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是远方离你最近的那个人
姐姐
是你说的我怎样黑你都没有关系哟——那我就黑了。看见你在我文后的评论啊,昆哥,昆哥。看着顿时就有想把你打一顿的冲动啊。明明是个妹子,为什么非要把自己装成一个女汉子?才不喜欢这样勉强自己的你,看着你这样自己虐自己就十分的不爽。所以你才不是我的昆哥,你是我的淙姐。没错从现在看是你就是我的姐了,以后我就叫你姐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不许再改了。你说好么?不行不须得好。
文字
你已看过《我的虔诚》,所以想必你一定明白我对文字深爱到何种程度。所以那次在聊天室看见你的名字,点开你的作文本,我顿时就后悔了。本着没事找虐的心态还是读完了你的文章。
心如止水。这个不需解释,和我在聊天室用的字体颜色是一个性质。我很早就开始想,我要用一种平淡的文字写出平淡的心情,却饱含莫大的哀痛。可到最后我哪怕用再简单的字拼凑,都会凑成难以言喻的矫情。好吧我承认我给自己跪了,同时看见你的文字更是五体投地了。当时的心情和我写那篇古文是一样的,“神女入梦不知幸哀”。我当场就吐槽了为什么我做不到的别人做得到,而且还打击人似的做的那么好。
这吐槽自是没有人回答的。可是导致最直接的后果是爱屋及乌,好吧你不是乌,可是同样让我觉得我应该亲近你。
小说
我发誓我不喜欢你的小说。不够夸张,不够激情。但这就是你的笔风,一切同流水一样流动,流过悲欢,流过失落的日子。我看惯了武侠玄幻修真,所以不够理解就理所当然了——更重要的是你的小说现在竟给人一种断更的感觉。好吧我承认我最近是背胰岛素胰高血糖素背疯了,可看见一直是十七的数字真心不爽啊。还有啊,我真想不通你在高中死命虐了自己三年为啥还要在大学死命虐自己四年。写这句话的时候我桌上还放着两套做了一半的著名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加起来整整八年。网上那笑话说,人生八年寂寞怎么办?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可是你虐自己都打算虐七年,是打算以行动来表示做学霸可以不寂寞么?好吧你说我的文一向难以读懂,我也承认这句话有深意。如果你读懂了的话,那就一定要不辜负我的期望快乐起来。
赠言
认识你的时候咱们都在高中,那时我把自己装的大大咧咧的。这和你把自己装成一个女汉子是一样的。现在你都大二了啊,我还在高中。也许吧,时间就是这样的贱,它让少年成长,然后去远方。但是姐,哪怕时间终究会流逝,你也要让自己快乐啊。这么长这么长的时间,你这么狠这么狠的虐自己,你能获得些什么呢。你像一只违背胡克定律的弹簧,努力的压缩自己,让自己那么疼那么疼,就是为了得到一点来自这个规则的一点力——我一个旁观者看着也觉得疼痛啊。
姐啊,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只应该是你自己啊。所以,你要快乐,要快乐,要快乐啊。我是多么希望能看见那比花儿绚丽的,比阳光温暖的,比溪流清澈的,比一世永久的,你的笑脸。姐,你是上天赐给时间的惊喜,那么,你怎么忍心一次次委屈上天赐给世界的骄傲呢?
所以啊,姐,你要让自己开心。姐啊,我希望你是快乐的啊。
正文
人间有你的最美
我希望,你一直这么努,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是为了让别人眼里的你最美。
或许我是带着悲伤光环的人吧。我身边的我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伤痛。可是我希望他们都可以快乐。也许一个自觉不快乐的人是不配说这话的,可是我依然希望他们可以快乐,希望你可以快乐。
所以你要快乐啊,姐。你不要把自己放进来沉重的负担你。曾经我很喜欢规劝他人,劝他人向善,向阳。可如今已没有了这个习惯。我只希望你可以笑。你的人生已经到了最灿烂,最美好的时候,所以你应当对自己好。我觉得在李宇春的歌词里,说,再不疯狂我们都老了。这句话说得是有多好。人的生命中有太多的美好,不仅仅是为了证明什么。我们可以看太阳升起时霞光的灿烂,我们可以追寻飞鸟消失在天际的美好。
所以,不要觉得伤痛。
我希望我是远方离你最近的人
我在中国的深处,我在离你很远的地方。我看不见你。可是我依然希望我是远方那个离你最近的人。
我有幸能听你说那么多的话。可是,我却不够开心。姐,因为你不够快乐。但绝不是我不想再听你对我说话,我只是觉得我无法再给你更多的宽慰。我们相隔那么远,我无法在你怒的时候陪你发火,无法在你伤心的时候逗你笑。可我依然希望我是远方那个离你最近的人。我希望你在不爽的时候能够记起遥远的四川有个你的弟弟,又高又大又帅,然后想着想着就笑了,像别人一样骂一声,这个贱人。
好吧,我是贱人。但只要你开心,一切都好。
希望我的房间是……
我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它既整洁又美丽!
