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的启示
我穿鞋是很随意的。可能是身为粗人,被传统的生活方式束缚久了,找不到“脚上没鞋穷半截”的感觉。
可老婆没少叨叨:“看你那鞋造的就像建筑工地上的泥瓦匠似的。”我习以为常,全当耳旁风。朋友也时常取笑我:“孙老师你是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呀!”我不予理睬。
那日侄女鹏飞结婚,我准备去长春参加婚礼。婚礼是隆重的场面,总得穿着体面点儿吧?我翻箱倒柜的找出几年来公司党群工作部发给我的几件T恤衫及一条腰带。这些都是自己写征文的奖品,我很在意这一点儿荣誉,一直没舍得穿带。又拿出较早前买的牛仔裤,可穿什么鞋呢?我犯了难。
的确,自己脚上的鞋已旧得不成样子,确实该换一双新的了。太贵的鞋穿不起,二百元以内的还能承受。
那天赶上周末,坐上了十路公交车,到市内最大的卖场去买鞋。
市内某大型卖场门口的鞋堆积如山,室内鞋架子上琳琅满目。让我的头有一些晕,无从下手。只好向导购小姐寻求答案。但耐心的问过一圈儿无果。不管我到问那一双鞋,哪怕是双青少年的鞋,或者是难分其属性的中性鞋,听到的答案可谓异口同声。我更没了主张,责怪自己平时对鞋的品牌及鞋与服装搭配的知识了解得少之又少,所以才造成今天这尴尬的局面。我有些累了,便拽过来给顾客试鞋的塑料凳子,在橱窗跟前儿坐了下来。一边随便捡一双鞋试了试,一边先观察他人都是怎样买鞋的,或许能学到点儿穿鞋的知识,买鞋的方法。
急于求成的我有些茫然。无意间向橱窗外望去,视线不经意的落到了窗外的马路上。路上行人来去匆匆,其脚上的鞋称得上五花八门,可仔细的瞧上一会儿,也看出些门道。
我粗略的统计了一下,在过往的行人中不外乎穿这么几种鞋。仿佛各自折射出穿鞋人的社会地位,还有生活状况。当然是统计学的,也不排除那些特殊情况。穿旅游鞋者大多穿运动裤,或配穿留有窟窿眼儿的牛仔裤,这些人年轻阳光,喜欢运动追求时尚。穿皮鞋的男士就搭配西裤,因为早有定式,西装革履吗。当然必须挎上一个不时拍打着屁股的皮包。而那些在路上来来回回卖瓜子的,或者发放各种保健品广告的人,就没那么讲究了。多半是廉价的鞋底儿鞋,且早已脏得不成样子了。这些人收入不高,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不会在穿鞋上太讲究。还有一群人绝对是鞋的消费主流,那便是美腿配上筷子般粗细的高跟儿鞋,或各式各样的无法统计款式的鞋。但从穿鞋人的面容上很难估计出她们的年龄,更无法推算出她们的职业,因为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而自己到底该买什么款式的鞋呢?我仿佛悟出了一些道理。
我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也省得闹出笑话,走上了三楼的男鞋专柜前,或许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鞋。可定睛看了看鞋的价位不禁让我目瞪口呆,动则几百多则上千,甚至几千不等。经验丰富的导购小姐仿佛猜到了我的心思,便主动上前问我穿多大的鞋。然后推荐我到特价区去找一找,那里的断码鞋相对便宜一些,又是品牌鞋,像我这个年龄段的顾客买了比较划算。鞋虽不是新款,穿出去也不跌份儿。我心领神会,便在三楼搜索起所谓的特价区来。
果然,特价区的鞋子真的比新款鞋便宜很多。尽管是断码,可自己穿四十三码的,很容易买得到。
鞋买回来了,我赶紧穿上牛仔裤,系上了新的腰带,换上了体恤衫。对着镜子照了照,感觉年轻了许多,也精神了不少,仿佛自己又换了个阶级。
不禁想起那句老话,人饰衣服,马饰鞍。回想起自己的人生轨迹,略有领悟。人生的轨迹有千条,只有一条最适合我。这就需要自己去选择去把握。要根据自身条件及兴趣取向合理的搭配出煜煜生辉的人生。可鞋买得不合适可以退回去,或者丢掉再买一双。而人生则从来就不买返程的车票。
买鱼
星期五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对鱼产生了强烈的喜爱感,好想把弟弟的鱼占为己有,可是弟弟却不肯给我,于是我下决心下午一定买几条鱼回来。
