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魂
穿过举人桥,走过绿色树枝编成的大门就来到了陕西省西安的碑林。
在碑林大厅的门上有一块匾,上面由林则徐题写的“碑林”两个字。当时他被贬了官职,心里非常难受,路过西安的碑林就写下了这两个字。听了这块匾的来历,我再抬头看看这两个字,我仿佛真的能感受到林则徐那种痛不欲生、忧国忧民的情怀与朝庭受到了小人的控制,皇帝听信坏人的谣言,使国家变得腐败、落后。
顺着这块匾往下就是一块刻有《四孝经》的石碑。传说在唐朝,唐玄宗看上了自己儿子李瑁的妃子杨玉环。他就命人在石碑上刻下了《四孝经》,暗示儿子把杨玉环送给他。李瑁知道了非常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一边是美貌如天仙的妃子,一边是父王的指令与暗示。该何去何从?“孝”可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对长辈的孝敬更是重要。无奈之下,李瑁只好将妃子献给了父王。唐玄宗终于得到了心爱的美人,可李瑁却无奈失去了至爱。
抚摸着一块长长的石碑,抚摸着文人墨客留下的真迹,我又看到了一块巨型石碑。这碑高有6米。上面刻着《论语》、《诗经》,还有许多古典文学名着。刻这块碑动用了好多人,可上面的字却一模一样,每一个都栩栩如生。我忍不住又伸手去触摸那些文字,去领略书法家们的心血;去触摸岁月在石碑上留下的裂痕,多想去抚平它们,让“墨魂”永恒的留在碑中。一个字一片心,一字一段永久的故事。
在碑林中我还看见了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真迹。王羲之可是众人瞩目的名人,他写的字可是书法境界中的最高峰。无数的人们都想超越他,可是终无人能比。也许,是他对书法的热爱;也许,是他生活的环境;也许,是他为书法付出的一切。无人能晓。有一个成语就是写王羲之的字的,那就是“一字千金”。我想他的字会永远深深的刻入石碑内,刻入每个人的心里,刻在中华及世界的历史文化长河中。
“墨魂”就是曹雪芹在饥寒交迫时,面迎冷风残照,大喊“日望西山餐暮霞”的气愧;“墨魂”就是李白被逐出京城,却能从夹岸而峙的天门山体味出“两岸青山”相对而迎的热情;“墨魂”就是“披发行吟”的屈原那种“朝饮兰露,夕餐菊英”的浪漫;“墨魂”就是从字中看出的感动,看出的觉悟,看出的共鸣,看出希望。
母亲节的感恩
那一夜,没有风,也没有雨,天空静的出奇。一颗美丽的流星从空中划过,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母亲告诉我,那颗流星就是我。那一夜,她哭了,那是初为人母时高兴的泪水,幸福的泪水,母亲对流星许了个美丽的心愿:她要做天下最慈爱的母亲,她要让女儿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母亲陪我走过十四个春秋,这期间有艰难,也有困苦,有幸福,也有喜,母亲始终信守着她的诺言。面对挫折与不幸,她用那最最伟大的母爱,牵扯我一起走过。十四年,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忘不了我生病时,母亲那焦虑的脸;忘不了我遇到“障碍”时,母亲那鼓励的眼神;忘不了我进步时母亲那喜悦的双眸。我的笑容让她愉快,我的忧愁让她挂怀,我的宁静让她沉默,我的匆忙让她不安。我明白我的存在对她是至高无上的。我知道我就生活在她日复一日的操劳和奔波之间,生活在她一行行的泪水和汗水之间,生活在她千丝万缕的悲伤和欢颜之间。。。。。。母亲始终如一的做着,她要让女儿成为天下最幸福的人。
时间流逝,十四岁了,虽然算不上乖巧,但还算玲俐,这让母亲感到满足。母亲像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心疼,爱护自己的孩子。五月十一号是母亲节,当我捧着一束康乃馨站在母亲面前时,母亲的眼角挂满泪水,这次是欣慰的泪水,而母亲,已不拥有青春和美丽,但您依然年轻,您是我最大的骄傲,我为您祈祷,为您祝福,是您的伟大换来了我的不断成熟!
