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骨头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下午,中国的某地。赵老太太正在钱老太太家里跟其他三位老太太搓麻将。赵老太太今天不仅手气臭,而且心神不宁,嘴里漠漠唧唧老念叨着孙子,一会儿的功夫就出错了好几张牌,自己明明和了却不知道,糊里吧嘟就把手里的三万给打了出去。下家儿孙老太太一把就摁住了,裂开稀稀拉拉几颗牙齿的嘴巴,布满了岁月痕迹的脸庞就绽开了笑容:“嘿嘿嘿,狗秃儿他奶呀,我就差这张牌了……”说着哗啦把面前的一溜牌推倒,“和了,嘿嘿,和了。”
其他几位老太太就翻自个的口袋,每人捏出几张毛票或者钢崩儿。孙老太太拿着一个一分钱的钢崩儿说:“狗秃儿他奶,你这是一分钱啊。”
赵老太太一看,脸色一下子暗了好多,说道:“我刚在老付家小卖部花一块两毛钱给我孙子买了个气球,给他一块五毛钱,找给我三毛钱。这钢崩儿都是他找的。让这王八*的给糊弄了,我愣没看出来。——给你换个一毛的。”
李老太太就说:“狗秃儿他奶,你今儿个有点儿不大对劲儿呀,跟脑筋没在这儿似的。”
“可不是嘛,我这心里老是七上八下的。把孙子一个人放家里,我老惦着,心思不够使。”
“嗨,这有啥不放心的?前后门儿不是都锁了吗?还有你们家那个狼狗大老黑,多大的一个儿?都快赶上小驴子了。谁敢进你们家门儿呀?”孙老太太说。
“就是,”李老太太发话了,李老太太跟赵老太太是邻居,“上回你们家大老黑半夜接墙头窜到我们家院儿里,我跟我老头子就听见猪圈里猪吱吱儿的叫唤。起来到猪圈一看,嘿,大老黑正趴在母猪身上一动一动地,干那事儿呐。”
“哈哈哈……”一群老太太狂笑。
大家又开始稀里哗啦地洗牌。这时赵老太太心里稍稍安稳了些。毕竟家里有狼狗看家,又锁了院门儿,孙子会很安全的。
又打了2圈,电话铃声就响了。响了5、6遍,钱老太太才不情愿地从牌桌儿上走开去接电话。
“谁呀?”
“大婶子,我妈在您家吗?我是秀芳。”
钱老太太捂上送话器,对赵老太太说:“你儿媳妇。”又松开手,对着话筒说:“你妈这就来。”
赵老太太接过话筒:“喂?——”
“妈,我不是跟您说过吗?看孩子的时候别打牌,打牌的时候别带着孩子。您把门儿一锁又打牌去了。我该给狗秃儿喂奶了,您把他抱回来吧。”
赵老太太就啥了眼了:“啊?……秀、秀芳,狗秃儿不是在家里吗?我没带着他呀!”
其他老太太一听觉得好像出了什么事儿,都放下手里的牌,把脖子扭向赵老太太。
话筒里秀芳说:“妈!您开什么玩笑?!我跟狗秃儿他爸已经回来了,家里屋里、炕上、门后头、厕所都没有狗秃儿的影儿……妈,您说话呀?妈——”
赵老太太眼看不行了,手还拿着话筒,人就直往地上矗溜,口吐白沫儿,眼珠子往上翻。老太太们慌了手脚,过来就掐人中拍后背。钱老太太往外跑,在门口儿让门槛拌了一跤,爬起来就喊:“快来人啊——”
赵老太太的命根子有两个,一个是麻将,另一个就是孙子。现在孙子没影儿了,老太太差点儿没了命。钱老太太经的多、见的广,喊完“快来人啊”之后,跑到厕所里舀了一瓢大粪,转回屋冲赵老太太脸上就是一泼。也许是让大粪给呛的,赵老太太慢慢苏醒过来,睁开眼睛之后,顾不上脸上还沾着那些东西,抬脚就往家里跑,边跑边喊:“狗秃儿——孙子——”孙、李二位老太太胃里一阵难受,一股东西开始往上涌,刚想用手去捂嘴,一看手上全是黄乎乎的东西,只好全吐在了麻将桌儿上……
赵老太太跑到家里的时候,家里已经聚了好多街坊四邻,大家七嘴八舌在那里议论着。
街坊甲说:“我看哪,八成是让人贩子给偷了去了。我听说有的人贩子专门儿偷小男孩儿,卖到东南亚,等长大了就他妈的整成人妖……”
“啥是人妖啊?”
“人妖就是二异子呗,脸蛋儿身条像女的,却是站着撒尿……”
“真他妈缺德带冒烟儿!这帮人贩子早该扒皮挤卵子,妈的生儿子不带把儿,生丫头不带×……”
街坊乙说:“别瞎起哄了。我听说离这儿不远有个外国人的实验室,专门儿拿小孩儿做实验。把肚子剌开,取出心肝儿,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边儿;还有的把脑袋据开,把白花花的脑浆子掏出来研究……”
人群又是一阵骚动,传来了更难听的骂人声。
街坊丙说:“我是经过了认真分析的。要说这是人干的,不可能;生人进来大老黑得叫唤啊,得咬他呀,咱们谁也没听见狗叫不是?要说是鬼干的,也不可能;大白天的,哪来的鬼呀?”
旁边就有人说:“你……啊,啊就你,等、等、等于啥、啥也没说。”
街坊丙说:“我还没说完呢。据我分析,这应该是外星人干的。只有外星人会干的这么不留痕迹……”
赵老太太听人这么一瞎吵吵,心里更是发毛,不禁悲从中来,放声大哭,却对寻找孙子毫无办法。众人就劝。赵老太太的儿子蹲在门口台阶上一言不发,儿媳妇秀芳却要寻死觅活。
正在这时,忽然有人喊:“啊!找到了!”
大家就响喊的方向跑去,那时狗窝的旁边。
“在哪呢?”
