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锐当官记
王新锐当官记
铁力市第四小学 刘相禹
他——王新锐,是五年四班的一名普通学生,在老师的眼里,他是个即聪明又性格开朗的孩子,从他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你看!他的眼睛咕噜咕噜转着圈儿,肯定又在打什么主意!他的招牌动作是将白胖胖的手杵在圆圆的下巴上,再扶扶刚到鼻尖的深兰色的眼镜……但只是一个普通学生的他却有个梦想——当班长……
“当班长多好呀!管着50多人。老师不在,那班长不就是班级的统治者?”王新锐在不停的幻想着当班长的情景。
为了当班长,王新锐可是费尽苦心,大倒心血,每天晚上坚持看书看到9点半,要是累了、困了,恐怕就得头悬梁,锥刺股了,害得他第2天上课说梦话:“ABCDE……”。经过长时间的刻苦学习,成绩火箭般的从后几名一气提到前15名。
要当班长,纪律得好,可王新锐却是班级里“淘气”门派的掌门人。可为了当班长,他不顾一切!(可见当班长对王新锐来说是多么重要)一咬牙,一跺脚,把上课说话的毛病给改掉了。一上课,除了回答问题,他是一言不发。可有时由于太想痛痛快快、自由的在课上说几句了,一上课时,王新锐就是拼命地举手:“老师,我知道答案!我行!”
过了几天,王新锐发现这样做老师并没有觉察到自己的变化。于是,扶了扶眼镜,他眼睛一转,想出了个好主意。他打算做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吸引老师及同学们的眼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王新锐迈着自信的步伐去做好事了……
第一节课,老师说要给残疾儿童捐钱,大家都捐出一元、两元的爱心。王新锐一攥拳,大喊:“老师!我捐50元……”“哇塞!”同学们不由自主,不可思议的大喊了一声。王新锐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得意。结果晚上没钱坐车,天黑才走到家。打开家门,都没来得及脱鞋就一屁股摊在沙发上,就像刚刚跑完环城赛似的,有气无力地只说了一句:“累……死我啦!”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想起老师说他很有爱心,他心中暗喜,为了当班长——值!王新锐渐渐挣脱了劳累,爬了起来。
成为同学们心中的“爱心大使”后,他又开始乘胜追击,谋划下一个惊天动地的壮举。
最近上体育课大家迷上了乒乓球运动。王新锐心血来潮,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几副球拍和一筒乒乓球,打算给同学们当学具练习。上体育课时,王新锐大喊:“没有乒乓球用具的过来取!”过了老半天,还是没人来取。这时,体育老师来了,说:“王新锐,大家都有球拍和球,把这些教具给其他班级练习好了。”他楞了一下:“啊?!”唉!恭敬不如从命,王新锐不情愿的给了五年三班练习。
这天,班主任田老师在班会上说:“过几天要选举班干部……”话音未落,王新锐就杵着下巴,心想:机会终于来了。
哪位同学没橡皮?王新锐会借给他。看见小同学在学校有困难了,王新锐会主动帮助他……这些小事王新锐一天不知做了多少件。
后天就是评选班长的时候了,王新锐希望他做的那些好事没有白做,也希望自己在同学们心中的地位能提高一个层次。
终于等到了评选的日子。这天,王新锐迫不及待地,早早的就来到了学校,刚到校门,就听到广播通知五年组老师马上开会,看来还得等第二节课才能评选出来。
第一节下课,王新锐和李聪在操场打乒乓球。李聪在接一个大扣杀的时候不慎跌倒了,摔了个大跟头,“啊!好疼啊!”李聪感到非常痛,用手捂住伤口膝盖。王新锐一看,他的膝盖被石头割伤了,出了很多血,渗出了衣裤。王新锐扔下球拍,立即跑过去,扯下脖子上鲜艳的红领巾绑在李聪的腿上止血,还安慰地说:“很疼吧?坚持住!我扶你去校医室。”王新锐扶着李聪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校医室。这时上课铃声响了,为了不让王新锐耽误上课,校医让王新锐先回班级。可他还是在担心李聪,边走边回头,后来干脆返回去,探着头透过校医室的玻璃盯了好半天,发现李聪没什么事才回班级。
到了班级,虽然老师还没回来,但是大家已经把选举结果统计出来了。其中,票数最多的是原来的班长和王新锐,都是20票。王新锐非常,不,异常的忐忑不安,班长只能有一个呀!这时,李聪一瘸一拐地回来了,同学们都把目光从李聪的身上渐渐地平移到了王新锐身上。李聪真诚地向王新锐说了声:“谢谢!”并给王新锐投上至关重要的一票。王新锐终于当选了!王新锐握紧小拳头,在桌堂里轻轻地一上一下敲击着,似乎要放声高呼!不久,眼里流出了两行激动的热泪——只有他,知道这是一段怎样的历程,也只有他,才知道这来之不易的荣誉!
