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是一场宿命的邀约
生命里,总有一些深情无关春花秋月,总有一些遇见无关天涯零落,却是一场宿命的邀约。执手相望的岁月,在我写完的一首清韵里淡暖生香。若,遇见已无路可逃。那么,允我携一颗云水禅心,在一帧未打开的安宁里静静陪你。让爱,一直如影随形。让念,一直安然生长。
——题记
季节的风,吹散了流年的聚散。我用一朵花开的明媚作为约定,在你掌心的脉络刻下一份永恒。面对变幻无穷的季节,我们会不会在一缕远去的秋风里失去讯息?晚秋的风景,沾染了点点萧瑟。 黄叶,无风自落,瞬间堆满一地。眉间,总有一抹清喜在慢慢向我靠拢。种植心脉的墨香,终是在一笺最浓的秋色里长成最美的诗行。
凡尘如梦,因了一份不期的遇见,所有的日子魂牵梦萦。字里流年,风生水起。转身用我期冀的双手张开所有的温柔,许时光一份静好,许相遇一场情深。烟火人生,在流年的浸润下有了百味的禅意。安静,携一份清宁素简,轻挽一袭流年的温暖,在风起雨落时刻,淡淡写意,轻轻描摹。生命因一些懂得而厚重,生活因一些浅欢而丰盈。我在时光的阑珊里,静待花开。
对着岁月匆匆,我们只需让生命删繁就简,守一方清宁。若有一天,韶华老去。我便择一缕花香,夹于心语的扉页,记住生命里每一段故事的静好,镌刻下每一次相遇的铭心。静默处,那一场清欢,始终为你淡淡盛开在我遐想的笔端。每一段静谧,都如如菩提的禅心,在经年的光阴里此第缓缓绽放。隐隐里,有花的芬芳,有诗的墨香,有念的温暖。端坐安然,我用一笔清心,书写时光的温婉。
流年安稳,让念在字里生香。晨起,我在滴露的檐下,翻一段曾经的故事,细酌过往深处隐匿的温软。那些散落在流年的芬芳,依旧是烟火葱茏的模样。轻轻拾起细碎的光阴,许我隔着一盏茶的距离伴你细细阅读。我们感动着经年的感动,珍惜着彼此的珍惜,倾诉着光阴的匆匆。任季节碾转,任韶华老去,只愿这般安静相伴左右。
掠去浮华的文字,如一缕沉香,始终为你聚散绕指。带着牵念,饱含温暖,在一缕风岚里静默守候。深信,那一眼不经意回眸的遇见,注定是一场宿命的邀约。秋叶渐稀,霜露渐浓。我在一枚红豆红的永恒里, 浅喜深爱!
你的执迷不悟,我该用怎样的虔诚守候才不会辜负?那份铭心,刻骨了所有的爱恋。执手相望的岁月,在我写完的一首清韵里淡暖生香。若,遇见已无路可逃。那么,允我携一颗云水禅心,在一帧未打开的安宁里静静陪你。让爱,一直如影随形。让念,一直安然生长。
那些不离不弃的懂得,慎重在红尘深处嫣然。对视的眼眸,柔情缱绻。多少次凝眸在遥远的远方,多少次用一支素笔写满爱的絮语。经历四季,情已无关风月,那么就只写此刻相对的安然。让浅笑的眉间,氤氲着禅意时光,余韵悠长。没有喧嚣,没有纷扰,只有我和你。
若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就让我们对着温厚宽容的岁月,许下善良的心愿。让前生今世的眷恋,在一脉禅意的墨香里静静流淌。纵然繁华落尽,容颜沧桑,亦让随心的喜悦永驻心间。
流年的扉页,写满最美的韶华。镌刻一帧有爱的时光,将你放在暖暖的文字里,直到霜染沧桑,亦是红尘最美的风景。一季静秋,见证一季的繁华与明媚。其实,真的很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任时光流逝,任花开花谢,亦无悔。
时光深处,总有一个人伴你一生安暖。无需邀约,不求相守,只愿一直一直遇见。一些浅欢,让梦里梦外春暖花开。一些悠然,让枯瘦的光阴长出诗意。北雁南飞,我在蒹葭苍苍,等一个厌倦漂泊的归影。那年诗经,婉约着流年泛白的韵脚。你,从远古走来,携一笺桃红的清韵,邀我陪你笑傲江湖狂疏。从此,愿一直用我虔诚的初见,携一世温柔,静默着将安暖相依泼墨成一行行晶莹!
生命里,总有一些深情无关春花秋月,总有一些遇见无关天涯零落。早知,与你一直隔着山水遥迢。走过风,走过雨的兼程,却一直一直遇见。或许,淡淡最好。淡淡的想,淡淡的念,淡淡的懂得,淡淡的相伴。相信,时光里所有的温暖便是如此吧,不必刻意,无须强求!
