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圣的不解之缘
窗外的雨一直不停地下着,听着松泽由美那带着悲伤的歌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我最爱的圣斗士上。
我喜欢圣斗士这部动漫,好象是从初三开学后没多久开始看的,中午吃完饭看,放假了也看,就那么一集连一集的看,从第一篇银河战争到目前只出了四集的极乐净土都看完了。虽然它是虚幻的,可我从里面看到的还有一种精神,一种执著,一种感动。
每当遇到强大的敌人,就会想到同伴们的鼓励,那时的斗志也被完全燃烧了起来,使小宇宙创造奇迹打败强敌。在中考的冲刺一百天里,我也是心里记着朋友的鼓励走了过来,我羡慕圣斗士,羡慕他们之间的那种高尚情感,那种一起并肩战斗的团结精神。
不论是冥界十二宫,还是冥界前章、后章冥界十二宫,我认为从这里是圣斗士的精华。它让我们看到了黄金圣斗士们对雅典娜的忠心,战友之间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当从冥界复活的史昂、撒加、修罗、卡妙、阿布罗狄、迪斯马思克去闯十二宫的时候他们是多么的不情愿啊!他们的敌人是昔日的战友,要从冥王哈迪斯那里获的短暂的十二小时生命就必须假装答应这肮脏的交易,那样他们才有机会见到雅典娜告诉她神圣衣的秘密,只有雅典娜得到神圣衣才可能打败冥王哈迪斯。带着内心的痛苦,撒加、修罗和卡妙用了使用之后就要背负背叛雅典娜,永远不再有圣斗士资格的把沙加打倒了,沙加明白从撒加他们一开始来到圣域时说要来取雅典娜的人头一定是有原因,这是他自己选择的归宿。因为他领悟了第八感,要第一个到冥界帮助雅典娜。在他死后本该灰飞烟灭的他靠灵魂走到沙罗双树下用血写下了给雅典娜的提示。接着沙加的身体消失了,天空飘满了花瓣……
冥界篇里还有个令人感动的天琴座奥路菲,虽然他只是个白银圣斗士,可是在圣迷们的心中他和黄金圣斗士是同样伟大的,提起他就会想起那首他自己经常弹奏的非常优美的《回忆悲伤》。
很佩服车田正美,他创作圣斗士的灵感来自星座,因此每个圣斗士都有代表星座,不光要为他们每人都设计圣衣和绝招,还得搜肠刮肚地交代各人的出身、经历等。正是这样才使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有了这部从80年代风靡到现在的动漫,也可以说是漫画吧,车田创作的是漫画,后来东映公司做成了动画。在冥界篇出了两首松泽由美自己创作演唱的歌,配合剧情和她的歌声完全体现了那种说不出的情感,是对逝去的黄金圣斗士们的惋惜,对他们的离开感到悲伤吧!
虽然中考已经过去了,虽然圣斗士极乐净土篇还没有出完,可是我仍然会坚持看下去,在以后的高中生活里再保留着那份永不言弃的冲刺精神。我不会忘记圣斗士陪我走过的初三,我会像那些说自己当了十几年圣迷的人一样继续关注这部动漫!
我与外公会
童年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记忆里的童年大部分是在乡下外婆家度过的,。那酸甜的野草莓、攀缘在枯树上的蔓藤、躲藏在湿泥土里的蚯蚓和树杈上发了黄的蝉蜕,和着田野里的蛙鸣虫呓便是我儿时的乐园了。
深的草里我们是决不去的,会有蛇或蠹虫之类的东西躲在里面纳凉。而且据说会有大头鬼在里面,专拉小孩鼻子的那种极可怕的怪物。外公时常瞪着昏花的眼睛张牙舞爪的吓唬我,并用手摸着自己有些长的鼻子说:小时侯不听话的结果……。可见深的草里必有蛇或鬼怪,因为外公是决不会骗人的。
夕阳西下略略弓背的外公牵着牛缰绳走在撒满余辉的乡间小路上。我卷着高高的裤管,在外公高一声低一声的吆喝中趾高气扬的骑在牛背上。这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是无论如何都淡化和抹煞不了最美的一副剪影。
外公是一位性格怪癖,脾气暴烈的老头。但对我和表兄妹却也和蔼可亲,外公高兴时不管你如何去闹腾他都会眉毛胡子咪咪笑,他脾气来时最好别惹他,否则他一定会拿起那条脏兮兮的牛缰绳追你老远。外婆总担心我与别的孩子玩耍时惹出些祸端,因此我几乎成了外公的尾巴。外公非常会骂人,但很有正义感和同情心。一次我跟外公从田里割草回来,边走边吃外公给我采的“酸果香,”啧啧…嚼得满口清香。几个乡下娃正围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跳着脚唱“叫花子臭烘烘,爹不理娘不要…。”并不时拿土坷拉朝他身上扔。外公见了把眼睛瞪的圆圆的,灰白的胡须一颤一颤,从喉咙里爆发出一串串骂人的词汇:“狗娘养的,龟孙王八羔子……。”这帮淘气包一看吓的撒开脚丫飞也似的全溜了。
外公很会做家务,喂猪、喂牛、收拾庭院。外公喂猪时的模样很特别:他从不用棍棒或勺来调食,两只手泡在食槽里细细的捏碎红薯泥,然后一边“猪罗罗”的唤着,一边使劲的甩两下粘满猪食的手,在黑棉袄上如同磨刀般“唰唰”的搽几下。于是外公黑棉袄上的两只角整个冬天都油光可签了。外公通常是蹲在厨房里的灶前帮外婆烧火。冬天的夜晚外面飘着雪花,外公把灶里添满柴,燃的旺旺的,照的外公的脸红通通亮堂堂的,我便窝在外公暖暖的怀抱里,吸溜着鼻子盯着灶里被火苗舔烤的焦黄的红薯,瞧着外婆踮着小脚在烟雾腾腾的厨房里忙碌,侍弄的碗碟叮叮当当的响,心里便升腾起一股无比的温馨。
外公是非常孝顺的,隐隐记得曾祖母还在世的时候,人庄发生了一件很意外的事件,这在我懵懵懂懂的印象里是极其恐怖和痛心的。
那是在一个寒冬的夜里,我被外婆拥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漫天飘满气球与糖果的美梦----小时候我经常梦到许多糖果或会眨眼睛的玩具娃娃。却被一阵噪杂声惊醒,远处还传来哭声和女人的尖叫。我骤然瞪大眼睛,紧紧的贴着外婆。我听到隔壁牛屋里睡着的外公疾步走出去的声音,和木门被重重关撞的声音。外婆披衣坐起并顺手推开靠近床头的一扇窗户。一阵冷风灌了进来,我打了个激灵。隔着屋后的双银沟我看到木栓奶奶家的院子火光冲天,空气中夹着一股难闻的焦糊味,我惊奇的看着匆匆忙忙的人三三两两的从外公家的屋后走过,他们惊惊咋咋而有异常大声的谈论着,叹息着……。模模糊糊中我又睡着了,不过我再没梦到到处飘着的彩带与糖果,而是那红通通亮堂堂的火焰。
