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福尔摩斯”
我家的“福尔摩斯”
我爱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的爸爸他长着一张让人看了害怕的脸,他朋友的朋友曾经说他是安全局的,我的同学想到我家玩也说怕看见我爸不敢来,我爸爸听了微微一笑。其实我爸爸他心肠好,做事有责任心妈妈常说他是工作狂,对朋友不管什么事都是那么的上心。我很欣赏我爸爸他虽然不高但他非常的伟大。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爸爸莫属。我爸爸可神了,我做的不管什么坏事好事他都知道。就像我爸爸有“千里眼`顺风耳”似的
我爸爸他每天早上上班都要到晚上才回来从没有星期天,这样我也有做坏事的机会因为我很不自觉也不怕妈妈。假期的一天,我家的“福尔摩斯”刚出门去公司上班,我便丢下作业不做,偷偷地按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欣赏电视节目,真是大饱眼福了。看完以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源插头放回了老地方,还照着原样为电视机拉下了“帘子” ……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谁知我家的“福尔摩斯” 一回家,便随手摸了摸电视机的“屁股”,随后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的说:“没有哇!”“噢,那电视机怎么浑身热乎乎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我被吓得只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了。多少次我的不自觉都被我家的“福尔摩斯”撤穿,爸爸常给我说儿子做事要认真,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做把事做好,你不用撒谎你拉屎拉尿只要你尾巴一翘我都知道。
我家的“福尔摩斯”有聪明过人的头脑,唉我真的服了我家的“福尔摩斯”了。
节约用水
早上,天色转阴了,丁丁正要出去,他怕会下雨,就带了雨伞。 路上,真的下雨了,“沙沙沙”、“沙沙沙”,丁丁撑开雨伞,继续向前走。走啊走,走啊走,丁丁发现路边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节约用水’。丁丁想:雨水也是水,也应该节约。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把伞倒了过来,这样自己淋不到,也可以把雨水接住,不让它流掉。“霹雳啪啦、霹雳啪啦”,雨越下越大,不一会儿,雨水就装满了。丁丁回到家,把雨水倒进大水缸里。
丁丁真是个节约用水的好孩子,我们要向他学习。小朋友,雨水虽然是水,但它是由大地上的水蒸汽升入空中形成的,它并不干净,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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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是谁吧,他可是在全世界大名鼎鼎的侦探!我家也有一位“福尔摩斯”,这是怎么回事呢?星期六上午,“福尔摩斯”去上班了。嘿嘿,这可是我作案的好机会,说到做到,我马上开始作案——看电视。我先向窗外看了看,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然后我悄悄地走到门口,再次确认他已经走了,才放心地才看起了电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我的顺风耳告诉我“福尔摩斯”回来了。我马上关掉电视,装做正在思考一道奥数题。“福尔摩斯”走进了屋里,观察着四周,看看有没有我作案的蛛丝马迹。突然,我发现了自己犯下了重大的错误,留下了作案的“痕迹”,我关电视时只按了开关,没有拔下插头,电视一打开还会呈现动画片的画面!“福尔摩斯”不愧是“福尔摩斯”,他摸了摸电视,又按下了电源。哦不,完了!我被罚打扫家里的卫生。“福尔摩斯”不光破案能力强,他的嗅觉更厉害。有一次,他出去购物,我开始偷吃我藏在冰箱里的汉堡。呀!这汉堡可真辣!一会儿,他回来了,刚进屋他就说:“什么味呀?好像是香辣鸡腿堡的味道。”天哪!这也能闻出来!你知道“福尔摩斯”是谁吗?他就是……不说了,“福尔摩斯”来了!快跑!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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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们家的“福尔摩斯”非妈妈莫属。她可真是一个“超级侦探”,我干的“丑事”没有一件能逃脱她的眼睛。这位“大侦探”个头不高,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一张小巧的嘴巴总能说出让我心服口服的话。妈妈在家纺制作公司上班,工作很忙,很少放假,有时还要加班,这便给我提供了不少“作案”的好机会。暑假里的一天,“福尔摩斯”去上班了,爸爸又正好出差去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我把已摊开的作业本一合,打开电视机往沙发上一坐,尽情地看起了精彩的动画片,没人看管,真是舒服,我足足看了四个多小时。算算妈妈要下班了,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视遥控器放回到原先的地方,还照着原来的样子为电视机盖上了丝绒布……直到把“作案现场”清理完毕,我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书桌旁做起了作业。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到家了。只见她直奔电视机,伸手摸了摸后,问我道:“你今天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一脸无辜地说:“没有啊,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啊!”“哦,是吗,那一定是电视机感冒了,瞧瞧,温度还挺高的呢!”妈妈打趣道。我顿时明白了妈妈的意思,脸“腾”地红了起来。这位“福尔摩斯”确实高明,她的“办案过程”经常会让我自觉地改正错误。不瞒您说,迄今为止,我在这位“大侦探”的手中已经栽过无数次跟头了,不服输也不行啊!4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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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跟电视上的可不一样,因为她既是一个大侦探又是我家的其中一员哦! 她那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鼻子翘翘的,下面有一个红红的小嘴,牙齿洁洁白白的。 