红尘深处,相顾无言,不知归处。一季花开,明媚了多少光阴。一句懂得,温柔了多少孤单。暖意在时光里绵延,我用一抹嫣然明媚四季的芳菲。折一笺潮湿的文字,用柔情烘干。时光里,那些倾情总会沉淀成不离不弃,那些眷念总会皈依成念念不忘。丰满了流年,温柔了过往。
回首,与秋同行的路上,洒漫了点点滴滴的快乐与惆怅。或许,这个季节真的是,一半属于明媚,一半属于忧伤。我们在或喜或忧的感慨里,且行且念,且念且忘……不是吗?一些人远去了,一些景萧瑟了,只剩一城斑驳,在风里诉说着曾经的缠绵。
云端有风,是你站在离云朵最近的地方,揣测我此刻的呓语。 你总是这样,不言不语,像个老人。看我惊慌失措,看我迷失笔尖。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去,不曾留下只字片言。枝头,跌落一枚黄叶,翩落我的身畔。瘦尽的脉络里清晰刻着,昨日的葱茏。若可,且让我对着岁月,将这别样的静美装进我清浅的诗行,慢慢感悟生命的荣枯。
季节渐深,岁月的转角,始终有一米阳光伴我安暖。流年如水,潺潺而过。那些经过的,爱过的,伤过的,都无需放在心上,亦无需遗憾余生。生命,本来有聚也有散;月儿,本来有圆也有缺,此事古难全。相信,遇见,便是一场宿命的邀约。惟愿,邀一泓清泉入画, 约一缕花香入诗,在我最美的锦年,与你赴一场年华相依,写一笺岁月安然。
让追求的心不老
逗留在大山的巍峨壮美中,我们就会错失大海,走过去,将是另一番浩瀚壮阔的景致;逗留在大海的波澜壮阔中,我们就会错失大漠,走过去,广袤无垠的沙海更震慑心灵;逗留在大漠的黄沙热浪中,我们就会错失森林,走过去,我们将领略山林的深邃之美。
汪国真说,太深的流连是一种羁绊,绊住的不只有双脚,还有未来。选择逗留,拥有了一时的风景,而走过去,人生中最大的美丽才会赫然显现,选择走过去,就是把祭品献给追求的祭坛。
约旦河常年不息地奔流,盐海对它说,逗留一下吧!这里有白柔美的阳光。约旦河拒绝了,唱着欢快的歌向前奔去,多少年后,约旦河依然壮美,而盐海因逗留过久再也不能进入大海,人们给它取名“死海”。生命在于运动不息,如果连生命也逗留于舒适的环境,大地将一片死寂,正是对每一处风景的走过去创造了生机盎然的世界,自然界中的生命才繁衍不息。
物尚如此,人何以堪?我们自诩为天地精华,万物灵长,也应当在奋斗不息中完成做人的骄傲。有人说,“大”字就好像迈出的双腿,显示的是人类的追求和永不逗留的心灵取向。这让我想起了施瓦辛格,这个拼搏在人生路上永不止息的伟大形象,他早年是举世瞩目的健美先生,一身壮实的肌肉,让他拿遍大大小小的健美赛事的奖项,但他没有逗留在健美带给他的荣誉中,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好莱坞。在影视上再创辉煌后,雄心勃勃的他“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政客,在政坛上叱咤风云,这个强壮的美国人向我们展示了追求的美,也创造了一个个“走过去”的神话。
人生能走多远?不是要问双脚,而是要问意志;人能攀多高?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志向。永不逗留的意志和志向可以让我们不老的心看尽世上不绝的风景。
我们要始终记住:孔雀是因为在人们的赞誉中逗留才退化了翅膀,没有走过去让它充其量只是一只长着美丽尾巴的鸟;仲永是因为逗留于天才的光环中才最终成为庸才;牛顿是因为逗留在前半生的成就中,才出现后半生花二十年时间研究上帝的遗憾,他没有在巨人肩膀上站稳。
一个富有战斗力的人需要永无止息的追求,不要在逗留中被磨掉锐意进取的棱角,走过去,即便风雨再多,也因追求的心不老而笑对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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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生,与死的命运如同一场赌局..自从我随着枫离开..早已注定我的命运....“你动情,就是输了,不要忘了我们的赌-生死局”脑子里还残留着师兄那句令人颤抖的话语,不..我随枫去..只是,只是还他一个人情罢了..恩..没错“凌,你后悔了.你真傻...”“没有...我只是还你人情罢了..”但..真的是这样吗师兄,我跟你打这个赌.一切天已注定..如同我不爱你一般,漆黑的夜晚..毫无色彩..风儿是那么地无情...吞噬着我的心..呵,原来自己还是在乎生与死..生死局;输者将死,赢者将生..心中一震,望着枫,袭一身白衣,那样的迷人,害怕他如同硝烟一般逝去,轻轻上前,喃喃粹语“枫,如我死,会怎样...”他不语,只是摇摇头,离去..原来..他不在乎..那么,只有前进了..已没有回头路了...微微一笑,闭上眼..离去....隐雾谷的预言深深刻在心中;如谷内弟子动情..必开启生死局....直到对手死去....燥热的汗水徘徊在额间..难道..生死局开启了..那么枫,在你心中真的不在乎吗...一个飞标硬深深地钉在墙上..枫取下..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凌..我,陪你”拉着我..前往生死局..“枫..生..死..我都随你...”轻语着,被狂风淹没....师兄冰冷地站在生死局上..枫..如我死...来世..我一定随你..挥动着剑..在雨中闪烁..一道剑影飞过..朝着枫..飞去..冰冷的剑刺入心脏..无情地吞噬着..那样的残忍..血腥的味道缭绕在嘴边..像一只残翼的天使堕落..微微睁眼..枫那焦急的眼神安抚着胸口的疼痛..“凌..你..为什么那么傻...”微微上扬,轻语“傻瓜...要..好好..照顾...自己..”感觉眼前一片茫然,枫的画面不断重复..太好了,枫..临死前,我还记着你的样子..来世,一定会相遇....闭上眼..“枫,生..死...我都随你...”如同硝烟一般..逝去....“端木凌,你输了”师兄悲痛着闭上了眼,枫的眼神充满着血色..激战过后..枫虚弱倒下..头上回荡着冰冷的语气“剑若有情,人无情,人若有情,剑无情,你带上了感情..必输..”枫淡然一笑..抱着我倒下了..终于明白师傅的话语..生死局的命运就是我的宿命..枫..生..死..我都随你..只到永远..生死局上残留着这句话生死局瞬间毁灭..倒塌...沉没..一缕清烟缭绕..逝去枫,..生..死..我都随你…….响彻山谷..