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2985年
今天我很累,一上床就睡着了……
“……三、二、一”随着服务员的喊声,我乘坐的时光机出发了。我本想去恐龙时代的,可是,半路上,时光机失灵,我掉了下来……
我掉在2985年了。咦?为什么不疼呢?原来,这儿的地很软,即使从一亿米的高空中掉下来也不会疼。所以我们的时光机也完好无损。
我走出时光机,哇!这里的阳光格外灿烂,空气也特别清新。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有一座座豪华的高楼大厦高耸入云,空中一辆辆太阳能飞行自动车有序地飞来飞去,街道上来回奔忙的也是太阳能汽车,街道两旁、楼房间隙到处是绿树成荫、百花盛开……我走进一家商店想买点儿吃的。啊!这商店可真大,几根用冰棒做成的大柱子要五个人才合抱得过来。豆沙墙,果冻天花板,巧克力地板,饼干货架,冰块冰箱。我左看右看,真是目不暇接。我把买的东西都抛之脑后。我正玩赏得起劲儿,忽然一辆消费车向我驶来,车子上有各种物品的分布图,手指只要在想要的物品上轻轻一点,它立刻就会带你去。
我马上点了一下儿童特区,嘀——噢!这儿全是童话的天堂:引人注目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青蛙王子》……一张张画面跳动着请我欣赏,一幅幅拼图挤满货架,一个个文具在向我招手……转过弯我便来到了儿童食品区:各种儿童专用肉食、面食、水果……琳琅满目。同样只要用手指一指要买的东西,它就会自动进入保鲜袋。
我来来回回地转了好几圈,口渴极了,看见前面一排水龙头,我马上拧开第一个,里面流出来的水竟然是黑色的液体,我又拧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流出的是红的、蓝的、黄的……我疑惑地看着这些彩色的液体,“请您饮用新鲜、可口的饮料。”温柔、悦耳的机器人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接了一杯喝了下去,啊!好爽啊!
从商店出来,我看到街道对面有一个牌子,上面有“连元街小学”五个金光闪闪、苍劲有力的大字,咦?这不是我的母校吗?我赶紧朝母校走去,远远看见一群群孩子在宽阔的操场上尽情的玩耍,单单不见教学楼,疑惑间,一个机器人走来对我说:“您是来参观的吧?”我惊奇地说:“你怎么知道的?”“我是智能机器人,你的心思,我知道,请跟我来吧!”“请问,这儿怎么没有教学楼呢?”“有的,上课时,教学楼会自动从地下就会升上来,大型玩具会降下去。”“铃铃铃”该上课了。只见一个豪华的教学楼慢慢地从地面升上来。我和机器人走进楼内,往教室里一看,只有一台台电脑,它们全是智能“教师”。在这儿上学的孩子不用考试。机器人又领我来到天象室,智能教师正在上课,我也该坐下来听课。“教师”让我们看上面,我抬头一看,哇!有好多有趣的星座:玉兔座、处女座、金牛座、双子座……智能教师还给我们演示了星座的来历和神话故事等。我想:这里真好,当学生真轻松,他们每天在玩中学,学中玩……忽然我发现天色暗了下来,刹时,下起了大雨,只见操场中间缓缓升起了一把巨大的伞,把雨遮住了。眼前的一幕惊得我把嘴张的几乎能塞易拉罐那么大了。
雨住了,我告别机器人恋恋不舍得离开了母校。
接着,我来到了玉湖公园,这里面什么也有:小商店、健身园、花园……小商店里有许多食品;健身园有很多健身器材,是老人锻炼身体的好去处;不远处的花园里百花盛开,金桂飘香,池塘里有穿着各色衣裳的荷花,像绿色的大圆盘似的荷叶挨挨挤挤的。微风飘动,荷花翩翩起舞,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花瓣全都展开了,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忽然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一朵荷花,站在阳光里。微风吹来,我就迎风和荷花一起起舞。风过了,我停止舞蹈,静静的站在那儿。傍晚,玉湖公园的一切都披上了红装,原来火烧云上来了,霞光照得人们的脸红红的,你看那边溜冰场里的小朋友也变成一个个来回滚动的小金球了。天上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彤彤的,好像天空着了火。这时的火烧云变化特别多: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一会儿半紫半黄,一会儿半灰半百合色,葡萄灰、梨黄、茄子紫,这些颜色天空都有,还有一些说也说不出来,见也没有见过的颜色……
一时恍恍惚惚的,天空的云不断变化着,又像这个又像那个,其实什么也不像。什么也看不清了,我必须低下头,揉揉眼,沉静一会儿再看,过了一会儿,火烧云下去了。我完全被这美景陶醉了。
天色很晚了,我们的时光机也自动修复了,要回到2005年去了,我坐上时光机,行驶在茫茫的时间轨道上……
“雯雯,雯雯”,原来是我妈妈叫我起床上学呢。唉!她早不叫晚不叫,偏偏这个时候叫。不过,人们不是常说“梦想成真”吗?我想,我在梦中见到的一切很快就能实现!
