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_3000字
中午吃完炸酱面之后,童话作家毛小懋遇上了麻烦。
这个麻烦在他看来,比天还要大。
迄今为止,毛小懋写过十七本童话,每一本都像字典一般厚。今天中午,在吃炸酱面之前,第十八本童话已经在他的肚子里有了一个清晰的构思。结果,炸酱面刚刚吃完,毛小懋就发现,他的肚子鼓起来了,但是肚子里的构思不见了。
最可怕的是,从毛小懋的肚子里失踪的不止一本童话,还有至少五十本童话。因为他接着发现,他竟然已经丧失了写童话的能力。
毛小懋失魂落魄地走回家,连猫都忘了喂,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发呆。果然,那只曾经给过他五本童话的灵感的小蜘蛛也失踪了。他翻身坐起,从书架上找出自己的作品,翻了几页,我的天,居然有一半的字不认识。
也就是说,突然间,童话作家毛小懋变成了一个文盲,就像随处可见的坐在路边晒太阳的陕西老农民一样。但是,他的书桌上还有厚厚的一摞出版社和小读者的来信,所有人都在催他赶快把第十八本童话写出来。现在怎么办?在午后耀眼的阳光里,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蓬蓬蓬!”有人敲门。
毛小懋披着破旧的睡衣打开门一看,是邮递员:“一张包裹单,请您签收。”
拿着包裹单,领着野猫张老狐,毛小懋朝邮局走去。几分钟后,他抱出来一只贴满封条的纸箱。
表面看,这个箱子与任何一只装着奶油蛋糕或者变种蜗牛的纸箱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从接手的一瞬间,毛小懋就感觉有异。它仿佛忽轻忽重,刚从邮局出来的时候,毛小懋觉得抱着的是一只卢沟桥上的石狮子,走过十字路口,纸箱忽然变得轻飘飘的,像是只装了几根大雁的羽毛,毛小懋在马路上走得摇摇晃晃的。究竟是什么怪东西?他昏头昏脑地想。
回家打开纸箱,毛小懋吃了一惊。这么大的一只箱子,里面居然只装了一本小册子和一封信。毛小懋先拆开信,上面只有三句话:“我相信你和很多人一定需要它。记住,这是一个完整的童话,你应该按照顺序一页页翻看,并且,每看完一页,你要把它完整地抄录下来,要不然,这个故事就会断裂,因为你永远不会再有机会重看一遍。如果把你抄录的童话发表出去,毫无疑问,你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童话作家。”
落款的字迹很模糊,只能隐约看得出是西班牙文,其中有“墨西哥大街564号”几个字。
毛小懋心里一惊,放下信纸,把小册子捧在手里。这本小册子比小学生用的练习本还要薄,封面很破,纸质很旧,是用很粗的麻线装订起来的。他翻开第一页,里面的文字是用铅笔写的,像是一个读小学三年级的孩子的笔迹,歪歪扭扭,却非常认真。毛小懋带着疑惑开始阅读,文字很简单,他尽管已经变成了文盲,还是完全读懂了,而且才读了两行,他就深深地着了迷。
读完一页,毛小懋习惯性地翻下一页,转眼间,他已经在读第六页了。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信上的话,连忙往回翻,怪事出现了。毛小懋明明记得已经读完了五页,但是他现在发现,前面的五页只剩下了两页,而且,这两页上的故事与刚才他读的全然不同。
尽管小册子只有十六页,但是每翻过去一页,就会有新的一页诞生,同时有一页旧的突然消失,此消彼长,这个故事永远也讲不完。也就是说,这些文字无始无终,就像时间一样。
毛小懋拿起铅笔,搬来一摞稿纸,继续阅读,读完一页就抄录一页。小册子上的童话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他连晚餐都顾不上吃,读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他趴在书桌上睡着了。野猫张老狐吃完早餐,跳上书桌,发现台灯下多了一叠厚厚的手稿。
此后,毛小懋废寝忘食地读了三个月,浑身瘦了二十斤。在他的书桌上,终于矗立起了一叠像台灯一样高的书稿。毛小懋称了一下,也是二十斤。
这时候,毛小懋想起了读者。他十分清楚,这篇神奇的童话一旦出版,必定会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保守估计,会比《哈利·波特》畅销二十倍。因为《哈利·波特》毕竟还是出自凡人之手,而这部童话,完全像是上帝的杰作。
迟疑了一个礼拜之后,毛小懋把稿子的第一部分寄给了出版社。不久,一本名叫《世界上最长的童话》的书出现在了书店里。
第一个月,销量很差。
第二个月,老师们纷纷发现,一本奇怪的童话开始在孩子们的抽屉里流行起来。半个月后,这本书成了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园里的第一号禁书。
第三个月,一个家长无意中打开了一本从孩子的书包里缴获的书……
