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与森
它是森林,它已在这游荡几日,它当初不顾家人劝阻独身一人跑到了这诺大的林子里,恐惧,终日侵蚀着它的皮,它的骨,它的心,这些早已烂得不成了样,没错,它开始后悔,可是,这里是森林,将它吞没的森,没有出路,有的只是它一次又一次地恐惧。
猎人似乎发现了它,而它却浑然不知,啃食着地上的青草,想享受这片刻的宁静,这,真的是宁静,是安逸?显然不是,它身后的猎人早已虎视眈眈,举起了猎枪。危险在靠近,危险越来越近,终于,森林里响起了一声枪声。枪声回响在山谷里,惊醒了在树山栖息的鸟儿们,它们惊叫着飞起,飞向远处。
而它,缓缓地倒下,子弹在一瞬没入了它的身躯,它连惊叫逃跑的时间都没有,猎人收起了枪,走到它的面前,看了一眼它,用着嫌弃的声音说着:"它的皮都坏了,应该卖不出去,真倒霉!"猎人骂骂咧咧地走了,躺在地上的它是应该高兴还是伤心?泪水滑下,渗入了泥土里。
暖橙色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点点地照在它的身上,明明是温暖的,可是它却觉得冷到了骨子里。乌鸦的出现彻底的肯定了它的死亡,乌鸦在它的上空盘旋着,叫着,似乎在向这个世界宣布它的死亡。
心脏依旧在跳,只是速度越来越慢,原本那强劲有力的声音,渐渐消失,它在死亡的边缘线挣扎着,但四周聚集了越来越多的食肉动物,都盯着它,等待着它最后的死亡。
是森,这诺大的森,森吞噬了它,森毁坏了它,森破坏了它的梦想。这是它梦想的森,却带给了它致命的一击。是森,占有了它的生命。
终于,有一只忍不住跑上前来,另一只拦下了它,它们都希望占有它,吞噬它,它们扭打在了一起,但都由于势均力敌,僵持不过,退了回去。
而它,望着空,享受它最后的嗅觉,听觉,视觉,触觉。
终于,心跳声没有了,它,死了,藏在树林里的,都奔了出来,享受着这饕餮盛宴。它被分食,只剩骨头,献血染红大地,构筑了它最后的坟墓。它的眼睛依旧睁着,看着一切,眼角似乎还有不甘的泪水要流出。
这是森给它的礼物,最后的礼物。
这是它和森的故事。
第二次龟兔赛跑
自从龟兔赛跑完后,兔子输了,它很不服气。于是,它又找到了乌龟,说:“要不是我不小心睡了一觉,我准能拿第一!”乌龟说:“好啊,我倒要看看你的本事!”于是,第二次龟兔赛跑开始了。
到了比赛那一天,来观看的动物比那次多了两倍呢,因为它们倒要看看这次谁会赢。
兔子在他兄弟姐妹的陪同下神气十足的来了,乌龟也在他家长的陪同下来了。小猴子来当裁判,“砰”的一声,兔子发疯似的跑,他想:只要这次不睡觉,一定可以拿第一的。再看乌龟,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对风火轮,“呼”地一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兔子呢,还在慢慢地向前跑呢,而乌龟已经到了终点了。小动物们都在祝贺他呢,小刺猬看到兔子垂头丧气的样子,说:“兔子呀,你咋这么不争气呢,下次可一定要赢呀!加油!”
这时,乌龟也来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对兔子说:“你要记住,凡事都要动动脑。让我们互相帮助吧!”“嗯!”兔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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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泰森从前,在一个地方住着一群快乐的人,这群快乐的人建立了一座快乐王国。可是,快乐王国里也有不快乐的事情,比如国王的女儿年龄比较大了,可还是没有嫁出去。于是国王就下令:“王国里的每一个大臣都帮着想办法,把他的女儿给嫁出去。”这时,国王身边的一个大臣对国王说:“大王,我们可以把世界各地的王子请来参加我们举办的一个大型宴会,然后把你的想法告诉给他们。”国王听了,喜出望外,连忙把邀请书发给各个王子。不几天,各国的王子们果然就来了。这些前来赴宴的王子们身披绮绣,头戴朱缨宝饰之帽,打扮得非常华丽。可是,国王的女儿对他们没有一个觉得是满意的。国王也因此感无奈。为了让女儿能认识其中的英雄,感动女儿,他终于想了一个办法,就对王子们说:“你们是不是很喜欢我的女儿?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请你们到魔王山上去杀了魔王,拾来魔王的首级,我就同意将女儿嫁给你。”王子们这下可来劲了,他们立即骑上千里马,向魔王山飞奔而去。一连几天没啥动静。忽然有一天,其中一个王子,名叫泰森,拾了魔王的首级来见国王。国王闻讯,立即整束衣冠,号召群臣以迎宾大礼来迎接这位凯旋而归的英雄——自己的未来女婿。泰森拿出魔王的首级呈给了国王。国王郑重宣布:“泰森将跟我的女儿海伦结为夫妻,并视愿他们白头偕老!”这时,只听到快乐王宫里传来一阵阵欢呼声。接着,泰森又向国王、公主和大臣们讲起了自己去魔王山路上的经历:他在去魔王山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太太饿得皮包骨头,倒在了路上。他觉得这位老人太可怜了,就下了马,把自己的食物给了她。