我每天在我的小房间里读书、写字、做作业,还常常独自一人悄悄地幻想。
我希望我的房间是一间知识屋,我的书柜里面有一本大大的书,那一本书里写着所有的知识,那样我就比博士还聪明了。
我希望我的房间是魔术屋。桌脚是薯条,桌面是热狗,小床是用面包做成的,枕头是汉堡包,水龙头是鸡腿,流出的全是可乐,那多好呀!
我希望我的房间是一支马良的神笔,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们,给贫困山区的孩子画一所希望小学,让他们也能和我们一样快快乐乐地上学;给那些残疾人画上残缺的肢体,让他们也能拥有健康的身体。
我希望我的房间有一对宽阔的翅膀。那样,我就可以飞上蓝天,看白云有多柔软;瞧太阳有多明亮;看那天空到底有多大。到了晚上,再看看月亮有多圆,数一数星星有多少;比一比太阳和月亮谁大谁小……
我也希望我的房间是一艘潜水艇,这样我就可以开着潜水艇看海底奇景,用水中听音器听水中有什么声音,我还可以穿着潜水服潜入海底跟小鱼交朋友,与它们尽情地嬉戏。
我还希望我的房间是一个花园,花儿是门,花儿是窗,花儿也是床。每天早上一醒来就能闻到花香,睡觉时花香伴我进入梦乡。
我最希望我的房间是一辆大汽车。我让它先跑到音乐之城——维也纳,去寻找音乐天才们的足迹、去激发音乐灵感的火花;然后,让它跑到悉尼,那被人们是南太平洋上的“明珠”,在那儿享受悉尼蔚蓝的天空、金黄的沙滩、赤红的岩石、无冬的气候是多么的浪漫呀!最后,让它跑到西西里岛,去与那里的人一起分享西西里岛那灿烂的阳光、幽静的田野和充满中古世纪风采的教堂、神殿、喷泉和剧场。
小朋友,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房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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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我爱你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位人,他既是我人生的启蒙导师,也是我在茫茫大海中的导航器;也是我在黑暗中迷失方向时的光明使者;更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他是我这辈子最爱,最尊敬的人。对于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是他一手带大的,我的童年少不了他。儿时,我犯错误时,他会给我讲道理,教诲我哪个是正确哪个是错误;睡前,他会给我讲他年轻时当兵打日本侵略者,参加抗美缓朝战争的故事,可能是因为小时听他讲历史故事多,所以初中的我特别喜欢历史……可是命运捉弄人心,2009年他不幸患病,最终我来不及对他说声:“我爱你”,他便永久离开我,与我阴阳相隔。我暮然回首,我才发现我没有真真正正细看过他一眼,直到失去后,失去他4年后,我才得到他的照片,认真看过他,我才发现,他真的老了,但是他那慈祥的面容,深邃的眼睛依然存在。细心一想,过去,你与我一起在田野上劳动,你在翻土,我在旁边玩耍,您翻土翻累了,自己早已汗流侠背,可是您从未先为自己想过,只是连忙喂水给我喝,替我擦汗,而你身上、脸上的汗水却不停在流......当我长大了,我才懂得你对我的爱是多么的深!但我小时却不领你的情,还经常发你脾气,你知道吗?当我面对你尸体的时候,我的心是多么的痛不欲生,眼泪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你可知,当时我是多么的痛恨你,恨你为什么要离开年仅9岁的我,也恨我自己,恨我自己为什么不在你生病时多些去医院探望你,恨我为什么没有将你留住,恨我自己不懂事,更恨我自己为什么在你生前不懂得珍惜,偏要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你知我有多么后悔吗?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会放弃我玩的时间去医院探望你。他,是我的外公,我最爱,最尊敬的人,但我来不及孝顺他,照顾他,报答他,对他说声:“外公,谢谢你,我爱你”,他便永久丢下我,到另外的一个世界生活了。初三:钟杰蔚6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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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成功最近的路有一个家属院,南北长约二三里路,家属院的东边是一条公路,公路与家属院中间隔着一片沿街商业楼,对面有学校、医院、市场。人们从家属院到公路对面,必须绕一个大弯,每天都要多走不少冤枉路。后来,家属院东边的沿街楼来了一家开海鲜酒店的,很多人都说这老板肯定得赔本,因为这个地方虽然靠公路,却并不留人,做买卖的在这个地段几乎都不挣钱。但这个老板却有自己的想法,他不仅在这儿开酒店,还把这个店面也买了下来,并开始装饰房子。令人奇怪的是,他把其中一间房子的墙给砸开了,改成一个家属院通往公路的过道。住在家属院的人上班下班接孩子都开始走这条过道,老板很和气,慢慢地和大家都成了朋友。