第二天,气温骤然下降,天更冷了。双银沟的水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岸边的柳条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被外婆裹得严严实实,长长的围巾护着头和脸,只露出两只眼睛,被围起来的嘴巴说话时呜呜啊啊的冒着雾气。村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聚在木栓奶奶家的院子里,老老少少挤满了院子和胡同,连墙头上都趴着几个孩子,他们个个伸长脖颈用力的往里挤。空气中仍有几缕残留的烟雾在空中袅袅娜娜的划着问号。从断壁残垣中飘出浓烈的焦糊味。太阳懒洋洋的把苍白的光线投在那几个废墟中挥着锄头的村民身上。穿着老羊皮背心的外公也在破碎的瓦砾中用力的拨拉着。通红的脸膛此刻却异样的苍白、憔悴。鼻翼两侧亮晶晶的,好像是汗滴又好像是泪。
木栓爹和他的两个兄弟跪在废墟边高一声低一声的哭号着,木栓的娘蹲坐在满是灰烬的羊圈里抱着一只死羊哭骂。晌午的时候木栓的奶奶终于被扒了出来。如果不是那只裹得极小的脚,几乎看不出那是一个被火烧的面目全非的老人,“可怜的老人啊!操劳一生,颠覆流离,却因一群不孝道的孩子,落此下场!”人群中啜泣声一片。七十多岁的老人啊!不管春夏秋冬,炎炎烈日下、霏霏细雨中日复一日的饲养着这群羊。秋天一到就拼命的割草,在漫长的严冬为羊群积攒成一个草垛。几个儿子有谁给过她一分钱?为她割一捆草?当羊群大片大片的象云朵一样挤满羊圈时,她的几个象狼一样的儿子把贪婪的眼光同时投进了羊圈。于是分羊的战争在这座简陋的农家小院里一次又一次的上演着。面对这群无赖的儿子,老人决然的表示:只要她活着决不分羊。她深深知道这些儿子的贪婪无知与绝情。这些羊是她活着的资本,也是她的精神支柱。老伴走的早。那么多年费尽周折养大了三个儿子,又养了一群羊。如今她的生活靠得却是这群羊。然而也因这群羊,她天天遭到儿子的白眼和媳妇的谩骂。凄苦的老人走在精神崩溃的边缘,她想到了老伴,她或许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忆她年青时的艰辛、美好、与希望。如今一切都没了,严寒的冬夜,绝望的老人愤怒的在房屋与羊圈里洒满汽油,伴着烈焰走完了自己的人生……。
这是一个活脱脱的教训,对于任庄里的年轻人,不!所有人。
从此我眼里的外公变的沉默了,很长时间不苟言笑。却更多的依偎在曾祖母的脚下,悄无声息的帮她修剪指甲、洗脚、梳头。曾祖母的脸圆圆的,时常咧着没有一颗牙齿的嘴巴微笑着。这种画面一直维持到曾祖母离世。而且直到今天我依然没听到任庄有太多的家庭纷扰,外公执着的为任庄的儿子们做着榜样。默默地抹擦掉那些愚蠢与陋习。
童年已渐渐离我远去,外公也慢慢年迈了。然而他仍不失幽默与风趣,前年春节去任庄拜年。晚上和我的几个表兄妹围坐在外公温暖的床上高谈阔论,很晚了仍没睡意。外公打着呵欠说:“我来给你们讲故事吧!”我们立刻给他让位子,高兴的围着他。外公清了清嗓子,斯条慢理的说:“且说唐曾四徒离开了女儿国,继续西行……。”我们正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停止了演讲,用手在身上这抓一下那挠一下,并嘟嘟囔囔的说:“好痒!好痒!我身上生虱子了。”我们一听全都惶惶然从外公的床上跳下来。外公便“哧溜”钻进了被窝,蒙头就睡。我们恍然大悟,大呼上当。
如今弓起背的外公每天黄昏时仍去小溪边放牛,只是我早已不再是骑在牛背上的傻丫头了。别了童年牛背上的故事:柏树林里专吃小孩的红发女妖;偷吃葫芦种子会长出尖利的牙齿;闹夜的孩子会被大头鬼拉长鼻子……。别了那酸甜的野草莓,那烤的香香软软的嫩蝉儿,和蜿蜒在湿泥土里的蚯蚓。
如今在那落雨的午后或炊烟袅袅的傍晚,偶尔还能听到外公站在村头骂街的声音。
河南省项城市郑郭一中三年级:张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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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归来“大圣说过:“我若成佛,天下无魔;我若成魔,佛奈我何!”在中国,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英雄,他不是超人,不是钢铁侠,不是蜘蛛侠,他叫孙悟空,他是美猴王,他是齐天大圣。”电影一开场便是亲人的死别,好在孩童不解伤心事,好在他遇见个慈悲的师傅。江流儿的生存与别离紧紧系着,两次他从山妖掌下逃生,虽侥幸刺激,但毕竟都是孤独。后来江流儿释放了孙悟空,被如来法印困住,无法使出神力的齐天大圣,幸哉有着温柔。真的是让人心都为之融化的温柔。他不同于以往所解构的作品中孙悟空的“妖猴”形象,并没有过多的充满着叛逆与野性,反倒像个视世间一切为亲人的一个寂寞者。尤其是对那个江流儿的感情,一个让他心灵感动的孩子,这是一个一个心如猛虎,却细嗅蔷薇的齐天大圣。同样是一只手,如来一掌压得孙猴子五百年不得动弹,混沌出手就是夺人性命,孙悟空五指作并从耳窝里取出一根如意金箍棒,它伸可通天,重一万三千六百斤,起落之间,天地改色。这么多的手的画面,通通都代表杀戮与镇压。唯独只有小小江流儿,怯弱地将他小小的掌,贴合于冰面,五百年的冷被一滴血的温暖驱散,大圣归来。大圣,花果山在哪里啊?花果山?离这十万八千里呢?那么远?不过如果是大圣的话,一个跟头就可以到了!那可是!俺老孙--那么远,我可能走上一辈子都走不到吧?只要你的梦想够坚定,理想够远大,一定会到的。影片中的台词句句感人,我们就此不应该想想自己的梦想吗?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吗?6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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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文字的不解之缘一路兜兜撞撞,不料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写作,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也是宿命罢。用文字表达自己,大概是从我会写字时起就开始了。不管写的结果如何,每一篇,甚至每一句话的每一个词都经过了认真地推敲,细心地琢磨。这大概也是从我最初开始写作时一直秉承下来的优良习惯,无论是对待老师布置下来的作文,还是论文,抑或自己的有感而发,一概要求做到尽善尽美,有时对一个词的斟酌感觉到了强迫症的地步,总觉得有更好更贴切的词汇表达我意思,后来我才明白,那只是我一心追求完美的性格所导致的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包括细节,而这是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也无需改变。