半个月后,一个地理老师不小心批改了一摞数学作中午吃完炸酱面之后,童话作家毛小懋遇上了麻烦。
高三:张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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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_750字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高三: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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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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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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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_3000字“你该醒了吧”孟婆轻叹道“如此这般执着,是为何?”为何?他为国为家负了她几世,请难了,总要有个终结(一)落花纷飞,谁的绝色风华停驻眼眸情深不寿,谁的痴迷守护化为尘埃千疮百孔,谁的一片深情黯然逝去梦醒时分,唯留陌上新桑无依徘徊一曲听罢,飞花漫天,莫道衣襟随风,只念拈花一笑,一纸情长,情落笔尖,缱绻。他抬手将毛笔搁置砚边,捻起一纸书信,招手一只信鸽,半晌,披甲离去,空留一室墨香。她一身素衣,眉目间望穿秋水,信手颔眉,愿君安好,盼君归来。窗外雨声潺潺,窗内孤灯一盏,落寞思念,伤了雨疼了花,静跪佛前,悄拾取,佛陀泪。坐看烟雨江南,怎堪惆成愁。从袖中摸出淋湿的信,沿着褶皱的折痕将一纸展开。待看清纸上的字,她怔住,素手微抖,无暇顾及滑落的书信,随即起身,压抑着轻咳,一步踉跄,摔在案边,两行清泪,一滴嫣红。”呵呵,子衍,你终是负了我罢……“无知年幼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青涩懵懂,他,未归。家父叛国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晦涩芳华,他,未归。如今,天下康定时,他依旧说,等我,可她已无力可等,无心可等。常年的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她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落下病根,她想等,这病冽之躯又能撑多久……窗外淅沥的雨丝何时夹杂了莹白,成了雪。她摊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咳咳。。"她紧了紧衣襟,向院子走去。雪落千里,素衣隐之。这场大雪,终会将红尘埋没,此生将尽,何须等。纷纷扬扬……雪过,再寻,天地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唯有一支被青丝缠绕着的红棠钗掩在雪下,隐隐约约,看不真切。自古红颜多薄命,情痴皆成病,雪冷旧地,泪洒清风。他归来,已是暮春,破旧的木门打开,红棠依旧,青石桌椅依旧,只是,那倚窗独坐的女子,去了何方。凝眸,寒烟蓑草,残阳如血,滴墨成殇,佳人逝去,一地阑珊。彭女俏兮音如鹂,闲行幽步赏闲庭。十年数载同窗度,错把伊人芳心负。这一世,他为国,为家,负了她------------------------------------------------“负一世情,欠一世债”孟婆将手中的汤递过去“情痴痴情,人痴情,任情痴。。"他接过,一饮而尽。------------------------------------------------(二)斜日处,空烟无掩花千树,谁人怜顾,尽付山雾。巍巍叠翠望来路,堪堪韶华都相负,红颜未老,奈何天妒。时隔五年,城楼的破败沧桑被青瓦的气息掩埋,百姓们的安居乐业彰显这番世外桃源,对于那场浩劫,没有污迹,都被抹去,却处处有着她的存在。那是,她年幼,纯真。她说,”以后,我们也开个酒楼,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有钱花。。"她掰着小指可爱的模样,扯扯他的衣角“好不好嘛”他拂拂衣角,仿若她的指温犹在。楼上六间雅居,大厅八张桌椅,风格依旧,只是原本的琴台处多了一位年轻儒生摇头晃脑,尽显夫子风采。