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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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却在意外的时光里,走进了彼此的生命,走近了彼此的心灵,刹那,永恒。——题记有一种遇见,没有倾心,没有拥抱,也没有微笑,甚至都没有一丝感情。有的却是咬牙切齿,是的,还有厌恶。他们就是这样,就是在彼此的厌恶下遇见,没错,那时候,在他们眼中一定没有还能比这在让人讨厌的人了。哦,对了,他们是在一个聚会里初见的,当然,没聚会的时候他们就受不了对方了。他叫卢志勇,25岁,挺臭屁的一个家伙,不过还挺讨女孩子开心的,至少还没有遇到能讨厌他的女孩,当然,也没遇到让他心动的,不过这个家伙是在可恶,每天只会搭讪女孩子,也会逗的她们大笑,不过,这个时候就有这样一个女暴龙兽出现了,开始用言语攻击他,只要他说一句话,不不不,是哪怕他只发一个符号。是啊,你说一个和你没关系的男孩搭讪一群和你没关系的女孩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后来才知道,她觉得他一定是一个不负责,一个流氓,对了,还是一个不入流的流氓。所以她才这样针对他,不管人前人后说他坏话,撅他面子,真的,他几度咬牙切齿。哎,没办法,谁让他是男人,好吧,主动道歉,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如果我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请你见谅。她不屑一顾,哼!天啊,这个女孩好难搞!嗯,她叫李皓月,后来从朋友那里打听来的,一个19岁的小家伙,放在人群里我都不会看一眼的存在,哼,竟然那样跟我作对,道歉都不接受,我怎么可能不报复你,哈哈,那我就让你喜欢我爱上我好了,我在把你甩了,就这么办,哈哈,我真是天才。后来,她也觉得那样总说我会过意不去,我就趁着这个机会说好话啊,后来我们成了朋友,这个家伙每天早上都会给我打电话把我吵醒不在让我睡,或者半夜给我打电话故意让我难眠,好吧,我忍,等你爱上我,我忍忍忍。【星火作文网】是不是该表白了呢,她说听他说他会心疼她她好开心,哇塞,指定喜欢我,李皓月,做我女朋友吧。不要,哦!她竟然拒绝了,没关系,等着瞧。李皓月,做我女朋友,不要!哎我去,又被拒绝,没事,再来!后来我也不知道被拒绝多少次了,她说,我们做七天情侣吧,好啊,他欣喜的答应了,可是她好像就在盘锦两天,后来都在大连了,走的时候都没有告诉他,而巧合的是她走了之后他经常放假休息。七天转眼既逝,他问,还玩么,她说才不要,哦,好吧。就这样,这可怜的七天情侣,连一面都没有见到,好笑又可惜。时间总是那样快,一晃就迎来了我二十六岁的生日,而她也二十了呢。更狗血的是在我生日那一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过生日,还是我小妹告诉我的,说小哥你生日到了哦!生日快乐。我说嗯?甚至都茫然了,你说什么,今天我生日?她说是啊,然后我就给老妈打了一个电话确认一下,结果还真是,我靠,这都晚上十点多了,好吧,还有两个小时就算了,不过了吧!后来她也知道了,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不要,她就非强迫我要啊,搞得我不要她好像就会怀孕而很严重的样子,唔!那你送我一块手表吧!她问为什么呢,我说因为那代表你会陪我每分每秒啊,她说不要,我送你一个火机吧。我说好,其实我还是想要你送我手表的,我在心里说。后来的一天晚上,她把礼物交给我,一个蛋糕,一个精致的火机,还有,一块手表,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但有感动。原来火机的意义是非你不嫁。我们一起吃饭,嬉闹,她会很调皮,我不知道怎么了,就把她强吻了,而正因为这样,她一下不在说话,我慌了,我又不知怎么做,不知所措的她走着我跟着,她说她回家,我说我送你吧,她说不用,我坚持,最后她还是用那种冰冷的眼神和语言逼退了我,我们不欢而散。直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我都以为那是一场梦,一场虚幻的梦。可是我又发现,26岁的我,心开始为她悸动了,那样在乎,那样心疼。李皓月,做我女朋友吧,不要!哦!这次我却很失落,不是说好让她爱上我的么,怎么我会先陷入其中了。月月,做我女朋友吧!不要!嗯!李皓月,做我女朋友!我不想!好吧!臭娘们,做老子的女朋友!麻溜的!美得你!后来我开始也不会再说,但我们却开始了,像情侣那样,牵手逛街,吻她额头,还有抱抱,李皓月,你是我对象么?不是!又问了好多次,每一次出来我都问,终于有一次,李皓月,你是我女朋友么?你说呢?是!嘿嘿,我们相视一笑。后来才了解,她的家庭原因,让她在喜欢也不敢轻易接受,因为她怕失去,但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也怕啊!我只想紧紧的,深深的拥吻你到永恒啊,我很在乎你,很爱你呢!从来都没想过我们会在一起,我说。她说我也一样,没想到,你嫌我年纪小,我嫌你是大叔,我们当初那么排斥彼此,最后却在他们大跌眼镜的情况下走到了一起。是啊!那时候那么多群里的男孩子追你,我后来无意间才知道,还有一个小子跟我说,哥们,你赢了,我感觉特别棒!那时候也有几个女孩子对我有意思呢!我却都用李皓月这个名字给拒绝了。如果当初你不会那样讨厌我,我就不会想着报复你,如果不是那次我喝多进了女洗手间无意间听到你说的那么多我的坏话,你就不会不好意思和退步,我当初从你身后出现,还拍了拍你的肩膀,我还记得你看到我的表情,嘴里都能塞下鸡蛋了吧!哈哈,然后我就那么从容的从你身边走过。我才知道,原来厌恶也会是爱的前伴奏。我了解你的性格,从没说过对不起,却对我说了一次又一次,其实都怪我,我不应该生气,我应该去先哄你,毕竟你的年纪就是该任性。不应该怪你。别人犯错一次就会被你抹杀,你却原谅了我一次又一次,我该多么庆幸,能拥有你的温柔。我曾想过放弃你,你的年龄,你的太多任性和不讲理,但我一次又一次都没有走开,我知道,一旦走开我就会后悔,爱一个人有多难得,我的初衷不就是爱着你的好,包容你的坏么,如果我放弃你的坏,又有什么资格承受你的好,我愿意陪你慢慢成长,你看,我们现在不就是心暖暖的,爱满满的吗。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了呢!这是我们都不知道的事,但此刻我告诉你,因为那可遇而不可求的,两颗认真的心,因为彼此的在乎,因为两个善良的人,因为你叫李皓月。