市政府广场
市政府广场坐落在兴东路中间,和海关相隔。
从广场最前面望去,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万多平方米的广场。地面是用花岗岩铺的,很整齐,广场的两边,是两个大草坪,像两块绿色的地毯。草坪中有许多树,张开手掌般的绿叶,挡住光,草坪四周有野花,点缀着这美丽的广场。
广场东边是个游乐园,这里有电动火车,蹦蹦床,电动飞机和电瓶车,每到晚上,有很多的小朋友在这里玩。
广场后边是块空地,每天早晨,老人们都在这跳舞,打太极拳,做运动。
最引人注目的是广场中间的音乐喷泉了,每到晚上八点,各种各样的喷口交替开放。中间的水柱喷出的水可达十米多高,周围喷口喷出的水柱时而高,时而低,时而强,时而弱,时而粗,时而细。水花落在地上,发出“哗哗”的响声。
啊,多么美丽的市政府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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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偶遇_1200字南宫城中,热闹非凡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卖东西吆喝的声音。人来人往的地方却忽然躁动起来能闪的就闪开,闪不开的就以最快的速度躲开。过一会,南城门的尽头,才缓缓而来一支马队,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为首的黑衣锦袍男子,一头墨发,精致而刚毅的面孔无疑夺去了不少女子的芳心,他天生有着王者一般的气质,身上的寒意令百姓望而生畏。这人便是令他们崇拜却又害怕又恐惧的南宫城的三王爷南宫毅,,三王爷生性冷漠。孤僻。拒人于千里之外,而且还有严重的洁癖,不喜任何人碰。听闻,明月楼的一位姑娘曾无意中碰到了他的衣袖,他便放了一把火将明月楼烧了个一干二净。这次,三王爷又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将北漠的叛乱给平定了。所以,他们对南宫毅又惧怕又崇敬。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幽舞,此时的她无任何举动,依旧坐在道路旁的茶棚中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丝毫不受南宫毅的影响。甚至,自从他出现开始幽舞连正眼也没有瞧过他一眼。淡定而又疏离世间的也不过如此吧!坐在白马上的他,自从进南宫城开始就注意到了那坐在茶棚中的红衣女子了。并不是,他故意往那边看的。城市中,无人敢穿红色,她却敢。见了他的人,没有一个人不露出敬佩和恐惧的神色。可他,却在刚进城门时看见她的眼中清清楚楚的划过一抹不屑的神情。也正是这一抹不屑神情令南宫毅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南宫毅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躲在暗处的暗卫不由得为那红衣女子捏了一把冷汗。南宫毅将内力提了将近三成左右向幽舞一掌打了过去,前面的幽舞勾起一抹冷笑将手中的茶杯扔了出去与内力碰撞在一起。幽舞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看想攻击了她的南宫毅清冷的吐出了一句话:“你……太弱了。”周围的人听了她的话愣了过去。天哪!他们心中的战神被鄙视了。出乎了众人意料的是,南宫毅竟然在笑,有不少的人,用衣袖擦了擦眼睛,才确定了。没错,王爷确实在笑。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南宫毅从白马上翻身下来走到幽舞面前伸出手说:“请问,姑娘芳名,在下名南宫毅。”