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零久
在我的记忆中爷爷一直是副风烛残年的模样,记得爷爷自幼就告诫过我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自由唯有拥自由之心才可无忧无虑,千万不要被其他不相关的东西给羁绊了。那是爷爷难得的义正言辞虽然我是个喜欢反抗大人的孩子,可是却不知为什么出乎意料的安安静静点头。我一直很好奇爷爷为什么会跟我说这种话照理说他应该是比较封建的那种,后来长大之后我就明白了爷爷为什么会这样。
以前爷爷也是封建的以为人就是应该找个人相守到白头,但是因为当年母亲无法接受爷爷强加在她身上的婚姻而割脉自尽了。当时我还年幼爷爷并不想把真相告诉我,我也早已习惯于身旁没有母亲叨叨的日子。但毕竟是血浓于水虽早已知道真相可是当爷爷病危前说出来的时候,我哭了。晶莹剔透的泪水一滴滴滴落,伴随最后一滴眼泪的落下,爷爷闭上了眼睛我知道爷爷要永永远远沉睡下去了。
按照爷爷的意思将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周围的亲戚指指点点的,好像在说我为什么脸上一点伤心之意都没有还亏是爷爷亲手拉扯大的呢。又有谁知道呢我心里撕裂开一个大洞,失去唯一一个亲人的那种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非不会知道的。尽管心里在滴着血可我脸上却是一脸木然,又有谁知道我并不是不悲痛而是麻木了。就像当年母亲自杀后父亲也随即而去,我一滴泪都没有流可是当不为人知的夜晚,枕头上湿了一大片一大片。
就这么想着,想着,眼角有一滴泪珠亲吻了一下我的脸庞然后缓缓的滚落。我无力的勾起唇角笑笑,伸手拭去。爷爷最后对我说的话就是,萧兮你要坚强不要哭不然爷爷看到了会心疼的,爷爷不是走了不过只是为了能更好的看你而去天堂。一个苍白无力的烂理由可我却宁愿选择去相信,但毕竟不是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女孩我怎会听不出来爷爷是在安慰我呢?手机不合时宜的震动了起来,是瑾初:“萧兮,你没事吧我听说了要坚强啊,我过来帮你收拾一下爷爷的遗物。”“不用了。”我挂断电话。
林瑾初,我们彼此坦诚相待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一个朋友。她是千金却义无反顾的去帮助我,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领悟对方的意思,这也是我们能走到今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但我是谁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萧兮呀,虽不是第一次但怎能让她看见我如此狼狈的模样。
在爷爷的房间里收拾杂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光碟,是爷爷最爱看的《隋唐英雄》。把光盘放入DVD,熟悉的歌声在银幕上响起是隋唐英雄的主题曲《真英雄》,演唱的是程咬金的扮演者张卫健。记得爷爷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咬金了,因为他活得自在有个性,重情重义的。
我小心翼翼的将光碟放进行李箱里,收拾好一些财产和几件简单的衣物,注视了爷爷的照片许久后还是咬咬牙将他放进最深处。慌慌张张的整理好东西之后,掏出手机给瑾初打了个电话。“什么!”瑾初在电话那头大惊失色,“你要去别的城市?”
是的这座城市留给我太多太多伤感和回忆。我特地将去往A市的交通工具定为绿皮火车,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想很多很多事情。踏上绿皮火车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太文艺了,拖着年代久远的行李箱打扮也是文艺范。听到火车开启时的辘辘车声我又十分矫情的哭了,惹得车上寥寥无几的乘客好奇的目光往这边投来。我赶紧拭去眼泪,爷爷说过的,不能够哭要坚强。
突然感觉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生我之人和养我18年之人,都长眠于此。
季叹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在火车站要来接朋友的他,看见风尘仆仆的我时的那个感觉。我装作假正经的问他是什么感觉,他笑嘻嘻的回答说,一见钟情呀。我从不会相信一见钟情反而还是日久生情比较靠谱,不过和季叹打打闹闹的时候我特别容易感到满意。在这座十分繁华的新城市里我交到了一位朋友,她叫何初念。
我这一生能有一位蓝颜和几位知心闺蜜也就满足了,但是现在过着十分单调的日子时我开始迷惘,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日复一日的这样蹉跎自己的大好时光?答案肯定是不,不容得我多想何初念就拉着我和季叹玩真心话大冒险。每输一次的人还要喝两杯伏加特,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用意,初念知道我对季叹有感觉。但那是爱么,我觉得应该是好感吧。
我和初念在咖啡厅里等着季叹,过了十几分钟季叹挽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他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看着那位女生:“她叫陆遥,我的女朋友。”他眼睛里的闪光和温柔让我一下子嫉妒上了那个女孩,她的确很漂亮不然怎么配得上季叹呢。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初念告诉我他们分手了,然后女孩给季叹下毒后又自杀了,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
“萧兮,你知道么那天你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杀千刀的一样。谁都看得出来,你喜欢季叹。”回到公寓之后初念把我拉到一边说,我吓了一大跳,有这么明显么?现在季叹来找我玩的时间并不多了,大大的减少,有时候来也是和陆遥出双入对的看得我眼都红了。现在我开始明白我对季叹的感觉不仅仅是好感,的确还有爱。
毕竟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张开双手来拥抱我,也经常会做我爱吃的食物,更会做我的听众一言不发的听完我滔滔不绝的八卦……
我感觉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初念惊讶的看着我,问:“萧兮啊你不是巨蟹座的么,应该很恋家呀,怎么说走就走呢?”是,我的确很恋家。但是当家一但变得面目全非我会义无反顾的,离开。都说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放手,那我现在是不是在做这件事情呢?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有在西双版纳受到热情的待遇;在拉萨看到了小时候学过的《拉萨的天空》里清澈的天空;在马尔代夫见识到了很多……我订了一张去往A市的机票,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一起过中秋节。当我来到公寓前的时候,发现初念的眼睛里都是血丝。
我问她怎么了,她声音断断续续续的说:“季叹,他,死,死了……”什么!?季叹死了?“在你走之后,他发现他喜欢的是你。他要跟陆遥分手陆遥爱他太深所以不肯,后来给他下药,然后自己自尽。”我的头想要爆炸了似的一片混乱,但“季叹死了”却在清晰地回荡着。
我回家了,回C城了。我看到瑾初的时候一下就哭了出来,她惊讶的望着我赶忙措手不及的递上纸巾,然后笨笨的安慰着我。那段日子我不肯见任何除瑾初以外的人,整体呆在被窝里什么都不做也不吃东西。因为窗帘拉着,每次醒来不是天黑了就是天亮了,瑾初望着我叹叹气,这样可不行啊。
瑾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指着平板说我们一起看快乐大本营吧,这期有李易峰诶我炒鸡喜欢他的。我只好点点头,注视着屏幕。的确李易峰笑得特别温暖我觉得特别好看,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年来我第一次对一个人有所兴趣。我开始渐渐吃东西了,就是不爱出去走动。瑾初特别高兴以为我是因为看了李易峰之后突然开窍了,的确李易峰是一束阳光不过原因不全是这个。因为我知道,还有三天是季叹的祭日也会是我的祭日,我只是在开始准备。
在台灯下我提起笔专注的写着信,可以说是遗书吧。农历初三清晨,瑾初还在熟睡中。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挑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回房间。小刀一下一下重重的割在我的手腕上,鲜红的血往下滴个不止。我的脸上因为疼特别苍白,汗水也逐渐多了起来。很多副面孔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最后拼成一个个令我终生难忘的画面,季叹的温柔爷爷在临终前看我的眼神,还有记得在幼儿园时被其他小朋友嘲笑是孤儿但硬是没有反驳的萧兮……
最后一副画面消失,小刀“哐当”一下滑落到地上。我渐渐没有了知觉,唯一的念想就是,季叹,爷爷我来找你们了……我想我回走得很轻松吧,不需要再面对喧哗的世界。我在遗书里有让瑾初帮我转告给初念的话,当然也对她说了一些平时说不出口比较矫情的话语。床柜上摆着的台灯原本是十分明亮的,现在却也一下子灭了。
我终于开始明白爷爷最初对我说过的话。我有让瑾初在我死后将我的尸体火化,然后将骨灰撒向大自然,我再也不要去面对世界的繁华喧闹,一个人静静的飘零。
-番外-
(咳咳,说是番外其实是一篇很短的遗书辣,而且没有恐怖元素)
亲爱的瑾初:
亲爱哒你不要害怕也不用担心,我去天堂见季叹和爷爷了,我一切都好。首先很不好意思的嘱咐你一件事情,我死之后把我的尸体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向大自然,我以后不要再做一个受这么多束缚的人了。还有去跟初念说,我们的友谊下辈子继续让她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啊瑾初,乖乖的找个爱你的人相守到老,不要再那么猛撞了也不要想我喔,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在天堂看着你的。
萧兮.