是的,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却早已被安排的很好。注定我会为你沦陷,注定你会为我情深。那一种遇见,时间刚好,在寒夜里温暖彼此的心灵,在炎热里为彼此带来清新。[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原创歌词我曾不信了爱情对待幸福没有感应床前明月光,地上霜让我感叹孤寂的模样微弱灯光空旷的房独自守着的双人床我也曾渴望不在凄凉所以甘愿为爱流浪直到我遇上了你你的样子让我着迷你的温柔与美丽让我守着你不在流离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只是一眼就会很强烈你的眼好体贴我要霸占你的一切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心里的感觉就是正确别问我什么爱你到哪夜我这一生都不会说离别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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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病床上,阳安静的躺着,紧闭着眼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点生气,像童话中熟睡的王子。给了睡美人一个吻,睡美人便苏醒了。那么一个女孩给一个她爱的同时也爱他的男孩一个吻,那个昏迷的男孩会不会醒呢?莹天真的想不禁低下头,在阳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可他依然昏迷着。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孩,泪水充满了莹的大眼睛。阳曾经告诉她,他之所以叫阳,是希望自己可以像太阳一样,给人带来快乐和温暖。可现在的他,却像将要消失的夕阳,人们在感谢他的布施的时候,又为他即将的逝去而感到忧伤。我一定要让你醒过来!莹望着阳轻轻地说。正在莹不知该怎么做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老奶奶。她满脸的皱纹让人想到蜘蛛网,她身上的衣服很古怪,敏锐的第六感告诉莹,她是一个巫婆!莹走上前喊了一声:“老奶奶”,老奶奶抬起头打量着眼前这个小姑娘,缓慢地说:“哦,小姑娘,有什么事吗?”莹把阳昏迷不醒的事情告诉了老巫婆,请求她的帮助。巫婆说:“这件事我帮不了你。遥河里有一座宫殿,那里住着一个王子,他或许能救你的朋友。”“那遥河在哪呢?”“在你的心里!”莹谢过老奶奶,开始寻找遥河。她不知自己走了多远,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她到了遥河边等她醒来,她竟然就在遥河边上!莹又惊又喜,更让莹惊讶的是,她竟然可以在水中呼吸!她来到一座宏伟的宫殿里,这里很静,只有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华贵的衣服,高高的坐在大殿上。如果莹没有猜错,他就是王子!那个人望着莹说:“我叫凌,是个王子,你是来这的第一个人。找我有什么事?”“我的一个朋友一直昏迷着,你可以救他吗?”“我可以救他,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什么条件?”“我原是一个国家的王子,因为受了巫婆的诅咒,被困在这儿,等人来解触魔法,但解除魔法的那个人,会变成人鱼,生活在深海里。你愿意帮我解除魔法吗?”莹很为难,如果她帮凌解除魔法,就会变成人鱼,再也见不到阳;但如果她不帮凌解除魔法,阳就会成为植物人。为了她心爱的人,她帮凌解除了魔法。在变成人鱼之前,莹对凌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什么?”“去除我在阳心里的记忆!”“为什么?”“我不想让他找我。”“好吧。”莹看着自己的双腿变成鱼尾,她并没有后悔,只是有些不舍。“再见了,阳。”莹向深海游去。十年后,一个英俊的王子找到了她,那个王子是——凌。。凌对莹说:“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请你做我的王妃!”姐妹们催莹答应这门亲事因为和王子结婚就可以到陆地上去。可是莹心里清楚,她喜欢的是阳,而不是凌。“在和你结婚之前我想到陆地上看看,可以吗?““好吧,但要记住,十二点之前要回来,一定要回来!”莹看到鱼尾慢慢变成双腿,兴奋极了,“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来!”她来到海滩上,那儿坐着一个人,大大的眼睛,眉间带着一丝忧伤。阳看见一个女孩向他走来,坐在他身边,看着他,轻轻地笑。这个女孩好像见过,想起来像上辈子的事,莹坐在阳身边,两个人聊得很开心。莹说:“我真希望自己是一颗流星,虽然生命十分短暂,但那一刻却那么灿烂!”“你有什么愿望?如果我真的成了一颗流星,我会帮你实现。”“我希望找到生命中的那一半。”‘咚’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一颗流星划破了深沉的天空。阳终于想起了那个爱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可如今,他生命中的那一半,以消失在天边。星光如扬花般洒落在阳的肩上,而莹就是那个为了王子而变成泡沫的人鱼!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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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而最近,人类的城池接连被妖魔族攻破,损兵折将,剩下奇瓦拉大峡谷的天然屏障,只要这里攻破,首都难保。精灵族更怪,边境上的四十万精兵一夜之间,也被妖魔族神秘地杀死。精灵已经山穷水尽了,只好和人类联手对抗恐怖的妖魔,组成佛兰德联盟。而在遥远的森兰森林里,尼奥——这个神秘而年轻的武士,他拥有水的任何魔法,抱着他心爱的水晶剑,正在一个屋子里等待他的朋友们——神圣团,他们约好在这里见面。“对不起,我迟到了,尼奥。”一个文静、漂亮的女孩子拿着一根细细的金纤魔杖从外面蹦了进来,羞涩地说。她叫玛利亚,既是一个出色的医师,也是一个杰出的魔法师,拥有金的魔法,以辅助魔法为主。