在众人石化的目光下,幽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冷声说:“舞。”转身正准备走,南宫毅从后面抓住她的衣袖,幽舞转过身清冷的声音想在众人耳畔:“放手,我—有洁癖。”南宫毅听了,回了他一个誓死不放手的眼神。幽舞猛的一挥衣袖,南宫毅应声落地。(躲在一旁的暗卫为自己的主子辩解道:这哪是简简单单的落地啊!都飞出三米外了。)众人石化。回过神来的以最快的速度跑,废话!能不跑吗不跑的话难不成等死。刚才还热闹的大街,现在变的空旷起来,只剩下舞和毅了。南宫毅从地下站了起来看着前面依旧波浪不惊的幽舞,如果他刚刚没有看错的话,在他报出名字时,她眼中闪过一丝杀意,看来以后的日子不会平静了,南宫毅对幽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南宫毅轻笑着说;“舞,好大的脾气啊!”幽舞不悦的颦了颦眉,不作答,本来就不行杀他,怎么感觉这人这么想找死。“随我回府喝杯茶如何?”南宫毅站在舞身旁不怕死的说,幽舞与他拉开一段距离。清冷的说“没兴趣”说着边走。却发现南宫毅一直跟在她的旁边,甩都甩不掉。幽舞转过身来无语的看着南宫毅说:“你究竟想怎么样?”南宫毅依旧笑着说:“不过想请你喝杯茶而已。”“别烦我,还是好好回宫保护那个昏君去吧!”幽舞说完便消失在南宫毅的视线中,南宫毅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昏君”南宫毅在想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人人敬佩的皇帝到她这里,会成为昏君呢?初二:清幽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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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复(二)偶遇_1500字在兽林浅处,一位甚是英俊的少年缓缓走来,但如果仔细一看,便可以发现,少年的身上竟洒满了大片小片的血迹!“呼——”少年深吸了一口气。此少年正是林轩。林轩看了看身上布满的血迹,感叹道:“这几天在兽林里遇到了数头猛兽,不过幸亏爷爷把我传送至兽林浅处,一般的猛兽都是筑基期以下的,我还可以能战。”“不过这几天战斗得太过了,真气耗尽了很多,我得赶紧找个洞府,去恢复真气。”林轩苦笑一声,连忙找寻洞府。也是正好,林轩转了几圈,就发现在附近就有一个天然的小洞府,林轩踏着枯草,走了进去,接着开始打坐。在林轩的身旁,一道道天地灵气正在一点一点地进入林轩体内。林轩感到身上很是舒服——这是补充真气时的感觉。“这兽林里为天地所造,天地灵气倒也是很多,至少比外面多得多,也是一个修炼的好地方。”林轩感受着身上一点一点的真气正在慢慢地恢复着,不由得感慨道。过了一个时辰……林轩体内的真气以前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林轩还是打算恢复完整,再去猎杀猛兽。“噔——噔——”林轩一惊,连忙从地上跳起来——因为林轩听到一声声脚步声!林轩做好了攻击准备,倒是要看个究竟。“噔噔噔——”脚步声越来越急促,忽然,一个人影从不远处晃过来。竟然是一个人!林轩更是震惊,兽林地势复杂,如一个迷宫般,平时想要相遇到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今天倒还真让林轩遇上了。那身影晃晃悠悠,从远处看,身上如林轩一样,满是血红,受了伤。但林轩也不敢放松警惕,依然保持着攻击状态。近了。投入眼帘的是一个与林轩差不多大的少年,但身上受了点伤,鲜血在不停地从胸口流着。