夜,依然是静的出奇,我站在窗前,晚风从我的脸上吹过,感受觉好舒服。突然,一颗又大又亮的流星从天空滑过,我双手合闭,对流星许下我的心愿:愿流星把我的祝福带给母亲,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好人好梦,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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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魂……我独坐桌边,若有似无的墨香缥缥缈缈的围绕着我,研磨时候的厮磨之声是世界上难得寻觅的天籁之音。像海上独只而行的扁舟,那只有我一人的意境让人心神荡漾,我沉醉期间不忍醒来。淡淡的墨香吸引了我的心神,把我引入我梦境的虚无,我透过那阵飘渺仿佛看见了千年前的少年睡在杨柳岸,千年前的小姐花楼绣牡丹,千年前的少年唱着歌谣称过小河湾,千年前的长街熙熙攘攘叫卖都宛转,千年前的小镇夜凉如水天边月正弯……我沉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初雪绽晴,满园空枝嫌太静抖落一身轻轻的唯美,那样的闲情逸致,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那么遥远仿佛又触手可得。“寒衣提灯,两联朱红淡褪影 ,懒相迎隔门笑答,未归家,小径踏夜白月下,置被久茶淡香早发,一口浓烈难咽下,怎辨识残雪夜华”只有霁夜茶的唯美乐段才能描绘这一种情怀。那年谁画西楼,墨一世砚未收,琉璃月挂枝头,一抹红颜为谁羞。那墨韵魂魄,不知道这辈子可否能等到一个人,入他眼眸救他入世,为他点上双眸,看尽世间一世沧桑悲凉。段草连横向晚晴,半城柳色半生笛,枉将绿蜡作红玉,满座衣冠无相依,时光来复去。我爱的那墨韵,藏在了江南小镇里面,唯美的让人以为恍如梦一场,可如今谁又能找到那迷失在世俗里的墨韵,谁还能迷失在那飘渺的墨韵里面。恐怕再也没有了,让我把墨韵的梦做的再久一点一辈子都沉迷其间吧。那墨韵的魂魄,可还有谁知晓。5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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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魂在这个小山村的冬天,雪地上常常会出现两个黑色的身影,那是这个村子里最有名的猎户金竹和他“二儿子”猎狗黑灵。黑灵是一只毛色纯黑,身手敏捷的优秀猎狗,和他最亲的人就是金竹了,因为,在他的眼里,金竹就是他的亲父亲。金竹是在一次捕猎中得到黑灵的。那时候,金竹只不过是一个刚刚入门的小猎手,在一次打猎时发现了一只刚刚分娩完毕了的母野狗。要知道刚刚分娩完毕的动物,身体十分虚弱,根本无法和一位猎手抵抗,即使是刚刚入门的猎手。金竹心中感谢上帝,马上抓住机会,准备开枪。枪口下的野狗本应见枪就逃,可母野狗似乎无动于衷,依旧在舔着她孩子湿润的毛,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野狗的心中形成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即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金竹狠狠心,扣动了扳机。只听山林中传来“砰’的一声,子弹恰好射中了母野狗,可令人惊讶的是,母野狗并没有因受伤而死去,反而慢慢的来到自己宝宝的身边,叼起了宝宝,可怜巴巴的盯着金竹看,金竹立刻明白了,母野狗是希望在临终前完成自己的最后一个心愿,那就是希望金竹帮他养好自己的孩子。金竹的心中涌出一种怜悯之情。于是他点点头,来到母野狗的身边,对她说:“我会像对待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你的儿子的。”母野狗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把小野狗放在他的手上,用身体蹭了蹭金竹,长吼一声,就一动也不动了。金竹知道,母野狗已经死了,她是微笑着死去的。金竹回到了家,一种职责,让他觉得自己多了一个乖儿子,马上找出亲生儿子小时候用过的日常用品,开始了细心照顾野狗崽。不久,野狗崽已经长出了蓬松的体毛,金竹见狗崽的毛黑发亮,行动也快速,就取名黑灵。现在,黑灵已经有3岁了,已经成了一只成年狗,只要见到金竹就兴奋的摇起尾巴,还不时的叫着。平时,金竹和黑灵在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锻炼, 一起打猎。每次打猎的时候,金竹总能在黑灵的的协助下捕到猎物。到现在,黑灵已经捕获了2只野鹿,4只野猪,2只白狐,3只赤狐,4只刺猬,10只兔子。这些猎物使村民从原来轻视他变成了对他刮目相看了。有一次,金竹又和他忠实的猎犬黑灵到大黑山打猎了,他们走着走着,忽然遇到了一只大野兔,黑灵马上扑了过去,黑灵不愧为黑灵,一下子就抓到了兔子。他叼着兔子,把兔子送到金竹的身边,抬头看看金竹,仿佛在说:“主人,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我会再帮你捕到一只比这只还大的兔子。”金竹笑着抹了抹它的头对她说:“乖孩子,我相信你一定再次捕到的。”说完就又向前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黑灵已经抓了2只兔子,再回家的路上,金竹高兴的说:“太好了,今天晚上有兔肉吃了,黑灵,你真棒,回家我要好好的赏赏你。