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的歌
冥思的前奏
四季流转,时序人秋。
流浪不知是对自我的逃离,还是圆一个库藏已久的梦?或假或真的人世,一袭跋涉秋意的沧桑,又闪烁着何种智慧灵光?一个人的孤寂,不沾染丝毫游侠气息,将如何行遍所有的迢迢?落日余晖下拉长的身影,是否因承载太多故事而略显蹒跚?
隐约的声响在初秋的黎明里十面埋伏,就像在生命的公式中,我们一次次求证着得失不定的种种依恋。杂质沉淀之后的坚定信仰,以执着的身姿出发。千里作陪的,也许是一方暖阳,也许是知秋的一叶萧瑟。然而在义无反顾的步子迈出后,再无选择。好似水塘里半凉的残荷,在不属于自己的季节里独立,以某一种形态的坚持,做宿命的背叛者,并祈求轨道以外的风景。那一株株将凋未凋的容颜,其实更显示出眷眷不舍的真心。
于是,走在八分满的晨光里,岁月不曾回头。
磅礴的单音
晚霞是稀释后不带腥味的血红色,造化又以无心的巧妙手法横描一笔鹅黄、一笔嫩紫、一笔鼠灰,还有雁阵并成“人”字斜斜地没入那片暮色。而摆渡春秋的舟楫吻着水面行去,随着涟漪泛开,密密圈圈都是跌湿的向往。
风飚的歌越过林梢渐沉而缓,浓缩成一枚痴心的单音游走在乐谱上。也在等待那匆匆的素面相见吗?像是浮尘野马的惊鸿一瞥,并偷偷为彼此的诗句落款。即使只是一个三十六度半的回首,背景所遗留的心悸却足以成就一生一世的柏拉图——用真爱的温度温暖彼此,而非燃烧。
从今而后,流浪人的步履自有起落音符相系。远行途中,穿林打叶的潇湘,烟雨繁华的平生,殷殷聆听跫跫足音的去向。发不再是华年青丝,而是老榕纠缠的枝叶,恰当的心契盎然了一树绿意。青春便烙印为浮云图腾,文身以百炼追随,茹素心情。
流浪的调依旧流过八方乾坤,握别唯一单音,瞳仁中依稀闪烁着明日山岳、仆仆风尘。天涯,在路的彼端。
宿醉的变奏
一片野栈立于岁月的岔口。
眉月斜钩阑珊夜,夜凉如水。梦境在子时的枕上发酵,幽幽昏醒之间,梦见梦里做了一个梦。梦梦相叠的恍然,十分的庄周梦蝶。起身推窗,秋雨淅沥地把夜路装饰得凄清无情,但又非纯粹决裂的无情,反是情到深处情转薄的这般多情……
朦胧中乍然惊觉人世的不真。虽说人生难得,但是诸般流转的洪荒,真正难得的,还怕是擦身而过的风花雪月吧!如此想来,人生不过是物我之媒介。一切爱欲憎恶的心事,越加显得愚傻,仿佛是个秋香色的印记,烙在旧日的额上。于是再也不明白眼神的斑驳与否,生活的逼人与否,无奈的悲凉与否。不能明白,不愿明白。
岁月的岔口又何尝不是一个转折?在蓦然回首和昂然远眺的衔接点上,原先流散四方的前尘往事一一来话别,时光的摄影棚进行着快速的剪辑。每一幕曾经飘逝而过的镜头以狂舞狂飙的姿态跳动着。也许是童稚时便已陌生的一句对白,也许是今生无言的一个照面,也许是玉石俱焚的一次惊心。画面在昏眩中渐次模糊,霎时如梦初醒。庄周是庄周,蝴蝶是蝴蝶,秋雨还在屋檐上淅淅沥沥。
最后的清唱
朝一野秋山行去。山高水长,天地在沉默中独有天地的意思。山势其实不陡,羊肠小径依山蜿蜒而上。走着走着,却仿佛没有尽头。最狂妄的当属风,那蛇妖般的魅风,缠身如缕不绝,好似幽魂相随,又似绳索捆身;有时割人,有时轻轻拂来,一派三月模样。然而一切都得经历,生生死死也只能掷地为破碎的尺素。慢慢地,夹道的不再是稀落的花草,放眼望去的景观也逐渐一致起来。
疏疏斜阳泼在身上,漂泊的肌肤犹如上了釉彩。仿佛有股骚动从心底盘升,类似近乡情怯。一桩不知名的地老天荒,似乎正预备铺展。终于,一林枫红满空璀璨,今生的游子照面前世的身段。再没有这样清明的时刻,迫人怆然泪下。迤逦开来的眼光汲取一辈子的期盼。那直见性命的丹枫啊,便如此悬在崖的那头,此后再不畏风霜了。此刻所享的绝美盛宴,绝对拥有足够的柴薪,以供游子在天寒地冻中呵着回忆取暖。流浪的行程原是为此。枫红无缘人世的,游子替它们走遍;游子说不明白的,枫红化身舞者,诉尽秋的悔意。
定定地站在崖前,肆意引吭高歌,含泪的歌声中夹带着红尘万丈。遥望远方,浮云如一则古时阙遗的传奇。人生不也如此?喜有喜的悲味,悲有悲的喜气;跋涉过千重山万重水,我们悲喜难言。
