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蜗牛
迷路的小蜗牛(作文原稿)
今天一只小蜗牛爬到厨房窗台的白色调色盘里,我想它是要在这里做窝吗?
我小心翼翼地把调色盘拿到房间,放在桌子上。它静静地趴在盘子中间,乍一望去,不由得令我想到刘禹锡的一句诗:白银盘里一青螺。
蜗牛每天背着它的小房子慢吞吞地爬来爬去。它的螺旋形的小房子像棕色的棒棒糖,又像棕色的毛线团。摸一摸它的小房子,硬硬的,糙糙的,像一枚圆形的小石子。
蜗牛浑身上下湿湿的,凉凉的,软软的,粘粘的。它的眼睛有点与众不同,是长在触角上的,像蝴蝶的触角,又像伸长的手臂。爬行的时候,它的眼睛不停地挥舞着,好像两盏探照灯。蜗牛的脖子伸得很长,尾巴也拖得尖尖长长的。爬过的地方都留下湿湿的、粘粘的液体,很像是它的小便。背上的房子随着身体摇摇摆摆,仿佛毛线团在滚动。
当我用手轻轻碰它的眼睛时,它会把眼睛慢慢地缩进触角,再把触角缩进脑袋里,一会儿发现没有危险,就又伸展开了。要是拿着小房子把它拎起来,它会把整个身体都缩到房子里。不过这只小蜗牛好像勇敢又好奇,很快又伸展出来探头探脑的继续爬。如果把它的壳翻过来,它就使劲挣扎,努力翻身继续爬。
它这样不停地爬呀爬,好像急着去办事。是不是急着去上学?它沿着调色盘一格一格地爬,好像迷路了。哦,孤单的小蜗牛,让我把你送回家吧!
我把它带到公园潮湿的草丛里,希望它以后不再迷路,而且有更多伙伴,生活更快乐!
辅导过程,妈妈辅导用括号
迷路的小蜗牛
(题目也是费了点心思的,原本是“一只小蜗牛”后来写到它不停地爬,是不是迷路了,就想着改成“一只小蜗牛迷路了”,最后又确定了“迷路的小蜗牛”)
今天一只小蜗牛爬到厨房窗台的白色调色盘里,我想它是要在这里做窝吗?(开门见山,是她熟悉的结构模式了,我只是问怎样开门见山啊,她便有了这句,我引导她还可怎样开头,她执意喜欢这句。罢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调色盘拿到房间,放在桌子上。它静静地趴在盘子中间,乍一望去,不由得令我想到刘禹锡的一句诗:白银盘里一青螺。
(这里的后面一句是第二遍修改时加上去的,通篇完成了,我问她,你看这情景想到什么诗句没?因为是前不久读过的诗,她马上想到了,可是忘了诗人是谁,还特意去书上查了一下,呵呵!望洞庭(唐)刘禹锡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
蜗牛每天背着它的小房子慢吞吞地爬来爬去。它的螺旋形的小房子像棕色的棒棒糖,又像棕色的毛线团。摸一摸它的小房子,硬硬的,糙糙的,像一枚圆形的小石子。
(房子是我引导的前提下想到的,她本用走来走去,我建议改成了爬来爬去。螺旋形也是二稿补上去的,壳像什么,费了许多劲凑了出来,启发了好久呵呵。)
蜗牛浑身上下湿湿的,凉凉的,软软的,粘粘的。它的眼睛有点与众不同,是长在触角上的,像蝴蝶的触角,又像伸长的手臂。爬行的时候,它的眼睛不停地挥舞着,好像两盏探照灯。蜗牛的脖子伸得很长,尾巴也拖得尖尖长长的。爬过的地方都留下湿湿的、粘粘的液体,很像是它的小便。背上的房子随着身体摇摇摆摆,仿佛毛线团在滚动。
(这段写得相对顺利许多,可能渐入佳境了吧,身体的对称词用得很好,她说眼睛是长在触角上的,我恍然大悟,不知她从何而知?意法的运用,她说像虫子的触角,我建议用蝴蝶的触角。最后一句,房子的动联系到前面毛线团,我觉得极好。当然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
当我用手轻轻碰它的眼睛时,它会把眼睛慢慢地缩进触角,再把触角缩进脑袋里,一会儿发现没有危险,就又伸展开了。要是拿着小房子把它拎起来,它会把整个身体都缩到房子里。不过这只小蜗牛好像勇敢又好奇,很快又伸展出来探头探脑的继续爬。如果把它的壳翻过来,它就使劲挣扎,努力翻身继续爬。
(我们是一边观察一边说我一边记录的,记好了读一读,润色一下,修改一下。小蜗牛也实在给面子,很配合,就那样不停爬,孩子的灵光就这样一闪再闪,时而有想得不到位的不恰当的,我就鼓励她,还可以怎么说呢,你觉得哪种说法更好呢?最后蜗牛乏了,我们也写得差不多了,它贴在调色盘里休憩的时候,恰巧刘禹锡的诗句就被孩子逮着了。)
它这样不停地爬呀爬,好像急着去办事。是不是急着去上学?它沿着调色盘一格一格地爬,好像迷路了。哦,孤单的小蜗牛,让我把你送回家吧!