死前终笔
虽然只是一封很短没有什么华藻语言去装饰的信,但是林瑾初却是哭得淅沥哗啦。当然,她相信萧兮在天堂和所爱之人团聚了。
五年级:张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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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三
“怎么那么豪华啊?”我指指了前面的一大栋建筑物,吃惊地问他。“我从小就是孤儿,后来自己打拼成为了数十家公司的董事长,名字是‘荷铭甜品集团’。”铭低下头,露出了一副伤心地样子。
“什么?那是我最喜欢的甜品的品牌啊!没想到是你搞的!”
“进去吧。”铭把我推了进去。
没想到!里面更豪华!
根本就是古代皇帝所居住的地方啊!大几乎可以和圆明园媲美了啊!里面的仆人还是穿着古代装呢。
突然,铭消失了,我害怕的看着他消失的地方,:“安樱公主,请去换衣服吧。”一个长相俊美的女孩子拿着古代的一件青绿色的衣服,对我款款说到,态度很是忠诚,可是,为什么她叫我“安樱公主”呢?我的心里很是疑惑。
我拿着衣服走到了更衣室,换好以后,铭也出来了:“哈哈,我也换了哦。”这时,我有点生气,就在心里想:我要跑到他后面吓他一跳。
睁开眼,我真的站在了他的后面!哇哦!这是特异功能吗?
我拍了拍铭的肩膀,铭“呼”的一下跳了起来,然后机械化的往我这里看。
当他看到我时,才放松了下来。
“原来你也经历过‘神’的馈赠啊。”
“‘神’的馈赠?那是虾米?”我疑惑的问道。
“你小时候,有没有经历过奇怪的事情?”
我仔细想了想:“唔,好像是有的,有一次嘛,我和爸爸妈妈去公园玩,我拿了钱准备去买冰淇淋,冰淇淋买完后,公园里所有的人都不见了,这时,天空里的白云逐渐变成了了绿色,我的右手心上也变出了一个荷花印记,后来,印记逐渐变淡,变淡后,还是能隐隐约约的看出一点点的,天空也恢复了形状。”我伸出手来给他看。
“你?难道你是‘荷凌之女’?”
“那又是神马?”我更奇怪了。
“果然是……‘荷凌之女’就是荷神的外孙女,荷神的女儿叫荷凌,荷凌的女儿叫做荷安樱,可是大家不喜欢称呼她为荷安樱殿下,而是定了一个叫做荷凌之女的称呼,你,就是荷安樱!”
“恩……”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
猛然间,我想起了一些东西,我叫荷安樱,在我十五岁那年,我的妈妈和爷爷因为保护我不被战争所杀死,就把生命能量给了我,所以我有了五项特异功能。一、瞬间移动二、操控世界上所有的水三、永恒的生命四、听到别人心底的声音五、隐身。我是个掌控力很强的人,所以这些异能我可以很好的掌控它们。
“那你呢?”我问道,“你也应该有特异功能吧。”
“聪明。”他敲敲我的脑袋。
“我的特异功能就是——”他顿了顿,看到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不说了,:“算了,下次再讲吧。”我叹了口气。
“以上的话就是我想和你说的话。吃完饭你再回去吧。”我点点头。
亲爱的饭儿!我来了(嗣:吃货……荷安樱:你也是一个啊。嗣:说得对。荷安樱:……)!
五年级:瑰梦嗣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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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我已飘零久矣窗外,月华如练,似一脉清流,一泻千里。依着清辉,我笔尖染墨,静坐在思念的国度里,任那一帘心事如花飞舞。一种相思,花自飘零水自流,两处闲愁,独自寂寞上心头。——题记不是眼泪就能挽回失去;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付出;不是伤心就一定要哭泣;不是所有表情都要写在脸上;不是任何人都理解你。一种相思,花自飘零水自流,两处闲愁,独自寂寞上心头。岁月翩跹,生活在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要学会改变学会接受,学会释然学会放下,一切就都很简单。面对生活中偶尔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的微笑。难过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很好、很开心。失落的时候,笑着对自己说,没事的,一切总会过去。许多东西执着得太久,不是忘了当初为什么要,就是发现一切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滋味,还不如远远放着、追逐着,来得妥帖。当梦想如探囊取物,一切都变得百无聊赖。生活中,就算是你的家人也没有义务无条件的对你好,所以,感激那些善待你的人,尽可能的珍惜他们。我想要的不仅仅是生存,而是生活。人们常只想到自己的需要,而没考虑自己的能力。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些人来教我们,爱我们,伤害我们,保护我们,帮助我们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多少人就这样,一直在路上。人生就像一场舞会,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别浪费时间去取悦无关紧要的人了。做你所爱的,爱你所做的。有一些人活在记忆里,刻骨铭心;有一些人活在身边,却很遥远。这个世界很大,即使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相遇时也飘散着淡淡的缘,所以,缘来是你,我惜;缘尽你去,我放。没用的东西,再便宜也不要买;不爱的人,再寂寞也不要依赖。以前总认为坚持会让我们变强大,但是长大后才发现,让我们强大的,是放下。生活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也不需要甜言蜜语,生活需要的是平平淡淡地过完每一天。幸与不幸,在各自心里都不会相同。关键在于如何把握你想要的东西,别让它与你失之交臂,别让自己有太多的遗憾,活在当下,且行且珍惜。人生的路好长,足以让我看出谁是真心,不要此时对我虚情假意,你若虚情假意,凭什么让我对你是真心,我不傻,我只是不想弄的很尴尬,看你在我的生活中演戏,也算是添加点乐趣。十六岁的花季,十七岁的雨季,十八岁的天空,十九岁的人生,二十岁的社会。 时间才刚刚开始,我不怕未来,只怕自己没有方向。真正的遗忘是多年以后,不小心提及你,仿佛说着别人的故事。人这辈子会遇见很多人,因为一些原因在一起,又因为一些原因分开了,没什么好留恋的,就像人都会死,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很多人不联系了因为开始了新的生活,拥有了新的陪伴,那么就感激曾经拥有,并且忠心祝福。爱能让人勇敢,也会让人软弱,但离开谁,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吗?人生,就像一曲音符,起伏跌宕、高低错落。