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随风逝痛依然
司马空文:当天空终于沉寂,我听见一句话,我给你我的爱,只是你敢不敢要?
又从办公室里出来,心情和进去的时候根本没什么不同,老班的罗嗦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他一直问我,以后我的路要怎么走,我就一直沉默。其实我的成绩不坏,是不会拖班里的后腿。只是校门前那尊校长的塑像是我爸出钱修的。当我走进教室那一刻,我笑了,老班消息不灵,我马上出第一本书了。
教室很空,感觉每人,一个声音在说,有人找你。我便走了出来。几个人就把我团团围住。我咧开嘴冷笑一下,然后说:“我不想打架。”拳,脚,晕……
阳光第一次和谐的洒在我的脸上,我眼下这个样子,一只脚掉在脚架上,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是不能离开这个另人恶心的地方,风吹动窗帘,打转。我在想一个永恒的难题,爱情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如果说过程重要,那么她是不是会给我一个苍白的结局?或是直接的要嫁给我,这都会让我手足无措。于是当阳光由和谐变成毒辣的时候,我记起一个人,或许他能给我答案,勉强拿起桌上的手机,全是婕的。大概都问我怎么样,我回了一条,然后我莫名其妙的拨通了一个电话……
几分钟后,情伤冲进了我的病房。我用黑漆漆的双眼盯着他黑漆漆的双眼,我很认真的问他,爱情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情伤跟我长长的对视了一段时间以后,慢慢的走了出去,留下了一句话,你知不知道当你问这句话的时候,悲剧马上就要开始。真的,这句话像他的名字,在我心中成了必然的情伤。
司马空文:最后的那个末尾,往往不是结局,一种阴暗,惨白的交织才是结局的开始。
“希望在我们老到牙齿都掉光,头发都变白的时候,还可以做在班驳的树阴下,在纷飞的落叶中,一起数落我们共同的点点滴滴……”
我终于出院了,终于在医院外面听见一个男的声音,一个女的声音,他们就这么背对着我,如此甜蜜。我在那一刻看到的是真的话,那么我真的默然离去……那个熟悉的背影,我真的知道却不相信,我想起了情伤的那句话,那么我走,我很格格不入。
我从后门离去的那一刻,我仿佛觉得有一束眼光看着我,写满了对不起。
这个时候终于停下,打开手机,有一条短信,没看。只有一个动作,摔坏了它,然后离开。那一束眼光刹那间黯然,失色……
“小子,还想不想进医院?”“就别在想动我们老大的……”那个人倒在地上流着鼻血……别来烦我……其他的人也倒了,我终于凝固在城市的喧嚣中。
一切的一切开始黯然,我抱着双膝坐在窗台上,看着黑暗,看着霓虹灯,我发现我真的还是个孩子。桌上那部已坏了的手机,在摆动摆动。“可恶,还没坏吗?”举起手,放下,打开,是个陌生的号码,我知道是谁,是那个人是吗?
眼前这个人是和婕在一起的那个人,他是谁?他是谁?我真的想不到他竟然就是情伤,那个在打架斗殴道路上的菜鸟。“动手吧”我走了上去,他的眼睛很不一为然,然后一拳,两拳,三拳。我趴在地上了,他在笑,很阴险。我站起身,也笑了,笑得很大声,我不会在受那个女人的支配了,血从我的嘴流到了我白色的衣服上,看上去是黑色,黑色的淤血。……呀……
一个人,一个背影,一身白色,在白色的中间有一道黑色,像他的心。
“你为什么打他?我问你为什么!”我只是避开,只是避。她永远比明白,永远。“听着!我在问你!”一切的一切在梦境里,是真的,现实里是真的,所以我无处藏身。转过身,只是笑,笑得像樱花般的凄凉……
你太漂泊而我不习惯于流浪,你太叛逆而我却很宿命。你真的是一个天生就得到上天赏赐而拥有超长才华的孩子,无论谁和你在一起都会很高兴,也会很忧伤。这中间的落差就像光明与黑夜不能同在,我没有那个资本,去感受你。我很平凡。我只需要有一个人能送我一朵你认为很俗气的玫瑰,然后在冬天把我的手放在他的风衣里问我冷不冷。
这是婕对我说的最后一段话,那时候我只是说,如果我走了,希望你能明白没有人在带你去看你喜欢东西了。一下子,一颗颗眼泪滑下,有我的,有她的。
(未完)
修鞋人
一天,爸爸让我拿着破了的鞋子,到补鞋摊上补鞋。
我来到补鞋的地方,鞋匠张叔叔正好坐在凳子上休息,我走过去,说:“张叔叔,帮我补一下鞋子好吗?”张叔叔身子起来了招呼我稍等片刻。
张叔叔真厉害,他麻利的用锤子把鞋上掉下来的那个带子进鞋底,然后穿针引线把破了的地方缝紧……不一会,鞋就修好了。我问道:“要多少钱?”他说:“就两元钱吧;”我一听,我只有五角钱怎么办,我说:“张叔叔我只有五角钱。张叔叔说:“角钱就五角钱吧。”我一边走一边说张叔叔人真好。
张叔叔为人真好爽,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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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随风逝痛依然司马空文:以后的一段时光,仿佛什么都不是我的。空气扼住我的咽喉,把我弄得窒息;阳光让人沉重得抬不起眼皮;雨笛无尽的哀鸣让人孤寂;……爱情就这样飘零。我叫司马空文,我喜欢的人叫李婕。我背着沉重的吉他,在三点的阳光下漫无目的的流量。出门的时候忘了带墨镜,阳光刺得我难以睁开眼睛,站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当中,没有一个人可以和我说话,眼泪开始蔓延开来。