但与林轩不同,林轩身上沾上的血迹,是杀害猛兽时,所被溅到的兽血。这……这人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呢?林轩看着少年,觉得少年有点面善。少年晃晃悠悠,竟是直接倒在了林轩面前。“这……这不是陈辰吗?!”林轩一惊,这才发现这是几日后要与林轩对战的陈辰。林轩不敢怠慢,赶紧给陈辰包扎伤口,止血。万一陈辰在这死了,陈府的人那可都是活了不知多久的老妖精,不知会不会给林轩戴上一个杀害陈府人的罪名,这可是死罪!忽然,陈辰的眼皮动了动,过了一会,眼睛慢慢地睁开了,似乎好了一点。陈辰看到面前的是林轩时,也不由得一吓,顿时站了起来。“你是林轩?”陈辰问道。“对,我是。”林轩回答道。“快,快,我们赶紧跑!”陈辰不知怎么回事,忽然惊恐地对林轩呵道。林轩看着陈辰,疑惑不解:这陈辰该不会是受了点伤,结果伤到脑壳了吧……“你怎么了?为什么要跑?”林轩对着陈辰问道。陈辰依然惊恐,拽着林轩的手,想拉着林轩赶紧跑。“你不跑算了,我还想逃命呢!你知道我身上的伤是怎么受的吗?是一头筑基期初期的猛兽把我打伤的!幸亏我耗尽身上所有真气,把速度提到极致,这才跑了出来。现在那头猛兽还在追着我!”陈辰对着林轩恐慌道。此话一出,林轩也是震惊,变得惊恐起来。那可是筑基期的猛兽啊!林轩和陈辰两人赶紧飞奔了起来……外头林府内……林轩的爷爷林清这时正看着兽林里的情况,但林清看到林轩竟然跟陈辰在一起时,也是疑惑不解。“这孩子,怎么跟他的对手在一起呢?”“算了,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还是看看他们等会要干什么吧。”林清捋了捋白白的胡子,说道。然后继续看着兽林里的情况……外头陈府内……陈辰的父亲——陈叶此时也同林轩的爷爷一样,看着兽林里的情况,不过,陈叶倒不跟林清一样,显得很担心。而是一副清高云淡的样子。“唉,孩子,不是我不关心你,而是只有这样,你才能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修炼,更快地提升境界……”陈叶说道。但其实陈辰身上也放了一块青石,但在陈辰遇到筑基初期的猛兽时,陈辰的父亲陈叶,并没有立刻把陈辰送回来,而是看陈辰能不能逃出猛兽的爪牙。如果用陈叶的话来说,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六年级:吕佳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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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日记15——【偶遇褐团我和贝克来到淡水河边,正准备洗洗身上的汗,突然听到雅各土语说:“呜西,依比那哟哟?潘多拉?”(褐团你怎么在这?露茜儿呢?)褐团一声不吭,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用那双会说话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雅各。忽然,它撒腿向竹林里跑去,雅各和我还有贝克也追去。跑了不知多久,竹林立刻开阔起来。一座石屋出现了,我们回到土人寨了。“依阿比吉!依阿比吉西哩瓦!”(村长!村长回来了)今天的哨兵斯密卡大喊。很快,几乎全寨的人都出来迎接我们。可是我们没有在外面待太久,连忙进了贝林斯塔的病房。进了病房,只见贝林斯塔脸色蜡黄,虚弱地躺在床上。双眼紧闭,嘴唇死白如纸,原本弯曲而又蓬松的褐色头发变得乱七八糟,死气沉沉。“嘘……安静一点,他这几天来从来没有好好睡过一次觉。”看管贝林斯塔的土人说。我们三人便轻手轻脚地走到礁石床前。“他这几天没事吧?”我问那土人。“他成天咳嗽,吐血,并且高烧不退。