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里的芬芳
亲情无言,却芬芳无比,让我懂得了幸福的含义,唯有将这尘埃般微小的幸福永存心底,才能让我的成长之路芬芳四溢。
——题记
金秋九月,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到处弥漫着丰收的喜悦,嗅着路边金菊的芳香,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凉爽的风。我背着书包,怀揣着满心的希望与喜悦,快步向学校走去。可是在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上我却晕倒在操场上。
当我被爸爸妈妈送到医院时,我脚腕酸痛,肚子也很疼,医生让我做胃镜,出了胃镜室,我难受得死去活来,我看到,爸爸坐在我身旁,紧皱着眉头焦急地看着我,脸上深深的皱纹让我看到了岁月在爸爸身上留下的印记。妈妈一边手忙脚乱地为我擦拭脸上的泪水,一边安慰我,这时我发现妈妈的眼睛红了,眼里也满含泪水。妈妈抬起了头,似乎不想让泪水留下来,可还是有两行泪水慢慢滑过妈妈那略显苍老的脸庞。爱女之情不曾断,两行泪水似泉涌,那一瞬间,我懂得了那句话--“疼在儿身,痛在娘心。”
夜深了,我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妈妈已经买饭回来了,可眼睛却是通红,我问妈妈怎么了,妈妈说:“我怕你晚上乱动,压坏针,一晚上都没睡。给,这是我给你买的饭,快吃吧,让我睡一会儿。”“爸爸呢?”“上班去了,天还不亮就走了。”我接过那碗还冒着热气的面,颤抖着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瞬间,一股暖流传遍我的全身,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再看妈妈,这几天的劳累,让银丝爬上了妈妈的发梢,眼角也多了几条皱纹。那一刻,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滴在医院病房的床单上,像一朵朵盛开的花……
两星期后,我出院了,走在路上,望着田野里火红的柿子、怒放的金菊,我的心情无比欢快。
那份尘封的记忆,也许已经沾上了丝丝尘埃,回想起来却仍历历在目,散发着淡淡的芳香。
我敬佩的一个人
我敬佩一个人,他非常平凡,普通,他就在我的身边,那就是我的爸爸。
爸爸个子不高,带着500度的眼镜,在我们家被称为“大眼镜”,一看似乎是手机玩多了。其实事实不是这样的,他的劲儿是全力以赴用到业余爱好写作上去了。说到写作,爸爸就像导游一样,极力地说一些关于写作的好处,那一大段一大段妙语连珠的话,像子弹一样你争我抢的发射出来,有时爸爸用一套文绉绉的古文和我对话,听得我一头雾水,懵懂又汗颜。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写日记,写一些生活感想和教育我的方法。只要一有灵感,就要写一次“大作”。写大作之前,他都要冥思苦想,怎样写开头,经过,结尾,都要在头脑中一一罗列。煮面条时也在默默的想着,面条煮焦糊了都没有闻到。晚上,爸爸在灯下一丝不苟的写着大作,他不怕蚊子有多狠,也不怕夜有多深,依然坚持着,写作时他从来不说一句话。有时我好心地对爸爸说,“夜深了,赶紧睡觉吧。”爸爸认真到忘我的境界,沉浸在时间里,听都没听到。夜里12点多了,还能看到台灯下他那硕大的背影。
爸爸的好习惯很多,但是过了“晨昏限”的不休息对身体很不好。爸爸由于几次通宵达旦,脸上有了黑眼圈,但爸爸醉熏熏陶醉的说道“:没事,没事,差个结尾就写好了。”不管是千叮咛万嘱咐,拦也拦不住,爸爸陶醉在他的文字中,像一匹脱缰的马,在深夜里奔跑。
爸爸常对我说我应该学习他对兴趣爱好的热爱,他应该学习我早睡早起的好习惯。我回应说“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只要努力,想啥来啥!看到爸爸的文章发表,我真高兴。爸爸的勤学精神真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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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芬芳又是一个宁静的清晨,天是湿润的,地是湿润的,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青草的味儿,这一切都被雾气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薄纱。“咚咚咚——”一阵刺耳的脚步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快迟到了!我背上书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车库,忙不迭地地拖出自行车,顾不上戴上帽子和手套,跳上去就向前蹬去……身后传来妈妈的喊叫声:“慢点儿!小心!滑!”我哪里顾得上她的叮咛,向前奔驰而去。几秒种后,我冲到前面的拐弯口,习惯性地一个漂移,车身一转,不好,前方出现新堆的一堆沙子!糟了,我手忙脚乱,急忙拨转车龙头,想绕过它,可是由于路滑,只觉得滋溜一下,车身一歪,下一秒,人和车“啪——”地一声一齐倒在地上。再下一秒,一阵刺骨的疼痛向我袭来。心爱的自行车已滑出老远,车身扭成了90度,车轮拼命地打着空转儿……妈妈开着电动车从后面追上来,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叫你慢点儿就是不听,跌死算了!”