“当年,这夜城,战火硝烟连年不尽,如今的祥和就要从一个传奇人物说起……"当初,这里的确战火不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难得安宁。她的到来,挽救一城百姓,成就一方传奇。她的蜕变,清晰明显……衣带划出优美的弧线,止剑,落下,回眸”待天下大同,我与你并肩,可好?“笑靥如花,衣袂飘飞,漫天血色,竟也不差唯美。他愣怔片刻,默然不语,只是,他的眼中,从此便多了一个妙影。他任她在夜城独留,转赴沙场,只为她一句携手半老的约定。这一去,便是数年,她日夜不眠,翘首等待。然,当他归来,夜城外一片废墟,腥气缭绕,他的戾气,伴随着他的心慌带来无尽毁灭。他亲眼看见她惨死刀下,却来不及阻止。为了她,他不惜以卑劣手段在一夜之间,让夜城血流成河。他记得,他说他喜爱琴箫重奏。她倾尽一年,终得其意。可惜,伊人不再。他记得,他说他不喜喧闹,愿独善其身。她为他独挡一面,纤手沾染鲜血无数,从白衣到罗刹,从多情到麻木,从淡然到冷漠。可惜,她做的这一切,他从不知晓。他记得,她说,为何世人都惧怕于你。他笑而不语,世人?从不曾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必在意。他记得,她说,武学我已精炼于心,为什么仍不可以陪在你身边。他只字未语,因为在乎,他不舍,不愿,他是一个禁区,人人得以避而远之,在乎她,所以不愿连累她。他记得,她说,若有一天,江湖与你为敌,我定屠灭江湖,哪怕血浸大地,血染三尺。艳丽的殷红顺着剑刃滴落在地上,他的疑惑,她变成这般模样,他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一刀,轻易的抹去了她与他的联系,呼吸中止的一刻,她满含笑意,未语,他却懂得。她是说,我做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再陪你走下去。知否,时光荏苒带不去的惆知否,君子如玉吟不尽的曲知否,天涯海角散不去的誓知否,佳人苦待盼不尽的期何以心惆,何以吟曲何以散誓,何以盼期终是痴梦一场,待到北花开遍,谁又待我如痴。这一世,他不为国,不为家,不负她,却是她弃她----------------------------------------------------------------”你还要继续么“”我说过,要许她一世“他跨上轮回”无论多少次“---------------------------------------------------------------(三)烟水云长,落衣逝成伤待雪落红梅,嗅尽暗香何苦愁碎了柔肠不复君王的孤芳自赏半生福禄安康望明月,冷月寒窗谁人可知,十年终成痴玉盏跌破,浊酒倾榼既然那人已逝你不知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可相思苦作情痴尤记那年那人眉心的一点朱砂痣娆魅让我孤独了一世”陛下……!陛下“太监奸细的嗓音回荡在冷冷的长月殿,惊恐,不安侍卫宫女终是被招了来,还有皇后余氏。皇后蹙着眉进了内殿,却只见,那雕花的案上,正伏着一个男子,眉眼清冷,身下却压着一张纸。“朕无心朝政,执念心系之人已深,今天下安康,浮生亦宁……我终是受不住了,便让我,寻她去罢……”皇后的手中紧紧的攥着那张墨迹未干的纸,愈念下去便愈是失神,终于看着那之上熟悉的字迹,有些癫狂的笑了。“受不住了……寻她去罢……呵呵,好一个痴情帝王!”皇后冷笑一声便狠狠的将那纸撕碎,看着案上那尚且有余温的尸体,目光不定。“寻她……陛下,你好狠的心呐,既然如此……”她忽的狞笑一声,“来人!传我懿旨,端妃生前品行不淑,于三日后择骨鞭尸,永世不得葬入陵寝!”她疯魔般抚上那男子的脸庞,靠近其耳畔轻声道,“寻她……陛下,您就死了这条心吧!元新历127年冬,帝崩,皇后余氏大怒,令鞭尸端妃慕氏。元新历128年春,帝葬,众妃殉葬,皇后余氏独掌大权,自封太后。华元历1年夏,新帝登基,封号华元,改国号华元。华元历4年秋,太子诞,名安康。华元历17年冬,太后余氏暴毙于寿康宫,举国哀悼。华元历18年春,太后余氏大葬,合葬先帝。华元历23年秋,慕氏一族起兵逼宫,华元帝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千古帝王,当真会如此情痴?!你年少意气风发,你说坐拥江山如画;你曾为我拱手天涯,你说江山不及美人俏;剑鸣嘶哑泪如雨下,沙场曾落倾城牵挂;我十里红妆迎你寒月悲笳,许江南烟雨血染天涯;我唤君声声喑哑,你刀光剑影何处为家龙袍金钗半生繁华,风起旌旗浅酣天涯。这一世,他以国为先,在最后的生命里,没有她的故事,他曾与她相伴,却令她死不安宁,想必,也终是他负了她。---------------------------------------------------三世了,他轻叹一声走上奈何桥。孟婆上前拦住他,”你负了她三世。“”又如何“他毫不犹豫。三世,情最伤人,最易辜负。今生不能共白发,奈何桥头等来生。