把食物给他吃,吃完了他又吐。吃药不见效,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刚刚他还昏过去了。”那个土人叹了一口气伤心地说。我和贝克听得难受极了。想着贝林斯塔每天都吐血,肯定早已缺血,又吃不下食物,更加虚弱,就这样恶性循环。“依乌去比西。”(把这捣碎给他吃)雅各把灵山草递给那个土人轻声说。土人接过灵山草,到一边去捣碎。贝克伤心地用手轻轻抚顺贝林斯塔垂下的几缕头发,泪水一滴滴落在他的脸上。我轻声地对贝克说:“贝林斯塔不会有事的,乌德那斯没必要骗我们。”灵山草捣碎了,那个土人加了一些水,舀起一勺轻轻轻撬开贝林斯塔的嘴唇,把汤药灌进去。刚灌进一口,贝林斯塔便剧烈的咳嗽起来,我连忙扶起他,贝克则轻轻拍打贝林斯塔的后背。那位土人赶紧拿来石盆。贝林斯塔咳出的痰里有许多殷红的血丝。终于贝林斯塔咳完了,睁开那双依旧美丽的大眼睛,发现了我和贝克。“柯……林,贝……贝克你们回来了。”贝林斯塔艰难地从牙缝里吐出几个字。我们扶他重新躺回床上。那位土人又将剩下的汤药全都喂给贝林斯塔。贝林斯塔喝完汤药后舒了一口气。土人又拿来食物给他吃,贝林斯塔只吃一点就吐了。我摸摸他滚烫的额头,又发现他的身体却异常的冰冷。就像去神山洞里的地下水一样。“我得先走了。“雅各说完便走了。现在整个石屋里只剩下贝克,我和贝林斯塔。那位帮着照顾贝林斯塔的土人也去捉鱼吃了。我和贝克一言不发,一声不吭的坐在两块大礁石上,安静得听得到对方的心跳声和贝林斯塔微弱的呼吸声。谁也不想开口,大家安静了整整十几分钟。贝林斯塔咳了几声,但却一改常态不在咳血。他微微睁开双眼,看着我和贝克,眼里蒙上了一层晶莹的泪花。嘴里不断的抖动着,可喉咙却因严重发炎说不出话来。我难过极了,用因每天都要在太阳底下暴晒,而变得粗糙叉长满老茧的黝黑的手,轻轻摸着贝林斯烤塔黄得可怕的脸。贝林斯塔再也忍不住了,鼻子发酸,泪水便夺眶而出,一滴滴滑过他的脸颊。贝克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转过身望着别处,泪水却还是在不知不觉中流了下来。我知道此时他的心情就像大海一般汹涌澎湃。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的情绪好了一些。那位土人带了几条生鱼回来给我们吃,然后让我们先离开石屋,让贝林斯塔好好休息一下。于是我和贝克走出石屋边走边吃鱼,来到了放哨台。“上去看看吗?”贝克问。“好啊。”我同意了。我们已有好一段时间没上去了,刚好这次去看看。我们推开竹筒门,顺着石梯走了上去,很快就到了楼顶。一个土人正在放哨。他十分眼熟,身上用鱼油涂了个遍,看起来全身油光闪闪,皮肤呈古铜色。可我和贝克竟一时半会想不起他是谁。还是贝克眼尖认出来了,连忙喊:“雅达尔!”“雅达尔过头,发现是我们,高兴的说:“你们回来啦!来,我带你们到这边来看看风景。”雅达尔带着我们来到了用竹筒围起来的栏杆旁,往远处调眺望。金鱼岛的美景尽收眼底。金黄洁净的沙滩上,布满千奇百怪形状不一的贝壳,海螺。偶尔还能看见几条一不小心被海浪冲上来的小鱼。我们的帐篷离竹林很近,每天早晨醒来,不是被竹林里散发出的竹叶清香诱惑醒来,就是被一波又一波的海浪声吵醒的。碧绿的竹林又高又密,在阳光的照耀下金灿灿的耀眼夺目。一阵海风吹过,茂密的竹子上下起伏,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在弹奏属于它们的乐曲。风更加猛烈了,是不是非得把竹林压倒才罢休?竹林摇得更起劲了,时而像汹涌澎湃的绿色海洋,时而又像一个喝醉酒的巨人,边走边打转,走一步打三转都走不成一条直线。海风一阵又一阵的吹过,我和贝克几乎睁不开双眼,摇摇摆摆,似乎一不留神就会失足跌落到下面去。可雅达尔仍然好好的,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他早已习惯了金鱼岛强烈的海风。