“没关系,快点进来吧。来,喝杯提神饮料吧!”尼奥大方地说。玛利亚腼腆地笑了笑,说:“谢谢。”边说边接过杯子。“你们好,我也来了。”一位英俊的武士背着一枝火枫枪,风度翩翩地走进来,那是大卫,当然拥有热情的火的魔力啦!当尼奥邀请他喝饮料时,大卫顽皮地说:“武士怎么能喝这个呢?”乐得尼奥和玛利亚差点喷饮料!“大家好,我们来了!”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哈,首先,那个女弓箭手当然是蒂娜,也背着一把雷电弓,她拥有雷电的魔力,是一位礼貌、美丽的女孩。这个冷漠一点的则是奥力克,他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手上拿着土擎魔杖,他也是一个魔法师,拥有土的魔法。“大家都到齐了,可以开始会议了吗?”尼奥微笑着询问其它人。“没问题。”其它人大声说。“好,现在,大家都知道妖魔族的大军势如破竹,逼近其它两族的首都。”尼奥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可是,我们应该明白妖魔族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的兵力,兵分两路还能进军神速,而且还是势均力敌的人族和精灵族。大家都应该意识到了那个东西已经出现了。”“没错,邪恶的恐惧之龙兄弟带着恐怖之石解开封印了。”蒂娜接过话头。“我们的前辈的封印失效了。”玛利亚沉思片刻,细声细气地说:“我们不如先到我们的前辈唯一还活着的——当年拥有火的力量的人,彼得吧!”“好,立刻走吧!”尼奥一声令下,他们早就跑出去了。尼奥的坐骑是青眼红龙,速度是整个大陆上最快的龙。飞得比蒂娜的箭还要快好几倍呢!它具有强大的火焰魔力。玛利亚的坐骑则是凤凰,它的眼泪和各种魔法都有疗伤的作用,速度也不错。这只星阵飞虎就是奥力克的,也是一只速度十分快的飞虎,而且还能飞,用头上的“北斗七星阵”发出厉害的“北斗光流”。“飞天牡鹿,你在哪?蒂娜到处喊叫。忽然,一只两侧长出翅膀的牡鹿从旁边跳了出来,恭敬地说:“主人,我在这里。”这里的动物都会说话,而且还很聪明。飞天牡鹿是一只会飞的鹿,在天空比较慢。但是在陆地上可是快得很,它的角会发出“幻影光流”,可以发出无数道幻影的光流,其中有一道追踪的“雷电震动光”,很厉害的。大卫的坐骑是令人闻之色变的芬瑞尔飞狼,是克露大陆上吞掉太阳的狼,后来被大卫的前辈打败了,最后芬瑞克飞狼洗心革面,就做了大卫的坐骑。它的嘴里可以发出当年它的祖先吞太阳的绝招——惊天火焰,只不过没有青眼红龙的火焰厉害。不一会儿,神圣团已经来到彼得家门前了。他们进去一看,蒂娜不禁惊叫起来。原来,彼得已经走了,留下一本残缺不全、薄薄的书,尼奥翻开读了起来:“恐怖之石是一种十分邪恶的石头,它能把一个人、精灵或妖魔——妖魔并不是全都是邪恶的,大部分都是善良的。提高他们的力量,但前提是把他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恐怖之石,任它支配。而灵魂一旦达到二十万个以上,恐怖之石可以搭起一道通往遥远的叫做地球的大陆的光之桥,让他们毁灭这一切。但是——“书到这里,后面的全部被粗鲁地扯掉,应该是很慌乱的情况下扯掉的。神圣团缓缓地走出小屋,忽然,玛利亚尖叫了一声,呆呆地指着小屋的树林的石桌上,大家顺着她手指看过去,竟赫然是彼得直挺挺的尸体,他的眼睛仿佛看到世上最恐怖的东西。玛利亚赶紧跑过去,徒劳地用魔法试图让他苏醒过来,尼奥看了看伤口,惊讶地说:“一招锁喉,师叔连拔剑的机会也没有。伤口已经被一种叫妖虫的东西咬得面目全非。”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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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命宿命我漂浮在水中,只等那归来的宿命,轻轻地将我托起,然后在一片黯然中睡去。————正文————柳无絮孤身立在山崖前,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白雾,蔓延了整个山间,飘渺,虚幻,且漂浮不定。她只着了一件松松的软烟色宽袖长袍,6铭青花木簪并在发髻两旁,有序地斜插着。些许相思豆大般的晶珠缠在她披落的发丝上,风吹起来叮当作响,煞是好听,如墨色般的齐腰长发和衣襟随风飘摆,就如同一根根黑色的丝线,裹住了日辰的光逸。她漆黑的瞳子间突然闪过一丝寒气,随后又化作浅浅的淡定,如雾般,被风吹散。我静静向她走来,步伐轻盈,且无声响,终于在她身后五丈开来的地方定住了脚步。她说,“我想跳下去。”声音平静,并没有夹杂着半分感情。我问,“为什么?”她说,“跳下去后,就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了。”她虽然是背对于我,但我却可以看见她的两颊滑落下透明的液体。我苦笑,“那你有没有想过黯然?”她微微扬起头,深吸了一口深山里的空气,“我死了他会更好过点的吧……”我说,“但他并不知道真相,为什么不告诉他?”“告诉了他反而会让他更痛苦……不是么?……而我只希望他以后能快乐,这也是我这个做姐姐的惟一心愿了。”“我这有封他给你的信,你要不要看……?”“不用了……我看过了,那时候你还睡着……信从你袖子里掉出来了……所以我就看了……”“哦……”“你帮我带句话给他吧,就说月夜十五,西湖子畔。”我说好。于是我转身,走下山坡。我听得她暗暗叹息。她向来都是个桀骜不驯的女子,一把剑,一张琴,一壶酒,便可让她无忧无虑。而今望上去,衣襟上满是她的悲哀,那个女子,如今谁也看不出她就是天下第一的柳无絮。因为现在她的一身凌厉全被一种欲乘风而去的柔弱给湮没。她是全中原最好看的女子,而我叫铁寒清,只是京城一个有点名气的捕头罢了,只因与白王府上公子黯然是知己,所以受他之托,接下了那桩关于他母亲白王妃神秘之死的案子。而最终查明,杀黯然他母亲的人,便是天下第一的柳无絮,江湖上素来就有传闻她杀人手段残忍且杀人于无形。她所杀之人都是江湖人士,而白王府向来未与江湖人士结怨,她为什么要杀白王妃?这是我一直不明白的地方。直到——我找到她的那天。那天是满月夜,月光倾泻下来,印上了她苍白的轮廓遍地都是尸体,令人触目惊心。第一次看见她杀人,的确如传闻中的那般残忍,那些尸体仅仅在半刻钟就消失了,随后空气中散发出一种很难闻的味道。她一身墨黑流云袍,青色的剑刚刚归鞘,她缓缓转过身,道,“树上的人下来吧……”语气冰冷,浑身的杀气蔓延了整个树林。然后我跃下树,微笑地望着她。