在他那儿放些东西、留个话儿,有时孩子放学家里没人便在那儿等着做作业,老板一概热情接待,并且规定凡是家属院里的人来吃饭一律九五折。谁也不曾想到这家酒店的生意会那么好,每天到吃饭的时候,门前的车停不下,就停到别的地方去;有时桌子没了,可还是在那儿等。这样的店,这样的生意,在这个城市里也是少有的,有人说是菜好吃,有人说是服务好,反正大家都爱到那儿去,有时在别的地方办完事,大老远的还得到这儿来吃饭。老板挣了一些钱的时候,就把这个店面卖了,去租了一家大型饭店,买这个店面的老板依旧开着海鲜酒店,刚开业时,他也进行了装修,所不同的是,他把先前那个老板砸开的墙又给砌了起来,酒店便多了一个单间。新来的老板人很精明,凡是有利于生意的事,他都努力去做,但不知怎么生意却并不好,渐渐地门前冷落车马稀,生意一天天衰败了。眼看就要关门了,老板不甘心,就去问原来的老板。他说:我和你是在一个位置开酒店,我的厨师不比你的厨师差,为什么你挣钱,我却赔钱?原来的老板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应该牢牢记住钱是装在别人口袋里的。老板回去想了半夜,终于恍然大悟,第二天便叫人把那面墙给砸开了。通向成功最近的路,就是铺向他人脚下的路。--◎薛馥香让这四盏灯照亮你的成功之路我认为,若想使自己真正踏上成功人生的胜境,就需要满足下列4个基本条件。1.方向之灯“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方向,你就会谨小慎微,裹足不前”不少人终生都像梦游者一样,漫无目标地游荡。他们每天都按熟悉的“老一套”生活,从来不问自己:“我这一生要干什么?”他们对自己的作为不甚了了,因为他们缺少目标。制定目标,是意志朝某个方向努力的高度集中。不妨从你渴望的一个清楚的构想开始,把你的目标写在纸上,并定出达到它的时间。莫将全部精力用在获得和支配目标上,而应当集中于为实现你的愿望去做、去创造、去奉献——制定目标可以带来我们都需要的真正的满足感。自己设想正在迈向你的目标,这尤为重要。失败者常常预想失败的不良后果,成功者则设想成功的奖赏。从运动员、企业家和演说家中,我屡屡看到过这样的情况。2.交往之灯“结交比你更懂行的人”我父亲17岁时离开北卡罗来纳州的农场,只身前往巴尔的摩马丁飞机公司求职。在被问到他想做什么工作时,父亲回答说:“干什么都可以。”他解释说,自己的目标是学会厂里的每一项工作,他乐意去任何一个部门。父亲被录用后,一旦管理员确认他的工作不比别人的逊色,他就提出去不同的另一个部门,重新从头开始。人事主管同意了这一不寻常的请求。到父亲年满20岁时,他已从这家大工厂脱颖而出,承担起实验方案的攻关,薪水相当不菲。父亲只要去一个新的部门,总是去向经验丰富者请教。而一般的新手通常会避开这种人,生怕靠近他们会使自己看上去像个初出茅庐者。我父亲向这些人请教他所能想到的每一个问题。他们也很喜欢这个不耻下问的年轻人,遂把自己摸索出来,别的人从未问过的捷径指给他。这些热心人成了我父亲的良师益友。无论你的目标是什么,都要计划跟那些比你更懂的人发展关系,把他们作为你努力的榜样,不断调整、改进自己的工作。3.坚持之灯“成功者不过是爬起来比倒下去多一次”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最大的区别,通常并不在于毅力。许多天资聪颖者就因为放弃了,以至功亏一篑。然而,成就辉煌的人绝对不会轻言放弃。有人说得好,成功者不过是爬起来比倒下去多一次而已。我的朋友唐恩自认为是当音乐家的料。可是在我记忆中,上初中时他演奏手鼓并不怎么高明,唱歌又五音不全,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光阴似箭,我们中学毕业后即失去了联系。我念大学,读研究生,尔后成了圣玛丽大学的哲学教授。唐恩为实现当歌唱家兼作曲家的理想,去了“乡村音乐之都”纳什维尔。唐恩到那儿后,拿出有限的积蓄买了一辆旧汽车,既做交通工具又用来睡觉。他特意找到一份上夜班的工作,以便白天有时间光顾唱片公司。在这期间,他学会了弹吉他。好多年时间,他一直在坚持写歌练唱,叩击成功之门。有一天,我接到一位跟唐恩相识的朋友打来的电话:“听听这首歌。”他说罢,将话筒靠近扬声器。刹那间,我听到了一阵美妙动听的歌声。真不愧是个出色的歌手!“这是卡皮托尔公司为唐恩出的唱片。”朋友在电话中说,“他在全国每周流行唱片选目中名列前茅,你能相信吗?”我的确难以置信:这首歌就是唐恩自己写自己录制的?然而,唐恩确确实实做到了。不仅仅如此,在当时一套畅销的乡村音乐唱片集中,主题歌也是唐恩的杰作!从那时起,唐恩•施里茨创作演唱了23首顶呱呱的歌曲。由于他专心致志,全力以赴,不言放弃,那个青少年时的梦想实现了。4.进取之灯“回顾并更新你的目标”不时重新看看你的目标表,如果你认定某个目标应该调整,或用更好的目标取而代之,就要及时修改。当你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或是向它迈进了一步时,不妨庆祝一下。用你所喜欢的任何方式,来纪念那一特殊的时刻,重燃理想之火。但不应该就此止步。在一个目标达到后,许多人便松懈下来了。正因为如此,今年排名第一的销售代理,很可能成为明日黄花。我在一幢旧宅里住了多年。每当我在寒冷的日子里调温度调节器时,年代久远的取暖炉必定燃烧得更旺,直到温度升上新的一档。一达到我定的温度,它便自己停下来,温度不再往上升。人类也趋向于像那个取暖炉。我们很容易满足于自己已达到的目标,不再要求上进。