我想让雅达尔带我们下去,可一张嘴风沙就嗖嗖地往肠肚里灌。过一会,海风停了。我和贝克才恢复过来,雅达尔抹了抹脸上的尘土,潇洒地一甩棕色的长发。看着我和贝克,忽然大笑起来,就像忽然而至的喷嚏一样,笑得捂紧了肚子,眼泪都流了出来。浑身不停颤抖,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我和贝克面面相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过了好一会儿,雅达尔才勉强止住笑,一对可爱的小酒窝也被收起,可浑身还在轻微地颤抖着。他看着我和贝克说:“你们也太弱不禁风了吧!一点风吹就睁不开眼,而且都快要给吹走了。将来如何在岛上生活都是难题了,明天要下暴风雨和金鱼岛上罕见的冰雹呢!我肚子都被笑疼了,先去休息一下,你们帮我放会儿哨。”“柯林,你会放哨吗?”贝克问。“略懂一二,应该就是看到有入侵者,就报告雅各吧!”我回答道。于是,我和贝克开始为土人寨放哨。过了一会,一个黑白相间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定睛一看是黑仔。他不是本来就在土人寨里吗?为什么又出去?然后又回来?反正黑仔来了,我们得汇报土人们。于是,我告诉贝克后一起大喊:“依尼吉呜亚!“(黑仔来了)听到了我们的喊叫声,不少土人都好奇的出来看个究竟。黑仔一瘸一拐地向土人寨走来。我们连忙下楼去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许多土围着黑仔。雅各终于赶到了,他着急地问:“黑仔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刚才我们上来哨台和雅达尔聊天,后来也雅达尔声称要休息一下,并让我和贝克帮他放会儿哨。他刚走不久,我们就发现黑仔来了。不知道他来干什么?”我说。“对了!雅各,黑仔不是上一次一直在这里养伤吗?怎么跑到外面去啦?”贝克不解地问。“是我吩咐雅达尔和斯密卡放的,我们去找灵山草时,出发不久,他们就把黑仔放进竹林并野化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黑仔又回来了。”雅各说。“好了,我们先去把黑仔的伤口清理一下。”我提醒道。于是,我们绕开一帮在一旁看热闹的土人,来到黑仔身旁。我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摸黑仔受伤的左前腿。可刚碰到一点稀疏的毛,忽然又被火烫了似的缩了回来。对摔伤或撞伤的小动物,一万个不可以立刻挪动,因为不知道内脏和骨头是否被摔碎,保持原样还有希望能苟延残喘。一旦挪动不得法,内脏破裂移位或断骨扎入脏器中,那就无可救药了。现在只能先看看,观察一下。雅各心疼地扶摸着黑仔的头,轻声叫唤道:“依尼吉,吗拉娃亚。依尼吉……”(黑仔没事,黑仔……)我小心翼翼地摸索着黑仔的颈骨、脊椎、肋骨、腿骨一根根检查,还好骨头没事。但是黑仔强健的前腿被严重咬伤了,流出鲜血,露出白森森的骨头。雅各向旁边观看的土人,拿了一个石碗,接起黑仔流出的血,然后竟然当着我和贝克的面把血喝了。嘴唇血红血红的,洁白的牙齿也变得红红的,几滴血沾在古铜色的脸上。围观的人们立刻为他喝彩。而我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里直发毛,背后凉飕飕地感到一阵恐惧。我忽然想起二十多天前我和贝克还害怕土人,不敢进来时,我提议和土人做朋友时贝克的提醒:“这些土人生性凶猛,生吞活剥。你真的要冒险吗?”虽然我和贝克已经学会生吃食物了,可一看到雅各在饮黑仔的血,我还是怵得慌。也许,雅各早就想吃我和贝克了。说不准哪天对照着我们的脖子咬下去,我不敢往下想了。看着贝克目目不转睛地盯着雅各,目瞪口呆,一动不动。