“找到一只鞋。”喊的人说道。
赵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也过来了。
“再找找,再找找……”
众人睁大拾破烂的眼睛,低头都在寻找。
“哎呀我的妈呀,大家快看呀!”忽然一声恐怖的叫声让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咯噔一下。顺着一个人手指的方向,大家把目光都聚集到了一个从来没有想到的地方——狗窝。
秀芳一下子昏倒在地。
赵老太太却笑了。可大家发现她笑的模样不对,仔细一看,是疯了。嘴张得老大,鼻孔往下流血,一把就抓过孙子的那只鞋,搂在怀里抱着,一扭头儿向大门口跑去:“我找到孙子了,我找到孙子了……”
赵老太太的儿子就破口大骂,返回身从屋子里拿出一把斧头,把大老黑堵在狗窝里一阵猛砍。顿时血肉横飞,一只狗腿被斧子带着飞出来了,狗的半个嘴巴紧跟着也飞了出来,然后是狗头被砍掉了……
当整个狗窝都被拆掉之后,人们发现,在狗窝里躺着一具小孩子的骷髅,头骨跟人的拳头差不多大……
王子
世界上,只有中国有熊猫,那是我们的国宝,但是有一个国宝世界上仅此一个,他还就在我们班,要问怎么回事。走,一起看看去。
国宝原名叫王子,他是一个胖胖的矮矮的一个男生,可是他实在是太胖了,叫他王子吧,又有点糟蹋这名字,只能叫他熊猫了。对于这个名字,大家是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的,理由如下:1.他人太胖,2.他骑的车子是南京熊猫牌的,这更符合了他的名字。
我曾今这样想过,他爸爸是不是希望他长的英俊潇洒,学习成绩非常非常,是个十全十美的人才给他起着名字的(因为王子差不多都这样),可他这张的也太那个了,要模样没模样,要身材没身材,要个子没个子,长的又那么衰,差的也太远了。唉!
不能再说了,看他来了。
背着沉重的书包走到位子上,往那一趴,一分钟后拿出书再往那一趴这看书,这是他每天都要做一遍的事。“熊猫,快点检查英语作业,别趴着了,我可不帮你再检查了,”我朝他大叫。身为英语组长的他,每天不检查作业,全丢给我,这是他的爱好。可我却不依,我想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和他一起检查作业。“熊猫,你快点提单词呀,”“熊猫你到底在没在听”…。.我常听见这种话,可又不关我事,不闻不问。
“
我不明白为何他的成绩那么好,我咋就不行呢,”这是我常常用来反思自己的话。说实话,我和他一直是一对仇家,我希望自己在任何方面都要比他好,学习,速度,回家时间…。.在这些除了学习以外,我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一直希望可以比他强,因为爸妈常拿他和我比较(他住在我家楼下),我当然也很恨他喽。
这就是我们的国宝、我的仇人——王子,愿他早离开吧,省的我烦。如果可以,我愿意每天祈祷一万次,只希望他赶快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或者让他早点被我打败吧。(上帝呀,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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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人生中只噪点般米粒大小的斑驳,就能在看似平滑的表面,循环不断地侵蚀纯净,贪婪地吸取那点点人性。如鸡毛,举足轻重。我是阿凤。在老家,妈妈告诉我,家里就两个娃,你弟弟还要上学,你,就出去打工挣钱吧。我,一脸茫然。来到了上海,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湿漉漉的空气将每一个精致的上海人的面孔浸透的苍白与无力,周围大厦林立,衣着光鲜的人们神情冷漠地来去匆匆,我拖着行李箱在街头四顾茫然,空气里大量的纸醉金迷的气息使这个城市看起来飘忽不定,我蓦然产生一种强烈的疏离感。托姑妈介绍,我在一家理发店当洗头妹,刚一去,人家都看我是外地口音,便经常与我开玩笑,在人们的印象里,洗头妹和“鸡”没有多大差别,她们有时甚至卑贱的连鸡毛也不如,我也都毫不介意,心想以后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因此,我尽量想跟他们搞好关系,早晨买早餐,我都顺便帮他们带来,后来,这也就成了习惯。“阿凤啊,帮我再带一杯咖啡,不加糖,只加牛奶,谢谢侬。”“阿凤哪,昨天你帮我带的面包不错诶,在买一个好吧。”……我买好所有东西准备跑回去的时候,廉价的高跟鞋的鞋跟突然断了,我提着鞋子,一边走一边寻找修鞋店,这条街属于市中心,理发店对面就是一座高档小区,然而在这种条件下竟然即不和谐的有一个修鞋铺,所有的摆设和老鞋匠身上的那种带补丁的衣服,不觉得让我有一丝重回到老家的那种感觉。“师傅,您能帮我修一下鞋吗?”“你放那吧。”我坐在一个有些摇晃的椅子上,看着这个豪华的花园别墅,对老鞋匠说:“这里有人回来修鞋吗?”“这些人哪,鞋子一坏,还不就扔掉,还修?怎么可能。”“那您在这儿修鞋,不是没钱赚吗?怎么不换个地方。”“我的家就住在这里。”“这里?”我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看。然后几近是以仰视的角度来数这楼的层数。阳光直射到玻璃幕墙上,刺眼的让我数不清。“鞋子修好了。”“笛笛。”一辆刺眼的银白色汽车驶过来,小区的保安为他按下开关,汽车趾高气扬地开了进去。“刚才那个汽车里坐着的,就是我儿子。”老鞋匠并没有望着我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你儿子?那他怎么不和你打招呼?”“可能…可能觉得身份悬殊,没有必要吧。”心里某个角落被击碎,面目全非。我望着老人。穷人是永远的穷人,以前读过一篇报告文学,其间有一段是作者向某村里的老人,假如他有了钱,当上了老板每天吃什么?老人笑了笑说:那得要吃好的。然后又很没文化地补充:早上吃糖馒头,中午吃枣馒头,晚上还吃糖馒头。对,我是个穷人,但是我是个有爱的穷人。我从老鞋匠里接过了鞋子,准备朝理发店走去。黑色的一片向老鞋匠这边飞快地攒动,我急忙地挡住了飞驰的汽车。鲜血一滩,殷红一片……迷蒙中,看见老鞋匠的儿子从车里走了下来,我高兴地想着,原来他也还在乎他父亲的安危呀。是在做梦吗?