---------------------------------------------------(四)“听说,当今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临王要剃度出家”“真的?”“我家那口子在宫里当差,准没错儿……"远处,套缰绳的白衣女子动作一滞……他,要出家?不会的,他说要等我的,不会食言的。女子扯过缰绳,策马飞奔而去。佛堂中,灰衣男子眉目肃穆,静跪蒲团,发丝披散肩头。身前,一名小和尚托着放有剃刀的盘子,面露出出家人不应有的为难,“王爷,师傅说您有尘缘未了,不适合剃度,还是……"男子声线不高,却异常坚决,“该了的都已了,望大师成全!”一旁身披袈裟的老者沉默半晌,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也罢,一切随缘吧”待青丝落地,老者倏然出声:“王爷,放下了么?”放下了么?发一落地,早就没了回头路,谈何放不放下。“佛本禅心,禅心向善,王爷尘缘岂是说断就断,老衲法号无尘,便随了老衲,赐名无生罢”“弟……"他正欲开口,便被一个声音打断。“子衍……。"她方才赶到,原本的庆幸在看到那一地乌发时,瞬间化为乌有”你……。。""施主,贫僧法号无生“无生?是要和她做个了断么。”你,为何要食言““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施主,红尘中七情六欲牵绊繁杂,莫要被扰了心神”起身便离去。“本无承诺,何来食言”……偌大的佛堂寂静万分,她心中的苦涩难以言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孟婆汤,断不了他的前尘,一次次的饮下,只是让伤痛更清晰。寻了她一生又一生,负了她一世又一世……他,累了。这一生,他不为国,不为家,不为她。梦无寄,思亦难,今生相望两相怜。红尘佛坛遥万丈,独伴孤灯一川烟。(五)孟婆看遍了红尘,终是不解“你这,又是何苦”“为何?只因我们本应无缘”无缘何必两相缠。“那你还去么”“去,如何;不去,又如何”孟婆不得其意,抬头欲问,早已空无一人,独留余音回荡在桥边。一袭青衫一席酒,怎换得半日酬一处繁华一触伤,怎消得半世愁一池秋水一尺纱,怎留得半生仇一抹残香一漠然,怎尤得半点踌一世浮夸一世空,怎堪得半晌惆这几世,他或为国,或为家,不曾为她。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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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弟弟我有一个弟弟,他非常调皮,也非常麻烦。就说弟弟写作文吧。每次老师给他布置作文,都是摆着一张苦瓜脸。我一回到家,他说:“我就两篇作文没写,其余都做完,你教教我怎么写两篇作文吧。”我很生气的告诉他:“你每次都问我怎么写作文,之际一点脑筋也不动,考试的时候,没人教你写作文,你就不写了。”弟弟惭愧的低下头来。今天,他的老师又布置了两篇作文,他还是坐在那里,一直坐在那里发愣,我问他:“你怎么不写作业?”他说:“我做完了,就剩两篇作文不会写。”“你怎么又不会写。”我不耐烦的跟他说:“今天我不会教你写作文了,自己动脑筋想。”他就跑到妈妈那里告状:“妈妈,你看她,他不叫我写作文,妈妈气冲冲的说:“人家王琴不写作业了,天天围着你这篇作文转来转去吗?”我想弟弟吐了吐舌头,最后弟弟从作文书上抄了一篇作文,可是被妈妈发现了,最后被撕掉了,又重新写了。后来。妈妈左一句,右一句凑在一起,终于帮助弟弟写完了一篇作文,妈妈可被弟弟这篇作文给磨死了。妈妈叫他多看作文书,他就偏不看,每天看一些动画书,不到几天就看完了,就去玩电脑看电视。哎,我的弟弟就这么麻烦。昆山市西塘街西塘小学六年级王琴4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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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班主任玩了一个暑假,有些同学不认真做作业,乱作一气,字迹潦草,孙老师就“麻烦”他们重做。这些同学望着作业本,吐了吐舌头,大呼“麻烦”。当他们再一次交上作业本的时候,作业本上的字迹端正了,答案正确了,孙老师笑着说“麻烦各位了!”一天,轮我们做值日,我们怕老师麻烦,把地扫得刚刚净净。谁知黄老师一检查,说桌椅还不整齐,我们只得重排。唉,真麻烦。更“麻烦”的是,孙老师别出心裁地给每个同学装订了一本《学生每日在校表现》评估册。把每个同学每日在校的表现加以评估,记录在册,这样一来,每个同学都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每天在校的表现了。