其实,为了不让希望落空,我们应当制定新的目标,不断向新的高度攀登。成功的缄言没有风暴,船帆不过是一块破布。——雨果光靠大声喊叫,并不能证明什么事情。——马克•吐温愚昧是傲慢掀起的浪花。——福楼拜贪心好比一个套结……结果把理智闭塞了。——巴尔扎克不识愁苦滋味的人终生是幼稚的赤子。——托马斯•曼一只牛虻有意志力就能征服一头优柔寡断的牛。——卡伊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纪伯伦要看日出的人,必须守到拂晓。——司各特有了阴影,光明才更是耀眼。——海泽能管住自己的舌头是最好的美德。——白得巴知识不存在的地方,愚昧就自命为科学。——萧伯纳镜子照出身体,过失反映灵魂。——埃斯库罗斯智慧如同大海,人们不知道它的深浅。——伊本每个人都像是一个月亮,他有一个阴暗面,从来不让任何人看见。被人揭下面具是种失败,自己揭下面具是一种胜利。——马克•吐温任何事情都有始有终。混也好,拖也好,捱也好,总有结束的时候;说空话也好,说假话也好,也总有收场的一天。——巴金患难困苦,是磨练人格之最高学校。——梁启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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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那个人”成了我心底永远的伤疤。“那个人”出狱时,我正上小学五年级。母亲问我:小树,你还要不要“那个人”做你父亲?我摇头,很坚决:不要!“那个人”只好住到废弃多年的老房子里。后来,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第一学期就得交四百多块钱的学杂费。母亲去找村支书,求他暂时给我在村灶具厂安排个活儿,好挣点儿钱凑学费。村支书同意了,把我安置在仓库里打杂。我看到“那个人”也在灶具厂做工。我耷拉着眼皮,不正眼瞧他。九十年代的那场洪灾,让我家陷入极度贫困。念高中那年,母亲又问我:你还要“那个人”做你父亲吗?我警惕起来:不要。母亲啜泣了:实话告诉你,这学期你用的钱,大多是他出的,我一个人就是拼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阵羞耻:早知道你用那个贼的钱,我就不念高中了。母亲瞪着眼,吼道:不许叫他贼,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点粮食,我们娘俩早就饿死了。那个时候,大伙儿都饿,都偷……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打断母亲的话:这事以后再说,好吗?母亲只得闭了嘴,低下头。高考后一个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很高兴,之后就问我:开学得带多少钱?我看看缴费清单,上面显示的数目是一千三,就随口说:得千把块钱呢。母亲开始掐指算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狠狠心:大学我不上了,我想进灶具厂上班挣钱。母亲很气愤: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后代也读不起书,你就得去读大学。母亲的话令我震撼,我动摇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个人”的钱。在我看来,不管怎么样,那个人是做过贼的,而且还葬送过一条性命。九月初,母亲卖了猪和羊,凑了一千两百多块钱。她心情很轻松:一千块钱你用来交学杂费,两百多块钱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张张嘴,但我没有吱声,因为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晚上,我动起了脑筋:空缺的钱到哪里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厂的仓库,我不如先去“借”点灶具救急,等将来赚到钱再想办法将功赎过。说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门。没想到,收购站的老板对我的“废品”很感兴趣,答应每个给我十块钱。我昏了头,红了眼,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个晚上出入仓库。当我的所得达三百块钱时,我提醒自己该收手了。可是,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发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初衷的荒谬——我已经嗜偷成瘾,是一个贼了。我像瘾君子一样无力地对自己保证:今晚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我轻车熟路,爬进仓库,正要动手,忽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许多光柱,这些光柱显然在向我围拢。不好,肯定是村里发现丢了东西,在这里设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学梦完了!