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历史上少有的奇才苏子瞻,我仰慕已久。
苏轼在诗、词、文、书、画方面均有登峰造极的造诣。我敬佩他,尤其是文学和书法方面。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艺术价值,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艺术境界。我热爱写作,亦是“有为而作”,不逼迫自己写没有感觉的东西,也尽力在逃避着矫情、做作,且希望自己的习作不落窠臼。鄙人也学了几年书法,曾经因仰慕而观赏苏轼的书法,因水平有限,只嗅出了:字时大时小,不循规蹈矩,的确是个崇尚自然的人。字豪放,没有死抠每一笔画必须多么到位,字如其人啊,苏轼豪迈、不拘小节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我也企图模仿他的笔法,然而功底不深厚,一点儿也不相像。
苏轼是个正义单纯的政客。彼时王安石变法,苏轼发现新法对老百姓的损害,便毅然上书反对新法。可是苏轼啊,你怎么一点都不圆滑呢?尔虞我诈的朝廷容不下你,你便自求外放。然而你的才华从政绰绰有余,在杭州任太守时政绩显赫,深得民心。我想像苏轼一样纯粹,在浊世中保留一点人性的纯真。
苏轼是个善良的人。他居于常州时花光了积蓄买了一所房子。一次发现一老妪在房前啼哭,经打听,原来这是一座百年邸宅,老妪的不孝子孙将它卖给苏轼。苏轼闻言,当即烧了房契,归了房子。我想像苏轼一样,用金钱等身外之物赠人玫瑰,换得余香满手。
东坡其人对爱情十分看重,对妻子也极其优待。结发妻子王弗仙逝后,他在她坟墓周围亲自种植三万株松树以寄哀思。并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千古着名悼词。将来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也要忠贞不渝。
吾常与好友插科打诨,但得知苏轼和好友玩文字游戏的故事后,自叹弗如。一次,苏轼去拜访佛印,佛印急忙将煎鱼藏到大磬里。苏轼笑道:“今天特来请教,‘向阳门第春常在’的下句是什么?”“积善人家庆有余。”佛印脱口而出。“既然磬里有鱼(庆有余),就拿出来共享吧。”苏轼大喜。哎,同样是开玩笑,怎么层次差这么多……果然博学多才的人连玩笑都藏着书卷气啊……
苏轼是个成功的人。他不仅在政治上有建树,艺术上有造诣,待人接物也宽容大方,为人善良正义。子曰:“见贤思齐焉。”噢,苏轼,你是我的偶像!
河北邯郸临漳县学习初一:赵俊鹏
生活的味道
人生如五味瓶,喜怒哀乐因此也样样俱全。但是,有些味道是不受欢迎,不讨人喜欢的,但这也是难免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有些人说:“世界无味,纯属全淡。”其实不然,淡的不是人生,而是人心,怀有一颗淡淡的心,就不能感受世界万物和生活的美好。所以,人应该怀有一颗五彩的心,拥有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的感觉和喜怒哀乐的情趣。
我们应该多体会生活的味道,这样才能体会人情世故与冷暖才更有利于了解到人,帮助别人,走进别人的生活。如果人们只品尝一种味道的话,就会使人陷入心理的误区,走向极端,又一位哲学家曾说过:“量的积累会达到一个质变。”如果人一直在品尝田头的话,那么就会有很苦的味道等待。反之人如果一直在苦难中成长的话,只要努力,就会尝到甜头。中国又有一句俗话:“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虽然各有各的爱好,但也要适可而止,尝尝酸的,品品苦的,天天辣的,换换口味。只有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生活的味道,也只有这样,人才可以在情形中活着……
算,给人带来生活的苦楚,给人带来北上的愁,但只要你就正好心态,认清事物,或者掌握好方法,就会摆脱’酸”的味道。
库,是最不受欢迎的,但之者往往喜欢它。因为它是这四种味道中最有价值的一种,因为它可以使人看清世界,更清楚地认识世界,明白是非,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奋发图强。
辣,虽让有限年龄,但无限乐趣。偶尔运照世界的激情,明白世界所存在的一些奇异的奥妙,只要你去体验,就会觉得世界的不平凡,单调。你还可以从中体会到更多的乐趣,并置身于其中。
甜,使人人想要的一种味道,但想得到着红味道的人却用各种手段去拥有它,所以有好也有坏所谓福祸之所伏兮,且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十年寒窗,前日练兵,都是长期积累所尝试甜头的方式,一鸣惊人,则是短期得到的。但无乱如何,我都要劝君一句光明正道为底线,切不可越过。
无论错与对,是与否,人应该多拥有未决,不仅处于品食上,更应该体现在生活上,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像一道多姿多彩的彩虹,人生才会变得更有价值。
味道,酸甜苦辣,才是我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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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起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雷锋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卧龙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当代明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偶像却是诗仙李白。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李白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他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而在风格方面李白诗风浪漫,包罗万象,继承陈子昂提倡的诗歌革命,反对南齐、萧梁以来的形式主义,把南朝以来柔弱华靡的文风,一扫而空。