下午我让表姐陪我去,我们走去菜市场,虽然路途遥远,但我们还努力前进,因为离我们最近的就只有这家宠物店了,我们走到门口,门外摆放着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让我们眼花缭乱,有鸽子,有仓鼠,有小鸡,有兔子,有小螃蟹,还有小乌龟,千千万万只小宠物进入了我的眼帘,我好想把它们全带回家,不过我还要考虑我的钱包问题。门外还有几盆金鱼,有大,中,小的,让你挑,可是金鱼不是我想要的,我最想要的是里面的一条条小海鱼。我被它们吸引了进去,里面有好多个品种哦!我还看见了娃娃鱼,可是太恶心了,我不想买。我看了几个品种,问老板娘多少钱,老板娘一口价:“一元一条”太好了!刚好是一条金鱼的价钱,可是我却怕被妈妈骂,好想买哦!突然我被放在门口最显眼的那盆小海鱼,它们长有1.5厘米,宽有0.5厘米,Oh!好小哦!它们是宠物店里最小的。我的目光停留在它们身上,它们有红,黄,白三种颜色,两条鳍像一把扇子一样,尾巴左右摆动着,多么可爱呀!于是我们又问老板娘多少钱,没想到老板娘竟然说五角钱,我们的心像开了花一样乐极了,马上挑了四条,两元钱就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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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的故事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军人把破了的鞋拿到鞋匠那去补。可是过了一天、一周……鞋匠已经把鞋补好了,却迟迟不见军人来取鞋,鞋匠想:这双鞋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又过了一周,鞋匠的店里还是放着那双鞋。它静静的躺在那里,静静的、静静的……突然啪的一声,打破了这一抹宁静,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尖叫,只见鞋匠狼狈地坐在地上,而他正前方一条五彩缤纷的蛇正吐着信子,毒辣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鞋匠,鞋匠因极度紧张加上精神高度集中昏死过去。鞋匠醒来之后,发现自己面前空空如也,那一条蛇早已没了踪影,之前发生的事好像只是一场梦,一场惊悚的梦。但是背后的冰凉,时刻提醒着他之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后来,鞋匠坐在椅子上看着那双鞋沉思:自从修补了那双鞋后,自己霉运连连,莫非这鞋有古怪。鞋匠越想越不对劲。到了下午,鞋匠拿着鞋扔进了大海里,也离开了自己原先住的地方,过起了幸福的生活……没人知道鞋匠去了哪……也没人知道那双鞋的去向……那个军人也没再出现过……一切都是个迷。3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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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鞋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三年前的一个冬日的早晨,寒风凛冽,大雪纷飞,整座城市穿着白色的衣服。一片银装素裹,仿佛在冰天雪地里瑟瑟发抖。街上行人稀稀拉拉,小孩穿得像园滚滚的球,但不知寒冷为何物,蹦着跳着,笑声温暖了寒气,老人裹得严严实实,佝偻着身子,呵欠连天……伴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像往常一样,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学校。学校操场热闹非凡,有的在堆雪人,有的在滑冰,有的在画雪景,有的在玩游戏……我不由自主的加入打雪仗的行列。我忘记了寒冷。似乎我就是雪景中的所向无敌的铠甲英雄,投、让雪球灵活自如。当玩的得意忘形时,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阵凉飕飕的风,我俯下身子,低头一看,很不幸,原来是鞋子耍小脾气了,已经张开了一个大口,我只好无可奈何的丢盔弃甲,离开我心爱的战场。