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凋花,心醉余香
都几个月了,凝一直在瞒着,心里也藏着这件事······
每天在班里,听着同学们叫自己“大嫂”,看着同学们对自己“毕恭毕敬”,感觉竟然是怪怪的——毕竟自己只是个中学生啊!
凝心里不只是感觉自己在对他犯罪,对老师,对家长,甚至是对自己都是在犯罪,凝不只一次的在想:和他说分手吧,那样对自己会是一种解脱,一种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的解脱,那样,自己就再也不用忍受这种特殊的待遇了······
虽然是这么想,可每次都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凝看着他那温柔的眼神,不忍心说出口。凝怕伤害了一颗心,一颗真诚的心······
转眼间,期中考试了,凝考了第12名。而他,也进步了不少,考了第13名,他对凝说,谢谢你,是因为你,我才有了学习的动力!
凝笑笑,走了。此时,凝决定了,不会和他说分手,因为这样自己能帮助他,也许,这对他会是一件好事。自己呢?!就当是做好事了·····
这样想来,凝不在觉得对不起他了——出于同情的爱,也是一种爱~~~至少凝是这么认为的,虽然自己只是个中学生,对“爱情”并不能下什么定义。
可是,凝,却忽略了自己······
水晶米兰
宴会2
那几个男孩还算有心,把宴会礼服送了过来,爸爸也特地从美国定做了礼服,
“哎,我到底穿哪一件啊,你们吵吵嚷嚷的”
“穿我们那一件”
“好了,别吵了我被你们四个烦死了。”
“我就穿爸爸买的那一件吧。”
“你,哎,好心当成驴肝肺”
来到宴会现场,我要了一杯果汁,一个霸蟹沙拉。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无聊的望着窗外的路。
“唉,大家安静了,我下面介绍一下,这位是常氏集团的合作伙伴—廖氏集团总裁的公子,才艺一流,文采那更是不用说。我觉得无聊。便转过头来喝了一口咖啡。“廖公子,来一下。”“廖公子,来一个”底下有人喊了起来。我转过头了,准备看一场戏。“那好吧我出一个对联,考考各位公子小姐。’’
“春意盎然,群花争芳吐艳”
全场静悄悄的。
“无聊”
一抬头,看见他那胜利的微笑,我不觉烦起来
“大家既然猜不出来,那我先退下了”
“慢”我大叫一声。全场的目光集中在这里。
“小姐,有什么事?”
“我来答。”
“小姐请”
“山穷水复,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位小姐文采果然了得,不如你我比作诗”
“好”
“春晚风飘飘,代如丝轻抚。不知天宫上,哪位仙女发”
“
繁星闪烁缀满天,神鹊俯卧在繁星。是否王母慈心发,牛郎织女鹊桥会。”我悠悠答道。
“小姐芳龄?”
