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读后感
《台北人》读后感400字
台北,常常觉得像海市蜃楼一样的存在的城市。常常觉得熟悉,却并没有真正的接近过。
中学的时候,很流行刘墉、吴淡如之类的台湾作家,着实也看了一段时间的心灵鸡汤。慢慢长大后,就觉得似乎台湾作家的路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台北人》这部小说,最初是蔡康永一再的提起。不过,对于蔡康永的文学选择,我此时已是不太信任的了。后来,在一次网络购书的过程中,为了凑金额,就把在购书单中存了很久的这本书加了进去。
看了第一个小故事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短、小、精、悍。每篇的篇幅都不大。但是寥寥几笔,却常常让人有“进入”的感觉。从国共,抗日的战争时期,到七八十年代的眷村时代。有像蔡康永那样的富家子弟,也有类似于王伟忠那样的眷村孩子。那两三代飘零的人儿。我,并无法品出其中况味。只是常常,从书中,读出那么一丝丝的怅然,一丝丝的忧愁,一丝丝的凄凉。。。
不了解白先勇,亦不了解台北人,更不了解那一段没有经历和感受过的历史。但是,白先勇的这本《台北人》,就光从文学的方向来看,在近现代中国也是非常合我胃口的。不评不论,不褒不贬,一切都只是陈述,功过是非自有公论。在这个所谓世界末日的前段,遇到《台北人》,真也是人生一大幸事也。
推荐给在努力生活着的人们。
活着,真好。
《台北人》读后感400字
白先勇的《台北人》,是一本深具复杂性的作品,书中十四篇堪称一流的短篇小说串联成一体,使我们看到了社会之“众生相”,更重要的是,由于主题命意之一再重复与互相陪衬辅佐,使我们能更进一步深入了解作品之含义,并使我们得以一窥隐藏在作品内的作者之人生观与宇宙观。
今昔之感
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换成文字。——白先勇
白先勇《台北人》是由一出出悲剧连缀而成的,其中的主人公都是中年人或老年人,他们都出生中国大陆,随着国民党撤退来台湾这一小岛。也许当初他们还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然而现在却已是暮霭沉沉的年龄,。不论你是叱咤风云的将军,或是未受教育的男工,不论你是风华绝代的仕女,或是下流社会的女娼,到头来都是一样,任时间将青春腐蚀,终于化成一堆骨灰。一句话,荣光属于既往,衰朽属于当下。时移势易,色衰爱弛,怎不产生世过境迁、人情巨变的今昔之感!白先勇在书前引录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正是点出《台北人》的这一主题,传达出作者不胜今昔之怆然感。
《台北人》读后感400字
我喜欢他写人的方式。他总能把一个平凡无奇的的人写的很特别,光是形容一个人的外貌,就可以写满整整一页呢!他的比喻总是用的惊艷,其中我最佩服得一段就是娟娟怒杀柯老雄的那一幕骇人的画面。
「娟娟一头的长髮都飞张了起来,它的嘴巴张的老大,像一头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黏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髮他那两根次黑的的出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隻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的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这一段惊悚的叙诉,写得紧凑,写得入股,彷彿我就再犯案现场亲眼看到一般。
白先勇用非常灵活的「镜头极转」之技巧,混淆今昔,使娟娟与五宝的意向合而为一。五宝即是总司令在上海万春楼当酒家时的同事,娟娟其实就是五宝的再是,柯老雄也就是
害死五宝的华叁。五宝在死前口口声声说:「我要变成鬼去找寻他!」十五年后,酷似五宝的捐捐便杀死了柯老雄。她杀死柯老雄后就完全疯掉了,但他已经报前世的冤孽了,也好像没什么遗憾了。
白先勇常写「冤」、「孽」等字眼,以及「八字一定犯了冲」等句子。像〈孤恋花〉裡头,娟娟唱歌像「诉冤一样」,总司令拿她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我们确切感受的出作者对「蘗」之浓厚兴趣,或迷惑。白先勇相信,人之「孽」主要是祖先遗传下来,出生就已注定。其实我也相信人门所谓的「再世」或者「灵魂轮迴」,我们为什么会遇到很多事?为什么要这么活着?都跟前是有一定的关係,你说是不是呢?