生命的流沙就这样被狂风吹得零零散散。太阳光线模糊而不清,有甜蜜的气息。欧式的书店凝聚了书少都的凝重。书架上的《彼岸花》只有一本了,褶皱与肮脏包围了书页。旁边的售货员像牢头审问犯人一样的审问我要不要买。我仍下一张百圆的钞票,拿起书本,走出书店。背后能听到那个售货员的怯喜,能猜想他又拿出一本新书放在书架上,然后嘲笑那是个白痴的样子。我不在乎,因为这是我的《彼岸花》。夜晚的来临饿昂所有人的脸上都带了面具,彼此分不出谁和谁。黑夜的眼睛洞察着所有依附于人的灵魂。我坐在一个苍老的胡同旁,眼里数着星辰的泪滴。耳机里是一片空白,却又忽然响起。我回头看着狭小的胡同,昏黄的灯光把几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有点扭曲的味道。我站起身走了进去,能依稀的听见我脚步的声音。几个社会流氓围着一个衣冠不整的女孩,她眼里充满了害怕与无助。我咳了一声,“要钱的找我拿,把人放了。”几个人向我围了上来,惟独一个,那些人叫他老大。已经记不清楚多少拳打在我的身上了,我没被打趴下,我就站着让他们打。在我吐第一口鲜血的刹那,我隐隐觉得那个女孩是李婕……耳机里JAY在唱:“我一记左勾拳,右勾拳,一切惹毛我的人有危险……”我依然坐在那条胡同旁,数着星星。女孩坐在我旁边,身体在颤抖,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今天真的很冷。我没有去看她的脸,因为我最怕,那种叫做凄凉的东西。女孩的眼光中反射着我的影子,咧开樱桃似的小嘴,想要说什么,最终没有。我的肩膀的一侧突然很沉,女孩胆怯的把头放在我的肩上,又马上缩了回去,然后颤抖的说,血,血,血……你,没事吧?我那张望星星的脸很忧郁,一脸的不在乎,突然我心很痛,我答应过李婕不打人的……很快一下子看到我身旁的吉他,我又想起,她说了他不喜欢我。“你……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换手?”我的声音沉重得迷糊“诺言”。女孩很久没有说话,我开始弹奏我的吉他,用手深深的爱抚我的琴弦,拨出一些音符,《DON’CRY》沉醉的音符有一种魄力。女孩把头又搭在我的肩膀上,我还是不敢看她,她笑得很幸福,而我却从不曾拥有。很快她睡着了,我用我的衣服把她裹着然后抱起,看着眼前黑漆漆的一片,不知道该怎么做。眼前的这栋高楼是附近最好的旅馆,我随意的将龙卡取出,刷了一间最好的房。然后把女孩放在床上,给她盖好被子。便冲出了旅馆,我觉得这天真的很冷,我不知道她爱穿什么,按照我的习惯我买了李婕最喜欢的衣服,把衣服放在女孩的旁边,留了几百块钱和一张纸条,便要拿着外衣离开。女孩却把它抱得很紧。我看着她的眼睛,笑了,然后把那本《彼岸花》放在她的床头,走了。自始自终,我都只看见她的眼睛,我没有在黑夜里开灯的习惯。于是,背着吉他又开始流浪,眼前的事物都没变,只是有些暖意。12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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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随风逝痛依然司马空文:那时,我的心会碎成满天的繁星,每一颗都是不舍与依恋,且外心儿已没有天使而空虚。以后,我习惯于午夜在空荡荡的家里弹吉他,然后聆听着零点的钟声,用笔写下一些冗长的词句,然后发一条短信:晚安,婕。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早今天送玫瑰,我一直在想,甚至耽误了上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的睡觉时间。于是我打开手机,里面多了一条短信:为什么不送我玫瑰?我你里的在记忆里寻找需要送花的节日,在三八,在端午之类的节日之后,我总算肯定今天是情人节。毕竟,人类只要存在一天,爱情就永远不会消失。玫瑰是永远存在爱的。下午,有零星的小雨,我站在楼下,抱着很多很多的玫瑰,等她下来。两条淡淡的柳叶眉下,两潭淡淡的清泉。樱桃似的小嘴,两片朱唇微起,便看出两颗虎牙露出。她就这么站在我的眼前。她说,她不喜欢浓烈而廉价的浪漫。我喜欢樱花,那种白里透红。我便扬手仍掉所有的花朵,拉着她的手,冲入雨帘……一路上她问我,你知道哪里有樱花吗?我说,我不知道。她就抓紧我的手。的士终于在轰鸣中停下。我把婕带到了南山的脚下,我说,我们上去吧。雨丝渐渐成了硕大的珍珠,没头没脑的向我砸来。婕拉开我的风衣,把它抓得很紧,却对我说,她不冷。眼前这一片粉红的朦胧,深深的迷住了婕,偶尔有风说过粉红的花瓣随风而逝。婕问我,樱花?我摇要头,说零星海棠。她就呆呆的依偎着我,呆呆的愣在那里……晚上我和她在海棠树下看星空,因为下着雨,天空中除了北极星和北斗七星以外,还有两颗靠在一起的星。我说婕,你骗人。洁白的脸上如洁白的樱花渐渐的变红。星星点点的星光在她的头部留下了一道很美的光影,他的头部轮廓变得如此的分外的柔和的清晰。我忽然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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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随风逝痛依然司马空文:如果注定无法拥有一样东西,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遗忘,我一直记得,一直清楚的记得……如果幸福是在于肉体的快乐,那么应当说牛找到草吃的时候,他找到了快乐。