放学了,妈妈来接我,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心痛地说:“天寒地冻的,赶快跟我去把鞋修一修。” 我嘟着嘴回说:“天这么冷,谁还会给我修鞋呢.”妈妈紧紧拽着我的小手,不由分说直往学校门口向右拐的方向快步走去。这时,夕阳已西下,寒风吹着人行路上的树枝里的冰条瑟瑟发响,刮在人的脸上,像鞭子抽打着,钻心地痛。人们都顶着寒风,抱怨着天气,急急忙忙的赶回家。不一会儿,到了街角边的修鞋铺,一位饱经风霜,冻得满面通红的老爷爷正忙着拾东西。妈妈急忙跑上前急促地说:“老师傅,我孩子的鞋破了个洞,天太冷,很容易冻伤,您能给他补一下鞋吗?”老爷爷看了看我的破鞋,怜爱地说:“冰天雪地的,一定进了水,很难受吧。”我使劲地点点头。老爷爷费力地重新打开修鞋箱子。,慢慢扶稳椅子,缓缓坐在椅子上,准备开工。趁着这功夫,我开始细细打量老爷爷:一身穿着破旧破但算干净的棉大衣,一头灰白色的头发,毫无光泽,额头上的几条几条皱纹和手上突出的关节让人感到岁月风霜对他的艰难锻造。由于长期补鞋,他的手上长满了一层层的老茧,这老茧仿佛就是这位老爷爷的一枚枚功勋章,流淌的老爷爷的辛勤汗水。首先老爷爷吃力地用小刀把我的鞋的破损处割平,用胶水仔细涂抹;接着一手拿线一手拿鞋,一针一线地缝着,没有丝毫懈怠,仿佛这是他心爱的艺术品,生怕有任何瑕疵。由于天气太冷,他不停地往手上吹热气,温暖温暖冰冷的双手。缝好一手扶稳老花镜,一手拿胶水,在鞋的空隙处再涂抹胶水;再最后用小锤子轻轻敲打着,不时用手抚平……老爷爷自言自语:“这鞋应该会很结实,不会再漏风漏水了。”我不知天高地厚地问老爷爷:“您不怕冷吗,?为什么不在家里颐养天年?”老爷 爷回答道“修了一辈子的鞋,停不下来,能帮助有需要的,我心里就感到暖烘烘。”老爷爷充满自豪地说,混浊的眼神里顿时闪烁着亮花,似乎在告诉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春蚕到死丝方尽,烛炬成灰泪始干。鞋终于补好了,老人脸被动的苍白,手也冻僵硬,我穿好鞋一共暖意顿时温暖我的脚,温暖我幼小的心。妈妈感激地说:“辛苦老师傅了,多少钱。”我心想:“修得这么好,至少得十元钱。”老人边收拾鞋铺边说:“两元钱。” 我惊呆了:“这么少?”老人笑了笑,说:“给大家图个方便,满意就好。”霎那间,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老爷爷不就是春蚕,吐出丝温暖人间吗?不就是烛炬成灰,照亮温暖人心吗?”一位年逾古稀、地位低微的老人,却给我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的“人该怎样活才算有意义的一课?”每当我看到这双老爷爷补好的鞋子,就想到:这不仅仅是一双鞋,而是补鞋老人那颗纯朴的乐于助人的心。点评:行为描写用词讲究,准确到位,系列动词逼真地凸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点明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心理过程真实细腻,人物的想法、态度在读者面前一览无遗。情感真情流露,字句铿锵有力,震撼人心。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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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注:在旧时的欧洲,孤儿没有家,就由当地的牧师照管。)说:“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是的,发亮!”珈伦说。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1200字以上 高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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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鞋我家出门右拐,那个小小的角落里,大树的荫庇下,坐着一个修鞋的老头,精瘦精瘦,总穿着一套肥大的灰色工作服,让人觉得好像他随时会被风吹得飘起来。