我梦见了老家的油菜花,倾天下恍惚的鸽哨,月亮前清淡的烟云,还有那不知名的芦苇荡,还有村头的爸和妈和我那淘气的弟弟,他们一直都在喊着“阿凤阿凤呀、”金黄色的鸡毛,很耀眼。围观的人群里有一个小女孩拽着***妈说:“阿姨怎么死了啊”“一地鸡毛,真恶心。”话音刚落、拽着她女儿走了。我真的睡去了,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点评: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特写镜头别开生面,情趣盎然。全文充满童心童趣,读来倍感亲切。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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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骨头》读后感这些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像绵延伸展的漂亮骨干,把大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终于开始认清:没有我,他们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的死最终造就了家庭的融溶和合,如同身体上的骨骼,尽管有了缺失,但在不可知的未来终将长出新的骨干,变得圆满完整。——苏茜·沙蒙《可爱的骨头》少女的魂灵静静地站在客厅里,注视着她的家人在啜饮着香槟,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尽管已是在那么漫长的九年以后,直到这一天,阳光才终于重新洒向了她的家人,他们,终于象她期望的那样,完全走出了她惨死的阴影,重新团聚在一起,一种平静的幸福轻笼在她的心头,她退了出去,了无声息。她是苏茜·沙蒙,一个生活在上世纪美国七十年代的单纯可爱的少女,只因为偶然的轻信,她被邻居,一个名叫哈维的变态连环杀手诱至地下室,奸杀后尸体被肢解,只有一截臂肘被一只小狗发现。沙蒙一家得知此讯后,立即就崩溃了。父亲杰克通过直觉,判定那个怪里怪气的邻居哈维有重大嫌疑,可屡次向警方提供线索,又屡次被警方拒绝,后因捉拿嫌犯被误伤致残。母亲艾比盖尔本就对平淡的生活感到失落,收到爱女的死讯后,再也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面对自己的生活,竟然转而与探长苟且,借此来逃避巨大的伤痛与压力,最后索性一走了之。妹妹琳茜在巨大的打击面前一夜成人,她努力将创伤深埋心底,以自己的坚强为父亲为兄弟疗伤,为了找出背后的真凶,她不顾生命之虞,潜入凶犯的家中寻找证据,差一点被凶犯抓住。而苏茜的外婆在女儿离家之后,毅然来到这个已经破碎的家,以她的乐观,她的风趣,她的经验,挑起了母亲与外婆的双重责任,在她的指导下,四岁的巴克利得以健康成长,琳茜也平安地度过她的青春期,最后找到了她的幸福。漫长的时间,磨平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冲淡了绯红的血腥味,苏茜原先的同学先后从大学毕业,家人也似乎渐渐忘记了这块缺失的骨头,直到有一天,弟弟取出苏茜的旧衣物想挪作他用,父亲杰克一见顿时暴怒不已,诱发了严重的心脏病,母亲艾比盖尔闻讯后匆匆赶回,一家人坦诚相见,终于达成和解,而可爱的琳茜,也为大家带来了她的婚讯,幸福的幼苗重新在他们的心底滋生。爱,最终越跨了死亡,走过天堂重返人间,苏茜·沙蒙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神奇的生命循环。这本《可爱的骨头》,曾在《纽约时报》的排行榜上高居榜首达三十周之久,并获得“美国年度最佳小说”奖,更赢得世界许多媒体的好评无数。作者艾丽斯。西伯德,被誉为“最具潜力的作家”,基于作者那一段与苏茜相似的惨痛往事,本书亦是她历经跋涉,重新微笑着面对生活的心灵疗伤佳作。小说以荒诞的笔法,用倒叙的角度展开,作者让“我”,那个脱离了肉身而上了天堂的死者苏茜。沙蒙,成为故事的叙述人,从一开始便采用一种简洁的,类似于第三者旁观的口吻来为我们讲述她的被害经历,这种跳脱了主观干扰的叙述手段,因其类似于纪录片般的冷静而更加令人痛彻心扉。但,痛,泪水,同情,不是西伯德的本意,她想告诉我们的,只是在巨大的打击面前,该如何坚持与面对,这也是小说之所以命名为《可爱的骨头》的用意。正因为如此,西伯德没有刻意去渲染悲剧的气氛,而是更多把描写放在了亲情,友情与爱情上,虽然,苏茜事件是个彻底的悲剧,可贯穿全文的,却是一份浓浓的亲情,父母与子女之间,姐姐与妹妹之间……可以这样说,《可爱的骨头》虽然伤感,却未失却明亮,仿佛孑孓无助中,前方灯盏渐明,家的暖和在你头顶轻轻流泻,又似狂风吹散了连日的阴霾,暖暖的冬日终于冉冉升起……一切最终汇成一条河,就这么缓缓地,缓缓地,随着时间流去,一去不返。这,是作者对人生底色的诠释,是对承受苦难的人们的深切关怀,因其发自肺腑,布满不灭的希望,而更加震撼人心。爱情是全文的另一个亮点,琳茜与塞谬尔患难之间的扶持,令人欣慰,而苏茜与雷之间的人鬼恋,却缠绵悱恻,让人唏嘘不已。场景在天堂与人间的奇妙地切换着,布满无奈与温情。露丝这个角色,颇有些神神鬼鬼的味道,充当的角色象是某种非凡的介质,既然有天堂有鬼魂,这巫师式的人物的存在也就有了某种必然性,但露丝的存在只是为可爱的苏茜安排一段还魂奇缘那么简单吗?答案是否定的,露丝并不单单为了一个苏茜而存在,而是为了许许多多个苏茜存在的,苏茜的悲剧不是个例,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存在,作者只是借助了露丝,为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未成年人问题的冰山一角而已,至于解决这类悲剧的钥匙,作者把它扔给了遥远的未知,甚至那个杀人狂哈维的结局,也没有象人们所热切期待地那样,被警察抓捕,然后绳之于法,他活得好好的,甚至还在几年后,故地重游了一番,“看望”了一下邻居们,从容地从警察眼皮底下离开,最后,他死于一个发生气率极低的偶然。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生活只是布满了偶然。