当我试着将一切视为平常,也就是同自己达成和解,不再过分咬文嚼字,不再纠缠某一点,我的灵感这才如小溪水般汩汩流淌起来,那是一种心灵的泅渡,但你却不知道你究竟会到达哪里,前方有没有岸,一切只是未知数。我好比乘着一叶小舟,独自在茫茫无际的河流漂泊,有时顺流而下,有时逆流而上。当遇到不明方向的风浪来袭,或奋力搏击向前,或稍稍休息,做深呼吸,缓解一下紧绷的神经,接下来不忘继续朝前走,直到到达理想的彼岸。什么是岸?不过是一个又一个小岛而已,对我来说,没有永恒的彼岸。这让我自然联想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老人在海上漂泊了不知有多少天,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大马林鱼却不幸遭遇一次又一次的鲨鱼袭击,他与鲨鱼们进行了好几回合的殊死搏斗,最终取得了胜利,而大马林鱼却被吞噬得只剩一个骨头架子。老人这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放松,他想停下来休息休息……有时我一度觉得自己和这个老人很像,海上,漂泊,搏击,有时候也会感觉到疲惫,不想再撑下去了,只是还没有遇到大马林鱼,鲨鱼倒是不少,呵呵。躲避鲨鱼的追击成了我无法回避的生活内容,否则连小鱼都可能捞不到。尽管老人失去了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大马林鱼,但他说了一句经典的话那就是:人尽可以被毁灭,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如灯塔般指引着我,在我看不到一丝光明的时候,神奇般呈现在我的面前,激励我鞭策我勇往直前。这大概就是我能够一直坚持到现在的核心动力吧。但从根本上说,我爱写作,不为别的,只为和自己的心灵对话。最初如此,现在仍旧是这样。对我来说,生活即写作,写作即生活。离开写作,我可能真的会活不下去。不要误会,我说的是精神方面。如果没有写作,我就不会感受我自己,感觉不到自己就等于没有了心,没有心,生活将是一片混沌。这会让我感到窒息。这也许使我不至于死去,但实在也找不到活着的必要的乐趣了。虽然我无法清楚的知道别人是如何感受自己,如何和自己的心展开对话的,但我相信这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不管以何种方式。这是找回那颗赤子之心,回归自我的必由之路。人活一世,最起码的“我从哪里来”“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总要弄个明白,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又何谈幸福和快乐呢?写作,让我重新找回了自己,找回了一度失去的自信,也让我明白了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在这个世上,我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这一切都源于网络肯定,源于爱。爱不等于拥有,爱是心智碰撞出的火花。爱是天然的吸引,心与心的共鸣。爱是自然而然的倾心。爱是一种成全,必要时的放手,但放手不等于放弃。爱是一种超越了时空的追随,因为心是始终连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就不会担心有一天会不会失去。心在,爱就在。这样的爱世间少有,幸运的是我遇到了,此生无憾。这都归功于网络和写作。在今天看来,那些只不过是在说梦话而已,因为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可是有人却把它当真了。之前没有人肯听我说话,更不用说过问我的心里。那些心灵的呓语被他一度视为珍宝,并一再的迎合我的步调,我也止不住追随他的足迹,就这样走过千山万水,度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就像歌里唱到的:“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那时候,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不会再有太大的变化了,而且,我也很满足。即便不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这种以文字的形式展开的心灵的交流,足以感动慰藉人的一生。如今那些“无关风月我题字等你回,悬笔一绝那岸边浪千迭”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但那份真情却始终照亮我的心窝,鼓励着我风雨兼程。这其实也源于我们对文字有着共同的爱好,换句话说,是文字让我们结缘的。在这种纯粹是由文字构建的网络关系中,文字让我们清楚地感受到了彼此,也让我们更清醒的看到了自己。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字好比是一面镜子,我从镜子里看到了真实的他,而他恰好又是和我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这一度使我感到惊喜),也就读懂了自己。越是靠得近些,越是能强烈地感受到他那颗无与伦比的小宇宙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何等强大,这一度使我感觉到害怕。生活也不自觉的融入到他那片小宇宙里,这多少让我有点排斥。这大概也是我后来决定独自去飞的原因之一吧!可见文字的功能还真多呀!写作实际上就是一种心灵的跋涉,在这个过程中,你自然会遇到和你情味相投、志趣相似的朋友,难免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相见恨晚的感觉,那又怎样呢?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总有你想见的人,在前面等着你。在这之前,我们要充实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才配得上上天对我们的这份眷顾。没有准备好也没关系,自有肯接纳你的那个人,此时,你就更要去珍惜了。