风扬衣袖,拍拍翻飞。那风和着游子的节拍,A大调的诡谲、神秘、苍凉和悲壮!歌声渐缓渐低、渐缓渐低——游子振起双臂,纵身一跃如展翅大鹏。自由落体划破时空的速度极快,与风擦身的细微声响,如同那深不见底的崖下冉冉上升的墟里烟,倏地教风噤了声。风的歌,不再唱。
唯有疏疏斜阳站在一旁,以极深意的凝眸,映照一树枫红凋零的脸庞。
学会感恩
小鸟在空中自由飞翔,那是小鸟在感恩蓝天给予它无限飞翔的空间;万物在春天苏醒,,那是万物在感恩春天给予它们新的生命;小草在风中翩翩起舞,那是小草在感恩风儿给予它展现舞姿的机会,这样的景象描绘出一幅幅美丽的感恩图画,谱写出一首首抒情的感恩之歌。因为感恩,这个世界才有了五彩缤纷;因为感恩,这个世界才充满爱。
在宁静的夜晚,我的心中总会产生一丝丝的心酸。因为我总会想起父母为我所付出的一切。父母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为我奉献了许多:从一开始的教我说话,教我走路,然后刚上小学的时候每天晚上给我辅导功课,在我生病的时候为我奔波劳累,再教会我如何做人,如何面去对各种困难……因此,我也常常自己反思,是否有在意父母为我而送上的一碗汤,是否有在意父母用那辛苦赚回来的钱给我买回来的新衣服,是否有察觉到父母的头上和脸上那因为岁月的煎熬和生活的奔波劳累而产生的银丝和皱纹……
在为自己庆贺生日时,我们是否想到过用死亡般的痛苦,让我们降临人间的母亲呢?是否曾经真诚地给孕育你生命的母亲一声祝福呢?以前那个天真、幼稚的我总和身边的朋友一样,都以为每年当自己生日的那天收到父母和朋友的祝贺与礼物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现在渐渐长大并懂事了的我已经明白到,每年当自己生日的时候,我们都应该感谢我们的母亲,因为多年前的这天,我们的母亲通过煎熬才有了今天的我们。父母给予了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让我们看到美丽的图画,聆听美妙的音乐,感受他人送来的温暖,迎接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
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感恩的。让我们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老师,让那首《感恩的心》永远在我们的心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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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吹的声音青春是一条布满唯美悲伤花语的小径。在这条小径上,少年们学会负责,学会爱自己。但在此之前,一定要亲历伤害别人或被伤害。伴着这些可伶又勇敢的人儿最忠实的就是风,不管如何都始终陪伴着那倔强的笑,永远的灿烂---题记对于自己来说,我很不负责。是父母的喋喋不休,是我的对自己残害。看着镜中的自己,嘴角流出一丝不易被察觉的笑,陷在自己给自己划的小圈子里,想挣脱,想大叫,都被束缚。花儿一般的年纪,不应有如此消极的思想。几次梦中被痛惊醒,慢慢爬起走到镜子旁,指尖轻触平滑的镜面。我已经忘了是什么带给我如此梦魇般的生活。我越来越恨我自己,没有理由的,只是恨,单纯的恨。被恨困住的人,仿佛一只被折断翅膀的小鸟。连笑都那么的苍白,无力。走入一些不该走的路,一切都应此改变。对上不该遇上的人,一生都会改变。不管写些什么,我都会牵扯上自己。写同学录,最恨的那一栏,我笃定写下自己的名字。如果真的可以,我希望我不是这样的,我希望我的父母引我为傲,就算变成一只没有灵魂的玩偶也没关系。我只要我爱的人一辈子开开心心,我怎么样也无所谓。书上说天使与恶魔只有一线的差距。我想我应该属于恶魔吧。