正万念俱灰时,黑暗中蹿出一个人,借着朦胧的光,我认出他就是“那个人”。他什么时候跟踪我,是怎么进来的,我丝毫没有察觉。“那个人”举起一件灶具照我脑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瘫倒在地。仓库的门被踢开了,电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个人”凶巴巴地指着我:兔崽子,竟敢跟踪你亲老子,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抬脚还想踢我。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嚷嚷着:抓到了,抓到了,他还打伤了自己的儿子。阴差阳错,“那个人”又成了贼,而我,俨然是大义灭亲的少年英雄。我完全清醒时,已躺在自家床上。母亲眼睛又红又肿,手中捏着一叠零碎的钞票,那是我藏在被单下的销赃款。她神情恍惚,反复念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个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这个准大学生,拯救了我这个一直不愿叫他父亲的儿子。只是,我不能理解母亲所说的“总是”的含义。母亲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几年前,他和另一个人到生产队偷粮食,被夜巡的乡干部发现,就一前一后逃跑,凫水时,另一个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后交待,死掉的人是为了逮他这个贼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里比我们穷,为了那一家人能够得到救济活下去,他就撒了谎。现在,我希望你记住,他是个好人,你不是贼的儿子,你不应该干出贼的勾当。这些年来,我总顽固地认定“那个人”是个坏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曾经坐过牢的父亲,他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为了儿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负起贼的罪名。我嚎啕大哭,为“那个人”的痛苦和伟大。“那个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亲传话给我:你别来,我永远不要你踏进这种地方。转眼我已经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我取出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敦促母亲:等“那个人”出狱,你们就复婚。母亲笑了,很欣慰。“那个人”出狱那天,我和母亲去接他。我上前帮那个人提行李时叫了一声爸,“那个人”顿时老泪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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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有人说,暗恋是最好的,因为它不会失恋,你一个微笑我可以高兴很久,一句话我可以记住一辈子。可是又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声说出口,不然无意间幸福就会消失无踪的。但是,暗恋往往缺少的是那一份勇气。我就是这样的女生,没有勇气对你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而现在,就在我们将要为自己的未来各自奔波的时候。我想对你说一句我喜欢你。我只想告诉你我曾经的想法,没有过多的想象,没有奢望过会和你有怎样的故事,我知道你有你喜欢的女生,而我也不过是你众多朋友中的一个而已。我只是想让你记得,多年前曾经有一个女生暗恋过你,好久……好久……直到现在,还有那种淡淡的感觉……你大我一级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看到我的反应是确认了一下我们班级的门牌号,你说你记得这个班的生活委员是一个男生,但是现在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却是我。看着你那调皮又带有一丝懵懂的眼神时,我在心里大笑了好久,这个男生真可爱。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会议上,部长在上面滔滔不绝的讲话,你却在下面,玩你的钥匙,把钥匙放在眼前,慢慢摆动眼睛却一直瞪着它。知道吗?那时的我在看你呢!呵呵,你像个孩子般的玩耍的不亦乐乎呢。那一次的会议,我还记得是你跑到我后面和一个女生说话,顺便问了一下,哪一个是高一四班的,因为高一的时候你也是。听到着我回了头,你笑着对我说了一句很有我当年的风范。那应该是我们第一说话吧!会议结束后,我高兴了好久。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傻了。