要是提起她的破案的事,那就是不得了了,如有一次,爸爸上班去了,“福尔摩斯”正在睡觉,我正写作业,急忙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度,生怕被“福尔摩斯”发现,我一下看金鹰卡通,一下看《电击小子》,不知不觉看了30分钟,我悄悄地关掉电视机,离开客厅,正当我做完一半时,福尔摩斯下来了,摸了摸电视屏幕,对我说:“看电视了没有?”我不耐烦地说:“没有”“福尔摩斯”的声音提高八百度大声说:“谁说的,不信你摸摸电视屏幕。”我摸了摸,顿时目瞪口呆。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爸爸和“福尔摩斯”出去了,我拿起《七龙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说:“我回来了”。我连忙放下《七龙珠》,开始写作业,“福尔摩斯”又问:“看《七龙珠》了吗?”我没当回事,说:“no”“福尔摩斯”又问:“没看怎么动过了呢?”我说:“刚才弟弟来过,动了一下。”“福尔摩斯”给弟弟的妈妈打电话,弟弟妈妈说:“没有来呀!”于是,被“福尔摩斯”骂了一顿。 你们知道“福尔摩斯”是谁骂?她就是——我的妈妈。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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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魅力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三个同姓人》。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五年级:永恒1213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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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六年级:梁沛林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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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仔细观察 善于思考━━读《福尔摩斯》有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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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试卷的作文是“介绍一本好书”。老师让我们事先准备。于是,我便在爸爸的“书堆”里寻找起来,也让爸爸帮我看看什么书最好。最后,我选定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这次作文介绍的目标。可是这本书我一次也没读过,内容一点也不了解,这可怎么介绍呢?于是,我就花了星期五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品味这本世界文学名著。只读了几页,我就发觉自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书的字很小,排得很密,我就用手一下一下地指着字读,生怕失去一个精彩的片断,漏掉一个画龙点睛的部分,说真的,平常读课文都没有这么仔细过。当时钟敲响九点,爸爸来催我睡觉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说:“嗯,等我看我这一页再睡吧,不然我会睡不着觉呢!”这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称得上世界文学名著的好书。书中的案子各种各样,什么样的都有,包罗万象,而且情节很容易把人的心勾起来,悬念百出。书中写了各种层次、不同地位的人物,比如政府官员、学者、绅士、庄园主、太太小结合浦人等形形色色的人物。这本书写得很生动,能把形象写活了,不错。书中写的探案方法精彩绝妙,千变万化,对警察叔叔应该会很有用处。最后,我还想说一点,虽然这本书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它并不是一本“古书”,有着现代气息,所以很适合我们看!通过读者本书,我感受到,要向书中的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善于细致观察的人。5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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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后感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五年级:黑夜里的一颗星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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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福尔摩斯”面前大多数人都看过柯南道尔的着作《福尔摩斯探索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智慧非凡。不过,我要说的这位“福尔摩斯”其实是我的妈妈,我做什么都逃不过她的法眼。案例一:在家时,妈妈不让我看电视,可是我却按捺不住电视的诱惑。于是乎我在妈妈出门不久后打开电视,等听到脚步声后关上,自认为不会被发现。某日,妈妈回来后一摸电视,说道:“电视怎么‘发烧’了?你又看电视了吧?”呃,被发现了。案例二:为总结案例一,所以又出此下策。看电视时,把电风扇对着电视“呼呼”地吹,这样电视就不会‘发烧了’。结果,某日妈妈回来问道:“宝贝,写作业了没?”我说:“写了。”妈妈走到书桌前一摸椅子,说:“你至少两个小时没碰椅子了,一点热度也没有。说,是不是又看电视了?”于是,二战告败。案例三: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新对策:我妈四点半下班,所以我在四点四十的时候打电话询问她还有多久到家,再按时关掉电视,坐到椅子上,作奋笔疾书状,日日如法炮制,屡试不爽。妈妈一直都没有发现。某日,我打电话问妈妈还有多久到家,妈妈说:“宝贝啊,路上堵车了,还要两个小时才能到家。”于是我非常开心,匆匆挂了电话,继续看电视。然而不出十分钟,妈妈便闯了进来,抓个正着。于是,我又失败了。再没想出什么好法子,只好在这位大侦探面前甘拜下风,好好学习了……在这个大侦探——“福尔摩斯”面前,我这个“犯罪嫌疑人”永远那么弱智,马脚毕露。她总是能看出蛛丝马迹,我总是会忘这忘那,唉……初一:吴思琪500字 初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