有一位中年人正在为他们倒酒,从那中年人的位置和衣着打扮上,比利断定他是这家族馆的主人----比芬.科特先生。“有空房吗?”比利尽量用清晰的语调说。老板看了比利一眼,说:“有,不过你得出比普通房高一倍的价钱,因为它是贵宾房。”比利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他非常失望,裹紧了衣服正想走,科特先生叫住了他,说:“先生,您的鱼叉告诉了我您要去猎鲨,这样吧,您就将就一下,今晚在杂物房里睡,明天正是星期五,我不收费。”“真的吗?”比利实在太高兴了,那一晚,他睡得很熟。第二天,他告别了科芬先生,坐船到了南塔开特,又从南塔开特坐了一艘名叫“拉吉尼斯号”的猎鲨船,这艘船非常大,船上没有一处是用油漆的,而是用木做的,它给人的感觉非常坚固,无论什么大风大浪,似乎都伤不了它的一分一毫。这艘船在中午出发,早上比利一早就来了,帮水手们搬运食物,出发时,几乎全船人都到了甲板,向亲人告别,比利虽然没有亲人,但也被这一种场面感染了。船离港囗越来越远,水手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家人,船就像一条大鱼,向蓝宝石似的海面滑行,比利一上来就被大副斯达克看上了,让他上他指挥的小船,斯达克是一名做事稳重,胆子又大的人,是一名服众的大副,二副是卡特,身强力壮,是出色的水手,三副是布鲁斯,他还亲成年,却有胆上捕鲨船。船上的鱼叉手并不多,才三年,因此,饮食住宿跟别的水手有差别,比利为此感到自豪。船离开港囗第五天了,轮到比利值班,当他上了甲板时,有一个人己经站在那里了,比利边跑也喊:“谁在那儿?”那人一声不吭,背着身子,静静地望着大海。比利走到他身旁,啊!他的身材真高大,站在那里,像一尊高大的铜像。比利断定他就是“拉吉尼斯号”的船长,想到这里,比利禁不住发笑,他来到这艘船那么久,却不知道船长叫什么名字,他友好地叫了一声:“船长,早上好!”船长一言不发,长长地叹了一声,就走进了船长室,这时,斯达克也上了甲板,他对比利说:“你知道吗,布雷船长的儿子被一条巨大的鲨鱼咬残废了,它是海上恶魔。布雷船长的儿子是非常厉害的鱼叉手,被鲨鱼咬残废了,你说是件容易的事吗?”比利听了大副的话,全身颤栗,心跳加速,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猎鲨还有那么多危险,过去只知道水手把一桶一桶的鲨油从船上往下运罢了。大副斯达克像有意吓唬比利似的,又对他说:“你要成为一名猎鲨人,就要有勇气去拖,去拉,如果你害怕被鲨鱼吞了的话,那么,你就赶紧回头吧!”比利尽管有些害怕,但他并没有被恐惧吓倒,相反,他对这工作更有信心了。第二天,有一艘猎鲨船靠近了“拉吉尼斯号”,那一艘船名叫“信天翁号”,两艘船的船长很要好,布雷船长向“信天翁号”的船长打听:“你们见过那条大白鲨吗?”“见过了,那时我们正在捕鲨,可是,那白色鲨鱼来了,我的那三只小船急忙往回跑,不过,鲨鱼好像比我们更快,一转眼,我的那三只小船就被它毁了,有三名水手也不知去向了!”布雷船长听了,马上命令水手:“快把船帆张起来,向“信天翁号”驶过来的方向全速前进!”“喂,布雷船长,你要到海上坟场去吗?如果这样,我们这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拉吉尼斯号”航行得很快,无疑,一场灾难也以同样的速度向他们靠近......指导老师:刘志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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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冬季的风暴躁地打落了树叶,他们打着旋儿飞进飘飘的雪中,不知被埋到哪儿去了。秀儿推开窗户,呆呆地望着这遍天飞扬的大雪。隐约中,她听见了父亲愉快的呼唤声,她立刻跳下了椅子,在脖颈上缠了条围巾就跑出去了。父亲今天打到的并不是野鸡,而是一头体长不足一米的幼鹿,它仰着脖子鸣叫着,但秀儿一定要父亲把它留下来。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鹿,它的毛皮雪白雪白的,还没有长角。父亲把小鹿翻来覆去地看一遍,说是头公的。雄性鹿的鹿角新长出来,外面有一层绒毛,松脆得很,这种角叫“鹿茸”。秀儿从小就有种怪病,要用鹿茸医治,几年都找不到鹿茸了,今天却让父亲给找到了。