(因为它一直爬,孩子说它是不是急着去上学,后来又提到了找不到家—迷路了。于是孩子的爱心来了,想送它回去了。我问蜗牛迷路了你感觉怎样呢,她说伤心,担心,心疼。然后用孤单的蜗牛---我本来以为可怜的蜗牛,不过尊重了孩子的想法。)
我把它带到公园潮湿的草丛里,希望它以后不再迷路,而且有更多伙伴,生活更快乐!
(最后的祝福是少不了的啊,脚完全是她自己想的,我就是负责不断挤牙膏,再让她把语言组织好,捋顺了,就成了。)
迷迭香
迷迭香的花语是思念
今晚的月可真大,那么皎洁,月光在每一张脸上没有留下痕迹。
透过幽暗的穿衣镜,凝视着自己,夜静的有些可怜。我在这城市的某个角落种着属于我自己的迷迭香,花在一天一天长大,我对他的思念也是一点一点增多,记得那时我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恐慌。
风停了,我默默地站在路口。
怀着自己所守护的梦想,在这一片荒芜的处女地,一个人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只是带着我的大提琴。或许,我对音乐的理解同常人一般,但心向着太阳的我是别样的喜欢大提琴低沉,幽静的声音。
孤单的我一个人租了间房,唯一的有些不适合。幸福是如履薄冰的,总想找一个支点,去维持那微弱的平衡。每晚,我拉着曲子让透明的忧伤沉浸在这夜空里,我知道我是无助的。一个简历上并没有什么好值得称赞的大提琴家是有点可笑,也许是自己不自信吧,一次次去面试的路上透过街边精致的橱窗,那里面似乎与我遥不可及。人们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而我连想要失败都那样无力。
灯下旧旧的已褪色的照片和泛黄的乐谱。
我拨打着分隔两地的思念。在一次次与家人通话的过程中,本以为来到这可以有好的发展的时候却是这样。每天早出晚归,带着我那把陈旧的大提琴,每天都上演着同样的结果,在道歉声中的我有点凌乱,不知所措。电话那头是迫切关心我的嘘寒问暖,电话这头早已是勉强的不能在勉强的笑容。有段时间,我失去了消息。有故事的人才能拉出扣人心弦的作品,而我的故事是否就此中断了呢,我停止了思索,目前只能为我一天天消耗的生活费所积累了。我做起了文员,每天疲惫的我只有孤独的琴声陪伴。
房东太太养了一只猫,似乎是只优雅的猫,每次我拉大提琴时,它总在我门口趴着,很舒服的样子,似乎在静静聍听,这也是房东太太告诉我的。我觉得那只猫一定有段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们公寓一直很安静,因为是老城区,但不过很干净,人们都很友善。
或许我的哀愁正在和夜露缓缓的流。
那天夜里,有点喧闹。好像又搬进了一个人,那是个比我小三四岁的男孩子。脸上一直挂着一种很轻松的笑容。住在了我的隔壁,也许是因为他我又看见的希望,也许是他身上有着一股温暖,清新的气息。
“你好,我从首尔来。”
就这样我们开始认识了。他用那一口生疏的普通话与我交谈。很开心,他问,我是否是个大提琴家时我犹豫了,我说只是个失败的拉大提琴的演奏者。他不懂失败是什么意思,我笑他傻,可我自己不也是更傻吗?那时一次愉快的交流。
第二天夜里,他说让我拉大提琴,我答应了。那只猫也在,他似乎也察觉到了那只猫,他说很可爱。他说我并不快乐,我负担的笑了笑。他说要我别放弃,拉的这么好肯定可以成功。我说我很没用。他说加油。我觉得他这么小就如此成熟,应该承受了太大的压力,但他很坚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我们聊了许多也许有些他并不懂,我的琴声里多了快乐的旋律。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有了他的鼓励我知道我在迷失的森林里走了很久,走走停停,而他就是那束指引我方向的光。
七天过后的一个早上,我醒来,没有了的问候的声音,隔壁房间空荡荡的,我顿时感到仿佛失去了什么。房子的桌子上有着一张写满文字和拼音的纸,和一盆琉璃苣,写道:
再见,我走了。对不起还没来得及跟你道别。你的琴声很美,不要放弃。加油,谢谢你。
琉璃苣的花语是勇气。加油