谈‘虫’
雨后的黄昏,把他的阴影洒到地上,将那闪烁着黯淡光芒的斧子拖向西方。我仰望地球,从无边无际的蔚蓝深处,喷射出神圣的光芒,穿过我迷蒙的泪水。
偶然看见这幅图,一位大叔脑子长得像木头,手拿斧子,不断地向大树发出冲击,这时飞来一直啄木鸟,它大声断定:‘‘这人脑子里有虫!’’
这样看来,这只虫在讽刺这位长着木头脑袋的大叔,因为对啄木鸟来说,他们的使命便是消灭树中的害虫,使大树茁壮成长。而大叔的模样过于夸张,却有充分而又奇妙地诠释了这种理念:去除杂念,净化思想!大叔这种为了自己利益而不顾大局的思想作为虫也不为足道了。或许一阵风后,他以带走了满树的金黄......
对于这种思想,人类不知如何思,如何忆。静夜,思不能寐,忽坐忽起;喧嚣的白昼却仿佛卧看行云。心里头空空的,空得茫然,空得凄迷。这时,我如同一个彻悟者,没想到‘‘虫’’我便依稀带出那恍惚和心痛,还有那强烈的无奈。人类能挽救的只有珍惜地球罢了。
这位大叔的“虫”思想与啄木鸟相对,一个破坏森林,一个保护森林。倒让人同情。对这位大叔来说,砍树就能生存,获得金钱。说到底就是因为人类贪婪自私的心,为金钱,为地位,为生存!人类拥有巨大的智慧,可一部分智慧形成一中负面效果,自私自利的心让人类疯狂地开采矿物,破坏自然资源。就是这种虫,令啄木鸟厌恶,连大自然也厌恶,他逐渐吞噬人类的思想,是人类变得更加疯狂!
地球或许毁灭,或许被拯救,都在于虫的思想是否蔓延并控制了人类的思想。
最后,我会在心底迸发的欢乐融入悲伤的眼泪中感谢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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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读后感【篇一:台北人读后感】在还没有读完《台北人》的时候,我就想把这本书吼着对周围的人说,快看看这本书。现在仍然这样想,像个祥林嫂一样,兜售这本书一样。本书作者白先勇,里面是一个个短篇小说,每篇刻画一个人物,讲述一段过往。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合集,在我来说,失败之处是在最后的最后加入了一篇别人的读后感和分析,典型的学究式分析,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看这本书,或者看任何书之前,不要去看别人的评价,不要去看别人的分析,我喜欢自己去感受,也许你看完还是读不懂,但终究有一天,某一个瞬间,书中的一些情节,一句话会给予你一个解释,也许,这解释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但一部作品的本身,除了传达作者的初衷,伟大之处也正在于给予每个人不同的养分。我个人始终倔强的觉得,那些研究派所分析出来的东西,兴许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一个故事,分析出来各种目的,各种隐喻,其实也许作者就是单单纯纯的想说个故事罢了。所以,如果你读到个故事,但没有感受到深处的震撼,那并没有什么干系,我们不再是高中生,不需要分析文章目的和宗旨,也不需要段落概况,也许刚巧,作者就是告诉了你这么个故事,至于你的所得,谁又能知道它在你的身体里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呢?实在不想把它写成一篇我所讨厌的分析性读后感,也是因为没那个能力去分析人物背景和传达的东西,所以就单纯的觉得很震撼,然后真诚的推荐个周围的人。让每个人自己去认识,结识,书中一个个像是站在你面前一样的各色人等。【篇二:台北人读后感600字】《台北人》中的主人公,几乎没有一个是正宗台北人。这十四个短篇中的主要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在大陆出生长大,1949年前曾经在大陆有着辉煌或美好的过去——无论是将军、飞行员还是个体户、风月场,撤退到台湾后只剩下平庸、琐碎、落寞的现实,往昔都成了回忆中的云烟。这种今昔之感也是十四篇的共同主题。白先勇的官二代身份无疑给了他一个绝佳的机会去观察撤退前后那些最富于戏剧性变化的人和事。他的叙述从容、准确而又味道十足。从上海百乐门的风月场到阔太太们的客厅,那个时代的你来我往、言谈举止、衣着打扮、陈设器物无一不入木三分如在目前。