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唐诗都得到创造性发展。李诗富个性,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内容表现出蔑视庸俗,反抗和不媚权贵的叛逆精神,歌颂游侠和仙道,被誉为“诗侠”、“诗仙”,后世亦以诗仙李白称之。李诗想像丰富,结构奇特,极度夸张,比喻生动,并运用大量神话传说。李诗歌唱雄伟壮丽的自然,善于描写和歌咏山河,气势豪迈而奔放,不屑于细微的雕琢与对偶的安排,而用大刀阔斧、变幻莫测的手法与线条,涂写心目中的印象和感情,创造艺术的鲜明形象,雄放无比的风格。李白擅用乐府民歌的语言,很少雕饰,自然率真。乐府精神和民歌语言的运用,达到了极其成熟和解放的阶段。诗仙李白就是我的偶像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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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当今最红的组合TFboys。很多人说不要盲目的追星,可是我认为,他们又帅气,成绩又很好。舞蹈跳得特棒。我们这个学校的同学,都喜欢他们,那些四叶草(TFboys的粉丝名)都买来了印有他们照片的铅笔盒、笔甚至他们用的笔记本都有他们的照片。是不是太疯狂了!虽然我却没有那样做,但是我会听听他们的歌。我觉得他们非常善良,在2014年有一个特别受欢迎的冰桶挑战赛,他们也参加了,挑战完冰桶以后,还对大家呼吁,要关爱渐冻人。并且,他们还倡导关注唇腭裂儿童的公益活动。他还们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在,他们为出道一周年而举行的粉丝见面会,而且还亲手做了礼物送给粉丝。感谢他们在这一年里支持TFboys。这就是我喜爱的偶像,你呢?六年级:脱茹嫣3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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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每个人的偶像,都是伟大的,我也有自己心中的偶像,他便是邓稼先。也许他没有现代的明星出名,也许人们已将他淡忘,但他为国家,为人民所做出的贡献永远是我们光辉的榜样,他就是“两弹”元勋——邓稼先。在国之危难,他挺身而出。为中国原子弹设计,他放弃了在美国优越的生活,在设备缺稀的中国,以最原始的方法自主研究原子弹。为了让中国拥有自己的原子弹和氢弹,把中国国防自卫武器引领到了世界前端,邓稼先先生沥尽心血,邓稼先先生诞辰90周年纪念,也是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50周年纪念日,也是从那时起邓稼先先生成为了我的偶像。一柱耀眼的蘑菇红云在中国西北腾空而起,中国第一颗地爆原子弹爆炸成功,当时罗布泊沸腾了,全国沸腾了,人们抑制不住兴奋的心情,纷纷走上街头欢呼雀跃。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新中国成为继美国、苏联、英国、法国之后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人们欢呼之余定会联想到那些昔日在核试验基地上奋斗,隐名埋姓、叱咤风云的英雄们。当然“两弹元勋”邓稼先,就是他们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为了祖国的核事业发展,他至生死于不顾,在罗布泊的核试验中,他亲临现场、分析研究,受到了足以致命的核辐射。这是怎样的精神?这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精神的精华与代表,这是怎样的情怀?这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气魄与情怀。中国就是由千千万万像邓稼先这样的具有英雄气魄的伟人,才得实现中国梦。邓稼先,我一生的偶像与目标。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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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热爱运动的人的偶像是体育明星,热爱表演的人的偶像是演艺明星,还有的人的偶像是创业明星。而我的偶像是我的叔叔。叔叔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虽然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是非常可贵的。他乐于助人。一次,我们一家人过马路时,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驻着拐杖的老爷爷,眼看着绿灯就快变成红灯了,远处几辆开着闪眼车灯的汽车飞驰而来。车子已经离老爷爷不远了,可是他却没有办法走快些,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叔叔挺身而出冲过去扶着颤颤巍巍的老爷爷穿过马路。事后老爷爷紧紧握住叔叔的手,感激地说:“谢……谢谢,谢谢。”叔叔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叔叔助人为乐的事迹数不胜数,叔叔曾经帮助一个小男孩取下了电线杆上的风筝;他会给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买早餐;叔叔还为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不仅如此,他还帮小区里的爷爷奶奶拎菜;帮助手脚不便的老人爬楼梯;协助保安抓小偷或强盗。同时他也非常勤奋,做任何事都能持之以恒,他坚信“失败是成功之母”,即使遇到挫折也会勇往直前。