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像一首永恒的歌,有高潮、也有低落,并不是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有这样那样的烦恼如影相随无法摆脱。有时,令我们走不下去的,往往不是困途,而是我们的心境。要学会独立思考,人生如花美眷,终究躲不过似水流年的侵袭,有多少爱的回忆值得珍藏,有多少爱的人值得珍惜,往日的那甜蜜如歌的青葱岁月,陪伴着我去度过这些年四海漂泊的春夏秋冬,仿佛就是像发生在昨日一样的。生命是首美丽的曲子,虽然歌词有些纠结。在我们走过的路上,对于过去,不要过分追悔,失去的永远无法找回;对于现在,不要过分吝啬,付出才是最好的拥有;对于未来,不要过分奢望,属于你的,都将在你要走过的路上。青春,再怎么挥霍,也逃不过一世炎凉。请将那些只言片语铭记在时光的轨迹里;当岁月都已失去,偶然与过往相遇,我们还能哼唱出年少的旋律。漫漫人生路,烟雨红尘,淡看浮华,安享流年。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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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眼泪,是幸福的人才有的东西——八岁时,娘死了。她像一片云一样从栏杆边上落到池子里,白色的裙子从我眼前晃过,温柔的白色。她从来不曾如此温柔过。记忆中,娘总是疯狂地掐我的嘴唇,眼睛里闪着歇斯底里的神色。她总是掐到我的血顺着嘴角流下来,才会放开手,然后捧住我的脸大声的哭。她的眼泪像断掉的珠链,落在我的脸上。那时我总想尝尝那眼泪,可是嘴里只有血腥的味道。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哭的时候这样子摇晃我,可我只会瞪大了眼睛看她。你这个怪物!她说。我不会说话。听奶妈说,娘生我的时候血流如泉涌,整整三天,都没有动静。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必死无疑,可我还是出生了。只是,我生下来没有哭声,也没有眼泪。我知道娘恨我,因为我,她只好住在这个见不到外人的宅子里。爹不想让人知道他有一个不会说话不会哭泣的女儿。我也知道娘从来没有放弃过让我说话,因为这样她便可以搬回爹的身边去。可是她终究失望了。于是,她在最后一次掐我后狂笑着从廊上跳了下去。溅起一片水花。溅在我脸上,宛如她的眼泪一样。如今,她被捞起的尸体安静地躺在地上,神情安详。雪白的手垂下来,一动不动。我大着胆子上去摸,冷的,但没有举起来掐我。娘从来都不曾这样的温柔过。我咯咯笑起来。然后,我就见到了爹。这个我从来不曾记得也不曾想见的男人用冰冷的声音叫我过去,他修长冷漠的手指划过我的脸。就一下。然后让我走开。我听见他叫下人给我安排新的住处。我离开了那个娘八年都没有能离开的宅子。爹住的地方很大,可我总觉得与原来的宅子没什么差别。庭院的中间有个大池子,池子上也有回廊。人多,可是没有人理我。几乎所有的亲戚,哥哥姐姐,还是下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神情看我。因为我是一个怪物。至于客人,爹根本不让他们有机会知道我的存在。爹有许多妻子。我上面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我喜欢园子里帮忙的少年,他叫穆风,看上去比我大五六岁。夏天时我坐在池子边上,把光脚浸在凉凉的水里,便常能看到他在池子里帮着清淤。他从来不用奇怪的眼神看我,总是笑笑的喊我一声“六小姐”,然后采一朵小小的白莲花放在我膝间。我便用清澈的眼睛看他,不说话。我不会说话,他知道。十岁时,我认识了筝儿。她是和一大群丫头一起被管家从外面买回来的,她最小,穿着浅黄的碎花衣裤,头上扎着小包包。她在哭。一大群丫头,只有她在哭。我从边上经过,看到她。跑上去,伸手摸她的脸。她哭得伤心,没顾上注意我。我用手指抚下她一滴眼泪,没加思索便放进嘴里。管家诧异地看我,又不敢说什么。我吮下她那滴眼泪,想到娘。甜,我说。爹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他冷漠的脸上看不见喜悦。可我猜他很高兴。你该读书,飘零。我看看那房间,满架的书。爹不常来看我。他请来先生教我认字。隔一段日子就换一个。他们喜欢让我看动人的故事,悲伤的,亦或是喜悦的。可我依旧无泪。爹也仍旧不让外人看到我。因为我还是个怪物。只是从一个无声的怪物到会说话,却仍是怪物。那是你太美了,小姐。筝儿总这样说。所以不能给人随便看到的。从那天以后,筝儿就成了我的专属丫鬟。她比我小一岁,却长得比我快。筝儿是漂亮的,她的手臂浑圆,脸颊饱满,粉粉的泛着珍珠般的光。她喜欢穿红艳艳的衣服,扎一根红腰带,宛如一朵娇滴滴的海棠花。我不看书的时候,筝儿就拖我到花园去。她像蝴蝶一样笑着在花园里飞来飞去,声音传到各个角落。2鬼故事~~飘零小姐,多美的花!小姐快来!小姐,你不看吗?我只看着她,我不看花。我喜欢看筝儿欢乐地跑动的样子。健康,而且明亮。健康得让人有些嫉妒。宅子里的人都喜欢筝儿。因为她有最甜蜜的笑容。她哭起来触到人最脆弱的心弦。她的眼泪甚至让沉默了8年的怪物开口说话。而我是她的小姐,却终年无泪。苍白并且自卑。我只穿白色的裙子,那让我想到穆风的白莲。每年天一转暖,我便急急跑到池塘去,看看莲花有没有开。穆风的笑容让人温暖,眼睛明亮得像阳光。他有宽宽的下颚和肩膀。一年一年的夏天,他越来越健壮,高大。筝儿总喜欢跳起来够他的脑门,然后嚷嚷个不停。他便溺爱地看她,像看一朵欲放的小花。我看他的时候,他会眨巴一下眼睛,然后暖暖地笑。小姐,念支词吧。我便开口念。诉衷肠。流水凄凉映斜阳,篱花寂寞殇。无怨何甘飘零,宿孽总因情。白纱裙,青云鬓,血空啼。往事兼雨,沉沉起起,点点滴滴。新写的。念完我抬头笑。太悲伤了。他说,声音明亮。写支快乐的吧。可我就喜欢这首词。十七岁的春天迟迟不去。我一日日去池子边等,莲花开了,我就能见到穆风了。可莲花不愿开。水风轻,我的白裙飘起来,在脚上拂动。荷叶长了不少,可没有花,毕竟单调。我站在回廊上,周围没人,庭户无声。只有水。轻轻地响,凄凉映斜阳。我忽然想跳到水里去,也许是想起了娘温柔的那一刻,亦或是想学一学穆风。于是我爬到栏杆上,试探着踩下水去。但愿不要溅起太大声响,以免被人看到。然而裙子绊到了我,我人一歪就要扑进水去。一只手臂捞着我的腰把我提到地上。我带着浅浅的笑站着。差一点,我就能到水里了。你在干什么。说话的人声音低低的,但不太平静。我不作声,这是个陌生的声音,一个男人。我不认识他。你在干什么。那个声音又问。寻死吗。爹的声音也低,却没有音调。我转过脸,还挂着那抹浅笑。谁说我想寻死,我只是想去水里,只是去水里。可是我还是没说话。陌生人差异地看我,眼神里有疑惑。他没有见过我。果然,他问:“你是谁?”我抬眼看他,他当然不认识我,爹漂亮的女儿是个怪物,谁会让外人认识一个怪物?我又轻轻地笑,他陌名地看我,眼光有些迷蒙。我知道我的美丽。我笑完后转身走掉,没有声响。他不甘心地在身后问:你叫什么名字。飘零。纳兰飘零。我是南宫尘……还能见吗?我没有再回话。爹不愿我见任何人,而我,只想见穆风。可我记住了他的名字。南宫尘。他是个英俊的男人。筝儿那晚像只快乐的红鹦鹉,唧唧喳喳说着白天的见闻。我这才知道庭院里怎么会没有人。