白先勇毫不回避与这些当代作家常常会投机取巧一带而过的难点进行正面交锋,《红楼梦》的传统仿佛在这些小说中又复活过来,而另一方面偶尔又会令人联想到维多利亚时代那些关于绅士和淑女的故事。虽然功力十足,两三篇看完以后却觉得并不够厚味。所有往昔风光不再的感叹,追根溯源不过是人的虚荣心和失落感,把这种虚荣心和失落感展示给我们大家看,并不会引起太多的同情和动容;而白先勇在对这种普遍的失落人群寄予同情和感怀之外,并没能真正挖掘出什么对于人生、世界的新发现。只有看到《花桥荣记》这篇时才眼前一亮——老板娘拿起那张合影相框的时候,我们真正被推到了人生中那些无奈和痛楚的面前。我一直强调小说的“力量”,《台北人》教科书般的功力固然深厚,却并没有产生预期中的力量。反倒是白先勇较早的短篇《寂寞的十七岁》(这篇很容易让人想起《都柏林人》中的《阿拉比》),虽然技法比较质朴,给我的印象却更为深刻。【篇三:台北人读后感400字作文】台北,常常觉得像海市蜃楼一样的存在的城市。常常觉得熟悉,却并没有真正的接近过。中学的时候,很流行刘墉、吴淡如之类的台湾作家,着实也看了一段时间的心灵鸡汤。慢慢长大后,就觉得似乎台湾作家的路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台北人》这部小说,最初是蔡康永一再的提起。不过,对于蔡康永的文学选择,我此时已是不太信任的了。后来,在一次网络购书的过程中,为了凑金额,就把在购书单中存了很久的这本书加了进去。看了第一个小故事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短、小、精、悍。每篇的篇幅都不大。但是寥寥几笔,却常常让人有“进入”的感觉。从国共,抗日的战争时期,到七八十年代的眷村时代。有像蔡康永那样的富家子弟,也有类似于王伟忠那样的眷村孩子。那两三代飘零的人儿。我,并无法品出其中况味。只是常常,从书中,读出那么一丝丝的怅然,一丝丝的忧愁,一丝丝的凄凉……不了解白先勇,亦不了解台北人,更不了解那一段没有经历和感受过的历史。但是,白先勇的这本《台北人》,就光从文学的方向来看,在近现代中国也是非常合我胃口的。不评不论,不褒不贬,一切都只是陈述,功过是非自有公论。在这个所谓世界末日的前段,遇到《台北人》,真也是人生一大幸事也。推荐给在努力生活着的人们。【篇四:《台北人》读后感500字】有人说,白先勇创造了台湾文学史上最美双姝-尹艷雪和金大班。而不论是永远的尹艷雪还是看尽繁华的金大班,都散发出无人比的大气与风采。白先勇笔下的女人之所以有魅力,我想有几个塬因:一、他们身怀故事。尹艷雪的过去,不论上海的交际花生涯或是下嫁决处长后的情况,都如面纱一般,看的见但摸不透;而决定金盆洗手的金大班【篇七:《台北人》读后感】从去年还是前年,在图书馆偶遇白先勇的书,惊讶于他文字的火候——看似平淡却能有看电影的感觉。可能是他写剧本和改编戏剧的功力,小说中的场景和人物都非常鲜活。这部《台北人》有十四个中短篇,看的时候犹如进入一个台北六七十年代的照相馆,里面不仅有相片,还有场景、温度、湿度,而人物的酸楚、痛苦、挣扎也历历在目。《永远的尹雪艳》讲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时隔半个世纪,看李敖上节目,说形容顶级的美女最恰当的词也是这个词。她一出来,旁边的都成了背景。尹雪艳也是这样的女子——“尹雪艳着实迷人。但谁也没能道出她真正迷人的地方。尹雪艳从来不爱擦胭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蜜丝佛陀;尹雪艳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的了不得……”她来台北建立自己的尹公馆,维系着上海百乐门的标准,而且她待人接物有春风化雨的本事——鸿儒白丁都要来。尹雪艳的故事也充满曲折,但不要紧——她会把那些挫折抛在身后,继续往前。这也是绝代风华所必要的气度。《一把青》讲述一个伤痛愈合的故事,朱青在第一任飞行员恋人坠机之后,死去活来——然而十几年后,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她已经很平淡地看过去了。即使曾经把爱情当做一切而又失去的人,岁月也能照看好ta。《岁除》和《冬夜》勾画了三个有“理想”的失意中年男子。一个在新年夜的醉酒豪言。他牛饮着,挥舞着,倒下了。但有人情味的是一圈老战友对他的体谅和关怀。