我的眼泪唰唰的落下来,某种咸咸的味道流入了我的心,几天后,在和房东闲聊中才知道他原来只剩下七天时间,来这里就是想安安静静的活着,我的心感到很大触动,也许他已超越了言语可以形容的范围了。就像人与人之间心的那种美。夜很寂静,月光洒满了房间。
一个月后,在我不懈的努力中,死缠烂打中我加入了乐团。在我人生的第一次成功中把这悠扬的琴声送给在天堂微笑的他。后来我也搬了家,捧起了珍贵的琉璃苣,放在了向阳的地方,和我送给他的迷迭香摆在一起。
我原以为,现在我是思念他,其实我是思念他的心。我看着在夜风中飘摇的花,不由自主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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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双色球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手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买彩票。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如果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的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于是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在每个星光陨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每当我看天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天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拓。我生命里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有些事情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我的脸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原来和文字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象贪玩的3d小孩,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歌声形成的空间,任凭年华来去自由,所以依然保护着的人的容颜不曾改和一场庞大而没有落幕的恨!总有一天我会从你身边默默地走开,不带任何声响!我错过了很多,我总是一个人难过!我就像现在一样看着你微笑,沉默,得意,失落,于是我跟着你开心也跟着你难过,只是我一直站在现在而你却永远停留过去!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我忘记了哪年哪月的哪一天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了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着我的脸那些刻在椅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地上的花朵开出地老天荒的没有风的森林!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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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这年秋天的风似乎来得很快,小城里好不容易绿起的芦苇又长熟了。苏游弋在夏的周围,说着无聊而又冗长的八卦,他似乎乐此不疲。而他离开我已经79天了,他把目光投在了夏的左右。