这时班主任回来了,公布了一个消息:“下周全市五年组要进行统一考试,我们要进行紧张的复习阶段,为了不耽误同学们学习,所以选班级干部的事先暂时放一放……”
王新锐在自己的日记中写到:我虽然没能当上班长,可是在争取当班长的过程中,磨砺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加深了同学们对我的印象,这可能也是成长过程中最有价值的收获吧!我坚信,以后我一定能成为老师、同学眼中的“好班长。”
暮春
江苏省通州市
通州市五接小学六(1)
刘正云
光阴似箭日如梭,不知不觉间,春姑娘又得匆匆回去了。
看,昔日那“竹外桃花三两枝”刹那间已变成了“十树开花九树空”。漫步校园内,再也看不到那“万紫千红总是春”了,谁叫“人间四月芳菲尽”呢?
瞧,柳树也正为看不到“花影妖娆各占春”而急得“杨柳青青著地垂”呢!看着“岁月易逝,青春难留”,杨柳阿姨真是“绿发三千丈,缘愁是个长”啊!
听,瞬间,无数蛙声在四处响起!“呱呱呱……”仔细听听,这声音多像一支合唱曲呀!或许青蛙们为了留住春天,正举行着盛大的音乐会——《春姑娘,请别走》。
看到百花凋谢,树木渐葱,蜘蛛们开始忙开了,它们夜以继日,殷勤地吐着丝、织着网,想把飘落的花瓣留住,想把万紫千红的春天留住。蜘蛛的一举一动不正应着清代大诗人席佩兰的“蜘蛛也解留住春,宛转抽丝网落红”这句诗啊!
是啊!时间如流水一样去得匆匆啊!过了今天是明天,过了春天是夏天,谁也不能将时间留住,谁也不能将春天留住,但在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岁月里,我们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可千万不要“若使年华虚度过,到老空留后悔心”啊!
指导教师:陆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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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王星历险记“哇,好累啊!”玩了一天的我一回家就倒在床上,“呼~还是家里好啊。咦?爸爸妈妈呢?上哪儿去啦?唉,不管了。”说完,我便从床上起来看书了。这是什么书,我记得没买过啊,可能是妈妈给我新买的吧。我正疑惑着,手已经不自禁地翻开了书,一看,竟是一片了空白。我使劲往后翻,却只有最后一页写着一行小小的字故事需要你来开创!我心中充满了疑惑:我是在做梦,还是有人恶作剧?我看了看书的封面,竟也是一片空白。我不自觉的把手放在书上,手居然变小陷了进去,我顿时感到心慌,却怎么也拔不出来。然后,全身都缩小了,突然脚下一空,摔下一个黑色的无底洞。“啊—”随着我一声尖叫,我摔了下去。突然,一双大手将我托起,把我带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我顿时感到呼吸困难,全身无力,那双大手又给喂了一颗药,那颗要真苦,苦的我五官拧成了一团。我小心的站起来,感到身体虽然轻飘飘的,但是还是有一点重力的,呼吸也舒坦了可能是那颗药的缘故吧。一会儿,一个看起来特别高贵的人走了过来,那个人胖胖的,脸上的肉一抖一抖的,长得比我矮不了多少。我觉得我算幸运的了,要是长成那样,我就完了。突然,她在我面前跪下,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感到奇怪,问:“你是谁啊,没事跪地上干嘛,快起来,还有,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啊,没事装神弄鬼干嘛啊!”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心里感受到了一点害怕。她猛地站起来,把一个奇形怪状的石头塞进了我的耳朵里,我摇头晃脑的想把它弄出来,却怎么也抖不出来,“对不起,冒犯了。”她有点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随后,她把一顶皇冠拿出来,准备给我戴上,我接下那顶皇冠,在这个黑漆漆的地方它发出的光亮足以照亮全世界,我心里不禁感叹:真好看的皇冠,真亮的皇冠啊。他说:“戴上吧,我尊敬的主。”我感到莫名其妙。问道:怎么回事,我不是什么主,我叫邓信莉,我是一名小学生。这是什么地方,来的时候黑漆漆的,只有这顶皇冠出现了之后,世界才变得亮起来,可还是没有地球上亮,你们怎么一个比一个矮,一个比一个胖啊。”