一个想要抓住最后的腾达机会,一个虽然腾达却失去了理想,这两个人放在一起的对话,更是人生百般滋味叹着品。《金大班的醉后一夜》是本书最为精彩的篇章之一,金大班曾经叱咤风云,而在二十年后,也要赶紧嫁人了。在离开夜总会的前夜却遇到了一些故事——精心栽培的小妹栽在了爱情的幻想中,搞大了肚子——不像自己二十年前狠心断绝,她拿一枚钻石戒指给小妹去生养。虽然骂得很凶,但金大班却让小妹不要受自己一样的伤,失去对爱情的希望。小说终止在她遇到一位和当年自己坠入爱情时很像的年轻男子跳舞的画面,她痛苦过,迷茫过,潇洒过,而现在就让这一切在一支舞中飘散吧。《思旧赋》《梁父吟》《秋思》《国葬》刻画了四个怀旧的人,有的已迟暮,但对过去的缅怀和执着令人敬佩或唏嘘;有的不得不停下脚步,接受岁月的凋零。《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孤恋花》《花桥荣记》《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讲了四个被岁月摧残的可怜人。读到他们的故事,会叹息或者哽咽——不好多说,因为每个故事背后都是鲜活的面容,你看到这些文字,那些人就会浮现。《游园惊梦》是最长的一篇,而将钱夫人的人生和戏交织在一起的一段最为精彩。如果说语言的终点是音乐,而戏剧则是这终点站的辉煌建筑。这段的妙处在于,把钱夫人在戏曲和人生中的醉生梦死描写得入木三分,你以为在看一部小说,但却是在看一台戏;而当你觉得这是一台戏的时候,这却是在描写真实的人生。在这六页的戏曲描写中,钱夫人的戏与人生已经没有了边界。这本小说看完之后,回味久久。我觉得不仅是这些精彩绝伦的描写,把台湾六七十年代的众生相刻画得十分生动,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他并没有要宣传什么正能量,也没有要拉人入地狱闲逛的黑暗——充分尊重每个人物的人生,却能在看到失望时的不悲叹,在绝望时也能留有的一丝从容。这份气度正是文章的魅力所在。【篇八:台北人读后感】前几天,随意整理书柜,无意间瞥见了妈妈推荐的《台北人》。这本书静静地躺在书柜多年,我却始终不曾翻动过。直到看了老师的书单,发现上有这本书,才打算一探其究竟。其实,以前有很多机缘让我去翻动她,但我都刻意和她擦肩而过,因为它的书名。我一直认为《台北人》是写给台北人的小说,书中描述的是他们的歷史、他们的故事,与我何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这部小说所描写的是民国初年人们的故事,只不过作者把地点放在台北。台北人一书的故事发生于一个复杂的歷史时空当中。当时正值国共内战,由于大陆沦陷,许多人随着国民政府来到台湾这小岛。他们可能来自桂林(花桥荣记中的老闆娘),可能来自上海(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裡的金兆丽)可能来自南京(一把青中的师娘)也可能来自其他不同的角落;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从年迈挺拔的儒将朴公(梁父吟)到煺休佝偻的女僕顺恩嫂(思旧赋),从上流社会的钱夫人(游园惊梦)到下层社会的总司令(孤恋花);有社交名媛尹雪艷(永远的尹雪艷);有煺伍军人赖鸣(岁除);有帮佣工人王雄(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有知识份子余教授(冬夜)……他们都有过一段难忘的过去,或繁华、或引以为傲,但这一切的美好都在内战的蹂躏下化作灰烟,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段沉重的、斩不断的往事。他们背负着这些「重负」被迫来到台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失落、惆怅。在现实生活上,他们受过去影响,有的甚至沉浸其中而无法自拔,他们不断在回忆过去,期望能寻回一点美好,但今昔的强烈对比反而是一大讽刺,「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作者蓄意放在本书之前的无异是最好的注解。虽然作者没有在小说中揭露什么一鸣惊人的社会现象,反而是以一种不紧不慢的描写方式细细刻画每一个人物、描写种种人生百态。他娓娓道来这一切,从容不迫,但在读完每一篇章后每每使我神伤。