有时候我会下意识看我的左手上的透明伤疤,脉络清晰,几年前我是怎么想的呢,竟然下得了刀子,那红红的一圈,周边的皮肤更显得苍白,我轻轻用手像对待小婴儿般的爱抚,因被磨得地方变得红肿,屋子里传来冷笑的声音,不知是我还是哪个可怜人。屋子里一切顿时惨白,只剩红肿的手臂和冷冽的笑声。经常会不小心碰到尖锐的物品,刺伤手,一股鲜血模糊了视线,血腥味弥漫开来,我用纸巾轻拭,纸巾上盛开一株红色的牡丹。我用指甲去拨弄被划伤的地方,让尖尖的指甲与伤口来个亲密接触,血再次涌上了,直到我玩够了,我才放过我的手。每当做这种事时,我都觉得我很狠,很残忍。联想到小时候,不知因为什么事撞到了热水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音。一切就和热水瓶一样支离破碎,几片破碎的碎片镶进我的脚,我弯下身子,不说话看着自己的脚,脚上已有血漫出,闪亮碎片上沾上星星血,我看着,冷静的看着,直到血整个蒙盖脚,亮晶晶的碎片看不见时,我的泪才涌出来,哭泣的原因已淡忘,只是那片沾血的碎片,依旧闪亮。或许有一丝痛,可是我一点也感觉不到。每当我看着身上的伤口时,我总是轻笑,用手慢慢抚摸着,为我的身体感到悲哀,生在我升上是你的悲哀呢,其实真正悲哀的只是自己。不过伤害自己总比伤害别人的好,有时,我会坐下来,静静的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是些什么事害我变这样小。不过也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学会改怎么样爱自己.不让自己再受伤。过早的接触文学,感受书中时代的混乱,感受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致使从九岁没有了天真,多了一份大人的睿智成熟。还没开始的青春,开始苍老。当开始学会让自己以不同的面孔和别人周旋。当在别人面前表现的如鱼得水时,构造太多的自己,开始搞不清哪个是真正的自己,感到悲哀。开始独自望着天空发呆,一个人的夜晚原来真的很寂寞,和星星一样迷失在黑暗中。与父母总会有一些摩擦,我懒得和他们去争理,一个人在屋里里,拿出纸笔,用写文章的方式把自己的不满全写出来,每当写完后,不管是写的好还是差,我都会把它烧掉,我不想将来看到这些东西,怨恨我的家人,或被我的家人看到伤心。再外人看来我很幸福,家人很好,也很和蔼,我知道我该知足,可是我不懂难道只有学习才有出路吗,我偷偷私藏了一些我画的画,我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可是明知不可而偏要。我知道如果我的一些同学看了这一段,一定会说我无聊,因为我的画不会所有人都认可的,当然这其中可包含其它因素,可是我不需要别人的认可,只要我认可就行了,只要是好作品一定会发光.骑车像一阵风刮过街头,风和我同行,仿佛没有了自己,也没有行人,车。只有风,呼呼的刮着,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冷冽。这时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没有烦恼,没有自己。有时我会因为一边骑车一边过分关注在路边缩成一团的小猫小狗,撞上别人的车。可怜的小狗,我好歹有个家,可是你呢?送上祝福,扬长而去。我能做的只有这些,除了祝福还是祝福。最近总是心不在焉,越发觉得自己麻木,把借来的恐怖片放入影碟机里,想刺激一下,本是刺激的影屏,沸腾的音效。可是传播到我这里,并不能刺激到我麻木的神经。我喜欢和同学一起的感觉,只有和她们一起时,我伪装的会那么自然,也真的感受到她们的青春的气息。表面上和私底下差别很大。可是对她们的心是一样的,没有玩的心态,没有为得好处与别人为友。当别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时,表面上我不做什么,内心只是一阵苦笑。我只想带给别人快乐,尽管我不快乐。