山西临汾解放二校六年级:宁华威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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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读后感【篇一:《一地鸡毛》读后感】看刘震云的《一地鸡毛》,非常流畅,几乎用了一天时间就看得大概齐了。可能是小说,故事特别强,稍微不小心就被带入上个世纪末的北京,还有那些深不可测的机关大院。《塔铺》是我很喜欢的一篇,也是开篇的一部小说,据悉也是刘震云初试牛刀的作品。从这部小说,是可以看到老刘的人生经历的。很多作家的代表作都难免逃离自己的人生经历,比如,蒋方舟说自己的几本书也算是把自己掏空了,可能是后来读的书多了,小蒋即便故事不厚重、情节不曲折、背景不强烈,照样也是不错的青春笔记。加之,她后来也算从事杂志主编这个职业,让我也是很佩服的。前几周,在班车上读过村上春树的《当我跑步时在想些什么》,觉得很受触动,一本书的写成,就像是一个不停息的马拉松,膝盖酸疼,也许只是开了篇,要完结,估计肌肉都得结成硬块。回到刘震云的书。《塔铺》讲的是恢复高考,一个镇子的人都聚起来准备高考的经历。故事的跨度很短,一年,刚好到当年首次高考结束。印象深刻的是,整个故事都呈现的是一个熔炉式的社会,但是很多在那次难得的人生再造选拔,并未如愿。小时候,身边人就很喜欢把一些读书读成傻逼、或是读书没什么卵用例子,翻来覆去地讲述,搞得我是很紧张的。然而,到现在,好吧,确实没什么卵用。但是,当年这个机会是很贵的,因为稀少,所以珍贵吧。在那样的年代久远、略带凄凉的背景,再夹带个青春热血的故事,往往总有一种人生圆满既得的感觉。狡猾的作者,稍微不留神,留个缺口,读者的魂魄也被摄去大半。可是人生,完美的事太少。美女很美,他硬说有点胖;很登对,他硬要插个地主欺男霸女的桥段;为XX而读书,他就要把读书人读到疯癫的样子,完整的表露,可怜巴拉。我们听过的路人的故事,永远不知讲故事的人心理。很多写作者,包括大学曾经采访的一个小作家也说,人们总要通过作者所写的故事去猜测他们的人生经历,把他们的经历王主角上套。刘震云的这部小说,有几个故事倒是挺连续的、同样带有一些“凤凰男”的感觉。高考/当兵/上班,作为个人的难处,作为集体中的一员的尴尬,作为特定背景的人,人物清晰,这样的故事代入感还是很强的。看到一九四二,我就没看了,这个记录体的故事,在电影上映的时候,在人人网上看了的。当初,电影上映,各种口水战,说是良心之作,但我觉得,第一个把这些资料整理出来,真是很了不起的人。有很多作家带有很强的乡土气息,莫言的高密乡,虽然从未看过相关的书,但却如雷贯耳;余华的浙江某铺满石板路的县城,翻过他的书,总有小镇牙科医生,在黄梅雨的店铺看书的感觉,可能集中看书的时候,那时西安正是雨季;村上春树,总是在关西的海滨旅馆,转折总是如此快,一封封书信,一次单程的机票,人生真是恣意潇洒,包括日本的其它几个看过一些的小说家,都有那种都挤在一个海岛的密闭环境进行心灵对话的感觉,我爱死这种叙事了,细节常带深刻的感情,琐碎的事情却像印刻的岩画一样,恨不得把每个情绪和细胞都放大了看,看的过目不忘,想洋溢在汽车音响的歌曲。刘震云的《一地鸡毛》是新的类型,都是关于一个单位的书,之前看的《杜拉拉升职记》,特别的快速/直接,写的只是小资的个人成长,且情绪多余,而理性不足。其它的关于单位大院的书,也看过,《阳关灿烂的日子》,超屌的存在,我觉得自己青春前期最遗憾的事,就是我始终没有成为一个古惑仔,甚至毫无半点江湖气息。小时候,好不容易抢了低年级同学的弹珠,后念及是同桌的弟弟,又换给人家,自此以后,再也不忍过问江湖的点点滴滴了。当然,这种小痞子的大院生活,怀念童年也就得了。成年了呆在一个单位的生活,有很多不得已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不知有斗争,更要有内心的平静。知乎上有人推荐,成功最关键因素,有人说是坚持,有人说是平静。就像六祖慧能说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有时候,鸡汤VS鸡血,鸡汤总是赢得贱兮兮。当然,说平静的,总有平静的道理。《一地鸡毛》的小公务员,在别人眼里的自己,和自己眼里的自己真是相差好多。在别人眼里的顺境,有时却如逆境般难行,在自己的眼里的逆境,有时却本身就是顺境。小人物,活得都不容易,获得并不太平。一生何求,求的东西,大多是美好的、竞争的,争抢得你死我活也是大有人在,那么平静,到底比坚持胜在哪儿?我想这个论断,是在告诉我们,口口声声坚持的人,最后估计都不会真的坚持,潮水不退去,没人知道谁在裸泳。人生的顺逆境,都是祸福相依,在逆境能奋战,在顺境,也许就被消磨了。没有一些平静忍耐的心,撑不到最后。昨夜,与L通话,说起最近状态,颇觉得自身,太过于平顺了,意志力大减,情绪波动完全不受掌控。也许真应该反思,像如今这样,是不是离自己想要的渐行渐远了。慎之慎之。【篇二:《一地鸡毛》读后感】“啤酒虽然夺了过去,但小林脑袋已经发懵,这天夜里睡得很死。半夜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人群向前涌动,又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一觉醒来,已是天亮,小林摇头回忆梦境,梦境已是一片模糊。”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人的头脑中无时无刻不是牵挂着“发馊的豆腐”、单位里的人事评调、每天的啤酒和烧鸡……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吃喝拉撒睡等关乎人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淹没了是选择面包还是选择自由这个问题。光是为了追求面包,人就掉了一身皮屑,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兼顾自由?对于这一队队祈雨的蚂蚁,坚持才是问题,坚持站稳脚跟,坚持跟着大部队前进,坚持不掉队才是问题。看完小说,朋友甲说:“一个满怀理想满怀激|情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年后竟只剩下一地鸡毛。生活琐事磨平了理想磨掉了精神的事情太可怕了。