她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坐在地上,丝毫没有扶我的打算。低头看,裤子已磨破,膝盖火辣辣的疼,身上、手上尽是泥沙和水的混合物。我顾不上擦去溢出眼角的泪水,挣扎着向车子挪去,可只要动一下,皮仿佛就要被撕破……正在这时候,一位刚买菜回来的中年男子从不远处跑过来,他看见我愣了愣,立刻放下菜,一边轻轻地把我从地上扶起来,一边关切地询问道:“碍不碍事啊?腿还能动吗?”他说的是东台方言,朴实却充满温暖。黑色的镜框后面透出关切而慈爱的目光,像冬日的阳光一般柔和而温暖。顿时,一股暖流传遍全身……我真想好好地道声谢,哪怕一句“谢谢”也好,可不知为什么,嘴唇拼命蠕动了几下,就是张不开口,不争气的眼泪竟夺眶而出。模模糊糊看见叔叔帮我把自行车扶好了,擦了擦。我忍着疼痛,瘸着腿勉强跨上自行车,慢慢向前骑去。身后传来妈妈略带尴尬的声声道谢。“谢谢叔叔!谢谢叔叔!”我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念叨着。雾不知何时散了,太阳将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路边鲜绿的小草儿散发出淡淡的芬芳……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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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芬芳星期六,是洗校服的日子。对于校服,全班乃至全校同学都可谓是深恶痛绝。正是爱漂亮的年纪,谁愿意日复一日穿着同一件衣服呢?校服,在我们彼此第一次见面时,就伴随着一阵对它的嫌恶声:土气的款式、夸张的颜色、过于宽大的型号。而校服呢,即使集万千“嫌弃”于一身,却只是静默着,没有回应这些评论。后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班里不时有人怨声载道。毕竟校服的初衷的就是让学生专于学习,不要为了打扮浪费时间。而一些热衷于外貌的同学们,即使有了校服的阻止,却也不会使他们停止追求“时尚”的脚步。他们早就悄悄展开行动了。就拿裤子来说吧:有人偷摸着改小了裤脚,有人挽着过长的裤脚,更有甚者,直接找了黑色的裤子来蒙混过关。“只有不太明显,老师们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他们想着。只有夏季的校服最受欢迎。雪白的衬衫,没有奇葩的色彩与难堪的款式。令人无意见可言。校服,在同学们看来,很多时候都是讨嫌的。而我看,偶尔它却也不乏令人惊喜的好处。体育课上,练习坐位体前屈和俯卧撑直接在地上进行。千人走过的水泥地,灰尘之多不言而喻。同学们先是条件反射地不肯坐下,怕弄脏了衣服。终于有人提醒:“反正是校服嘛,没关系。”众人顿悟,于是纷纷满不在乎地坐下。“谁让它只是校服呢。”校服的丑陋,此时让我们少了一份担忧。寒冬腊月,清晨刚要出门,妈妈拿着一件夹袄递给我。“穿不下吧,外面还要套校服。”“没事,它宽松着呢。”于是在呼啸着的北风中,几乎所有同学都像一个个硕大圆润的球体,在校园里随风滚动。反反复复搓洗着我六天里产生的各类污渍,我想着,校服因为它的一些缺点被我们嫌弃着,它却利用了这些我们所谓的“缺陷”,用它自己的方式,默默保护我们。晾在外面被我洗净的校服,正朝我微微地笑着。是听到了我的心声了吗?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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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芬芳【篇一:尘埃里的芬芳】一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我见到一位老师,年近六十,右腿齐根断掉,架着双拐去学校上课。学校是新建的,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条件也不错。他走上讲台,声音洪亮,两拐架在腋下,很自如地左手拿课本,右手板书。这些动作,他已经做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前的学校,极破旧,房屋摇摇欲坠,终于在一个雨天,仅有的一间教室坍塌。那次事故,没有一个学生受伤,而他却因此失去了一条腿。在家休养了一年后,他又开始去上课,风雨无阻。曾经有城里记者来采访他,他都拒绝了,认为自己并没有多高尚,就是能教书,还给开工资,很正常的事,有什么好宣传的?后来还是有人写了报道,他也因此成为当地的名人,并有人慕名而来,捐款建学校。他也暗自欣慰,想着自己惭愧些就惭愧些吧,能让学生们在好的学校里上课,也是收获。他曾指着校园西北角对我说,他的那条右腿就埋在那里了。他很想告诉那些记者,为什么能做到三十年如一日地来学校上课,可他觉得说那些挺虚的,心里愧得慌。他说的是:“因为我的右腿就埋在学校里,它不停地召唤我,我必须每天都要去找它!”二有一次,在城市边缘的一个公共厕所里,见一男人方便过后,刚提上裤子,就趴在地上。我大惊,以为他突然犯了什么急性病,忙来到近前,却见他正努力地向蹲位下面伸出胳膊,似要够什么东西。仔细看,却见下面的粪池里,有一张二十元面值的钞票。面对二十元钱,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就那样全无形象、不顾脏乱地趴在厕所里,我一时看得呆住了。终于,他将钱够了上来,手上身上都脏不可视,他冲我笑笑,说:“提裤子时不小心把钱掉下去了!”然后就很自若地走了。厕所外有人见他如此,都纷纷询问,他也是笑着解释。