如果幸福是在于浪漫,那么当时,我就应该更好的投入。在我打人之后的第三天,我那个全天下人都知道,只有一个人敢打的手机响了。手机的铃声凝固的周围的气息。手机的另一面,李婕在说话。她说,你看过《彼岸花》是不是,你告诉我,和平他到底爱不爱南生,他到底爱不爱她。然后她突然的大哭起来。我一直一直保持着沉默,我突然觉得那晚的那个女孩就是李婕。真到她慢慢的平静,我才说,你该睡了,不要让人太担心。她却执意要见我。她说,要我立刻马上必须在那个有瀑布的咖啡厅等她。并且如果我十分钟没来,她也会挂手机。于是,背起沉重的吉他,我开始没命的狂奔……咖啡渐渐得加温,燃烧的是我渐渐的快乐。我只是有根吸管,一如曾经的等待,似乎是受着没有尽头的承诺。李婕问我为什么喝咖啡。我说,有人因为失眠而喝咖啡,有人因为喝咖啡而石棉,我则是因为想失眠而喝咖啡。她便笑了,这一 与往日不同,往日那种因为笑而笑的东西换来的是理解。喝完咖啡她的眼泪装满泪水,她要我弹给她听,我说,好。于是我又带她来到那个胡同旁。沉眠的音符有一种魄力。我说,不要因为感激而喜欢一个你不爱的人。她说,那你为什么一直一直的喜欢我?我回头睁大了眼睛,很疑惑,问,爱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我们不约而同的笑出来……就像天空,突然消失又出现美丽的彗星……5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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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很奇怪,不知怎的,啪——我们的友谊就从呵护的手心坠落,四分五裂,不明白,友谊怎么就那么的奇怪呢?于是,开始吵架,翻脸,心中,很冷,脸上,永远挂着一层不变的玩世不恭的笑,带着面具对着你,明明自己很脆弱,偏偏还要倔强地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我很累,其实,我很痛,其实,我很在乎,其实,我只不过是冲动,其实,我就是太骄傲了,的确,骄傲,其实,我很想很想软声细语地退一步,只可惜,可惜呵~~我的骄傲纵然卑微如尘土,也绝不允许人践踏!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其实,就是因为太多太多的其实,许多的许多与我们失之交臂,亲爱的,我不会再与你吵了,我不想吵了,这个世界已经太过喧闹了,要静一静,静一静,我也不想去挽回友谊了,因为,我怕呵,怕让友谊支离破碎,怕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我累了,所以,亲爱的,不要再来打扰我,只想让一切归于寂静,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这段友情,我放弃,世界上已经有太多的磨灭了,所以,不要再有了,只愿意守护着最后的一丝友谊,守护着最后一份美好,永远。3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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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爱着青年作家郗晓波说过,卡夫卡的《变形记》把我们带往不熟悉的另一世界,而其实,那另一世界原本属于我们的人性之邦,只是卡夫卡试图用另一套叙述方式与技巧来展示我们人性内部的黑暗王国。因为我们平时不朝它看上一眼,初见之下,才会感到它是如此的陌生、怪异和难以理解。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而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像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不为人知的方面”。卡夫卡的《变形记》就是探究存在之谜的,但他所关注的重点是“不可视的内心生活”--人的内心同样作为现实的一部分而存在。夫卡的小说是梦与真实的绝妙混合,他冷峻的眼光聚焦的是“真”。在他看来,“真”若要体现,就必须借助于“丑”。于是《变形记》中出现了大量的丑陋的意象,卡夫卡毫不客气地放逐了文学的审美价值,似乎他觉得丑就是丑,甚至根本没必要用美作为小说结束之前的一点安慰。所以,一直到小说的结尾,卡夫卡也没有让这些丑陋的意象从背面发出一点美的光芒。《变形记》创作于1912年,当时,批判现实主义仍然占据着文学创作的重要地位。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成了甲虫。这个原本含辛茹苦撑起一个家庭的男人突然变成了一家人的累赘,不仅父母对他极度厌恶,甚至平时岁疼爱的妹妹也逐渐对他产生了不满,进而抛弃了他。最后,这一家人竟因为格里高尔的死获得了解脱,重新开始了“正常”的生活。卡夫卡想用这个故事努力证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完全建立在利用与被利用的基础之上的。一旦这个基础失去,或者二者之间对应关系发生变化,本来看似稳固的人际关系就会迅速瓦解。