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三毛
我爱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的写作风格,更佩服三毛这样的作家。
三毛所写的书全都是她的真实生活经历。有些同学不爱看别人的自传体文字,可我不然,对陈平女士的作品十分喜爱。她的性格、脾气无一不在文章中表露出来,让人看了有喜有悲有笑有泪。三毛19岁离家,49岁回国定居下来,30年来在外行走江湖,饱尝酸甜苦辣,如没有坚强的意志,怎能走完这30年。她每一本书都是用乐观的语调写成的,可见三毛这个人十分乐观豁达。她曾说过:“我惟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从三毛的这些话里,我们不正可以受到乐观主义人生观的启发吗?
我不知大家看过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有,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以极大的毅力和苦心,背井离乡,远到万里之外的荒漠中居家谋生,以血汗为代价,执着地换取特殊生活经验的经历。
初看这本书时,我不时被三毛那幽默的语言弄得哈哈大笑,可看第二遍时,我哭了,可以说为三毛而哭,三毛能写得如此幽默。但若细细体会,你才会觉得生活的不易,而在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撒哈拉生存下去,更为不易,何况跟一群性格、风俗、文化上有着很大差异的撒哈拉人住在一起,真是吃不消。要是换了我,只怕住不上两天,就要拍屁股“拜拜”了,但三毛用她那坚强的毅力,宽阔的胸怀,别具一格的人生观克服了种种物质、精神上的困难,一住数年。并和当地人关系很好,我真是自愧不如。别具一格的人生观我至今还没有,坚强的毅力我只好说以后再锻炼,宽宏大量那我可说不上,常常为一点小事跟同学吵得翻天,看来我得向三毛好好学习。
三毛的14部书,《撒雨稻哭温背梦》、《万送倾谈随我闹》等,同学们有兴趣,不妨读读,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帮助的。这里,告诉你们一个三毛的小秘密:她19岁出国后所写的文章有不少写错的国文,但她敢于投稿,还叫编辑找出她文中的错字。平鑫涛先生慧眼识英才,发现了她这匹千里马,才使她成为一位鼎鼎有名的作家。
三毛有好的方面,也有她的短处。别的且不说,就在上世纪最后一个马年(1991年元月4日),她撇下年迈的父母,无数喜爱她的读者,飘然而去——自杀。她为什么要自杀,至今是一个谜。我不想讨论这个伤心的话题,也不想揭开这个谜,但我想用三毛自己曾说过的几句话写给冥冥墓中的三毛:“三毛你曾对别人说:‘你的失败,比你的成功,对你更有用。’三毛你还说:‘在生活上,我是一个赌徒;从小,冰淇淋我是不买的,我一定要打出一个天霸王来,而我发现的一点是,你做的事情,只要尽力去做,就能做到。你要移山,山不过来;你说,过来!它就会过来。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比喻,但是,我始终对自己有着信心……’”三毛的二分之一的人生,就是不停地在赌,她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这需要大家共同思考。
最后,我告诉大家向三毛学习写作的心得:我之所以写作,也只是有感而发。我的习作文章,往往也就是我的生活,我最坚持的一点是我不放弃赤子之心,至于文章的好坏毫不在意。
我喜欢上了黑白琴键
在前不久,我加入了学校刚刚组建的合唱团,钢琴对于我来说是加入合唱团后的第二次接触。所以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深。
第一次接触钢琴的时候,那是初中的一节声乐课中,那时候我的学校不是很好,没有像别的学校那样有着自己的琴房,那台钢琴只是一台插电的电子琴,那台琴很大,而老师还要自己把它抬到教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近钢琴,可是我并没有动到它,当老师在教乐谱教我们怎样弹的时候,我们一点都不在乎,把他当做是隐形人,对他视而不见。
这时候,“叮”一声,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叮”一声。我才发现原来是老师在按钢琴的声音,那个声音好清脆、好动听。当老师把它弹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鼓掌,没想到用钢琴弹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的那好听。我好羡慕、好崇拜,老师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在想,如果我也能弹完一首完整的曲子,那该过好呢?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从幻想中醒来,“谢谢老师,老师再见”,老师把钢琴抱走了,我看着老是的背影,又看看那台钢琴,我心中有了一个念头,我想进一步地接近钢琴,于是我跑过去,老师,老师,需要我帮忙吗?我帮你抬钢琴吧!不用了,谢谢。”老师又继续走了,我还站在哪里发愣,呜呜,我的钢琴,老师走没有多远,他停下脚步,回头,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边走边想,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干嘛呢?