我望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排成两列的人们,不禁感到我来到了个怪地方。那个给我皇冠的人解释说:“我是这个星球上以前的主,现在的亲王,让我来回答吧。我们这里以瘦、高为美,所以有了王族和平民之分,这里叫做‘夜王星’,由于这顶皇冠凝聚了星球上所有可以发光的物质,所以被誉为‘只有王者才配拥有的物质’。”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但心里还是感到不平: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呢?为什么长得胖、长得矮就要变成平民呢?我一定要让他们改变这个观点,证明任何一个人都是一样的。我在心底暗下了决心。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突然,天边闪过一道白光,如蛟龙过海,如鱼儿游过。我看着这个场景,知道大事不妙,准备开溜,可一想到这些无辜的人们,我就不忍心扔下他们自己走,我决定奋战到底,突然,天上一群黑压压的东西飞了过来。起初我以为是乌鸦,但后来发现,那些东西只是长得像乌鸦,而其实是战斗机。我吓出一身虚汗。但我不怕,有这么多人都在为生命奋斗啊,我怎么能退缩!要不然也太丢人了吧。/>“召集所有士兵,立即出发!”我命令道。但侍女的一句话让我彻底失望了:“对不起,主,我们没有培养士兵。”我没法,只能大喝一声:“要保卫祖国,保卫星球的跟我走!”只见所有平民都举起了手:“我要去!”我不禁看了看那些高官贵族,他们一个个低下头,羞红了脸,犹豫的看来看去,谁也没有想要去的意思。我叹了口气,说:“你们去不去是你们的自由,我管不着,但我回来后,一定会重新治理星球,你们别想再过上舒适的生活。”我说着,便带着大家扬长而去。/>到了战场,我们没有武器,只能靠一个武器爱好者的发明来战斗。大家誓死守卫星球,我也越来越有精神,誓死守卫着……/>最后,我们成功将敌人赶跑了。回到各个高官贵族的所在地,我立即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将那些胆小懦弱的人全部贬为平民,其他英勇奋战的人全部升为最高级的人,我会心的笑了,大家也笑了,我们笑那些胆小的人被贬为平民,我们笑我们守卫住了家园……/>大家安定好后,我以为我会老死在这,可没想到奇迹发生了,那双把我带到这个星球上的大手出现了,化成了一个老太婆,对我说:“孩子,你成功了,你让那些表面温和,但内心险恶的人得到了惩罚,对此,我表示感谢,现在我赐你一个愿望,你说吧。”我想了想,说:“我想离开这个星球,回到地球,行么?”“好,立即实现,现在,给这里的人道个别吧。”我向大家道了别,正欲回去,一个人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礼物,对我说:“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了。”我含着泪接下了礼物。对那个老太婆说:“走吧,要不然大家该着急了。”“这里时间流逝虽不同,但是地球上的时间已经过了3个多小时了。我将你送回吧。”说完,我一阵眩晕,又回到了地球,天空还是那么明朗,世界还是那么美丽,什么都没有变。只是那个夜王星的人送我的礼物还在我手里,我不知道这是做梦,还是真的有这回事……重庆市南川区隆化五校六年级:邓信莉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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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世界”称王记新游戏“第二世界”问世了,我去买了一个感觉头盔来玩。在进入游戏的十分钟内,我适应了游戏里的感觉。只见四周一片漆黑,不一会儿,周围明亮起来。“当”的响了一声,系统传来了消息:“请问您想当战士、魔法师,盗贼、弓箭手,请四选一。您的DNA适合战士,选战士我将给您特殊奖励。”我二话不说,选了战士。这时,系统又发话了:“现在给您幸运加一,以后每升十级都能幸运加一,谢谢!”上了游戏,我马上呼了老朋友小毛和表弟乐乐。小毛是个五级的盗贼,乐乐是个六级的魔法师。刚开始时,我们在城周围打一些史莱姆之类的小小圣。玩了一会儿后,小毛十五级了,乐乐十七级了,我二十级了。不一会儿,我们去了巫山。上了巫山,只见到处都是小巫师。小巫师血少,防低,但魔法攻击级高。小毛刚上去就扔猛毒,不一会儿,二十多个小巫师中毒了。小毛的攻击力也太垃圾了,而小巫师的魔法火焰龙卷风实在太强了,乐乐差一点挂了,小毛也没多少血了。