他不嫌弃你当时的萎靡不振、落魄、颓废、甚或倒退,情愿与你为伍,一度站在你的位置上去了解你,一心去感受你;在你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慷慨的奉上一片真心,伸出援助之手,在你快要跌倒的时候及时地扶你一把;在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无条件的给与支持。这样的人不珍惜,还有什么值得珍惜的呢?那种文字的力量远比任何话语都要坚定有力。直到我终于可以不再依靠他的力量,而是自行产生力量,内在的力量,我们才终止了这种模式的交流。文字的交流。因为我知道我自己也可以。于是我删去所有与他互动的微博,只为拥有一个新的开始。可能在这一点上,我有点过于自我,事先没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表达,哪怕是暗示。但愿现在他已经理解了我的这项决定。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单飞与摸索,我有幸与散文在线结缘,其实早该遇上,但奇怪的是我那么爱好文字,那么渴望用写作的方式表达自己,却一直没想过要把自己的文章用来发表。也许终究是耐不住寂寞,也许是为了寻求写作的动力,也许是为了结交更多在这方面有所爱好及特长的朋友,也许还有点小小的虚荣心吧,我注册登陆了网站,试图发表一些文章,起初大都是我自己以前写过的发表在微博和空间里的些许文字,并且在此都通过了审核,有的得到了本站的特别推荐,点击率一下子达到上千。我不知道这数字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多少,但我确乎被这突如其来的幸运击中了头,但很快恢复理智。我并非在炫耀,而是真的觉得这是偶然中的必然,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2014年7月24号,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难道真的是我的诚心打动了上天,怜悯我以往失去太多,对我所做的一种补偿吗?但我不会就此满足,我会一直写下去的,用我的生命和心来写,也渴望结识更多的文学爱好者,所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尽管现在并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海阔天空,可能是我在择友方面要求太高了,也可能是时候还未到,我几乎还没有找到那种让我心灵为之震颤的文字,特别是那种似曾相识触电般的感觉,但我不会灰心的,我知道一切还要靠缘分,我也相信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所以不会刻意的寻找,一切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眼下生活还得继续,写作也会继续……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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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与书的不解之缘我和书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河北秦皇岛秦皇岛市第七中学初一:孙婉晴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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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数学的不解之缘_1500字数学,在许多人看来好像是很严肃、很枯燥、很生硬的,十个阿拉伯数字的变化组合,能有什么新鲜的花样和乐趣?可我偏偏就喜欢数学,喜欢那些写写算算的过程,喜欢那些迂回曲折的问题,更喜欢难题在自己的努力下迎刃而解的快乐感觉!说起我跟数学的结缘,应该是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的。我的妈妈是一名会计,我经常看见她在纸上写着小蝌蚪一样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符号,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妈妈最早教给我说的和写的,也都是阿拉伯数字,还总是给我做很多加加减减的小游戏:给数字找朋友、十枚硬币买东西、我是小小银行家等等,都是我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上学以后,我在学校里学习到了正规的、系统的数学课程,很幸运,我又遇见了一位负责认真、教学有方的数学老师,是她,让我觉得数学离我很近,很奇妙,不但充满了乐趣,而且富有挑战性,并带领我一步一步的爱上了数学!我们学校附近有一个大超市,我和爸爸妈妈经常在那里买东西。我喜欢算数,所以总是先看好单价,称重之后,用乘法计算出应付的价格跟标签核对。刚开始的时候,我发现所有需要称重的东西,都是以千克为计量单位的,而标价签上却是每斤多少钱,总是把我弄得一头雾水,后来我们学习了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1公斤=1千克,1市斤=500克,我计算起来就轻松多了。有一次我买了一大串香蕉,看标签写的是每斤1.68元,售货员阿姨称好后说二斤半,我就在心里大概算了一下,一斤1.68元,两斤就是1.68乘以2,3.36元,半斤就是1.68除以2,0.84元,加在一起刚好4.20元。可是当售货员阿姨打好标签递给我的时候,却说是2.95元,我还以为自己粗心算错了,就又在心里算了一遍,不对呀,一斤1.68元,两斤已经是3.36元了,怎么也不会是2.95元啊?可是人家机器又怎么会出错呢?我就问了售货员阿姨,阿姨仔细看了以后,拉着我的手说:“小同学,谢谢你,是我把条码输错了,我把每斤打成1.18元了,刚才称的都是这个价格,大人们都没有发现,要不是你,我今天还不知要赔多少钱呢。”说完还抱了一下,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跟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他们也夸我做的对,还奖励我了一盒冰淇淋。我美滋滋的边吃边想,这都是学数学的功劳呢!