走进办公室,老师问我,你想不想学钢琴,我马上用力的点头,嗯!嗯!我想学,我真的很想学。老师给了我一首曲子,并教我怎样弹,我用手指轻轻一按,“响了,响了”,我高兴地开怀大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接触钢琴。回想着老师刚刚教我的。呼气、吸气,我抬起了我的双手,开始弹了,弹了好多次都弹不出感觉来,老师说:“别急,慢慢来。我再呼气、吸气,似乎变得紧张起来,手都有点僵硬了,因为我怕再次失败。但我还是按下了它,我用心慢慢地去体会、去回想,好让自己能够进入这首曲子里面。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是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有对它的那份热爱,就一定可以成功!就算你失败了,只要爬起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终于弹完了,耶!我终于能够把一首曲子弹完了,哈哈!谢谢老师。老师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啊!从那以后,每到声乐课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听,有些人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会听课,我不在乎,只是回以微笑。
眼,初中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在见到钢琴,直到我加入现在这个合唱团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我心爱的钢琴,因为我们要去比赛,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排练,自然而然,我见到它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这样子连续了一个多月,可惜的是,我虽然见到了它,但是我并没有碰到它。
有一天,我早早就来到了我们排练的地方,因为来得太早,所以没人,我看着那台钢琴,慢慢挪动脚步,然后打开琴盖,“叮”我轻轻一按,好熟悉的感觉,我脸上浮出了微笑,我坐到钢琴前面,回想初中我弹过的那首曲子,我开始弹了,我没想到竟然还能把它弹完,因为隔了这么久。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每天都去得早早的,我每天都有在练,每天都在和钢琴交流。因为琴声能使人忘掉烦恼,让人的心静下来;它能使你忘记痛苦,让你整个人都陶醉在其中;它能使你忘记一切,让你处于旋律带来的享受之中。正是这些理由,“让我喜欢上了钢琴,喜欢上了那黑白琴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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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三毛的好,一半在文字,一半在她独特壮阔的生活方式。她满足了我们对自身生活的幻想——从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到和荷西的爱情。后来,我自己去过沙漠,我才发现在沙漠生活很大的组成部分是寂寥和恐惧。我看《温柔的夜》里三毛的日记,发现她和荷西的爱情也充满了关于金钱物质琐碎的争吵。看肖全给三毛拍的照片——她直面镜头,苍白惨淡,不带一丝笑容。也许那才是她真实的样子。后来三毛*,我非常冒昧诛心地猜测,大概也是因为太多读者把对生活的美好幻想投射到她身上,她被我们绑架,太沉,太重了。素材运用角度:平常心对待别人,对待自己;没有人是完美的爱生活,爱地球,爱世界。要想照亮世界,总得有东西在燃烧。她是燃烧自己,照亮世界的女子。有人说她的作品里有虚构,她死后仍有非议。这又怎么样呢?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我们也不需要完美的人。但是,她写有完美的书。当一个人用生命照亮你……我们多么幸福。素材运用角度:只要有爱,不完美又如何三毛真正让我着迷的地方在于,她那颗一直在流浪,一直在旅行的心。其实我们常常会被一些人,一些事禁锢在同一个地方,或者同一种心态里。而三毛是那种即使被囚禁在一个牢笼里她也可以用她的心在撒哈拉流浪的女人,她对于爱情的勇敢与执着,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一个爱上流浪的人,一个在流浪中爱着的女人。突然觉得这种流浪的浪漫情怀,在我们越来越世俗的世界里渐渐的远去了。我想流浪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足够虔诚地面对流浪,我们就不会感觉到深深的寂寞。素材运用角度:让精神去流浪三毛语录:①生命的滋味,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都要自己去尝一尝啊!②我迎著朝阳站在大海的面前,对自己说: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③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踏踏实实地去走,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才是一个勇者。④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9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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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三毛作文窗外细雨如丝,淅淅沥沥,点燃一枝白檀,扰乱心弦,有人孤独迷惘,有人渴望飞翔。