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一目了然。这样,大家就有了努力的方向。孙老师找“麻烦”,,学习风气好了课堂纪律好了,关心集体的同学也多了……你想,我们能不感激这位麻烦班主任吗?3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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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_3000字今天下午,我和杨恩珊上完课后,坐着65路公交车准备回家,可是车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俩只能站着。在其中一个站停靠时,上来一个阿姨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大的孩子差不多五岁了,理着小平头,充满着活力,小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还需要人天天抱着,样子十分可爱。阿姨抱着孩子吃力地走上台阶,他们一上车,四季就按了他面前众多按钮的一个红色按钮,广播里响出一声温柔的女声“请为有需要的人让个座,谢谢。“可是,广播响后无一人给阿姨让座,可能还需要等等吧,可是到我都要准备下车了,还是没有人给阿姨让座,怀中的孩子发出不舒服的哼叫,旁边的哥哥露出了烦躁的神情,抱着孩子的阿姨显得非常疲惫,仿佛连扶扶杆的力气也没了只能软软的靠在扶杆上。这一切,我看在眼里,相信车上大部分人都看到这个画面,其中不乏坐着的人,但无人让座,这些坐着的人心里都充满着自私。把视线投到窗外,一个穿的破破烂烂,头发脏兮兮的老人在乞讨,他站在马路中间,任谁看都胆战心惊,老人拿着一个破瓷碗,里面只有少得可怜的硬币,老人敲打着车窗,希望能给予一些硬币,可是那辆车却无情的开走了,老人失望的敲打着第二扇车窗,车主好心的给了一些硬币,老人深深的鞠了一躬,任谁看都有一种像哭的冲动,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向小自己二十几岁的可以算是晚辈的人鞠躬,按正常的情况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老人敲打的后面几扇车窗都遭到了拒绝,这时,我想到了小学英语老师教导我们的,假如你在街上遇到了乞讨者,不管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先给他几元钱,毕竟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也不会卑微到出来乞讨。不管是让座还是乞讨,从事情的背后都可以了解到如今的社会是多么的无情,以至于让这些成年人的心中已经被自私这个“恶魔“给侵占了。看新闻联播所说的建造美好社会,都是片面之词,只有从这些小事做起,人人做起,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初一:侯彬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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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真麻烦!爱情真麻烦!啊,爱情真是个倒霉鬼!天天跟在失恋的人中!我是其中的一位,我曾经有过女朋友。但她在和我交往的10年里,有8年是和别人拍拖。我真的是好惨的,最后我就和她分手了,但爱情这个倒霉鬼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我真的是无奈啊!各位,爱情这东西不是说不好,是看你会不会去爱!广东珠海斗门区白蕉镇东湖小学六年级:啊牛1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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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请微笑无论遇到什么,劳驾,请微笑。——题记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痛苦,或许一个人的一生十分坎坷,但是只觉得生活是一件痛苦的事的人,他一定不快乐。你痛苦并不代表别人也会因你而痛苦,或许你的对手会因此而幸灾乐祸。所以你痛苦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痛苦,地球不会因你痛苦而停止转动,社会不会因你痛苦而停止进步。