我希望以后可以搞些纯粹的研究工作,离琐屑远一点,这些琐屑让我害怕。”他正在准备考数学系的研究生。朋友乙说:“其实,面对生活你有选择的机会。你可以选择过这样的琐碎的生活,也可以选择不过这样的生活。关键在于你自己。”提到选择,我想到了主人翁小林思想转变前后的对比。这个对比并不是在《一地鸡毛》中出现的,而是在《一地鸡毛》的姐妹篇《单位》中。刚开始来到单位,小林学生气不轻,跟个孩子似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经常迟到早退,上班穿拖鞋,不主动打扫办公室卫生,说话不注意等等。到单位三年才知道该改掉自己的孩子脾气,而且,悔悟还不是自身的反省,是外界对他的强迫改造。别人入了党他没入,别人评了各种职务他还是个大头兵,别人都有房子了他一家三口还是和另外一家合居一套房子。当小林的目光开始关注别人与自己的物质上的种种差别时,他已经很自然地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了。我不知道是生活出现了问题还是人本身有了问题,是生活太强硬还是人太软弱?可是我以为,生活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选择。生存为什么竟会成为一种困境?现实与理想为什么竟会产生矛盾?在追求物质的同时难道就不能追求精神?物质与精神本身没有矛盾,产生矛盾的是人自己,人在物欲的不满足中迷失了自己,却又不能接受自己放弃精神追求的事实,于是就抱怨面包与自由有太大的矛盾,两者必须取其一,于是,大家都找到了只为面包而活的借口,于是大家都睡在鸡毛堆里柔软舒服,度年如日。【篇三:《一地鸡毛》读后感作文】在上班的公交车上把刘震云的《一地鸡毛》看完了,对于故事本身来讲放在今天算不上什么,无非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对生活在北京的小家庭的小市民生活,无非就是家长里短。故事是由小林排队买的豆腐忘放冰箱展开了,一开始就说明这些都会是一些小如芝麻的事情,小林老婆调动工作,孩子上幼稚园入托,老家来人,小林帮以前的同事卖鸭子收钱,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中也穿插了些人情事故,如此而已,但生活无非就是由这些琐碎的事情组成。而小说中也暗指当时的收礼成风,以权谋私等不良社会风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想《一地鸡毛》可以看成是80年代初期成千上万个家庭不同生活的缩影。正应了莎士比亚那句经典名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今看他的小说《我叫刘跃进》虽然多了一些时尚的元素在里面,可是他的写作风格还是大抵如此,感觉几十年没有什么变化。而他现在的作品也经全然没有他有写《一地鸡毛》时的那种人文关怀,更多的对于低层人民的生活只停留在了表面。可能和现在刘震云身份的变迁也有关系吧,当年相信他写《一地鸡毛》的时候可能一如他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是刚刚从农村转为城市人的开始,所以写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一针见血。而现在的刘老师是知名作家,编剧。现在过的生活和所入社会地位已全然不同。不可同日而语了。读他的小说和读余华的小说感觉是不一样的。总之感觉《一地鸡毛》所要表现的东西更加直白些。所要表达的意图更为直白些。【篇四:一地鸡毛读后感】读过刘震云先生的《一地鸡毛》后,总是觉得心里隐隐有些害怕又觉得很不是个滋味。这种感情的出发点,我想是与小说中所展现出的主人公的生活有关吧。最初上大学时的主人公小林夫妇便同现在还处在这个阶段的我一样,有着事业心,有着想奋斗的目标,有着对未来真切美好的期望。但后来的他们从上学时期的单纯蜕变成了以后的世故,圆滑。虽然我知道他们也并不喜欢蜕变成这样的自己,但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的他们的变化一定会是一种不可避免。书中的那些真真切切平凡却一定会存在的小事都让人觉得真实。从那些事中一点点体现出来的他们的改变让我想到自己也一定也会经历这些事情,自己也许也会因此而改变心境,忽然那些本来知道却一直在逃避的真相就这样直白的展现在自己面前,不自觉的便对这未来害怕起来了。即使我知道,如果一件事情被叫做未来,那么它一定会到来。刘震云先生是位很会讲故事的人。不记得是谁对他作出这样的评价,但我也这样觉得。令一直都喜欢读言情小说的我在读小说时将小说没有间断的酣畅的读至结尾最后一句,竟都没有冒出什么不想读的念头,而小说其实也只是简单的用流水账般的文字介绍出那些排队买豆腐,与老婆吵架,老婆调动工作,排队卖白菜,孩子入托,拉蜂窝煤,每天上下班等等的琐事小事,简单平实的文字却紧紧的让人想要关注这对夫妻生活的发展,想要知道他们的日常,我觉得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小说独特魅力的所在。在小说中讲“两人都是大学生,谁也不是没有事业心,大家都奋斗过,发愤过,挑灯夜读过,有过一番宏伟的理想,单位的处长局长,社会上的大大小小机关,都不在眼里,哪里会想到几年之后,他们也跟大家一样,很快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呢?”这是书中小林对自己的一番开导,生活过的即便不如意,日子也还是要照常过下去的。他讲他过去的宏伟理想是幼稚不成熟,不懂得事物的发展规律。现在的他的蜕变是种成熟下的进化,于是像是忘记了他原有的精神世界般的又开始只想着明早买豆腐这样的琐事了。社会真的会将一个人的棱角和理想打磨成这样么?答案好像很简单,一旦进入社会的我们很容易便被这个社会弄得世俗化。就像小林大学时期的“小李白”,那样一个有才,有勤快的还带有一点洒脱豪放的人,最后还是卖起了板鸭,从前的诗意,每天写诗的附庸风雅,到后来也变成操着大嗓门的叫卖。同当年温文尔雅诗人的鲜明对比,这样社会环境下的理想,抱负便消失了踪迹,而变得实际。而社会和生活又怎么会不实际呢?小林说的“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即便说的很阿Q,但也确实是一种很好的生活心态。印象最深的还是后来小说中小林半夜做的一个梦。