可是我,只想沿着雨迹,追寻那个倩影,怀念,怀念!有人说,三毛是柔软的,柔软地痛,柔软地爱;有人说,三毛是刚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对于我而言,三毛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是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是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带着她自由不羁的灵魂,流浪,流浪……听说,幼年的三毛是天资聪颖的。六岁的时候被送进学校,她是坐在第一排的女生,并没有什么特别。然而每每写起文章,洋洋洒洒,惹得人们阵阵惊呼。画画更是有着惊人的天赋,笔下的花虫鸟兽更是活灵活现,强烈的感情溢满整幅画。就连教她的老师蒋幼轩也自叹不如。长大后的三毛更是豪放不羁的。红色的高跟鞋,妖艳的红礼服,宛如一个万众瞩目的公主,散发着水晶一般的光芒。她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在这个世界里奔跑着。她并不是那么漂亮,却有着感染别人的明媚,也有这不为人理解的忧伤,一生漂泊。看了三毛的文章,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爱情吧。我想,三毛对于她的爱情该是苛刻的吧。读过《撒哈拉的故事》的读者都应该知道她与荷西的爱情,这份情令人心痛也让人羡慕。三毛在于荷西结婚前,“曾经沧桑难为水”或许就是三毛对于爱情的看法吧。三毛的一生最不缺乏的就是追求者,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却从来没有说过“她也恋了他六年啊”。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在国外期间,至少有三位追求者是在最后一刻被三毛拒绝了的。这三个人随便一个都比荷西优秀,比荷西更符合三毛的爱情价值观,可是,那不是爱情,那不是爱情啊。回到台湾,当她终于选到愿意与之结婚白头偕老之人,命运好像冥冥之中有安排一样,他的未婚夫在她(他)们即将结婚之前被死神夺去了生命。不久,三毛与荷西奇迹般仓促地结婚了。从文章中可以知道,其实她(他)们刚开始相处得并没有那么融洽,时常伴有争吵,一个感情细腻丰富,一个线条粗狂不懂浪漫。可是六年来她(他)们却日日如新婚,二人分离半响就思念难耐。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简单朴实在撒哈拉沙漠: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三毛: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荷西:碎的心可以用胶水黏起来。三毛:黏过后,还是有缝的。荷西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吧。多想爱情就这样,她(他)们永远也不要分离。可是命运捉弄,荷西还是先走了,留下了三毛,一个人。我想,三毛会感谢荷西赠与她的一场欢喜与美好回忆。希望她偶尔想起,还会记忆犹新,就像当初,她爱他,他爱她,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她(他)。三毛愿意为这样一个男子放弃写作,直到荷西因潜水发生意外去世以后三毛才又提笔。三毛在书中写道:“许多的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躲在黑暗里,思念几乎疯狂,相思,像一条虫一样慢慢啃着我的身体,知道我成为一个空茫茫的大洞。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运的,留下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疼痛里,我仍旧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水,还是让我来喝下吧”!这样强烈的情感,或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比她们爱得更疯狂的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三毛见证了各种各样的生离死别。她的人流浪了一生,她的心也流浪了一生,像开在沙漠里的繁花,踏遍千山万水。医院里的她被尼龙丝袜吊颈的身体,身着白底红花睡衣,终究还是走了,再也回不来!“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喜欢三毛,一个长毛飘飘,心思灵动的沙漠的歌者,一个万水千山走遍,穿越滚滚红尘的行者。我想,那便是最真最纯粹最美丽的三毛!三毛啊,如果死亡是一种完美,你却过于匆匆,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我无数次想,若你能百年后而去,撒哈拉的风沙和骆驼,定会为之手舞足蹈。你把爱给了亲人,给了温柔的夜和梦里的落花,给了你眼中所以生灵。然而你却如此剥夺我们对你的爱,让我们读着你的每个文字,几乎都痛彻心扉。窗外依旧细雨纷飞,思绪万千。希望过去很多年后,我仍然会记得,曾经青春时听说过一个女子,她说,流浪,流浪。