夏礼弥是我的好朋友,在苏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们亲切地相连在一起,好的让所有渴望友谊的人羡慕。有夏出现的地方似乎总少不了我,这是我自以为的。夏总是亲切的叫我荞夕,她说,荞夕我们去看电影好吧;荞夕我们去吃蛋糕吧,那边新开了蛋糕屋;荞夕,荞夕,荞夕。夏礼弥背叛了我,苏黎也是,他喜欢上夏礼弥了,苏黎说:“季荞夕,我一直喜欢礼弥的,一直。”夏礼弥,我好讨厌你。夏礼弥是去年秋天转到我们学校的,从市重点转进普通校园的人本来就很受重视,再加上她的脾气,身材,气质,成绩她很受欢迎,她就从那天打破我的平静,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她,忽然就说“我要坐在不理我的女生旁边,睡着的那个。”于是所有人都看向我,我无奈的耸肩。身后婕的声音很快传来,“太后,有人挑衅了哦。”我回了她一句随便吧,看着老师责备的神色什么都没说。之后的一切都好像顺水推舟,夏礼弥成为我身边唯一一个敢责备我的人,她说,荞夕你真是的,声音甜腻的吓人,而我却笑了。于是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她敢和我开玩笑,敢和我争吵,敢和我作对,然后,我们就是朋友了。“荞夕,画画不好,你看你都安静的不是人了!”“那我是什么?”你笑得灿烂,手里的冰激凌掉到地上,然后即一下子认真了“我的……”你无奈的看着我“笑什么嘛,嘴撑的比向日葵还大。”少不了的自然是我的追打。“哎,跑不动了,哈哈……”我看着你再一次傻笑无奈的承认你感染我了,我变得和你一样傻了。“荞夕,你看你的冰激凌,还有头发。”我应声低头,融化的冰激凌早已看不出形状,周围的车窗上映出我凌乱的头发和张扬的笑。好吧,夏礼弥,我被你传染了绝症,变得无药可救了。和苏相遇是我没想到的,就在这个我觉得无药可救的下午,苏和他的一帮兄弟(这是他之后告诉我的)于是在我正和夏礼弥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苏嚣张的声音传来:“这不是冰山学霸季荞夕吗,哟,真是……”于是我觉得我瞬间被凌乱了。“学霸,有没有空一起喝茶啊。”“你要请的话,永远都没有。”夏轻轻摇了摇我的手“一起去嘛”于是苏这个不厚道的人强拉着我们去了小城里的奶茶店,并且顺便送我和夏回家。我和苏认识但并不是很熟,和他的每一次见面都少不了竞争,你也许猜到了,我和他一直争做着年级第一的头衔,每次见面都在学校的领奖台,苏总是叫我学霸,而我总是不理他,于是这个无聊的人每天孜孜不倦的为我起外号,只不过都被我忽略,似乎是终于感到无聊,这人呢,不再无聊的想缠着我起外号了。对此,我只想说:好孩子啊。夏总是询问我有关苏的事,可是很抱歉啊,我一无所知。苏总是缠着我,夏总是支持苏缠着我,于是我和夏的二人世界被无耻的苏插足,三个人的早餐,三人的回家路,三人的奶茶可是这无赖到底是怎样闯入我和夏的二人世界呢?苏黎这个无耻的家伙,无耻的家伙,无耻啊。冬天很快就到了,夏问我“今年的圣诞节怎么过?”“不知道”“荞夕,你好无聊啊,一下子不喜欢你了。”“嗯~”可我真得不知道啊,那该怎么办?“和他一起过吧。”“谁,苏黎?”“嗯,他喜欢你啊。”“才没有,别瞎想了,朋友懂吗,我们是朋友。”“季荞夕,你这个自私鬼,朋友会只为了你想吃海鲜丸子跑到城外去买?会为了帮你过生日而亲手做蛋糕?会为了送你回家而在下雨天站雨里泡三小时?会在知道你生病后端茶送水,照顾的无微不至?你生病,打针,吊瓶,时候什么样你不知道嗯?别天真了。”“其实,我以为我可以不知道的。”“你知道?那你还,真是没法说你。”“可他又从来没告诉过我,我又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喜欢我。”“他真喜欢你,真的。”似乎真的是这样,苏黎为我做了太多,除了礼弥说的那些,他还在我在凌晨发过一条短信后问我怎么还不休息,只因为我觉得睡不着,就跑到我家楼底下放烟花,结果······被惨骂了一顿。甚至在我不方便的时候背我去医务室,在我手被烫伤的时候,为我买药看着我直到水泡下去,会因为我气愤没有买到新一期的杂志时,从别人手中花双倍价钱买回来。