我苦,我变肉盾了。我一招横扫千军,又一招力劈华山,连刀气也杀了几个小巫师,一下子就升到了二十一级。这时,系统消息传来,“小金龙升到二十一级,成为龙战士,并奖励可以兽化成龙人的龙之灵”小毛和乐乐马上靠过来说:“老大就是厉害啊。是不是奖励点东东?”没办法,只能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银币了。这时,最强玩家总决赛开始了,共有三千人参加。我的一套龙魂套装在人群中十分耀眼,一把怒斩也引人注目;小毛的雪白一线和影无踪套装也十分醒目;乐乐的龙王神力散发着金光,手中的元素法杖发出了六色的光芒。第一场比赛由38级的不死不休――刺客和38级的非法入境决战。非法入境一开始就用火焰神枪,横空一刺,不死不休的血马上就少了100多点。不死不休连忙使用盗贼的特技,影分身,分成四个影子,向非法入境狂扔猛毒。非法入境连忙称起元气盾,再用一招剑芒闪。不死不休像是吃豆子似的吃血药,看准时机来几下致命一击。非法入境使出了连续剑芒闪,不死不休一下就被秘杀了。经过反复的比赛,终于进入了总决赛,是金龙也就是我PK非法入境。非法入境用了烈焰极枪,我的元气盾马上就被摧毁了。趁他停顿的一两秒钟,我马上用了一招“力劈华山”,顺便带上了我的特殊龙斗气,一下子就扣了五百滴血。他真是只血牛,有一千多滴血。我一看还有0。5秒,赶紧使用龙之灵,化身成了巨人。只见我浑身金甲,头也变成了龙头,一招金龙战就把非法入境给灭了。系统传来消息:“金龙成功地使用了龙之灵超神器,送超神器金龙刀一把,龙魂升为金龙套装,异变开始。”只见一秒钟内,我就升上了60级,同组的小毛升到了56级,乐乐升到了58级。这时,一朵五色云飞了过来,所有的人都兽化了,小毛成了虎人,有了夜影消失的技能,乐乐成了暗魔人,有了审判之刃。接下来是团队战,我们队和法师队大战。法师队不约而同地化身成了精灵使,飞上天对我们使用了土之法术“天降魔石”。天上一块块石头掉了下来,小毛和乐乐差点挂了。乐乐对天空连发了十几个闪电刀,马上秒了一个水之精灵使。小毛用了夜影消失,突然出现在光明精灵使背后,使用了最高级的虚弱无力,光明精灵使马上掉了下来,小毛扔了三十几个飞镖,每个镖上都有猛毒,光明使马上死了。我化身成龙,使出了群龙乱舞,就是从手上发出金龙一样的魔法弹。这时龙刀发出了共鸣,使出了龙杀波,杀了土之使和风之使。这时,火使急了,竟然使出了火系终级魔法――末日审判。我赶紧使用龙杀波和他对决。这时,系统传来消息:“龙刀激发出火之属性。”只见龙刀正在吞没火焰,火之使想要逃跑,我眼疾手快,一把扔出龙刀,他被龙刀上发出的火焰给烧死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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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依旧下着,这是第33个年头了。雪已经连续下了33年了。疾风将雪推到那边,然后再推回来。雪国的冬,永恒不变的凄凉与荒芜。用冰雪砌出的城墙上,王目空一切的看着,看着一切,却永远高于一切。在他庞大无比的羽翅下,一个少年颔首笑着,头只到王的肩膀位置。刀削般的脸上是一双鬼魅般血红的眼,不像王,眼睛像北极星一样明亮。辞翼,你想当王吗?王突然问出了这句话,却面无表情,两眼依旧望着前方。辞翼抬起头看着王,脸上是与他血红双眼毫不搭调的孩子般天真的笑容,虽然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下巴上的胡茬。他早已成年。我想,父王。静止。沙漏又翻转了一次。辞翼睁大了眼,嘴一张一合,他想要说什么,但来不及了,他已长成的翅膀无力的张开,然后重重的落在了地上。他死了。王转过身,单手掐着腰,另一只手上,是死亡法术施展后残留下的红色炫光。王的一侧,一个黑影蠕动着。他看到了,他眼中是说不尽的疑问,迷茫。他叫流烨,雪国的二皇子。王走了,流烨走到城墙上,凛冽的风似乎腐蚀着他的每一寸。无论是心还是身。辞翼空洞的眼睛看着他。流烨想说,哥,这是怎么了,可他知道不会有人回答。辞翼在临死前想说的,他听不清,风雪声太嘈杂,所以,只听得到哥哥浑厚的声音。回荡。当夜,流烨唱起了凄美的挽歌,冰漪鸟在天空中发出清亮的叫声,深远,悠长。它们盘旋在辞翼的上空,纷乱的羽毛落下,像是下起了冰蓝色的雪,挽歌与鸟鸣交融,就这样,在那片被灰白色的浓云笼罩的天空,整夜流窜,找不到归宿。流烨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眼中还残留着说不尽的幼稚与天真,但在那个瞬间,烟消云散。