一个老大爷告诉我,这人不容易,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孩子,每天蹬三轮车收破烂儿,二十块钱,有时一天也挣不到。忽然就涌起一种莫名的情绪,觉得那个男人的行为并不可笑,也不惊人,而他手上沾满粪便的二十元钱,也是最干净的。三中午时,在街上遇见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手里拿着一沓广告宣传单,向我走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伸手去接,可她却怯怯地问:“叔叔,你手上的纸要不要了?不要的话,给我行吗?”原来这一路走来,我手上也拿了不少别人发放的宣传单,便都给了她,她很高兴地走了。我想这又是一个准备卖废纸换钱的穷苦孩子,只是现在废纸极便宜,两角一斤,也不知她拾到多少才能换回一元钱。在街上买了些东西,从商店出来转过街角时,竟又看到了那女孩。她正蹲在墙根的阴凉处,拿着铅笔在那些宣传单的背面写字。她前面是一个修鞋的男人,看样子是她父亲。于是我大感兴趣,就问那修鞋男人,他告诉我,他女儿每天中午放学,都要到他这儿来,一起吃过饭后,她就去街上捡宣传单,回来在上面算题练字,最后把那些用过的纸留起来,攒够了再卖掉,买铅笔。这时,女孩站起身,把那一沓纸放进爸爸的工具箱里,准备去上学。她给爸爸擦了擦汗,转身跑进无边无际的阳光里。四端午节之前的一天,正在远郊的一个公园门前散步,游人不少,路旁是卖纸葫芦、香荷包的,许多人都在那里挑选。这时狂风忽起,霎时间大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于是人群惊散,买卖东西的都忙着收拾找地方避雨。我躲进不远处的一个公共卫生间,隔着窗,就看见大雨已经下起来。之前就注意到一个女人,她买了几个纸葫芦,因为当时挑了许久,惹得卖家有些不高兴,才引起我的注意。雨点滴落时,她把几个葫芦塞进怀里,从路边捡了一个塑料袋,将葫芦装进去,再塞回怀里。做完这些,她基本已经被浇透了。雨来得急去得也快,从公共卫生间里出来,又见那女人,她正从树底下走到阳光里,从怀里拿出塑料袋,小心地看那些葫芦有没有被浇湿。见我看她,她不好意思地说:“每年过节都是我自己用纸叠,可孩子们说卖的好看,这才买了几个!”那一刻,倒是真的想看一看那女人自己折的纸葫芦,我想,那应该是世界上最美的葫芦吧。【篇二:尘埃里的芬芳】土壤可以滋养万物孕育生命,而尘埃,不会永远漂浮下去,或早或晚,会落回土壤之中,灰尘并不是自已愿意做尘埃的,但是,即使做了尘埃就要轻视自己以及被人轻视吗?人们只看到了大地的厚重,让我们来看一看尘埃一些不为人知的贡献吧!灰尘的功劳也决不能抹杀。假如大气中没有灰尘,太阳光就得不到吸收、反射、散射和折射,天空不是太亮,就是太黑。由于灰尘是吸湿性微粒,没有它这个核心,空中的水汽无法凝结,天上的云就难以形成,地表失去了云层的覆盖,就会变得干旱贫瘠,天气不是太热,就是太冷。没有灰尘,宇宙中的许多有害射线会毫无阻挡闯进地球表面,并对人类和各种生物产生致命的威胁。灰尘除了这些的好处外,它能凝结水汽。让它们变成水珠,不然,所有的东西都是湿漉漉的。虽然灰尘有许多不是,但是它的功劳也无量,它能使地球温和地获取太阳能量,也能使大气中有足够的凝结核,以增加云、雨形成的机会;调节地表的气温,使之适合于生命的生存和繁衍。虽然我们可能不够优秀,不够聪明,并不出类拔萃,甚至常常犯些错误,但是,我们依然是有能力去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也许这些贡献可能常常被人忽视,但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篇三:尘埃里的芬芳作文】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中,我们一路向前奔跑,追逐那些所谓的美好。其实,我们太多时候忽略了身边那美丽的地方、那美丽的人。他们或许渺小,或许卑微,或许平凡,但是他们在平凡中创造卓越,让生命溢彩流虹,如同那些尘埃里的美好,在阳光下,让人感到温暖。她,是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做着卑微的工作——洗脚,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灵。家境贫寒,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她却要做服务员、保姆等工作。后来,她在厦门一家洗浴店做洗脚妹,月收入二三千,但却被老家人误解。然而她却将钱大部分资助给了贫困学生,自己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她,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的刘丽。在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甚至是被人歧视的岗位上,刘丽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人生。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是问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工人,却有雷锋般的热情。郭明义,被称作是“雷锋传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奉献的美好。每天早上,他都提前两个小时去工作,不管是他的工作有多么伟大,他只是鞍钢采石场一名普通的公路管理员,却几十年如一日,累计献工二千多小时。