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埋葬在沙漠里的童年——读《小王子》后有感_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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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简单,没有骑士披荆斩棘的惊险画面,没有女巫对公主的种种刁难,没有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浓厚的魔幻气氛,有的只是一片干净的纯白,埋葬在那广袤无垠的沙漠里。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气去描述这个故事,描述那个略带忧伤的小人,他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细碎的奇妙的声音。就像,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一样。他来自一个很小的星球,在偶然的机会与一个飞机驾驶员相遇,那个飞机驾驶员因为飞机失事停留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就是这样相遇的。不知听谁说过,相遇就那么简单,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
飞机驾驶员给小王子看被抛开肚子的蟒蛇,它吃掉了一只大象。小王子看懂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对的人”。别的被称为“大人”的人一点都看不懂,他们只会奇怪你为什么拿出一顶帽子。这很奇怪吧,作者用近乎单纯的语调,模仿的小孩子的说话方式,给我们构造出一个认真执着,却无比幼稚的世界,这不就是小孩的世界么?
小王子给飞机驾驶员讲驯养的玫瑰和狐狸。小王子很怜爱那朵玫瑰,因为她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独一无二啊。因为玫瑰的骄傲,小王子离开了她出去旅行。在一个叫地球的星球上,他看到了无数朵和他驯养的玫瑰一样的花朵,他觉得很悲伤。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只狐狸,它是这样对小王子说的:“如果你驯养了那朵玫瑰,你们就互相需要了。你为你的玫瑰失去的时间,是你的玫瑰变得更重要了。”狐狸告诉他,“驯养”就是互相需要,就是爱与责任。爱与责任?这是大人才懂的事,我们学会了,是否意味着我们一只脚迈入了“大人”的那扇门。童年,终于被风吹到很远的地方。
每一个优美的童话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最后小王子死在沙漠里,是被一只毒蛇咬死的,“他的脚踝边闪着一道黄光。他凝然不动。他没有叫喊。过了好一会,他像大树似的倒下。因为这是沙地,他倒下去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就这样,死了么?那时我冒出了这样一个悲伤的念头。我回想起了他与飞行员的第一次相遇,在朝霞初露的时候,一个细细的奇妙的声音打开了这篇童话的序幕;想起他请飞行员帮忙画一张绵羊,却怕绵羊吃了他的玫瑰;想起他去过六个星球,遇见了一些所谓“大人”的生物;想起他驯养的那朵骄傲的玫瑰和神奇的狐狸,它们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这是一个多好的孩子,我多舍不得他啊!
合上书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舍不得的不是小王子,而是我的童年。我从小王子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以前的自己和他一样的幼稚、异想天开,却无比怀念。我们现在的社会速度太快,我们追寻很久的干净纯白,终于在沙漠里找到,只是它早已结束,留给我们的只是漫天纷飞的黄沙和无尽的深思。
初二:苟苟
为自己点赞
有的人被父母点过赞,有的人为同学点过赞,有点人被老师点过赞,今天,我要为自己点赞。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泰山,我特别高兴,坐了很长的时间的车,终于到了泰山。
看到那么高大陡峭的泰山,心里泛起了嘀咕:这么高的山,我怎么可能爬得上去呢?我和爸爸妈妈走向泰山,我们的爬山之旅开始了。
我们一步一步往上走,我紧紧地抓着两边的扶手,走了没几步,就害怕得不得了。爸爸说:“难道你这么早就想要放弃吗?”我说:“才没有呢。”爸爸妈妈看着我,笑了笑,我们继续往上爬。到了半山腰,我又不行了,妈妈笑着对我说:“宝贝,你难道没有听过一句名言吗?‘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听了妈妈的话,我又鼓起勇气继续爬山。快到山顶时,我真的不行了,坐在旁边的台子上,一动都不想动。一会儿,看到一个老爷爷都在努力地爬,老爷的亲人也在跟着老爷爷爬,我被老爷爷的精神感动了,我也咬咬牙,最后终于爬到了山顶。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什么事,只要肯坚持不懈,就会有收获。我真要为我自己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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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童年》有感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夜,月光皎洁,我独自倚靠在窗前回味今天刚读过的高尔基的《童年》,令我不禁遐想连篇。一提起童年,相信所有的人都会欣喜万分,因为童年那无忧无虑的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玩,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因此,可以说童年时令人向往的天堂。然而,在高尔基的童年生活里却让我们见到了一个让人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新版人间地狱。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黑暗的外祖父家,在这里,高尔基每天都得生活在舅舅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吵的面红耳赤的环境里,还得和自私小气的外祖父交往。。。。。。。。因此,可以说,他的生活里除了黑暗就是浑浊,只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在外祖母的言传身教下,高尔基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大作家。