他眼中充斥着无情与凶残——就像他父王一样。的确,王他才172岁,按照传统,王要在300岁时才必须指人继位。谁不想多站在顶峰几年呢?流烨这样想。清晨,或许根本看不出是清晨,浓厚的云层像是一团大棉花堵在了天地之间,在雪国四十年的雪季中,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和看不见阳光却依旧维持着不强不衰的光亮的白昼。于是,在这个白昼,流烨站在城墙上,用他因被黑夜与迷惘撕扯而沙哑得如同大漠里滚烫的沙子般的声音说。哥,我要为你报仇。然后,拂袖而去,留下依旧自娱自乐的风和雪。再然后,辞翼变成了皇陵雪山的一方坟墓。对外死因是:突然暴毙。从那以后,流烨再没笑过。似乎是有人乱动鼠标,把时间一股脑的调到了七年后。时光顺着时间老人的指缝不停地流逝。流烨从梦中醒来,窗外,已是春暖花开,所有的寒冷都在昨夜戛然而止,四十年的雪季,终于结束了。流烨看着,心里当然也是愉快的,就像是那些耗尽年华之后终于被释放出来的囚犯。他的年华才刚刚开始。他才74岁。他还是没笑,他已经快遗忘那个人人会做的动作了,但却没遗忘那一天、那件事、那句话。他走到院子里,轻拈了一瓣梦璃花,然后将他狠狠碾碎。这时,王身边的侍卫冲进了院子,打断了他想要用法术摧毁整个梦璃树的恐怖欲望。侍卫单膝跪地。二皇子。干什么,慌慌张张的。流烨依旧看着那些因为自己暗中施展的法术而四处飞散的梦璃花瓣。王叫您去城墙上讨论国事。他飘忽的眼神突然一定,梦璃花瓣停止了翻转,悠悠的坠去。脸上似笑又似无。嗯,你告诉父王,我马上去。说罢,便进了屋。又是这样的一个场面布局,流烨依偎在他父王的翼展下,像极了辞翼,却又根本不像辞翼。眼前不是诉不尽的荒凉,而是生意盎然的春。没有国事,只有那些古老的对白。流烨,你想当王吗。无声。过了一会,他转过头看着王。我想,父王。与此同时,手中的冰剑穿透了王已经179岁的身躯。还没等王出手,另一支冰剑顺着王的脖颈刺了进去,金黄色的王者之血顺着剑刃淌了下来。那些血滴在地上,碎成了一朵朵金莲花。他终于露出了他七年未见的笑。父王的眼神中混杂了无尽的无奈与失望。他的翅膀无力的的张开,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就像他的大儿子一样。城墙上,流烨张开了那对隐藏在背后的比父亲还要巨大的翼。现在,我是王。流烨这样告诉自己。他同时也看到了深深嵌入脚下冰砖的那把同他所用的一样的冰剑。再把时间调回七年前,用正面的视角去看那时的哥哥和王。——那些笼罩在羽翼下的事实。辞翼,你想当王吗?我想,父王。视线中,辞翼的左手操着一把冰剑迅速向王刺去,血顺着剑刃流了下来。但是王用尽所有的力量击中了辞翼。然后,王将他推下城墙。再然后,他将深深刺入他身体的剑拔出,重重地抵在了地上。从此,那把剑再也拔不出来了。王单手掐腰,捂住那被亲生儿子刺穿的伤口。王本来想说:那王位就由你继承吧。七年后,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回答,同一个动作,同一个意愿,同一把剑,同一道伤。哦,这次多了一道。草长莺飞,和顺下来的万物让流烨终于听清了哥哥临死前想说的。我要当王。阳光踢破云层,冰漪鸟的影子划过大地。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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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王阁看樱花记作文滕王阁的樱花开了吗?电话那头你急急地询问。大概是思乡情切了吧?且让我做你的眼睛,替你,看一看滕王阁的樱花。还是来得晚了些,树木已绿了枝头。但,那些樱花还未完全老去。远望,它们就像一片片粉红的云彩镶嵌在碧翠的山野。又若逃下天庭来这山弯弯里游玩的七仙女故意留下的彩带,绚丽,生机怏然。四月末的风,略带一些野性。细弱的花瓣,在风中飞扬。若有若无的精灵们,在阳光下,绿叶丛,花瓣间,嬉戏——闭眼,静坐在一颗花树下。能感受到无数大自然的精灵。为了满足你的愿望,我计划从入口沿雨花石铺就的花路缓缓步入山谷,然后沿石级而上,再到堰堤边,左转,沿收费的停车场再到正中的大路。这样,便能将滕王阁所在的整个山湾丈量一番,免得让你遗憾。我沿着谷底排成行的樱花树漫步。它们一直站到小溪流两边的路旁,便有春心荡漾的垂柳相接。乍吐新绿的柳枝飘来荡去摇曳多姿,更衬出樱花的娇媚俏丽。花下往来的游人,也平添了几分娇俏来。有仨美女,不惧陌生,让我帮她们留几张影。阳光,鲜花,美人,还有那微醺的夏风——你看到了吗?白色的白玉栏杆桥头,那颗垂柳枝已然快抚到鼻尖——仰头和它对视。