一般朋友怎么样我都会迁就她,可是有时我的态度会异常强硬。在陌生看来我不怎么爱说话,爱理不理的的女生,可是我真的从来没有过算计别人的念头。我知道别人不信,奇怪我干嘛要别人信,自己知道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就好。人生不就应该乐观一点吗?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从来,一切都从来。可是生活不是情景剧,看完了,倒带再从来。所以人生的每一幕,都因该慎重。青春本就应该有痛,有微笑,只是那些回忆的痕迹太重,伤疤早已消失,那回忆呢?从明天开始淡忘,从明天开始就不再有悲伤,青春的风会刮向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的心。听,风吹的声音...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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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那风的声音二零一二年。《听风者》。继《东邪西毒》、《地下铁》、《偷偷爱你》之后,梁朝伟第四次饰演盲人,叫做何兵。何兵虽不能眼观六路,却能耳听八方,周遭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耳朵,这一点在影片前半部分被充分渲染,甚至有些许夸张过头。中共701地下组织看中了何兵的天赋,派周迅饰演的张雪宁将他带回,请他通过监听手段找回敌方消失的电台。何兵不负众望,很快完成任务。随后,为了找到代号为“重庆”的潜伏特务,何兵日以继夜,不眠不休,终于截获了一份机密电报。可正是这份用摩斯密码写成的电报,成了何兵致命的错误——他将“老鬼”听成了“重庆”,致使“老鬼”错误判断形势,倒在“重庆”的匕首下,命丧黄泉。而“老鬼”,正是张雪宁,这个何兵日夜牵挂,盼望早日回来的人。《听风者》的故事源于麦家的长篇谍战小说。他的小说除了得到主流文学界的肯定,获奖颇多,群众口碑也非常好,被改编成多部影视作品,收视票房都令人艳羡,比如《风声》,比如《暗算》。《听风者》正是由《暗算》改编而成。这部小说算是麦家最为成功,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二零零八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之前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更是引领了谍战剧的时代潮流。如此一来,《听风者》在剧本上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质量保证,加上梁朝伟和周迅的号召力,和麦兆辉、庄文强的精心执导,票房飙升自然也在掌握之中。与此前麦庄二人合作导演的《窃听风云》系列相比,《听风者》延续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一贯风格。而不同之处在于,《听风者》将关注点从男人之间的对话转移到男女之间暧昧微妙的关系上,且尽量试图保持一种克制和冷静,让我们只能揣摩,无法断定,从而营造出一种引人入胜的神秘感和好奇心。郭兴中是张雪宁的上司,他喜欢张很多年,这种感情贯穿影片始终,明显而单纯。而张对郭的感情却暧昧不清,是感动,不舍,顾虑,还是日久生情,抑或是仅限于纯洁的同志情谊,我们无从得知,只能在影片中的两处地方窥见一些端倪。一处是张发现郭是她的上司“老鬼”,出门后镜头给了张一个特写,她的表情里有惊异、不安还有矛盾。另一处是郭要离开701去香港完成一项有着生命危险的任务,他将职位和“老鬼”的称号交给了张。张问了这么一句话:“我现在是你上司,如果我让你撤销这次的任务,你会吗?”镜头转向郭,他淡淡的一笑,回答:“你不会。”