礼弥说得对,我是个在生病是不安分的人,我不喜欢吃药打吊瓶,我讨厌冰冷的针头和液体,所以……(生病时,受苦的往往是陪在我左右的人,比如说苏黎,比如说苏黎的右胳膊。)我是个自私而胆小的人,我当然知道他喜欢我,可我不敢说,但是礼弥还是让我说出了喜欢他这样的话,而我看到了站在门口愣住的他。圣诞节很快就到了,苏黎发来短信给:你还要躲我吗?不大的手机却因为特的几个字让我失去所有无助感,他就像神一样出现,点燃我所有的骄傲,拨开我所有的迷茫。“一起出来逛逛吧。”“好吧,在哪。”“你家楼底下。”我从楼上探出脑袋,他站在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央,脸上洒满温暖,忽然好想就这样,一直一直……“还以为你不来了。”“嗯~你呆了多久,在这?”“就一会。”哈哈,傻瓜的苏黎,我,其实,一点都不傻,你的爱,我看得很清。城市中央的高塔啊,那是给与我幸福的地方,感谢神,赐予我你在的地方,感谢神,带你来到我声旁。高高的圣诞树下,我听见你小心的询问:“和我在一起吧,好吗?”“……”“荞夕?”“……”“嗯,怎么了吗?”“好!”“嗯?你同意了吗?”“嗯”我想,我可以大胆一回,我可以努力一回“苏黎,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喜欢你。”你像是吃了糖的孩子,一把抱起我“我也是,荞夕,季荞夕,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很喜欢你。”于是我们在一起了,苏黎,我们在一起了。回家路上彻底少了夏礼弥,原谅我,苏黎,还有个秘密没告诉你,是夏礼弥先喜欢你的,她说若果我不喜欢你的话,她可以喜欢你吗?我怕我失去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和你在一起的话,你们都不会离开我吧!可是现在礼弥离开我了,你陪在她旁边了,谁来告诉我一切怎么了?我想我不该可以忽略圣诞那天礼弥脸上的悲哀,我想我该忽略你听到礼弥出车祸时的紧张,我想我该在那天然你去陪着礼弥,我想我不该自私的占有你,自私的不让你离开,这样我是不是不会像现在一样忧伤。苏黎我突然想到一首诗,你还可以告诉我它的作者是谁吗: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对不起,不该把你看得太仔细,不该为了面子而让你为难。爱情不过几个字,可他却然我丢失所有美好,如有有如果。礼弥,对不起,不该抢了你爱的人,不该剥夺你爱他的权利,不该为了不存在的事和你争吵,不该狠心看你跌入空白,不该在你受伤时还冷嘲热讽。礼弥,对不起。暗夜。灯塔。你还在吗。苏黎,还记得老师讲的那首诗吗,我们还是按诗中的那样发展吧!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苏黎。礼弥。季荞夕。爱情不过几个字:我爱你。对不起。再见。再见苏黎。对不起,礼弥,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季荞夕,你这个傻瓜,苏黎他是我哥哥啊,我才不会喜欢他,是那个傻瓜太喜欢你了,又不知道怎么追你,才求我帮忙的,你太小心啦。”礼弥知道吗,如果他不是你哥哥,我想我还会开心点,原谅我的胆小,让我丢失爱情。青春的洪流里,我们总是遗漏很多,有些会找回来,有些却不会。我的心里住着名叫黑暗的藤曼,它拒绝接受任何阳光,于是层层叠叠的忧伤滋养它长大,戳破我本就脆弱的光。苏黎,我想说,你是我在黑夜里寻找的光明。——后记甘肃张掖甘州区实验高二:?子1200字以上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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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想到钟塔楼的顶端一探究竟,于是孤身一人悄悄地踏上前往的路。一步一步地走,一格一格的台阶,数着数着竟然忘记数到多少。不知道是第几楼,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好奇,我把门推开,走了进去。