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每次跑完操结束,一大群人走往教学楼的时候,我都在寻找你的身影。幸运的是我每次都能找到你。或许,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暗恋你了吧!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当一对陌生人。或许是幸运吧!给班级充饭卡的时候,我又遇见了你,在那个拥挤的屋子里。你看到了我,笑了一下,我却不小心踩到了你的脚,你却轻轻的摸了一下我的头。那时我竟然有心跳加快的感觉。好吧,是我激动了。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貌似比以前进了一点,看到你我会去上前和你打闹,那时候的我是我最开心的。不想让自己的小心思被你看破,有时候还会偶尔装一下倔强。呵呵,就是这样我会自己东想西想的胡乱猜疑。每天,不管是跑操结束还是中午打饭的时候,在人群中寻找你的身影成为我最喜欢干的事。有时候就那样远远地看着你,我就会高兴上一天。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不过,我却对自己很没有信心,所以藏在心里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我害怕说出之后我们会连朋友都没得做。是我胆小,我只能这样做一个傻瓜。时间慢慢的溜走,高一的生活也要结束了,我却选择了离开这个学校,因为我想去干我更想干的事情,而不是留在这里,枯燥无味的学习。而那样我们之间的距离便会更远。不过已经决定了离开,我就不会后悔,只是还是会对你有淡淡的想念。最后一次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我看向窗外却看到了你在对着我坐的这辆车的玻璃整理你的发型,那自恋的样子,到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不住的上扬我的嘴角。如果我不说,我想你永远不会知道,玻璃的另一边坐着我,在那静静地看着你。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你了。现在已经有一年了,你也已经高三毕业了,以前还会奢望自己会回学校看一下,现在我们却越走越远了。我会有意无意的点开你的空间,看一看你那一些些自恋的照片,那算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吧!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是好笑还是沉默,还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很开心,不过我还是喜欢你,不过我不会成为你的苦恼,我还是喜欢我们现在的距离,不远不近,可以偶尔聊个天,已经很好了。你有了心爱的人,我第一时间闪过的念头竟然是祝福,以前的我好像更多的是难过。时间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我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女生了。现在我懂得更多的是守护,守护着你就好……喜欢你,也让我学到了好多,希望以后我会遇到真正喜欢我疼爱我的那一个人。你也拥有你想守护一声的女生。初一:陈栋懋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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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那个人作文范文一:瞧!我们这帮子人在我们班,那可是卧虎藏龙,这帮子人可谓各有千秋。先介绍我们班的“小霸王”——李柯,那可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你要敢动他一下,嘿嘿!快逃吧,否则你的死期到啦。再说我们班的“球王”——付桢,篮球场上,他用他英俊潇洒的风姿吸引拉许多球迷。“好球” “三分”场上呐喊起来。每次篮球赛都是他带领队员们“上场冲杀”我们班的“天才”——陈诗洁,那可是远近闻名的人物,自从他来到我们班我们可就“失宠”啦,每次一~二名都被她包揽,不过她也为我们班争夺拉许多荣誉。大家都挺佩服他的。哎哟,桌子拍的震天响。几个人从“野蛮班长”——文滔手中“落荒而逃”,连我们班的“小霸王”也被她管的服服帖帖的。瞧,“小霸王”又闯祸啦。我们去看看“野蛮班长”怎么处理吧!“李柯阿李柯,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只是说拉你两句,你怎么能打他呢?还不向她道歉。”“小霸王”自知理亏道啦谦。赶快跑啦。瞧!咱们这帮子人,有时让你伤心,有时让你快乐。令人哭笑不得,但正是有了他们,这个大家庭才丰富多彩。范文二:瞧我这个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闪光点,世上,我最了解的人是自己,最知根知底的人是自己,我是个怎样的人呢?