爹五十大寿,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小姐你知道吗?皇帝陛下也有来哦!还有三个皇子,他们都很好看呢!他们有带来很多很多的寿礼给老爷……小姐,你有没有在听啊!我在发呆。爹在朝中有不小的官职,上头几代都曾辅佐过皇室。当今皇上南宫楚基登位时,听说还是祖父主持的大典。南宫楚基……我似乎知道今天遇见了谁。可我不在乎他是谁,他只是个打扰了我的玩兴的人。我很快便忘记这次相逢。因为,莲花开了。我光着脚跑到池子边上,坐下去。等待。穆风的身影在水中摇晃,白苞叩首,一一风荷举。筝儿随后跑来。娇喘连连。小姐,怎么光脚出来?她的脸上红红的,抹了胭脂。从十五岁后,爹就常谴人送些脂粉首饰给我,我不喜欢,总丢在一边就忘了。筝儿便总在收拾的时候埋怨:小姐,漂亮的东西,扔了多可惜。筝儿喜欢胭脂。于是,我再收到时,便统统送给筝儿。穆风听到筝儿的声音从水里走过来,他没穿上衣,胸膛上的水珠在阳光下发亮。3鬼故事~~飘零他微微俯下身子:六小姐,近来可好。然后递上……笑。莲花。白纱裳。道是无情。且看碧溪上。风荷再拜杨柳。夜阑寂寞对廉勾。今宵梦寒,辗转西楼。捧一朵白莲在手,那一刻,我想我爱穆风。他问过我,看向筝儿。眼神温和。此刻,她红红的脸笑得无比灿烂。拎着红裙子转了一圈,风,好看吗?他眯着眼睛说好看,伸手捏捏她的脸蛋。你怎么样都好看的。筝儿便又提着裙角转一圈。我忽然有些嫉妒。筝儿,我想回去。小姐,等等嘛……我想回去。我看着穆风,他看着筝儿:你先送小姐回去。我等一下去找你。我走得颤颤巍巍,筝儿纳闷地扶着。他说,我等一下去找你。对——筝儿。筝儿,你爱穆风吗?她不语。颊上有彩云飞。她的手腕上系着红红的丝带,丝带上有光滑的石子。我知道那是穆风送的,只有他,找得到如此光滑的石子。自清清的池底。筝儿,你爱穆风吗?我固执地要一个回答。她捂着脸跑开。去找他吗?心里轻轻纠起一个结,无声无息。一边的玉盆里,几朵白莲花静静开着。我不知道筝儿和穆风的开始,可我知道,他们一定早就开始了。在我不知道的某一个夏天的池塘边,自我在白莲花的清香中陶醉的时候。可好歹,我还有这几朵的白莲花。爹又让人送胭脂来了。管家笑。小姐,这可是东边带过来的。好东西。我掂起那东西,圆的,鲜艳的红色。像筝儿衣服的颜色。可别随便糟蹋了。收好了。我便把它收到匣子里。不给筝儿,反正,他有穆风。风,小姐好象喜欢你。……她把你送的白莲花那样细心的摆,她只在你面前讲那么多话。……那天从书房出来,自墙边走过,我看到筝儿依在穆风怀里。风,我怕。小姐太美。放心。他的声音温柔如暮霭的晚风。我只爱你一个。你以后别再见她行吗?我跑起来,心里面有东西堵得生疼。身后传来筝儿的娇笑。筝儿早就知道。他,或许也早知道。而她却依在他的怀里,让他不再见我。我不愿意这样。我把那块胭脂找出来,去找筝儿。我不可以连那些夏天的白莲也失去。远远的,他们站在池子边上,靠得很近。看到我白色的裙子飘近,穆风轻轻扶开筝儿。小姐。可筝儿依旧牵着他的手不放。眼睛里闪着桀骜。我跑过去,池塘的水轻轻的响。我摊开手,那块血红剔透的胭脂躺在掌心里。筝儿的眼睛有点发亮。她喜欢胭脂的。给你。小姐……她欲语。不过,我狡黠地笑,我要换他。玲珑玉指,指的是他。我以为我很聪明。穆风愣在那里。不,不行。筝儿的笑容在刹那间收起。他答应不再见你了。她非常懂得如何防备我。可我只要夏日的白莲花呀!不,不行!她推开我的手,死死抱住穆风的手,眼神冰冷。那块胭脂倏地由我掌心落到水里,瞬间漾开一朵红花。我慌忙蹲下去捞,不能掉的,掉了我拿什么换我的白莲花!可捞起来,却只是一滩红色的泥。软在我手里,还一点点往下滴。红得像血,在斜阳下哭泣。我惊恐地看着这可怕的一幕,不明白手上为何是一片血红。慌乱中我拼命往身上擦。弄得一身狼狈。筝儿有些不忍心,过来拉我。小姐,不要这样。我固执地伸过手去:换他。她的眼睛又冰冷下来。这不可能。他不爱你。你如何知道他不爱我。我不甘心地问。你不是他,你如何知道。然后我看到她骄傲地笑起来,然后去抓穆风的手。告诉她,风,告诉她你不爱她。她开始有点歇斯底里。他决不会爱你。我不信。看向穆风。他的眼睛里有点哀伤。风,告诉她……4鬼故事~~飘零穆风……小姐,我爱筝儿。他最终吐出四个无情的字,神情忧郁,但声音坚定。我爱筝儿……因为……我是一个怪物?我看着自己正滴“血水”的手,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瓜。筝儿眼中含着幸福的泪水,小姐,你不懂的。你只是喜欢他。有一天你会懂爱。我不懂,你又如何知道我不懂?我开始轻笑。风总有一天会带我走,小姐,请不要再妨碍我们。筝儿没有看到我的反常。我送你回房去。不,他不能走。我挣开她的手。他走,我去哪里寻找白莲花?我去哪里等待花开?我去哪里度过夏天?我瞪大眼睛看穆风,无语。他躲闪我的眼神,看筝儿。筝儿开始拉我。小姐,不要闹!她的力气好大,拉得我手疼。她说我不懂爱,她否认我的爱,她还拉我!我用力挣扎,脱开她的手。她的红衣服在我面前晃动,像一团火。你为什么不像娘一样?我突然大声嚷起来。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让我猛烈地推她,她被我狠狠一推下,掉进了池子里。我看到她红色的衣服在池子里翻腾,开始笑,筝儿,你像娘一样温柔就好了?接下来,我也终于看到穆风有多么爱筝儿。他想也不想就跳下池子去,两三下就把筝儿抱了上来。筝儿的黑发贴在脸上,全身湿透,不停地咳嗽。可她终究没有像娘那样。穆风紧紧抱她,仿佛要把她挤进自己的胸膛里。我走过去,拉他的衣摆。可是他推开我,用了力气。穆风……我不置信地看他。可他的眼神冰凉,把筝儿拥得更紧。我看到他抱着筝儿站起来,盯住我。纳兰飘零,他说,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然后,扬长而去。低头,我白色的裙上沾满“血污”,血淋淋的鲜红色。我以为我是他指间错失的白莲,却不知自己其实只是枝头啼血的杜鹃。第二日,穆风带着筝儿离开了大宅子。一大早,从旁门出去。我站在他们后面看着他搂她的腰。筝儿望了望我,脸上有泪水,但我感觉到她的幸福。她是丫鬟,从小被买来,一如一只没有家的风筝,可终究有根线牵在穆风的手里。而我,却只是一朵飘零的花。穆风看也没看我一眼,那成了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纳兰飘零,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他终究也认为我是怪物。我轻轻笑,把盆中的白莲一片片撒到池子里,花自飘零,与水同去。从此,再不穿白色的衣裙。南宫尘来找我过。每次我都坐在池子的边上,还是光脚浸在水里,提一篮花瓣,一片一片扔进水里。他也不多说话,自顾自坐在边上看我。你真像个仙子。有一回他说。我头也不抬。照旧撒着花。他怎会知道我是朵多脏的杜鹃,沾满血污,空啼枝头,注定无泪。他也不是穆风。他总在坐到夕阳斜下时起身回去,我依旧不看他。他便叹口气,第二天照旧来访。他喜欢穿件浅蓝色的衣服,很浅的蓝色。像被雾蒙上的天空。而我始终怀念穆风古铜色的皮肤,上面有水珠和阳光的温暖。他说他忘不了初次见我时的白裙和盈盈浅笑,可我已不穿白裙,甚至不常笑。因为穆风不在了。新来的丫鬟怕我,除了必要的服侍,总远远躲开我。我闭口不言筝儿去了哪里,爹也不多问。我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那一日,从不见面的四姐纳兰若雪冲进我的房来。她神色慌张,可见了我,又故做镇静。飘零,她见我提了篮子准备出去,急忙喊我。