我的家住在七楼,每次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嫌累不想上楼,走一层歇一会儿,经常是爸爸妈妈早都到家了,我还像蜗牛一样在后面慢慢的爬。后来,他们为了激励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如果每天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楼到家,一周可以有一个小奖励。我一听有奖励就来了劲头,恨不得马上就开始。这就需要我们先测量出上楼所需的时间,可是七楼啊,我是不想再跑一趟了。这时,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只需要测出上一层楼的时间,然后乘以七不就行了。说干就干,我拿着表从六楼走上七楼,用了12秒,乘以7,就是84秒,也就是一分24秒。我正准备给爸爸妈妈汇报时间,忽然想到走一层需要12秒,要是从一楼走到七楼,其实是上了6层就到家了,应该是12秒乘以6,也就是72秒就可以了。我把测算的过程告诉了爸爸,他点着头对我说:“不错嘛,小家伙知道动脑筋了。”虽然让自己的时间又减少了12秒,但是我很高兴,原来数学无处不在呀!新的学期开始了,同学们都需要买新的校服,老师让我负责统计人数和金额,第一次接触这么多的钱,我生怕出错,就把相同面额的钱整理在一起,查好张数记下来,先乘法后加法,最后汇总。在整理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民币里怎么只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而没有3元、4元、6元、7元、8元和9元呢?我拿着钱看了又看,数了又数,脑子里突然一闪,哦,我明白了,一定是为了拼凑其他的钱数,而这几种面额的拼凑方法是最简单的。我又试验了几次,果然,这些钱可以拼凑成任何一种数额。我很兴奋自己的发现,数学真是太神奇了,里面竟然隐藏着这么多的秘密!我的老师告诉我,数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它广泛应用在许多高科技领域,同时,在我们的生活中,数学还帮助人们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有很多伟大的数学家,像祖冲之、阿基米德、牛顿等等,他们发明的数学理论我们一直沿用至今。我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数学家。六年级:王启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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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少年博览》的不解之缘为什么说我和《少年博览》有不解之缘呢?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课外读物,《少年博览》就不用说了。刚上二年级时,我就订阅了《少年博览》。这里面的东西可真不少,有新闻频道、探索频道、才艺频道、娱乐频道、成长频道等。它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又能让我从它那里获得乐趣。新闻频道中的故事都是小朋友写的身边的新鲜事。我们看到这些儿童“新闻”时,可要比电视里有趣多了。同学们您想当科学家吗?那么就请看看探索频道吧,它里面有丰富多彩的科学知识,会让你驶进科学的海洋。您想展示自己的才艺吗?那么不妨进入才艺频道,来展出一下自己,秀出你的时尚,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吧!生活学习有了烦恼了怎么办?阳光姐姐是最关心人的了。我们可以向他倾诉,阳光姐姐一定会帮你解决的,因为阳光姐姐的口号是:“把你的烦恼告诉我,把你的忧愁告诉我,成长岁月里有难处,我们一起来克服……”《少年博览》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3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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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土虽然也喜欢小桥流水烟柳繁华的江南,与其相比,我更爱这塞外的空阔寂寥——呼伦贝尔大草原。看那大河上下,碧水蓝天;长风万里,云卷云舒;天阔云低,绿漫天涯。微微一抬眸就是地老天荒,轻轻一扬鞭便已千里之外。草原被绿色所渲染,牛群羊群都隐没在一片绿色的海洋里,一阵清风拂过,草浪波荡起伏,藏在其中的牛羊,忽隐忽现。这般生机盎然的草原,恐怕只有水乡江南才能与之媲美。但是这儿的天,却也是哪儿也无法比拟的。究竟是怎样的蓝,才能如眼前的这片天般干净与澄澈,没有一位画家能调出如此令人心动的色彩,唯有呼伦贝尔。蓝天之下,一碧千里,一直铺向远方,渐渐地,与天空融为一体。置身于一幅流动的画中,仿佛在这天地之间,只有我,只有呼伦贝尔,慢慢地,我也与它融为一体。这是一方圣土。风吹过,也带来了远处飘渺的歌声: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只见一盛装少女,披肩三千青丝,骑在骏马之上,一身火红,英姿飒爽。她笑语盈盈地望着我,我也望着她,只看一眼便觉得令人舒畅。“你好,我叫琪琪格······”幸在有生之年,得见琪琪格驰骋草原,不枉此行。琪琪格意为“草原之花”,她的确是呼伦贝尔草原上一朵无与伦比的,美丽的花。她就像呼伦贝尔的天空一样,明亮干净而令人向往,她的歌声最是动人,像风铃般清脆,在风中飘荡。刚到的那天晚上,琪琪格的阿爸邀请客人参加宴会,我和琪琪格偷来了几只羊腿,坐在蒙古包不远处的小丘上聊天,啃着这草原上的特色小吃,弄得满手油光。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个夜晚,没有星辰,漆黑的天空只镶嵌着一轮孤独的镰月,发出黯淡的光,怎样也照不亮整片天空。突然心生一种惆怅。“你怕黑吗?”“不怕,”她莞尔一笑,“因为我崇尚光明。”我一怔,看着她嘴角弯起奇妙的弧度,心中的惆怅早已随她的笑容不知飘向了何方。琪琪格的阿爸是热情好客的蒙古汉子,斟酒敬客,豪迈直爽,如果你喝酒拉拉扯扯,推推让让,阿爸就会火冒三丈。