“14岁”
“果为奇才”
“不敢当”
“请问小姐何名何姓”
“姓白名雅紫”
“奥,原来是白氏集团和雅氏集团总裁的独生女”
“对不起,我都练琴时间到了,先告退了”
我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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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余香留住回忆,品味那残存的一丝余香。记得小学隔壁班的一位同学,我与他并不相识,但身边总有与他吵闹的同伴,所以总归有些留意,不过我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可能就是他的不安分,给人的第一印象吧。一次小学的鼓乐大赛,他也参加了,当然是那种费力不费脑的敲敲锣罢了。紧张而又严肃的比赛结束之后,带给人的是一种惬意与轻松。我躺在摆在大广场上的靠椅上,用校服遮盖着头部以用来抵挡那毒辣的太阳对我的侵害。小鸟的鸣叫,过路的汽车的鸣笛声,驶过所携带的声音,在这炎热的天气下,一切都变得烦躁起来了。即使那零零散散的话语声和笑声都显得枯燥乏味。我感觉那些杂乱,无法使我享受惬意了,心情不免有些厌烦。“请让一下”。我随即拿下了盖在头上的校服,瞧了一下,哦!是隔壁班那个。他又解释道,让一下,我要捡里面那个空瓶子。我瞟了一眼,那边的过道里确实有个塑料瓶,里面的水,所剩无几,瓶子都已经倒在地上了,却无人问津。我不太情愿的站了起来,他快跑着钻过了过道,拿走了,瓶子放进袋中。此时的我已无心再享受这舒适,呆呆的托着下巴,静待比赛结果。这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位老妇人。说不上穿的衣衫褴褛,但也不算好,朴素的衣服,配上一条略显短小的裤子,穿着一双布鞋,背着一个大麻袋。依稀能看见里面装的都是些废纸和压扁的空塑料瓶。她张望着,寻找着什么,略显了些失望。一个少年跑过去了,是我提到的那个隔壁班的,他脸上略显了些羞涩,说了句“给你”,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中。老妇人捧着那满满一袋的塑料瓶先是迷茫,接着回过神来会意的笑了笑,便离开了。我看着这美丽的一幕,之前的所有烦躁,都消失不见了。嗯,我闻到了风中那残余的“塑料瓶”的香味,那留在塑料瓶上的香能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给每一个人带去香。7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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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的余香期中考试完毕,闲着无聊,便拿出相册来寻找过去的美好时光。一直翻啊翻,当我翻到40多页的时候,发现里面夹着七封信。我惊喜的拿出来,仔细看了看,才想起这信的来历。那是我上初一时泽写给我的。他和我是五、六年级的同学,当时我还是他的顶头上司。因为这个缘故我和他的交往便越来越频繁(他学习不太好,我每天都逼着他交作业)渐渐的我们成了“铁哥们”,虽然我是个女孩。每天,我们一起放学回家,为什么呢?一是因为我们同路,二呢,女孩儿嘛,多个男生保护,也不错!记得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的时候,在拐角的地方,我因为没掌握好方向,和别人撞上了。唉!真倒霉,车筐被我压的像唐老鸭的嘴。“啊!好疼啊。”我刚要站起来,又一下子坐下了,摸了摸自己的腿,好像是青了。泽见我自己是站不起来的,便慢慢地将我扶了起来。然后,把我的车筐用力拉开,取出我的作业本,慢慢整平,再放进我的车筐中。旁边有两个小孩,见我如此狼狈,哈哈笑出声来。他听到后吼到:“笑什么笑!”我向旁边看了看,撞我的那个人已经骑上车子跑了。“疼吗?”他关切的问。我笑了笑说,“没事。”我们又走上了回家的路。时间飞逝,几年一晃就过去了,我们升入了初中。很遗憾,我们没有分到一个班级。很久,失去了你的消息,直到那天。