我停步。听。去大厅吧。有皇子来选妃子呢。是吗?去吧!你那么美,一定会选上的。我有点想笑。大皇子南宫偃,一个爱江山胜过美人的男人。南宫尘早跟我提过。我也知道纳兰若雪为什么不去,她和宰相家大公子的眉目传情早在几年前就已被筝儿一眼看穿。我没有多言,提了篮子往外走。她急急地叫,多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去呢?5鬼故事~~飘零是啊,多好的机会,我一去,她便不可能被选上了。爱情真是玄妙的东西。或许,我是真的不大懂。我继续朝外走。“撒完花,我就去。”听见她在背后轻轻呼出一口气,我扬起一抹笑。成全她吧。她本就该有段好姻缘。而我,到何处都是一样。到哪里不是飘零?当我拖着湿湿的裙摆,背后散开着长发,脂粉不施地走进大堂时。所有的人都呆住了。人很多,最多得是女眷。可能沾亲攀故的都来了,可没有一个会认识我的。爹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飘零,快回去!我抬起眼,爹老了,鬓角有些许白发。他依旧不愿让外人知道我的存在吗?一个穿紫色衣服的男子从座位上站起。眉目间与南宫尘有些许神似。“请问这位小姐……”“哦,是臣的小女儿。请皇子原谅她的无礼。臣这就遣她回去。”“纳兰府上竟会有如此佳人……”那男子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可有许配人家?”“并无。”“哦?那为何不让她一同受选?”“这……”“有何难处?”“小女,身有怪病……”“何病?”“……”“小女性情古怪,且天生无泪,恐是不祥之人。”那男子哈哈大笑。“这算什么病!”他从座上下来,伸手托我的下巴,“美人,叫什么名字?”飘零。“好名字!”“从今天起,你是我南宫偃的女人。”他在这大堂上便搂住我,霸气十足。可他的眼睛里没有柔情。倒是一旁的南宫尘,神情中有一种复杂的慌乱。然后南宫偃就接我到他的宫里,他的宫殿金碧辉煌,可是寒冷。他说过几天娶我。我便一直坐在他安排我住的房间里,寸步不离。他不来看我,听说他父王突然病重,他时常上那里去。我知道南宫偃想当皇帝。一个月后,我仍没有等到我的嫁衣。有丫鬟来给我换上素服——皇帝南宫楚基驾崩。南宫偃衣回来就大发雷霆,依稀我从他的话里听出,遗旨中继承王位的是二皇子南宫尘。他几天不出宫,看到谁也不理,包括我。宫女都同情地看我,可我不在乎。他爱的是王位,而我,爱的是穆风。可是南宫尘却喜欢我。南宫尘来找他的时候,我从屏风的后面走过,看到那一袭蓝衣。“皇兄,我可以让位……”“……”“但我要一个人。”南宫偃有些颤抖,我知道为了王位他什么都会愿意。“我可以让出王位,但,我要一个人……”我从屏风后面走出,我知道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了。南宫偃大声笑:“尘,枉费父皇那样喜欢你!”南宫尘也笑,他拉我的手。飘零,你愿意跟我走吗?我默然,却跟他走出宫去。到哪里不是飘零?他的白马把我们带到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有漂亮的院落隐藏在树林里。他牵着我进去,杨柳堆烟,帘幕轻轻,一方镜子般的池水,开满白莲。这里……这里是我为你准备的,我知道你喜欢池子。他怎么会知道,我哪里是喜欢池子!房间精致而雅洁,干干净净的白。坐落于水边。一扇半圆的窗子对着湖面,从此我便总搬一张方凳,久久坐在窗前。南宫尘天一亮就会来看我,穿着他浅浅的蓝衣,他一点也不像个皇子。可南宫偃的宫女总是充满爱慕地提及他,说他是皇子中最有才能的。大臣们决不会让我放弃继位,所以我要带你来这里。你为什么放弃?你不知道吗,飘零?我怎么会不知道,可是我爱的是穆风呀!于是只能说,这里挺好的。他陪我到水边,陪我看流水伴着落花,随着春去秋来。我无语,他便轻声叹息。可从来不走开。有一天他抓了一把土扔到水里。飘零,你知道水底为什么有泥沙?我丢下一抹花瓣,为什么?那是舍不得花瓣的尘埃,落到水里陪花漂流,等花儿累了,停了,尘埃便也停下盖6鬼故事~~飘零住它们。抬眼,他的脸色温和。心里有些紧。所以,每一抹尘土,都在保护一片终于停泊下来的花瓣。飘零,你呢?伸手拉住他的袖子,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可他的眼睛里有点悲伤。最后一朵白莲花谢的时候,他来到我房间里。我正在窗口对着空空的水面发呆。飘零,今天不出去吗?不,花谢了。我没有回头。他忽然激动起来。“你从来只是为了花而活的吗?”可是花谢了呀!“花!花!花!你眼睛里除了花还有什么?”我眼睛里除了花还有什么?其实,我眼睛里甚至连花也没有。那夏日的白莲花,只是一种遥远的牵挂。“你就是看花,撒花!飘零,你却从来不看看我吗?”我转过脸去。我看你呀。我看他的呀,看他的忧郁的脸,看他一抹蓝色的衣。“可你眼睛里没有我!”也许是的。自从那个人离去,我眼睛里便什么也没有了。我看着他,却不知该不该说话。“飘零,你真的是个怪物吗?”可能吧。我转过脸去,反正那个人也是这样说的。他突然把我按到床上,手指扼着我的胳膊,神色有些失态。“飘零,你不爱我!你为什么不爱我?”他的眼泪落下来,滴到我脸颊,唇上,滚烫。我伸舌去舔。甜的。我说。他放开我,颓然坐在床边。“你尝尽世间最苦涩的泪水,却注定无泪。”我忽然有些不忍,便轻轻牵他的袖子。他怜爱地抚弄我的头发。你知道吗,你不幸福。幸福的人才有眼泪,因为失去了他们的幸福。飘零,你到底在想着谁?我抬头看他的眼睛。他的眼光清澈如水。我依旧无言。我到底在想着谁?是真的在想着穆风吗?他依旧陪我,照顾我,对我温柔地笑,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可他的眼睛里有悲伤。我忽然发现自己不喜欢看见他悲伤的样子。他不再问我爱不爱他。只是把各式各样的花放到我房里,菊花,梅花,或是春天的百合,清一色的白。于是我知道白色的不只有那些莲花。他眼睛忧郁的时候我轻轻牵他的袖子,那样他看上去会好一点。不觉间,他蓝色的衣袖变成了我指间一缕温柔的习惯。白莲花再开的时候,他拉我到池子边,让我坐下来。然后他一下跳到水里,采了一朵交到我手里。他蓝色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我浅浅地笑,记忆里这样的笑容离得很遥远。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记得。那天你穿着白色的裙子,从栏杆上往下跌,那样子就像个仙子。我想起遥远的白裙子,想起那时竟以为自己是一朵白莲。那时候还有筝儿,还有穆风。好象有很久没想起穆风了。其实你还是穿白色的衣裳最好看。是吗?我无声地笑。可我是一朵杜鹃啊!染血的杜鹃,是否也配得上那一片纯白?可那以后,便不曾见你穿过。他不知道,白色对我是太干净的颜色,我只有远远看才够资格。我知道他在我房间里放了白色的裙子,可我没穿过。但是他喜欢。回去后我找出那条白裙,雪白雪白的轻盈料子从手上滑过,纯洁地让人心疼。我穿上它,走到镜子前,看仙子般的自己。我仍觉得自己的污秽,仍记得沾满血的过去。我一点不想重温那一段过往。可是他喜欢。我无声地换上白色的衣裳,日复一日。姑且再当自己是朵白莲花。至少,在南宫尘的眼中和指间,我是的。飘零,我会让你幸福的。南宫偃死了。一日,他从集市上回来,带回这个消息。边疆战乱,百姓民不聊生。皇帝南宫偃在执意攻打邻国失败后,羞愤自杀。飘零,我皇兄太有野心。而他太过淡然。可是大臣们不会放过我的。