总之,你的痛苦只会给你带来损失,浪费眼泪,制造噪音。当然,并不是所有痛苦都是不值得的,只是有些痛苦真的没有必要。总而言之,无论遇到什么,麻烦,请微笑。200字 四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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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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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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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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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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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静横在街角的伤风甩下一笔素描,毫不念旧地与我擦肩而过,我很淡定地瞥了四周一眼,继续着我单调的脚步。好不容易转到一个熟悉的路口,眼前却传来红灯刺眼的冷光,我开始停下来留意微凉的十字路口,驻在原地,潜意识的方向盘指向那个我逃了四年的小巷。泛黄的霓虹灯解释着小巷的荒凉,多少次我路过这里,狼狈地躲避那熟悉的风铃声,如今想起,当时的我是多么幼稚,以为躲过纪念就会忘记思念,还单纯地认定不会再有忧伤……风铃戏耍着银铃般的笑语,依旧和那时一样,只是铃下的我不再有不成熟的笑靥,铃下的痕迹不再有那两个傻孩子的合影……我不再沉默,任空气中不安分的因子将我囚禁,不顾一切呆呆地和过往的云烟述说风铃的故事。国语课上我在老师的绵羊音似的普通话中昏昏沉沉,迷醉中,同桌敲了我一下:“兮,你被提问了,快站起来哦。”我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起立,引起一堆哄笑,之后就只知道老师涨红的脸和声嘶力竭的训斥,当然免不了责罚,我被罚打扫教室一天,心情糟透了。在我刚刚打扫完讨厌的地板时,一个娇弱的身影闪过,留下一地的萧索,还有我的落寞,我追着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气炸了。凭着我五十米跑六秒四五的成绩,很快她就被我拦住了。“哎,同学,你知不知道我扫教室用了多少力气吗?你一溜烟跑过去害得我又得扫一次,你就不会道个歉啊?”“哦,对不起,刚才家里有事,走的太匆忙了,连累到你,不好意思哦,要不下次我帮你值日好不好?”“这还差不多。”我略有些满足感。“对了,我叫子冰,来自七年八班。”“哦,你可以叫我兮,来自四班”“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有事,下次聊。”就这样,我在这次小意外中遇见了她,从此,注定了我们的牵连。子冰是个乖巧的女孩,成绩优异,长着一张清秀的脸,眼眸干净得如一泓清泉,而我不过是一个同学眼中的坏孩子,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成为亲密好友,冰不会装饰,只会一味的迁就我,我傻傻的认为就这样吧,我们会走到最后的。于是两颗童稚的心不变的相信可笑的永远……冰喜欢吃巧克力,总会和我嚷嚷说没有巧克力,生活就没有乐趣,那这样不如去死,我在一旁呵呵地笑,笑她的小心思。我酷爱篮球,总是拉着冰一起到球场上逗留,冰受不了烈日,略带哭腔的说我不是好人,我无赖的做着鬼脸,逗得她红透了双颊。闲暇时候我们还会一起去逛街,然后一起晒出淘到的小玩意,互相炫耀,很难想像一个大男孩会和一个小女孩一样天真,但我却违背了这一常理。我们形影不离,一起说过友谊会一直下去不会死去。那时我们天真地笑了,单纯得像个小傻瓜。“兮,你会一直陪我的哦。”“当然了。”“那你得请我吃巧克力,证明你的诚意。”就这样,我被狠狠地敲了一笔,但心里却是另一种甜蜜。冰的家境让人羡慕,父亲是某大公司的经理,而母亲是高级白领,生活很是惬意,但正是这种家庭让年仅十四岁的她心灵备受压抑,她不止一次的向我说她的烦恼,我却只能笑着说看开一点,每次她都白了我一眼,我就开始讲着那些不着边际的冷笑话,试图让她开心起来。可是,我不明白,这么一个几近完美的女孩脸上会挂满忧郁的阴云,那双明媚的眼眸总会有我所读不懂的伤感,是的,我不懂。冰的十四岁生日快到了,家里很热闹,家人都为她筹备活动,但这样的热闹,冰反而表现出一种淡然,带一种很冷的表情。