我每天放学路过,看到的鞋匠一定是埋着头,不是用锥子拉着线,就是在鞋榫子上对着鞋子比划着,那双手皲了皮,枯瘦得厉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身影就如同那棵榕树一样长在那里,生了根。我有一双非常精致的跑鞋,是过生日时家人送的,上体育课的时候穿上,轻轻软软的,跑起步来感觉脚底有小马达,似乎时刻会像脱缰的野马般冲出去,可别提我有多喜爱它了,恨不得睡觉都穿着它!然而有一天,这双鞋突然坏了——光鲜亮丽的花纹被磨掉了色还在其次,脚指处的底儿也脱了胶,走路都没那么平顺了。我一刻也不能等待,抱着这双鞋冲到拐角处那个鞋摊。嘿,坐在鞋摊上的换了个年轻人,身板儿也瘦,时髦的飞机头,正玩手机玩得不亦乐乎,我一惊但也没多想,走到了小摊前。“叔叔,一直在这儿的老爷爷怎么没来呢?”“他是我爸,生病了,过两天再来。”年轻的叔叔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鞋子有什么问题?给我看看。”我把鞋盒递了过去。年轻人打开了鞋盒,眼里放出了光芒,说:“这不正是**品牌的限量款嘛!小姑娘,这是双好鞋呀!”“叔叔,你认识这鞋呀?”我高兴起来——果然还是年轻人见多识广!“那是!我就在这家厂工作,这鞋子我见多了去了,所有问题我都了如指掌!”“那你一定有办法修好它!”我心中有了着落,满怀期待。叔叔拿着鞋子东戳戳,西瞅瞅脸上那自信的神情凝固了,转而又成了一种如临大敌的表情。“怎么了,叔叔?”我一下子又慌了,忍不住问道。“你这鞋毛病多着呢。我在工厂里只负责给鞋贴商标,我也没办法。”叔叔摆摆手,把鞋给我。我的心情又跌到了谷底。“连生产它的人都解决不了,我也别想指望谁了”我有些沮丧,转身离开。“等一下——”一个苍老而嘶哑的声音喊着。我回头一看,灰色的肥大工作服映入眼帘。“鞋修好了吗?”老头儿赶过来……“没有,她的修不好了。”那位叔叔抢先说。“给我看看。”我又把鞋递了过去。老鞋匠的手指竹节般清瘦,他把鞋子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扒扒鞋边,扯扯鞋带,鼻尖几乎贴到了鞋子,寻找蛛丝马迹,一旁的我看着心里如同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生怕年事已高的老鞋匠一个不小心,再一次让我的鞋子损坏。“一点小问题,我能修好。你先走吧,下午来领!”老人肩膀一松,底气十足。“行了爸,人家这鞋子凑合着还能穿会儿,你可别弄坏了!”年轻人摇着二郎腿。老人没有在意儿子说了什么,找了个板凳,埋头苦干起来。我因为不放心,也就没有离开。只见老鞋匠,手轻轻扬一圈,围在身边的工作箱都乖乖打开。他迅速瞄了一眼鞋子,决断的眼神已然打定了主意,手像一块被吸引的磁铁,一摸一个准儿,立刻抓出一管儿胶水来,拿到鞋子,又像刺绣一样,小心翼翼翻起鞋底,把握好了胶水分量,一挤,恰到好处,便合起鞋底。稍稍用手挤压片刻。再定睛一瞧,这眼睛便像鹰眼一样捕捉到了一块微小的斑驳,他没有一刻犹豫,似乎这双鞋子是俯首称臣的降兵,乖乖束手就擒,又似乎是一匹他养熟的老马,轻轻一拉缰绳,就通晓他的所有意图。他在箱子里抽出一张砂纸,麻利地打磨破损处,手上下移动,老人又拿出了一管染色剂,颤颤巍巍地抹上,用嘴吹吹,一把将鞋子递给了我。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他没说一句话,静默中却自有一种力道,老人黝黑的脸上有一种神圣的光彩,是在那个年轻人脸上看不到的别样的光彩。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沉浸在表演一样的工作中,几秒过后才反应过来。“十五块。”我付了钱,抱着鞋离开。隐隐约约身后传来争辩。“切!十五块。我天天待在工厂里风不吹雨不淋,只需要贴贴商标,赚的钱都不知道比你多多少倍呢。真是的,我要是你……”“如果你失业了呢,还是有一门手艺来得踏实啊!”“只要有工厂,我就不会失业,你看看现在谁还在修鞋子啊?坏了就扔呗!”细叶榕树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那粗壮的根紧紧地抓住地面,坚实的水泥地被拱起一道梗来……。后记:近期无意中浏览到两则新闻:因劳动力红利的消退,珠三角服装,鞋业等加工工厂逐年向东南亚迁移,2017年迁移数量已经占到百分之七十五;另一则消息,为应对劳动力不足的现状,各工厂投资装备机器人进行生产,已经成为行业趋势。