我向前走了两步,看着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冷冷地过了一遍。我不禁颤了颤。她冰冷的唇中吐出三个字,“你是谁?”我平静下心来,微带笑意的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杀了白王妃,对吧?”她突然冷笑起来,“呵呵……你怎么知道白王妃是我杀的?”我在她目光的巡视下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呓语,“因为我在案发现场发现了青花针,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柳无絮不仅是个用剑高手,而且还是个暗器高手呢,青花针应该是你独用的吧?”她的神色突然变得迷离,眼睛稍眯,“你在哪发现的青花针?”我道,“在白王妃的身体里和喉咙里。”她冷笑道,“我只是不明白,我明明刺得很深,你是怎么取出来的?”我道,“哦……那时恰好有一位医术高明的药师在随我处理另一件案子,之后我便把他请到那去帮忙,听说过医术界有种吸毒法么?就是运用气功将体内的毒从毛细孔中吸出来,因为起先我认为白王妃是中毒而亡的,毕竟白王妃身上无一丝伤痕,直到药师在吸毒时把毒针逼出来是,我才知道,凶手是你,只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杀她?”她道,“你听过‘血债血偿’这四个字么?”我点点头。她道,“其实我的真名是白黯离……”我睁大了眼,“那么你就是白王爷十年前迷失的女儿。”她冷笑,“呵,迷失?根本就是那个女人把我扔掉的,她还真会编呢……”我道,“那原来的白王妃也是……?”“不,我娘是被那个女人毒死的,然后又做出是我娘自尽的景象。”我苦笑,“白家人为何对外称白王妃带着郡主白黯离迷失了。”“那也是因为那女人,她为了能当上正室。”我道,“那你就是白黯然的姐姐了。”她颔首,“你告诉他了么?”“什么?”“是我杀了他娘。”“还没呢”“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你说呢?你希望我告诉他么?”“你就告诉他吧,但你别说我是他姐。”“为什么?”“以后再告诉你。”“那我到哪找你呢?”“这阵子我都会待在杭州。”“哦,知道了。”在我将是柳无絮杀了黯然娘的消息告诉黯然后,我看见了烛火下黯然的轮廓微微抬起,他默默闭上眼,用沉重的声音说,“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杀了她……脸上依旧平静,但我却觉得这个时候的黯然更可怕,我从未看见过黯然如此——静静地将痛苦埋在内心里,独自忍受那份痛苦的煎熬。我愣愣地看着他的侧脸,默不作声。半晌,我听见他道,“寒清,帮我送封信给柳无絮。”我说好,“那信呢?……”他说,“明天清晨于你。”说罢睁眼,起身离去。次日清晨,我骑在马上,黯然把一封用白色信封包好的信递给我手上,随后嘱咐我,一定要交给她。眼中满是坚定。我把信收好后,对他道了一句,“放心”,便扬鞭而去。我是在夜未央时找到无絮的,她住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虽说这样,但那却是望月最好的地方。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醉得不能在醉了,但她却还是一味地往杯子里添洒,满上,然后一口饮尽。我站在门槛外,看着她的脸在月光下格外秀丽。然后我走了过去,夺过了她的酒,用责备地语气道,“别再喝了!”她居然笑了一下,然后问,“凭什么?”“凭我是你的朋友!”“朋友?我白黯离没有朋友……”“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但只要我相信你是我的朋友就行了。”“你是京城女名捕铁寒清吧?”“是。”“我可以叫你寒清么?”“当然可以。”接着我听见了“咚”的一声响,无絮的身子扑在了桌子上,眼睛已闭上了,我靠近她,结果发现她的右手上像是纹了一朵花一样,红色的,炫灿了我的眼睛。我突然惊叫起来,“百花散!”难不成那天那群与浮花交战的黑衣人是百花教的?我暗暗想,我清楚,百花散的作用是利用蛊虫吞食毒者的内力,而一个习武之人无内力则如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般,在中毒后的五天,中毒者的右手上会形成一朵红色的花且中毒这的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那么她这么拼命的喝酒岂不是想用酒气来掩盖她身上的毒香?我看了看她,如此美丽的女子若没卷入家庭纠纷,若没踏入江湖,安安心心地做他的郡主,一定能找户好人家,开心地过一辈子。下弦月,高高挂在黑夜中,孤寂地守护着它唯一的一点光芒。无絮亦是如此。那只是昨夜的事,还有昨夜的月,既然都过去了,又何必再去想了呢?我清了清神。再回头看了无絮的背影一眼,随后匆匆离去。(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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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的无奈第十四章:开学第一课由于昨天胡思乱想睡得太迟,早上醒来已经快要迟到,我着急忙慌穿衣服,在出门时,系好了最后一颗扣子。玉儿在后面问道:“小姐,今天第一天上学,东西准备好了吗?”我一听这话,拍了拍脑门:“我都忘记了。”说着,去找唐苏媚,她也去上学,我去问问她。来到“羽曳阁”我一个箭步跃上台阶,使劲敲着门,大喊:“姐,姐,快开门。”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开门,我看了一眼,是姐的贴身丫鬟,夏月打着哈欠,缓缓开门:“谁呀,敢打扰我睡觉?”睁开眼一看,吓得两腿发抖,把自己藏在门后,问道:“二小姐大驾光临来这儿是干什么?”我白了她一眼,说:“我找我姐,没打扰你吧?”一听这话,夏月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大小姐早就出去了。”我大惊:“什么?”夏月哆哆嗦嗦:“大小姐说今天开学,所以起了个大早,花了好长时间梳妆打扮,刚刚出去,还带了另一个丫鬟,叫冬麦……”我早就没有耐心听夏月的唠叨,马上如离弦之箭般跑出“羽曳阁”,来到大门口,马车走了,扬起一阵阵尘土,我捂住鼻子,咳嗽几声,向马车挥手致意,大喊大叫:“等等我,快停下来!”