天啊!这是哪儿?长长的走廊一直伸向前方。墙壁洁白如天堂,地板上却尘埃布满,站在之间的我,好不自在。看情形似乎很少有人来过,除了装修的工人吧。也难怪,每个人都被课本包裹得严严实实,左手是习题,右手是成绩,好奇心老早被沉封在理智的思考里。而探索精神仅仅限于纸上。这些都习以为常,我们从明白事理的时候就开始习惯了。这里真的人烟稀少,除了挣脱了自习课的我。老师再三要求:不准离开教室。我的同桌的确是乖宝宝,无论我唾沫横飞的怂恿还是苦苦哀求,都打动不了她要学习的决心,坚定的态度让我不辞而别。在铃声响起的时候,我一个人逃了出来。莫名其妙地突然间想到钟塔楼的顶端,瞧一瞧时间是如何运作,让渺小的我们言听计从。不知不觉地来到这层楼,尽是房间,各色各样异彩纷呈:化学教室(1)、物理实验室(2)、电脑室A、B——比我熟悉的那一层楼还要精彩。可老师一直都没带我们来这上课。走了很久,连个人影都没见着。这在意料之中。可安静的四周令我毛骨悚然,无风但阳光很灿烂,可是气氛压抑到在这盛夏我的手心竟在冒冷汗。隐隐约约传来嘻笑声,我知道,那是轮到体锻课的人兴奋得无与伦比的歌声。可它们显然都离我很远,远得连快乐精灵也断断续续的小声歌唱。隔的不止是一堵堵的墙,还有我们距离成才的时间。我害怕了!这个世界没有鬼也没有神,却有无边无际的迷雾和荆棘载道的危险。我以为地球是圆的,只要沿着同一个方向一直前进便可能回到起点。然而实际上,我已经无路可走了。回首来时的方向,发现弯来弯去的路,每个入口都一模一样,而我却没有将走过的地方牢牢记住。好累,重复了好多地方,却总也找不到原来的那扇门。埋怨学校,耗资过亿建造这么一所气势磅礴的学校,竟连个正确的指路标都没有。转了几圈后,好不容易站回了楼梯口。一点回去的想法也没有。开始了就不要放弃。同桌的座右铭鼓舞了她孜孜不倦了11个春夏秋冬。而支持我前进的却是内心强烈的抗议。而我努力的力量,只不是因为对课本的厌倦,对一成不变的教育体制的无可奈何,对自由的渴望。手表上的秒针一格一格规规矩矩地转动,离下课还有10分钟。我多么想到钟塔楼的顶端,看时间除了顺着前进,还能不能逆着走。糊里糊涂竟被我找到通向钟塔楼的路。不加思索便打开那扇门,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可以肯定,站在校门口清晰可见的那个比我的手表大几十倍的时钟,就在我站的位置的最上边。学校真会开玩笑,不,或者说是设计这所新校区的师傅爱捉弄人。捉弄辛勤劳动的建筑工人,折磨筋疲力尽的我。一条回旋式的楼梯不厌其烦地绕着正方形一直到达顶端,它们可怜的被时间镇压着。我知道时钟不会走,却感到时间的催促声,那么近,高高在上。伫足在接近目标的最后一道关卡,我手无足措。是学校不让人如愿以偿还是时间喜欢考验我们。为什么一个以提醒莘莘学子为己任的大时钟,也要加道铁门挂上大锁把他保护起来。我失望得连哭的力气都没有,看自己手中的表,距离下课还有300秒,漫长的等待。本来想试着亲自转动时间轴,现在看来是天方夜谈。于是我把手表拨快了5分钟,然后安慰自己这节课过得很充足,如愿以偿做了回时间的主人。然而实际上,一切都谨然有序,未曾改变。学校的时钟仍然不紧不慢有条不紊的工作着。我想我的同桌也正不屈不挠不慌不忙地陪着她那本厚厚的课本。我想我回教室的话,也不会有丝毫小小的轰动,没人会注意到教室的某个角落有位同学一节课都不在座位上。他们只会为了手中的将来紧张兮兮。心寒!站在顶端俯视楼下。苍凉的风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肆无忌惮地袭击我的头发。在这里我看不到真正的时间。再怎么躲,也逃不过时间的迷宫。我要回去了。否则,天黑了,我就真的会迷路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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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记一天,丁丁在家里看着电视。“哎呀!电视好无聊、好意思!我要出去!我要去游乐园!我要去肯德基!”丁丁大声喊到。“不行,我们都忙着,等下次有空了就带你去游乐园和肯德基”。