因为他是先皇最能干的儿子。7鬼故事~~飘零心有些微微的疼,这好不容易的平静日子。马蹄声声,踏破一池清水。他一如既往的陪我在池边沉默,可耳边突然有嘈杂传来。有人。我说。我去看看。他站起来。一会儿就回来。他蓝的背影从容地走开去。我却突然觉得他不会回来了。池水静静的。仿佛流了千年。于是我起身去找他。顺着院落里被踩乱的花,应该能找到吧。我光着脚走到厅堂里,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着说话。一个橙色衣服的美少年狠狠盯着我。皇兄,他就是纳兰飘零?他拔出剑指着我。我要杀了她!南宫尘拦住他。你不能杀飘零。他蓝的身影挡住我。少年放下剑,眼神犀利。我终究会杀她的,皇兄。我又被带去了皇宫。南宫飞把我关在他住所的内室里,很小,四面都是黑的墙,只有冰冷的床和两盏寂寞的宫灯。他带去的人马把南宫尘绑回来关在寝宫里,也把我带到这里。他用酷似南宫尘的眼睛看我,却夹着愤怒。我知道他恨我。是我把他清秀俊勇的兄长带走,害死他桀骜狂放的大哥。在他和朝臣的眼中,我早就已经是祸国殃民的妖姬红颜。或许吧,只有这样才是我,一个怪物,应该的宿命。南宫飞决定烧死我。他在皇宫的空地上燃起熊熊大火。纳兰飘零,皇兄不会来救你。他迫不及待要我死,好让他被我迷惑的兄长早些清醒。我不怕死。死去与活着。到哪里不是飘零,飘零人世,或飘零阴间。南宫飞的眼睛里没有半点温度,他只是要杀死一个怪物,一个被母亲憎恨,被父亲遗忘的怪物。对一个怪物,是不必同情的。我死去,爹会知道吗?如果知道,他也许会松口气吧。纳兰飘零,你笑什么?或许吧,离开,对我对这世间,都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我想起了南宫尘。那一袭的蓝衣,沉默的微笑。曾经,我以为穆风是我的一切。可是,他丢下一句话离开了。纳兰飘零,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爹把我关在幽僻的宅子深处,当我是这个家的灾难。小女身有怪病,恐是不祥之人。筝儿照顾我七年,最后,只施舍给我几滴眼泪。小姐,请不要妨碍我们。到最后,只有南宫尘理我。我皇兄不会来救你的。你不要妄想了。我笑着看他,血气方刚的漂亮少年,脸上还带着稚气。皇兄在他的寝宫里,你死了我才会放他出来。我知道的。这个国家需要南宫尘。所以,我必须死。心里有沉重的感觉,我死了,他会伤心吧。也罢,至少,拥有过了短暂的温柔。南宫飞用剑抵着我的背推我走进火去。放开吧。我坚持我的微笑,我自己会走的。不,我要亲手……我闭上眼睛,在死前,回想一下南宫尘的样子。皇兄!我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拉开。轻轻落在地上。皇兄,你怎么……睁开眼,是熟悉的一抹蓝。有卫队打扮的人跑来,三皇子,二皇子以死相逼,这才……南宫尘解开我身上的绳子,飘零……我笑着,他来救我了。他的眼神让我想到那天扑进池子的穆风。飞,我必须带飘零走。我不能丢下她。南宫尘的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飘零,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拉着他的袖子,跟他走出宫去。正前方的宫门好高。飘零,我以死相吓,他们不会追的,出了宫,我们一定能走。飘零,你笑得真美。这一刻,我再不是这世间最寂寞的人。宫门越来越大。再几步,我们就能出去了。南宫尘放下剑。飘零,我们自由了。背后却传来风声。慌忙地回头,却只见一抹蓝色的袖子拂过眼睛。皇兄,你……南宫飞提着剑呆立在我身后,原本我该站的位置,倒着一片令人晕旋的蓝。我不置信地看着红色的血渐渐染红南宫尘的衣服,再几步,不是自由吗,可这血,是哪里来的。伸手去拉他的袖子,却看不到熟悉的笑容。我用力拉起他,他说要带我走,可他怎么自己倒在了半路上?他的身体在慢慢冷掉,身后的火还在熊熊地烧。飘零,你像个仙子。飘零,你愿意跟我走吗?飘零,你不幸福。飘零,你知道水里为什么有泥沙?飘零,我会让你幸福的。或许,我是注定要飘零的。南宫飞跪坐在他自小敬爱的兄长的尸体边,眼泪滴到泥土里,漾开点点的褐色。你走吧。我站起来。火光熊熊。我向燃烧着的火走过去,你知道吗?幸福的人才有眼泪,因为失去了他们的幸福。到哪里不是飘零?低头,我白色的衣衫上沾满温热的鲜红。我依然是那朵啼血的杜鹃。只是。尘,我终于明白。火光中,仿佛能看见娘的微笑。有甜的东西顺脸颊滑到嘴里。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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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哦!就是他研究心理学的地方!他在那边成绩总很好?——这回去他很愿意吧?”“不见得愿意。他动身前到北京来过,我请他在启新吃饭;他很不高兴的样子。”“这又为什么呢?”“他觉得中国没有他做事的地方。”“他回来才一年呢。C大学那边没有钱吧?”“不但没有钱,他们说他是疯子!”“疯子!”我们默然相对,暂时无话可说。我想起第一回认识W的名字,是在《新生》杂志上。那时我在P大学读书,W也在那里。我在《新生》上看见的是他的小说;但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心理学的书读得真多;P大学图书馆里所有的,他都读了。文学书他也读得不少。他说他是无一刻不读书的。我第一次见他的面,是在P大学宿舍的走道上;他正和朋友走着。有人告诉我,这就是W了。微曲的背,小而黑的脸,长头发和近视眼,这就是W了。以后我常常看他的文字,记起他这样一个人。有一回我拿一篇心理学的译文,托一个朋友请他看看。他逐一给我改正了好几十条,不曾放松一个字。永远的惭愧和感谢留在我心里。我又想到杭州那一晚上。他突然来看我了。他说和P游了三日,明早就要到上海去。他原是山东人;这回来上海,是要上美国去的。我问起哥仑比亚大学的《心理学,哲学,与科学方法》杂志,我知道那是有名的杂志。但他说里面往往一年没有一篇好文章,没有什么意思。他说近来各心理学家在英国开了一个会,有几个人的话有味。他又用铅笔随便的在桌上一本簿子的后面,写了《哲学的科学》一个书名与其出版处,说是新书,可以看看。他说要走了。我送他到旅馆里。见他床上摊着一本《人生与地理》,随便拿过来翻着。他说这本小书很著名,很好的。我们在晕黄的电灯光下,默然相对了一会,又问答了几句简单的话;我就走了。直到现在,还不曾见过他。他到美国去后,初时还写了些文字,后来就没有了。他的名字,在一般人心里,已如远处的云烟了。我倒还记着他。两三年以后,才又在《文学日报》上见到他一篇诗,是写一种清趣的。我只念过他这一篇诗。他的小说我却念过不少;最使我不能忘记的是那篇《雨夜》,是写北京人力车夫的生活的。W是学科学的人,应该很冷静,但他的小说却又很热很热的。这就是W了。p也上美国去,但不久就回来了。他在波定谟住了些日子,W是常常见着的。他回国后,有一个热天,和我在南京清凉山上谈起W的事。他说W在研究行为派的心理学。他几乎终日在实验室里;他解剖过许多老鼠,研究它们的行为。p说自己本来也愿意学心理学的;但看了老鼠临终的颤动,他执刀的手便战战的放不下去了。因此只好改行。而W是“奏刀?然”,“踌躇满志”,p觉得那是不可及的。