梦中他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篇七:《一地鸡毛》读后感】有句话说“生活的理想就是理想的生活”,这样一句有点故弄玄虚的玩文字游戏的话,仔细想来却是唯有点头称是。《一地鸡毛》是个短篇小说,或许又是中篇,只是觉得它文字轻松,一会儿时间便看完了,与那些大部头相比起来,应该是大餐前的一道开胃菜,于是我心里主观认为是个小短篇了。主人公小林和小李的琐碎生活从一斤馊了的豆腐开始,吵吵闹闹,细细密密,点点滴滴,没有一间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也绝不省心。这样的生活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而且潜意识里是以后要走上同一条黑道的。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原来觉得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是很没追求的,可是谁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一件小事?要是老婆不好,孩子不乖,炕头不热,岂不是生活都乱了套了?本来觉得这是主人公沉于下僚的聊以自慰的话语,然而仔细听他一分析,又看了他家里这些鸡飞狗跳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惹起来的,这样一种逻辑也无可厚非。小李是小林的妻子,她是个大学生,小林一回忆起当年的她,总是浮起记忆中温柔恬静的青涩模样,可是,现在的她却是会为了几毛钱的水费而不惜顶着被人骂的风险而偷水,是会叉着腰对他絮絮叨叨家长里短的一个黄脸婆,怎么会这样呢?小林很感慨,心头滑过一丝怅惘,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自己不是也被这生活的鞭子抽得东奔西跑吗?自己不是也忘记了当年的豪情壮志和气冲霄汉吗?在生活的大漩涡里谈理想是奢侈的,就连这种为着放弃理想的自责与反思也是并不多见的,想来也是会越来越少的。为了生活,小林抹下面子给人事部的头头送礼,被人一口回绝,热脸贴了人家的冷屁股;同样为了生活,他放下自尊,去帮他曾经的同学卖烤鸭,这是他曾经最看不起这种为了生活出卖理想的人。刚开始做起来时他还心有不安,充满着对昨天的自己的愧疚与担忧,而几天后看到钱多起来后,他的不安就化为乌有:挣钱才是王道,这么做不过是为了生活,何必那样苛求自己?为了生活,四个字就像四个木桩被打进了小林的心里,曾经的“为了理想”金光闪闪的大字已被生活的滚滚车轮压得褪色变形。小林现在不会再去关心什么伊拉克政局,甚至连他最喜爱的世界杯都嗤之以鼻了。这些东西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关心伊拉克政局关心得过来吗?人家踢球赢了输了和你有什么相关呢?有这闲工夫还是去想想你老婆调工作和你女儿上幼儿园的事吧。小林现在不是没有理想了,他的理想已经无限具体化了,他想,要是老婆能再买一只烤鸭和一瓶啤酒,那这日子就太舒服了。小林的一地鸡毛并不是他一个人的一地鸡毛。我们免不了要吃鸡,恐怕也难免会要碰到一地鸡毛。是不是理想只适合象牙塔,生活中不会有理想呢?似乎小林告诉我们,不光是我,你们人人都要走这样一条路,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到了揭不开锅到时候,看你还穷横,你能拿莎士比亚的戏剧当饭吃吗?你可以用加缪的哲学来养活孩子吗?你念几首诗就不饿了吗?理想就是生活这锅大米饭中的沙子,只有吐掉才能吃得痛快。别说俗,人人都这样,没几个高雅的过的自在的。这样一来,似乎理想和生活的决斗,生活必胜无疑,理想是个瘦长的小伙子,可是面黄肌瘦,面有菜色,生活是个身强体壮的健身教练,完全不需要比,站在舞台中央,高下立见。似乎这样一来,没有人会再站在小伙子这边,因为站在那边,惩罚是要一并受的。然而,还是有同心协力对抗着生活的。王小波和李银河,他们是柏拉图之恋,两个人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他们在一起最多的事便是说话,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李银河是不会做饭的,王小波虽然也不擅长,可也毕竟能吃,但是他也不常做饭,俩人时常下馆子吃饭,为的是留出时间来说话。他们没有孩子,但是他们都不遗憾,王小波说,他大哥大姐中孩子男女都有了,让他们再生也生不出什么新品种了,两个人的就世界很甜蜜,他们不需要孩子去粘合婚姻。他们的生活中生活占了很小的一部分,理想占了大部分。如果没有理想,他们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更不可能一直走下去、。李银河是不会做家务的,王小波的哥哥回忆起去王小波家做客,王小波拿起来了一只茶杯准备泡茶,发现上面一层厚厚的油垢,又一次李银河买了两只煮鸡蛋回来,兴冲冲地对王小波说,我们今天可以吃鸡蛋了,打开皮包一看,鸡蛋变形了,成了一瓣一瓣的,她把包里的沾满蛋壳的文件都倒在桌子上,不解地问:怎么碎了呢?他们的一腔热情都是给了理想,他们的爱情的世界,文学的世界,心灵的世界。唯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的生活。失去了理想的生活就像是失却了歌声的百灵鸟,纵使还能活下来,也了无生趣,不过是一场喧哗与骚动而已。【篇八:《一地鸡毛》读后感】太阳静悄悄的从东方升起,虽然是冬天,寒风呼呼的刮着,但阳光还是透露着丝丝的暖气。不想早起的我在被窝里拿起了本名叫《一地鸡毛》的书读了起来。《一地鸡毛》中用简洁,平常的白话描绘出一幅幅家庭的场景。让我读后深有感触,起初小林那纯真的内心在经历了数年的社会风气的洗涤之后也变的圆滑,世俗了。而小林老婆从没有结婚之前的一个文静,不爱说话不爱打扮,眉目清秀的姑娘变成了一个爱唠叨,夜里偷水的家庭妇女,是什么让作为大学生的小林和小林老婆,从昔日的宏图大志变成了庸俗甚至卑琐的地地道道的小市民那?我想这就是那看似鸡毛蒜皮的社会现象的所起的作用吧。大学生面对这些世俗又能如何那?以他们这些年的变化,所反映的社会的黑暗,庸俗的社会风气,琐碎的,庸俗的社会风气压的大学生喘不过气来,很容易就会被世俗化。