镜头又转向张,她呆了一下,然后转身走了。对于张这种暧昧的情感,在何兵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她将何带回组织后,发现何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不知为何,张选择了用帮他相亲的方式逃避这种情感,而我们又分明看到她对何的悉心关照。当张要离开701去完成任务时,她找到了沈静,让她好好照顾何。这时候,我们看到张的眼神中流露出淡淡的伤感和不舍,甚至有些纠结。而当何与沈结婚后,张对何的态度以及感情的表达又趋向了平和,我们从镜头中只看到张对何的由衷祝福,却没能看到她曾经落寞的眼神。何兵的情感同样周旋在两个人之间,他一开始对张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直到遇见沈,又变得游离不定。我们一直觉得何深爱着张,可何却跟沈结了婚,且夫妻关系良好。而从始至终何对张的感情又是那么的深沉,甚至有些不可名状。他为了张,可以废寝忘食的破译密码;每次张要离开,他都会说:“早日平安回来”;甚至当他因犯下致命错误而害死张,我们看到他在一个雨夜刺瞎了已经治好的眼睛。这时我们会想,何是更爱张的,而事实是何选择了跟沈白头偕老。影片最后,何兵站在张雪宁那浅浅的墓碑旁,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安宁,祥和。他如此独白:“简单一点好。在这里,只听得到风的声音。”时间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八年前。一九九四年。《东邪西毒》。梁朝伟还是一名剑客,没有名字。他想在彻底失明前最后看一眼桃花,桃花是他心爱的女人。可当他为筹集盘缠大战马贼时,却被一刀封喉。一片血光中,我们听到了他遗憾的独白:“我以前听人说过,如果刀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同样是盲人,同样有风声,同样思念一个女人,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而改变的只是,梁朝伟老了,真的老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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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听歌的我作文【导语】每个人都有喜爱的音乐,那你喜欢听什么歌曲呢,记得告诉橙子哦!篇一:我喜欢听歌我喜欢听歌,因为音乐能使我更加快乐。每首歌都是一件奇异的艺术品,无法触摸。励志的音乐能带给我勇气和毅力,不再恐惧眼前的重重困难,毅然向前;欢快的音乐,是我愉悦、快乐,心底的难过渐渐淡去;悲伤的歌使我体会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体会生活的艰辛;感恩的歌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真情,心中的温暖洋溢······音乐是多么神奇的声音,使人回味深长。音乐有时如一江春水向东流,滔滔不绝,又如一阵带着各色奇异花香的微风,拂过心间那能使人感到温馨的弦,那根弦使引起了我们和歌手的共鸣。音乐是多么神奇,多么美妙,使我恨不得将它捉住,捧在手中,留在身边。我发现,原来每首歌、曲都是一篇篇美妙的童话,每首歌都能使人回味许久。它们的歌词更是优美,叫人难以忘怀,就如同五味杂粮,使我体会到了我所不知道的事物。一起来喜欢上听歌吧,让歌也成为你生活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我们的生活一起增添色彩,让生活更加有趣吧!