秀儿按住了小鹿,父亲找了根铁链子把它拴在屋门前。(二)那时一个普普通通的晚上,雪下得很大。秀儿草草地吃了饭,便去看小鹿。推开门,猛然间,她发现茫茫夜色中,雪里走来一只母鹿,因为它的毛皮同雪一色,所以很难看见它。小鹿站起来,哼叽着往那边走,企图挣开铁链,秀儿一下子明白了:这一定是小鹿的母亲。母亲轻轻地走到离小鹿几十米远的地方,水灵灵的眼睛怒视着秀儿。它不安地踏着前蹄,用嘴小心地指了指铁链子,小鹿焦急地看着它。秀儿犹豫了,她站在那儿,不摇头,也不点头。母鹿回头仰望着那高高的山崖,崖上,一头大公鹿,挺着胸脯,竖着耳朵,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母鹿和小鹿。他一身银白色,脖子上系着一条金丝带。鹿王?!秀儿猛地想起。听父亲说过,鹿王很小的时候,是母亲把他抱回家养伤,养好伤后放归山林的。它很喜欢母亲以前扎辫子用的金丝带,于是母亲就把那条金丝带给它系上了。母亲说她看见过鹿王带领者一大群灰鹿在林中穿梭。但母亲生下秀儿不久就去世了。秀儿就可惜这一点——母亲不在,鹿王压根儿不认识自己,母亲救鹿王的事儿还是父亲告诉自己的。母鹿使劲咬着铁链,却终究没有咬断。它退开一步,朝秀儿狠狠地龇了龇牙,转身消失在这飞扬的大雪中。秀儿愣在那儿,因为她明白母鹿为什么这样;其次,小鹿竟然是鹿王的孩子!(三)第二天中午,雪停了。小鹿盘腿卧在屋门前,抬头看着太阳。忽然,一头灰鹿悄悄地踏着雪靠近。小鹿站起来,想跟它走,但是有铁链拴着,挣不开。灰鹿摇了摇头,凑近小鹿的耳朵低声叫了几下,就几步跑进了森林。可当傍晚秀儿推开门时,发现小鹿不见了!父亲也冲出来,然后就骂骂咧咧的。他命令秀儿马上去把小鹿捉回来。秀儿不敢犹豫,她披了大衣就跑进了朦胧夜色里。原来,鹿王趁父亲和秀儿午睡时,亲自来救走了小鹿。秀儿跑进山林,却连小鹿的影子也没有,小鹿啊,你到底藏在哪儿?当秀儿转身准备离去时,荆棘丛中窜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小鹿!小鹿四脚撑地,怔怔地看着秀儿。那目光在一瞬间经过了惊奇、气愤、惊恐、绝望,它转过身就飞奔起来。秀儿没等它跑出几步,扑上前一把抱住了小鹿的脖子。小鹿死命地挣扎,“呦呦”地尖声叫着。母鹿不知从哪儿跑出来,喘着粗气,弓着背,迅速朝秀儿奔来,一头撞在秀儿的腰上。秀儿只觉得肋间一阵酸痛,赶紧捂住了那里。小鹿趁机跳了过去。突然,鹿王出现了,它嗅着母鹿,想让母鹿回去。母鹿不满地斜了秀儿一眼,走了。鹿王转过头来看看秀儿,目光温柔又平静,象一眼温泉,流进了秀儿的心中。秀儿感激地看了鹿王一眼,转身回去了——她终究没有带走小鹿。(四)从那以后,秀儿每天去树林,抬头仰望着山崖,鹿王神气地昂着头,站在崖头,平静地注视着秀儿。小鹿也总是在崖上蹦跳着想下去和秀儿玩耍,可是被母鹿唤住了。秀儿不懂鹿语,可她明白鹿王在对她说什么。(五)温暖的春天。这些天秀儿生病了,没有去山林里,代替她的是一群凶巴巴的偷猎者。大胡子掏出一根烟来,放进嘴里点着了,两眼闪着冷光。“老大,你说这儿有梅花鹿的,咋连只鸟儿也没有?”独眼尖声尖气地问。“笨蛋!”大胡子大骂道:“鹿这种胆小的动物怎么可能出现在林子边缘?”他们睁圆了眼睛,猫着腰,端着枪,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一个笼罩着阴气的队伍正在逼近着动物们。树上,连麻雀也不敢吱声。“嗖”的一声,灌木丛中休息的灰鹿全部惊醒,窜上了山。“快,抓住它们!”大胡子吐掉烟头,大喊着带着一群人冲上山去。灰鹿们没命地跑着,用与平时不一样的叫声呼唤着鹿王。一头老公鹿掉头向偷猎者跑来,抬起前蹄把大胡子踢倒在地,并踩住了他。大胡子贼溜溜的眼睛一转,朝天放了一枪,吓得老公鹿朝后一退,放了大胡子。大胡子还未站稳,一枪朝老公鹿开去。老公鹿眼一花,差点倒下,它艰难地回过头去,看见灰鹿群消失在山那头,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朝着夕阳长跪下去。老公鹿被带走了,鹿王也因此失去了它自己的老父亲。(六)偷猎者没有走,他们并不知足,还在山林里搭了帐篷。鹿王立在崖上,原本银白色的毛皮上披了一层月光。它默不作声,凝视着那个帐篷,眼睛里透出利箭般的光芒,仿佛要刺穿偷猎者的心脏。突然,它猛地朝一棵树撞去,一支角干脆地断落在地,鹿王低头解下金丝带,系到那只角上,默默地来到秀儿家门前,又用前蹄扒了一个土坑,在冰雪还未融尽的草丛中种下了那只角。