于是,我想,大概,这辈子,惟愿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能够再次回忆与怀念,微笑着对她说:久违,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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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对于一个名叫三毛的人,你能了解多少,是不是还停留在《三毛流浪记》中那个三根头发的孩子。而我所写的是一名叫三毛的作家,一名只身穿过长为4800米的女作家。对于文字的喜爱不仅仅源于陆游那首怨恨愁苦《钗头凤》和他原配妻子唐婉续写下的《钗头凤》还有那名奇女子带给我对于文字的重视。最先接触的是《撒哈拉的故事》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开始热爱上这个奇女子,这个与文字相伴穿越撒哈拉沙漠的奇女子。三毛以往未公开的随笔集出版,身边的好友都会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告诉我,我便会停下手所有的事,立即去买。尽管现在没有读完,只是觉得不能拥有,现在随着对三毛的了解越来越深后,说不心痛那是假的。四八岁便死亡在医院的厕所里,死因也是一直都很有争议,很多人都说她厌世所以自杀死的,但是我到更加愿意相信,她是从容走向死亡的,到了那里她更加幸福。对于三毛的年幼时的一件事,我是记忆比较深刻的,这也可能是造成三毛在丈夫荷西死后文章一下子变得‘黑暗’的原因之一。三毛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自有气氛浓厚,中产家庭成长的孩子,自小严重偏科,数学曾得过零分,被老师画零蛋严重羞辱,从此在她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巨大的影响,自卑,无安全感,对人性阴暗的恐惧,并为她后来的生活悲剧的人生埋下了伏笔。天才都是敏感的,近乎神经性衰弱的敏感,特备在她生命在阳光荷西去死后,和荷西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从三毛的描述看,是最安稳的一段时间,几乎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其实,三毛对于我的影响也不仅仅是让我引起了原来文字对于我的重要性并不仅限于学习中,更多的时候是陪伴你的一种毅力,就像张学良在被囚禁的日子里,在他死后,世人翻出了五百多封。这也是可以看出文字是一种对人的信念以及鼓励、她的人生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计多少后果,也没有太多的瞻前顾后,这是一个自由的灵魂,她会缺钱,会有很多困境,但无论什么都没能阻止她的前进,她非常健忘,困难的时候可能会想,下次再也不这样了,但是到了下次的时候又毅然决然德出发。司马中原评论三毛说,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我想一切都莫不过于此了,“云一般的生命”正是对她一生最美好的诠释。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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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三毛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 张爱玲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么一句话:“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那是三毛流浪的乡愁,那是她不羁灵魂在轮回间的笃实执念,是她抬起步伐便毫不迟疑迈出的决绝,却也是我的太阳,我那被禁锢的流浪。 最初喜欢三毛,便是因为她不驯于现实的傲骨。有人问道:“难道去安稳地做一个教授不好吗?”她淡淡地答着:“我喜欢流浪。”她不屈于平凡的安之若素,辗转在前世的领土,去逃脱这一世的铹铐。三毛是自由的,在这个浑浊的世间,仿佛一尾锦鲤,仍是不曾放弃地寻觅着那一潭清河,在纷乱喧嚣中惬意地流转着曼妙的腰身,活得简单而精致。 三毛追逐着那来自前世的乡愁,在撒哈拉沙漠落下脚跟。她在《稻草人手记》中写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三毛被当地的朋友载去沙漠中,日落黄昏,一路迤逦的大漠风光。视线前蓦地出现一汪澄湖,似乎近在眼前,而车子却在全速向着那个方向驶去。三毛惊惶地伏在膝盖上,忐忑地望着近在咫尺的湖泊。车子划过凛冽的风沙,飞快地向湖中行驶。她瑟缩着有几分惊恐,却也无缘故地有些迫切的希冀。虽然行驶到近前时才惊觉出那只是海市蜃楼的风景罢了,可她却深深向往着那份奔向湖心的凛冽自由,那份无所牵挂的畅快淋漓。我同样爱着这个故事,流浪着,自由着。忘记了凡世间的那些牵挂,又有什么好悲伤?那是一道光芒,那是一轮心中燃烧的太阳。 有人说,业余的流浪者被叫作逃避现实。而三毛的流浪,既是一种对浮世的挣扎,又是一种认真的执着。那一年的三毛,尚是风华正茂,不加迟疑,便流浪到异乡,只为追随那一缕昏黄的愁思。并非是对这一世的家乡毫无牵挂,而是她深信着前世的自己早已把心系在了那片流连着风沙的戈壁滩上,这一世的自己只有顺应着那一世的执夙,将对家乡的眷恋匆匆掩没在书信间。她的提步便走,是一种偌大的勇气,从此背井离乡,流浪天涯。我从那些文字间捕捉着她宁静的旅途,向往着无所顾忌的畅快淋漓。然而一次次地,我站在车站牌前,默默记下回家的路途,为自己的胆怯与豁不出去懊恼着。我向往着流浪的自由,却仍顾及着自由所依傍的生计。那条流浪的小路,虽是我心中的太阳,光芒咫尺,却遥不可及。 扉页的最后写着:“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三毛用青春流浪着,不曾回头。