在呼伦贝尔这片纯净的大草原上,如此敷衍,怎么抵挡得住蒙古族人如火的热情呢?琪琪格的额吉是汉人的女儿,是个细心而能干的人,她会刻意在蒙古茶中多加一些糖,让奶茶的味道不那么咸。也是为了照顾我们这群来自远方的客人。阿爸经常和琪琪格赛马,额吉总会在不远处,用她那温柔的目光注视着他们。一家人给我一种温暖幸福的感受,我能感觉到他们如此深挚地爱着彼此。临行的前天晚上,一如初识那般,我和琪琪格坐在同一个小丘上,看着同一片天。那天的夜是如此的美,每一颗星星都露出了自己最耀眼的光芒,琪琪格美丽的大眼睛中,倒映着夜空中星星的璀璨光晖。每一次别离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邂逅。我紧紧地抓住她的手,十指相扣。“再到相遇那时,咱们不见不散······”清晨,曙光乍现。别离的时刻终究还是到来了。容我再看一眼这片大草原,让我的眼再勾勒一遍这方圣土,让我的耳再听一次琪琪格清脆而动人的笑声。别了,琪琪格;别了,呼伦贝尔,我的圣土。风吹过,远处又传来了歌声: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如若你容颜已改,但求时光重来;如若你还停留在原地,就请我策马归来。——后记?12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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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朗诵的不解之缘朗月清风下,徐徐地打开录音机,听着古典诗词,口中暗暗地吟哦起来。打开记忆的闸门,回忆起我与朗诵的往事……记得在我还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对朗诵就有着一种莫名的喜欢,尤其喜欢诵读那些有韵律的古诗词。那时在小主持人班里,每每学到新的诗歌或是贯口,我都会回来对着镜子摇头晃脑的表演。小小的我,对诗词本身的意思甚至都不太理解,但依旧不影响我拿着纸扇对着镜子耍酷,就像是大诗人在指点江山、激昂文字,自己会觉得很起范儿,也很是自我陶醉,它也成为了我儿时自创的一项新新游戏。现在想想,这便是我与它的缘起吧,从此一颗小小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里生了根。稍大一些的时候,我换到了一个更专业的朗诵班。虽然已经上了小学,但却越发的调皮,主持课老师总是说我上课跟玩儿似的,有时更是被我气得暴跳如雷,记得那次考级考试,我跳级报考的五级,所有人都觉得我就是“胡闹”,认为我这个“小调皮”会下不了舞台。可当我站在严肃的考级舞台上的时候,感觉到每一位评委老师都在注视着我,那种氛围让我突然对脚下的舞台肃然起敬,我迅速的收起了平日里的调皮,脑袋里出现的只有老师教过的一字一句、每一个动作和眼神,从未有过的全神贯注在那个舞台被激发了出来,结果我以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高分通过了那次跳级考试,这也成为了我的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从那时起,我上主持课变得异常专注认真!果然,什么事情都敌不过认真二字,此后的日子里,无论是学校的大型活动中,还是省、市、区级比赛演出中都频频出现了我的身影。此时,我算是真真正正的与朗诵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我逐渐的成长,老师对我也愈加严厉,经常会操着教鞭,对我疾言厉色。曾经也为此闹过情绪,对老师也非常不理解。直到那次参加了全国朗诵大赛,和全国各地许许多多优秀的同学比赛时,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学无止境,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惭愧着自己曾经的小骄傲,用心理解着“严师出高徒”的含义。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一个个大红的获奖证书的到来,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信。我享受着舞台带给我的快乐,站在台上并不是机械的背词,而是把我对作品的理解,加上自己的情感体会用语言去表述出来。我想,朗诵也让我变得更加的成熟。我热爱诵读,它在我的身体里早已经发芽结果,它使我做事愈发的自信,现在无论是学校的广播站里,还是周一的升旗礼上我都无惧无畏、应对自如。特别是在今年的吉林省经典诵读大赛中,从初赛第一名、复赛第一名、到吉林省决赛一等奖、以致后来与朗诵大咖们同台展演,更加让我觉得收获满满,它又让我经历了一次蜕变与成长。繁华过后,我需要自我沉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踏实学习、锐意进取。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有朗诵带我体会陶渊明的采菊东篱,李白的蜀道之难,杜甫的草堂之赞,余光中的思乡之愁,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而我的一生能有这个挚友陪伴,我想我必将会是无比快乐、受益匪浅的!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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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学的不解之缘当我认识了一个个美丽的汉字,就深深地爱上了文学。在我心中,每一个汉字都是一种美丽的颜色,它们组合在一起,便是一幅五色缤纷的图画。虽然现在,我还是一只初出茅庐的丑小鸭,但我会用我的行动编织着心中的理想,像一只饱经风吹雨打的白天鹅--展翅飞翔。我敬佩著名作家巴金爷爷和冰心奶奶,羡慕像雨后春笋般在《小溪流》上刊登起作文的同龄人。他们能写出如此真情实意的文章和诗篇,难道我就不能?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促使我也拿起了笔,用明亮的眼睛留意生活,用优美的词句描绘明天!文学的爱好坚定我的决心,对生活的热爱如涓涓细流,顺笔而下。我滔滔不绝地写出了一篇又一篇满怀激情的文章,用稚嫩的笔触歌颂了伟大的祖国,赞美幸福的生活。