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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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鞋这一天,马小哈躺在床上睡懒觉。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小哈,小哈,都8点半了,你不参加全市长跑比赛了?”“啊?”马小哈腾地坐了起来,睡意全无。今天9点他和吴伟明要代表全校参加市的1500米长跑决赛的,这样一件大事,他几乎忘到九霄云外了。马小哈迅速穿好衣服,给门外的吴伟明开了门,说:“等一下,我马上就走。”一会儿,就见马小哈满脸窘样儿地从屋里钻了出来:“你……你先走吧……我的鞋……不……不见了……”“唉!你快点儿,我先走了。”吴伟明无可奈何地说。马小哈手忙脚乱地翻开了,衣柜里、鞋柜里、书房里,连厕所、厨房都找遍了,就是没有。这可把小哈急坏了。对,有了,爸爸刚从野外考察回来,他的旅行袋里有一双球鞋。马小哈急速地翻到了那双白色的球鞋,穿在脚上。开始有点晃荡,小哈心想:“要是合脚就好了。”说也奇怪,他刚走出家门,就觉得鞋正好合脚,走起来可轻了。奇怪的事情,从这儿就开始了。运动场四周已经坐满了各校学生,参赛队员都正在做准备活动,长跑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马小哈伸腿弯腰,准备了老半天,才见吴伟明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吴伟明觉得奇怪,明明自己走时小哈还没走,怎么他反倒先到了呢?起跑线上那几个神气活现的大个儿,正是上几届的冠军。“真倒霉,碰上他们!”吴伟明气馁地说,就在这时,裁判威严地喊道:“各就各位——预备——”听到这声音,几十名选手都立即蹲在起跑线上,可马小哈还在不慌不忙地系鞋带呢!一会儿,选手们起跑了,只见马小哈的鞋底喷出一股白色的气体,身体腾空跃起,很快就超过了所有的选手,像箭一般飞向终点线。全场一片喝彩声,连主席台上坐的领导都震惊了。这时,马小哈已经越过了终点线,他鞋底突然又喷出一股白色气体,又立即在空中消失了。马小哈稳稳地停在终点处。休息了半个钟头,隆重的发奖仪式就要举行了。马小哈正准备登台领奖。突然,一个铅球从校门外飞过来,眼看将要砸着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在场的人都傻了眼。唉呀,这后果将不堪设想!就在这一瞬间,马小哈已经来到那小学生跟前。这速度快得无法形容,比刚才赛跑还快上十倍,人们都不知道他究竟使的什么法术。再看马小哈,他飞起右脚,奋力朝铅球踢去。铅球被踢飞了,鞋底喷出一股白气。台下又是一声声喝彩,主席台上的领导都看傻眼了。真没听说过,铅球还能用脚踢飞,这该是多么硬的脚力啊!而且动作之快,动作之巧,使人眼花缭乱。发奖仪式开始了。马小哈走上领奖台,他领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奖状和一份小奖品,还有助人为乐的荣誉证书。马小哈捧着奖品,兴奋得合不拢嘴。他准备去爸爸那儿炫耀。马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不走人行道,而是踩着电线杆子在走。细细的电线上飞上一只小鸟还要摇晃一下,可那男孩儿在电线上走得稳稳的,好像没事儿似的。他忽然跑起来,从这边的电线上跃到那边的树枝上,树枝连晃都没晃一下。他简直不是在走,而是在飞。从这棵树上一眨眼蹿到那棵树上。马路上观看的人挤得人山人海,十字路口上交通为之堵塞,一阵阵的喝彩声震耳欲聋。“小家伙!真棒,再来一个!”“喂,真精彩,简直像马戏团的演员。”“不!比马戏团演员还高超!”两个指挥交通的民警目睹这个奇观,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其中一个民警用扩音器说:“电线上的那个小孩儿,快下来,危险!”可是,那个男孩儿自如地转过身,便一溜烟地跑得无影无踪。这个男孩儿,就是马小哈。他到了爸爸单位,把奖状、证书、奖品全拿给爸爸看,爸爸乐得咧嘴直笑,但还有点儿不相信,一个劲儿地问道:“你怎么得了这么多奖?”