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直到我抓住贝克的肩膀猛摇大喊,贝克这才后怕地哆嗦着收魂入体,上衣被冷汗浸湿。“贝克,你说雅各连黑仔的血都喝。以后会不会打我们的主意啊?快走吧!”我说着拉起贝克的手。“不会吧?”贝克推开我的手,努力让自己的灵魂归位。可声音还是抖的厉害。“柯林,贝克,发生什么事呀?这么多人!”雅达尔赶来了,问道。我简要地把事情经过描述了一次,并说了雅各饮黑仔的血的事。“那没事,别怕!阿爸这样做,就不会浪费了。而且,那血也是没用的,他不会吃人。不过血很好喝,如果我早点赶来就好了。”雅达尔在安慰我们之余,又感到十分可惜。我和贝克这才舒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才得以放下。“雅达尔,依哇依那亚比刺。“(雅达尔,有你喜欢喝的血,快过来)雅各发现雅达尔连忙喊道。雅达尔高兴极了,调皮的对我和贝克眨眨琥珀色的眼睛,飞奔而去转眼间就喝了好几口。四年级:郑斯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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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汀烟雨·一程偶遇不经意,与某人匆匆一别,已是三载春秋。。一千多个日子,她守着他为我写下的诗行,依然的困顿迷惑,不解其意。那一支他亲手种植的玫瑰,散着清郁、寂寞的香气。他寄来的文集扉页上,赫然印着他的寄语墨痕:下一世来寻我吧,讨我今生欠你的债。一个简单的遇见,一份未曾表达的倾慕,他说的轰轰烈烈,他说的铭心刻骨。一别经年,偶有触目动心的人或事,会使得人忆起依稀前尘。那一程青山绿水的相逢,如今已是心眸里的风景,有温暖,有凉薄,有嫣然浅笑的回首,有盈盈泪光的感动。尘世路,太狭窄,心际亦是拥挤,装不下几个人;又多少人遇见,共一程山水,携一路柔暖,终是在途中失散,不能陪着一直走。爱情也好,友情也罢,且随缘聚散、淡漠始终;花开花落皆是宿命使然,唯记花期绚烂时,惟愿尘缘云淡风轻,如此就好。一些记忆,也只是青山与绿水的一场际遇,恋恋难舍,却无法改变一个凉薄的定数:青山不移,绿水日新月异。她眼中尘世的风景,阡陌葱郁,繁花依旧,只是不觉中,曾错过了那一季的绚烂花开。心上影迹,唯有素描浅画的片段。她记得,半生里,唯有一次心动,如今于她而言,已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恍若隔世遥远。这些年,他时常来看她,每次看到他的身影和足迹,她依然会丝丝的心痛,隐隐的疼。尘世流离处,那惶惶不安的落日余晖,已然承载不动过往尘缘的沉重。当眼中最后一丝留恋随霞绯抖落的一刻,泪水流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与记忆缠绕着生长,最终出落成疼痛的花朵。当那一段时光泠落、残败,碎了一地的琉璃,斑斓,瑰丽,最终清寂落寞的颜色,散着青蓝色的殇。她,总是会不觉回望,用一双炽热的眸,看烟尘缭绕的那段情路。所有的坚强,只怕那一低头的温柔,于是,思潮奔涌,于是,泪流成海。她总是会想起他那句被悔意烫疼的话:煮酒想一个人的时候,茶便凉了,雪花飘落,梨花飘落。光阴借着伤口流淌,你的温柔,好象还在伤口处没有走远,有一种后悔,该出手时没伸出手。此时不要问我,手中捏住了什么,懂的人自然不用问,不懂的人问了也白问。人世间,能够回答的问题不是问题,疼痛的细节正在蔓延,一朵花,穿过风的经历,痛了谁的心,一颗心,疼痛穿刺骨髓的声响,又有谁听了去,淹藏在心底。。他是一片无从寻找的春暖,是一段回不去的倒流时光。曾经,没有情海波澜的涌动,没有雪月风花的美,她却无怨无悔,只为他曾用绝美的诗行,装扮过她五彩幻梦的墨香宫阁。他是她美好年华里缝着花边的心事,是回忆里寂寞的香气。