最初对文学的认识源自于书籍的赠礼。静谧的午夜,渺无人静,一切都如此的恬静,如此地祥和。如果你这时轻轻地打开一本书,细细品味书中曲折动人的情节,扑朔迷离的意境,该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阅读名著,小说时,就像观电影,体味其中的酸甜苦辣,并从中学得一些人生的道理。欣赏散文,诗歌时,就象徜徉在百花盛开的原野,漫步于幽静清新的山谷,品味一杯千年醇酒,“余味三日不绝”。有人说,如果你被科技著作的思辨力量引入佳景,顿而就有一种迷恋之感。的确,理论文章以雄辩取胜,能令人心悦诚服。我被文学独特的魅力渐渐吸引,开始感觉它是多么让人感到自然,写意。文学还会使人的眼睛变得敏锐,透过繁复的葛藤眩目的花朵,看到根的凝重和差异;它陶冶人的心灵,情绪渲泻在文字里,写意着生活的灿烂;它还会使如一株独自凝愁的丁香般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热情奔放,勇敢地走向社会。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文学不仅仅是文学,它以自身独特的魅力影响着一切。“爱文学,所以爱写文学”我不太记得这是哪位著名作家说的至理名言,但它一直像一架风舵扶正我前进的方向。记得一次写看图作文,我听了老师的细致分析后,仔细地观察了这幅图片,脑袋里不禁想入非非。于是,在我的笔下,尊敬师长的叶莲显得栩栩如生,为了学生呕心历血的老师也刻画地淋漓尽致。静立不动的野菊花更是朝气蓬勃,一切都变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那天晚上,我静静地伏案写作,在密密麻麻地作文本上辛勤耕植。夜,静悄悄,朦胧胧,只听见“沙沙”的写字声,有时,我凝视着小小的画纸,透过它,好像看到了手捧鲜花的叶莲向生体力行的老师敬队礼。钟声一次又一次敲响,催促我睡觉。我却一次又一次将疲倦驱走,孜孜不倦地长篇大论,锱铢比较地斟酌每一个词语。当闹钟敲响了十一下的时候,我那九百多字的作文--《鲜花寄深情》终于问世了,这时,我才心满意足地进入梦想。第二天,老师当众念了这篇作文,我心里美滋滋的。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害无崖苦作舟”。我坚信,只要想赖宁那样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就一定能在文学广阔的天地里芝麻开花--节节高。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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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学的不解之缘文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让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起;文学,宛若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文学,也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首聆听她的低吟浅唱。小时候,刚刚步入小学懵懂的我一学会识字,便迫不及待地找来各种各样的注音童话,一头钻进书中,与小猪稀里呼噜到街上吆喝从猩猩经理那买来的“又大又甜的橘子”,绞尽脑汁地给鸭太太的“鲜蛋公司”出谋划策;与小个子猫和大个子老鼠一起去“怪兽的肚子“里探险,去”乒乒乓乓“地折出一只木船,让小个子猫划着木船在水中晃悠悠地上学;与南南和胡子伯伯去“欢乐谷”里磨麦子,看成群的喜鹊从头顶上飞过,到剧院里看着女孩们嘻嘻哈哈地跳着欢乐的舞蹈……伏尔泰曾经说过:“读书使人心明眼亮。”的确如此,当我回想起与书的相遇,就像一次在晴朗夏日午后的邂逅,让人惊叹于她的美,觉得妙不可言。书,点缀着我的孩童时代,走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站口。初升入中年级小心翼翼的我开始学着老师的模样,笨笨拙拙地提起手中的笔,尝试着让自己的笔下展开文学的花,但开头总是那样不容易,我写出的句子不通顺,文章条理不清晰,这使我灰心了,害怕再写作文。但老师的开导又让我重回自信,我急切地找来各式各样的报刊,用目光陶醉地欣赏着他们优美的文章,羡慕像雨后春笋般在《课堂内外》上刊登起作文的同龄人。他们能写出如此真情实意的文章和诗篇,为什么我就不能?我从小就要强好胜,我受不了那种灰溜溜的感觉,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促使我也拿起了笔,我也要用明亮的眼睛留意生活,用优美的词句描绘明天!于是,我的笔下就频频绽放出了文学之花,我的作文屡屡在各种写作大赛中获奖,这种喜悦伴随着我走过了中年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迈入了我小学的最后的两个年级,我开始在写作时推敲每一个字、词的用法,我开始可以为了一个句子的表达方式纠结许久,可以为了一篇作文彻夜不眠地写作着,于是,我的笔下,又盛开了更加硕大艳丽的花:“我不知疲倦地舞着,就像八音盒上的旋转小人一样,直到妈妈温柔地拉住我,把我带进了屋里睡觉,可我还不肯睡,嚷着要听故事,妈妈忙从床头拿出故事书,用好听的声音为我讲着故事,渐渐地,渐渐地,我想着明天将会发生的有趣事儿,嘴角挂着微笑,一点点的进入了梦乡……“这段话是我写的两千字记叙文《在阳光下成长》的节选,它见证了我写作上又一次的提高。文学使人的眼睛变得敏锐,透过繁复的藤蔓眩目的花朵,看到根的凝重和差异;它陶冶人的心灵,情绪渲泻在文字里,写意着生活的灿烂;它还会使如一株独自凝愁的郁金香般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热情奔放,勇敢地走向社会。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文学不仅仅是文学,它以自身独特的魅力影响着一切。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害无崖苦作舟”。我坚信,只要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就一定能在文学广阔的天地里芝麻开花--节节高。