生活中,他热心帮助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郭明义将奉献社会的信念牢牢烙在心底,这些年捐了多少善款,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自己仍然和家人挤在几十平方的老房子里。郭明义,将小的善行,做到了极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彩!他们是农民工,一个被漠视的群体,在陌生的城市里追寻自己的梦想,挥洒自己的热情。2011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兄弟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舞出了农民工的风采。背井离乡,踏上追梦的旅途。他们也是有理想的年轻人,白天在水泥钢筋之中劳作,晚上他们兄弟几个就在街道上练习舞蹈。或许身上沾满了灰尘,裤角裹满了水泥,但是他们的面容不曾疲倦,因为舞蹈室他们最大的快乐。农民工兄弟们,在冰冷的城市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最大的温暖。尘埃里,其实有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生命种种感动,时时温暖我们日益枯萎的心灵。愿我们怀着一颗发现美丽的心,在尘埃中寻找生命的美好……【篇四:思念——尘埃里的芬芳】淡淡的睡眠,沉沉的梦幻,不知不觉唤醒了那沉睡已久的记忆……淡淡栀子香,从记忆的深处慢慢飘向心头。不觉走到那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我们的小天地。贪婪地呼吸弥漫在空气中的暗香,点点纯白缀在墨绿中更显沧桑,她的身影就这般一点一滴地穿过我记忆中最美的岁月。不曾想,那芬芳扑鼻的栀子花竟然在我的记忆深处萦萦绕绕,拨动着思念的琴弦。一样的季节,一样的花香,一样的地点,你松开我的手转身离开,一滴泪珠滑落脸颊,在你转身的刹那,花魂陨落,坠落满地。静静地看着我俩最爱的栀子花,花瓣纯白得就像在向世人昭示着我们纯洁的友情。曾经,我们背靠背坐在这里,幻想我们的未来,也互相描绘心底那个神秘的白马王子,懵懂的年纪让我们建立了美好的友情,还说以后要在一起,这里种满栀子,那里也种满……我恨你违背诺言,所以每当你给我留言时,我从不会搭理,也不接你的电话,但你知道吗?每个周末晚上,当别人进入梦乡后,我悄无声息地躲在被子里,打开电脑,偷偷地看,直到屏幕上都沾满了我的泪水为止。我也好想给你打电话,也想回答你的问候,但我怕泪水止不住。淡淡栀子香伴着我思念的律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吮吸着这淡淡的醉人的幽香,沉浸在友谊的回忆中。你是我生命长河中的栀子花,永远的宁静纯洁,永远萦绕在我的身旁。风一吹,我陶醉在这淡淡的花香中,空气也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诗意。淡淡的,是梦,还是回忆?还是尘埃里的芬芳?【篇五:尘埃里的芬芳】唉,明天就要取成绩了,万一考不好该怎么办呀?抬头看了看窗外,窗外夕阳西下,天边的云火红火红的,像着了火一样,多美啊!可是再美,我的心情也是那么糟,算了,还是出去走走,散散心吧。走在马路旁,车水马龙,人的喧闹,车的笛声,让我觉得这个世界太吵闹太烦了。突然,我的双眼定格在一块石头上。令人惊讶的不是这块石头,而是石头上的那棵绿油油的小草。我不得不赞叹,这石头是多么地坚硬,这小草是多么的软弱无力。可想而知,小草花费了多么大的努力才能长出来呀!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对小草的敬佩之情。它不自卑,它不对自己失望,它坚强。我懂了,一株小草都有这种毅力,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压力,它都依然要破石而出,展现自己的风采,我只不过是一次期末考试发成绩,有什么大不了的!妈妈曾经说过,这次不好翻过这篇,重新再来。对,妈妈说的对,从今往后,我要有小草的精神,做一个带着芬芳的小草!夕阳西下,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美丽动人!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人人在宇宙中都是一粒尘埃,如果你不想平凡就请你做一粒尘埃里最芬芳的那一位吧!【篇六:父爱——尘埃里的芬芳】三月的太阳早早爬上了村头的杨树林,明亮的阳光追逐着暖风,软绵绵的白云在空中轻轻地飘荡,给淡蓝透明的天空缀上了几片洁白。父亲早早地吃过了早饭,蹲在大门口,嘴里叼着烟,静静地等我。温柔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把他的几根白发染成金黄。看到我出来,他立刻把烟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把我的书包扛上肩,向村头车站走去。村头河岸的柳树抽出了新枝,在风中摇摆着去牵阳光的尾巴。父亲背着书包走在前面,身后留下一串串脚印。阳光穿过柳树的枝头,把树影投映在父亲身上,投映在父亲日渐弯曲的背上,投映在父亲已显斑白的头发上。这时我心里的一股暖流开始涌动,渐渐地漫上一阵酸楚,看着满天的柳絮,我有想哭的冲动。到了车站,父亲把书包放下,额头上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车还没来,再等等吧!”他蹲在柳树旁,点着烟,眼睛向远处望着。过了很长时间,汽车还没来,阳光变得焦灼。“爸,不早了,您回去吧。”父亲回过神来,皱着眉头看看书包又看看我,过了半晌才说:“好,我走了,小心点,在学校要听话。”