4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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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花香纯真的年代:懵懂的我摘下一株不知名的小花,仔细的把玩,嗅到一缕刺鼻的清香,便将其丢下,渐渐走远。现在的成熟:我弯下腰,去嗅一株不知名但意外夺目的小花,认真欣赏,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便沉醉其中,细细品味。——写在前面的话在喧嚣的城市的一角,有一片花田,正值春季,花田褪去了干渴的土黄色,长出了一片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朵。这些细小的精灵被生机盎然浓绿所包围,显得格外小巧精致。一簇簇紧拥的花朵散发出浓烈的香气,过往的人儿不禁伸出鼻子嗅一嗅,闻一闻。我走进花田,慢慢的俯下身子,生怕碰坏了那些美丽的花儿,我看见一株扎眼的小花,花朵是黄色的,花心还有几点淡淡的红色,我轻轻地嗅了一下,这话的想起不同于其他花朵,虽不算浓烈,但可以品味到一股持久的气息,似乎对着独特的香气和美丽的花朵存有记忆,我闭上眼,细细回想。小的时候,在家的附近,也有一块花田,面积不大,但走能给这里的人们带来快乐,我经常跑来这里摘花,捉虫子。哪里的话长得又好看又茂盛,有红的有黄的,虽然杂乱无章,但总能让人赏心悦目。我偏爱黄色的花,因此常常摘一些黄色的花,有时整个花田的黄色小花都被我摘得一干二净,但总找来看花人的一顿臭骂,挨完骂,看着手中的花,恨不得将其都踩烂,但玩着玩着挨骂的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每当我把摘下来的黄花带回家时,花总是早早的就焉儿了,但香味还在,香味飘满了整个屋子,让人沉醉在其中。因为不知道名,我还给这花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失艳香”,意思就是花已经失去了自己本身的艳丽,但香味依然持久。就这样,失艳香陪我度过了美妙的纯真年代,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我们搬离了这里,临走前,我又去了那片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花田,采了一束失艳香,便离开了这里。失艳香最终还是失去了生机,但香味仍然浓郁。后来,我在这个城市的一角又发现了它,但当再一次采摘它,品味它的香气时,不禁脑海里又涌现出与失艳香儿时美好的经历。我轻轻地摘下它儿时的伙伴——失艳香,小心翼翼的夹在一本书中,时光飞逝,我希望等到我再一次回想它时,翻开这本书,看见已经定性的失艳香,又能嗅到那熟悉的香气。回首一望,童年早已远去,我在慢慢的长大,变得更加成熟,一些童年所拥有的东西将会消失,然而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鲜事物又会等待着我去体验,去丰富我的阅历。童年的花香固然纯真,但不代表着成熟的气息就会有所逊色。长大的我们,学会了欣赏,学会了品味,有了自己的个性,但谁不是从儿时的天真和懵懂所走过来的呢?不要忘记儿时的美好,也不要一味的天真和懵懂。让儿时的那缕清香在我们的心底永驻,让代表成熟的芬芳飘香万里。拥有成熟的芬芳是与儿时那股天真坦率的气息所不可分离的,因为儿时的一切都是让我们变得成熟的见证和标识。——写在最后的话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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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忧伤秦楼月面色苍白地斜倚在何必居门边,似笑非笑地望着兢兢业业做着花仆工作的萧瑟,扯出一句闲话:“瑟姑娘不会真要将此花作为楼月的所中之毒的解药吧。”那个清瘦的身影恍若不闻:“楼月请吧,两日后取。”何必居,萧瑟。影杀堂杀手秦楼月常顾药铺,精通医术的年轻女子。秦楼月三天两头悠悠晃荡进来,取药亦不算少,只是这次他是为自己身中的戏花弄之毒而来,习惯了他潇潇洒洒大大咧咧出没于暗杀明斗中依然毫发无损,突然受伤中毒反而让萧瑟略有些心慌意乱。