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高尔基竟能不被家庭环境所影响,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这无疑是一个奇迹,然而我想,奇迹的塑造离不开外祖母的教导,更离不开高尔基能够坚定立场,不受家庭影响的好品质。和高尔基相比,我们是生活在天堂的孩子,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有一个温馨的家,然而,为什么我们却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呢,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我们反省的问题。是由于你不够聪明吗?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不是的,是由于你不够聪明,极容易被身边的不良风气所影响,结果你由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变成了社会上的人渣。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曾今有一个出来名的三好学生,在家时父母的好孩子,在校时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孩子,看见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们抽烟,喝酒,觉的好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便和他们一起玩,混,甚至逃课上网,没钱了,就头家里的钱,学习成绩下降了,他视而不见,最终由于出于哥们义气,群殴打架,造成严重后果而被警察捉捕,那一刻,他后悔了,可惜,晚了。我想,如果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我们能像高尔基一样坚定自己的立场,那么,生活中就会少一些这样的悲剧。古人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然,这句话不无道理,然而,当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墨”时,如果能像高尔基一样做到‘出於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么你将能化黑暗为光明,化污秽为圣洁。都说艰苦的环境是造就伟人的舞台,而幸福的环境是摧残人才的祸害,我想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自古伟人多出在贫苦人家吧。我们是幸福的90后,可是,我们又有多少人能珍惜这大好的机会,好好塑造一个完美的自己呢?在幸福的年代,我们更应该继承高尔基坚定立场,不说外界影响的好品质,用它去打造自己,塑造一个崭新的自己。初三:肖芳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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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住在地里的小房子》有感_1000字你听过有个地方叫做猫耳朵洼吗?你认识由由和小胖吗?你知道白叔小怪车吗?让我来告诉你吧!猫耳朵洼是个十分神秘又有趣的地方,那儿有你意想不到的惊喜!由由是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小胖的脑袋里永远有稀奇古怪的想法。这个暑假对于他们很不寻常,因为他们是在这一个叫猫耳朵洼的村庄里度过的!在去猫耳朵洼的路上,两人研究了半天路边的毛驴,和藏在地里的刺猬一家打招呼,还遇见了一只会变颜色的大鸟,最让他们感到神奇的,是地里的一座小房子。小房子木格子窗口,木栅栏小门,静静的卧在地头。房子里面黑洞洞的,仿佛藏着一个说不出的秘密。猫耳朵洼的美丽景色以及活泼可爱的小动物们令由由和小胖流连忘返,也让我寻觅到了这小房的独特魅力。走近房子,突然,从里面蹿出一只野兔,飞快的钻进绿地里逃走了。由由被这突然蹿出的兔子吓了一跳,接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这让大路上的小胖远远看见了,他来劲了。小胖冲到茅房门口,一拽柴门,只听扑啦一声,从房子里飞出一只大鸟!大鸟先是贴着小胖的头顶飞过,然后“嗖!”的一声连跳带蹿的冲进庄稼地里,最后扑棱着翅膀慌慌张张的飞走了。只见它头顶上有一片鲜红的羽毛,在绿色的田野里,那一点红如火一般艳,大鸟翅膀和尾巴上的羽毛,是幽幽的蓝色,给太阳一照就像蓝宝石的颜色一样,闪着神秘的光呢!更显得灵气十足。小胖上去追它,经过一些困难,终于追到了,把它放在了车上。由由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稀奇鸟”。就在几分钟后,小胖突然要上小便,由由只能捂着眼睛,就在这时,稀奇鸟跑了。小胖准备去追,但一想还要赶路,追了一会儿没追上,又回来了。他们坐上了车,赶起了夜路。在月光下看见了一只小刺猬,白叔给它让了路,它不慌不忙,很从容呢。它在路中间走走停停,竟然还对小汽车摆开了POSE,好想知道车上的人正看着它呢。小胖又去追小刺猬了,哎,小胖实在是对动物太喜爱了。白叔又在催了,小胖听了白叔的一些话后,只好上了车。在回来的路上,车上多了一只小刺猬,小刺猬的脸粉嫩嫩的,这是前天晚上在白叔家的瓜地里逮到的。读完了这本书,令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感受到了和小草、动物的零距离接触,和它们共同在蔚蓝的天空下,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深刻的感受到了我们的乡村景色的魅力!开始明白了人们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含义,大自然是人们的好朋友,我们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就像由由那样,即使稀奇鸟再神奇,再美丽,由由也把它放飞了,因为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小伙伴们,我们假期里也可以像由由和小胖一样去乡村感受一下大自然的魅力,最重要的是,让我们携手来爱屋我们的大自然!六年级:最美的旋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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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游记》有感_1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读《西游记》有感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高三:丁丁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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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有感_1000字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在家中父母的怀抱里长大的,因此,对于家,我们会觉得家是温暖的。