它可圈可点地写着心事。那是等待了一个秋冬的思念和春的游移后对绿夏无限的爱恋……一个人边走边想。偶尔将那些凋落在路中央的花朵捡起来,无限惆怅地放回树根底下——叶落尚且归根,更何况花瓣呢?这么娇媚,“零落成泥碾作尘”是多么无奈却又无法改变的结局。一步一步踏上台阶,来到堰堤上。可能是得天独厚的地界,受到阳光和水的双重照顾,这里的花更加艳丽。远来的老人们正站在群花下对着夕阳,留影。红润美丽,因健康而充满活力。我坐在停车场深处,望着两株粉白色樱花发呆。它们显得那么纯洁高雅。花中的君子么?隐藏在深处。还是涉世未深,没被世俗所沾染?!正凝望沉思间,一个天真的声音响起“快看,白色的花耶……”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在招呼她的同伴。小男孩也好奇地附和着,并扬起小脸盯着那些花朵,仿佛在无声地寻问。另一个看上去大点的女孩急切地嚷:“它们才开,还没长大长红……”他们绯红的面庞上,隐约闪着汗珠。眨着的小眼睛,清澈纯明。唧唧喳喳的讨论声——你听见了么?那可是我们也曾有过的童年和天真!看花的人,的确多。那路上,密密麻麻的,在往上爬。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一边留影。像我这么替你看花的,也许不多吧?忽然发现的路边小亭着实让我向往。背靠着大山,前面一扇小窗。小窗外,春暖花开。一个用功的书生坐在窗前,微闭双眼,摇头晃脑地诵读。夜间,月色如水,窗外花树下,一个美丽狐仙也或许是花仙,聆听着,渐进佳境……正幻想间,住在这里的老人说,这是收费亭。可不是你想的书屋。读书,要在深山。这里人山人海,哪适合读书写字?!你说,故事里情节一到现实,怎么就这么残酷呢?还好,老人看来也曾爱惜过读书人吧。最起码,他懂读书。在这钱财势利的滚滚红尘里,只要能懂,那就够了。——你看,又把你带偏了吧?!一阵低沉的歌声传来。有樱花的娇笑声隐隐蕴含其中。那迎面而来,一个画面将我从幻境里拉了回来:穿着黑色西装白色衬衣更显的白洁的中年男子,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银发老妇人他的母亲。他们缓缓而来,一边走仿佛还在说着什么。刚过桥中央,男人停下来,将轮椅的刹车阀按下,在老人耳边亲昵地说了些话后,走到桥头正对着老人,举起手机,为老人也为自己留下珍贵的回忆……后来,他缓缓推过我身旁,找个好景致——身后一株繁茂的樱花树,团团簇簇的粉红花朵热闹地挤拥着,仿佛老人身边围着无数个小可爱的笑脸。“麻烦您,帮我们拍一张,可以吗?”我受宠若惊般回过神来,举起相机——你能感受到我的感动么?默默看他们远去,那妈妈脸上的笑容,儿子快乐的神情,至今还清晰地在眼前。那仿佛就是我看到的最美丽的笑脸,点缀着最美丽的樱花。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不孝,而是无暇做到“孝”——我们忙工作,挣钱来养家糊口,维系孩子老人的吃穿用度,甚至忘了自己,忘了笑容,忘了春去秋来,无视花开果收。因此,陪伴才如此可贵,令人神往!——你觉得呢?夕阳已坐在山头,我依然在樱花下。替你,等待月来。1200字以上 初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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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王古时候,有一个商人的两只船载满了货物,正从海上航行归来。他的全部财产都投到这两只船上了,希望能赚更多的钱。但不幸的消息传来说它们都在海上失踪了,所以他一下子由一个有钱的人变成了一个非常贫穷的人,除了剩下的一小块土地,他已一无所有。商人有一儿一女,两个小孩都还很小,还不能离家到外面去玩耍。为了排遣心中的忧愁和烦恼,商人经常去那块土地上散心。一天,他正独自在那儿徘徊,一个毛茸茸的小矮人站在了他面前。小矮人问他为什么这么悲伤,是什么事使得他心情如此沉重。商人回答说:“要是你能给我一些帮助,我就告诉你。”“谁知道呢?说不定只有我能帮助你,”小矮人说道,“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我能为你做点什么。”于是,商人告诉小矮人说他的全部财产都沉到了海底,他现在已成了一个穷光蛋,除了这一小块土地外,他已一无所有了。听完之后,小矮人说道:“嗨!这有什么可烦恼的。你只要答应我,在十二年后,把你今日回家时所遇到的第一件东西送到这里给我,我就送给你许多许多的金子,让你心满意足。”