窗外雨声始作,秦楼月带着一身伤和一身湿着直滴水的衣服踉踉跄跄归来,叩开何必居的木门时,她正在研读娘留下的医书。娘曾是闻名一时的名医,然而却没人知道,娘是最爱玩弄各种毒药毒虫的。当她年幼时,娘亲便配制了各种毒药让她服下,她依旧记得彼时又惊又恐的抗拒。在体内翻滚的毒素折腾了她好一番才恨恨作罢,她却也因此有了百毒不侵的体质。忽然冷风又吹来,夹杂着浓烈的血腥,灯内烛火摇了又摇,萧瑟惶恐,却强压住心头的惊惧,冷静地处理起伤口。上药,包扎,切脉,一切都看似井然有序,只是她的手一直是微微颤抖的。忙忙碌碌了大半夜总算安稳下来伤势,雨声淅淅沥沥不待停,然而秦楼月却一直闭着双眼,她掰开他骨节发白的手,五指指尖赫然有五点青紫。戏花弄!她等了十年,终于见到了戏花弄!十年前的那段日子,娘亲一直惴惴不安,整天整天望着她出神,眼眸里弥漫着浅浅的忧伤,她似乎是预见了什么,随即整理起医书和药方,托人将她送往他处。便是那日黄昏,她百般无奈离开了娘,临别前娘只说:“瑟儿,中戏花弄者乃杀吾者也。”她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也听不懂娘说的戏花弄是什么,便被娘催着离开。在马车上,一切颓然死寂,她只听得马蹄声不紧不慢,每离家远些,她就多一丝一缕紧张,小小的人儿却也能感受到什么,感受到她将失去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夜泛墨蓝,风凛冽,渐又寒。本也是天阶夜色凉如水,然,她不会忘却后来的痛。那夜她在城西遥望见林中失火,身子已然凉了半截。远方火势骤大,虽看不见房屋树林皆燃的壮烈,但夜幕一边渲染上的火光,似血,慢慢吞噬着漆黑撕咬开夜空,她仿佛看见娘无力的手兀然倒下,徒劳地伸张着似要捉住什么,最终却带着难舍难分的牵挂与无可奈何的释然一起,逐渐被从容的火焰覆盖。顶梁嘶嘶地倒吸着冷气,最终抗拒不了曲终人散的宿命轰然倒塌。有什么在恶意地揉搓着她的心,她猛然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哀号:“娘——”一夜之间,她没有了家。没有了娘。没有了所谓的爱。那日过后,再无欢欣。山也斜,水也无情,只因人去也!来却匆匆,十年苦读医书,她终于了解剧毒戏花弄的独门配方,解药则是难得一见的君惜别。想来当初是娘结下仇家,一人决然赴死,只是在临终前配制了独一无二的毒药戏花弄,将它转送于他人,并在那日纵火杀人的杀手身上结下毒引,为有朝一日女儿能亲眼看见仇家中毒唯一的解药却是在女儿手中,最终无奈而死,。娘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她的好女儿萧瑟尽管悲痛,却并没有在心中注入仇恨、埋下复仇的种子!因为杀娘的人,是,杀,手。萧瑟缓缓合上眼帘,杀手是最罪恶的人,却也才是最无恶的人。她不是不知道杀手的日子,秦楼月常说与她听,接了何人的单子,奔赴何处设下杀局,如何将机关算尽。一笔一笔的生意,一桩一桩的人命,难道都是这些杀手一心作主、擅自杀人,任鲜血溅满衣襟,剑眉却总皱也不皱一下的么?人生如梦尽繁华,何人长叹夜未央?夜未央,愁亦未央。日日带着仇恨终究难以入睡,总是会夜半惊觉仇未了。她是一个生性安稳的人,不愿在肩上披负过多的仇结,做一个平平常常的人为何不可?她愿将解药给秦楼月,也因为那种同情她必须将解药给秦楼月,只是,这么做,唯一对不起的是,娘。一直深爱着她的娘。步入庭院,月色苍苍茫茫,诉说尽了无尽的哀伤。娘,原谅女儿罢。两日后。翩然的身影掠入,秦楼月看见了萧瑟安然的微笑。淡然如水,宛如抛却人间尘事,不闻不问。其实,这么多年做着风腥浴血的活计,他又何尝不累?也罢,伤了后,就此归隐吧,即便手上的罪宗终是洗却不了的,清少下来总也是让自己欣慰的。目光独停留在案几上精致的雕花木匣上,脸庞上忽漾出了一抹很浅很浅的微笑,却又似隐藏了丝什么:“戏花弄的解药?”“看来影杀堂物力耗了不少,”萧瑟低着头喃喃道,“两日内身中剧毒竟然不但没有恶化,反而有所好转。”“瑟姑娘过奖了罢。”“既然还有这个本钱,”她忽然抬起头,笑容灿烂如花般开放,眸子深处却又如诗般宁静,“讲讲吧,何许人让我们秦楼月秦大公子如此狼狈……”手她上没有停顿,沏茶,饶有兴致地听着,手中把玩着茶盏,木色在微暖的阳光下投出一道浅影,倏而消失不见,略略惆怅了一番。清朗的声音。“我本潜在湖中,单等那人桡船而过,只是左等右等半无舟影,便伏着身子以浮荷遮蔽,正待望出,已然惊觉身渐无力,便已知晓身中暗毒。