咦,黑灵,你在看什么呢?”只见黑灵把鼻子凑近地面,仔细地嗅着,仿佛又发现了什么东西,金竹马上就凑了过去,跟着黑灵,来到了一片灌木丛面前,黑灵忽然吼了一声,马上扒开灌木丛,金竹忽然打了个寒颤,因为,在灌木丛后面,有一只雌野狗,金竹马上呼唤黑灵快离开,可黑灵仿佛中了邪,不再听金竹的命令,一直在雌野狗的身边转来转去,不时的发出自豪的嚎叫,仿佛在说:“你好,我叫黑灵,我是一只野狗,虽然从小跟着猎户金竹,请不要伤害他,因为他是我的爸爸。”黑灵嚎叫时,雌野狗似乎已经知道了他的心思,自己也很喜欢他,便往他的怀里钻,黑灵正想靠近她时,金竹发出了口令,黑灵向他的主人看了看,又向雌野狗注视了一会,狠狠心,深情的对雌野狗吼了一声,仿佛在说:“我还会来看你的,不要伤害我的爸爸。”,就随金竹去了。黑灵跟着金竹回到了家,金竹很悲伤地说:“灵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是熬不过爱情关了,我相信不久后,你就会随那只雌野狗离我而去了,到时候,你可别忘了我这个父亲啊!”金竹叹了口气,去了厨房,因为金竹知道,黑灵的心已经被那只雌野狗带去了。第二天早晨,金竹把野兔肉端到黑灵面前时,一件事令金竹大吃一惊,黑灵竟然带着昨天的那只雌野狗来到了他家,它们看见金竹后,把他昨夜与它的妻子共同捕到的1只野公鹿送到了金竹的面前,金竹知道,这是黑灵在与他告别。临别时,金竹和黑灵的眼眶里充满了泪水,抱在一起哭了一场,哭完了,黑灵才三步一回头的跟着他的妻子走向了大黑山。天边的太阳渐渐升了起来,黑灵那墨一般的身影也从金竹家渐渐消失,直到黑灵的身影已消失,金竹才跪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黑灵,你要多来看看我啊!”黑灵走了以后,每隔一年,在金竹的家门前都会发现黑灵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来看望金竹的行踪,而且每次都叼着一只大的猎物,这就像长期在外打工的儿女过年时带着礼物来看望自己的父母一样,当然,金竹也会感谢这些“儿女们”,做一桌好菜,全家在一起热热闹闹过大年。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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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魂岛城的精魂随墨香集聚,在纷飞柳絮、缀满樱花的四五月,再一次升华。想到青岛,必会想到碧海蓝天,必会想到栈桥,也会想到啤酒蛤蜊五月的风抑或是奥运会,然而,于我看来,青岛的精魂不在此,而在它文化沉积下的气质,来自那藏匿于几许深深的街巷中的书店。三月落雨时节,街面潮潮的,看小草苏醒,当然也要看书店里又翻出来的古书旧书籍或典藏版的书。步行街的小书店总是不大的店面,两层楼,在红褐书架上摆满了书。雨中散步时恰逢上这样的书店是极为惬意的。跺跺脚,收起伞,然后迈进书店。这是另一个世界似的。人不会多,都在安静的看书。不论是小说散文还是辅导书画册,都会使我看读得如此舒适。颇为宁静的环境偶尔会被随开门而入的雨声敲碎,然而,门一关,又恢复了宁静。湿润的空气让人呼吸顺畅,平静而又喜悦的看早些年的出版的书,过时的封面包装却掩不住它们华丽的篇章。缕缕墨魂随我翻开的书页飘出,汇成青岛深厚的文化底蘊。抱着淘到的好书走到收银台前,老板娘正托着腮望向窗外,咯有所思所思的样子。我站在一旁,不忍打搅。许久,自己才背发现。出门的时候,就会换上一种心情,简单却无比喜悦。然而青岛的风景,四五月为最。路旁是樱花被风吹的飘摇,随时都有殒身的可能却依旧欢快地迎着春光起舞。阳光很媚,却并不刺眼,逛街时,使会感到一丝闷闷的气息。若这时在拐角处与一家小书店不期相遇,你会是怎样情怀?每每这时,我极兴奋地迈进去。书店总会是清凉的,困顿和烦闷便抛却九霄云外,赢来满心欢喜。四五月的风,柔和至极。摩挲着大地的生机,不见苍凉。花也好,草也好,海也好,青岛是安祥宁静的。街巷中,微风送爽含香。这香究竟是花香还是墨香。谁也说不清道不明。青岛是我美丽的家,若大海是它碧蓝的体魄,那么墨香则汇成了它的精魂。轻轻地刮,南下的风到我的家。不如换一身轻装,卸下行李,告别浮华,一起回家回家。7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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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魂一笔一撇,勾勒着写不尽人间沧桑与困苦行云流水,恣意描绘道海枯石烂心不变却远不及伊人回眸百媚胡同小巷留一笔俭却不够颜回箪食瓢饮无可奈何花落去无言提笔5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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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铺开宣纸,用指肚轻轻触碰那宣纸上的丝丝纤维,奇妙的感觉阵阵传来。在宣纸的世界里,会有无数色彩竞相登场,但在我心里,只有墨才是这纸张上的主宰。墨的色彩最丰富。下笔力道的轻重,调制研磨的浓淡,都会有不一样的视觉效果。而墨本身也是多彩的,比起斑斓的争奇斗艳的色彩,墨以一色为主调,加以多种变化,以一色抵万色,以一彩幻千彩,何等精妙!一滴墨落在宣纸上,由一点向四周开始晕染,丝丝纤维渐渐着色,由最初的一点变成一片,那是我最爱的感觉。正如我相信:只要坚持,再冷的石头也能渗透进温暖。