说罢,他转身朝村子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的眼泪不觉流了出来,心里空荡荡的。父亲的背影渐渐模糊,即将消失在村口的柳树后面。这时父亲转过身来,朝我这里深深地一瞥。柳絮依旧漫天飞舞,似在谱写一曲悲伤的歌,我的心也在默默哭泣。村口隐约出现汽车,车子驶到柳树下,车门打开后,我抱起书包,正要跨进车门时,却从车的后视镜里看到了父亲。他从村口探出半个身子朝我这里望着,我看到了他关切的身影,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我急忙跨进汽车,生怕他知道我看到了他。一直等到汽车开动,我都从车窗紧紧盯着后视镜,父亲的身影,在我心里留下永久的感动。父爱无言,却芬芳无比,让我懂得了幸福的含义,唯有将这尘埃一般的微幸福永存心底……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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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里的尘埃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如此平凡,甚至可以说是这大千世界中的一粒微尘,我们却不甘于平凡,我们要在这尘埃中开出最灿烂的花,绽放出最璀璨的烟火。《平凡的世界》主要讲的是哥哥孙少安和弟弟孙少平从平凡中蜕变的故事。哥哥孙少安原本是村里劳动社里的大队长,他在当队长期间一直勤勤恳恳,是村里的劳动模范,后来劳动社取消他也一直认真地在田地上播种希望。原本平凡的一生在他结婚后成立砖场的那一刻发生了变化。他办了一家砖场,生意十分红火,每天白天工作轻松愉快,晚上闲适。村里的人见他如此轻松也都来求他帮忙,把厂子开大,扶助他们一把。孙少平也十分高兴,但是事情却没有按照他的预料进行。他的砖场在一夜之间被砸了。他烧出的砖全都开裂了。他原本红火的日子又跌入了谷底。但是他没有放弃,他又请了一位师傅,他重新开始。这一次,上天没有愚弄他。他的生意比往日更红火,他成村子里的”大牛人”。他的弟弟孙少安虽然没有挣到那么钱,但他的精神财富却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孙少平和孙少安的蜕变,都发生在他们经受了巨大的打击后,但他们却没有像常人一样,他们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最终成为了村子里的“大牛人”。作为高中生的我们也是一样,可能我们的初中生活就像孙少平昔日的砖场大获成功,但是我们决不能满足于比,我们要像孙少平一样开一家更大更好的砖厂。可我们面对的困难,却比孙少平的要更多更难。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向孙少平学习,即使面对困难也决不畏缩,我们要忘掉往日的辉煌,我们要从零开始。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师傅”,届时,我们便会像孙少平一样,重新找回往日的辉煌,甚至比往日更辉煌。即使我们是渺小的存在,我们也不能甘于平凡,我们要在这粒尘埃中,绽放出只属于我们自己的,最璨灿的烟火。我们要勇敢地面对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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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里的尘埃来这一趟人世间,苦苦思索,来此何为?经历那些心头的曲折,记忆中那些黯然神伤的泪落,还有那些对命运意义的感慨,许多时刻是默默无语。面对这流失的岁月,一年又一年,许多的烦躁也就变成了舒缓,许多的执着也都变成了释然,总在心头萦绕,人生何所为,到头来也都化作那些平常的日子。曾经的往事,好似在梦中苦苦的追求,到后来也都成了花落烟水流,人生恰似不系舟。何所忧,何所悟,人世间只有少年不怕登楼,总有些纠结在心头。有句俗话,人生如梦,多少往事不过是繁华漂流,生命的提携在于从烦恼中突破,向远看,千江有水千江月,向上看,万里无云万里天。生命的宽阔,就在于把复杂活成一场质朴简洁而悠然,生命何所求,生命何苦求,内心的朴素与浑厚,积淀与光明,才是看破人生颠倒的唯一消息,没有谁的生命结局可以去猜测,浮云散去,是星空,人生的真谛,在于一种自我的今非昔比,年华暗老,再无奢求,一份心情的淡然,人生也就恰似一场细雨归鸿,了却了许多心头牵绊,岁月也就温润成了一回来去不伤。来来往往的人海里,擦肩而过的那些缘深缘浅,曾经深深的思索,缘为何物,是前世忽略了告别,还是今生相约又重逢,四季流转的悠悠记忆,那些曾经眉头紧锁的是非得失,甚至是哪些说不清的迷茫怅然,来了的终归去,遇见的总别离,善缘和违缘的交集,低下头去沉思,是送走了岁月,还是被岁月送走,这流光火石之间,才渐渐清醒,人生不外一叶轻舟。人生这一场来过,谁活得也不是那么赏心悦目,迷惑、曲折、漂泊、思索,也许在悲观里飘零,放眼年华,又在期待里追寻,人生的苦中甜,甜中苦,甚至是许多苦滋味,许多故事在年华里终了,许多故事又绽放在岁月的枝头,人生是什么,烟火里的尘埃,冰雪后的盎然,不管历尽多少艰难,总是向前。人生何滋味,何苦向谁说,笑一笑,随它圆缺。65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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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芬芳记忆中,奶奶家有一株腊梅。在我对这个世界最初的印象中,那棵腊梅是我的挚友。每逢冬季入深,雪花飘下,腊梅花便会凌寒绽放。