着也许令为数众多的理想主义者难以接受,但确是不可争辩的事实。这个事实被卡夫卡发现了,而整个故事正体现了“表现论”的实质--把描写对象“陌生化”,造成审美主体与客体的距离,从而引起惊异,迫使人从另一个角度探悉同一事物的本质,即“离间”。卡夫卡通过“离间”,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同他一样,重新思考,发现这个“被习俗观念掩盖”的事实。在《变形记》中,卡夫卡对社会中人的放逐与被放逐同样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所有人都不能接受格里高尔甲虫的形象,听不懂他的语言,不理解他的行为。这就意味着格里高尔是被放逐的。而在变形后,格里高尔不吃人的食物,抛弃人的行为习惯,这是他对自己的放逐,或者说是他对其他正常人的放逐。在卡夫卡看来,一个人的思想、形骸不被他人所接受,其后果必然是这个人与其他人的相互离弃。卡夫卡明白:人与人是不相通的;但是,“人的骨子里渴望别人的关怀和爱心”。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可是仍然“赶忙爬到自己的房间门口,蹲在门前,好让父亲从客厅里一进来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儿子乖得很,一心就想立即回自己的房间,根本不需要赶,要是门开着,他马上就会进去的”。但是,所有的美好愿望以及善意的行为,只换来一只重创自己的苹果。对这件事的描述说明:人与自己,与别人相离异,但是同时仍在努力地、白费力气却令人感动地要维护自己人格的完整,要“好歹指掇起灵魂的碎片”,哪怕他是一只甲虫。往往能够正视卡夫卡个人的许多人却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卡夫卡曾说:“我在自己家里比陌生人还陌生。”可以这样认为:这充分暗示了卡夫卡自己与小说主人公命运的相似之处。虽然这些相似远不能证明这是一篇自传,但是作者本人与格里高尔的对应从他生前的一些琐事中亦可见一斑。根据自己勒戒一番,卡夫卡的日记中这样写到“1911·12·28。工厂给我家带来的折磨。当他们要我每天下午到那里工作时,我为什么会容忍呢?其实没有人强迫我,可是父亲以他的责备,卡尔以他的沉默,再加上我的负疚意识给我造成压力。我对这家工厂一无所知,今天早晨受命巡视过程中我感到自己毫无用处,如同遭受鞭挞一般。我拒不接受深入工厂企业的琐碎事实中去的可能性。假如通过所有参与者没完没了的问题和纠缠使我终于这么去做,那又能达到什么目的呢?有了这么点认识,我知道能干点什么实际事情。我仅仅适于干一些虚事,我的头头以他正直的思维给我做的事情添油加醋,使之看上去真像是成绩卓着。通过这种为工厂做出的毫无意义的努力,我将在另一方面剥夺了自己将下午的几个小时为我所用的可能性,这必然彻底摧毁我的生存;即使没有这么回事,我的生存面业已在不断缩小了。”而《变形记》开头对格里高尔的工作的描述正是卡夫卡当时工作状况写照。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卡夫卡与身边的人总是相处得很好,给别人留下愉快阳光的印象;但是,从他的日记和与勃罗德等人的信以及部分文字中,我们才能看到他真实的内心世界。这个观点在《卡夫卡传》中就已提出来。在《变形记》的第三部分,卡夫卡运用大量篇幅描写格里高尔垂死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动作。“格里高又向前爬了一段,将头和地板保持一个很近的距离,以便和房客们的眼光相遇。他想,他要是一个甲虫,音乐能如此感到他吗?他好像觉得再往前爬就是朝看见了的、但不认识的食物那儿爬去。他决定向他妹妹那儿爬去,在他妹妹的裙子上拉扯,暗示她应该回到他的房间里去,因为她不值得替他们演奏,这里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感谢这种演奏,他不会让她再走出他的房间,只要他活着,他就不会让她再走出他的房间。他的令人可怕的外形第一次发挥了作用,他要出现在他房间的各个门边并且向不满意小提琴演奏的房客们发出怒吼。妹妹不是被迫地,而是自愿地留在他格里高身边,她会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倾听他的意见,他也愿意向她提供自己的看法,他就曾经毫不动摇地要送他妹妹上音乐学院深造。要不是发生这种倒霉的事,他肯定在圣诞节——圣诞节已经过了吗?向大家宣布他的决定,而不考虑任何反对的意见。宣布以后,妹妹一定激动得泪流满面。我要站起来吻她的脖子,她自从到公司工作以来,脖子上既无衣领,也无饰带。”“他又开始了!这时她甚至以一种使格里高莫名其妙的吓人动作离开了母亲,从沙发上走开了,好像宁愿让母亲去牺牲,也不愿意坐在格里高的旁边,她急匆匆地走到父亲后面,由于她的表现,父亲也激动起来,也站起来了,将手臂抬起了一半以示保护妹妹。格里高根本没有想去吓唬谁。他只是开始爬回自己的房间,而这些动作又很显眼。因为他很痛苦,拐弯的时候头部必须帮助进行。他好多次将头抬起来,又磕在地板上,他停下来扫视周围,大家似乎都很明白他要爬回自己的房间,那实在是一个可怜的时刻。大家沉默而伤心地看着他。”“他的背碰到了腐烂的苹果,苹果的霉烂点波及周围。他带着爱心和感动回忆家庭,并坚定地认为他必须从这个家里消失,这种看法的坚定性比起他妹妹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情况下,他陷入了空洞而安静的沉思。