爱墨,爱它扑鼻的墨香。第一次被它吸引缘于那特殊的气味,清淡绵长,就像百花中的水仙。太浓的气味刺鼻,让人不适;太弱的气味似有而无,又让人不能细细感受;而墨香是那样恰到好处,让我贪婪地吸收。人处于世,并不是浓妆艳抹才春光无限,平淡中蕴含尊贵,宁静中满是高雅,自然的素颜才是最美的脸。爱墨,爱那黑白间的风景。彩色的照片时间久了会泛黄失去了原来的光彩,那不变的黑白才是永恒的回忆。多少年时光流逝,多少年沧海桑田,一张水墨辗转千载,依旧是它当初的模样,嶙峋的怪石、傲立的寒梅、连绵的高山、潺潺的流水……河中石,时间长了会失去棱角;世间人,岁月久了会变得世故圆滑,失去本真。爱墨,因它那让人深思的永恒。爱墨,爱看滴墨入水的画面。墨入水不如想象中那般立即混入水中,而是由一滴分散成无数丝缕,丝丝相接,柔美却不失坚韧,纤细却并不脆弱,就像打不断的筋、斩不断的魂。墨是祖先留下的精华,也许现如今繁华的都市中、热闹的街道间再难见墨的踪影,但墨中却实在有太多太多的哲理等待我们去思考与感悟。墨教会我们许多:坚持、坚守与坚决。墨是中华的墨,墨魂是中华的魂。6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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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第二章异界危机慢慢的睁开双眼,无力的仰望这天花板,想到好友的死,心中不禁一阵绞痛,看着眼前俩道陌生的人影,心中十分的疑惑,我在哪?归尘缓缓的问道。可是并没有听到自己的问话,传来的仅仅只是婴儿的哭声,这……这……这到底是则么回事,传来的依旧是婴儿的哭声,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我……难道……穿越了吗?两个人影仿佛都非常的高兴。“你说,取社么名字哪?”柔和的女声缓缓的从右边的人影口中吐出。“宿……归尘吧?因为我又回到尘尘身边了。”“嗯?讨厌啦。”……五年了每当想起好友死在了他的面前,都会无比的自责。因此他立下誓言,不会因为自己的弱小而连累别人……再也不会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中,没有华丽的魔法,也没有强悍的斗气。不过有另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东西——魂力。魂力的产生来自与人们识海中的灵魂,可以控制魂力来进行战斗的被称为魂师。魂力产生的力量甚至可以毁灭国家在大陆上有十个最强大的国家分为三派,其中以天魂帝国为首的有月魂帝国,云魂帝国,星魂帝国,雾魂帝国。以炽魂帝国为首的有泉魂帝国,羽魂帝国,脉魂帝国。而血魂帝国独为一派因为血魂帝国十分的强大而且行为处事方面非常凶残使人们厌恶,所以是非常独立一个国家。血魂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山庄因为地处被称为三大凶煞之地的冥林魂山,因为山中常年充斥这瘴气,又有很多未知的魂兽和诡异的植物。所以帝国多次围剿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从而使得其他帝国的魂师数量大幅的减小。宿归尘,就生活在天魂帝国边的小村子里。父母在他5岁那年不知去向,他便和比他小2岁的妹妹住在父母所遗留下的大屋里。本应在原本世界的他背负起了整个家的担子。妹妹虽然年幼,但是对于草药和医术比一般的药师跟加理解。猛然的睁开双眼,看着天空,回忆往事。耳边传来一阵阵的笑声“哥又做噩梦了,呵呵,每次除了你睡觉就看不到你呢么害怕,到底是社么梦。”“宿雅,我记得我说过有些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明白吗?”“知道了啦。”“你不是说采药的吗?咋么不干活当心科伦大叔又骂你”“这边都没药了,我想去山顶看看。”“那走吧!”黑暗中的目光依旧望着他。异空间中熟悉三人组围观这宿超,一阵寂静过后月梦最先沉不住气“宿超,你不觉得进度太慢了吗?你以为以这个进度三十年后真的可以让他守护天脉吗?他现在可连魂力都没接触到啊?”“你以外他真的会努力的修炼魂技吗?在人界的时候他是为社么跟你学幻力的?不论是死神伊阿佩托斯,还是宿归尘他们是为社么修炼为社么学习的,伊阿佩托斯是为了给他的父母复仇,而归尘是为了保护李浩峰。你不觉得现在有个帮浩峰差不多的人吗?”“宿超我发觉你比以前更狠了。”在众人还在为归尘的事烦恼时,宇飞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等等,伊阿佩托斯?到底是咋么回事,他不是死了吗?别告诉我归尘来到这的身体是伊阿佩托斯的转世?”“伊阿佩托斯没有死,在与坦那托斯的决斗中他用了死神的禁术--魂寂,可是和坦那托斯魂技相碰撞时他阴差阳错的变成本来那具身体的魂卫。”……“哥,快点,那边有香骨草!”这时宿雅正指向在山崖边的岩石上一株鲜艳的红色的草“你要香骨草干嘛?而且你没看见那有铁线花蛇在守护吗?”一边说道一边指向旁边千针银松上并不显眼的银色巨蛇“而且看体形明显是蛇王级的了吧,这玩意想打都打不过。”“哼,你连一条普通的铁线花蛇都打不过吧?”“必须的,你不知道除了蛇王是独自居住的以外,其他的都是独自居住的。”“……”正在讲解的的宿归尘却并没有看见,树上的铁线花蛇早以不见了。“嘶嘶嘶嘶嘶嘶”身边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归尘全身莫名的开始不止的颤抖。