它清雅得似一位弱不禁风的女子,却有一番傲骨,任凭风吹雨打,依然在冰天雪地里傲然耸立。那时的我自然不懂它的不屈,只喜欢那花的美丽,加以童年好动的天性使然,便与它交起了朋友。我喜欢在腊梅树上爬高上低,一会儿在这个树杈上坐着,一会儿却又跑到那边去了。这总让寸步不离的奶奶甚是着急,她在树下来回踱步:“哎哟,小祖宗,下来吧!在上面着凉了怎么办啊!可要小心!”我总是不理她,撇撇嘴,做个鬼脸当做回敬。一阵风吹来,腊梅沁人心脾的芬芳也随风飘来,跟随鼻息深入五腑,顿觉无比美好。就这样,岁月静好。渐渐长大,奶奶做的棉鞋我换了好几双,俨然已是一个大小伙子了。每逢过年回家,一进院门便会看见奶奶立在腊梅树下,望着花朵出神。一见到我们,她便忙乎起来,为我们张罗着拿好吃的、做饭、铺被子……谁劝也劝不住。我呢,则攀上梅树向一墙之隔的刘爷爷打声招呼。 奶奶喜欢腊梅,只不过与我对腊梅粗俗的喜欢不同罢了。她爱梅的雅典,总是折下几支梅花放在盆里当饭菜的配饰,让饭菜也略带梅花的清香。隔壁小姑娘来了,她也总是为她折下几支亲手插到小姑娘的头上,还捎带一句夸奖“真漂亮”。总之,记忆中的那抹芬芳,总是难以与冬日、与奶奶脱离干系的。许久未曾回过故乡,今年春节,总算是又随父母回去了。看着火车窗外渐远的风景,飘零的雪花,也引起我内心的悸动—我还想着那盛开的腊梅和奶奶朗润的脸呢?回到久违的老房前,我激动地推开门,却不见腊梅开放,也不见摇椅上的奶奶,心中不免有些空荡荡的。来到卧室,却见奶奶躺在床上,她生病了。她满脸皱纹,睁大双眼望着我,嘴巴张开,许久却无力说一句话……那天,雪停了,我来到院中却惊讶的发现花开了,便立即推着奶奶来到树下。冬日正明媚,那薄如蝉翼的花瓣透着光,显得分外美丽,清香的芬芳飘来,勾住人的心魄。迎着阳光,奶奶笑了,她吃力地开口“好香!”我知道,那是从我记忆中溢出的芬芳,是永恒的芬芳。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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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芬芳那年,栀子花开,芬芳沁润心田。依稀记得那天放学后,我在校门口无聊地走来走去,爸爸怎么还没有来接我?我的心莫名地烦躁起来。天逐渐暗了下来,我的心也渐渐沉了下去。果不其然,伴着一阵“吱-吱-吱”的刺耳的声音,爷爷骑着那辆看上去不比他年纪小多少的三轮车过来了。“晗,我们回去吧。”爷爷总是那么笑眯眯地。“爸爸呢?”心理想着爸爸的轿车,我的语气不是那么太好。“噢,你爸呀,今天可忙呢,这样也好,不是给了我一个接孙子的机会吗?”爷爷哈哈笑着说。“机会?骑着这个古董跑好几公里也叫机会?您不累,我坐着还嫌累呢!”我心里嘀咕着。看着年迈的爷爷,弓着腰,因为见到我,笑意在他脸上荡漾开来,深深的皱纹像极了傲霜怒放的菊花,心理的嘀咕终究没说出口。“晗,你看看路边的灯没有,多么明亮啊。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啊!”得,爷爷又要讲他的大道理,真是说者有意,听者无心啊。随着路面突然收窄,灯光突然没了,一片漆黑中,爷爷终于停止了自己的演讲,小心地骑着,这样也好,气氛没那么尴尬了,我不怀好意地想着。坑坑洼洼的路面这在城里是少见的,大概是前不久下过雨,冲刷了泥土,而石子裸露在了外面,爷爷的三轮颠颠簸簸,根本找不到方向,在漆黑中沉默地摸索的爷孙俩终于由我打破了沉寂:“这破路,啥时有盏灯就好了!”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阵引擎声,同时一束灯光照亮了前面的路,爷爷赶紧识趣地靠边停车——得让汽车先走。稍许等待之后,汽车并没有挪动,驾驶员从车窗外内坚定地向我们挥手,示意我们先走,爷爷笑着点头致谢,赶忙上车加速蹬着,身体里好像多出来很多力气。往后的路,既光明又温暖,汽车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后面,不知不觉前面已经到家了,我回头看了一下那辆汽车,只见它亮着左转灯,潇洒地掉头离去了,甚而至于没有听见爷爷的道谢声。这一刻,伴随着爷爷的唠叨声,远去的汽车身影,我分明嗅到了栀子花香,清淡持久,空旷神怡,让我的记忆始终停留在这个五月。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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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芬芳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总有一个地方在呼唤我,总有一个地方让我铭记于心,那就是给我带来温暖与幸福的故乡。故乡的山势雄伟,壮丽的连绵起伏的山峰像一条长龙,把故乡团团围住,我知道他是故乡的守护者,山上树木丛生,花团锦簇,弯弯曲曲的小径,像无数条银蛇在雄伟的高山间游走。故乡的山是令我怀念的地方,记得小时自己上山玩耍,与同伴们在山中嬉戏。比如捉蝴蝶,逮蚂蚱,捕小鸟,捉兔子等等。走在山间小路上,伴随着小鸟悦耳的声音,会有一种舒服温暖的感觉,有时会从远处听到打柴人响亮的歌声,优美的曲子,至今我还记得。想想故乡的山,真让人回味无穷啊!故乡的水是明亮空灵的,清澈见底的河水中往往会有使人迷恋的事物,最终常常会看见鱼儿嬉戏,小虾追逐的情景,河中一个美丽的白天鹅在水中饰弄着她洁白的羽毛。时不时还对岸边的人们叫两声,仿佛在炫耀自己美丽的身姿。最近我怀念的还是那停靠在岸边的小船,每当看见他,往往会使我陷入美好的回忆中,还记得以前我与小朋友们坐在船下一起唱。小船儿荡起双桨,这首歌多么使人陶醉啊,坐在床上,望着在故乡下波光粼粼的波浪,那个情景又是多么得美丽啊,故乡的水是清澈明亮的,也是充满欢声笑语的。