教堂已第三次敲响了晨钟,黎明开始了,他正经历着窗外破晓的时光,他的头无意识地完全地低垂,他已经鼻息奄奄了。”这样显得非常拖沓。但正是这样的拖沓描绘了当时的情形渲染了故事深灰色的感情基调。甚至,这对抒发作者的同情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个猛士,卡夫卡在与自己的生活不断抗争后,却陷入了更残酷的生活境地。正如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一样,卡夫卡中年时的处境同样无可就药。卡夫卡自己也是不被别人理解的,所以他同情格里高尔。于是,他为格里高尔安排了死亡的结局。他清醒地发现,除非死亡,悲苦的命运才能得到改变和解脱,才能不用这样痛并爱着,不用面对人情的逐渐淡漠。这也许是作为凡人的卡夫卡能够为自己安排的。高二:刘妙真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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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高三:浅浅飘雪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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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花开,随风而逝如果我知道命运会如此捉弄我们,那么当初我绝不会离开你。——语依四邵子然!阳光从门外撒进来,透过他棕色的碎发,勾勒出熠熠的轮廓,像镀着光的天使,不不,他怎么可能是天使呢,应该是镀着光的——恶魔。他嘴角勾出了一丝微笑,妖娆而邪气。回忆似清晨的薄雾,依稀。蓦然坠入往事深渊......3年前......那是的我,是“哲轩”的传奇,我跳过3次级,所以15岁的我就跨入了“哲轩”大学的校门。而晟影是“钦羽”的传奇,他在他12岁的时候因身体的原因停学了两年,可是在停学期间,他学完了初中课程,直接升入了初3毕业班,而初三又预习完了高中课程,直接进入了高三,16岁上大学。我和晟影在彼此的学校就听说过对方,第一次见面时在一次校联盟活动,我们是各自学校的代表,于是我们就成为了一组,参加活动。第一次看见他时,我正在看活动计划书,突然感觉到一种淡淡的体香,温温的呼吸,一个白色的影子停在我面前,我微微抬起头,夏日的阳光柔柔的笼着他,轮廓处漾着淡淡的光晕,恍然间,仿佛看见一个光翼天使,深邃的双眸,被若长的睫毛微微遮掩,那么清澈又带着淡淡忧伤,明媚又让人无法看透,蒙着淡淡的雾气,遥迢,寒冷,平静。浑身散发着光芒却又让人感觉很遥远,更像个暗夜天使。他的脸色有些惨白,让人看了有些心怜。我展开一个甜美的微笑,“很高兴认识你。”他只是“嗯”了一声,轻轻抽走我手中的计划书,徒留我伸出的右手停留在空中。那一刻,我敢肯定,我的脸一定和柿子有一比。一路上,我们静静地,没有谁打破沉默。安静的配合,却冥冥中透着一丝默契。没有很多的语言,他却把一切做到完美无暇。我暗暗佩服他的能力,只是他的眉头一直微微皱着,让我突然有种想用手指化开他皱着的眉间的冲动。坐在空空的餐厅的一角,我静静的吃着便当,林晟影坐在对面,眉头皱皱的紧紧的,安静的倚在墙上,等我慢吞吞的吃便当,可他却一口都没有吃。我轻轻问他,“不吃吗?”他望了我一眼,又皱了一下眉头,起身走了,我也只好紧赶几步了。又是安静地走,我空空然地走在他前面,有些落寞。忽然发现左边白色的影子消失了。我茫然地寻觅,远远的,一个白色的影子。他一手撑着路边的椅子,一手死死地抵住胃,微微蜷缩着,我的心好像被人轻轻的捏了一下。他的眉尖皱得像水纹,让我的心微微颤抖。五邵子然是一个被我伤害了很多次的男孩吧。从我进入大学开始,他就开始坚持不懈的向我表白,被我拒绝了N次,可是他依然不灰心,毅力可贵呀。每天我放学去实习或去社会实践,他总跟着我,我叫他回家去吧,他总是痞痞地笑,我也去那呢。汗,拿他没辙。我16岁生日那天下午,我刚出走出校门,就被他一下子拉进了他那豪华的BMW里了,感觉和绑架似的。我很沉默的坐着,任他把我带到了“水晶HOUSE”。已经是傍晚了,天微微有些暗了,平时应该正忙碌的“水晶HOUSE”门却虚掩着。邵子然停了下来,一脸兴奋的意识我进去。我微微犹豫了一下,邵子然已经急不可耐了,直接推开了木门。吱——门开了——那一刹那,我楞住了,任凭他把我推进了“水晶HOUSE”,屋子里,烛焰摇曳。桌子上,窗台上,吧台上,每一个角落里都摆满了蜡烛,烛焰轻轻晃动,映着邵子然兴奋的脸,那一瞬间,我竟然不知所措了,可是很快,我又恢复了平静的表情。“一千七百只蜡烛,希望你永远幸福。”邵子然托着一个冰激凌巧克力蛋糕,向我微微笑。我想我真是个木头人,真该拖出去枪毙了,换了别的女孩,不知道会多感动呢,而我只是对着他微笑,说了声谢谢,转身准备离开。“生日礼物!”邵子然在后面冲我喊。我回眸一笑,轻轻吹灭桌角的一只蜡烛,随手取了下来,“这就够了,谢谢你送我的蜡烛。”合上门的瞬间,“水晶HOUSE”里只有邵子然,渐渐融化的蛋糕和摇曳着的一千六百九十九只蜡烛。然而我永远不会知道,在那个邵子然自己做的蛋糕里,藏着一枚尾戒。漫步于繁华的街道,一起嘈杂尽被隔绝。我轻轻捏着蜡烛,蓦然发现蜡烛上还刻着几个字。“一千七百只蜡烛,希望你永远幸福。”