叔叔是我的偶像,是我学习的目标。面对困难时我要像叔叔一样勇往直前,永不言弃;为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去维护正义。叔叔带给我满满的正能量,我会向叔叔——我的偶像学习,成为一个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人!点评:文章运用了众多的修辞手法,突出了我对叔叔的崇拜、敬佩之情。进步很大,继续努力!5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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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曾喜欢过某位明星,因为他们而确立了我们的目标。就像我一样,我有自己的偶像,他不是现实中某位会唱歌的明星,虽说他也会唱歌,而且很好听,他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完美,打从一开始看见他时,我的心里就确定了一件事,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她是一个弱者,什么弱者,我也不知道,但她就是很弱,比如一些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他很弱,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就像圣人一样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包庇他人,当别人怨恨他时,他默默承受,并且帮助她,当他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及时伸出援手,他亦可救人也可以杀人,他的一生都很痛苦,但他却默默的忍受着。他没有受到过爱,但一直用爱去关怀别人。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可怜,他的性格很怪,活着那么累却还经常笑,像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天真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自始至终都从未相信到任何人。他总是存有戒心,但从不体现出来,她可成一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你一个人的性格,有人问她为什么,他经常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言外之意就是我懂得比你多,他总在那付出,却不求回报。他有一个徒弟,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他也说师傅是一个很怪的人,有时我甚至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还经常干些奇怪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师傅一直用爱来温暖这个世界。他是我的偶像,一个不存在的偶像,他是我心中虚拟出来的一个人,但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想像他一样,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也会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世界上最好看的,让她成为所有人的偶像。因为有明星,所以有人追星,因为有了憧憬,所以有人想跟她一样,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因为那些明星,而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某处地方和喜欢他们,想像他们一样,于是这份憧憬让人们成了实现梦想的力量。追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随意些的人够确定自己的目标,从那些爱豆身上获得能量,使他们更加的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实现。追星不等于脑残粉。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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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_我有一个偶像,她不像别的女生可以毫不费力地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她也不像别的女生能安稳的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她是杨颖,一个演员。是的,我的偶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人物,但是这不影响她在我心中的分量,她不是我的老师,却胜似我的老师。她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甚至改变了我!她长得不算很漂亮,但她可以优雅的落落大方,也可以俏皮的活泼可爱。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波浪的卷发,有一点点婴儿肥,她也有“自黑”的双下巴。她笑起来,一排牙齿整齐的映在我的脑海里,她很爱笑,无论何时何地,你都能看见她洁白的牙齿,和上弧的嘴角。那一次,她上了一档节目,那时的她不知是因为夏日的酷热,还是疲惫地无精打采,让人感觉她黑了不少。原本迷人的她顿时变得一丝俏皮。主持人问:“为什么一到夏天,你就黑了不少呢?”她自嘲的笑了,说:“因为我不想白活一辈子啊哈哈!”正是因为她的乐观,她的开朗,才造就了今天的我!