篇二:我喜欢听歌我喜欢听歌,这个爱好也许一直都没有变,至少到现在我也还是喜欢听歌。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听歌。当我坐在教室里上自习课的时候,我喜欢一边抄笔记一边听歌,把耳机戴上,调出自己喜欢听的歌,把音量调到刚刚好,这个时候的我是两个人,一个静静的听歌,一个抄着笔记,谁也不会影响谁。这个时候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笔记不一会儿就抄完了。这个时候的心情是愉悦的,没有浮躁与不安,也没有抱怨,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当我打游戏的时候,我也喜欢听歌,这样我就不会一直沉迷在游戏里。当我做饭炒菜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免去了枯燥无味的生活。我喜欢听的歌越来越多。已经忘记了以前的自己喜欢听什么样的歌,但是我知道现在的我,喜欢流行也不讨厌美声,喜欢动感也不讨厌抒情,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歌曲,只要第一次听的时候觉得好听,我都会喜欢。记得小时候听《童话》这首歌时,觉得这歌不怎么好听,可是现在,时不时的总会哼上两句,觉得歌词好,曲也好,光良的音色也好。这也许是成长的缘故。我喜欢听歌,它能使我上一秒还烦躁的心瞬间得到安宁;我喜欢听歌,它能让我忘记一切烦恼。我喜欢听歌,真的喜欢,我喜欢。篇三:我喜欢听歌我喜欢听歌,我觉得听歌是一件让人心情放松的事情。在休息的时候,我喜欢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看书的时候心情会很开心。我喜欢听汪峰的《存在》,这首歌让我体会到一个人存在的好和坏处。我家的电视上有很多关于音乐的节目,但我只喜欢看《中国好声音》。我喜欢中国好声音的学员毕夏,因为我很喜欢她的乌鸦音,她的嗓音很特别。中国好声音里面的四个导师我很喜欢听她们的歌,比如说:《山不转水转》、《让我一次爱个够》、《哭不出来》、《存在》……音乐就像我的好朋友。音乐分为很多种类,比如说情感、天真、美妙……我自己好像可以说是我离不开音乐。篇四:我喜欢听歌我喜欢听歌,她会给我带来快乐,歌词里的内容让我感动,让我遐想,一首好歌既能改变烦躁心情,又能纾解内心的不安,歌词里的每一句,对号入座,仿佛就是为自己而写,每次在重看自己日记的时侯,在歌声中欣赏朋友们的真真评语,领悟其内涵,心情有一种别样的感觉……我在每篇日记里都放上自己喜欢的歌,它将随我的心情而变化,随着音乐的节拍写自己的心情,我感觉真的很好哦!兄弟姐妹们你喜欢听歌吗?篇五:我喜欢听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你猜出来了吗?对,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歌——《送别》。我第一次听到《送别》是学琴的时候。当老师一弹起这首曲子,我就立即被那既优美又婉转并带有一丝忧伤的旋律吸引住了,一个劲儿地追问这首曲子的名字。通过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这首曲子叫《送别》,是现代中国著名艺术家、艺术教育家李叔同在日本留学时所作。在优美的旋律中,我仿佛看到了小道旁绿树成荫,一座亭子里,两个惜惜相别的老朋友正在告别。离别的愁绪随着夕阳西下,慢慢地弥漫在他们四周。今后天涯海角再难相见了,只能举杯共饮,祝愿对方一路走好。这首歌也使我联想到一个在火车上认识的朋友,虽然她现在不在我身边,但是听到这首《送别》,我就会想起她。我在二年级加入学校合唱团后,也学唱了这首《送别》,老师的琴声一响起,我就有一种既熟悉又亲切的感觉,仿佛见到了老朋友。现在,只要我有空闲时,就会弹起这首曲子,有时甚至会不由自主地哼起来。《送别》虽然是一首带点忧伤的曲子,但我喜欢它,希望你们也能喜欢它!