湖水尽是毒,而此毒剧烈异常,只靠水流贴近皮肤,即渗入血脉。“哪料到不是我杀他,却是他杀我!然,他亦是,刺客。略带些无奈。“其时无刀光剑影,他从不远处掠波而来,我循声而动,缓缓游向他,以游鱼匕首刺去,他却反身投来暗器。夜晚只看得寒光一闪,霎时躲避不及,两败俱伤……。恶斗一场,也因了自个儿的不顾性命终究完成了这笔单子。好在那晚及时雨,毁了一切痕迹。刺客与杀手的对决当时应是惊心动魄,杀机四射,秦楼月似乎尽拣平淡讲,轻描淡写地便越过了诸多打斗。她忽笑;“这说书先生口才却不怎样呵。”“楼月本也不是说书者吧……”“君又逢。”见他没反应,又重复了一遍。“戏花弄的解药,君又逢。”旋开机钮,一朵绛紫之花隐隐闪烁着什么。看似十分平常的花,却如人般,会流泪。当一朵花瓣落下时,花茎出便会渗出泪。与其说是泪,不如说是血泪,因为那一丝将是绯红的。她没有告诉他,君又逢的花语,恍惚如若三千泪,与君又逢红尘中。他高挑的身影顿了顿,谢过,轻轻然往门外离去,却在欲踏过门槛的一刹那吐出一句话:“我知道,十年前我纵火杀死的石湖仙,是你娘。”半晌的寂静。他无奈地苦笑,只是她没有看到,萧瑟本就同石湖仙长得如出一辙,更何况女承母业。他忘不了一个濒死之人如此复杂的神色,那也是他的第一笔生意。只是十年后的这张面孔更清秀些、更纯真些。“那晚你应知晓我在何处,为何不杀我灭口?娘的技术,你应不知道她下了毒引,便没有什么等解药之说。”“医者,无人不医,该死的终将要死:杀手,无人不杀,不该死的总得活着。原则上的异曲同工之妙,不是么?”随着最后一个字眼的消散弥漫,人影恍然不见。她缓缓坐下,身影在椅后延伸。案牍上一瓣君又逢,一抹紫,一缕嫣红。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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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的心醉夜幕徐徐降临了!白天的暑气还未退去,幽蓝的夜空已聚集了许许多多的星斗,它们若隐若现,忽闪忽闪的,像在寻觅什麽。夏夜难眠,索性披衣走出门外,迎面便是皎洁的月光,洒了我一身,填的我满眼都是。仰望着神奇的夜空,倾听着树叶沙沙,夏夜以其独有的宁静与温柔,使我置身于梦幻之中:玉盘似的满月,用那皎洁的光华吻着人们;月光透过斑驳的树隙,丝丝渌渌挂下来,在地面洒下了点点水银。每一片树叶似乎都静静地倾在牛乳里。此时清风阵阵,花香脉脉,所有地一切都在编织着夏夜的梦。趁着月色,登高远眺,暗黑的远山朦朦胧胧的,云树村影影绰绰,若有若无。阵阵花香袭人,令人如痴如醉。月光下,乳白色的花银光闪闪,纤尘不染,恍若置身于仙境,令人心醉神迷!夜给大地罩上了一层黑纱,洒下了遍地地神秘和宁静。拔开这层纱,霎见漫天星月照大地。月夜下,什麽都想,什麽都不想,围绕我地是一片宁静与温柔。簇地池塘蛙鼓,山野虫鸣,泉水叮冬,俨然无伴奏大合唱。虽不解这天簇地真谛,但可尽情享受她带给夜地静谧与幽深。日夜下,清风徐来,河畔地垂柳,用那秀美的长发,把月光涮得又细又碎,洒在河面上,像银片一般。河对面的庄稼,远处的村庄,也仿佛被着温柔的月光融化了,我呢则飘飘然,有遗世独立,羽化成仙之感。活着追寻什麽,我自己也不明了,我只希望拥有,此刻的一份平凡,恬淡的生活:在山边,在水畔,伴雨声,静静入梦,永保一份淳仆,一份至诚,一份恬淡……哦,夏夜,令人心醉,让人神迷。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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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心醉陶渊明,是个向往田园生活的隐士。他的诗词总有种朴素自然的美,那菊,那溪,那桃花源……我为之心醉……生于这个喧嚣的都市,我何曾不想回归大自然,因在那深山幽谷中。怡然于那份落英缤纷,流连于那份芳草鲜美,对鸟吟作,与水共唱。倚窗侧想,心弦也微微颤动了。我总想寻找“隐隐飞桥隔野烟”的缥缈;总想寻找“桃花尽日随流水”的写意;总想寻找“拂堤杨柳醉春烟”的清新……于是,我踏上了寂寂雪地路。噢!清荣峻茂的地方,在这里;如桃花源般的仙境,在这里;星光闪闪的天空,在这里;人间的天堂,在这里。我用手比划着,指了指心的位置。