还记得那年夏天,我为了追星,花钱买了许多东西,各种小玩意,有书签,挂坠,明信片……可是,我虽然一时开心了,但是当时的期中考考得很不好。我为此很沮丧,仿佛像迷途的航船,找不到那最终的港湾。就在我被妈妈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后,我看到了你发的一条微博:感谢有这么多的杨家将在背后支持着我,今后我一定会作出更好的作品给大家,有大家的默默关心足够了!我看完后,心里无比感动。从那以后,我便放下追星,一步步地好好学习,只是为了在偶像背后默默支持,一个明星都能处处想着我们这些粉丝们,我又何尝能因为无辜的她受牵连呢?她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我尊重,甚至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每当我难过时,失败时,我都会想起偶像的微博话语和那治愈人心的笑容!6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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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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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看了题目,一定很想知道我的偶像是谁吧?你看完短文就一定会猜出来的。他是蜀国的一名军师,刘备曾去茅庐三请过他,但两次都没有见到,第三次终于请到了他。他熟读兵书,通晓地理,风水术数。他出使东吴,凭借犀利的言辞和过人的智慧,把东吴谋士辩驳的哑口无言,而且用计谋气死了周瑜。但由于阿斗不成器,最终被累垮,出兵途中身死。他那聪明的计谋有很多,空城计、七擒孟获……就是空城计,他屯兵于阳平,部队都去攻打魏军去了,少数老弱病残留在城中。听到魏军司马懿率15万大军来攻城。他临危不惧,传令打开城门,还派人到门口洒扫。他自己登上城楼,端坐弹琴,从容不迫,琴声不乱。司马懿来到城前,见此情形,怀疑城中有埋伏,就下令退兵。再说赤壁之战,周瑜没有东南风病倒在床上。他告诉周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说他能借来东风,然后搭起七星坛,在坛上做法,几天之后,果然刮来了东南风。因他的才能,周瑜妒嫉,便派人杀他,但他早有防备,逃回到夏口去了。没错,他就是我的偶像:诸葛亮。他的聪明才智,足智多谋让我佩服不已。4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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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在一个清晨,我举着把伞走在上学的路上。雨交织着风吹过我的脸颊,如刀割一般,天空中雨云密布着,黑蒙蒙的天上一道道闪电像一条条赤练蛇,划亮了天际。慢慢的风停了,可雨却越下越大。我走到了马路上,亮着红灯,我便停下了。马路中央有一位交警叔叔。可能是应为穿着雨衣不好指挥,他只带着帽子穿着警服。这个十字路口上车水马龙,可在叔叔井然有序的指挥下,显得通畅了许多。可叔叔身上全湿了,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帽子也好像灌满了水,一道道皱纹写进了岁月的沧桑,可他嘴角却略带笑意。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正走在马路中央。这时一辆卡车,在坑洼不平的公路上像醉汉一样歪七扭八地疾驰而来,车身卷起滚滚尘烟,宛如拖着一条黄色的长龙。“叭——叭——”司机使劲的按喇叭,可是老人好像没听见似的,仍旧不慌不忙的慢慢走。司机急忙踩了一脚刹车,可是车子开得太快,车子像一条疯狗,冲向了老人。“啊——”随着老人的一声惨叫,被撞开了7、8米。顿时老人昏死过去,头上和手脚都撞出了很大的伤口,血一下子染红了地面。路边,警察叔叔看见了,紧锁着眉头,愁眉不展,嘴巴张得大大的,像死了父亲似的。顾不得风怎样大,雨怎样飞舞,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样,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了老人身边。这时卡车司机也慌了,准备点火从旁边溜走,可警察却站了起来拦住卡车。这实周围聚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这警察怎么当的,救人要紧啊!还管什么凶手……”“对呀……快救人啊!”警察依旧若无其事,这时从车上走下了四个人,个个都吊儿郎当,头发五花八门,什么颜色都有,走在前面的一个青年,歪着脑袋,口里叼着一根烟,不时还吐着烟雾,腿还在摇着,然后吧眼使劲的砸在地上,用脚一踩,斜视着警察,跟警察说:“小子,少管闲事。”一别说还一边挥舞着拳头,后面的三个人也把手弄得“嘎嘎”响。周围的人为了不惹麻烦已经走了一大半。警察明知道斗不过,却不甘示弱:“现在坏人真是逍遥法外!哼——”警察怒发冲冠,双眼像着了火一样。这时他们把警察围在了一起,你一拳我一脚的把警察打在地上,不时的打着滚挣扎,可是却没有听到一丝的惨叫,警察吃力的睁开眼,望着他们的背影,想去阻止他们,可怎么也站不起来。看到这一幕我不禁闭上了眼睛。“轰——”随着一条黑烟,卡车呼啸而去,没想到的是警察竟记下了卡车的车牌号。我看见警察蓬乱的头发中夹杂着一颗水珠,顺着发梢,落在地上,炸开了一道绚丽的水花。卡车刚走,110,120,112,全都来了,把警察叔叔和老爷爷救走了。看到这种情景,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民警叔叔为了正义不怕牺牲的光辉形象从此在我心中站立起来。警察你是我的偶像,更是我的榜样!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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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嗨,瞧┈”不知是谁那么烦,吵个没完。