在这个时候,两位民警呼哧呼哧地跑来了。他们一进门就问:“您是研究员马博士吗?”“正是,有什么事吗?”“真替你儿子担心,他刚才跑在电线和树枝上,真不知道他会不会摔着?”马博士一听,脸色突变,忙把小哈叫了过来:“小哈,你怎么把我的魔鞋穿走了?”民警问:“这是怎么回事呀?”马博士向民警解释道:“我最近刚刚研制出一种白色球鞋,是根据气垫船的原理设计的一种新式鞋,鞋底不仅能生出气垫,还能喷气。地质工作者穿上后,魔鞋喷气产生反作用力,推动人行走如飞,鞋底生出的气垫还可以使人非常轻巧地通过沙漠、沼泽。这鞋是用人体的生物电流来自动操纵的。当大脑发出信号,指挥脚向什么方向移动时,大脑的生物电流通过神经系统迅速传递到脚上。魔鞋不需要消耗其他能源,它会把穿它的人平常走路时一点一滴的能量贮存起来,一旦需要,就会释放出来。不过,平时不穿,要把鞋带松开,这样就同普通鞋没什么区别。当你需要它跑得快时,就把鞋带系紧,它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魔鞋了。”交通警听得入了迷,兴奋地答道:“祝贺您,马博士,您的这一项成功的发明是了不起的创举,魔鞋的发明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贡献!”马小哈在旁边听得入了神,他傻乎乎地对爸爸说:“爸爸,我长大也要像您一样,研制出更科学的魔鞋!”两个交通民警笑眯眯地鼓励他说:“小家伙,我们预祝你成功啊!”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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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说:“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是的,发亮!"珈伦说。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教堂里所有的人都望着珈伦的这双红鞋,所有的画像也都在望着它们。当珈伦跪在圣餐台面前、嘴里衔着金圣餐杯的时候,她只想着她的红鞋——它们似乎是浮在她面前的圣餐杯里。她忘记了唱圣诗;她忘记了念祷告。现在大家都走出了教堂。老太太走进她的车子里去,珈伦也抬起脚踏进车子里去。这时站在旁边的那个老兵说:“多么美丽的舞鞋啊!”珈伦经不起这番赞美:她要跳几个步子。她一开始,一双腿就不停地跳起来。这双鞋好像控制住了她的腿似的。她绕着教堂的一角跳——她没有办法停下来。车夫不得不跟在她后面跑,把她抓住,抱进车子里去。不过她的一双脚仍在跳,结果她猛烈地踢到那位好心肠的太太身上去了。最后他们脱下她的鞋子;这样,她的腿才算安静下来。这双鞋子被放在家里的一个橱柜里,但是珈伦忍不住要去看看。现在老太太病得躺下来了;大家都说她大概是不会好了。她得有人看护和照料,但这种工作不应该是别人而应该是由珈伦做的。不过这时城里有一个盛大的舞会,珈伦也被请去了。她望了望这位好不了的老太太,又瞧了瞧那双红鞋——她觉得瞧瞧也没有什么害处。她穿上了这双鞋——穿穿也没有什么害处。不过这么一来,她就去参加舞会了,而且开始跳起舞来。但是当她要向右转的时候,鞋子却向左边跳。当她想要向上走的时候,鞋子却要向下跳,要走下楼梯,一直走到街上,走出城门。她舞着,而且不得不舞,一直舞到黑森林里去。树林中有一道光。她想这一定是月亮了,因为她看到一个面孔。不过这是那个有红胡子的老兵。他在坐着,点着头,同时说:“多么美丽的舞鞋啊!”这时她就害怕起来,想把这双红鞋扔掉。但是它们扣得很紧。于是她扯着她的袜子,但是鞋已经生到她脚上去了。她跳起舞来,而且不得不跳到田野和草原上去,在雨里跳,在太阳里也跳,在夜里跳,在白天也跳。最可怕的是在夜里跳。她跳到一个教堂的墓地里去,不过那儿的死者并不跳舞:他们有比跳舞还要好的事情要做。她想在一个长满了苦艾菊的穷人的坟上坐下来,不过她静不下来,也没有办法休息。当她跳到教堂敞着的大门口的时候,她看到一位穿白长袍的安琪儿。她的翅膀从肩上一直拖到脚下,她的面孔是庄严而沉着,手中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剑。“你得跳舞呀!”她说,“穿着你的红鞋跳舞,一直跳到你发白和发冷,一直跳到你的身体干缩成为一架骸骨。