我与她同在骨子里刻下的叛逆相共鸣,却只得艳羡着她无怨无悔地挣脱禁锢。那是一种灼目的灿烂,那是一种咫尺天涯的乡愁,那是我心中不染尘埃的缪斯,三毛,我心中流浪的太阳。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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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毛对话三毛,三毛。你说:“我爱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这一刻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你是洒脱,你是自由,你是流浪者,你是敢于飞翔的鸟儿,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一样的女子。你的人生,注定有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已经忘记从何时开始认识了你,是在某一个梦中,还是从你的文字里?我亦不知对你,怀了多少种感情,敬佩、羡慕、欣赏、遗憾……我敬佩你做了自己,羡慕你与荷西的爱情,欣赏你勇于去追逐自由,去周游世界,遗憾你在众人都以为你接受残酷现实后,却又不辞而别。但不管怎样,你依旧是,我最爱的三毛。一你的童年时光便异于常人。你叛逆,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竟擅作主张地删去那个最难写的“懋”字,改名“陈平”,那时你才三岁。这仅仅是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还是上天赐予你的聪慧而早熟的心灵?你强调做自己想成为的样子,甚至与生俱来的名字也得由你改变。那时的你亦为自己取笔名为“三毛”,三毛?多次我向他人提起“三毛”,总会想到那个顶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你的确是个简单的人,三毛,没有过分的修饰,寥寥几笔,朴实无华,令人心安。殊不知,你这个“三毛”正是源于《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主人公,于是你们有了共同的名字,“三毛”,亦叫“流浪”。二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叫《拾荒梦》,文章里说你小时候想长大的志愿,是当一个拾荒人,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飞鸟。从小你便渴望无拘无束。长大后,你虽然没能如愿成为职业拾荒者,却挂上了“旅行作家”、“流浪作家”的标签,依然无拘无束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一角落,闲时出去游荡,在垃圾堆里翻检别人的废品视为珍宝。与生活在繁忙尘嚣的人们相比,流浪才是最适合你的状态。你向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你敢身无分文就踏上旅行的路。饿了渴了就沿街乞讨。念大学时你在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就认定它是你前世的乡愁,义无反顾地南下,飞向了令你魂牵梦萦的沙漠。三你是不幸的,一生中邂逅如此多的爱情,有的不愿娶你,有的你又不愿嫁,有的在婚礼前暴卒,有的根本不是真心实意。你又是幸运的,在经历先前的那些遗憾与不幸后,你阴差阳错地遇上了荷西,你可知你令多少少女们羡慕!你是幸运的,即使有年龄、国籍和文化的隔阂,你和他却依旧如胶似漆,不吵架不冷战。你是幸运的,即便在众人的眼里你的想法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依旧以为是理所当然,支持你帮助你。你是幸运的,即使是风尘飞扬的沙漠,他也愿意与你携手生活,陪伴你守护你。你们的爱情成了传奇,你们的故事成了佳话。六年的撒哈拉时光加上一生时间的别离,多少人为你们流泪,因为你们的幸福,因为幸福后的生离死别。四你从小便爱往墓地跑,你说:“世界上没有比跟死人坐班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这话说得我心痛亦心酸。常人眼中恐怖的墓地,在你眼里竟是最慈悲的地方。你是如此看待死亡的。后来荷西死了,死于意外。我能想象出那些天你有多么艰难,我甚至能听到你扶在他身上凄切的哭声。再后来,你也去世了,死于自杀。从十几岁你开始尝试割腕,到四十八岁,在尝尽人间无味,看遍世上风景之后,你成功地去往另一个世界。终于,唯有死,才可以真正与墓地永不分离。你的一生本就是个谜,没人可以真正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死,其实又不是个谜,是我们不懂,是我们不舍,是我们牵绊了你太多。你走吧,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流浪。三毛,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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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三毛听说三毛这个名字是在很小的时候,大概小学三年级,但那个三毛是头上只留下三根毛发的三毛,是一个有着奇怪鼻子的三毛。我想说的三毛不是这个小男孩,而是另外一位足迹遍布世界许多地方的三毛,一位美丽的奇女子。说她美丽,不仅是在容貌上,更多的,是她的内心。从开始认识三毛,到接触三毛的散文作品,我深深被她折服了。首先读到的作品是《送你一匹马》。这匹马可不是一般的马,是一匹好马儿啊!