生日那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陪她过生日,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楼下传来她甜甜的声音:“您好,阿姨,请问兮在吗?”“哦,他在楼上,上去找她吧。”“哦。”脚步声渐渐逼近,一个最熟悉的身影出现,我有些无奈,就这样,我被她强行拉走了……在游乐园里疯玩了一下午,晚上,我们去了电影院,看最煽情的悲剧,当我一个男生看的哭得稀里糊涂时,冰却显得面无表情,一整个晚上被我哭过去了。出了剧场,我看着冰的脸,知道她的心又萦绕忧伤,我强行将嘴角上扬:“小冰同学,知道黑人和白人生下的婴儿,牙齿是什么颜色的吗?”“不知道,还不是和我们一样。”“错,因为婴儿还没有牙齿,呵呵,好笑吧?”“无聊唉,你啊,呵呵。”“对了,冰,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啊,你干嘛不和你的家人一起过啊,我还可以参加你家人为你准备的生日宴会呢,为什么要拉我一个人出来啊?想耍孤独啊。”冰的脸瞬时僵硬:“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玩吗?对不起,我没有问你的意见。”“不是啦,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算了,不说了。”我有些着急,生怕伤害了这个玻璃一样的女孩。“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暂时不想告诉你,但我绝不是刻意想隐藏,只是想把伤害留给我自己,你还是比较适合阳光一点。”“你不说,我也不勉强你,好了,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啊,一本书放在地上什么地方你跨不过去?”“又来,不知道,可以了吧?”“在墙角啊,笨蛋。”冰的脸立刻通红,“你……你讨厌。”说着便笑了,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似乎要把一生的开心都笑完。而我依旧讲着一大堆的无聊的笑话,一路狂笑,直到将冰送到家门前……回到家,我一直在想着冰忧伤的面容,总觉得,这个我最了解的人好像是我最陌生的人……日子依旧过,我和冰的打闹依旧如前,但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小小的女孩已不再向我倾诉,在我的面前,笑容多了许多,我知道这是她的隐藏,我不说,可是我不说,不代表就永远没事了,这只是我单纯的想法。之后,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在那个瞬间被揭晓,我措手无策,只知道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校园中依稀可见两个形影的孩子,躲在树的背后,足迹闪烁……这时,压抑的空气传来同样压抑的声音:“兮,你还记得我们怎么相遇的吗?”“当然了,那次你说家里有事,弄翻了我的垃圾桶哦”“那你知不知道我家里出了什么事?”冰有些失落了。“怎么了?”我紧张起来。“我那次是因为我妈和我爸吵得挺凶的,才……这次他们说要离婚,要我跟谁,我知道是爸的错,不忍心看我妈一个人……所以我就选了我妈,后天我就要和我妈去北方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那……”“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不是说好一起到最后的吗?你这个骗子……”我的眼泪开始不争气。冰没有说话,转身离去,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界上最伤心的表情,冰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但地上的泪痕出卖了她。我看着她的身影渐行渐远,傻傻地自言自语:小冰同学,你不i是很喜欢巧克力吗?来,我带你去吃,你留下来好不好?我一个人打球好无聊喔,陪我好吗?可四周还是没有回声……她还是走了,没有和我道别,就这样消失在人海。不久,我收到来自北京的包裹,是冰送的,里面是一串漂亮的风铃,她在寄语上写着“没有你的日子,我很难过,希望风铃的乐声能带给你一点安慰,你要快乐哦。”之后是一个画着的大大的巧克力下两个长长的影子……收到包裹时我哭了,哭得稀里糊涂,我恨自己的懦弱……就这样我高傲的十四岁走失在一个风铃的小调中,伤风依旧擦着我的肩,我依旧走着单调的碎步……高二:黄海深1200字以上 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