p又说W研究动物行为既久,看明它们所有的生活,只是那几种生理的欲望,如食欲,性欲,所玩的把戏,毫无什么大道理存乎其间。因而推想人的生活,也未必别有何种高贵的动机;我们第一要承认我们是动物,这便是真人。W的确是如此做人的。P说他也相信W的话;真的,P回国后的态度是大大的不同了。W只管做他自己的人,却得着P这样一个信徒,他自己也未必料得着的。P又告诉我W恋爱的故事。是的,恋爱的故事!P说这是一个日本人,和W一同研究的,但后来走了,这件事也就完了。P说得如此冷淡,毫不像我们所想的恋爱的故事!P又曾指出《来日》上W的一篇《月光》给我看。这是一篇小说,叙述一对男女趁着月光在河边一只空船里密谈。那女的是个有夫之妇。这时四无人迹,他俩谈得亲热极了。但P说W的胆子太小了,所以这一回密谈之后,便撒了手。这篇文字是W自己写的,虽没有如火如荼的热闹,但却别有一种意思。科学与文学,科学与恋爱,这W了。“‘疯子’!”我这时忽然似乎彻悟了说,“也许是的吧?我想。一个人冷而又热,是会变疯子的。”“唔,”p点头。“他其实大可以不必管什么中国不中国了;偏偏又恋恋不舍的!”“是#渍饣卣娌桓咝恕#嗽诿拦?枇怂?那?U饣厮?奖本氐乩显兜呐苋ズ停艘#说拿磺仓?溃凰?膊⒉恢竿?獗是?谩V幌虢璐巳ヂ钏?欢侔樟耍?菟蹬牧俗雷哟舐钅兀 薄罢庥胨?男葱∷狄谎?牡览硌剑“Γ?饩褪牵琢恕!保形抻铮?胰聪肫鹨患?拢骸埃椎矫拦?笥行爬疵矗俊薄俺ぴ读耍?挥行拧!蔽颐怯谑嵌加帜?弧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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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如果说相爱是一种错的话,那么就让世间无数痴情男女一错到底,即使最终分离是注定的结局,但只要那善于满足的真爱经历过相遇相知相惜的话,纵然天涯海角,千山万水都不足以成为爱情的劫障,因为爱可以固守一切!——题记很久很久以前,由一个极为古老的村子坐落于天庭与人间的边缘,当地人就称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为——殃渊。在这个小村子里永远都没有世俗的烦恼,村民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以至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当大伙都干活累了的时候则会在?色的阔叶下休息,互相闲聊着;当大家渴了时,他们便会拿出水壶,喝着由他们的妻女在早上刚收集的雨露。傍晚时分迎来了落日,村民们便扛上农具吆喝着淳朴的民歌起身回家。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是那么的幸福、和谐,似乎在这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形成了一种经典美。这是一个非常不一般的村子,虽然村民们都很朴实并无异常,但奇怪的是这个村子似乎只有春天与夏天两季,那些村民在这儿生活了那么久,从未看到过金秋的硕果和体验过严冬的寒冷。他们的粮食都是在春天播种夏天收获的。不仅如此,那儿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一年365天看到的永远都只是?色的树木,纯净的溪水,树枝上经常会有稀奇古怪的鸟儿在欢歌,唧唧喳喳,好不热闹!时间过得很快,转眼500年已经过去了。村民们在这一期间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真正的不幸就从这一刻开始了。不知怎么的,村子里的一半村民都染上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的就头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疼。村民们每每发作时简直是生不如死,甚至有的村民们为了减轻痛苦干脆以死来解脱。500年后的现在,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村子如今已经折腾的不成样子了!正当村民们拿瘟疫没辙时,一个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在逃难期间无意冲破结界来到了殃渊。当术士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连忙跳起身来说:“你们是谁?这儿是哪?”一个年级较大的人群中走出来,看样子是村长:“我们在村外发现了你,见你晕倒了,便把你抬了回来,你是?”术士眼咕噜一转想到:总不能告诉他我在京城里假扮神仙愚弄百姓,被皇帝追杀吧。于是术士谄笑地说:“我乃一名神医,姓冠名蠡,号称赛华佗”村长一听大喜,问:“你果真是一名神医?”“当然,包治百病”村民们立刻轰动起来,这时村长做了一个手势说:“既然是神医不知可否帮我等一个忙?”“但说无妨”冠蠡摇头晃脑的答道“我一定帮”“那太好了!”当村长像他讲明情况时,冠蠡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心想:哎呀,这下死定了,害人害己啊!见冠蠡还在犹豫,村长又向前讨好地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冠蠡听后闪了个灵光说道:“好,救万民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个忙我帮了”说完,村民们立即上前顶礼膜拜,把冠蠡当活菩萨一样供着。与此同时,天庭之上玉帝正威严的坐在凌霄殿内。众仙严肃的站在两旁像个木桩似的。玉帝说道:“芍药仙子可在?”“臣在”细腻的女声响起。“听闻殃渊正在闹瘟疫,附近的村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乃掌管人间疾病的仙子,理当下凡解决,限你一个月之内回来”“臣谨尊玉帝之命”只见一仙女身着素装,生得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只不过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不由得感到一股寒气。正当仙女要驾祥云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大仙急忙赶过来说:“芍药仙子且慢行”仙女听闻声音就猜出是自己的师傅了,于是赶忙回头说:“师傅还有何事?”“为师只是提醒你此次下凡要小心,切不可暴露身份”“徒儿知道了”目送着芍药仙子离去后,大仙不由的叹了口气说:“孽缘啊”当芍药仙子在半空中看见冠蠡正在装神弄鬼的为村民治病时,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咒骂道:“该死的庶民,敢在本仙姑面前卖弄医术,简直是自不量力”说罢便乘风而去。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后,冠蠡正在抱怨自己假冒神医而后悔时,突然看到变为平民的仙子时不禁惊了一下,心想:想不到这个破村子竟有如此美女。