父母说我责任心强,老师说我善解人意,同学说我乐于助人,朋友说我心地善良······有时,我也在想,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狗,我对小动物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有一次,我骑车上学,险些撞到一只小狗,我赶忙下车查看,确认小狗无碍时,我才放心离去。瞧我这个人,还挺有爱心嘛!我有一个广阔的胸怀,有一次,妈妈不经意间把我的辛勤劳作扔进了垃圾桶,我虽心中有怒,但以不知者不罪宽恕了她。瞧我这个人,还挺豁达嘛!我乐于助人,同学们有不懂的地方总是找我探讨,我总是不厌其烦为他们讲解。有一次,同桌有道题总是不理解,与其他同学争执了一番还是似懂非懂,最后我只好出马为她指点迷津,她终于豁然开朗,明白了其中奥妙。瞧我这个人,还是热心肠呢!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童话故事更是情有独钟,看了不知多少次,但总是百看不厌,每一次都能给我不同的体会。瞧我这个人,还有浓厚的读书兴趣呢!瞧我这个人:有爱心、心胸豁达、热心肠、有着丰富的兴趣。有时,我还挺佩服自己的。瞧我这个人,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我并不会在意别人怎样看我,我只求问心无愧。范文三:瞧那小子瞧那小子,他有一个胖乎乎的脸蛋上总是洋溢着笑容。他笑的时候,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露出稍黄的牙齿。全班同学都会被他的笑声所影响,我们的老师还说他的笑声可以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呢。瞧那小子,他上课虽然没有积极举手发言,但还是有认真听讲。虽然他的成绩不是全班第一,但也处在前几名。而且那小子从来没有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念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是全班第一。瞧那小子,他人缘很好,几乎跟每个同学都谈得来,大家都特别喜欢他。当然下课有空.时,也喜欢一个人看看窗外,有是还会念念诗。瞧那小子,他是学校的学生干部,对待下级学生干部都是和蔼可亲的。虽然,他有时也会因为扣分条不够用或者因没抓住违纪学生而发愁,虽然他也会因上级学生干部的训斥而郁闷,但那都是少数的。瞧那小子,虽然作业字写的有点乱,但每次都是按时完成,虽然他的作业算不上什么优秀作业,但都是认真去做的,绝不是应付了事。我相信那小子,他一定会努力改正缺点,继续保持优点的。对,没错,那小子就是我,你们猜到了吗?1200字以上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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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那个人明明已经回忆得思绪万千,但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么记忆犹新。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你的那个诺言,我才会一直深深记住你,你一定要回来哦!---题记---每到放寒暑假,我最喜欢和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乡下。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人的热情,那里空气的新鲜河水的清澈与及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对那里未知的事物的好奇。但真正追溯起原因的话,那也只是其中一个小理由,最重要的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抛弃了烦恼开心快乐就够了,而那个地方的人事物恰好可以满足我的愿望。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叱咤演艺圈的明星,也不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爸爸,而是我的堂哥。因为他会很贴心的把那只捉过我的盛气凌人的大公鸡关在笼子里。再带我出去玩,他会随手拽一片树叶就吹出一段当地有名的山歌调调,在我羡慕他的时候又死也不说出怎么去吹,最后再在我委屈要‘下雨’的时候装着很无奈的教我秘诀;他可以直接跳入江中很久不浮出来,在我这只旱鸭子犹豫着要不要下去的时候在我身后唬我一下,我要是生气了,他就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帽子里拿出一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鸭蛋,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做蛋羹给我吃,但其实为了保证蛋羹的美味,最后动手做的还是心灵手巧得让我望尘莫及的堂姐。