我想像陶渊明那样悠悠然地做一位隐士,我只需与山水共眠,和菊竹为伴。可是现在会有这样的桃花源么?周围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繁华之景。何来的桃源?怎样去隐?应该是“心远地自偏”吧!的确是这样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潜退之,于闹市居。独恋菊,在园子里边饮酒边赏菊。外面是日阿熙熙攘攘的街市。潜忘乎所以,禁不住走到篱下拂袖采菊了。几朵高洁的菊花在一张俊脸前,被仔细端详。日薄西山,将一抹余晖柔和地洒在秋芳上,展开了明朗的笑靥。黄昏时分,潜在东篱之下,望着南山,微微含笑,更是醉人心弦;悠然自得,更是引人敬佩。我也忘了,忘了外面的车水马龙,稳拿勾了都市的人声喧嚣。山中的落日,归巢的倦鸟,萧然的南山,总有那么一股莫名的静。是我追求的隐……心中的隐居梦悄然萌生……夜,仍然是霓灯闪烁的夜;路,还是熙熙攘攘的路。我,月下的我,静静的伫立在树下,心如止水,“隐”字的真谛悄然蔓延……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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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当我每次走进我家露台的小花园时,迎面扑鼻的是迷人的芳香花儿把我的思绪带进了和爸爸一起种花的时刻。我的家住在五楼,(是屋顶)上面有好大一块空地。爸爸在空地上搞了一个花园。爸爸有心想把一个没有生气的露台弄成一个五彩缤纷,春意昂然花香飘飘的露台。于是托朋友从乡下带来许多种子,有,迎春花、菊花、茉莉花等等我和爸爸都兴致勃勃的把它们种在了小花园里。每天给它们浇水施肥。如果爸爸出差去我也不会亏待它们。不知不觉中种子发芽了。这真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来年,花园里开满了花,白的像雪,红的似火,粉的像晚霞。花枝招展,春意昂然真是美丽及了。闻着花香,脑子也随着这花香翩翩其舞。是呀!下什么样的种子就得什么样的果实。如果一个人种下种子并且是辛勤耕耘的人,那么他必将收获成功,收获幸福。会像花儿一样五彩缤纷美丽无比。也正如学习中的我们。茅老师常常教导我们;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花香飘飘,泌人心脾乐融融!3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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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花香友谊,是炎热是的一阵微风;友谊,是干渴时的一泓清泉;友谊,是寒冷时的一轮太阳。友谊,是温暖的,甜蜜的,幸福的。每个人都拥有着一份至高无上的友谊,友谊,既是平凡的,又是非凡的。我,拥有着平常人不能拥有的“一大份”友谊,那就是——结识了三年的酷男孩——胡萝卜。开始来到时庄二中这个有喜有忧的大集体来的时候,对这里的一花一草,一鸟一石,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感到很陌生。而且来报到时,还莫名其妙无缘无故的书包被扔到了走廊上。于是,我暗中调查这个坏家伙是谁,原来竟是我羡慕的酷男孩——胡萝卜,瞬间,他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被打碎了。我和受害的同伴找到了他“你说,你为什么要扔我们的书包?”“想扔就扔呗!”看,他还是那么酷!就在这种不打不相识的气氛中,我们相识了。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铁哥们,并且立下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从此,校园中常常会出现我们帮助同学的身影,操场上常常会看到我们驰骋的背影3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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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花香每天我都要往返于学校和家这条路上好几次,可从未留心过身边的事和物。