读下几段文字,我就被吸引了,越往下读,那颗心陷的越沉。看着看着,晶莹的泪水就从脸颊滑下,滑到脖颈,滑到衣肩,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这个三毛真是有趣的很。三毛行文的风格十分独特,像是在扯闲话,像是在对自己言语,那个天马行空的感觉啊,那种轻松活泼的语调啊,怎么不让人喜爱呢?读完《送你一匹马》,别的没有多想,心里担心着书店里是否还有她的其它作品。这么急于求她的作品,不光是因为文字的美丽,更多的是想要了解这位奇女子。后来读了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稻草人手记》、《撒哈拉的故事》等,对三毛的了解就更多了。她的儿时经历,她的恋爱故事,她的旅游趣事,知道了不少,这也让我更加了解三毛本人,对她的喜爱便不言而喻了。在众多作品中,很多次我便看见两个字,荷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让三毛愿意交付一生?他是一个留着大胡子但心细的男子,他为了她等了六年,终于许诺彼此一生,在撒哈拉沙漠生活下来。沙漠炎热干燥,狂风袭来,漫天黄沙。烦不烦人?烦!但他们在沙漠却有着许多趣事,比如三毛学驾照,又比如三毛与邻居“争吵”,真是有趣极了。但沙哈拉之旅并不是充满欢乐的,三毛遇到许多麻烦,心被刀子割伤过,但这些伤痛都不及另外一个,三毛的挚爱——荷西的死亡。这一点,从三毛失去荷西后写的文字里可以清楚看到,那种无以形容的悲痛,读着使人心酸。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有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越来越不忍心读下去的书,有种盛大烟花的感觉。是啊!但我仍是要读下去,至少读完某个出版社出版的那八九本散文作品,这样才能看清楚她的面容。如果要我对三毛的文字评价,我觉得可以用三个字同时评价三毛本人。真性情——这是我想到最合理也是最精简的评价了。最后借用书中序言里的一句话:永远的三毛。8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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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毛流浪记大年三十的晚上,大街上空无一人,大雪纷飞,房子上满是雪堆,地上有白天小孩堆过的雪人。家家户户都围到火炉边吃年夜饭。这时,大街上走来一个小孩。他头上只长着三根毛,上身穿着一条短短的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破破烂烂的短裤,光着脚丫走在冰天雪地里——他就是三毛。他冷得直发抖,脸色苍白,皱着眉头,牙齿不停的在“打架”,嘴唇冻得发紫,双手抱在胸前,全身软得像海绵,看他那又瘦又小的样子,无精打采的在大街上走着。三毛走着走着,来到了一个避风的角落蹲下来,双手紧紧地抱着膝盖直打颤。肚子“咕咕”地叫着,好想买一块面包吃。心想:要是有一块面包该有多好啊!可是身无分文。突然,三毛眼睛一亮,发现地上躺着20元,他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冲过去把那张钱捡起来。钱上还有一些雪,三毛赶紧把雪拍干净。他左看看,右看看,用手摸一摸,又放到灯光下照一照。“呀!”三毛激动地说,“是真的!”三毛高兴极了,往面包店跑去,跑着跑着,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三毛像士兵一样勇敢地爬起来,继续前行。到了面包店,三毛对老板说:“老板……。”还没等三毛的话说完,老板以为是来讨东西的,就说:“走走走,别阻挡我做生意!”三毛赶紧说:“老板,老板……”老板根本不听三毛的解释,不耐烦地说:“烦死了!都跟你说过啦!”“老板,我有钱。”“啊?真的?”老板开始怀疑了……三毛从口袋掏出钱,说:“真的。不信你看!”老板半信半疑地抓过钱,看了看,自言自语地说:“呀!还是真钱!真不可思议!”老板拿出一个包子,扔给了三毛。三毛问:“老板,还没找钱哪!”“只有一个,就是20元!”“可是哪有20元一个包子啊?”老板不想再跟三毛吵来吵去了,就叫三个伙计把他拎走。伙计们把三毛打得脸青鼻肿地扔在了地上。三毛昏迷迷的,但手里还紧紧地抓着那用20元买来的包子。这时,一条大黄狗跑了过来,闻到了包子的香味,口水直流,猛地扑了过去,叼起包子就跑。没过多久,三毛反应过来了,爬起就追。因为他被老板的伙计打得鼻青脸肿,再加上浑身无力,所以他咧咧趄趄地追着。不一会儿,三毛发现大黄狗跑得无影无踪,绝望地哭了。他一直盯着大黄狗跑去的那条路,“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第二天清早,三毛就变成了一座土包,土包上有三根像烧焦一样的小草,那就是三毛的三根毛。三根毛竖起来了,他们好像在生气,不是对包子店的老板生气,也不是对大黄狗,而是对这个世界。洛溪新城小学(分校)五年级:zhuhongyu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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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万物都仿佛在刹那间睡醒了。我喜欢小草弟弟那小小的脑袋从肥沃的土壤中探出来,它昨天还在用力的长呀长,好像永远也长不出来,今天,它就破土而出,可爱极了!我喜欢春天的小花,有着各色各样的花朵,尤其是桃花,那粉红的花朵格外引人注目,像极了个害羞的小姑娘,在树妈妈怀里尽情的绽放,美丽极了。我喜欢夏天的小雨,像丝丝牛毛,似根根花针。我喜欢窗外下着蒙蒙的细雨,雨点像颗颗珍珠轻柔地拍打着那地面。小雨过后,空气十分清新,也令人感到十分凉爽。