我爲(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裡王雄之死感到难过,他是那么忠厚老实、勤勉努力,然而,却因为他长的丑而被嫌弃;我爲(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裡的金兆丽感到惋惜,做了一辈子出风头的舞女,倒头来到底什么也不剩,就连最真切的「情」也牺牲了;我爲(梁父吟)中的朴公感到感慨,虽然白先勇描写他「身材硕大,走动起来,胸前银髥,临风飘然……脸上的神色却是十分的庄凝。」,使我们看到朴公凛然的威严,但事实上他是脱离现实的。即便已读完这本书,我还是很难把那时的台北、那时的生活与现在的台北做连结。塬来无论再怎么繁华的城市,也会有一段昏暗的过去,《台北人》中的台北就是,它让我觉得沧凉、颓靡,就像一个已经穷途末路的舞女,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凄艳之美。白先勇的《台北人》中所描写的是国共内战时期的人们以及他们的故事。这已超乎地域的限制,他所描述的既非台北,亦非中国大陆的故事,而是在这个时空下,这些征战时代的人们的故事。作者异乎常人的成就,也就在于他所传承的不仅仅是这十几则故事,更是整个时代吧!他们的故事在作者的笔下走入歷史也走出歷史……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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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台北今天我们坐捷运来到猫空缆车车站。我兴奋地坐上水晶缆车,哇!我们脚下是透明的,我又激动又紧张。来到空中,我往下一看,好高啊,在我们的脚下是一棵棵绿油油的大树,这里的风景太美了,我真想住在这里面。可快乐时间总是很短暂,马上就要下车了,真扫兴。下了车,我们拍了几张合影就坐上了车子去动物园,可在车上我改变主意要和郑老师一起去科技馆。于是,我们下了车坐捷运一起去了科技馆。来到台湾科学博物馆,还在外面我就看到了一台大大的弹珠机,里面有许多球随着齿轮的转动在运动,而且还有许多像摆钟一样的工具控制着球的方向。进入科技馆,我看到了眼花缭乱的器械。抬头一看,一辆自行车正顺着绳子在运动。我想那就是空中自行车吧。我飞快地坐上电梯来到五楼。我先把全身细小的东西拿了出来,踏上自行车,系好安全带就出发了。我先猛力地往后蹬着,啊,好高啊。不过我蹬的太快了,于是我把脚放在前面的休息处,自行车就自己往后开了。到一定距离,自行车被绳子拉住了,于是我只好再往回开。真有趣。郑老师觉得害怕就把她的票让给我玩。第二次我就不害怕了,我左右摇晃摇晃,真好玩。离开空中自行车,我来到五楼的展馆。展馆阿姨给我盖了一个手章,有了这个手章,就能方便地进出所有展馆。走进去一看,里面有许多新奇的东西。我首先看到地面有一个圈,四周还有一圈凹槽,里面装着金黄色的液体,我很好奇地跑进圈内拉了拉圈内的把手,意外地发现制造出了一层大水膜。我让妈妈和我一起玩,发现金黄色的液体就是泡泡水。我还参观了物质馆和答题处,接下来我们又来到游戏处。那里有一条火龙和一条水龙,它们的嘴一旦对接,弹珠就立马滚下去,顺着滑道一直滚,真好玩。还会碰到许多障碍物,球碰到障碍物会发出叮当的声音,很好听。那里面还有个滑梯,首先我们要两个人坐上去,然后一个人按下按钮。那个你坐的地方的板子就会往上升,你的手得紧紧地撑着这个滑板等它升到最高的地方再滑下去。很刺激。我还去抓了球,那可是个大型的球。我小心地控制龙爪,用力地抓球,抓了好几次才抓到。然后我去玩了大型竹蜻蜓,我按下按钮使劲地转啊转,直到满格了我再次按下按钮,竹蜻蜓一下子飞得好高。真是太有趣了,我还被它吓了一跳呢。我又来到门口玩了一下吹气球。吹气球就是把一个球放到吹气口上,然后你按下开关这个球就会被风吹到顶上而且不会被掀翻,就在原地翻滚着。来到第二个展厅,我在里面逛了逛觉得没意思就在里面挑了几个我觉得好玩的东西玩了一会儿。然后我们又来到一个关于电的地方。那里面有静电和雷电,还有发电机。我先玩了雷电球,雷电球是把雷电装在了一个球里。有时候你的手可以牵引着它里面的线,然后别人触碰你一下,你会感觉很疼。这个就是静电。我还去摇了摇发电机,“嘟嘟嘟”“呜呜呜”这声音就像是吹风机。我还去听了个关于静电的讲座。然后我又玩了一个“相亲相爱”的游戏。