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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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战拳头似流星雨袭卷而来,我很难相信当时发生的事。冥冥之中,听见了一段话:“真要救她?”“那还用说。”“你不怕……”“救人要紧!”我感觉浑身好舒服,这么熟悉,我飞奔到阳光之地,发现我回到了原地,看清楚了他们的招数,狠狠地打他们!就在这时,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瞬间凝聚了天地灵气,数不清的招数映在我的脑子里。我并没有惊讶,因为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会那么早,但还是抿嘴笑了笑,不禁想起她们的游戏。那是一次巧遇,遇见巧儿时不知是欢是悲。巧儿是冤魂,父母的虐待、摧残,把她卖了,饱经磨难,被人骗,流经江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来不知道快乐的含义,终于遇到好人,还是假的,他利用她,比她父母更狠地摧残她,终于把她活活踢死!她从来只知悲伤,她的无奈使她更有心机,她变得淡然。大概她是这样不知疲倦地闹着,闹着地府,抱怨命运的不公,让她做了冤魂。我本是到地府来闹事,躲在暗处偷偷听到,天堂多好,那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不会有悲伤,只有无尽的快乐,为什么不眷顾一下我们!……听完后我走到萧爷爷面前,说道:“地府怎么那么吵?”萧爷爷知道我不好对付,连忙恭敬到:“公主别生气,你打算如何处置她?”然后凶凶地叫来人,那女子冷笑道,并用嘲笑的语气说:“这样的奴才,光往一边倒——。”她故意拉长了音,把萧爷爷气得半死,准备把她打下十八层地狱,被公主喝住。“谁允许了?”“这个,她没礼貌。”萧爷爷故作友好地说,其实早气死了,见那女子毫不惧怕,我便来了兴趣。“你,叫什么名字?”“禀报公主,在下欢儿。”她特地把公主俩字说的很重,我却不在意。“欢儿,很好听的名字,长得那么可爱,不要太冷淡哦。”我开完笑得说,她微微一颤,或许是从没有人这样用心地夸她吧,我似乎动了恻隐之心。“萧爷爷。”我撒娇似的说,“把欢儿给我吧。”萧爷爷早知道没好事,可怜我呀,对那么厉害的人不能不让一让呀,要不就咔嚓了!欢儿也正处在惊讶之余,我赶紧抓住欢儿开溜,一秒之内就不见人影了,萧爷爷早知如此,只好唉声叹气。欢儿似乎对这速度有些害怕,毕竟是凡人,我尽量放慢了速度,抱紧了她。她这样就能幸福,真是个知足的女生,她脸上洋溢着孩童般天真得笑容,暖暖地,把我的笑不经意间引了出来,真是个可爱的女孩。8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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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魂从周杰伦的《青花瓷》降世后,青花瓷就开始成为人们的谈资,这也让我们回想起了过去……青花瓷创生于唐代。那是的青花瓷正处于青花瓷的滥觞期。花纹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典型的中国传统花草,从石竹花、梅花等小花朵为多见;二是在菱形等几何图形中夹以散叶纹。给人以纤嫩,密集之感。唐青花经过初创期以后,并没有迅速发展起来,而是走向了衰败。胎质有的较粗,有的较细。纹饰有菊花纹、圆圈纹、炫纹等,通俗,大众化。元代时的青花瓷纹饰构图丰满,层次多而不乱。笔法以一笔点画多见,流畅有力;勾勒渲染则粗壮沉着。主题纹饰主要有:人物、动物、植物、诗文、松竹梅三友、灵芝、花叶、瓜果等。辅助纹饰多为:卷草、莲瓣、古钱、海水……明代的青花从鼎峰走向了衰败。明初的青花,花纹苍劲有力,一笔构成,给人以清爽豪迈之感。明中的青花,达到了鼎峰。乾隆大帝,重用人才,发展才智,创造出了“五彩青瓷”颜色丰富,美不胜收,让人爱不释手。明末的青花又逐渐走向了衰败。青花款式多样,在那数百种款式之中,最重要、最常见的是:纪年歀、吉言款、堂名款、赞颂款。纪年歀:在青花瓷上,用写、刻、印等方法标明瓷器烧造年代的款识。吉言款:书写含有吉祥寓意。表达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堂名款:从典雅的堂名、人名书写在瓷器上,作为私家收藏的标志。赞颂款:寄托了陶瓷艺术家对瓷器的喜爱之情。青花瓷又称青花。他主要由五大结构构成,分别是:胎、釉、纹饰、款识与支烧方法。胎:不同时期的胎质是不同的,元代以后的基本特征是年代越久淘练的越粗糙。釉:年代越早釉胎相连的就越紧密,而且釉越厚。纹饰:纹饰开始盛行于元代。年代越久纹饰的风格就越显得粗旷而豪放。款识:开始流行于明代早朝。后来成为区分官窑与民窑的基本特征。支烧方法:主要含概了许多工艺问题。是指从工艺上鉴定的方法。随着时代的不断推移,现代的青花瓷多为豪放、清爽,也变得更加赏心悦目。每个人都有那份自己的钟爱,有的人爱那气势磅礴的兵马俑,有的人爱那无边无际的海洋,有的人爱那生机勃勃的杨柳……而我,却爱那豪迈,构图丰满的青花瓷初一:张瑞琪80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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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魂我第一次见到了山中纯天然的瀑布,这是在外婆家对面几乎无人居住的青山上和哥哥们一起看见的,这瀑布像银河从天而降,又像无数朵白云在青山上飘呀、飘呀……还像白鹅的羽毛飘落到一个大水潭里;还像雪花、梨花瓣飘到深潭里;还像一串一串的珍珠从天空中撒下来;更像天女手中的银色飘带,从天上飘到山崖下面,伸进幽蓝色的深涧……在天气晴朗的时候,瀑布上就会出现一条条的彩虹。