那一刻,我茫然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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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生活不是完美的,自然的事物在往复运动,花朵盛开,月亮缺失。不完善是自然法则。与不完美的自我相处也可以使您的内心变得完美。体验风雨如磐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锻炼自己的性格,摆脱烦恼和悲观情绪,让幸福和笑声随之而来。沈从文说:“我走过许多桥,看过很多次乌云,喝了多种酒,但只爱一个最年老的人。”一段路,每一段都会有记忆,每一段都会有记忆。当道路还没完工时,如果您看到叉在中间,请不要因为好奇而转弯。当您发现自己走错路时,您将无路可走。站在时间的另一端,停下来环顾四周,烟气中的水和烟,过去的涟漪。会议是最美丽的事故。如果您终生受伤,为什么不随风而逝?生命停止并上下波动,失去的时间实在令人失望。流通的年份是一杯浑浊的葡萄酒,已经流淌了多年,不会回到童年。我发誓不要触摸太多的好感觉,因为一旦我触摸了它,我就不会再忘记它了。这不是爱,不是,我害怕伤害别人,我害怕受伤。从此,寂寞,美丽,在破碎的梦的回忆中欢笑。那些遥远的故事,仿佛在一瞬间,随着风帆的归来,逐渐变得越来越远,越来越清晰。苏先生真诚地,在九月的风景中缓缓行走,风轻,云淡,不张扬,不沉闷,编织着一个幽雅的世界。这样,用笔般的思想渡过了悲伤。在阳光下,我想写一首快乐的诗,但是我不能写很多眼泪,也无法讲故事。在雨中,我想唱一首旋转的歌,一道丝丝帷幕洒在窗外,而不是要求回应,只是为了一个人,知道,值得一切放手随着风。在每个人的心中,实际上是一个纯净的世界,它拥有宁静的阳光,总是温暖着自己并坚持下去。淡淡的笑容一直支持着我的内心,痛苦和幸福。有一种淡淡的感觉,总是担心期待着追求者,生活中没有遗憾。我想成为天空中的风,测试是无害的,我可以发誓。我想成为树枝上的叶子,春,夏,秋,冬,喝一杯。时间使心灵更加纯净,使爱更加持久。没有理由只静静地走路,因为总有办法。没有奢侈却没有遗憾,因为总有一颗心。多少坎,多少坎,才可以使岁月更加美好,使人们更加兴奋,并使生活更加平静。爱的春天总是在细雨中流逝。人生是一杯辛苦喝的,明知道苦,但要喝,因为有责任。明知道是无味的,但想要进入,因为必须,明知道会因为无助或友善而喝醉但想要快乐。我想成为溪流中的水,并随着时间飞翔。其实,每个人的心都有一个纯净的世界,学会享受生活,品尝滋味,让一切随风而去,让心灵感到自由!在丰满的季节,绿色的人又瘦又红,歌曲随处可见。湖上的碧水层层绕圈,绕在久久难以言说的感情上。在日落的时候,让一切跟随着风,轻风和柳树的姿态,见证起源的所有命运。我们脚下的路要走出来!“世界上没有办法,还有更多的人要走,它将成为一条道路。”因此,人生的每一步都是自己掌握的!快乐和不快乐,也是自己的选择,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在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有些事情,您已经苦苦挣扎了很长时间,并且不会放弃。在朝代,这是清朝的歌。它唱歌低声唱歌,时间已经过去了,它永远不会回到年轻时代。杯中琴弦上低调,浅,移动缓慢,充满附件,纠缠于喧嚣中,过去的岁月在过去的岁月中熠熠生辉。内心渴望一个灵魂,灵魂是轻柔而优雅,没有负担,周围的幸福似乎要实现。多年来,人们敦促老年人,而在过去,我们都离开了年轻人的步伐。当岁月离我们很遥远时,我们无法将过去的回忆视为一无所有,因为我们所经历的是一种收获,无论是痛苦还是痛苦,这都是对上帝的恩爱!黑暗是黎明最美丽的图画。酷刑是最美丽的幸福诗。错过是最美丽的歌曲。一切顺风顺水,无悔!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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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随风》现在。我不需要你了。我以为,我不说,你也不会说。可你还是很简单地对我说了。告诉我,是假的好吗。你一直是这种态度,迷迷糊糊的表情,迷迷糊糊地回答问题,迷迷糊糊地开心。这一次,是跟我说着玩的吗。两年前遇到你,喜欢你那纯真的表情。你是一只小蜗牛,暗暗地努力,背负着沉重黑暗的过往,你不肯服输,不肯失败,只跟你自己较真。你不爱哭,至少,不会在别人面前轻易掉眼泪。但我知道,你只是有一个坚硬的外壳,你也一样寂寞,你需要温暖,需要陪伴,需要快乐。蜗牛的内心,一样有柔软的部分。我们成绩曾不相上下,可能彼此暗暗有过较劲,但我们从未因此有过争吵。反倒是些小事,冷战过,伤心过,和好过。你爱笑,各种姿势的都有,如果说,笑一笑十年少,那么你一定会一直年少。你不想活得太认真,不跟我计较太多,有时捏捏人脸蛋就算原谅对方了。你安静下来的时候,唯独只有学习的时候吧,做不完的试卷,背不完的书,包围了你的世界。可能一直是我不够体谅你,我因你的一句玩笑生气,不搭理你,你也赌气般地不再找我。我们长达二十多天的冷战终于宣告结束。那一天各科代表分发试卷,我们两个负责同一科,很尴尬地在一起,假装只在乎手里的试卷,不抬头看对方一眼,不说一句话。其实二十多天了,早就没有了愤怒,更多时候只是不愿意开口言和。回到座位我突然收到从你那边传来的纸条。熟悉的字,各种生动的表情,很不正经的字,我却很感动。