上学时,心里火急火燎,生怕迟到,就无暇顾及路上的一切。放学时,肚皮早已贴到后心了,那真是归心似箭,心里只想着美味,更不想欣赏路边的景物。 星期六下午,写完作业,我邀妈妈陪我去马路上骑自行车。一路上,我们一边优哉优哉地骑着,一边观看路边的风景。这时,一阵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咦,路边没有明显的花草,怎么会有香气呢?带着疑问,我停下自行车,靠近路边的风景带,仔细寻找香味的来源。哦,原来路边的风景树上开着一种淡黄色的小花,每朵大概有五六片花瓣,就像秋天的桂花。在瞅瞅大树,在绿叶丛中,更多的小花张着笑脸。花儿的淡香引来了不少蜜蜂。这些花儿就像默默无闻的清洁工,不被人注意,但依然行使自己的职责,为大自然释放着自己的光彩。我们沿着上学的路,一直骑着。一路上,我一边尽情地享受着路边的风景,一边允吸着花香,是那么得惬意。 一路花香,希望你也一起分享。3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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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飞舞王老师是教我数学思维的,他个子不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是一只鼻梁不高的鼻子,一张说话流利的嘴巴,加上拥有敏锐的耳朵,真是一个老师该有的五官他都有了的人,他那如光速般思考的的脑子加上行动敏捷的身体,拥有快速的反应力。更为让同学们喜欢的是它的幽默感,王老师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老王”。我们上课都可以这样叫他。每一次上课,老王都在讲题时开玩笑。“好!现在我们来讲一下这道题。这道题是一道非常不标准的盈亏问题……我们把多出来的人给干掉!”记得还有一次,在讲鸡兔同笼问题时,老王说道:“我们要让鸡先抬一只脚,又抬一只脚。”这时,刘俊杰插了一句话:“老王,那玩意它们不愿意抬呢?那该怎么办?”老王回答:“那就把它的脚给砍了。”逗得全班大笑不止。老王不仅是一个很幽默的老师,还是一个教得很好的老师。我在学校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还经常得100分,我还当上了数学课代表。3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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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变香了爸爸是个爱花者,因此,也养了不少话。可这些花一点也不香。我很奇怪,便去问爸爸,爸爸说,花散发出的香味对人的大脑不好,会影响身体健康的,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倒觉得,花散发出来的芬芳香味不仅会给我带来神清气爽,还给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怎样才能使花散发出香味呢?哦!对了!淘气的我想出了一个鬼主意。一天,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就生我一个人在家,正在看电视的我,突然想起给花浇灌香水。于是乎我马上跑到梳妆台前,拿了一瓶最想的香水,向花瓣和绿叶喷去。顿时家里香气熏天,我有了神清气爽的感觉,整整一天我都十分高兴,我竟然把不香的花变成香的花。下午,爸爸妈妈下班回家了,一进门就马上把鼻子捂住。天呐!我也马上捂住了鼻子、原来,香花变成了臭花——坏了。诶!真倒霉,把好好的一盆杜鹃花也给坏了,好心给它香一香,可他最后不接受。最后还自刎了。看来不香花永远也便不成香花了350字 一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