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累累,那么多的水果都成熟了。我喜欢弥漫着果香的金秋。看!那里有又大又红的苹果,它在苹果树上,风儿一吹,一个个苹果都被吹得涨红了脸,像穿了一件红衣裳似的!瞧!那里还有金黄的鸭梨,像大眼睛似的酸甜的葡萄和多汁可口的大石榴……哦!对了,还有那美味Q弹的柿子呢,它那样子像个橙色的灯笼,高傲地挂在枝头。这些水果都令我垂涎三尺,可惜只有秋天才能吃得到啊!我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大雪纷飞,粉妆玉砌,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的了,我喜欢雪花从天空中缓缓飘落,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落到地上后,雪花很快就不见了。树上,房顶也都堆有很多的雪,和一些晶莹剔透的冰条,银光闪闪的。我喜欢每天早上的朝阳和傍晚的晚霞。我喜欢朝阳在太阳每天早晨升起时把我的脸照亮,就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给我带来了力量与希望;又是我放学后太阳没有下山,我也会像林清玄那样“和时间赛跑”,在太阳下山前跑回家。我喜欢傍晚的晚霞,在天空中可以看到,在我们家的平台上也能看到,那晚霞之美,是不言而喻的……我喜欢大海,波澜壮阔,一朵朵浪花翻腾着,冲到了沙滩上,让人仿佛能感受到它想往沙滩上冲地更远的那种顽强拼搏的精神。我喜欢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我喜欢《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泰戈尔诗集》,《草房子》,《鲁宾逊漂流记》……还有四大名著,这不,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成长吧,少年!》一共六册,我下定决心要认真地看完呢!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她们不注意的事后吓唬她们,等到她们发现时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在她们不高兴时我会安慰她们,逗她们开心,接着……她们又开始平日里那快乐的生活啦!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一切的一切,更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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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那嫣然一笑,我着实喜欢。尽管上海仍是寒冬,然而赤道附近却是酷暑,阳光直射得厉害,天空中无力地漂着几多白云,布满尘土的树枝被烤得滚热,土黄色的田野裂开一道道细微的缝隙。就是这个季节,我跟妈妈一起去柬埔寨旅游。吴哥王朝的名胜古迹,风靡世界的水果奶昔,舒适安逸的柬式按摩,独具特色的酒吧街,这些依然遮掩不了这片土地上的贫穷。在大街小巷和景点的各个角落,总会看到这样的儿童,或追赶着热气球,争抢游客从空中抛撒的糖果,或在草地嘻哈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以此让自己忘却身体的饥饿。来到吴哥第四天,游过崩密列的我们正要急匆匆赶向下一站,这时有一个小女孩拦住了我们。她约八九岁,面色泛黄,双眼漆黑,却黯淡无光,身着了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红色连衣裙,拉着一个小弟弟,光着头,赤着脚,大约才三五岁。她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着:“要买明信片吗?一套一块钱!”说完用沾满泥巴的手举起一套崭新的明信片,一张一张地让给我们看。因为已买过纪念品,所以我们摆摆手示意不要,继续赶路。哪知没一会儿,她又追了上来,一脸哭相地抽噎着说:“我和弟弟都没有东西吃,你就买一套行不行?只要一块钱!”我十分震惊。仍是儿童的他们便开始上街做生意,而我们却是在舒适的教室中听课,真无法想象同一个地球上我们的同龄人过的另一种生活。一块钱对我们来说简直不足挂齿,而对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的依靠。我对妈妈说:“我们买一套吧!”妈妈欣然同意。那个小女孩拿到了一块钱便立刻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好,连说了几遍谢谢后嫣然一笑,便带着弟弟离我们远去了。那一笑,笑出的是自己又成功做了一笔生意的喜悦;笑出的是她和弟弟当日伙食有了着落的踏实;笑出的是对于我们付出的一元钱的感激。那一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柬埔寨儿童的满足,原来是难么简单。高棉的微笑不应只存在于古老残破的石窟中那一尊尊佛塔斑驳的脸上,而是应该穿过千载时空,反射到每一个普普通通儿童的脸上。我相信,所有的苦难和险阻都挡不住那从林深处每天清晨的旭日,洒在儿童和百姓的身上,温暖着他们的心灵,赋予这伤痕累累的土地一种宁静而恒远的力量,直达心扉。我喜欢那嫣然一笑,美丽纯净,动人心魄。那微笑,就是在地狱,也是一朵盛开的莲花!(公众号:我们555666)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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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黎明,微弱的阳光从山头射下,照在这个破败的小院。