那一天,她决绝地斩断纠葛已久的情缘,逃离了他的视线,亲手将他拉入无法再对话的地方。迄今,每一次回首,每一帧有他的画面重现,眼底澄澈出一汪粼粼波光的美,最深切的是温柔,是感动。还记得,她生日那天的清晨,他告诉她去花园摘花,他说只为她种了一株红玫瑰。自那年,她捧着有他馨香花语的花束,夜夜流泪,郁郁成殇;直到那束花儿枯萎凋谢,洒下清瘦的花种、开成满园的繁花,朵朵幽香守着她一个人,寂寞、美丽。终于有一天,她贫瘠到一无所有,于是,将那一朵玫瑰变卖,换了一杯叫做月光清愁的酒,独觞叹殇,经年饮不尽。从此,半生的情路上,她在逃亡时候不饥渴。这些年,她守着自己的心怀,不让人靠近;她将一怀寂寞煮一杯浓烈的酒,愀然独饮。花事已旧的岁月,风的入口,偶有琼花飘落的阶前,历历往事,被风干成一瓣瓣残香,是她收拾了去,安放在泛黄的札笺中。她因了一刻的感动,失眠了一生。那个用泪研磨的人,却无法吻干一朵花的泪滴。心头缠绕的温柔,落在掌心,那双只拈花不惹草的手,蘸着她的清泪,抒写下一个花期的完结。他对她说:梵高疯了,把你滴落的泪水,涂抹成火焰,风 ,就从火焰上流过,流成一条冰凉的河。 他说:你懂吗,你真的懂吗?雨季来临,雨, 落在你的脸上成诗,落在我的脸上成——泪。她是如此痴恋上他的文字,茫茫墨海,他永恒以无人可及的姿态,逆风飞扬。这许多年,他,每每成为她笔下臆想的源头。温柔与忧伤交融、流淌,思念在疼痛中滋长、衍生;蘸着离别的情愫,研磨着浅薄的交集,和着一些虚无的思想,成就了她一章章的华美。她一直记得他的花溪之邀。他曾说,那是中国的第一爱河,是鉴证巴金与小他十二岁的萧珊相恋八年、情定终生的美丽爱情的地方。花溪河畔,憩园小筑,那如水的月光,那淙淙流淌的落花流水,处处洒下浪漫的痕迹,弥漫着被爱拂过的温馨。记得那年,她刚刚拿到驾照,他电话里对她说:来花溪吧,若喜欢,就留下别走了。她笑,默默不语,她心里深知,那是不会实现的美丽憧憬。是一个永恒不会圆的梦。他懂她的心思,她知他心意,却从来不曾彼此表白。回想与他相处的那段时光,也只是承受着他的固执,抵制着他的专横,每一次深谈,常常是在一场场争辩中不欢而散。他说:我的女人不可以与人对诗,我的女人不可以有异性朋友,我的女人要守得住寂寞,我的女人不能.......他自封为王,他是如此的霸道专制,甚至不通情理。而她是有思想,有主见的女子,不会做他专权统治下的王的女人。她曾拒绝他身边诸多才情女子的亲近,惋惜之余,她不想落入那繁花锦簇中,任他来寻找。她是理智的女子,她有她的牵绊;她明了,这段情,纵是苦累了心神,终不会得一个圆满。她终于明白,有的人只适合远远地望着,不可以走近;她眼见他从寂寂无名到粉丝无数,他身边,千娇百媚,蜂蝶围绕。于是,她在他生命最繁华的时刻,选择了转身离去。她感念,他虽不是她生命里最美的华章,却是一页明艳无比的记忆,亦是她此后笔端的丰色底蕴。他的红尘,她曾折翼落影;他的天涯,她曾掌月为灯。一种情愫,无碍真实,只关风月臆念的淡淡残愁。他说,听说每一滴花露都是月之泪,秋月不染尘风,只念一滴花露,润湿梦里枕上香;一朵清花散碎在梦里,每一次醒来,怕见花露伴雨。她终是他花期碎落的一滴花露,随了落花的香魂隐入尘泥,随了一份浅淡念想逐觅了风影。两个都不肯走下云端相见的人,又怎么会有温和的交集呢!于爱,不肯放下姿态,不肯为谁低至尘埃,必然是花开无果的一份爱恋。或者说只是一份倾慕而已,从未相恋过;更或者说,只是恋上那些动心的文字,无关真真实实存在的彼此。路过花期,繁华梦里走一遭,转身离去的时刻,自是片叶不沾身,唯染思绪暖柔香。当温润的心怀再开不出那一季的花儿,惟愿已然陌路的人儿,各自安好。结尾处,她写道:一汀烟雨,湿了半生的眷眸,一程偶遇,终是青山绿水的一份缘;岁首,云淡风轻的红尘岸头,又忆 那一程走散了的你。。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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