商人心想,这并不是什么大的要求,最有可能遇到的是他的狗,也可能是其它某种东西,却并没有想到可能会遇到自己的小孩,所以他同意了这约定,并按要求签字画押,完成了交易。但是当商人回家快要进屋时,他的小儿子看到了他,小家伙非常高兴,从房间后面爬上前来,牢牢地抱住了他的腿。父亲吃了一惊,到这时,他才开始担心起来,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才知道自己已经被自己所做的交易给套住了。不过他并没有得到金子,于是就自己安慰自己,心想这也许只是小矮人戏弄他,不过是与他开了一个玩笑而已。一个月过去了。一天,他上楼到一个堆废旧破烂的房子去找一些废铁,准备卖掉换回几个钱来用,可他在楼板上看到的竟是一大堆金子,他欣喜万分,又开始重操旧业,开始经商。慢慢地他变得越来越富有,成了比以前更有名的商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儿子长大了,十二年的期限也快要到了,商人非常忧虑,变得心事重重,烦恼和懊悔就像写在脸上一样。一天,儿子问他出了什么事,父亲闭着嘴不肯吐露真情。最后,经不住儿子的反复询问,他将一切都告诉了儿子:自己当初与一个丑陋的小矮人订了一个交易,因为没有料到回家首先遇见的是自己的儿子,结果成了用儿子换大量金子的交易。十二年就要到了,他必须按照协定来执行,但自己又不愿把儿子送去,所以才一天到晚愁眉苦脸。听了父亲的话,儿子说道:“爸爸,你用不着为这件事而烦恼,我自会对小矮人有所交待的。”到了小矮人约定的日子,父子俩一起前往指定的地方,儿子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自己和父亲都站在圆圈中间。不一会小矮人来了,他对商人说:“你答应我的东西带来了吗?”商人没有做声,但他儿子回答道:“你要什么东西?”小矮人说:“我来这儿是和你父亲谈话,不是与你谈话。”儿子说:“你用心计欺骗了我爸爸,你应该放弃你们的协约。”小矮人回答说:“不行,我不会放弃我的权力。”他们就这样争辩了很久,最后双方都同意,把这个儿子放进一条敞篷小船里,先让船紧靠在河岸边,由父亲亲手把船推开,任由载着他的船自己去漂流。商量完毕,儿子向父亲告别,自己上了船,船被推开了,它摇晃着向河中漂去。由于摇摆幅度太大,船竟翻了过去。商人认为自己的儿子已经淹死,怀着悲痛的心情回家去了。但是那条船并没有沉下去,它仍然平稳地漂流在水面上,尽管船翻了,少年躲在船里面同样很安全。他漂呀!漂呀!最后船漂到一块陌生的地方搁浅了。发现船不动了,少年潜出水面,登上河岸,看到眼前是一座漂亮气派的城堡。他走进去才发现许多房屋都是空的,整座城堡空无一人,显得很凄凉。然而,他并不知道这是一座被人施了魔法的城堡,最后,他终于在一间房子里发现了一条白蛇。这条白蛇是一个被施了魔法的公主,她看见他来了非常高兴,说道:“我的救星,你终于来了吗?我等你等了十二年之久!因为只有你才能解救我。今天晚上,有十二个人要来,这些人脸色漆黑,脖子上带着铁链。他们会问你到这儿来干什么,你要一声不吭,不管他们如何待你――或打你或折磨你,你都要忍着,千万别说一个字,到十二点钟他们就会离去。第二天晚上,又会来另外十二个人,第三天晚上又会来二十四个人,他们甚至会砍下你的头,但一到晚上十二点,他们的魔力就会消失,我也就恢复自由了,到那时,我会给你带来生命之水,还你一个活泼健康的身体。”少年答应了她的要求。接连发生的一切都如白蛇所说的一样。商人的儿子没有说一个字。第三个晚上,公主变回了人形,她来到他面前救活了他,又亲吻着他,整个城堡里便充满了欢声和笑语。他俩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庆典,少年当上了金山王。结婚后,他们在一起生活非常幸福,王后还生了一个儿子。八年过去了,金山王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心情不能平静下来,他渴望再次见到他的父亲,可王后不让他去,说道:“我知道会有不幸发生的。”可他仍坚持要去,这闹得王后终日寝食不安,王后没办法,只好同意了。临别之际,王后送给他一只如意戒指说:“拿着这个戒指,戴在你的手指上,无论你想要什么时,它都会带给你的。但你要答应我,千万不可用这个戒指把我带到你父亲面前。”金山王答应了她的要求,将戒指戴在手指上,接着他发愿希望自己能马上到父亲生活的城市附近,一刹那间,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老家的城门口。卫兵见他穿着非常奇怪的衣裳,不让他进城,他只好爬上附近的一座山头,找到一户牧羊人,向房东借了一件旧外套穿在身上,才顺利地进了城。