今天天气真好啊。你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潜藏着其实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的情感。我们和好吧。和好吧,重新开始。是这样吗。我们之间不再是一道厚厚的冰墙,我可以逐渐看清你在微笑。偶尔,见到面,打个招呼。仅此而已。体育课,课间操,升旗仪式,当我抬起头寻找你的身影时,却发现你早已走在前面,被人群淹没,那一瞬我的错愕,你也许没看到。我很少听见你喊我的昵称,很少听见你问我最近有什么好听的歌,很少听见你说这个电影那本书还有某首诗词怎么样,很少听见你问我复习的怎么样。很少了。4.3我们和好,是不是不能再如初了?4.9我们不再是刻意的疏离,但还是会想念从前的日子。有时候一天不碰到彼此就如普通同学,见面不说话。我没有帮你顺便把书包带回班,是想让你一起走上去,但你没有。你可知,我们已多久没在一起走。我就那么遥遥的看着你,埋头写作业的认真模样。突然我们好像隔了一个世纪。你说不再需要我了。此前没有任何铺垫或暗示,也没有任何矛盾。前几分钟你还在跟我说着某个词人,前几秒给我发来你和别的同学关于分数的聊天记录,前一瞬还是在跟我犯二呆萌的模样,现在却揭开了我们彼此的隐痛。我们是言和了,是不再刻意伪装了,是不再一句话也不说了,但是,也不再是从前的亲密了。同学录上写着你的话语,你希望别人问起我初中时代最好的朋友是谁,一定说是你,没有之一。想起别的同学的祝福,希望我们俩的友情可以一直保持下去。“你把我抛弃了吧。我被你扔了。”是我做错了什么。我怎么可能轻易毁掉我们的友情。是我和别人谈笑的时候伤到了你吗。我也曾那么望过去,你有你的生活,你的身旁也有给你依靠的肩膀。我没有任何的愤懑,我只是哀伤我不能给你温暖和快乐,不能像从前一样握着你的手。如果还能找回我们遗失的,我愿意付出代价。你不是从来不生我气的吗,你不是总是对着我们笑的吗,你不是说我们要做最好的朋友吗。这场青春,你要先选择做离场的那一个吗。我们都曾孤单,所以说好要让温暖彼此,打败孤单的,你曾记否。我明白,你先提出来的,我即使拉住你,却拉不回你的决定,我们的友情。是什么时候,隔阂开始发芽了,是什么让它如此根深蒂固。我看你渐渐远去,你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等待我们回到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的日子么。闺蜜。你还回头吗。一个有风的午后一股冷风正吹起/吹的人心恍惚不定/你也是随这风而去/有过多少伤心/也装作不在意/被风吹过眼睛/又勾起了回忆/你说天空很美丽/而我什么都看不清/只剩虚伪的祝福你/一直走/千万不要回头/别管我多心痛/去找你的天空/风吹得猛/把我眼睛刺痛/让泪不停流动/这感觉真的难懂/总是躲在这个角落/怎么能解脱/给了这么痛的结果/到底为什么/想不起我流泪的表情/听不清风吹过的声音/只知道/我不会把你忘记/你相信最后会有奇迹/相信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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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随风飘去爱,随风飘去高三(2)班浦小立与其说《小王子》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或一则感人至深的寓言,我则更喜欢把它当作一部耐人寻味的童话,就像所有给孩子们看的童话一样美好、纯真、干净。但《小王子》又是与众不同的,因为它是献给那些曾经是孩子的大人们的。在淡淡的哀愁中诉说着温馨的瞬间,诉说着永恒的唯一,诉说着我们拥有的或正在逝去的或已经逝去的情感。小王子是个多愁善感的小人儿,像一个忧郁的天使,却充满着柔情。在他的眼里,大人们有着奇怪的思想,好象他造访过的那些小行星上的人:孤独的国王下达着“理性”的命令,号称控制了一切;爱慕虚荣的人只听得进溢美之辞,却无法接受批评;酒鬼不停地喝酒,只为忘记自己的羞愧——喝酒;做着不切实际的事却不自知的商人……大人们是多么矛盾啊!可是小王子忘了,他也是矛盾的,他深深地爱着他的玫瑰花却因为闹别扭而离开她。玫瑰花也是矛盾的,她依赖着小王子、爱着小王子又用她的骄傲刺伤他。爱原本就是矛盾的,《小王子》中所写到的矛盾,实际上就是我们所有人的矛盾。很久很久以前,在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曾希望自己是那朵玫瑰花。她是如此幸福,小王子爱护她、照顾她、无微不至的。然而现在我却不这么想了,玫瑰花的刺保护着自己也伤害了别人,我们是否也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一直深爱着的人呢?如果是,那么又可曾诚挚地道了歉呢?我们中的大多数也许就这样渐渐被冷漠纠缠住了吧。还记得那只狐狸吗?那只苦苦等待被“驯养”的狐狸,我真的好羡慕他。“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瞧,这是一只多么感性的狐狸,他对爱的期待与执着,触动了我的心弦,似乎许久未曾如此感动过,在我几乎要忘却感动为何滋味时,他却提醒了我世间还有纯真的等待。