故乡的田野是一望无际的秋天,金黄的小麦们在空中摇摆,高粱像害羞的娃娃红着脸低下了头,各种各样的植物都在太阳的光芒照射下变化着,生长着,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田野风景图。坐在一块软乎乎的草地上,仰望着湛蓝的天空,吸收着风姑娘带来的香气,沉思着自己的未来,这是我最常做的事情了。远处,时不时会有农民伯伯在地里工作着,豆粒大的汗滴从头上流下来,他们并不觉得辛苦,因为他们在收获着付出的果实。故乡的田野是美丽的,是一望无际的,同时也是人们喜悦,付出心血的地方。啊!故乡啊,无论是雄伟的高山,清澈空灵的水,还是美丽的田野,都使我深深地热爱着,迷恋着……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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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芬芳世间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应有尽有,而我记忆里的那一缕芬芳,始终都是外婆家的饭菜香。从小到大,可以说自古不变的乡味,始终索绕在鼻尖,流淌在心里。我从小是在外婆的呵护下长大的,隔三差五就去外婆家吃饭,那浓郁的稻米饭味总能在刚进门就闻见。外婆总是在厨房里忙活着,切菜、炒菜,尽管大汗淋漓,手上娴熟的动作和速度也是丝毫不减。熟练的刀工,听着悦耳极了,我总淘气的跑到灶台边,探着脑袋,试图看看锅里有些什么好吃的,外婆看见了,笑眯眯地走过来,用围裙擦擦手,拦腰将我托起来,抱到沙发上,“乖,一会就能吃饭了。”我便在沙发上看着动画片耐心的等着。现在不一样了,离了外婆家的我,要很久才能闻到香喷喷的稻米饭味了。现在每年寒暑假回家,外婆依旧要做一大桌子的家乡美味,等着我回家大块朵颐的吃上一顿。各式各样的家乡小菜,外婆的手艺一直未变。糖醋鱼,外焦里嫩,还是那种隔着很远就能闻见的酸甜味儿,一看就胃口大开;排骨炖粉条一直是外婆的拿手好菜,排骨炖的极烂,入口即化,粉条更是软糯可口,怎么吃都不够;酱炒茄丝,色香味美,翻炒过的切丝,一咬依旧是水嫩十足,再加上点青椒点缀其中,浓淡相宜,忍不住想多吃上几口;还有那糯糯的稻米饭。北方吃面食居多,可中午,外婆总是闷上一锅的稻米饭,在配上梅干菜炒肉丝更是极佳的美味。现在每年回家,还能尝到外婆做好的饭菜,和小时候却不同了,小时候多得在于玩乐,贪得是味蕾上的满足,而现在更是一种对曾经的怀念,对小时候的美好留恋,和对外婆家的流连,不同的滋味穿插着不同的记忆,外婆家的饭菜是永远留于记忆里的芬芳。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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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芬芳光阴似箭,日光如梭。时间在指缝中悄无声息的流去,从前的幸福,快乐都化为芬芳留在我对往事的记忆中。芬芳·槐树下我从屋里取来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坐在了那棵槐树下,捧了书,嗅着淡淡的花香,感受着微风的吹拂,翻开书,一页一页仔细地读。那时,空气仿佛是静止的,慢慢的便投入了进去,为主人公的成功而兴奋,为主人公的失败而悲伤。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与我一同享受着精神的滋养。我把背倚在槐树身上,无论过了多久,它都不嫌累,让我十分惬意的看书,让我沉醉在知识的海洋里随意遨游。芬芳·湖边我拿了一根鱼竿,挂上鱼饵,“嗖”的一声抛进湖里。自然引起了许多鱼民“群众”的关注,成群结队的来咬鱼食,我看着有一条鱼逐渐接近鱼钩,我一下子把鱼杆拉上来,定睛一看,不仅什么都没有,挂在鱼钩上的鱼食被我甩进了湖中,让鱼儿们白白吃了“霸王餐”。我总结教训,再一次抛出了鱼钩。这一次我仔细地瞧,仔细的看,直到第一条鱼吃掉鱼食,被鱼钩钩住的时候,我才猛地一拉,钓上来了一条三分米长的鲫鱼。我心中的欣喜和激动不言而喻,一蹦三尺高,把这条大鱼提了回去,中午我尝到了鲜美的鱼汤。芬芳·院落我在院子里发现了一个蚂蚁窝,想养一群蚂蚁。我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倒了一铲子土,又放了几片树叶,为蚂蚁“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小家”,然后点着了一根火柴,放到蚂蚁窝里,不一会儿,大的,小的,半大的蚂蚁都出来了,我用小铲子铲起几只蚂蚁,放到我的“蚂蚁之家”,闲暇之余,就逗蚂蚁玩,生活过的无忧无虑,欢欢喜喜。这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使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想起这些芬芳,依旧能笑着面对。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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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芬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记忆就像一颗太阳,而记忆中的美好,就是其中的一缕阳光,在时刻滋润着我们的心田。走进童年,童年的小溪。我家门口有一条小河,小河的历史已经无人知晓,但却是我与伙伴们的乐园。