冬麦撩起绸布,看着我,冷笑一声,缩回头,说:“小姐高明。”唐苏媚悠闲地打量着自己的纤纤玉手,漫不经心地说道:“爹叫我等唐锦葵,我就说唐锦葵睡得太迟,等不及,所以只好出发了。”冬麦接下一句话:“所以,二小姐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映象。”唐苏媚嘴角抽动一下,眼里放出骇人的光芒:“唐锦葵,不要跟我抢男人,否则你会死的很惨。”(她还不知道楚逸阳要结婚了)。我累了,蹲在大门口休息,双手托腮:“今天怎么这么衰啊。”正当我唉声叹气时,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我面前停下,楚逸阳撩开布帘,说:“小葵,快上来。”我站起来看着他,这时,铃兰探出头来,冲我微笑。我笑了,一步跃上马车,坐在里面。我很奇怪,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会迟到啊?”楚逸阳打开话匣子:“你这头猪昨天被雨淋湿了,肯定很难睡着,所以我们就来接你了,果然不出我所料……”楚逸阳越说越高兴,到最后手舞足蹈起来,铃兰盯着我的神色,楚影辰不停咳嗽,提醒楚逸阳,可楚逸阳哪听得进去?我深吸一口气,笑着对楚影辰说:“影辰,把铃兰的眼睛捂住了。”楚影辰咽了口口水,他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把铃兰的眼睛捂住了,我一看,马上转过身去,对楚逸阳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又一拳挥过去,被楚逸阳拦下,同时他伸出一巴掌向我打来,我闭上眼,可没有任何痛楚,我眯着眼,楚逸阳的手只离我的脸一寸许,楚逸阳向我挑挑眉,好,你不打,我打,我一拳过去,楚逸阳惨叫,楚逸阳想打我,却又舍不得,护住自己的脸,又怕其他地方遭受我的毒手,我握着拳说:“这是你自找的,别怪本小姐辣手摧花。”楚逸阳无处诉苦,只好坐着,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有些不好意思,偷偷靠近楚逸阳,扯扯他的衣角,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楚逸阳依旧高傲着,可双眼里的喜悦已经出卖了他,马车颠簸了许久,才到学堂,我下了车,一股浓厚的油墨味道向我飘来,我拉着铃兰的手蹦蹦跳跳来到草地上,楚影辰扶着楚逸阳,给他吹着气,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楚逸阳悲惨地说:“我哪知道呀,要是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小葵说三个字。”“哪三个字?”楚影辰来了兴趣,楚逸阳抚摸着伤口,说:“我错了。”楚影辰笑了,搀着楚逸阳来到草地上,夫子和众学生已经恭候多时了。我看看他们,穿的好华贵,我和铃兰的衣衫反倒显得与众不同,唐苏媚向我走来,不住的赔礼道歉:“妹妹,对不起,你瞧姐姐这记性,姐姐真是的,该罚。”冬麦也帮着主子说话:“小姐记起此事后,一直很懊悔,想跟你当面道个歉。”我看着唐苏媚做作的表情,不想多说什么,只是一句话:“我原谅你,我要和铃兰说话,失陪了。”唐苏媚尴尬的应付着:“好,好。”这时,一个女子走过来,上穿菊纹罩衣,下着百褶如意月裙,外套丝花烟罗衫,很漂亮,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媚的感觉,那眼睛就像一潭深水,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她走到唐苏媚身边,傲慢无礼的问道:“这两个女叫花子是谁?穿得这么破烂,外面的门童怎么放她们进来。明天叫那些门童别来了。”铃兰看不惯她的气焰,在她的裙子上踩了一长串黑脚印,叉着腰:“现在你不是跟我们差不多吗?”那女子伸起手掌,一巴掌打了下去,铃兰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我连忙跑到铃兰身边,等待着疼痛的来临,可过了半天,我什么也没有感觉到,我睁开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楚逸阳抓住女子的手臂,眼里放着嗜血的光芒,我看见那女子的手腕青了一大片,疼得杀猪似的叫起来,楚逸阳放掉她的手,冷冷地说:“以后,你再敢欺负小葵和铃兰,后果自负。”女子握着手腕,说:“我就欺负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楚逸阳冷笑一声,手反剪后面,问道:“你是谁?”女子高傲的扬起头,说:“我就是当朝宰相的女儿——水秀。”楚逸阳笑着:“那你知道你刚才要打的那个人是谁?”水秀满不在乎地说道:“是个卑贱的人罢了。”我有些生气了,来到她面前,说:“你老是站在高处,就不能友好一点么?”水秀一甩袖子,高傲地说:“我愿意。”说着,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哼了一声:“你是谁,有什么资格教训我?”我双手叉腰,踮起脚,盛气凌人地说:“反正比你好。”水秀看瞪了我一眼,说:“你什么货色?跟我比。”我深吸一口气,说:“你不要瞧不起人。”水秀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我就瞧不起你,怎么着?”我被逼得没法子,只好冲她大喊:“你,你不要脸。”水秀一听见这话,眼里闪过一丝恨意,扬起玉手,又要向我的脸打来,我接住她的手臂,顺便赏了她膝盖一脚。楚逸阳看着这一幕,失声笑了,小葵还是一如既往的泼辣。水秀揉着膝盖,嘴吸着气,还口齿不清的说着:“你给我等着,我一会告诉我姑姑,我姑姑是珍妃。”铃兰若有所思的点头:“我知道珍妃,心狠手辣,气度狭隘,不过人长得挺漂亮,就是靠这张脸蛋,他们一家才光宗耀祖,他弟弟才做了宰相。”水秀说:“算你们识相。”我一脸不屑:“不就是珍妃,我打你是因为你口吐脏话,告诉你姑姑,姑姑也未必帮你。”水秀似乎觉察出什么不对劲:“你什么意思?”楚逸阳潇洒的挥着扇子:“我是四皇子,她是铃兰郡主,她是将军之女,唐锦葵。”水秀有些慌张:“你们空口无凭。”唐苏媚扭着水蛇腰站到我们这边,说:“水秀小姐,你对我妹妹太无理了,亏我一直把你当作好朋友。”水秀一听这话,脸色惨白:“苏媚,是你要我这样做的,我看在你是我好朋友的份上才帮你,没想到……”水秀还要继续说下去,唐苏媚马上打断:“几位,我们去那儿坐坐。”