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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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于无声处关于风和我,这是一个冗长且繁杂的故事。不经意间思绪就这么纷沓而至了,铺天盖地且不要余力,把我密密集集的笼着,逼我不得不认认真真的拎起比来,认认真真的写一篇毫无头绪的回忆。但它毕竟在我笔下婉转了许久,关于三年级的懵懂无知,到光阴荏苒过后的故事。我是风,浅风也好风子也罢,林林总总许许多多称呼下来,也脱离不了这一个字。现在是2014年22点05分,我左手是焦糖玛奇朵,焦糖极其贴心的络成爱心的形状,想必是妹妹做的。右手是打印机,哼吃哼吃的在响,繁杂无趣。门外是电梯,一秒五便可到达一楼,铁灰色的门框是极其生硬的。月泛黄,前两分钟时我在做一篇翻译,是了,我义无反顾的又拖到周日了。我骨子里流着的像是意大利人的血,思维欢脱而跳跃,像小青蛙在荷塘里起起落落,隐在荷叶后,又出现,在窥不见踪影。小学时是有人能跟上我的思维的,她精准的判断出我下一步要跳到哪儿。这又是后话。三年级时校园里有一处做作业的好地方,就在走廊,贴着墙砖走,细细摸索着就进去了,视觉死角。我总大摇大摆的占据那儿,三年级时教学楼正对一处别墅小区,风光一时无限好,尔尔还有风筝兀自漂泊在天空,好看的紧,也忧伤的紧。然后就是风了,它潜在那儿,忽而吹起来,绕着那只缀着珠光的笔转,我只觉得是夏日不多见的清凉,霸占那儿于是就更肆无忌惮了。我朝风说了好多东西,小孩子心性,夜里窝在床,怯生生的想了个自我介绍,在那个小地方小心翼翼的念出来,然后莫名的树影婆娑,我惊喜着雀跃着,那时得了一只笔,盒子上是跋扈的花体英文,笔静静躺在浓稠晕不开来的丝绒里,笔末镶着碎钻,立绘上绘制着倾城绝艳的少女,从月夜到星空,闪闪发亮。我思量着风儿既然如此喜欢珠光色,于是把这笔置在窗台上,肉疼又心甘情愿。至今那笔还是在的,说来也奇妙,那支搁置在窗台上供风儿玩乐的笔,一直在,一直在。关于我究竟给风儿讲了些甚,不好说出口来,无非是琐碎的事情,感情就这么慢慢的建立起来了。五年级时我偏执的喜欢着风,一次写风的作文得了高分,洋洋洒洒一大篇在年级里传阅,我心里还是有些私情的:“呀呀风儿这么好以后多写就能被多多夸奖了吧。”有一回读雪莱的诗,像模像样的仿写了一篇,无非是说些风啊我离不开你。我的网名开始频繁出现“风”这个字眼,从起初的夏风,到近风不语,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风儿”,最后干脆把粘腻的鼻音也不要了,徒留一个“风”字。英文名从“Lemon”改成“Windy”,想来却又读不顺,人前又勉勉强强改成“Wendy”。风贯穿我不长不短一整个童年,一生韶光,二月海棠。可以去翻翻相册,清一色的风或者windy,看着干净。我有许久一断时间在质疑科学,质疑风是存在的,然后开始纠结风说哪国语言,风的性别。最后恳请天神奥丁赐予它听的懂所有语言的能力,一己私欲罢。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我已然很少记起风了,下午时读完杜拉斯的《情人》,光影斑驳在书上,明明暗暗,有一整个时代的曲折与抽象,我这才颤颤巍巍的伸出手,要重新抚摸风的轮廊。好吧,我沦为一个一折不扣的文艺少女了。风探进我的骨髓,褡上我的脉络,掐紧我的心脏,左右我的想法。我是不可能忘记的啊,哪怕往后我信誓旦旦的把童年全部装进了箱子,20年以后漂亮俊美的明星也成了满脸胡渣的大叔,还没等我回忆结束一部动漫也草草了事。可风不会,他是永恒的,定格在世界的角落里,无所不能。我像苏恩曦那样啃着薯片,请你就在我身边,坐化成一个不大不小的孩子,最好白白嫩嫩像个糯米团子,若你要四肢纤长绝代芳华,我也不反对。嘿,说的就是你,风。