只要被“驯养”了,世界就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了,别再计较那些无止尽的“得”与“失”,“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这是狐狸的礼物,那只执着等“爱”的狐狸。风轻轻地拂过一望无际的麦田,耀眼的金黄色,就像小王子的头发。“请你驯服我吧……”听,这是“爱”的声音。小王子终究还是离开了狐狸,一个人回到撒哈拉沙漠。他要回去,回到玫瑰花身边,她是他的唯一,他把时间倾情地投注在她的身上,因此,心中的她才会变的如此这般重要。看,这是“爱”的责任。无数个夜晚,小王子望着似水的天空和闪亮的星星,他在想念玫瑰花呢,寂寞吗?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所以寂寞的人们尘封了自己的感情,作为代价,连“爱”也被一起埋葬掉,乞求悲伤是没有色彩的,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一如浩渺的苍穹,但失去的仅仅是感动和天真吗?难道不曾发觉自己更为孤寂了吗?不要拒绝去爱,更不要惧怕受到伤害,相反,丰富的情感和深远的柔情,不仅会提升相爱的几何级数,而且还会造就生命的绚丽多姿。“你知道的路途太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呀,那太重了。”于是他离开了,开始新的旅程。也许,也许和他的玫瑰花在一起,幸福地放飞着童年的心、童年的情和童年的爱。阅读《小王子》,就是阅读童“爱”无比,感受真“爱”无尽。因为童“爱”,可以迎风而来;因为真“爱”,也会随风飘去……飘向四面八方,飘在每一个角落,乃至生根发芽。无论小王子在哪里旅行,只希望他能在这彩色的世界里幸福一点,再幸福一点……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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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梦,随风而逝了那是一段很梦幻的日子,我每天都像是,漂浮在水中央,很幸福,很寂寞,也很冷,很刺骨。仿佛在那段日子,我把人间的悲欢离合都经历了一次,之后我才领悟到幸福、寂寞、心疼的真正含义。往事随风,落叶归根,夕阳西下,晚霞飞舞。斜阳铺在一片充满绿色的山坡上,使得整片山坡变成了,一片金黄,煞是好看。微风过处,带来了一场隆重的舞会,我置身于其中,感受着这一切,我闻着它们的快乐,我听着它们的欢笑,我触摸着它们的幸福。我觉得我是那么的幸运,可以将这一切收藏在我的人生背包中。我开心的在这里飞舞、跳跃、奔跑,这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使我觉得这是我的梦,等到我醒了,梦也就随之而破灭了。我不要,我不要这一切就那样,破灭。那很残忍,一阵寒风吹了过来,我只感到一片一片的冰刀,划过我的皮肤,重重的,一下一下,划过,带走了我身体的温度。渐渐地,我的意识变得模糊了,在倒下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一个人,在朝着我奔来,他,是来救我的吗?渔歌唱晚,水波微弗,舟中抚琴,举杯赏月。小时候听别人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要想看到最圆的月亮还要等到十六去。然而,十五的月亮却更令我沉醉。薄薄的云挂在月亮身上,给人一种飘渺的、懵懵懂懂的感觉,又像是刚睡醒的小孩子,似睡非睡的躺在那儿。皎洁的月光从那乎圆的月亮上,射了下来,像极了那光着屁股的小爱神丘比特,在顽皮的嬉戏呢。我不喜欢太完美的事物,那样给我的感觉,很无奈,也会就得很困难。凡事总会留一点瑕疵,那是人们的遗憾和悲哀。我真的蛮幸运的,被救了,受了伤,便在他家住了下来。我们在一起生活,慢慢地就了解了对方。他的家很美,很梦,这儿我闻到了梦里才有的味道,很幸福的味道,感到很安心。久而久之的,我们便互相喜欢了,可是由于害怕,谁也没开口,可是我们依然很快乐,因为他在。每个人都有想要守护的东西。原来就算尽了力,有些东西仍无法守护。我病了,我害怕,我惊恐,我颤动。我意识到要醒了,梦要破了,我不要,我不要这样。我把它紧紧地抓在手中,我把它放进我的口袋里,我把它牢牢的抱在怀里,可是,它是那么的坚决,它从我的手指缝中跑了出来,它完全无视我的口袋,它挣脱开我的怀抱,就那样从我的面前飘走了。它,要走,想走,便走了,没有谁能阻挡它的步伐,它,要走。风还是照样的吹,雨还是照样的下,小草还是照样的绿,可是,我的心碎了,破了,空了。我找不到他了,我不知道路在哪里,没人给我指路,哦,或许算有一个吧。看到了吗,天上那一片灵动的彩虹,乎闪乎闪的,像极了梦的幻,那就像是梦的入口,可是,一谁能抵达那儿吗?没有,不,也许有,可是,有的也只是那虚无缥缈的“希望”吧。哭过了,恨过了,痛过了,想过了。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梦不留下我,但我已爱过。上帝也许给了我们很多机会,可是我只要了一次机会,梦破灭了,就都随风而逝了。有人告诉我,每个人第一次喝海水会觉得恨爽口,喝完后会觉得恨口渴,越喝就越口渴,我怕,我会比一般人更容易口渴。其实,我是怕机会太多,我会太容易口渴,那样我会千疮百孔,我的梦只要一个就好。幸福是灵魂的一种香味,我已体会过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