一声鸡鸣吵醒了小女孩……小女孩发觉天快亮了,于是匆匆起床,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小女孩先是烧水做饭,她先把柴劈好,用稚嫩的小手把柴放进火炉里,用吹不了多大风的嘴一直不停地吹着气,弄得小脸黑乎乎的。接着,她挎着竹篮往地里跑,刨了几个土豆,便匆匆跑回家,将土豆捣成泥,压成饼状,放在铁锅里煎。做好后,她先是将饼送给身患重病的爷爷吃,自己啃着剩下的一个土豆饼。小女孩吃完了土豆饼,便牵着牛走向地里。小女孩用那拿不动多重东西的手吃力地挥动着鞭子,把牛赶到了草地上。之后,她闲着没事,便躺在草地上,呆呆地望着天,想起那天在村长伯伯家电视里看到的一个动画片: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亲手栽种了一株花,并每天对着花说:“我希望我喜欢什么,就可以拥有什么。”最终,花儿渐渐长大,孩子也渐渐长大,“喜欢”也终究成真了。从此,小女孩也学着电视里的孩子,每天对着家门口的一颗小树苗说:“我喜欢好吃的,我喜欢漂亮的新衣服,我喜欢……。”小女孩想象着“我喜欢”实现以后的情景,心里美滋滋的,不禁笑出了声……突然,一声牛叫把小女孩从想象中惊醒了。小女孩看了看日头,已经是正午了,便无奈地赶着牛回家了。路上,小女孩无意中看见了一栋崭新的楼房,听见了从楼里传出的朗朗读书声。小女孩有些胆怯,有些迟疑却不由自主地,走进了大门。她看见了一群孩子在大草坪上跳皮筋、踢足球;她看见了房间的黑板上,白色的笔迹柔美而富有生气;她还听见了小朋友们优美的读书腔调……于是,不知道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促使着小女孩赶快牵着牛跑回了家,在家门口的小树苗前大声激动地说:“我喜欢和小朋友们一样,在大草地上跳皮筋,在大房子里读书、认字。之前的“我喜欢”我可以全部不实现,我现在只喜欢这个,只喜欢这个……”之后的每一天,小女孩只要没有事干,都会对着小树苗重复着同样的话,抱着同样满满的期待。新的一天,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阳光照耀着大地。村长伯伯带着一些衣着体面的叔叔阿姨来到女孩家,他们给小女孩了很多她没有见过的东西,说了一些她似懂非懂的话,但他们的意思小女孩知道:她可以上学了,可以不用交钱就上学了。……第一天上学的时候,老师让她在台上讲话,她很自然很自然地说了一句:“我喜欢上学……”西安市昆明路小学五年级:陈欣瑶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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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天边的云彩,我喜欢,它,白得纯洁,白得可爱,毫无杂色。随着温暖的微风,慢慢地移动,逐渐消逝在远方,它带着无限的眷顾就哦组了,就那样走了……白昼的太阳,我喜欢,它,红得似火。柔和的光芒一缕一缕地射向大地。伴着微风,在大地奏出祥和的交响曲,然后,慢慢地移着,移着,就消失了……轻柔的白雾,我喜欢。它,是一层薄纱,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伸出秀美的双臂,紧紧地抱住了大自然,用她那白皙的肌肤轻轻地贴着大自然。大自然醒了,她轻轻地走了,却留下了无限美好的回忆——清涔涔,湿漉漉,花朵上挂满了银珠儿……辽阔的草原,我喜欢。它,是生命的集结体。漫山遍野,绿油油,软绵绵,铺成了一张松软的大绒毯,总让我忍不住去躺一躺,享受、大自然无限的爱意……无际的蓝天,我喜欢。让人回味着,猜想在看不到的地方或许有……它,是鸟的天堂,是云的家园。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它单纯得近于单调的蓝色才会使人百看不厌……洁白的雪花,我喜欢。它,在空中悠悠地飞舞,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一片又一片,不断地积聚,万里江山粉妆玉砌。拿起一片雪花,六瓣形的朵儿巧夺天工,令人叹服叫绝!可敬的老师,我也喜欢。她用知识的甘露,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田。句句良言。使我终身受用不尽……可人的姐姐,我喜欢。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才是手足情,什么是亲人的爱,什么是关心,爱护和呵护,以及“和平”的意义有多大多深……可亲的父母,我喜欢。父亲,总是无端的袒护我,我心里自然高兴。母亲,对我很严厉。而我心里明白:这,也是爱。于是,我在爱的襁褓中一天天长大了……精彩的节目,我还喜欢。它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家有儿女》是父母苦心的写照;《走近科学》是科技的展演;《今日说法》是法律的辅导……丰富的书籍,我喜欢。在朗朗明月升起,人们沉睡时。用心去品味这智慧长存的天地。穿越上下五千年,探索神秘的宇宙,观察真正的大自然……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静心地写作和作诗,我更喜欢。在文章中抒发自己的情感,在苦炼中提高自己的素养。语言非“锤炼”不精当,文字非“推敲”不成名。我尤其喜欢斟酌词句,写出自己的感受,作出自己的情……娴熟的弹琴,我喜欢。音乐,来源于生活,它是情感的奔流,它是流淌的诗歌,它是雨后的彩虹。闭眼,用手轻轻按着琴键,滚滚思绪充溢在胸间。悦耳的琴声感染着我,愉悦着我,熏陶着我,鼓舞着我!…………我喜欢我们这个美丽的世界,从心里深深的喜欢。它创造了无数美妙的东西,让我那么喜欢!9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