大学时代的理想也会随之抛到九霄云外。看来社会风气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就像这位“小李白”,一个有才,又勤快的还带有一点豪放洒脱的人最后还不是卖起了板鸭,从之前的很有诗意,每天写几首诗,到后来的操着大嗓门叫卖,已没有了当年的暖暖尔雅,现在的满嘴脏话与大学时代的“大诗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什么理想,抱负,早就没有了踪迹。以前的奋斗目标也已变了,变得更现实,更实际了。感慨之余我不禁害怕起来,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等到进入社会之后就会被染得面目全非,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难到也要被这些世俗变得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吗?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有将何去何从,难道真的要变成他们那样吗?难到也要淹没到这黑鸦鸦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吗?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不会甘心的。现在的我们在学校,畅谈我们的梦想,在为我们的明天而一步一步的奋斗,读者一页一页的诗词,学者一首首流行的歌曲,跳一支一支不太优美的舞蹈,绘画着我们走过的逝水流年。回首过去在教室里用心的学习,读书,虽然艰苦,但很充实,回忆起来还是很美很甜。展望未来更是光阴似锦为梦想坚持不移,满怀大志,但读完这篇文章才懂得,原来现实是那么的不如人意。我们的梦想还能实现吗?我还是坚信,有理想的人会活得更好,我不愿重蹈覆辙,走前面大学生的路。就像现在热播的电影《老男孩》,让大多数的80后认识到,原来梦想是可以追求的。多少人停住了脚步,多少人注视着电视,多少人为他们流泪,为他们鼓掌。他们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了,也实现了梦想。是他们让我们这一代人看到了希望,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希望。歌曲《老男孩》则唱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心声。也告诉我们这些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不能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更不能随波逐流,相信我们这一代会经得起考验的。为社会注入新的生机,新的力量。来吧,为我们的梦想而加油,努力吧。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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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地一次难忘的第一次水田小学 六(2)班 李慧恩在我的脑海深处,有许多的开心事.伤心事……但有次军训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并且时时萦绕于心。因为,你也许能从中不断地得到启示,悟出一些人生的哲理。在3月4日当天早上,4~6年级学生一起坐车来到了龙岗区园山青少年活动基地里展开一次三天两夜的训练。下车,我们第一眼看见的是四座连绵起伏的大山,而训练基地就在几座山的环抱之中,环境十分优美。负责训练我们的是姓刘的教官。他把我们带到了宿舍附近的空地上,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套迷彩服。怀着对军营生活的向往,怀着军人的崇敬,更怀着对苦尽甘来的那种急于体验的心情,自豪地穿上了那身绿军服,开始了我生命中第一次军营生活——军训。第一天中午,刘教官带着我们来到了园山脚下,展开了一次“飞夺沪定桥”的活动。山上的小道盘旋而上,真让人感到胆战心惊,山路十分陡峭,一不小心就会栽倒下去……。不知不觉我们已经爬到了半山腰了,每位同学都挥汉如雨.气喘吁吁的,这时我们才发觉爬山还真不容易。这时,在我的脑海浮现出了这样一句名言:“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想到这里,我们又开始咬着牙向上攀。越往上走,山就越陡,可大家还是一个劲地往上登……“YES!我们成功啦”这个回声把整座园山都震动了起来。我们甚至还在山上欢快的唱起了“山歌”呢!这个活动不但锻炼了我们的意志,还使我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就在当天下午,我们又开展了一个“自助军事野炊”的活动,同学们要以自己的能力为全班同学做饭,首先,要先分配好工作,分配完后就可以展现自己的厨艺……。不久后,在同学们的努力下,一道道美味可口的饭菜呈了上来,虽然有些煮得不是太好吃,可我们每位同学还是吃得津津有味。我们吃完饭后,已经夜幕降临,接着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了军营演播厅里观看《冲出亚马逊》这部电影,而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中国军人黄晖和胡小龙,在军人学校里接受了七个星期的魔鬼般训练,他们为了祖国的荣誉,坚持不懈,最后获得了胜利。我从中知道了做人要磨砺自我,挑战挫折,不可轻易放弃的道理,甚至我还记住了一句台词:“在军营中只有三条规则,第一服从,第二完全服从,第三绝对服从”。还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世界上没有做不好事!”“叮零零”已经第二天早上了,我们吃完早点后,开展了一次“领导力与责任心训练”的活动,首先我们踏着整齐而响亮的步伐来到了基地的营地所里。然后,台上突然来了一位老师,他让我们每个班选出两名领袖,接着让我们练习了一下前几天学过的动作。