妈妈回答道。“你都已经说过多少次以后了?”丁丁生气地说道。“再等几天吧!”妈妈一边干着手上的活一边说。“几天?不行!再等一会儿还差不多呢,几天?肯定不行!”丁丁固执地说。“你为什么就那么不听话呢?妈妈是工作忙,工作也是为了你,就等于现在妈妈忙不带你去也是为了你”。妈妈解释道。“哎,时间为什么过得那么慢呀?我好想现在就在游乐园啊!丁丁抱怨道。丁丁只好又倒在沙发上继续看着电视了。可是看着看着又觉得实在没意思了,于是脑子里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长大了也会这样对我的孩子吗?那肯定不会是这样的!他们也会说我是一个好爸爸的,那现在我的妈妈就是坏妈妈了?对!那我就不和坏妈妈在一起了,我要一个人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对!一个人!丁丁下定了决心——一个人出去!他趁妈妈在忙自己的活,怕被发现于是连电视都没来得及关上,就悄悄穿上鞋子,溜了出去。他离开了妈妈,离开了亲人,离开了这个熟悉的家,离开了这一幢熟悉的小区。他走在大街上,走过了商店,走过了学校,走过了银行,走过了公园,终天来到了游乐园。他走了进去,兴高采烈地坐上“旋转木马”只听见“叮铃铃......”的声音。“旋转木马”开始转动了,音乐铃声响起了,丁丁和别的小朋友们一起手舞足蹈......。玩着玩着,天渐渐地黑了下来。月亮奶奶也带着小星星们一起爬上了柳梢,天变地乌黑乌黑的。丁丁也渐渐地害怕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哇哇”地哭了起来。丁丁哭着哭着,渐渐地......渐渐地......没有人理他,又觉得没意思了,他把眼泪擦干,停止哭泣。想一个人去寻找爸爸、妈妈。丁丁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好不容易站稳了。一步,一步,向大街上走去。走呀走,丁丁走到了路口,前面有两条路,应该走哪条路呢?丁丁用手点了起来:“点兵点将;骑马打架;有钱吃唱;没钱滚蛋”。丁丁一下子点到了右边的那条路。丁丁还像玩游戏时一样,说:“你这条路滚蛋”。随即又指着左边的那条路,说:“好,就是你了!”说完,丁丁马上转过头,飞快地向左边的那一条路跑去。跑呀跑,跑呀跑......他停了下来,他已经跑不动了。丁丁喘着粗气,自言自语地说:“现......现在......到......哪了?,到......枫......枫南小......小区了吗?”丁丁抬头一看,还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丁丁看到了远处一个熟悉的标志,是公安局!那是警察叔叔上班的地方!丁丁拼命地向公安局门口跑去,因为丁丁知道警察叔叔是好人,警察叔叔可以帮自己送回家。这时,刚好从值班室门口走出一位警察叔叔。丁丁大喊声:“警察叔叔,等一下,我迷路,请您帮我送回家吧”。“咦?”警察叔叔这时才发现,原来是个小朋友站这理。于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好的,你站在这里,不要走,我马上就回来”。警察叔叔说完,马上转头就走了。丁丁也一个人乖乖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等。过了一会儿,警察叔叔回来了,可是警察叔叔边上又多了一位叔叔,也穿着和警察叔叔一样的衣服。“这位叔叔是谁?”丁丁壮起胆子问。“噢,耽会儿,你就跟这位叔叔走,一直走到最里面的房间,那里就是迷路者的办理处,你去里面登记一下。”警察叔叔回答道。那一个叔叔转过身,做了一个“跟我走”的手势,丁丁马上看懂了。果然,他们最后真得走到了最里面的房间,门口还贴着一块大大的标志牌,上面写着:“迷路人员办理处”。丁丁走了进去,哇!里面好多好多奖状啊!有“办事认真”、“办事负责”、“人民好公仆”......。丁丁已经知道这是干么的了。他原原来来的把自己出来的经过告诉了叔叔,后来经过叔叔的帮助,丁丁终于回家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