宛如瀑布戴上了桂冠,伴着那洪厚的响声,瀑布显得端庄而稳重,具有不可侵犯的庄重之气和大将风度。在天气阴沉的时候,瀑布周围会围上一层青雾,雾像瀑布的纱巾,遮住了瀑布的脸庞,有时一阵风像一阵神力似的,帮瀑布撩开面纱,使人们能一睹瀑布的如玉般洁白的肌肤。这瀑布的声音也独具特色--当你离瀑布很远的时候,就只能听见瀑布的声音,好像一位小姑娘在低声吟唱着,还有钢琴在伴着歌声鸣奏着欢快的曲调;如果你离瀑布再近点,就可以远远的看见一条白带挂在天边,并且听见瀑布的欢唱声,星星一般的水珠溅到大山深处,把沉睡的大山唤醒;当你来到瀑布的脚下,就会看见那白色的屏障从天而降,雷鸣般的声音也传入你的耳里。这是怎样的神秘呀?这是怎样的壮观呀?这是怎样的气魄呀?这,就是真正的瀑布。我曾经见过“黄果树大瀑布”、“三峡瀑布”……它们虽然气势更加汹涌,但都因为人为的多多少少的破坏失去了自然的美,我喜欢山中的瀑布,它虽然远不及那些有名的大瀑布,却有一种天然的韵味。它不为人们的赞美活着,而为自己活着,无时无刻不在释放着自己的美丽。从而唤醒沉睡的大山。这不正是人类所缺少的吗?6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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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墨错把陈醋当成墨,写进半生都是酸!先提一个问题:如果你在沙漠中快要渴死了,你的面前出现一杯水和一杯墨,你会选择哪样?在座的各位可能都会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我。谁会选择墨汁,当然是水啊,傻不傻啊这个问题。对,没错,只要脑袋没有问题的都会选择水来解渴,但是如果换个环境呢,如果你需要在纸上记录一些东西呢?终究还是选择了墨。人生百态,各有千秋,我们刚开始都是一杯水,白的一塌糊涂,久而久之,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面,呆的时间久了,慢慢的都会变成墨。水和墨,无论在怎么变,它曾经都是一杯水,只是加上了其他的杂质,才会变成了各色各样的墨,渲染世界。也许,这是一个过程,也许,这是一个使然。但是不管如何,最终结果,难逃变成墨的规则。不为什么,只因为人生就是一张纸,如果你用水去谱写你走的路,当你回头看的时候,早已忘记了来时候的路,当你变成墨的时候,才会知道自己这一路酒精是如何走过来的。走过的路,变成故事,留下的痕迹,变成了回忆。只是再也变不成那一杯水了。直至人生消亡,就好比将墨洒在地上,随着时间流逝,所有墨的痕迹都会消失,那样的你,才回到了最初的时刻。变成当初的那一杯水,只是融于天地。再也不见!450字 初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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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夜梦魂(第五章) 墨染樱花魂声音伴随着雪那近乎没有的音量变静。在浓浓的血腥味中,两句轻微的声音同时响起,“花落柳烟醉?”“墨染樱花魂!”却只有自己听见···沉醉的樱花静静飘落,血一样的瑰丽妖娆,幽静的死亡地点悄无人烟,殇过无痕。两句普通的诗句,似乎变成了他们的——信念!或许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后,会变成“花落嫣然梦?血拌樱花醉!”每一次思念的时候,伴随我的只有噩梦。“叫我辰吧,月影宫主……有点儿别扭。”“啊?宫主……公主?”不小心惊呼出来就看到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黑一阵的脸……“好吧……叫我,”刚想说名字,却不知道是沫亦是雪?沫……是完颜汐沫的名字!“雪。我也不喜欢公主。”“那是,您可是高高在上的女皇。”华丽丽的嘲讽之后,本以为是华丽丽的暴打,事实却是雪华丽丽的无视加华丽丽的离开加华丽丽的“谁有那拉”。“雪……颜沫雪?完颜汐沫?冰夜宫主冷璃雪?如果你真的是沫雪,如果你真的是汐沫,那会怎么样……”约定,你还记得吗?还记得那一切吗?千千静听劲听精彩下雨后还给蓝天了晴朗在分手后不算亏欠跌跌撞撞的缠绵认认真真的实现这样谁不流泪就当作最后亲吻吧释放在这事件中不算惩罚热烈热烈的沉沦冷冷淡淡的抽身我算是残忍的吗我如何假装我心里不再有你沉溺后清醒你却是异常的平静习惯慢慢失忆这样就能转移自己我发现我爱你就在这一瞬间倾盆而下的却是你不安的阴天毕竟我不慷慨我并不想害自己张韶涵-失忆就当作最后亲吻吧释放在这事件中不算惩罚热烈热烈的沉沦冷冷淡淡的抽身我算是残忍的吗我如何假装我心里不再有你沉溺后清醒你却是异常的平静习惯慢慢失忆以为这样就能转移自己我发现我爱你就在这一瞬间倾盆而下的却是你不安的阴天毕竟我不慷慨我并不想害自己我不想害自己我已经失去你在没有你爱我的那一天我如何拯救自己我发现我爱你就在这一瞬间沉迷后清醒你却是异常的平静习习惯慢慢失忆以为这样就能转移自己我发现我爱你就在这一瞬间倾盆而下的却是你不安的阴天毕竟我不慷慨我并不想害自己离开仓库的雪,静静地在会场里弹奏着钢琴——《失忆》。