你要从这家门口跳到那家门口。你要到一些骄傲自大的孩子们住着的地方去敲门,好叫他们听到你,怕你!你要跳舞,不停地跳舞!”“请饶了我吧!”珈伦叫起来。不过她没有听到安琪儿的回答,因为这双鞋把她带出门,到田野上去了,带到大路上和小路上去了。她得不停地跳舞。有一天早晨她跳过一个很熟识的门口。里面有唱圣诗的声音,人们抬出一口棺材,上面装饰着花朵。这时她才知道那个老太太已经死了。于是她觉得她已经被大家遗弃,被上帝的安琪儿责罚。她跳着舞,她不得不跳着舞——在漆黑的夜里跳着舞。这双鞋带着她走过荆棘的野蔷薇;这些东西把她刺得流血。她在荒地上跳,一直跳到一个孤零零的小屋子面前去。她知道这儿住着一个刽子手。她用手指在玻璃窗上敲了一下,同时说:“请出来吧!请出来吧!我进来不了呀,因为我在跳舞!”刽子手说:“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砍掉坏人脑袋的人呀。我已经感觉到我的斧子在颤动!”“请不要砍掉我的头吧,”珈伦说,“因为如果你这样做,那么我就不能忏悔我的罪过了。但是请你把我这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吧!”于是她就说出了她的罪过的刽子手把她那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不过这双鞋带着她的小脚跳到田野上,一直跳到深黑的森林里去了。他为她配了一双木脚和一根拐杖,同时教给她一首死囚们常常唱的圣诗。她吻了一下那只握着斧子的手,然后就向荒地上走去。“我为这双红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她说,“现在我要到教堂里去,好让人们看看我。”于是她就很快地向教堂的大门走去,但是当她走到那儿的时候,那双红鞋就在她面前跳着舞,弄得她害怕起来。所以她就走回来。她悲哀地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流了许多伤心的眼泪。不过当星期日到来的时候,她说:“唉,我受苦和斗争已经够久了!我想我现在跟教堂里那些昂着头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于是她就大胆地走出去。但是当她刚刚走到教堂门口的时候,她又看到那双红鞋在她面前跳舞:这时她害怕起来,马上往回走,同时虔诚地忏悔她的罪过。她走到牧师的家里去,请求在他家当一个佣人。她愿意勤恳地工作,尽她的力量做事。她不计较工资;她只是希望有一个住处,跟好人在一起。牧师的太太怜悯她,把她留下来做活。她是很勤快和用心思的。晚间,当牧师在高声地朗读《圣经》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坐下来听。这家的孩子都喜欢她。不过当他们谈到衣服、排场利像皇后那样的美丽的时候,她就摇摇头。第二个星期天,一家人全到教堂去做礼拜。他们问她是不是也愿意去。她满眼含着泪珠,凄惨地把她的拐杖望了一下。于是这家人就去听上帝的训诫了。只有她孤独地回到她的小房间里去。这儿不太宽,只能放一张床和一张椅子。她拿着一本圣诗集坐在这儿,用一颗虔诚的心来读里面的字句。风儿把教堂的风琴声向她吹来。她抬起被眼泪润湿了的脸,说:“上帝啊,请帮助我!”这时太阳在光明地照着。一位穿白衣服的安琪儿——她一天晚上在教堂门口见到过的那位安琪儿——在她面前出现了。不过她手中不再是拿着那把锐利的剑,而是拿着一根开满了玫瑰花的绿枝。她用它触了一下天花板,于是天花板就升得很高。凡是她所触到的地方,就有一颗明亮的金星出现。她把墙触了一下,于是墙就分开。这时她就看到那架奏着音乐的风琴和绘着牧师及牧师太太的一些古老画像。做礼拜的人都坐在很讲究的席位上,唱着圣诗集里的诗。如果说这不是教堂自动来到这个狭小房间里的可怜的女孩面前,那就是她已经到了教堂里面去。她和牧师家里的人一同坐在席位上。当他们念完了圣诗、抬起头来看的时候,他们就点点头,说:“对了,珈伦,你也到这儿来了!”“我得到了宽恕!”她说。风琴奏着音乐。孩子们的合唱是非常好听和可爱的。明朗的太阳光温暖地从窗子那儿射到珈伦坐的席位上来。她的心充满了那么多的阳光、和平和快乐,弄得后来爆裂了。她的灵魂飘在太阳的光线上飞进天国。谁也没有再问她的那双红鞋。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