乌鸦啼叫着,飞过山林,鹿王眼中闪过一丝可怕的火光,像一团烈焰,充满愤怒的烈焰。那并不晴朗的早晨,太阳升出地平线时,便暗示着一场血战!(七)树丛里“沙沙”作响,那开满芳香白花的树叶中,隐者一只冰冷的枪口。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一条越来越宽的红线,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半圆。“不许乱吵!”大胡子命令道,“鹿群就要出现了!它们清早一定会出来觅食的!”他猜对了。刚刚吐绿的灌木丛中,闪过一个白色的身影。“啊!白鹿!白鹿……”偷猎者们眼睛都亮了,不觉失声大叫起来。“不要吵了!”偷猎者中间,一个粗暴的声音,“这可是白鹿,很珍贵的,不知道卖出去值多少钱。”队伍一下子安静下来。那雪白的影子正是母鹿,它刚刚听到动静,机警地支起了耳朵。也许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母鹿不再踌躇,朝着山上迅速跑去。“跑了跑了!快开枪!”独眼站起来大叫。随后大胡子也追上去,朝母鹿的左后腿开了一枪。鲜血盈满了伤口,母鹿尽量抬起左后腿,用三条长有力的腿忍痛飞奔。偷猎者们没抓到,只好悻悻地朝山上走。母鹿眼见脱离了危险,后腿抽搐了一下,就趴在了地上。血溢出了伤口,滴在沙里,染红了一小片沙地。小鹿不知从那里跑来,轻轻地舔着母鹿的伤口,把伤口舔成了一道暗淡的伤疤。母鹿站起来,若无其事地把小鹿叼到背上,一路小跑,消失在山顶上。偷猎者抓不住母鹿,又想出一个鬼点子:从小鹿下手。太阳才露出一半不到,象一轮红红的新月,弯弯的。小鹿摇头晃脑地走下山来,也许是母鹿放它下山来找鹿王的吧。大胡子哪管那么多,扑上前就抓住了小鹿。小鹿晃着刚长出来的短角顶他,却被他抓住了后蹄,被拎着下山了。母鹿粗气直喘,瞪着眼睛,“哼哼”地叫着,象一头激怒了的公羊,使劲把大胡子顶在地上,用钻石般硬的蹄子连连踩他。大胡子想起了他怎么打死老公鹿的方法,于是朝天放了一枪。这倒引来了十几只灰鹿,它们使劲撕扯其它偷猎者的衣服。偷猎者们惊慌失措,胡乱开枪,打得一群灰鹿血肉模糊。母鹿的眼中映着“复仇”二字,它把小鹿拉到一边来,沙哑着嗓子大声地吼了一声,吼完叼住小鹿的颈皮,奋力把它朝山上甩去,一头灰鹿接住了它。母鹿点点头,冲进鹿群与偷猎者搏杀。鹿王担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轻轻地喊它,母鹿回过头,发现鹿王正示意它快回来。母鹿瞪了他一眼,用眼神告诉它:用不着!听我说,照顾好孩子。要是我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就一定不要让孩子受苦了!鹿王哀鸣了一声,抬头闭上了眼睛。它在向上天祈祷,母鹿能够平安回来。母鹿眼睛一头头灰鹿在搏杀中倒下,心一横,眼一闭,咬牙朝独眼的枪口扑过去。独眼的枪里装的是燃烧弹,一发子弹落在母鹿身旁的草地里,马上燃起了熊熊大火!母鹿母鹿早就知道,偷猎者们的枪里,现在只有独眼仅剩一发子弹。为了鹿群,它宁愿牺牲自己。母鹿咬紧了牙,跪在火中,任大火在自己身上燃烧。鹿王回头看看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小鹿刚刚就是被它救的。鹿王也用眼神把母鹿刚才说的话告诉了母亲,母亲平静地点了点头。鹿王的身影出现在山崖上,象一座雕像,雄伟又壮观。鹿王久久凝视着偷猎者,眺望着自己种在秀儿门前的角,顿时声嘶力竭地长鸣一声,引起深远的回声。在回声中,鹿王腾空跃起,坠落山谷……太阳升得很高了,金光万道,照射着魂归天堂的母鹿。鹿王的老母亲悲愤又谨慎地看着大胡子。大胡子手中的枪掉在了地上,母鹿救小鹿、鹿群救母鹿、母鹿救鹿王、鹿王坠崖……这一幕幕放电影似的在他的脑海里闪过。他好半天才迸出一句话来,只听他喃喃地说:“动物也有感情……”是的,并非所有的动物都是冷血的,它们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是人类永远探求不到的。(八)那天中午,偷猎者们离开了山林,永远不会再来。有些热的下午,秀儿推开家门,发现青草丛中,立着一棵灰白色的鹿角。它约有一尺长,那条系在上面的金丝带像一线波光粼粼的清溪,随风泛着金色的波浪。让秀儿感到惊奇的是——鹿角的分叉上长满了嫩嫩的叶芽,每一瓣都带着绿意……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