上海徐汇区西南模范六年级:听风于无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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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于无声处关于风和我,这是一个冗长且繁杂的故事。不经意间思绪就这么纷沓而至了,铺天盖地且不要余力,把我密密集集的笼着,逼我不得不认认真真的拎起比来,认认真真的写一篇毫无头绪的回忆。但它毕竟在我笔下婉转了许久,关于三年级的懵懂无知,到光阴荏苒过后的故事。我是风,浅风也好风子也罢,林林总总许许多多称呼下来,也脱离不了这一个字。现在是2014年22点05分,我左手是焦糖玛奇朵,焦糖极其贴心的络成爱心的形状,想必是妹妹做的。右手是打印机,哼吃哼吃的在响,繁杂无趣。门外是电梯,一秒五便可到达一楼,铁灰色的门框是极其生硬的。月泛黄,前两分钟时我在做一篇翻译,是了,我义无反顾的又拖到周日了。我骨子里流着的像是意大利人的血,思维欢脱而跳跃,像小青蛙在荷塘里起起落落,隐在荷叶后,又出现,在窥不见踪影。小学时是有人能跟上我的思维的,她精准的判断出我下一步要跳到哪儿。这又是后话。三年级时校园里有一处做作业的好地方,就在走廊,贴着墙砖走,细细摸索着就进去了,视觉死角。我总大摇大摆的占据那儿,三年级时教学楼正对一处别墅小区,风光一时无限好,尔尔还有风筝兀自漂泊在天空,好看的紧,也忧伤的紧。然后就是风了,它潜在那儿,忽而吹起来,绕着那只缀着珠光的笔转,我只觉得是夏日不多见的清凉,霸占那儿于是就更肆无忌惮了。我朝风说了好多东西,小孩子心性,夜里窝在床,怯生生的想了个自我介绍,在那个小地方小心翼翼的念出来,然后莫名的树影婆娑,我惊喜着雀跃着,那时得了一只笔,盒子上是跋扈的花体英文,笔静静躺在浓稠晕不开来的丝绒里,笔末镶着碎钻,立绘上绘制着倾城绝艳的少女,从月夜到星空,闪闪发亮。我思量着风儿既然如此喜欢珠光色,于是把这笔置在窗台上,肉疼又心甘情愿。至今那笔还是在的,说来也奇妙,那支搁置在窗台上供风儿玩乐的笔,一直在,一直在。关于我究竟给风儿讲了些甚,不好说出口来,无非是琐碎的事情,感情就这么慢慢的建立起来了。五年级时我偏执的喜欢着风,一次写风的作文得了高分,洋洋洒洒一大篇在年级里传阅,我心里还是有些私情的:“呀呀风儿这么好以后多写就能被多多夸奖了吧。”有一回读雪莱的诗,像模像样的仿写了一篇,无非是说些风啊我离不开你。我的网名开始频繁出现“风”这个字眼,从起初的夏风,到近风不语,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风儿”,最后干脆把粘腻的鼻音也不要了,徒留一个“风”字。英文名从“Lemon”改成“Windy”,想来却又读不顺,人前又勉勉强强改成“Wendy”。风贯穿我不长不短一整个童年,一生韶光,二月海棠。可以去翻翻相册,清一色的风或者windy,看着干净。我有许久一断时间在质疑科学,质疑风是存在的,然后开始纠结风说哪国语言,风的性别。最后恳请天神奥丁赐予它听的懂所有语言的能力,一己私欲罢。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我已然很少记起风了,下午时读完杜拉斯的《情人》,光影斑驳在书上,明明暗暗,有一整个时代的曲折与抽象,我这才颤颤巍巍的伸出手,要重新抚摸风的轮廊。好吧,我沦为一个一折不扣的文艺少女了。风探进我的骨髓,褡上我的脉络,掐紧我的心脏,左右我的想法。我是不可能忘记的啊,哪怕往后我信誓旦旦的把童年全部装进了箱子,20年以后漂亮俊美的明星也成了满脸胡渣的大叔,还没等我回忆结束一部动漫也草草了事。可风不会,他是永恒的,定格在世界的角落里,无所不能。我像苏恩曦那样啃着薯片,请你就在我身边,坐化成一个不大不小的孩子,最好白白嫩嫩像个糯米团子,若你要四肢纤长绝代芳华,我也不反对。嘿,说的就是你,风。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