五年级:王梦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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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之魂比武,是学生提升自身能量的一个重要方法,所以学院并没有禁止,只要不硬生生把人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就行,更此比武屡比屡爽,成了某些人成名的最佳途径。疯狂之血的苏醒总会让我有一种嗜血的冲动,我并不知道自己力量此刻所到达的境界,所以对于今晚的约会我并不感冒。我傻傻的盯着姐姐。她用右手摸着自己的脸,露出几片红晕说:“弟弟,你是不是爱上姐姐了,总是那么色迷迷的盯着人家。”“晕死!你没有看到我眼中的渴望吗?我想从姐姐身上挖些宝贝而已。我的神情很色吗?”“谁知你原来只是想问人家要东西嘛,人家女孩子心思单纯,只对感情细腻啦。”她嗲声嗲气的说。真受不了,还心思单纯。“姐,你看我身无长物,你有没有什么称心的武器送我一把啊?”我渴求的望着她。她想了一会说:“不行,我只有一把。”“不,我要,我就要嘛。”耍赖,这是我们小孩子对付姐级以上的长辈百试不爽的绝招啊。“你听说过侠侣之心?”“什么?诛神神剑?”“什么是诛神神剑?”姐姐不懂就问虚心求学的问。“侠侣之心是一把具有灵性的神剑,自认主人,且是侠侣一对,更能护主。两人一起时,剑的威力最强,当两人分开时,剑居然可以通过空间听从主人的召唤,是两人共用的神剑。剑的威力嘛,伤神灭魔,叫它诛神神剑不为过。”众神集体打了一个喷嚏。“姐,你是不是让侠侣之心认主了?”我不敢相信的看着她。侠侣之心可是早就不知所踪了的。她点点头。只见她的胸前慢慢发出圣洁的光芒,一把水晶般透明的剑探出了剑尖。接着,那剑电闪一样直刺入我的身体,我只感觉到体内的血液流速加快,心里冰凉,很舒服。只一瞬间,一米多长的侠侣之心居然没入我的身体。“姐,你谋杀弟弟,呜,永别了。”我悲恸的哭着。姐姐首先是错愕,接着兴奋的抱着我:“好耶,侠侣之心也认你做主了。”认主?不会吧?侠侣之心难道遭受过什么刺激而瞎了眼?晕,你可是不能随便认主的。姐姐敲了我一记响头说:“笨猪。其实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有种说不清的感觉,心跳得特别快,我也不敢相信。直到你与灭地决斗那天我才知道,原来我爱上你了,只是不好意思说,想不到你也让神剑认主了,好耶。”她低着头红着脸。情人?妻子?青梅竹马?我想起了谣言。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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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魂人们常说世上有魂,我不信,认为这纯属一种迷信的说法,可自从读了《红岩》,我相信了,相信世上真的有魂。说实话,一开始读《红岩》时,我只觉得江姐是不是有点傻,甚至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自己有着令人羡慕的才华,有着稳定的工作,原本是可以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的,可是她却毅然选择了出生入死的革命事业,最终为些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后来仔细想想,若不是因为她当时的毅然决定,我就不会了解到原来魂是可以这样的不朽!也正因为如此,我许多次读《红岩》,书都快被我翻烂了,书的封面都没了。每一次读《红岩》,我一定要看数次的,一定是那一幕情景:在被关押的狱中,江姐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凶残可恶的敌人把竹签一根根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这样的毒刑,她坚决不屈服,并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每每读至此,我都震惊呆滞良久才回过神来,回到文字上,却看见了江姐傲然不屈服的面孔……不,她的面孔不仅仅只有这些表情,还有憎恨,倔强……我真恨自己不是手法精湛的画家,不然我就可以将我所看到的画下来,将江姐的那种无法形容的脸画下来。我不止一次地使劲揉自己的眼睛,我看到了江姐?再睁开眼,江姐的面孔已经消失不见了。刚才那是江姐吗?为什么?这世上不是没有魂吗?可是刚才江姐的神情又那么真切。我真的看到魂了吗?是的,也许真的,我看到了魂,那种魂是永远不朽的,是令人为之震撼的英雄魂!国家有魂,民族有魂,不容质疑,人也有魂,这世上正因为有那么多像江姐那样顽强不屈,坚忍不拔的革命家,才会有那么多不朽的魂。江姐的魂,英雄的魂,不朽的魂。她的魂将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上,影响着我们这一代又一代人,激励着我们这一代又一代人。世上有魂,世上真的有魂,这些烈士不朽的魂布满着整个民族的每一个角落。民族因这些魂而更加团结,民族因这些魂而更加勇敢,民族因这些魂而更加强大……那些像江姐一样的烈士的不朽的魂聚集而成的是民族的魂,民族有魂,国家才回有魂。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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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纵观古今文坛,多少篇优秀诗文在文人墨客笔下生机焕发,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笔魂更是造就了无数令天下人叹服的经典。