我点点头,楚逸阳和铃兰见我点头他们也答应,楚影辰少数服从多数,趁我们走远,唐苏媚对水秀说:“多谢帮忙。”水秀挥挥手,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更何况在御花园她跟逸阳哥哥那副亲密样我就不服。”我走在后面,低着头,突然间,撞入一个拥抱,我往旁边一看,楚逸阳妒火中烧看着我,我往上一看,是云天,长相儒雅,清幽的眸子多了些笑意,金色阳光洒在他纤长的身影上,微风如爱恋他的女子,温柔的吹起他的月白色长袍和乌黑青丝,清雅如歌的身影有些消瘦,带着莫名的寂寥落寞。我脸烧得通红,连忙退出云天的怀抱,不住道歉:“对不起,云天。”云天不甚在意,看着我面红耳赤的表情,不由得自嘲的笑笑,平静无波的心第一次因为一个女子的出现而起了涟漪,小葵?她果真如传言中那般绝美轻灵,调皮善良呢。想起她猜谜泛舟的情景,纪如风的心里涌起一股温柔的暖意,唇边也不由自主绽放一抹清雅温柔的笑容。我有些奇怪,伸出五指在云天面前晃晃:“云天,你没事吧?”云天低头正对上眼前女子清澈的双眸,说:“没什么,小葵,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学生了。”我有些不解:“为什么?”云天点点我的鼻子:“因为我到这里来任教。”“真的?”我有些不可置信,云天点点头:“真的。”“太棒了!”我拍着手绕云天一圈,云天笑着,好灿烂,刹那间,我忽然感觉云天的笑好阳光。一边的楚逸阳气得手紧紧攥成拳,酸溜溜地问铃兰:“云天是不是比我好?”铃兰笑了,这个傻哥哥,明明很爱小葵,都吃醋了,铃兰忍住笑,说:“没有啦,哥。”楚逸阳看着眼前的人儿,实在忍不住,冲上前去,以“母鸡护小鸡”的架势把我挡在身后,有些严厉:“云夫子,现在应该报到了。”云天锤锤脑袋,说:“瞧我这记性,小葵,再见。”这一句话挑战了楚逸阳的忍耐极限,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向云天咆哮:“你不能叫她小葵。”他可以容忍铃兰叫小葵,因为她们是姐妹,他可以容忍楚影辰叫小葵,因为影辰对锦葵只是兄妹感情,但是他不容许一个男人叫她小葵,尤其是像云天这样优秀的男子。我有些反感:“为什么不可以?”“因为,因为,你是,是我的,是我的……”楚逸阳本来想说女人这两个字,但是十天后就要结婚了,小葵会被自己拖下水,有辱她的名声。看着楚逸阳涨红的脸,我感到好笑,绕过他,来到云天面前:“云天,你任教的话,我会很开心。”云天有些不相信:“真的?我点点头,笑容像阳光一样给人温暖:“当然。”楚逸阳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他拉着我的手,硬是把我拖到一个角落,警告我:“小葵,以后你不许再看云天。”我甩甩被他捏疼得手,不解:“为什么?”楚逸阳皱起眉头:“什么为什么?反正不可以。”我不在乎地说:“我就看,你又不是我谁?”“你,你,你个死猪婆,没有我的命令,你不准看!”楚逸阳冲我大喊大叫,当然,我也赏了他一脚,生气地说:“你有什么资格冲我大喊大叫。”楚逸阳捏着我的脸蛋,说:“猪婆,你不要挑战我忍耐极限!”我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扭,楚逸阳惨叫一声:“你个死猪婆,这样对我。”我又打了他一顿,趁打的时候,铃兰来到云天身边,施了一个万福,说:“云夫子有礼。”云天抱拳还礼:“参见铃兰郡主。”云天看着前面打闹的两个人,有些感伤:“他们很开心。”铃兰摇摇头,说:“可在开心的外表下却是悲伤。”云天不解:“请恕在下愚昧,不知群主何意。”铃兰淡淡地说道:“不知道也好。”说完,来到我和楚逸阳身边,劝解道:“小葵,别打哥哥了。”我拢拢凌乱的头发:“要不是铃兰劝解,我才不饶你!”说着,走开了。云天叫学生来到草地上集合,说开学第一课试武功,大家一个个试过去,楚逸阳舞了一段剑,剑法不错,那些在场的女生一个个兴奋过度,脸涨得红彤彤的。我扁扁嘴:“楚逸阳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段剑舞吗?”铃兰拉着我的手:“小葵,你就别生哥哥的气了。”我点了一下铃兰的鼻头,说:“好吧。”云天捧着册子,报名字:“下一个,楚影辰。“楚影辰是一段枪挑,这个架势,我想起了岳飞。女生当时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呼。“下一个,楚铃兰。”铃兰从怀里取出双刃,开始舞起来,飘逸的身法,那灵活的双手,比楚逸阳好多了。男生看得也是如痴如醉。铃兰好了以后,云天报名字的时候,有一丝我不易察觉的笑容:“小葵。”他合上册子,看着我,眼神似乎告诉我,不要怕,有我在。楚逸阳一看,气得要死,马上走出去理论,被铃兰死命拽住。我取出软鞭,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缭乱。楚逸阳一边看一边点评:“小葵就是不一样,选得武器也不一样。”铃兰郁闷的看了楚逸阳,不给予发表。比武总算告一段落。云天宣布放学,大家都特别惊异,云天解释说:“因为是开学报到,所以下午放假。”顿时从人群中爆发一声声欢呼,唐苏媚来到楚逸阳身边,说:“阳哥哥,你能否陪我回家?”楚逸阳支吾着,不知如何作答,我幸灾乐祸的看着,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水秀来到楚影辰身边说:“太子哥哥。”楚影辰一惊,咳咳嗓子:“水秀,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逃走了。云天来到我身边,柔情款款:“小葵。”我应了一声,并未作答,云天继续说:“下午你能否陪我?”我连忙推辞:“下午不行。”云天脸上的表情有些失望,说:“那好吧,不打扰你了。”楚铃兰又出马,只不过这回,直接把楚逸阳拉回来,一言不发。我吐吐舌头,转身骑马回到宰相府。下午好无聊,铃兰有事,神神秘秘的,楚影辰不用说自然陪铃兰去了,楚逸阳又不能找,好无聊。黄昏,我来到花园。唐府汇集了南北园林的精华,微黄的白桦,深红的枫树,风一丝一缕拂面而来,让人感觉正游走在一幅色彩绚烂的风景画中。日落时分,天边的一片火烧云把最后的灿烂渲染的淋漓尽致。太阳躲在闲云背后偷懒,光芒把白云染成怡人的酥黄。太阳知趣地渐渐退去,剩下一丝残余的红,但得夕阳无限好,又何愁近黄昏呢?我立在阁楼上,落日余辉把我的身影煎成一幅清新疏淡的水墨丹青。我身着一袭白纱沐浴在阳光中,周身象笼着一层薄雾,衣袂秀发随山风微摆,飘然若仙似有出尘之态,仿佛就要乘风归去一般。“真的好无聊。”这是我对下午的评价。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