他来到父亲的家里见到了父亲,并向他说明自己是他的儿子,商人却不相信他的话。他说他确实有过一个儿子,但儿子在多年前已经死去。看见他的衣着就像是一个贫穷的牧羊人,商人甚至连一点东西也不拿给他吃。金山王坚持称自己是他的儿子,说道:“如果我没有你儿子身上你们所熟悉的特有标记,你们不认我也不迟嘛。”他母亲插上来说:“对,对!我儿子的右臂下有一块像山莓样的胎记。”于是,金山王马上把右臂下的胎记给他们看,他们这才相信他所说的是实话。接着他告诉父母自己现在是金山王,并和一位公主结了婚,还有了一个七岁的儿子。他父亲却说道:“这不可能是真的,一个英俊的国王是不可能穿着牧羊人的外套外出旅行的。”听到这话,儿子很气恼,竟忘了他对王后的承诺,转过戒指,发愿希望自己的王后和儿子都来这儿。一刹那间,他们都站在了他的面前,但王后却哭泣着说他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不幸很快就会降临。他尽量地安慰她,劝了一会儿,王后表面看起来似乎已经平静下来,但实际上她已心存芥蒂,而且正考虑着如何采取报复的手段。一天,金山王带着王后一起出城到了商人的那块地头。他指给她看那块地,看翻船的地方,看船漂流的宽阔水面。走着走着,他在岸边坐了下来,说道:“我太累了,挨着我坐下吧,让我的头枕在你的腿上休息一下,睡一会儿觉。”公主依言坐下,他很快就睡着了。但这时公主却趁机把他手指上的戒指取了下来,又慢慢地抽出身来。接着,她发愿希望自己和儿子马上都回到自己王国的家里,她如愿以偿了。金山王醒来后,发现只有自己一人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妻子不见了,手指上的戒指也已不知去向。他自言自语说道:“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我父亲呢?他们会说我是一个巫师,看来我只有向前走了,我要回到自己的王国去。”说罢,他直接动身上路了。他走呀,不停地走呀!一天来到了一座山边,看见有三个巨人正在分遗产。巨人们看到他走过去,忙叫住他说道:“小人儿头脑灵活聪明,请你来为我们分配这遗产吧。”他一了解,原来他们的遗产是三样宝物:第一件是一把宝刀,拿着这把宝刀只要说一声“砍下他的头!”敌人的头就会被砍下来;第二件是一件披风,披在身上后,除了自己以外,任何人都看不到自己,并且想变什么就变什么;第三件是一双鞋子,穿上鞋子后,你想到什么地方,它马上可以带你到那个地方。金山王眼珠一转,说他们应该让他先试一试这三件东西到底是不是有这样奇妙,试过了之后才可能知道它们的价值,才好为他们公平分配。于是他们先给他试披风,他穿上后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苍蝇,刚发过愿,他就真的变成了一只苍蝇。试过后他说道:“这件披风是很灵的,现在把宝刀给我试一试。”“不行!”他们说,“除非你答应我们不说‘砍下他的头’,要不然我们把刀给你后,你一念咒语,我们岂不都变成死人了。”金山王说好,他拿刀来试一试旁边的那棵小树,看看这刀的威力。他拿着刀试过之后又要试那双鞋,他们只好把鞋也递给了他。这一来,三件宝物都到了他手中,他发了一个愿,希望自己此时能到金山国去,一眨眼,他就到了那里。那几个巨人怔在当地,争了老半天,结果什么遗产也没有分到。当金山王来到金山国城堡附近时,他听到的尽是喜庆的音乐和欢快的笑声。周围的人们告诉他,王后就要与另一个王子举行结婚盛典了。听到这些,他非常气愤,马上披上披风,走进城堡,来到了王后身边,没有人能看见他。他要捉弄王后,所以,每当有仆人把吃的东西放到王后的盘子上时,他就把那些东西拿起来吃掉。当仆人端给王后一杯葡萄酒时,他也接过来喝掉。因此,尽管不断有人给她送来吃的和喝的,但她的盘子却始终是空的。到了这时,王后才感到恐惧,才有了懊悔之意,她走到自己的房间,伤心地哭了起来。金山王跟着她来到了房间里,听到她自言自语地说道:“老天呀!难到救我的人还没有来吗?为什么魔法还在缠着我呢?”“你这个女骗子!”他说道:“救你的人实际上已经来了,现在就在你旁边,他这不是在惩罚你吗?”说完,他脱下披风,现出原形,走出去要遣散大伙,说婚典结束了,他这个国王已经回来了,但那些王公贵族和顾问们都嘲笑他。他走进他们中间没有和他们多说,只是问他们是安安静静地自己离去,还是不。这些人都很势利,平时也凶霸惯了,他们不仅不离去,而且还转过身来要抓他。他便抽出宝刀,念了一句咒语,那些叛逆之人的头就都落在了他的面前。一切结束后,他又成了金山王。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