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他把我找到老槐树下,然后他在树上把槐花打得纷纷扬扬的,我循声抬头一望,上空那白压压的一片立刻碎成小雪花飘落,又涩又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可以让人陶醉。不过,之后管着老槐树的大爷追着堂哥满村跑的时候,我一定在美滋滋的吃着槐花,至于他被弄成什么样子我可就不知道了。堂哥在我眼里是个好哥哥,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能干老实、学习好才是标准有出息的人,但他实在是太‘机灵’了,所以一些事情就会被搞砸,自然就是人人教育孩子的典范:你看看,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像王开宇一样,那你这辈子就完了!但堂哥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变成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他说,他只是想当好自己,长大以后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正如那啥啥高耳朵的鸡说的:大人做错了事,所以上帝才会惩罚大人,小孩子还没有做错事,所以就好好享受吧!我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对于那只鸡也一直疑惑,什么鸡那么有学问,比堂哥家的那只大公鸡还厉害?鸡也会有耳朵吗?不过,我对堂哥的敬佩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深。但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叔叔本来就身体不好,后来在地里工作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检查出得了癌症。一家人好不容易凑到钱给叔叔治病的时候,就因为堂哥的顽皮,那些百元大钞一下子化为灰烬——堂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装有钱的纸箱烧了。堂哥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罪人,家里人的责备打骂,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于堂哥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堂哥几次当着我的面哭泣,我很怕,因为在我的影响里我从没有见过堂哥哭过,更何况是哭得如此伤心,堂哥后悔了,但后悔无济于事,钱已经被烧了,回不来了。也许是因为承受不了了,也许是真的想负责人,堂哥留下简单的:“我要去打工挣钱,不赚到那么多钱我是不会回来的”纸条,便离开了家门。一年之后,堂哥找过我,他的样子我差点认不出来。憔悴的面容,无神的眼睛,没有了顽皮的微笑,没有镇定自若的神情,曾经小圆润的五官变得开始变得深刻,明显是瘦了很多。黑色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纠缠,时不时抽到脸上,像是蘸了盐水的牛皮鞭,可以把皮肤撕裂,印上一道道深沟一般的裂痕,紧蹙的眉头仍然让人感到彷徨和痛苦。我不敢想象这一年里堂哥经历过什么。冬雨向来比冬雪还要寒冷,但堂哥穿得很单薄,寒风灌进了有些旧的灰色宽布袍中——那是他离家时带的衣服。那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针就这样随风刺过宽布袍扎进皮肤里,深深扎进温热的皮肉,扎进柔软的血管,停滞在骨髓,是刻骨的寒冷。当时我哭着央求他回家,我说叔叔已经康复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叔叔阿姨为找到他几乎要疯了,只要堂哥能回家,叔叔阿姨一定不打他。但堂哥只是淡然一笑,堂哥是大人了,上帝要惩罚他了。他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到做到,等他赚到了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回来,不要告诉叔叔阿姨,因为他再也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操心了。我努力地挽留,我说,堂哥走了,就再也没有人会叫我‘木头木’然后被逼着说是‘两颗树’,再也没有人半晚给我讲鬼故事了……但,走还是会走,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脚步。不过堂哥哥许诺说:小林,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一堆糖,给你讲鬼故事,给你做蛋羹,给你摘槐花吃……后记:哥,那个每次被你叫‘木头木’都会哭的爱哭鬼一直等你回来。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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