不容冠蠡多想,仙子便已走到村民跟前,面无表情的开了一副药给村民让他们服下。起初村民们还很犹豫,但只听见芍药冷冷地说:“想活命就喝”于是村民们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想到几分钟以后那些得瘟疫的村民们竟都好了。仙子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这时冠蠡从旁插话问道:“不知姑娘芳名?小生姓冠名蠡”“我无趣知道这些”说完便径直走到村民中间说:“从今天起大家就叫我芍药,我会为大家看病”“那么姑娘,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冠蠡发问,芍药厌恶的看着他说“助手”大半个月过去了,村民们全都康复了,就连那个江湖骗子冠蠡也改进了不少,但尽管如此仙子对他的态度也从未改变过,那就是冷漠。这也怪不了她,芍药本属冰性,与任何人都不会有结果的,何况一仙一人呢!冠蠡早已对芍药仙子心存爱慕之心,就在仙子走的那一天冠蠡追了出去。当他看到芍药正驾着祥云时一下子呆了,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真到仙子说:“有事吗?”冠蠡才反应过来说:“你是仙女?”“不错,我乃天上的芍药仙子,时辰已到,我该走了”“且慢,仙子!虽然我知道人仙不能相恋,但我依旧会等着你的”对着仙子吼出了这句话后,芍药并无多说,只是留下一句:“除非你善待百姓”“我一定会的”又一个500年过去了,玉帝派芍药仙子于人间采药。当她再次路过殃渊时,只看见一座石碑伫立于天地之间,上面用世人看不懂的文字写着:“等了你千年,依不见你归来,唯爱驻留,永存天地,吾爱永生不灭,除非海枯石烂”芍药仙子看见石碑旁有一块七彩的石头。望着石碑上的字,终于,她被感化了,仅有的一滴泪落到了七彩石之上。顿时那块七彩之石碎成无数块的小石头飘落于天涯海角。芍药紧握着冠蠡的本体说:“吾爱,除非海枯石烂,吾此心不改”说完,便纵身跳入大海。痴情男女,为爱而生,为爱而终,千年一等,此情缠绵无绝期。——BY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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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雨水淅淅沥沥的,悠悠的天色让人感到些闷闷的。大树也垂着叶子,耷拉着脑袋的小草更是让这情形变的无精打采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来这多久,更不知道我要去哪。现在我想考虑的就是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寒冷的天气让我发抖,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屋,要是有个暖炉就好了。“嘿!这是哪儿来的小猫?”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稚嫩的声音里有着些愉悦。真是好听的声音,以前好像也有这样的声音对我说过什么,对我说过什么呢?唉,想不起来了呢。“安妮,别管什么猫了,再不回去徐妈妈可要生气了!你知道徐妈妈生气的样子吧?我们出来这么久,天都黑了,这雨还是不停呢。”这是个焦躁的男孩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忧。“布莱,你担心的太多了,徐妈妈才不会生气呢!你看看这小猫啊,它在发抖呢!”安妮皱了皱鼻子,想去抱住猫,却被布莱挡住了手。“安妮,别碰它,它淋了雨当然会发抖,况且还是冬天呢。它很脏的,身上肯定有很多脏东西。”布莱急急地说,还不忘拉着安妮走。“不,布莱!不要拉我!我喜欢它,我要抱它回家。”安妮用力退回手,不稳的走了两步。“不可能的,徐妈妈不喜欢小猫,绝不会同意你养它的!”布莱焦躁的揉着头发,嘴里一直喃喃着:“得快点回去,得快点回去…”“怎么会呢!徐妈妈一直在愁着我的生日礼物呢!让它当我的生日礼物好了。”安妮动着她灵动的双眼,说着还重重的点了点头:“对,徐妈妈一定会让我养它的。”她抱起了我,轻柔的抚摩着,我喜欢这个小女孩,如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没力气挣脱了。“安妮,安妮!你。”布莱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看着安妮走远的身影只好跟上,“嘿!安妮!等等我!”“徐妈妈?你在吗?”安妮小声的询问着。“安妮?你去哪儿了。”门后传出一声淡淡的询问,语气中的严厉却不可忽视。安妮紧张起来,一只手揪着长长的裙子,一只手轻拥着那只小猫。“徐妈妈,我想我找到我的生日礼物了。”安妮对着门里头的人说。“真的吗?你想要什么?”门被轻轻打开,我觉得这是一个严厉的女士。穿着很干练,像男士的衣服,更像是以前曾喂我牛奶的于伯爵,可惜伯爵已经飞上天空了,没有人再喂过我牛奶了。“噢!我的天哪。这脏脏湿湿的毛球是什么!安妮,快把它放下来!”似乎太惊讶了,她头上戴着的帽子上粉紫色的羽毛抖了抖。看得我真是心痒痒,以前我总抓伯爵的帽子玩呢。“徐妈妈,我喜欢这只小猫,让我养它吧。”安妮轻轻哀求着。“不行。”一口拒绝。“可是…”安妮想说什么,徐妈妈严厉的一皱眉,她什么都不再敢说了。我原以为她会让我走,可她却弄了个温暖的窝给我。还给我喝了一杯温暖的牛奶,像于伯爵一样。我实在太累了,管不了太多,沉沉睡去。“不!徐妈妈,不要!”我醒来时只听得见安妮的尖叫声。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被拎在半空中。然后我好像被扔了出去。“我给过你机会。这就是只脏猫而已。走吧,安妮,它活不了了。”徐妈妈冷酷的声音我还听得见。“徐妈妈!你真令人讨厌!”安妮哭着跑开了。安妮,不要哭。一阵冰冰凉的液体包住了我,好冷。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曾有个小女孩也像安妮一样想养我,过了一年,她却因为搬家把我丢在了那座小房子里,我难过的在那房里呆了一个星期,险些饿死。然后于伯爵来了,他养了我好久,久到我以为我可以一生陪伴他,可是,他死了,因为政变。我被一个士兵打了一枪,幸好只是空气枪,我只折了我的腿而已。再然后,我开始流浪,到处走啊,我到底想找到什么呢?我不知道。我终于要去陪伴于伯爵了吗?真好,我不恨谁。他们都对我很好,即使是那个‘徐妈妈’,她是为了安妮好。真好,真好…我曾经想要一只猫,我特别喜欢,可妈妈却说不行,然后让我把猫扔到河里,我不愿意,她说,河上面漂着的草垛,猫咪在上面可以活下去。我信了。然后亲手将它送上死亡。万分自责!万分后悔!我真的,难过的一个星期没吃饭,只是母亲硬逼我喝几碗稀粥垫肚,允诺我再不伤害任何猫咪,我才郁郁的喝了几碗粥。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梗,不记录下来我不甘心。——原创,据生活实际改编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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