我的好奇心命令我看一眼是谁,我一看,原来是一个大帅哥——李锴。李锴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小伙子,追求自我、时尚的“阳光小子”。自己留了一个长头发,从我认识他到现在只见过两种发型在他的头上出现过,一种是柔顺线条形,“顺顺滑滑就是我”,另一种就是火辣爆发型,“我砰砰砰,爆爆爆,啊!”。他脖子上戴着一个玉观音,左手腕部向上有两道疤,平时没事就爱唱流行火辣歌曲。在2007年的9月2日,李锴成了育才的一员,担任了五年级四班的班主任,一些淘气包常常跟他在一起,“嗨,帅哥,作业是什么呀?”,“阳光男孩,你好啊”。这些话常常嬉皮笑脸地脱口而出,而等待他的是一句庄严而神圣的话—“我是你的老师”。听了这句话,那些淘气包就不再淘气了。李锴看着十分严肃,可他也有娱乐的时候。一次我们正在谈游戏,可被老师听到了,本以为会遭殃,谁知他也很感兴趣,最后我们知道了他的跑跑号和,整整两万金币呀!想想都想好嚎啕大哭一声,现在老师又有一万金币了。老师还是一个很有礼貌的、负责任的老师。一天,我的妈妈上网和老师谈我的学习情况,我的妈妈故意拐了一个弯,说了一句题外话,向看看老师的责任信怎么样,结果等了半天也没有见老师对这句话又什么回答,老师还是还是很负责任的嘛!老师啊老师,你是我的终极偶像,风一般地来,水一般地消失。指导老师:李锴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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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在2007年的夏天,一股强烈的快男旋风刮来,快乐男声震惊全国。我的偶像在此诞生——苏醒,一个会笑的男生。他16岁在悉尼留学,在那里,他学会了坚强。他对父母报喜不报忧,那种孝心怎能不使人感动?ALLEN他的英文名字。在醒目的心里刻下了一个难忘的痕迹。在快乐男声的一场场选拔赛里,他一独特的魅力走着平坦大路。喜欢他的理由不知道有多少个,但他只有一个。在任何时候,他在别人眼里总没有悲伤,当诽文在他四周环绕是,他一笑而过。他的声音在第一次听就难忘,转音不绝,绕梁三日。是对他的赞美,他的口头禅;“不要因为我的长相而忽略了我的唱功。”他的谦虚在我的心里留下痕迹。当往事会首,你的笑容带不走,我心中的一丝哀愁,在每年秋天这个时候.....3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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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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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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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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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8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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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她,是我的偶像。仲夏的午后,金色的阳光轻柔地洒在图书馆的门前,我踏着门前的台阶,在阳光的沐浴下慢慢向前,去寻找那本渴望已久的书,顺便去看看她。虽已是这里的常客,可每每步入馆内,那安静的氛围与井然的秩序还是会令自己心头微微一震,我放慢脚步,轻轻上了二层。脚尖刚触碰到地面,眼睛就立刻开始寻找,忽然松一口气,她,还是坐在窗边。我内心窃喜,假装漫不经心,慢慢踱到她的旁边坐下,放下包,离开座位,小心翼翼地走向书架,寻找自己想要的书。不曾想很快便找到,有她在,一切都显得格外顺利。回到座位,打开书,缓缓翻书,书页间滑出一段美好的时光,一段清浅岁月……她是一名高中生,这是我无意间在她的课本上看到的。初次见面,是一个下雨天,那日大雨骤降,我未带伞,便狼狈不堪的跑进图书馆躲雨,一楼大厅人流如织,于是又匆匆上了二楼,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啪嗒,啪嗒……”我的衣角还在滴水,此时发出的声音,仿佛有穿透力一般,在偌大的馆内回响,我顿时低下了头,可无奈却无法补救,只好任凭这水声断断续续地发出,脸上泛起了红晕。“你……需要纸吗?”忽然,一包纸被递到我的眼前,慌乱之间,我连忙接下,迅速擦干了衣角的水,抬头,只见一位身着白裙的姐姐正满脸关切地看着我,清澈的双眸,若隐若现的酒窝,蝶翼般的睫毛,仿佛都定格在瞬间。我看见白纱轻扬,把最诗意的年华嵌上万般柔美。“谢……谢谢”一向不善于与陌生人交往的我面对这样一位如画的大姐姐竟有些慌乱,道谢过后,便缓缓起身,从身后的暑假找出一本心仪的书,坐在她的身边阅读。从此之后,两条平行线奇迹般的相交,我时常去图书馆,她也时常坐在窗边的位置,我们总是像约定好了似的,一起读书学习,从她的目光背后,我看见一个少女无限的恬静和美好,那感觉有一丝浪花飞溅的清凉。读书之余,我们也会互相讨论学习方法,她从不因我比她年纪小就轻视我所说的话,相反的,不论我说什么,她总是认真地聆听,再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看到了她身上的光芒,她好似在我身前不停奔跑,让休息了一站的我,有新的方法去追寻。遇见像她那样的星星,真好,我许愿,希望自己也碰上一次辉煌。她是我心中的光,我的偶像。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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