哪知这时,老太太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位仙女。泰森被这眼前的变化惊呆了。这时,他又听到这位仙女说:“谢谢你,善良的人。你是去杀魔王的吧?我这里有三个苹果,你带上它,路上会帮你大忙的。”说完,仙女就不见了。泰森记住了仙女的话,继续赶路。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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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却有着不解之缘红领巾,它虽然只是一块再简单不过的红色的布,但我与它却有着不解之缘。这还得从我依稀记事说起。那时,当我看到那些哥哥姐姐们胸前挂着一块红布,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从我家门前经过时,我还不知这块红布为何物,只觉得挂着这块布很好看!很神气!因此我总是悄悄地拿他们的那块红布系在自己头颈上。有时候,还害得他们瞎找一通。等时间长了,他们渐渐也知道我的嗜好,所以当他们再次找不到红领巾的时候,几乎都要来问我要。有时我还只有刚挂上,他们就这么急着要回去了,怎么办呢?有一天,我看见妈妈穿旧了的一件红衣服放在桌上,那种鲜红的颜色是那么诱人……嘿!不就是块红布么,我连忙拿了一把剪刀从中歪歪斜斜地剪取了一块三角形模样的布,挂在头颈上,心里美滋滋的。等到傍晚爸妈下班时,他们见了我的模样都笑得前俯后仰,直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过了良久,妈妈才缓过神来告诉我说:“孩子,你是不是羡慕哥哥姐姐胸前挂的那块红布?它的名字叫红领巾。其实它不仅仅是一块红布,还代表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由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等到你以后上学了,读书读得好一点,也可以加入少先队,挂上红领巾的。”那时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依稀中盼望着能早点开学读书。几度风雨,几度春秋,现在我终于挂上红领巾,而且它已整整陪我度过了五年的学习生涯。在此期间,当我成功时,它会告诫我“不要骄傲”;当我失败时,它会鼓励我“不要气馁”;当我高兴时,它会更加鲜艳,与我一同分享我的快乐;当我伤心时,它又会默默地陪伴着我,给我以慰籍和勇气……红领巾,通过这五年的朝夕相处,我不仅与你有了更难舍难分的真挚感情,而且也是你见证了我这五年来的进步与成长。2009年10月1日,祖国妈妈的六十华诞之日快要到了,我要用我这条最纯洁的红领巾作为生日礼物来敬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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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走过八年时光冉冉,我对你的爱,依旧不变。——题记语文就像是一首玲珑的五言诗,于平平仄仄之中给人以清新的意蕴;语文又像是一幅空灵的山水画,于点染勾勒中给人以深邃的感悟;语文更像是一泓清泉,在心灵的小池里注入源头活水,由此,天光云影共徘徊。八年前我刚上小学,马上就迷上了语文。那一个个方块字里的奇妙,那一个个故事中的曲折无不带给我喜悦。今天,八年级的我依旧热爱着它。语文,最初的梦想我还记得刚开始学写字,老师让我们一笔一划,有起笔,收笔,笔锋。每天都要完成一篇字,第二天老师就讲评。老师指着我的练字本给大家分析,说现在全班就只有马宁宁做到了有笔锋。那个时候小,把老师的话当成圣旨,把老师的肯定认为是唯一目标。就因为这小小的鼓励,我甚至想将来要当一个书法家。能在偌大的白纸上大笔一挥,龙飞凤舞地写字,该是多么美好而惬意。因为语文,铸造了我最初的梦想。语文,学习的热爱对未知知识的好奇与探索,我总是在课后研究作业,通常是讲第一篇课文,我已经做到后几篇课文的作业了,虽然错误率可能会稍高,但我不亦乐乎。做错有什么,改正过来学到得更多。老师在语文课上就经常夸我,说我的作业写得好,作文也写得好。于是,我便一直坚持着。多年来,我沿用了这个习惯。因为语文,我对学习充满的热爱。语文,五彩的世界人类的发展离不开文字,没有文字就没有思考,没有文字就没有文化,没有文字就没有我们发达的科技。文字是记忆最好的载体,而语文就是文字的延展。我们的思考都体现在作文中;科学家的发现都体现在论文中;国家的政策都体现在法律中。我们以后的人生将更加需要语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于语文这个无止无休的学问,我将永远热爱它。因为语文,我有了五彩的世界。语文啊,你铸造了我最初的梦,你给了我对学习的热爱,你给了人类数不尽的财富。如此,我怎能不爱你。如今,浮泛在诗与爱与梦的泉流上,我侧耳聆听语文知性优雅的声音,汩汩,汩汩……——后记7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