但是只要有人出错的话就要说:“对不起,我错了”!而那俩位领袖就得替那个同学跑圈子,每当听到“对不起,我错了”这句话,那两位领袖便开始跑起步来,看着领袖那还在发抖的双腿和那苍白的样子,我不禁流下了热泪,真想过去为领袖承担一下。他们就像我们的父母.老师一样,时时都在温暖.呵护着我们。从这件事里我知道了做人一定要互帮互让,团结友爱,以人为本。做错事情一定要改正,不能与父母和老师们顶嘴,在家里要做一个好儿女,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不知不觉两天的训练已经过去了,在这些日子里,我学会许许多多,但最重要的是学会团结友爱,能学会磨砺身心,激发感悟,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有感有情的人,虽然我们班没有得到锦旗,但我们还是非常感谢这次活动。参加活动后,我发觉我渐渐地长大,开始懂得了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才是最完美的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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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语洒落一地岁月将泪水的痕迹装饰成幽深的过往,而我们将背影装饰成为别人的风景。月辉轻斜,四处是洒落一地的心语。柔风起,能吹散几家的伤情。轻拂水中倒影,刹那间涟漪四起,犹如年华终老的皱纹,写满沧桑的痕迹。沉默,那些隐藏在光华流转后的真相,未及察觉便已错过。风若有若无,飘散了荒无人烟的诗行。无法触摸,曾经的柔软如今的硬伤,一段蚀了心肠的流光。太多的梦来不及清醒,太多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多想一世活成两辈子。于是我们走进网络,走上QQ空间这个平台,希翼寻一方坐地日行八万里的梦土,让自己能清楚地看到青竹拨节的每道印记,清晰地听到鲜花盛开的每次声音。在这里,四季的脚步如美妙的音乐,一路和谐律动,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走过春夏秋冬。虽然天空没有鸟的痕迹,可我们分明感到鸽子正扇动纯洁美丽的翅膀在天空飞翔。只等水暖冰融,春天又开始欢唱!午夜,月悬长空,心语洒落一地,化成如诗般的梦幻。素笺里,捕捉你我留恋与缠绵的凝视。梦里缱绻反侧一路,缠绕着你的柔情似水,挥洒着淋漓尽致的残念。远处灵鸟的惊叫,在窥视我一纸疆边;在月儿的清辉下,心语洒落一地。此刻,你也正躲在某个角落,吮吸着行间的呼吸,品味在纯白之上营做的旋律,覆没一切,暗涌一切。曾经的缱倦缠绵,像是心房里烙上的一枚忧伤的朱砂痣,已淡成你眉宇间落寞的神情,却雕成我心深处难以解脱的枷锁。支离破碎的如烟过往,难以拾攫的往事片段,在这场夜雨里被渲染的分外妖绕。只是蓦然回首间,才发现我柔软的心,瞬间仿佛已老去了千年。风儿轻轻吹来,拂过我的心尖,抚摸着我的碎发,丝丝缠绕,心事洒落一地。思念,透过红尘的世俗,清雅宁静,时时零乱着我的清梦。不由的让我心碎,更是心醉,突然间,落叶纷飞,舞动的是指尖间的风,将心语洒落一地。一些难舍的心事在深夜里生长,漫延,长成一片水渍洇染的墨痕,漫延成十丈软红的旧颜风华。而我,回流时光,掬风如歌。尘世的浮沉,如风,风过无痕?回望四十多个春秋,顿生洒了一地的絮絮心语。每一阵风过,斑斑驳驳的岁月里,那光、那影就泛起一片一片的暖意,将心事洒落一地。我爱月光如水的夜晚,那柔柔的光仿佛轻纱般地照耀在身上,能够感觉到自己被围绕的幸福,夜,静静的;风,轻轻的。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夜晚里的微风,拂过心头时,已然感觉到了一种释怀一般的轻松。繁星点点,皓月当空。思念已开始如潮翻涌,心中搅动着思念的情愫,一浪又一浪的悲欢滋味,升腾、堕落。不小心打翻的牵挂,在一瞬间百转千回,从心的最深处环绕到心的最边缘,终于将心事洒落一地。思绪一次又一次飘进暗夜的光与影中,好似经过时光流转!笑谈似水年华的眷恋;轻叹雨落倾城的思念。此时,一轮明月,诉说着淡淡的、浓浓的美丽情怀,在温柔的月光下挥洒着自己飘飞的思绪,该是一件多么惬意又舒心的事儿。抬首北望,心语洒落一地,仰头的瞬间,阳光明媚的刺眼,心底却依旧潮湿。褐色的瞳仁,倒影浅浅微笑,多么怀念曾经花开的声音,细腻的柔香飘散在风中,荡漾起阵阵笑意。迎着柔柔的微风,伴着淡淡的花香,微闭着双眼,一缕缕温暖而清新的味道缓缓地渗入体内,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和舒畅。又见时光缥缈,于指缝间溜走,挽不住它的执拗,眼睁睁看它落在岁月的纤河中逸走。不管时光枯萎在生命的那一个驿站,经历种种之后的人生,将会一直是花儿凋谢的人生,心语洒落一地。每一个季节都会是落叶飞舞的季节,尘缘也只能涤荡在两个不同的时空。一些走过清淡无痕,一些梦幻唯美了曾经,倒一壶往昔与时光对饮,梦随心动,心语洒落一地。那些流年,就在浅笑间开出了淡雅的花,或许,这天空只是再等一场烟雨,而我,始终在等你。经年远去,那情、那梦纵然婉约些许淡淡的忧伤,我无法抑制每一个音符排列的忧伤旋律,也无法逃避每一支迷茫交汇的沉郁奏曲,把你化成烟,抽进肺里,再也不吐出来。许多时候,我喜欢泡上一杯菊花茶,让那些与你有关的往事像杯子中的菊花瓣一样轻轻地舒展。当菊花的清香,静静地弥漫了屋子,就有你的吟诵声,不时地萦绕在我的耳边,我将心事洒落一地。这时我想对你说,你的心情我已经读懂。即使今夜的你不再有梦,即使你的梦中不再有我,我也会在今夜化作一颗明亮的星星,高挂在你的窗外,深情地闪烁。仰望月儿,欲问可把我的心事传递给你,它无语,只把细碎的银光洒落一地,跳跃着拼凑成一幅幅班驳静谧的美丽,那样柔软温馨,那样诗情画意。绵长绵长的思念,满载每一个你我岁月走过的足迹,铺展成一行行优美的文字,把那深情执着的情感故事久久的演绎,让心语洒落一地。如烟的心绪在雾霭中迷幻,我把心事愁结,归集成一本溢满古涩涵香的老书籍,编织一束燎阑的花缳。我愿,它能够走进你的心里诉说,为你带去莫名的感动,直到爱恋的天空飘满淅沥的春雨,仿佛是一个痴情人儿的泪,洒满怜惜而让你心碎,让你陶醉。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