可是在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里面的家却更像是一个虎穴。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四川成都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这是一个地主家庭高公馆。其中,高老太爷是家族中的最高领导人,典型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制的代表。主人公高觉新是家中的长孙,性格懦弱胆小,对长辈之言都是言听计行。在毕业那天,觉新就因为长辈的安排被迫放弃自己的出国深造的机会,还和深爱的钱家梅表妹分开而和另一位姑娘瑞珏结为夫妻,而梅则嫁给了省城外的赵家。可好景不长,没多久梅姑娘便守了寡,而瑞珏也因太太们以“血光之灾”的理由送到城外待产,结果难产而死。觉慧是家中的老三,因参加了向总督示威游行的队伍曾被软禁家中,所喜欢的丫头鸣凤也因高老太爷的逼迫跳湖而死。相比于觉新和觉慧,觉民则幸运许多。觉民心里爱的是姑娘琴,并且为反抗高老太爷而逃离高公馆,高老太爷临死前终于才答应不再逼迫他。最终,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在觉新的理解下离开了这个家。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四代同堂的家:既有独裁的高老太爷,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也有以死抗议的丫头鸣凤,善良却不敢反抗的梅姑娘,用情专一的瑞钰等;以及敢于“叛逆”的觉慧、觉民、琴等。这个家并不像是一个纯粹的家,更像是当时的社会。它由两大势力组成:一是以高老太爷和冯乐山为代表的封建势力团体,二是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而觉新、梅姑娘等就是封建势力下的牺牲品。这些人物在当时社会都有,而巴金的《家》则将这些当时的各类人物集中在一起,可以说《家》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在《家》中,只有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取得了胜利,而以觉新、梅姑娘等为代表的不抵抗流派则是被封建势力团体所残害。在这个家里,封建团体注定会失败,因为它有着太多的污点;而也只有坚持、勇敢的“反叛者”才能迎来胜利的曙光。《家》这个作品中,揭露高老太爷等的冷酷、无情、残忍,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败,表达了作者的愤怒;也体现觉新、觉民、觉慧等各自的爱情故事的美好纯真,使得作品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香味;更多更重要的是歌颂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那人性中的光辉,这是点亮黑暗的至为重要的一点。在那个革命的年代里,敢于追求自由的年轻一代和封建的长辈一代展开了艰苦的战斗,胜利终究属于年轻一代,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年代里,《家》中的敢于追求,敢于斗争,敢于开扩的精神仍然是必须的,就让我们为了理想而奋斗吧!高二:丁森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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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原色》有感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守望着一个梦,中途却醒来了”。《原色》里的一句话。12个字,便道出了梦想的悲壮。两年前,作者游荡在不知名的小镇,在家与画室两点一线的轨迹上反复地行走。那里的夏季闷热潮湿,四处弥漫着柏油路上塑胶暖化的气息。作者生活的小城是如此自我,喧闹到喉咙沙哑,却没有一点儿生机。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不知疲惫,因为梦想,画画的梦想。她学会了一首歌,有着轻盈飘渺的曲调。“你在追求吗?请不要停下脚步,没有起始亦没有结束……”她说她习惯哼唱它坐到天明。读到这里,心里微微泛酸。对于梦想,我们持着什么态度呢?也许时光的洪流早已淹没了热情;也许你还记得那个所谓的梦想;又也许,你一直在为那个梦想努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勇敢前进。七月的合欢花开的忘乎所以,分外繁盛。作者在去画室的路上抬头仰望,她试图寻找梵高的右耳。于是她在一个安静的下午邂逅了名叫右耳的女孩儿。右耳诧异为什么作者的眼眸如此清冽,看不到过去,只看到血淋淋的现在;右耳说作者是个奇怪的人;右耳对作者说,你不快乐。作者说,她和右耳憧憬的美好太单薄,脆弱到沾染不得尘埃。两个有同样梦想的女孩儿。她们憧憬着梦想实现的美好。可是,它真的很单薄。我心疼她们,也心疼那个摇摇欲坠的梦想。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我们必须面对。在这样的时代,我想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我发现,坚持,真的很难。也许是因为父母的反对,也许是因为自身的条件,也许是因为那些外在的条件。我想问,你面对这些的时候,你还想你还愿意坚持么?右耳最终同父母反抗成功。可是作者选择了沉默服从。她的心开始布满裂纹,嘶嘶啦啦,等待分崩离析。在有些事面前,我们无能为力。星光黯淡的夜晚。梵高在哪?右耳在哪?她忘记了悲喜。酸涩。梦想始终是梦想。它可以在走到一半时突然抽离。这是现实,赤裸裸的,一次次把我们掀翻。想起右耳说过的一段话:“整个世界其实只有三种颜色:蓝、红、黄。它们是原色,以固定的形式存在却又向自由的方向发展,即便最终结果复杂缤纷,可追溯源头,原色还是最初始的。孩子,挥霍色彩是我们的梦想。无论将来如何,梦想也不会变吧。”无论……不会变……可是现实……对于梦想,我们如同夸父逐日,可是在倒下的时候连幻化成桃林的资格都没有。对于梦想,你会不会也屈就于现实呢?对于梦想,你想要继续吗?不管你的答案是什么,我们都要记得,在最初,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即使最后被现实打败,只要我们曾为它奋斗过,就问心无愧了。其实谁也没被打倒过。江苏省淮安市清河中学高一:沈梦云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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