那里面有一条火龙和一条水龙,我们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点亮灯泡,才能让它们相爱。点亮灯泡的过程就是利用反射和折射的原理,将光束射进规定的圆孔,这样火龙和水龙就能点亮了。我试了好几次,几乎每次都有一点小差错,导致时间拖延而失败。我还去看了巨人的汤勺这个游戏。它是一个大大的镜子,连着一个长柄,你坐上长柄去看镜子里的你。一会是正的,一会是反的,一会是变形的。这是随着你坐着的位置而不断变化的。接着我去玩了传声筒的游戏和共振的游戏。到了看动感3D电影的时间了。我们排着队,通过两扇自动门才进入到影院内。坐上椅子,系上安全带,戴上眼镜,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看到了一只大猩猩和一只小猴子坐在一节火车箱内,车子突然倒开,我们的椅子也跟着动了起来让我们亲身感受到坐在火车车厢内的感觉。在那过程中,我们一会儿坐飞机,一会儿坐船,一会儿在空中飞,一会在水里漂,好刺激。我们又去参观了许多展馆,体验了许多设施,直到闭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还是拼图。因为经过努力,我完成了别人不能完成的拼图,很骄傲。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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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沉睡了你或许来过 像一场烟火燃烧过我的瞳孔 然后狠狠坠落大概因为我们都喜欢潮潮的南方,又恰巧你能包容我所有的坏脾气,我才会在那年夏天,带着沉甸甸的炽热,穿过拥挤的人潮去靠近你,拥抱你……就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最后我化身骁勇的战士拿着刺刀去挑破这漫漫黑夜,当第一束阳光洒在我身上时,却发现你已不在我身边……每日清晨,我拖疲倦的躯体,一步步缓慢地走到教室,你会适时地递上一杯咖啡,替我理好衣领的皱褶。我是班里一个渺小而平庸的存在,从没奢望能和高高在上的学霸你有多么好的关系。只是老师刻意安排,希望我能进步,才有幸成为你的前桌。你着装整齐,步履轻盈,就连说话都是不骄不躁、淡淡的,如喜马拉雅山的雪水静静地流过。尽管我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起床,整理着装,你也能笑着帮我打理忽视的衣领袖口。我抿一口你递来的咖啡,听你低声背诵课文,开始新的一天。其实,我们是很不同的人。我喜欢拿着平板看小说,而你总是倚着我翻看从图书馆借来的安妮宝贝。我在纸上反复写着“时光像水一样轻易覆盖住我们的人生”,你撕碎我的纸,不容许我一丝一毫感伤。我穿着跑鞋穿行在大马路上,耳机里播放的是“回忆是抓不到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你扯了扯你的黑色小短裙,押一口陶瓷杯里的红茶的钢琴曲在你心里静静流淌。还记得,初二那年暑假。依然是一个安静地下午,时光在你身上静静流逝。你拿着签字笔在淡黄色的纸上反复写着“台北”二字。你说,初三毕业后,你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阳光穿过窗棂,墨水挥发出淡淡的香味,你的眼中闪烁的光芒,比太阳还要耀眼。再回到,曾经的学校。暖暖的阳光被床帘撕扯得零碎,撒在从前的位置上。我似乎又看见了你,还是纯纯的双马尾,阳光从你的眼睫穿过,映在书上——“我毕业了。”你也曾迁就我,陪我大街小巷地去寻找那些香醇地道的小吃,为我拭去唇角的酱汁。我会趴在你的三角钢琴上,沉睡。和你一起选的本子,还尘封在抽屉里未去翻动。想念你翻动它的样子,梨涡浅浅。高一的国庆,我跑遍了城里的所有书店,为了寻找台北的地图。“台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省会,简称北市,台湾省最大城市”我无数次翻看台北的资料。我推了推眼镜,在密密的地图里,寻找曾经说过的101大楼、西门町、士林夜市……我用不同颜色的笔标记。密密的捷运路线,交汇口附近的居民楼、小吃摊点,在我的脑海里网状清晰分布。你站在101大楼前,激动地朝我笑,可爱的剪刀手压着脸。你在拥挤的人群中帮我买到一份刨冰,不顾形象地捧到我面前。你细心地帮我掸除笔记本的灰尘。