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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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圣文庙,是古时的学府。文庙大成殿,是文庙精神的中心。中华各地的文庙大成殿中,当面傲立的,便是中华儒学之始者——孔子。可以说,任何一个中国人都知道孔子,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崇敬孔子。孔子生前并非皇族,但在其以后的时光封号却一再提高,从“大成至圣先师,直到“大成至圣文宣王,孔门盛极一时,孔子万古流芳。儒士注重个人的修养,孔子做为儒士之首,自然是修养极高的人。孔子一生行迹依《礼》,非礼勿行。颜回去世,孔子赞曰:“圣哉,回也。内心极推崇他,但依礼反对厚葬。他对诸侯公卿公然欣赏天子乐舞而感到愤怒,他对列国不纳其言感到委屈,但又绝对平静。身处乱世,一老者默对现实,独善其身。既有伯夷叔齐般高义,又有微子、箕子、比干之胆识。“见贤思齐是他的理论,论语中他直抒胸臆:“殷有三贤人。儒家求出仕,孔子自然亦是。在做鲁相的日子中,其能大展其才,但因国君不明,只得周游列国。或而谓之游,可绝非游说之路——诸侯无一纳其言。但其在天下纷争中,为天下奔走,为他人奔走。在所有人都觉得“礼已不会富国强兵之时,其却矢志不谕:东方诸国遍布了他的足迹,中华大地散满了他的喟叹。圣人居于天地间,绝非呼天抢地地狂号,只是留下一片静默,一片永恒。“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静默中蕴涵了无穷的力量。孔子的思想之所以能传至今日,是因为其在教育上的贡献。孔子七十二门生为贤人,另有三个人感其教化。孔子身体力行的教学,是无愧于先师的称号的。他的学生有的富甲天下,有的潜心学问,有的能通灵于天地,有的傲立于庙堂。孔子注重文化的传承,其修《春秋》、《诗》虽是为儒家而修,对《诗》的内容也有一定的曲解,但无疑将中华的文化传了下来。否则哪有“关关雎鸠的千古绝唱?孔子是个文化人。他回望历史,低首是现今,远望是将来。汉代的独尊儒术使其学术的传承初见成效;传至宋代,程朱理学的高峰,也是孔子精神的续扬。一门能傲立千年的学术以其时间之长,内容之丰富,以及能代代相传不断创新,证明了它在华夏的生命力,无人可挡的生命力!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他的精神,他的学说也随川前行,奔流不止。孔子为圣,圣者之圣。纷争之春,多事之秋,乱世间,圣人傲立。其对自身的感怀,对社会的关注,对教育的投入,对文化的贡献:仅有一项便可傲立于天地,何况全材乎!步入文庙,孔子静默。一身宽服的他目视远方,目视将来。“圣人不拘于时,他自能望见将来,不知儒士能否长存,但儒学必定仍扎根每个国人的心中。个体之圣人,社会之圣人,教育之圣人,文化之圣人。至圣。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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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圣我想为懒圣做传已经很久了,从认识他的那一天就有了萌芽。可是却不知如何下次来写,一直拖到现在,拖延解决不了任何事情,如今不得不拿起笔。懒圣叫什么我已经记不得,印象中他好像和我一样姓陈,可名字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也懒得去杜撰一些假名字来代替。假的永远是假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是真的。姑且就叫他陈懒圣吧!那年新学期开学,我们顺理成章成了高二生,学校安排我们会计专业和艺术专业一个宿舍。有一天中午放学,吃过中饭,艺术班班主任打电话过来让他们去接一个学生,几个男生一会儿工夫就搬着铺盖回来了。此刻,进来一个人,又高又胖,身材很魁。刚进宿舍就给我们让烟,我记得很清楚那烟是十三一盒的黄金叶。当时我并没有接,他我不抽烟。他是从别的职业学校转来的,在那个学校学的是动漫设计,可是我们学校没这个专业,于是选了最贴近的艺术专业。他比我小上一岁,可个头却高我许多,在他面前我不觉自惭形秽。他喜欢历史,会下象棋,还会打太极拳,也玩网络游戏。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谈论历史,切磋棋艺,可惜我不玩游戏。印象中我还和他晚上跳墙上过网,那天他让我看了他原来那个学校的宣传视频。懒圣这个尊号是我取的。当时也是在宿舍,也是吃过中饭,因为无事做,我们就坐在床上摆龙门阵。A君让B君帮他就拿下东西,B君却说你有手有脚不会自己拿啊!其实两个人无非是不想动,懒!这时,他说话了,做人嘛,就要懒些!那么勤快干嘛,懒羊羊不也活得好好的!有道理,有道理。于是乎宿舍所有的人都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有多懒,气氛一下子活跃了。可是只有一人躺在床上无动于衷,被子悬在半空也不动一下。我们问他为什么不说,一连问了几遍,他终于吞吞吐吐说出了三个字:“懒得说。”最后被子忍不住自己掉了下来,他也不捡。好吧,你赢了!我调侃到:“古有诗圣画圣,现如今咱们宿舍又出了个懒圣!”他还是忍不住说话了:“懒圣我也愿做,最起码是圣。”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号,可语气还是爱理不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渐渐发现懒圣这个尊号不适合他,他有点名不副实。反而到适合另外两个人,那两位可真是懒得连饭都不吃,两个人一起吃饭可都不去买饭,怎么办,那好,不吃了。可是懒圣却是异常的勤快。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基因突变?那天我对他俩说:“你们这两个懒人居然让一个不懒的人做了懒圣,你们对得起懒羊羊吗!”可他俩却学着懒圣的口气说到:“一个称号而已,懒得争。”是啊,一个称号而已,只要有真本事有没有称号还不一样!当今社会又有多少欺世盗名的“懒圣”呢!这到这里我也懒得落笔,我也做一次名不副实的“懒圣”吧!高三:陈鹏1000字 高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