春天,小河刚刚解冻,叮叮咚咚的跑来,流进我们的田地,为小麦、大豆、玉米送去丰富的水源,母亲们在河边洗着衣服,一边观看着我们打水仗,时不时还溅她们一身,这时,我们就全停止游戏,一下潜入水中,以防母亲们的无休止地唠叨……夏季,小河是我们的天空,水位一上来,我们就先争先恐后地到小溪里去玩,一为消暑,其次,也会恶作剧惊一惊那些船夫,戴着面具,一下子张牙舞爪的跃出,好不热闹。秋、冬却不得玩,“因为太冷,易感风寒”――老人们都这么说。走进童年,童年的老柿树。老柿树是我从小的伙伴,虽不是一起长大,但关系也很不一般。我小时长喜上树,下河,所以母亲说我“野”,我不以为然。老柿树树干中部已中空,里面特别宽阔,是我们玩捉迷藏的好去处。秋天一到,树上挂满一个个红红的柿子,这时,母亲总会让我上树找几个大的,做成柿饼给我吃,还给邻居送去些。柿饼特别好吃,有点儿酸,有点儿甜,伙伴儿们见了,总会叫多给他们几个,这时,我就学着孔乙己的腔调说:“多乎哉,不多也。”引得大伙儿咿呀怪叫,一抢而空。走进童年,童年的小石桥。小石桥是在小溪上的一个用青石板造的小桥,桥面平滑的如镜面一搬,栏杆是用灰白相交的大理石做的,上面雕刻着生灵活虎的小狮子,虽无赵州桥的千姿百态,又无玻璃栈桥的惊险透明,但却石质坚固,小巧玲珑,承载着故乡几代人的记忆与乡愁。记忆中的故乡,像久开不败的花朵,散发出迷人的清香,弥漫在我的脑海,久久不能散去。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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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芬芳那一缕清香,都带母爱着那沁人的芬芳,永远无法淡忘。那老天是像是我在发高烧时的温度,久久不降。而树上的蝉则震耳欲聋的不停鸣叫,叫我心中越发浮躁。一贯耸立的榕树,如今也被热的抬不起头来。我拖着那双沉重的脚来到了学校。一到教室的我,便寻找着我的水瓶,寻了一会,未有找到,知道我那水瓶肯定没带。我想起学校每楼都有饮水处,我跟老师借了一次性杯子,想到能喝着水了,心里少了一份浮躁,来到四楼的饮水处,拉下把柄,本以为水会流下,但水却一滴未漏。我看了每一楼,才知道,学校停水了。我瞬间疯了。下节是体育课,那流汗如流水的一节课,让我怎么惹受的了那口干舌燥。上课时,想跟老师说休息的我,突然看到了什么。是母亲,是母亲来了,母亲走到我的面前说:“没带水是不是,呐,水”我接过那瓶柠檬水说到:“谢谢妈妈”母亲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那一刻心中是清凉的,连整个世界都变的清凉。我小抿了一口,那一缕缕的清香弥漫在我的全身。那个夏天,母亲曾多次的给我送柠檬水,而我在品味着母亲那份浓浓的爱!现在的我,一如既往的学习着,回到家便看见母亲在那弯着腰做家务,看到那大粒大粒的汗水从她那发丝滴落下来。突然发现母亲的脸上,少了份精神面孔,多了份憔悴,我是那么的心痛。我走进房间,拿出母亲给我泡柠檬水的杯子,给母亲泡上了一杯柠檬水,端到母亲面前说:“妈妈,您喝了它吧”母亲眼里闪过一片晶莹。母亲缓缓的接过,喝下了它。我看着她对着我笑,就像当时我对着她笑一样,是那么的甜!这杯柠檬水,给我带来了夏日的清凉,现在,我用这杯柠檬水给我辛勤、劳累的母亲送上一缕甘甜!母爱芬芳,此心永不忘!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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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芬芳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间使我们记忆里的芬芳慢慢消退,可那件事带给我的温暖,我却始终无法忘怀。记得那是在上小学时,暑假里的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只留我独自一人在家。作业都做完了,我只好啃着西瓜,吹着空调。我可不想就这么无聊地待一天,于是便想到了一个好去处——图书馆。想罢,我便抄起衣服径直向图书馆走去。图书馆里的书可真多啊!琳琅满目的,让人眼花缭乱。我细细挑了一本,便全神贯注地读了起来。“轰隆隆!轰隆隆!”两声巨响打破了宁静的氛围,我被吓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我向窗外望去,只见乌云像一只猛兽,正张着它的血盆大口,好像要把大地吞噬一般。我惊呼一声:“糟了!”随即就像一发炮弹一样射出门外,果然,没过多久,我变成了落汤鸡。“小姑娘,你没带伞吧?”一个陌生的声音叫住了我。我转过身来,发现自己面前正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男人。我胆怯极了,脑子里浮现出那些被拐卖的儿童被贩卖器官的新闻。我正想要逃,他又说道:“我见你一人站在雨中,心想你一定是没带伞。”话音刚落,他便把手中的黑伞塞给我。我愣住了,心里有些发怵。见我戒备心十足,他慌了手脚:“我是从乡下来的,来城里走亲戚的……”随后他将自己交待得清清楚楚。我缓过神来道:“那你呢?你怎么办?”“我身体好,不怕淋雨,倒是你小心感冒。”说罢,他便走了。等我缓过神来,他已经走远了。“那我怎么把伞还你啊!”我冲他的背影喊道。“不用还了!”他摆摆手。虽然当时因为下雨,天有些凉,可我的心却暖烘烘的,雨后的芬芳也留在了我的心中。这便是留在我记忆里的芬芳,它是那么美好,我会将这芬芳带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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