大自然的灵动,大自然的傲骨,大自然的广博在笔下早已幻化为作者生命中的一部分……自古以来,文人对“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有着特殊的偏爱,其中所表现出的精神也在民间广为流传。但北宋周敦颐却另辟蹊径,将池中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之高洁展现得淋漓尽致。北宋年间,君王不作为,纵然江南经济繁荣,但是腐化消极的思想已经人的朝气磨灭。身居高位者软弱无能,平民百姓对国家漠不关心,在这种境况下周敦颐却从水塘中亭亭玉立的莲花中悟出了深邃的人生哲理。做人当如荷花,这是在那样一个腐败气息严重弥散的社会中的震天一响。“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不但自身品行高尚,还影响着周围人,去感化他们。周敦颐这一悟传唱千古。有人从活物中找得笔中之魂,有人却从静物中体得大千世界中正人君子的铮铮铁骨魂。于谦,危难之中解大明王朝于水火的“救世宰相”,以必死的决心扞卫国家的心脏,甘愿如“石灰”般为国捐躯。“千凿万锤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托物石灰而言志,又从石灰中体悟出另一份情——在生活中不断磨练自己。铮铮铁骨豪情是大自然赋予的,也正因为如此,至今传诵的经典才不会消失。《石灰吟》乃是大自然词语人类的永恒的“铭文”。精神力量是无穷的,从精神力量中透出的魂则更是生机盎然。铮铮铁骨造就了各种英雄人物,但是在腐化懦弱的朝廷的领导下,仁人志士无路报国,爱国人士惨遭排斥,而英雄之魂在这种境况的“孕育”下破土而生。少年时激昂的场面在昏黄的灯光下陪伴着心中无限悲痛的辛弃疾。“醉”于沙场的出生入死,“梦”出拳拳报国之心。在国家民族危亡时刻,“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冲出诗人心头。魂出爱国凝为短短几句,而这几句因为拥有了“魂”才会如长江黄河般生生不息。人是从大自然中来,自然的启迪造就不灭的灵魂,不灭的灵魂令经典永远焕发光彩。800字 初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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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墨周六,我在百般无聊之下,开始在家中“扫荡”,想发现一点儿可助我学习用的东西。突然,两只墨囊呈现在我眼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两天我正愁没有墨囊用呢。可是,我那支钢笔原来装的是黑墨水,要把它洗干净才可以换这个。说洗就洗——我握着那只笔朝水笼头走去,接了一盆清水,拧掉笔裤,笔尖刚刚接触清澈的水面,水面上泛起了细细的涟漪,一股黑色的墨水盘旋而下,像是一条蜿蜒的乌龙在晴朗的碧空中自由翱翔,又一点点儿的扩散开去。哇,多么奇妙的景象!我两眼发光,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我又用笔尖又点了一下水面,墨水一圈圈地绕开去,像是一块奶油曲奇上的花纹。它很快又变了模样,一层一层地向外开,像一朵开放的玫瑰花,舒展着自已美丽的花瓣,又宛若一双可爱的小手,在慢慢地张开,慢慢地随着水波飘然而散了,留下几缕游丝样的痕迹。这奇妙的景象简直让我惊呆了,好奇心驱使我再试一次。我举起手中的笔,朝着水面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水面上立刻出现了一大片黑色的墨水,很快地向四面八方延伸过去,丝丝缕缕占领了整个水盆,像是太阳散发着万丈光芒,又像是一条条道路通向中心广场,不禁让人想起“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俗语。我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尝试着,眼前呈现出一幅幅美丽壮观的蓝图,一条条各式各样的丝带纵横交错。这哪里是在洗笔呀,分明是在勾画一幅水墨画啊!我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如果把水滴滴进墨水里,又会出现怎样的画面呢?我找到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碗,倒进了半瓶墨水,用针管抽上了一点清水,轻轻地滴一滴在墨水里,那滴水优雅地荡了几圈便和墨水融为一体了。咦,墨中水,水中墨,听起来差不多,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墨中水,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虽不失美感,但美好的时光毕竟太短。而水中墨呢,仅仅一滴,便可蔓延到一盆,而且像舞动的丝绸一般婀娜多姿。这个偶然的发现,让我喜欢上了水中墨。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滴墨,只要滴在那个属于自己的清澈的水里,便可以绽开属于自己的最美丽的花朵……800字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