你躺在床上,我趴在你身上告诉你最近的新闻……做这些梦的时候,我是笑着的。谁也不要叫醒我。让我就这么沉睡下去,不分昼夜的积累我和她的所有记忆,就像海潮一样,永远永远地在脑海里翻滚。然后,她替我看护鞋子,看着我在海边像个孩童般激动地玩耍。微微勾起的唇角,是沙滩一抹最美的风景。此刻,台北沉睡了。而略有倦意的我,会去静静地等待,等待与台北的梦……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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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垃圾哪里去了?除了宇宙秩序,大凡存在、事象、概念都有个前提。美也不例外。美的前提是什么?不是富贵、高贵,更不是昂贵,而是干净。举个例子,一件脏了的时髦的连衣裙和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旧旗袍之间,你觉得哪件漂亮、哪件有美感?肯定是后者嘛!台北就是后者。我前不久去台北的一所大学开会。说实话,即使同我居住的青岛相比,台北也不算多么气派、堂皇。建筑物多是旧的,路面也不宽,但是干净,干净得连垃圾筒都没有。垃圾彻底“蒸发”,如烈日下刚下过的阵雨遗痕。位于新北市(台北市郊)的大学校园也干净。它并非常规性校园,没有围墙,正大门也有框无门,其他门连框也没有,任凭市民自由出入,但校园比咱们这边带门墙带警卫的校园还要干净。没有烟头纸屑,更没有花花绿绿的空塑料袋空塑料瓶。落叶倒是偶有一两片像光标似的点在路面,但落叶能算垃圾吗?那么垃圾哪里去了呢?台湾同事说这里“垃圾不落地”,随即指着一辆垃圾车给我看。果然,七八个市民手提垃圾袋,立等垃圾车开来,扔上车去,确乎不落地。也巧,路过一间仿古建筑平房教室,教室窗前有用支架支起的一排五个不落地的透明塑料袋,袋上标牌分别标以一般垃圾、纸品类、塑料类等字样。垃圾袋前面是数丛正开的玫瑰花,后面是几根仿古建筑的红色立柱,倒也不失为一景。可仅靠“垃圾不落地”这五个字就能让垃圾真的不落地、就能干净吗?类似口号我们这边也并非没有,什么“××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等等触目皆是,然而垃圾硬是屡禁不止。随手扔雪糕棍者有之,从车窗甩香蕉皮者有之,“咳”一声吐痰者有之……美的前提是干净,而干净的前提是教养。此地市民一般都有良好教养。比如友善。我听说台湾小吃有名,早上起床就想一尝为快,正犹豫去哪里吃。这时,迎面走来一位五十光景且足够富态的妇女,我一看就知道她熟悉小吃,遂向她打听。她拍一下我的肩膀笑道“哎呀呀,哪里用得着上街噢,下这个坡,一出北门多的是……”好像她又拍了我一下——关键在这一拍,没有戒心与隔阂,绝对是友善的表示。吃罢小吃,我转去一家露天咖啡馆要了杯咖啡,不巧咖啡杯上面的塑料盖怎么也打不开,就问从里面走出的男孩是否要用吸管。男孩说不用,开盖直接喝。片刻,他大概放心不下,又走到桌前帮我打开,轻轻放在我眼前正合适的位置,笑笑。那绝对是友善的笑。傍晚,观赏完台北主要景点,我坐上了回程地铁。到终点时我问邻座女士去“淡水大学”怎么走,但我对她的一番耐心指点还是不大清楚,在站台上东张西望。这时,一位颇有绅士风度的老先生问我“你是要去淡江大学吧?从这儿上去,到右侧站台……”原来我把淡江大学说成淡水大学,碰巧被这位老先生听见了。你看,多好的台湾老人啊!更可贵的是,友善的对象并不限于人。他们那么爱护环境,珍惜环境之美,无疑也是出于一种友善,即对自然友善,对由一草一木构成的自然环境友善。不用说,友善即是爱,爱即是仁——子曰“里仁为美”(以仁为邻才是美的),良有以也。不过我的前提追问并未就此结束。美的前提是干净,干净的前提是教养,那么教养的前提又是什么呢?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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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读后感的人读后感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的人读后感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